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8日 星期一

20110228馬太福音10章1-1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0:1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

   《馬》第九章末節中,主吩咐祂的門徒祈求更多的工人。若要能真心的這樣求,信徒必須先願意自己去作工人。所以,我們在這裏見到主呼召了十二個門徒。祂從前已揀選了他們,不過現在呼召他們,叫他們把奇妙的福音信息帶給以色列國。主的呼召使門徒有權柄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由此可見耶穌的確無與倫比。人們或可施行神蹟,但無人能授權別人行使大能。

10:2 這十二使徒的名: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

   《馬》2~4:這十二使徒記述如下:
  1. 西門:又稱彼得。一個衝動鹵莽、心地仁慈、感情充沛的人,他是天生領袖的料子。
  2. 他兄弟安得烈:施洗約翰把他介紹給耶穌(約一36、40),然後他把他兄弟彼得帶去見耶穌。其後,他以把人帶去認識耶穌爲他的任務。
  3.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他後來被希律殺害了(徒一二2)──十二門徒中的第一個殉道者。
  4. 雅各的兄弟約翰:他也是西庇太的兒子,是耶穌所愛的門徒,我們實在要感激他寫了第四卷福音書、三封約翰書信和啓示錄。
  5. 腓力:他是伯賽大人,他把拿但業介紹給耶穌。我們不要把他和使徒行傳中的福音傳道者腓利混淆。
  6. 巴多羅買:相信他就是拿但業,這個以色列人心裏毫無詭詐(約一47)。
  7. 多馬:又名底土馬,即“雙胞胎”的意思。他一向被公認是“懷疑的多馬”。他的疑惑使他最後才恭敬地承認耶穌(約二○28)。
  8. 馬太:以前曾是稅吏,是本福音書的作者。
  9. 亞勒腓的兒子雅各:關於他的事記載得很少。
  10. 達太:他又稱爲雅各的兒子猶大(路六16)。只有約翰福音十四章22節記載關於他的事蹟。
  11. 西門:是個迦南人。路加福音稱他是奮銳黨的人(路六15)。
  12. 加略人猶大:就是出賣我們主的那人。

   這些門徒可能正是二十多歲。他們在不同的生活圈子中被耶穌揀選,也許這些青年人正是年輕有爲,無論如何,他們一生中最偉大的事,便是與耶穌作伴。

10:3 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

10:4 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新》奮銳黨:若非描述西門的宗教熱忱,就是表示他是奮銳黨的成員;該黨是一個猶太的革命組織,以武力反抗羅馬對巴勒斯坦的統治。

10:5 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馬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

   《新》不要走:神國的福音起初只傳給猶太人。直到耶穌死而復活之後,祂才命令門徒把這好消息傳到萬邦(28:19;參21:43)。

   《新》撒馬利亞人:當北國以色列的人民被擄之後,亞述國把外邦人帶入該地,與遺留下來的以色列人通婚而產生的混血民族(王下17:24)。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彼此之間深懷敵意(見約4:9)。

   《馬》5~6:本章餘下的經文提到耶穌把一個特別的行程──往以色列家──吩咐給門徒。我們不可把這事與日後耶穌差遣七十二個人(路一○1),或與大使命(太二八19-20)混淆。這次是短暫的傳道事工,旨在宣告天國近了。雖然有些原則對神歷世歷代的民來說,有著重要的價值,但有些原則卻在日後被主耶穌證實並非永久不變的(路二二35-36)。
首先,耶穌指示了門徒該走的路。他們不走外邦人的路,也不進撒馬利亞人的城──那裏種族攙雜,爲猶太人所厭惡。他們此時只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傳道。

10:6 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

10:7 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

   《馬》所傳的信息是宣告天國近了。因這信息是特別向以色列人宣告的,如果他們拒絕接受,便沒有藉囗了。王親身來到,天國已經近了。以色列必須決定接受祂,還是拒絕祂。

10:8 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

   《啟》耶穌給門徒的權柄有趕逐污鬼和醫病(1節),現在添上使死人復活和潔淨痲瘋。這些神蹟都證明神的國已近。

   《啟》門徒白白得來的是能改變人心和世界歷史的福音,門徒所以被差,給他們治病趕鬼等權柄,是要他們傳揚這大能的福音。白白得來,應白白捨去,把福音傳給人。

   《馬》門徒得到耶穌的授權認定,使所傳的信息更爲可信。他們要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並把鬼趕出去。因爲猶太人要求神蹟(林前一22),神便親自降臨,顯神蹟給他們看。

   至於報酬方面,主的代表所作的是白白的事奉。門徒不必付代價便得到祝福,他們也同樣向他人施惠。

10:9 腰袋裏不要帶金銀銅錢;

