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9日 星期四

20120204約翰福音1章14-1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新》成了:表明一個轉變的過程。在祂成為人以前,道已經存在。

   《新》肉身:一個強而有力,甚至近乎粗糙不加雕琢的字眼,強調基督人性的真實。

   《新》住在我們中間…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希臘文的「住」字與「帳幕/會幕」是同一字根;約翰的猶太讀者讀到這節時,當會想起舊約時代充滿著神榮光的會幕(出40:34-35)。基督藉著祂所行的神蹟(見2:11)及祂的死和復活,向門徒彰顯了祂的榮耀。

   《新》恩典…真理:與此詞相對應的希伯來文通常譯作「(不變的)慈愛和誠實」(見詩26:3;箴16:6等註釋)。

   《新》恩典:這是一個重要的基督教概念(見拿4:2;加1:3;弗1:2等註釋),然則除了前言(1:1-18)之外約翰沒有再用過這個字。

   《新》真理:這個字約翰共用過二十五次,每次均與耶穌有密切的關係,祂就是真理(14:6)。

   《啟》神子成為一個肉身會朽壞的人。祂不是舊約時代在會幕和聖殿裏高高在上隱藏的神(出25:8;民35:34),而是人肉眼能見,暫時要住在世人中間有真性情的人(參來2:14)。神子耶穌既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祂這樣才可以做神和人之間的中保和全人類的救主(提前2:5-6)。神信守祂與人所立的恩典的約,祂的恩典與真理現在來到人間。古時,人若直接見到神的面,便不能存活(出33:22;提前6:16);現在藉著基督的肉身,人可以見到神的光輝。

   本節以後,耶穌不再稱為“道”,而逕稱為耶穌。

   《馬》耶穌降生在伯利恆的馬槽時,道便成了肉身。祂原在天上與父神同在,是神的兒子,但甘願來世成為人,住在我們中間。祂的降臨並不是曇花一現,免得有人懷疑或誤解。神實實在在的降臨世上,成為人,住在眾人中間。「住」這字有「棚居」,或「支搭帳棚」的意思。祂的身體就是帳棚,神就在這身體的帳棚裏住在人中間三十三年。

  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聖經中,榮光指神顯現時那耀眼奪目的光芒,此外也指神的完美、威榮。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祂的榮耀藏在肉身之中。有兩個方法可以揭示基督隱藏的榮耀。首先是祂的道德榮光。基督的生命及為人完美無瑕,是各樣美德的結晶。祂行的一切盡都美善,各種品德均勻細緻地在祂生命中彰顯出來。在登山變像中(太一七1-2),基督曾親自展示祂的榮光。當時,彼得、雅各、約翰見祂的臉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他們所看見的,是主耶穌將再來,在地作王一千年時的榮耀。

  約翰所說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基本上,所指的無疑是主耶穌品德上的榮美。約翰和其他門徒曾親眼見證一個在世上完美生活的榜樣,但祂亦可能將登山變像的情景包括在內。當時門徒所看見的榮光證明了耶穌真是神的兒子。耶穌是父(神)的獨生子,就是說,基督是神獨有的兒子,神沒有其他像基督一樣的兒子了。雖然所有信徒皆是神的兒子,但當我們說耶穌是神的兒子時,「兒子」所指的就只有祂。耶穌是神的兒子,地位與神同等。

  救主是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一方面,祂給予人所不配受的厚愛。另一方面,祂又是全然誠實、正直的,絕不容任何罪或認同任何惡行。只有神才能同時滿有恩典和公義。

1:15 約翰為他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

   《新》喊著說:原文中這個動詞用的是現在時態,表示縱使施洗約翰早在這本福音書寫成之前被殺殉道,當日他所傳的道仍在人們耳中迴響著。

   《新》在我以前的:在古代,年紀較大的人備受尊崇,被認為比年輕的人偉大。在正常的情況下,一般人會認為耶穌應比年紀較大的約翰身分為低。但施洗約翰解釋說,這只是從表面來看而已,因為耶穌既然是道,在尚未出生在世上之前就早已存在了。

   《馬》施洗約翰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早在耶穌出來傳道以先,約翰已告訴人有關祂的事。當耶穌來到時,約翰便這樣向人見證說:「祂就是我向來對你們提到的那位。」在出生及傳道的時間上,耶穌是後於約翰的。祂在約翰出生六個月後才出世,亦在約翰展開傳道及施洗後才向以色列人顯露,但祂卻反在約翰以前。祂比約翰大,配受更大的榮耀,因祂本來就在約翰以前。祂是神的兒子,從亙古直到永遠。

