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9日 星期五

20101119士師記3章12-3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舊約聖經注釋/網路>

3:12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使摩押王伊磯倫強盛,攻擊以色列人。

  《新》12~30:以笏制伏摩押王伊磯倫。這位慣用左手的便雅憫人真是一位英雄。他單獨行事,靠著智謀,殺死那佔據耶利哥附近之迦南地的摩押王。在士師記重心部分的五個故事單元中,這段落與參孫的記載正好互相呼應。

  《啟》摩押人為亞伯拉罕侄兒羅得的後裔(創19:37)。

  12~14:在第二個循環裏,以色列人被摩押王伊磯倫征服了十八年。

3:13 伊磯倫招聚亞捫人和亞瑪力人,去攻打以色列人,佔據棕樹城。

  《新》亞瑪力人:這些以掃的後代(創36:12、16)住在南地(民13:29)。見創14:7註釋。

3:14 於是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磯倫十八年。

  《新》以色列人:此處主要指便雅憫人和以法蓮人。

3:15 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就是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以笏;他是左手便利的。以色列人託他送禮物給摩押王伊磯倫。

  《新》左手便利的:便雅憫人很多都是擅用左手的(見20:15-16)。這有點滑稽,因為便雅憫的意思是「(我的)右手之子」。以笏因為擅用左手,所以能把劍藏在人不會去注意的一邊(見3:21)。

  《新》禮物:(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貢物」)每年要進的貢物,大概為農產品(參王下3:4)。

  《啟》以笏:是便雅憫人,和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掃羅都屬基拉族(創46:21;比較撒下16:5),是個勇士,也有機智,單手刺殺了摩押王。他是個左刺,可以把劍藏在右腿衣服中,不易引起他人疑心。

  15~30:以笏是神這時候給予以色列人的軍事領袖……一個左手便利的便雅憫人。在以笏所處的時代,左手便利被視爲缺陷(參二O16),以笏的弱點是明顯可見的,但是在耶和華看來,以笏的不利條件是可以轉變的,就像用左手打網球的人變不利爲有利一樣!所以神仍使用他使以色列人得勝!

  他被百姓任命向伊磯倫王進貢禮物。他把兩刃的劍藏在衣服裏面。在送上禮物後,王大概對猶太臣民不存戒心。然後以笏要求與王單獨討論一件機密事。當所有出席者都退去,以笏便刺殺王並逃去。後來事情被揭發,以笏聚集以色列人,上去與摩押對抗,殺了……約有一萬正在撤退的士兵。以色列人才得享太平八十年。

  俄陀聶來自猶大,以色列中的大能支派。以笏來自最小的支派便雅憫。神可以起用大或小的來取得勝利,因爲無論如何能力是來自的。人只是施行拯救的代權人,並非來源。

3:16 以笏打了一把兩刃的劍,長一肘,帶在右腿上衣服裏面。

  《新》打了一把兩刃的劍:在士師時代,以色列人用的武器常是因時制宜的:如珊迦的趕牛棍(3:31)、雅億所用帳棚的橛子(4:21)、基甸用的瓶子和火把(7:20)、婦人的上磨石(9:53),以及參孫用的驢腮骨(15:15)。見撒上13:19。

  《啟》兩刃的劍:即兩邊都開口的劍。

  《啟》一肘:通常為45公分。此處所用字原文與一般不同,在舊約中只用過這一次,比標準肘要短些。

3:17 他將禮物獻給摩押王伊磯倫(原來伊磯倫極其肥胖);

3:18 以笏獻完禮物,便將抬禮物的人打發走了,

3:19 自己卻從靠近吉甲鑿石之地回來,說:「王啊,我有一件機密事奏告你。」王說:「迴避吧!」於是左右侍立的人都退去了。

  《新》鑿石之地:(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眾多偶像之地」)直譯作「(石頭)雕刻出來的東西」,該希伯來字常用來指石頭作的偶像。但此處可能是指伊磯倫的一些石像,用來界定他所擴展的疆土這是古代近東的習俗。