   《啟》門徒行裝輕便,一是因為路程短,一是當地人傳統好客,生活所需可靠虔信的人供給。

   《馬》9~10:他們不必事前爲旅程預備所需。作爲以色列人,他們只向以色列人傳道。作工的工人應當得到他們的食物,這是猶太人中眾所周知的原則。所以,他們不必帶金銀銅錢、載食物的囗袋、兩件褂子、鞋或拐杖。這裏大概是指多餘的鞋或多餘的拐杖。如果他們已有一枝拐杖,便可把它帶隨身旁(可六8)。這種做法,是叫門徒知道他們每天的所需,都會得到供應。

10:10 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柺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10:11 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要打聽那裏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

   《馬》至於住宿方面,又有什麽安排?當他們進到一所城,便要尋找好人家──接受他們是主的門徒,並且開放心靈,願意聽他們信息的。只要他們找到這樣的好人家,便要一直住在這人的家裏,直至離開那城,而不是另尋更好的生活環境,然後遷移到別的家去。

10:12 進他家裏去,要請他的安。

   《馬》12~14:如果這家人接待門徒,門徒便要請他們安,對他們的殷勤款待表示謝意和感激。相反,若這一家拒絕接待主的使者,門徒便不必替他們向神求平安,即不必祝福他們。不但如此,門徒更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以行動表示神的不悅。誰的家不接待基督的門徒,基督也不會接納他們。

10:13 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

10:14 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新》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當法利賽人離開一個「不潔」的外邦人地區時,一個象徵性的動作。在此它代表針對那些拒絕神信息之人的一個嚴肅警告(見路9:5;徒13:51等註釋;參徒18:6)。

10:15 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馬》主警告說,拒絕接待門徒的人在審判的日子會受到嚴厲的懲罰,比墮落之城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更厲害。這證明地獄的刑罰是有等級的,否則又爲何說有些人所受的比其他人還容易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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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昔日祂呼召了十二門徒,如果祂現在呼召你,你會……
10:1 耶穌呼召了十二位門徒,祂用特別的方式選召他們去服事祂。基督今日呼召我們,祂不會強迫我們去做我們不願意做的事,我們可以選擇跟隨祂或留在後面。當基督呼召你去跟隨祂時,你如何回應呢?

我又沒有甚麼才幹,如何可以事奉神?
10:2-4 耶穌呼召了不同的人——漁夫、激進黨人、稅吏作祂的門徒,祂呼召平民老百姓和傑出領袖、富有的和貧窮的、知識分子和文盲。今天許多人都認為只有某些人才有資格跟隨基督,但主耶穌卻不是這樣認為。神能夠使用任何人,不管那人覺得自己何等卑微。你覺得自己很微小、沒有價值嗎?要切記神會使用平凡的人去做祂那不平凡的工作。

聖經人物的別名真多,這個巴多羅買又是誰?
10:3-4 巴多羅買可能是拿但業的別名(參約1:45-51),達太就是雅各的兒子猶大。奮銳黨是當時一個激進的政黨,主張以暴力推翻羅馬在以色列的統治。(有關門徒名單,請參可3:16-19;路6:14-16;徒1:13。)

救恩不是普世性的嗎?為何耶穌叫門徒不要進外邦人的城?
10:5-6 凡不是猶太人的都是外邦人,撒馬利亞人是以色列人被擄後(參王下17:24),跟外族人通婚所形成的混血民族。耶穌吩咐門徒單單到猶太人當中,因為神揀選了猶太人(參羅1:16),先要把福音傳給他們,再由他們把福音傳遍世界。猶太門徒和使徒把基督復活的好消息傳遍整個羅馬帝國,不久外族人就湧進教會。聖經清楚教導,神的救贖信息是給予全人類的,不論種族、性別或國籍(參創12:2-3;賽25:6;56:3-7;瑪1:11;徒10:34-35;羅3:29-30;加3:28)。

耶穌說:“天國近了”,可你知道“近”在哪兒嗎?
10:7 猶太人正等待著彌賽亞來臨,為他們帶來祂的王國,他們盼望一個政治軍事的強國,把他們從羅馬的統治中釋放出來,恢復昔日大衛和所羅門時代的輝煌,但耶穌所說的是屬靈的國度。今天,福音就是天國仍然接近我們,耶穌就是彌賽亞,祂已經開始了祂在地上在跟從祂的人心中的國度,有一天祂的國度會完全實現,那時邪惡勢力會被毀滅,所有人都會和睦共處。

若有餘,我就與人分享——你是這樣想嗎?
10:8 耶穌給門徒一個如何去服事別人的原則:“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因為神傾福予我們,我們應該慷慨地把自己的時間、愛心和財物與他人分享。

傳道人、牧師也需要人關照?他們不是有不絕的愛去關心人嗎?
10:10 耶穌說那些工人應當得到照顧,應該得到食物和安身之所,作為服事人的回報。你要關心傳道人、宣教士、主日學教師和藉著服事你去事奉神的人(參林前9:9-10;提前5:17)。