1:16 從他豐滿的恩典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馬》凡相信主耶穌的人都從祂的豐滿中領受屬靈的力量。祂豐滿的恩典廣大無邊,能給予世上不同國家不同時代的基督徒力量。恩上加恩,解作多而無盡。這裏,恩典是指神厚賜祂所愛兒女的恩惠。

1:17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啟》今天我們領受神的恩典有若摩西當年領受律法。律法是神智慧的最高彰顯,神的恩典與真理都在律法中顯明。現在藉著耶穌基督,這恩典與真理已具體呈現人前,在祂裏面有那真正的恩典和真理。

   《馬》約翰將舊約及新約時期作一對比,摩西傳的律法不是恩典的彰顯。律法本身要人遵守,有違者則定其死罪。律法叫人知道何謂善,但卻沒有賜人力量行善。律法能顯出人的罪,但不能救人於罪。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祂來不是要審判世界,而是拯救那些不配的人。人不能自救,但恩典來,是以天上最好的來換世上最壞的。

  不只恩典……由耶穌基督而來,真理亦從祂而來。祂曾指著自己說:「我就是……真理。」祂每一句話,每一件工作,都是絕對的誠實、忠信。祂沒有為彰顯恩典而犧牲真理。雖然祂愛罪人,但卻不愛他們的罪。祂明白罪的工價乃是死,故祂一死以償我們欠下的死之債,為的是救我們的靈魂,給我們所不配的愛,賜我們一個在天上的家。

1:18 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新》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原文譯註:新國際版譯作「那一而獨一之神」,或作「那獨生之神」;另一譯法按某些抄本,與和合本同。)清楚宣告基督的神性(見1:1、14等及註釋;3:16)。

   《新》將他表明出來:有些時候舊約聖經說有人曾見過神(如出24:9-11);但聖經也說過沒有人能夠真正看見神而仍存活(出33:20)。因此,既然沒有人能真正看見神的真像,那些看見神的人,就只不過是看見祂暫時應當時場合而採取的形像。但現今基督已經把神顯明出來。

   《啟》人藉著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可以與神建立個人關係,和看見了神一樣。唯有神自己才能顯明祂自己,唯有能進到神的堂奧,與神最親密的神子耶穌,才能將神的道理用人的話語說明出來。

   《馬》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神是靈,沒有身體,肉眼不能看見。雖然在舊約中神曾以天使及人的形狀向人顯現,但這些形狀不代表神的真貌。他們只是神向其子民說話時暫取的樣式。而主耶穌是神的獨生子,神沒有其他像祂一樣的兒子,祂與父神至為親近。雖然耶穌降世,祂仍在父懷裏,與神同在並與祂同等。可稱頌的主向人類完全表明出神的樣式。人看見耶穌的時候,就是看見神,並聽見神說話,感受到祂的愛和溫柔。神的思想及對人類的態度全由基督表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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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我只知道人說祂是童女馬利亞生的,可不知道這叫作“道成肉身”,究竟是甚麼意思?
1:14 “道成肉身”的意思是指神成為人,藉此祂成為(1)完美的老師——從耶穌身上,我們明白神的想法,因此也知道該有怎樣的想法(參腓2:5-11)。(2)完美的榜樣——是我們效法的對象,教導我們怎樣生活,並賜下我們所需的力量(參彼前2:21)。(3)完美的祭牲——為世人作了挽回祭,祂的死滿足了神赦罪的要求(參西1:15-23)。

耶穌是神的兒子,我們是神的兒女,為何要稱祂為“父獨生子”?
1:14 “父獨生子”的意思是指耶穌是神惟一和獨特的兒子。這裡強調了耶穌與神有一種特殊的父子關係,不是一般稱為“神的兒女”的信徒與神的那種關係。

耶穌是人,這我知道;耶穌是神,這我也知道,我就是不明白祂如何是人又是神?
1:14 耶穌降生,神成為了人。祂並不是半人半神,而是完全的人、完全的神(參西2:9)。耶穌來以前,人只可局部地認識神;祂來了以後,人就可以全面地認識神,因為神藉耶穌讓人看得見並觸摸得到。

從前人認識神,要從律法得知;今人可較幸福,你不知道為何嗎?
1:17 神以公義與慈愛待人。摩西強調神的律法和公義;耶穌強調神的憐憫、慈愛和寬恕。摩西只頒佈律法,耶穌則來成全律法(參太5:17)。從前神的屬性和旨意藉律法啟示出來,現在神藉耶穌的生命向我們啟示神的真理,所以我們可以藉著認識耶穌更清楚認識神。

你也可以親見神,不信?你忘了可以在哪兒見祂?
1:18 神在舊約中透過不同的人說話,通常先知受差去傳講特別的信息,但從未有人見過神。然而神在耶穌身上啟示了祂的屬性和本質,藉著耶穌,神成為肉身活在世上,是眼目可見,又能觸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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