2009年12月19日 星期六

20091219歷代志下33章1-1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33:1 瑪拿西登基的時候年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五年。


  《新》1~20:見王下21:1-18等及註釋。瑪拿西是猶大諸王中在位最久者,共五十五年(33:1)。王下及此處兩段記載所強調的重點略有不同:雖然兩段歷史都詳盡報導瑪拿西在位時所作的惡事,但只有歷代志作者提及他被帶去巴比倫,以及他的悔改與復位。據列王紀作者看來,整幅畫面都是敗壞的,瑪拿西幾乎是導致猶大人被擄的惟一原因(王下21:10-15;23:26)。有些學者則認為,歷代志作者之強調:在位長久既被視為因順服而蒙的福分之一,歷代志作者特意記錄瑪拿西的一些善行,來解釋他能長期在位的原因。但要留意的是,在位長久在其餘章節中並未被歷代志作者視為是神賜福的表徵。在歷代志作者的記載中,常用來表徵因順服而蒙之福的,乃是平安興盛、大興土木、戰場上得勝及子孫眾多等。


  《新》五十五年:主前六九七至六四二年。


  《啟》瑪拿西作王55年,在《王下》的記述中,他是一個惡王,他的惡行且是耶路撒冷淪陷和人民被擄巴比倫的遠因(21:10-15)。本章記瑪拿西以所行諸般惡事開始(1-9節),加了一些新資料,記他被亞述人擄往巴比倫後,悔改求告神,獲釋回國,重登王位,敬拜神,去除國中偶像(10-16節)。


  這件事說明:不聽神警告的人,災禍會立刻臨到他,甚至被擄異邦;到此地步,若肯悔改,仍可獲神赦免,得到釋放,並蒙神賜福(14節)。瑪拿西的經歷,正是回歸耶城眾人的盼望;他們被擄巴比倫的經驗,可成為生活下去,重建家國的鼓勵。


  有人認為瑪拿西在位55年(其中10年與希西家一同統治),時間比猶大諸王為長,是神對他的福佑。長壽雖為神悅納的記號,但本章從未提過這一點。在作者心目中,國家興盛、財富增加、戰爭勝利、家族繁衍等等,才是福分。


  SDA本章記錄了瑪拿西(第1-20節)和亞們的統治(第21-25節),與王下21章相對應。兩處的順序和內容是相似的,但有幾條區別。《列王紀》包括:一兩位母的名字;二瑪拿西流無辜者的血;三上帝警告的話語;四亞們墓地的細節。《代志》多了一些重要內容,包括:一瑪拿西被擄的記錄;二他的悔改和回到猶大;三他的建築工程;四,他努力反對偶像崇拜,恢敬拜上帝;五他統治的記錄保存在何賽的書上(第19節)。第11-19節是《代志》所獨有的。瑪拿西的統治在猶大史上非常重要,因爲它經了異端崇拜的興,和對無辜的耶和華敬拜者的嚴厲迫害。


33: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那可憎的事,


33:3 重新建築他父希西家所拆毀的邱壇,又為巴力築壇,作木偶,且敬拜事奉天上的萬象,


  《啟》這些偶像都是在以色列王亞哈時代就已引進猶大國的(王下21:3)。


  SDA巴力:這裏是複數形式。而相應的王下21:3則是單數形式(見士2:11注釋)。


33:4 在耶和華的殿宇中築壇耶和華曾指著這殿說:「我的名必永遠在耶路撒冷。」


  SDA參代下7:16。相應的王下21:4是我必立我的名


33:5 他在耶和華殿的兩院中為天上的萬象築壇,


33:6 並在欣嫩子谷使他的兒女經火,又觀兆,用法術,行邪術,立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多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


