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8日 星期四

20110818撒母耳記上2章1-1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1 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

  《新》禱告:哈拿的禱告是一首向神讚美及感謝的詩歌(見詩72:20;該處大衛的詩亦被稱為「禱告」)。因這首詩歌與新約聖經中馬利亞的讚美詩(Magnificat,路1:46-55)極為相似,故有時被稱為「舊約聖經的馬利亞讚美詩」。它與撒迦利亞的讚美詩(Benedictus,路1:67-79)亦有些相似。撒母耳記末尾的大衛之歌(撒下22章)中,有多處附和哈拿的讚美詩。這兩首詩歌包圍在本書主要敘事內容的前後,而且詩歌的主題強調出敘事內容裏神的作為—它們藉讚美的形式,將書中的神學思想表達出來。當以色列即將藉著她兒子撒母耳設立君王制度,展開其歷史上重要的新頁之際,哈拿說了預言性的話語。

  《新》因耶和華快樂:哈拿喜樂的最終源頭並不是這孩子,而是應允她禱告的神。

  《新》我的角…高舉:(原文譯註:「角」在此象徵力量;2:10亦同);參申33:17;詩75:5、10;92:10;112:9;路1:69。蒙神高舉其角,就是從羞辱中蒙神拯救,被帶到有尊貴與能力的地位。

  《啟》角:在希伯來人是能力的象徵。

  《啟》我的角…高舉:是說神將哈拿從恥辱中拯救出來,得到力量和光榮。

  《馬》1~10:以利加拿的妻子和兒子的虔誠,與以利一家的卑污形成強烈的對比。哈拿把兒子獻與主後,她衷心地感謝。哈拿之歌是一首希伯來的詩歌,與詩篇很相似。許多近代聖經譯本將它編排成爲詩體,對我們很有幫助。她的言詞反映出她從心底認識神的屬性和祂的作爲。她的禱告似乎是在斥責毗尼拿多次侮辱她。這首歌所述說的超越家庭爭吵,更預言以色列得勝敵人,和基督的最後掌權。而馬利亞之歌(路一46-55)被稱爲《尊主頌》,明顯受哈拿這首讚美歌的影響。

2:2 只有耶和華為聖;除他以外沒有可比的,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 神。

  《新》除他以外沒有可比的:(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除你以外…」)見撒下7:22;申4:39;賽45:6。

  《新》磐石:隱喻,描寫以色列的神所具有的能力與堅定性,祂是以色列民萬無一失保障的源頭(見撒下22:32;申32:4、31;詩18:31;賽30:29;44:8)。

2:3 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 神,人的行為被他衡量。

  《新》驕傲的話…狂妄的言語:如毗尼拿(及撒母耳記上下的其他人物—以利的兩個兒子、非利士人、掃羅、拿八、歌利亞、押沙龍、示每及示巴)那樣。

  《新》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神:(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耶和華是深知(人心)的神」)見16:7;王上8:39;詩139:1-6。

2:4 勇士的弓都已折斷;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

  《新》4~5:哈拿用一系列取自日常生活的例子,指出神的作為常出人意表,並能使事情發生驚人的轉變;這在以下各故事中,屢見不鮮。

2:5 素來飽足的,反作用人求食;飢餓的,再不飢餓。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

2:6 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

  《新》6~8:哈拿宣告說生與死、順或逆,都是在神的主權範圍之內;這是在以下許多故事中所帶出的另一主題(見申32:39;王上17:20-24;王下4:32-35;約5:21;11:41-44)。

2:7 他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

2:8 他從灰塵裏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著榮耀的座位。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他將世界立在其上。

  《新》地的柱子:(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地的根基」)舊約聖經中常用的比喻,指支撐地面(即人所居住的旱地,創1:10;而非指地球整個球體)的堅固基礎。這短句並無意教導任何有關宇宙結構的理論(見伯9:6;38:6;詩75:3;104:5;亞12:1)。

  《啟》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就是說地的根基乃耶和華所立,世界是神所創造和管理的(來1:2-3)。