3:20 以笏來到王面前;王獨自一人坐在涼樓上。以笏說:「我奉 神的命報告你一件事。」王就從座位上站起來。

  《新》涼樓上:在屋宇(王下4:10-11)及宮殿(耶22:13-14)的平頂上所建的房間,設有格子窗(王下1:2「欄杆」),為炎夏乘涼處。

3:21 以笏便伸左手,從右腿上拔出劍來,刺入王的肚腹,

3:22 連劍把都刺進去了。劍被肥肉夾住,他沒有從王的肚腹拔出來,且穿通了後身。

  《新》穿通了後身:或作「他腹中的內臟流了出來」。

3:23 以笏就出到遊廊,將樓門盡都關鎖。

3:24 以笏出來之後,王的僕人到了,看見樓門關鎖,就說:「他必是在樓上大解。」

3:25 他們等煩了,見仍不開樓門,就拿鑰匙開了,不料,他們的主人已死,倒在地上。

3:26 他們耽延的時候,以笏就逃跑了,經過鑿石之地,逃到西伊拉;

3:27 到了,就在以法蓮山地吹角。以色列人隨著他下了山地,他在前頭引路,

3:28 對他們說:「你們隨我來,因為耶和華已經把你們的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於是他們跟著他下去,把守約旦河的渡口,不容摩押一人過去。

  《新》把守渡口:此舉攔阻摩押人遣派援兵,也讓以色列人截斷他們逃離耶利哥的去路。

3:29 那時擊殺了摩押人約有一萬,都是強壯的勇士,沒有一人逃脫。

3:30 這樣,摩押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國中太平八十年。

  《新》八十年:士師記常用整數(見引言:背景)。

3:31 以笏之後,有亞拿的兒子珊迦,他用趕牛的棍子打死六百非利士人。他也救了以色列人。

  《新》亞拿的兒子:可能指珊迦來自伯亞納城(見1:33註釋。編者註:「亞拿」和「亞納」原文為同一字),或指他的家人敬拜亞拿女神。因亞拿是巴力的妹妹,是為巴力爭戰的女戰神,因此「亞拿的兒子」可能是一個軍銜,即「戰士」之意。

  《新》珊迦:六位次要士師中的第一位,與底波拉同時(見5:6-7)。這是外族人的名字,可見他大概不是以色列人。

  《新》趕牛的棍子:長的木棍,有時棍端為金屬,用以駕馭拉運的動物(見撒上13:21)。

  《啟》珊迦作士師時,迦南人的勢力甚盛(參5:6)。以色列人痛苦不堪。珊迦所用的趕牛的棍子是一種可作武器用的農具,長約3公尺,一頭裝有金屬的尖頭;磨利後,可作矛使用。珊迦一名不是以色列人的姓氏,可能不是以色列人。

  《啟》亞拿的兒子:在原文有伯亞拿地之人的意思,但其地不詳。也可能珊迦來自拜戰爭女神亞拿(巴力的姊妹)的家庭;亞拿之子或為勇士的稱號,可能作過埃及僱傭兵的軍官。

  《啟》本書沒有明說珊迦是士師,但從他也救了以色列人一語和底波拉的詩中提到他的名字(5:6),推想他當為士師。

  只有一節經文介紹這位士師。他用趕牛的棍子(趕牛棍是一條長棍,一頭釘有尖銳的鐵釘,一邊是平滑的鐵片;尖端在耕地時用來趕牛,平滑的一端則用來清理農具),打死六百非利士人。這是士師記中另一個例子,說明神用軟弱的東西來完成大能的勝利。一位朝聖者(珊迦)掌握神的話(趕牛的棍子——參看傳一二11)能夠令神百姓中間流浪者(非利士人)潰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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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3:12-13 摩押人、亞捫人與亞瑪力人全是遊牧民族,住在迦南地之東及東南部,彼此鄰近,驍勇善戰,慣於劫掠。這是聖經記載以色列人在自己的地上,初次受迦南以外的民族攻擊。