  SDA欣嫩子谷:《列王紀》裏沒有提到。見代下28:3注釋。


  SDA他的兒女:這些兒童可能作爲獻給假神的燔祭。見代下28:3注釋。


  SDA巫術:瑪拿西求助撒但的代理,用各種法術,邪術和巫術,傳達邪惡勢力的旨意,來指導國家的事務。


33:7 又在 神殿內立雕刻的偶像。 神曾對大衛和他兒子所羅門說:「我在以色列各支派中所選擇的耶路撒冷和這殿,必立我的名直到永遠。


  《啟》雕刻的偶像:指亞舍拉女神(王下21:7)。


  SDA據王下21:7,這是一個亞舍拉或木偶(見代下14:3注釋)。猶大墮落到把多産女神的像放到聖殿之中。後來約西亞從耶和華殿裏將亞舍拉搬到耶路撒冷外汲淪溪邊焚燒(王下23:6)。


33:8 以色列人若謹守遵行我藉摩西所吩咐他們的一切法度、律例、典章,我就不再使他們挪移離開我所賜給他們列祖之地。」


  SDA本節清楚地指出,以色列人住在迦南地,是以順從上帝藉祂人摩西所頒布的律法爲條件的(見耶18:7-10)。


33:9 瑪拿西引誘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以致他們行惡比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滅的列國更甚。


  SDA原來住在迦南的外邦人,因他們的罪惡而在以色列人面前滅亡。但現在自稱爲上帝子民的人,陷入比周圍外邦人更深的罪孽中。


33:10 耶和華警戒瑪拿西和他的百姓,他們卻是不聽。


  《新》見33:1-20註釋。歷代志作者濃縮了耶和華藉眾先知向瑪拿西及百姓說的話。王下21:10-15有較完整的記錄。


  SDA乃是藉祂人衆先知(王下21:10)。又見王下21:11-15,記錄了先知的信息。《列王紀》的作者補充了細節:瑪拿西……又流許多無辜人的血,充滿了耶路撒冷,從這邊直到那邊。(王下21:16)


33:11 所以耶和華使亞述王的將帥來攻擊他們,用鐃鉤鉤住瑪拿西,用銅鍊鎖住他,帶到巴比倫去。


  《新》11~17:歷代志作者所獨有的資料,顯示他要強調「即時賞罰」的觀念:瑪拿西的邪惡帶來敵人的入侵,與敗在敵人手下,而他的悔改使他得以復位。


  《新》帶到巴比倫去:聖經以外現存的記錄中,並無瑪拿西曾被一亞述王帶到巴比倫去的資料。以撒哈頓(主前六八一至六六九年,見王下19:37)曾將瑪拿西列入要為他建築工程進貢的二十二個君王之一,而亞斯那巴(亦名亞述巴尼帕,主前六六九至六二七年)則將瑪拿西列為支持他對抗埃及的藩屬國之一。亞述王曾把他帶到巴比倫一事,表示這事件可能發生在沙馬士沈烏金反叛他的兄長及大君亞斯那巴之時。這次叛亂由主前六五二直至六四八年,瑪拿西可能有分,或至少被懷疑在支持巴比倫對亞述的反叛。瑪拿西後來可能被發現是無辜的,或因他重新誓言效忠而得赦免。埃及在新第二十六王朝統治下,也脫離的亞述的轄制,而瑪拿西的復位可能反映出,亞述在埃及邊界附近需要一個藩屬國。


  《啟》這個時候的亞述王是亞述巴尼帕,時在主前648年。鐃鉤是用來鉤住重要囚犯鼻子的刑具。亞述人把瑪拿西當作罪犯看待。


  瑪拿西被擄往巴比倫的事尚未見聖經以外的記載。亞述人的史料中,記有瑪拿西曾助亞述王亞述巴尼帕進攻埃及。在進貢建材供亞述大興土木的屬國名單中也有他的名字。從本章所記亞述軍對待瑪拿西的嚴峻手法看,他可能涉嫌陰謀叛亂,暗中幫助巴比倫脫離亞述;後來查明無辜,始釋放回國。


  SDA鈎住瑪拿西:第11-17節記錄了瑪拿西被擄,悔改,回國和改革,是《代志》所獨有的。以撒哈頓(公元前681-669年)和亞述巴尼帕(公元前669-627年?)把瑪拿西列入他們西亞屬國的國王中間。