2:9 他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

  《新》保護…腳步:在古代以色列,旅行之時,常要徒步行走於崎嶇危險的山徑中(見詩91:11-12;121:3)。

  《新》聖民:忠於耶和華的子民。這希伯來字的字根在撒下22:26同時用在神和祂的子民身上(編者註:「慈愛」新國際版譯作「忠信」;又見詩18:25)以形容兩者間相互關係。這字也譯作「虔誠人」(詩12:1;32:6;箴2:8)。

2:10 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

  《新》審判:按祂的公義來治理(見詩96:13;98:9)。

  《新》地極的人:各國各族的人(見申33:17;賽45:22)。

  《新》所立之王:哈拿的禱告在此是一種預言,預期君王制度將在以色列中設立,彌賽亞的理想會在大衛身上初步實現(路1:69)。哈拿的盼望最終是藉著基督,並祂徹底勝過神的仇敵,得以完全應驗。

  《新》受膏者:這是聖經中首次提到耶和華的受膏者,即祂所膏立的君王(祭司也受膏,為要事奉神;見出28:41;利4:3)。此字常被當作「君王」之同義詞(如在此處),成為聖經中用來表達彌賽亞觀念的基本詞彙之一部分。「受膏者」及「彌賽亞」分別是同一希伯來字的意譯及音譯。希臘文譯此字為Christos「基督」(見太1:17原文譯註)。雅各最先預言將有一位君王產生(出自猶大支派,創49:10);到民24:7、17,巴蘭也在詩歌中預期將有君王出現。後來,申17:14-20亦期望等到以色列民進入應許之地後,耶和華會立祂所揀選的君王來治理祂的子民。撒母耳記上下顯示出,對這位神權政體中的君王之盼望,如何會在大衛身上得到應驗。哈拿在把自己的兒子撒母耳獻給神時,對君王之設立所發出先知性的盼望,是十分恰當的,因撒母耳將成為神在以色列中設立君王的媒介。

2:11 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

  《新》事奉:作一般協助大祭司的孩童所能作的事。

  《新》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跟著祭司以利在耶和華面前事奉」)指在「耶和華的殿」中(1:24)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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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感恩不知如何禱告?看哈拿的——
2:1-10 哈拿因神垂聽禱告,賜下麟兒而讚美神。她以詩歌的形式來禱告,其主題是對神的掌管與主權充滿信心,並為神成就的一切感謝祂。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仿效哈拿的禱告,發出她的讚歌,稱為尊主頌(參路1:46-55)。我們應當像馬利亞與哈拿一樣,確信神必管理我們的一生,順服神為我們所定的道路,也要因祂用自己的方法賜福給我們而感謝祂。我們頌讚祂百般美善的賞賜,就是承認祂有權管理我們的一生。

神是我的磐石嗎?我怎樣倚靠這個磐石呢?
2:2 哈拿頌讚神是磐石——穩固、堅強、永不變遷。今天的世界步調急速,朋友來來去去,環境變換不定,很難找到穩固不變的根基。人若一生貪求成就、但求擁有,以財富作為安全的根基,所得的既有限又無常。我們拚命爭取,得到的財產卻皆會失去,只有神永遠存在。你要以神為指望,祂永不叫你失望。

用人的方法伸冤,符合神的心意嗎?遭遇不公平的對待也要……
2:3 哈拿講這些話時,一定想到毗尼拿的傲慢與責罵。她不需要與毗尼拿看齊,也毋需報復;她知道神監察一切,要審判人的罪惡與驕傲,哈拿很有智慧地等候神伸冤。當避免為自己伸冤;神既會衡量你的行為,也會衡量欺壓你之人的行為。

在物質世界裡,我能在各種境遇中都記得神是公義的主宰嗎?
2:10 我們活在邪惡充斥的世界,又受核武的威脅,很可能忘記神仍然作王。哈拿看出神(1)像磐石一樣堅定(2:2);(2)察驗我們的作為(2:3);(3)管理人的大小事務(2:4-8);(4)是最高的審判主宰,施行完全的公義(2:10)。切記神正在作王掌權,會使我們對世界和個人事務都有恰當的看法。