出門當然要帶鞋子,為甚麼作門徒就不用帶?
10:10 馬可福音記載耶穌要門徒穿鞋和帶備枴杖(參可6:8),而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則記載不要帶鞋和枴杖(參路9:3),好像有出入,其實不是。耶穌的意思可能是叫他們除了腳上所穿的鞋子和手中拿著的枴杖,不要帶“額外”的鞋子。無論如何,原則是他們只要預備自己職責和旅途所需用的東西就夠了,以免行李多累贅。

跺掉腳上的塵土,究竟有甚麼意思?
10:14 為甚麼耶穌告訴門徒倘若某城市或家庭不接待他們,離開時要跺掉腳上的塵土呢?虔誠的猶太人離開外族的城市時,往往會跺掉腳上的塵土表示他們與外族人的風俗無關。門徒跺掉腳上猶太人城市的塵土,表明這個猶太人的城市或家庭拒絕接受彌賽亞,失去了跟從基督的機會,作了錯誤的抉擇,而且這些人與門徒無關。你是否接納從神而來的教訓?假若你漠視聖靈的催促,你可能不再有機會了。

罪惡的城市,悲哀的下場;你有為那些聽過福音而不信的人擔過心嗎?
10:15 所多瑪和蛾摩拉這兩個城市極其邪惡,被神降火燒毀(參創19:24-25)。有機會聽福音而拒絕接受的人,在審判時比在這些邪惡城市中從未曾聞福音的人處境更糟!

2011年2月28日靈修小品

靈修靜思

外表出眾

押沙龍對王說:「求你准我往希伯崙去,還我向耶和華所許的願。因為僕人住在亞蘭的基述,曾許願說:『耶和華若使我再回耶路撒冷,我必事奉祂。』(撒下十五7至8)
 
  不要做追星族,不要看重外在美。押沙龍出奇漂亮,也是出奇的壞。若說大衛的失敗影響他,那麼大衛的悔改、敬虔為何沒影響他?此處押沙龍借用神的名字欺騙父親,想是投其所好,以為只要搬出耶和華的名字,父親就必信他。押沙龍不認識神,不懼怕神,不守神誡命。他殺兄暗嫩,是犯十誡中第六誡;弒父奪位,犯第五誡;此處妄稱耶和華的名,是犯第三誡。後來他與父親的妃嬪行淫,犯了第七和第十誡。這個人外表出眾漂亮;骨子裡卻也出眾骯髒。就像很多明星、名人,外表漂亮,廣受歡迎,卻甚麼骯髒事都做得出來。主耶穌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可認出他們來。所以不要因某人漂亮、說話動聽,就做他的迷哥迷姐。「押沙龍在耶路撒冷請了二百人與他同去,都是誠誠實實去的,並不知道其中的真情。」(十五11)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與不敬虔的人親近,容易被騙和被利用。求主幫助我們不看重、不跟隨外表漂亮卻不敬畏神的名人,以免被人誤導走迷。      ~姜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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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天言/知信行網上團契

初信者的陷阱

讀經:加拉太書三章1至9節

  「發生了甚麼事?」保羅驚呼著說:「是否有人給你們唸了咒語?你們怎麼把我所教導的真理完全忘記?你們是初信的信徒,必須緊守這個簡單而直接的福音真理。」
 
  這種情況豈不是在今天也常常出現嗎?通常來說,初信者比較渴慕學習真理,所以,當某人帶著權威教訓他們,尤其是引用聖經的權威來作教導時,他們便很容易會全盤接收。
 
我們應該學習昔日的保羅,要歇力防止初信者受人迷惑。保羅從來不會因為初信者誤入歧途,而指斥他們不再是基督徒;反之,他提醒他們要反省以下問題:

  1. 你們是怎樣得救的?
  2. 你們是怎樣領受聖靈的?
  3. 你認為自己如何才能在基督裡成長?
  4. 你們過往一直甘願為基督受苦,如今,你們是否仍然愛祂和忠於祂呢?

  這些都是非常適切的問題。我們今天可以同樣用這些問題,來幫助那些被邪教、律法主義或其他極端教派迷惑的初信者,去釐清他們的信仰。他們的答案,將可以讓你明白他們的屬靈光景。
 
  保羅的答案始終是訴諸聖經的真理。他用亞伯拉罕來提醒他們──他是在受割禮之前便信了神(跟外邦人一樣);信神之後他受了割禮(跟信神的猶太人一樣)。「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6節)在他得稱為義之後很久,神才吩咐他行割禮並頒賜律法。所以,他完全是因信稱義。
 
  當我們跟隨亞伯拉罕的腳蹤,因信而得著神的稱義,我們便是亞伯拉罕的真後裔了。而且,除了因信稱義之外,便再無別的得救途徑。

信心是得救的唯一條件;
 
基督是得救的唯一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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