一位拯救者,是按字面意思理解嗎?
3:15 這一節經文稱以笏為拯救者。按照廣義的看法,所有的士師都可以看作是耶穌基督的預表,祂是完全的拯救者。以笏拯救以色列人脫離仇敵之手,耶穌則救我們脫離最大的仇敵——罪惡。

你有身體上的缺陷嗎?你是否為此自卑呢?
3:15-20 這是一件奇異的事,但它教導我們,神能創造我們,也能隨意使用我們。在以笏所處的時代,左手便利被視為缺陷(參20:16),以笏的弱點是明顯可見的,但神仍使用他使以色列人得勝。要讓神使用你,隨祂的方式來成全祂的工作。

用趕牛棍打死六百人,聽來好像不可信……
3:31 用趕牛棍打死六百非利士人是不平常的武藝。趕牛棍是一條長棍,一頭釘有尖銳的鐵釘,一邊是平滑的鐵片;尖端在耕地時用來趕牛,平滑的一端則用來清理農具。考古發掘出的趕牛棍有的長達兩公尺半。以色列人在遭遇危難時,很容易把它當作武器來使用,珊迦就是用它殺敵。今日在中東,人仍然用它趕牛。

2010年11月19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國民自豪感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聖潔的國度……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2章9節)

  我和妻子瑪蒂越來越熱愛英國。我們愛上了它的歷史、文化和人民。我們最愛的活動,就是去露天音樂會,在古老莊園的草坪上聽音樂。最棒的是千禧逍遙音樂會,煙火綻放,愛國音樂響起,數百名英國人揮舞著小國旗。

  我們本來也很喜歡和他們一同揮國旗。然而,當孩子和我們一起參加的那個夏天,我們和英國人一起揮舞英國小國旗時,他們愣住了。我還記得他們大喊:「你們在做甚麼啊?你們是美國人耶!」

  同樣的,當我們完全融入世界,活得像屬世的人,與他們無異的時候,上帝大概常常有這樣的感受。我幾乎可以聽見祂說:「你們為什麼那樣生活啊?你們屬於我的國度耶!」

  彼得提醒我們,我們與屬世的人不同,我們屬於「聖潔的國度」(彼得前書2章9節)。聖潔表示我們是獨一無二的,為了耶穌而分別為聖,要越來越像祂,並體現出祂不同於世界的生活方式。我們要饒恕別人對我們的傷害;並且對人有恩慈、寬容、信實與信守承諾。聖潔就是像主的樣式。

  所以,讓我們開始以「耶穌國民」的身分,揮舞著聖潔的旗幟吧!JS

神的兒女,謹守生活;
邪惡私慾,盡都遠離;
父願你們,分別為聖;
污穢之事,全都摒棄。Fasick

對耶穌的忠誠,應從我們生活中體現。




-----------------------------------------------------------------------------------------------生命的改造/知信行網上團契

思想的改造:人生
取或捨

經文:撒母耳記上廿一10-15

  你能想像當人陷在落難、逃亡、生命朝不保夕的日子裡時,甚麼是最重要呢?是面子、身份嗎?是尊嚴嗎?是生命嗎?是對神的信念嗎?這無疑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大衛因為仇敵的追趕,踏上漂泊的人生旅程。這位蒙神膏立作王的勇士,在生死存亡之際,在恐慌之餘,為了保存性命,作出了平日不會有的非尋常舉動──在亞吉王面前假裝瘋癲。大衛在此刻為了自救而丟棄面子與尊嚴,拼棄身份,自取羞辱。有人認為大衛這樣行是情有可原,因留住生命才有機會在世途上跑下去。有人卻指出大衛的表現是缺乏信心,竟不能執持神所啟示的應許,信靠神的拯救。

  你怎樣看呢?人憑甚麼準則作為對人生的取捨呢?豈不是憑神在自己身上所定的計劃與應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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