少年撒母耳的事奉態度,哪些值得我效法?
2:11 童子撒母耳“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換句話說,他是以利的幫手或助理。他既然擔當這種角色,工作就包括每天開會幕的門(3:15)、掃地、清潔器物;到他長大以後,就會協助以利獻祭。他穿上細麻布的以弗得(這是只有祭司才可穿上的衣服),顯示他是見習祭司(2:18)。因為他是以利的助手,所以也是神的助手。在你服事別人的時候,即使是做一般的事務,你也是事奉神。我們最終都是事奉神的,所以任何工作都有它的尊嚴。


2011年8月18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夜半摯友

約拿單的心與大衛的心深相契合。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撒母耳記上18章1節


  若你在半夜需要幫助時,你可以打電話給誰?這些你能夠聯繫的人,聖經學者瑞普芮查德稱之為「夜半摯友」。當你有急事聯絡他們時,他們只會問你兩個問題:「你在哪兒?」以及「你需要什麼?」。

  在困難的時刻,有這樣的朋友是很重要的。對大衛來說,約拿單正是這樣的朋友。約拿單的父親掃羅王很嫉妒大衛的受人擁戴,以及上帝所賜給他的福分,因此處心積慮想要殺害他(撒母耳記上19章9-10節)。大衛逃走了,並求助於他的朋友(20章)。當大衛逃亡在外時,約拿單與他父親一起用餐,席間他得知掃羅確實想致大衛於死地(24-34節)。

  由於兩人的友誼匪淺,約拿單因此「為大衛愁煩」(34節)。他警告大衛他父親的計謀,要大衛趕緊逃跑(41-42節)。大衛了解約拿單是真正的好朋友。聖經說他們彼此哭泣,但是「大衛哭得更慟」(41節)。他們的心靈深相契合。

  你在危難時,有愛主的基督徒朋友可以倚靠嗎?而你能被朋友稱為「夜半摯友」嗎?AMC

謝主賜我摯友如祢,
很少有人能夠像祢;
誠摯盼望我能像祢,
如祢待人頻伸援手。Clark

患難見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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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信念/知信行網上團契

神是我的安慰
信心得堅固而來的安慰

經文:帖撒羅尼迦前書三1-10

  作為一個屬靈的父親,心底裡常掛念兒子是很自然的事,特別是在兒女遭遇患難的日子。

  當保羅知道帖撒羅尼迦教會遭受反對和迫害時,心裡實在非常沉重,擔心他們會因此軟弱離開神。這種憂慮迫使保羅立刻採取行動,打發提摩太前去,堅固他們,並且在患難中安慰他們。

  及後保羅從提摩太口中得知他們信心堅固,能靠主站立得穩,保羅立時就得到安慰,心裡的重壓也得到釋放,保羅甚至用「活了」來形容這種釋放,可見這安慰對保羅來說是何等的大。他的心靈由沉重受壓變成釋放喜樂,實在表明了他對弟兄姊妹那份負擔。

  今天在教會裡,還有多少像保羅那樣關心弟兄姊妹生命的人呢?我們心靈沉重很多時都是為了自己,少有為了別人的生命,以致心靈在痛苦中得不到安慰。盼望你也能有保羅的經歷,由沉重受壓變為釋放喜樂,是因為看見弟兄姊妹的信心得到堅固!



20110817撒母耳記上1章1-2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1 以法蓮山地的拉瑪瑣非有一個以法蓮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蘇弗的玄孫,託戶的曾孫,以利戶的孫子,耶羅罕的兒子。

  《新》拉瑪:(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拉瑪他念」)這個地名在舊約聖經中只在此處出現,似乎是拉瑪(見1:19;2:11;7:17;19:18;25:1)的別名。可能就是離耶路撒冷以北八公里的山地,近以法蓮與便雅憫二支派的邊界,屬便雅憫的拉瑪(見書18:25)。

  《新》瑣非:(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蘇弗人」)。不能確定這希伯來字指人還是地方。若是指人的話,表示它是蘇弗的後裔(見代上6:34-35)。若是指地方,則是指拉瑪他念所在的一個地區(見9:5「蘇弗地」)。