  SDA鐃鈎:希伯來語是chochim,有人解釋爲把鐃鈎穿透俘虜的鼻孔或面頰,用一根繩子牽拉。亞述人的浮雕畫著用鈎子穿透嘴唇和鼻孔,拉著重要的俘虜走(見賽37:29;參摩4:2)。還有人把chochim解釋爲洞穴凹進處


  SDA帶到巴比倫去:巴比倫是亞述帝國的一部分。許多亞述國王帶有巴比倫王的稱號,既統治亞述,也統治巴比倫。所以亞述王可以把猶大國王擄到巴比倫去,而不用帶到尼尼微。把瑪拿西帶到巴比倫的國王,要麽是在整個執政期間統治亞述和巴比倫的以撒哈頓,要麽是亞述巴尼帕。他擁有巴比倫王的稱號時間很短。在他統治的大部分時間裏,有一位巴比倫王在亞述人的監督之下統治巴比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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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觀兆用法術所指為何?
33:6 觀兆(可譯為行法術的)是使用從邪靈所得到的力量。用法術(譯者註:也可譯作占卜),是藉著兆頭預測未來。


一國之君被視為罪犯,是因為他違背了神的心意,故此要謹慎神的警戒與提醒……
33:11 在公元前652和648年,巴比倫城背叛亞述,叛亂雖然被平定,但是亞述可能懷疑瑪拿西支持叛亂,所以將瑪拿西帶到巴比倫,而不帶到亞述的首都尼尼微去受審。


2009年12月19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無名火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以弗所書4章26節)


  一個主日清晨,我提早到了教會,想在會眾到場之前能有些安靜的時間。但是因為我忘了要先把警報器關掉才能開門,所以當我把鑰匙插進去轉動的時候,突然間就警鈴大作,充滿整間教堂,讓我吃了一驚,當然附近正在睡夢中的居民也受到干擾。



  想想這個警鈴跟「怒氣」還真有點像。平常日子過得平靜安穩,突然間有個東西轉動了我們靈裡的鑰匙,警鈴聲隨之響起。我們內心的平靜,就會因自己的情緒爆發而受到打擾,當然連我們身邊的人也跟著遭殃。



  當然,「怒氣」未必全都不好。有時候「怒氣」可以提醒我們注意周遭不公義的事,甚至激發我們的正義感,讓我們採取正確的行動;但是在多數的情況下,我們的「怒氣」都是自私的,是因為事情不如我們的期望,權利和特權被觸犯而引發的。但不管是哪種情形,最重要的是能認清警鈴響起的原因,並且用合上帝心意的方式來回應。千萬記住,「怒氣」絕不能不受約束。



  所以難怪保羅會引用詩人的警告來提醒我們:「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以弗所書4章26節;詩篇4篇4節)JS



求聖靈改變我心,
求賜我新的渴望,
助我成為和氣人,
不受怒火所控制。K.DeHaan


「怒氣」不處理,「無名火」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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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復興/知信行網上團契


盡心的愛追求愛的生命
慷慨捐獻


經文:約翰壹書三13-20



  追求愛的生命是需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我們若說我有心去表達愛,卻永沒有行動,這是自欺的。



  約翰教導信徒追求愛的生命,就非常強調愛是不能只在言語和舌頭上,必須要在行為和誠實上,他特別指出在金錢上實踐彼此幫助是必須的。慷慨捐獻在愛的功夫上是重要的操練,而且這不單是感情的付出,也要有高度的智慧和單純的動機。



  我們可以追求愛,但同時卻有千百多個理由告訴自己,不一定要在金錢上幫助對方。「這樣會令他失去上進心。」、「他會否是欺騙我呢?」、「我不同意他借錢的理由,也沒有說還款的方法。」當一個弟兄在窮困中,他未必會願意向弟兄借錢,因為這涉及彼此的信任與尊嚴,更害怕被拒絕。故此,我們要主動並樂意無條件地伸出援手,對方才能感受到愛。



  很多人以為在富裕的社會已經沒有窮人,這是錯誤的。只是他們更被忽視和隱藏,需要我們更主動一點慷慨捐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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