  《新》以法蓮人:雖然以利加拿在此處被稱為以法蓮人,他大概是利未人,屬哥轄族,這族在以法蓮地區分有城鎮為產業(見書21:20-21;代上6:22-27)。

  《馬》1~10:撒母耳記上率先介紹以利加拿和他兩個妻子,哈拿(恩典)和毗尼拿(明珠)。第l節提到他是一個以法蓮人,但其實他只是來自以法蓮的拉瑪瑣非的利未人(比較代上六22-28)。

  作爲中肯的歷史記載,聖經記述多妻的習俗,舊約中許多偉大的領袖(例如亞伯拉罕、雅各、大衛等人)都有多位妻妾,不過這並非神起初的心意,聖經也從不批准這樣的做法。創世記2章24節說,夫妻二人要合爲一體,講的乃是“二人”。那麼,過去神的子民中爲什麼有多妻現象呢?第一,是爲了多生養後代,好幫助男人做繁重的工作,並使家族脈脈相傳、連綿不斷。兒女眾多是豐足與地位的象徵。第二,昔日戰亂頻生,許多青年男子戰死,一夫多妻制度就成爲社會認可的方式,以使婦女能出嫁,不至孤苦貧窮。

  但是,多妻制度常常造成嚴重的家庭問題,從哈拿與毗尼拿的故事中,可以看出這種情形。就如利亞和拉結的情況一樣,一個多有生養,另一個卻不育。這樣便促成家庭不和。因爲哈拿無兒女,丈夫卻更愛她。當一家人來到示羅,慶祝每年一度的節期時,哈拿都得著雙分的祭肉(3-5節)。但是這令毗尼拿不服,說刺酸的話激怒她。年復一年,她的話越來越刺酸,直到終於哈拿陷於絕望中(在舊約時代,對已婚婦女而言,沒有兒女是一件不快樂的事,並且在社會蒙受羞辱),惟有來到殿前,把這事交託耶和華。

1:2 他有兩個妻:一名哈拿,一名毗尼拿。毗尼拿有兒女,哈拿沒有兒女。

  《啟》婦人無子是一種羞辱(參創30:1)。以利加拿有二妻,像當日亞伯拉罕和雅各一樣,其中一個無兒女,都因堅信神聽禱告而獲生麟兒。舊約沒有正式禁止多妻(申21:15-17),但神為人設立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創2:21-24)。主耶穌重申此制(太19:3-6),使徒保羅且定此為教會領袖的一個條件(提前3:2)。

1:3 這人每年從本城上到示羅,敬拜祭祀萬軍之耶和華;在那裏有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當耶和華的祭司。

  《新》這人每年從本城上到:以色列所有的男丁必須一年三次到中央聖所朝見耶和華(出23:14-19;34:23;申16:16-17)。此處所提的節期大概是住棚節,這節期不單是為記念在以色列經過曠野往迦南的途中,神看顧了祂的子民(見利23:43),更是特別以歡樂及盛筵慶祝神在這一年所賜下的收成(見申16:13-15)。在這喜慶的場合裏,哈拿更因自己的不育,感到刺骨的傷痛。

  《新》示羅:位於以法蓮境內,在伯特利及示劍之間,為中央聖所及約櫃的所在地(見書18:1;士21:19)。

  《新》萬軍之耶和華:(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全能之耶和華」)這是聖經中第一次用這名字稱呼神。希伯來文「(萬)」軍一詞,可指(1)人的軍隊(出7:4;詩44:9「軍兵」);(2)星球,如太陽、月亮及星宿(創2:1「萬物」;申4:19「萬象」;賽40:26「萬象」);或(3)天上受造之物,如天使(書5:14「耶和華軍隊」;王上22:19「天上的萬軍」;詩148:2「眾使者」)。「萬軍之耶和華」這稱呼最恰當的解釋,可能是指神統管宇宙各種權勢(因此新國際版將之譯作「全能之耶和華」)。在以色列立王的記載中,用這稱呼是極其貼切的,因耶和華為萬軍之神—既統管天上諸軍(申33:2;書5:14;詩68:17;哈3:8),也是以色列軍隊的元帥(撒上17:45)。

1:4 以利加拿每逢獻祭的日子,將祭肉分給他的妻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兒女;

  《新》獻祭:此處的獻祭是與節期的慶宴一同舉行,這慶宴代表與耶和華相交契合,並以感恩之心接受祂的恩慈(見利7:11-18;申12:7、17-18)。

  《啟》祭肉可以分給家人吃,並特別照顧利未人(申12:5-7、18;14:22-29;15:19-23),只是不可吃血。

1:5 給哈拿的卻是雙分,因為他愛哈拿。無奈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

  《新》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人是否能生育在於耶和華(見創18:10;29:31;30:2、22)。

1:6 毗尼拿見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就作她的對頭,大大激動她,要使她生氣。

1:7 每年上到耶和華殿的時候,以利加拿都以雙分給哈拿;毗尼拿仍是激動她,以致她哭泣不吃飯。

1:8 她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哈拿啊,你為何哭泣,不吃飯,心裏愁悶呢?有我不比十個兒子還好嗎?」

1:9 他們在示羅吃喝完了,哈拿就站起來。祭司以利在耶和華殿的門框旁邊,坐在自己的位上。

  《新》殿:此處及3:3稱當時的中央聖所(即「會幕」)為「耶和華的殿」。這殿有時也稱為「耶和華的居所」(見1:7;3:15;編者註:按新國際版譯法)、「會幕」(2:22)及「我的居所」(2:32)。稱會幕為「居所」及「殿」,再加上使用睡的地方與殿門等形容字眼(3:2、15),表示此時的會幕是一較大,較持久的建築物之一部分,故這建築物可合理地被稱為「殿」(參耶7:12、14;26:6)。

1:10 哈拿心裏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

1:11 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

  《新》眷念:眷念不只是想到哈拿這個人,更是為她有所行動(見1:9;又便創8:1註釋)。

  《新》終身:不同於一般利未人,利未人的服務期通常是由二十五至五十歲(見民8:23-26)。

  《新》不用剃頭刀:哈拿甘願為兒子許了當初神要求參孫的願(士13:5)。長髮乃獻身事奉耶和華的記號,也是許願做拿細耳人的特徵之一(見民6:1-21)。這願通常有期限,而非終身願。

  《啟》以色列婦女許願的條例,看《民數記》30章。

  《馬》11~18:哈拿向神許願說,若神賜她一個兒子,她必把他歸給耶和華,兒子出生後必作拿細耳人。哈拿雖是求神賜她一個兒子,但她不是爲自己,乃是爲要歸與耶和華。

  以利這位老祭司看見哈拿只動嘴唇,以爲她喝醉了。但他聽到哈拿的解釋後,便理解她的誠意,所以他祝福哈拿,願她平平安安地回去。哈拿關心的是她身體不育,但我們卻要爲靈命的不育傷痛。

1:12 哈拿在耶和華面前不住地祈禱,以利定睛看她的嘴。

1:13 (原來哈拿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因此以利以為她喝醉了。)

  《新》喝醉了:以利的誤會,這暗示在當時醉酒的人進入聖所不是希罕的事。有關當時宗教及道德之淪落,在士17至21章中有更多的例證。

  《啟》祭司以利誤以為哈拿喝醉了酒,只輕責她。可見當時女子醉酒的事必很普遍。以民道德忝墮,可見一斑。

1:14 以利對她說:「你要醉到幾時呢?你不應該喝酒。」

1:15 哈拿回答說:「主啊,不是這樣。我是心裏愁苦的婦人,清酒濃酒都沒有喝,但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

1:16 不要將婢女看作不正經的女子。我因被人激動,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

  《新》不正經:見申13:13註釋(「匪類」)。

1:17 以利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願以色列的 神允准你向他所求的!」

1:18 哈拿說:「願婢女在你眼前蒙恩。」於是婦人走去吃飯,面上再不帶愁容了。

1:19 次日清早,他們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就回拉瑪。到了家裏,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華顧念哈拿,

  《馬》19~28:哈拿的禱告蒙允後,她替兒子起名撒母耳(意思是神俯聽了),因爲他是“從耶和華那裏求來的”。撒母耳斷了奶後,哈拿帶他到耶和華的殿,並把他歸與耶和華,一次獻上作終身奉獻。男孩開始便協助祭司事奉主。第28節末句提到,雖然撒母耳仍年幼,但是由於他一生獻與並服事耶和華,因此他是個敬拜者。

1:20 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裏求來的。」

1:21 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羅去,要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

  《新》所許的願:在舊約聖經中,向神許願是常見的虔誠表現,通常包括感謝祭及讚美(見利7:16;詩50:14;56:12;66:13-15;116:17-19;賽19:21)。無疑地,以利加拿每年禱告求神賜福給他的農作及牲畜時,會向神許願,然後在住棚節時還願(見1:3註釋)。

1:22 哈拿卻沒有上去,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裏。」

  《新》斷了奶:在古代東方的社會裏,孩童的乳養期通常是三年或更久,因為當時無法保持牛乳的新鮮品質。

  《啟》斷了奶:中東一帶嬰兒斷奶期要到三歲或更大。不像我們今天一歲左右便斷奶。

1:23 她丈夫以利加拿說:「就隨你的意行吧!可以等兒子斷了奶。但願耶和華應驗他的話。」於是婦人在家裏乳養兒子,直到斷了奶;

  《新》他的話:在此之前並未提及神說過甚麼話,除非是指以利在1:17的宣告。死海古卷、七十士譯本(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及敘利亞文通俗譯本,將之譯作「你的話」,來解決這問題。

1:24 既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又帶了三隻公牛,一伊法細麵,一皮袋酒。(那時,孩子還小。)

1:25 宰了一隻公牛,就領孩子到以利面前。

1:26 婦人說:「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裏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

  《新》我敢在你面前起誓:用來強調所言之確實無偽的習慣用語。

1:27 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

1:28 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於是在那裏敬拜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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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士師、祭司、先知於一身的撒母耳是這樣誕生的……
1:1 本書始於士師秉政時期,可能在參孫最後的幾年間。撒母耳是以色列最後的士師,也是君王時代首位祭司兼先知,是眾士師的典範。他以神的聖言治理人民,而不是任意妄為。撒母耳曾膏立以色列的第一任君王。

一夫多妻制合神的心意嗎?以色列人中為甚麼有這種現象?
1:2 舊約中許多偉大的領袖(例如亞伯拉罕、雅各、大衛等人)都有多位妻妾,不過這並非神起初的心意。創世記2章24節說,夫妻二人要合為一體,神子民中,過去為甚麼仍有多妻現象呢?第一,為了多生養後代,好幫助男人做繁重的工作,並使家族脈脈相傳、連綿不斷。兒女眾多是豐足與地位的象徵。第二,昔日戰亂頻生,許多青年男子戰死,一夫多妻制度就成為社會認可的方式,以使婦女能出嫁,不至孤苦貧窮。但是,多妻制度常常造成嚴重的家庭問題,從哈拿與毗尼拿的故事中,可以看出這種情形。

以利加拿跟神的關係怎樣?
1:3 會幕(敬拜神的地方)設在示羅,是當時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心(參書18:1)。律法規定全以色列的男丁,要一年三次到那裡去守宗教節期:逾越節連同除酵節、七七節與住棚節(參申16:16)。以利加拿遵從神的規定,每年照例到示羅敬拜耶和華。(關於敬拜的條例,參出23:14-17;會幕的詳情,參出40:34的註釋。)

在當時的以色列,不生育的婦女的處境如何?
1:6 哈拿一直不能生育。在舊約時代,不育的婦女使丈夫無後,在社會蒙受羞辱。在社會經濟結構中,兒女是非常重要的成員,是家庭勞動力的來源;父母年老時,子女也當盡上反哺的本分。妻子如果無所出,按照古代近東的習慣,就要將自己的婢女給丈夫作妾,替她生養兒女。以利加拿雖可以拋棄哈拿(那時容許丈夫休不育之妻),卻仍然專一地愛她,不理社會的嘲諷和民事法律上休妻的權利。

怎樣看待無望的事,怎樣幫助無望的人?
1:7 神對哈拿有其計劃,祂有意使她延遲數年才生孩子。毗尼拿與以利加拿只看到哈拿表面的處境,卻不知與此同時,神正在實施祂的計劃。請顧念那些在你周圍切切禱告,但尚未蒙神應允的人。他們需要你的愛心與幫助。扶助在禱告上缺乏信心的人,幫助他們堅定信心,使他們確信到了神所定的時間,神必成全自己的計劃。

絕望來自人,盼望來自神,我若是哈拿……
1:8 哈拿知道丈夫愛她,但這仍不足以安慰她。她常常聽到毗尼拿的冷嘲熱諷,漸漸地喪失了自信。別人的不公平對待,我們管不了,但我們卻能選擇用甚麼態度來回應惡言。與其沉溺於一己的難題,不如欣賞神所賜下的恩愛親情,這樣才會把自艾自憐化為盼望。

哈拿痛苦地禱告,是因為……給我何啟發?
1:10 哈拿有十足的理由愁苦傷心。她不能生兒育女,又與譏諷她的毗尼拿共事一夫(1:7),丈夫深愛她,也未能為她解憂(1:8),就連大祭司都誤解她的行為(1:14),把她蠕動嘴唇的禱告當作醉酒。但她既沒有報復,也不放棄盼望,只向神坦誠訴苦,亦向祂祈求。人人都會遇到徒勞無功的時刻,在工作上,事奉上,或是人際關係上,都有山窮水盡、一事無成之際,也可能感到很難再用信心禱告。但哈拿看出只有禱告才是讓神動工的惟一出路(1:19-20)。

我的禱告中有許願的成分嗎?我能信守諾言嗎?
1:11 當留心你在禱告中所許的願,因為神會照你所許的來追討。哈拿求子心切,甘願與神討價還價。神接受了她所許的願,賜給她一個兒子。儘管還願是痛苦的事,哈拿仍毫不失信地去還願(1:27-28)。我們雖然沒有資格與神討價還價,祂仍可能會答應我們許願的禱告。你禱告的時候,請你自問,“如果神答允我,我會不會向祂還願?”對人許願不還,是不守信用的表現,而且可能會惹禍;對神許願,事情就更加嚴肅。神既向我們成全祂的應許,也就指望你向祂守諾言。

我禱告後也得平安和喜樂嗎?
1:18 哈拿向神禱告以前,愁腸百結,以致不能吃喝,禱告後她高高興興地去吃飯。她的改變可能由於三個因素:(1)她誠實地向神禱告(1:11);(2)她從以利得到鼓勵(1:17);(3)她決定將困難留給神去處理(1:18)。將你內心的感受告訴神,讓祂來解決困局,這才是克服愁苦的良方,然後你便可以再尋求良師益友的支持。

獻上心愛的兒子,哈拿甘心為之——論到我向神所獻的,較之哈拿……
1:26-28 哈拿為了還願(1:11),獻上她深愛的兒子,把他帶到以利面前,叫他在耶和華的殿(會幕)中事奉神。她將獨生子獻給神,就是把她的一生和前途都獻給主。撒母耳的生命是從神而來的,是神賜給她的孩子,所以哈拿實際上並不是失去他,乃是將他歸還給神。這幾節經文說明,我們應當把甚麼樣的禮物獻給神。你所獻上的是微不足道的(例如禮拜天早晨去敬拜神,循例作十一奉獻等),還是作出重大犧牲的禮物呢?你是向神象徵性地獻上,還是將整個人生獻給祂呢?

獻上兒子後,哈拿怎樣繼續盡母親職責?
1:28 撒母耳的母親把他留在會幕的時候,他大概有三歲大了——按習慣說是斷奶的年歲。她說,“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是指她將撒母耳獻給神,終身事奉祂。她當然沒有忘記她摯愛的兒子,並經常去探望他。她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好像祭司以利所穿的一樣(2:19)。撒母耳後來住在拉瑪(7:17),就是他父母的故鄉(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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