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1日 星期日

20121021約翰一書4章7-2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4:7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 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 神而生,並且認識 神。

   《馬》7~8;約翰在這裏回到愛弟兄的題目上。他強調彼此相愛是責任,與神的性情相稱。如前面所說,在約翰腦海中的,不是一般世人的愛,而是神兒女之間的彼此相愛,是栽植在重生得救的人裏面的愛。

  關於這愛的來源,約翰說愛是從神來的,而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這裏不是說神有愛心。這故然是事實,但約翰強調,神就是愛。愛乃是祂的本質。只有源於祂的愛,才是真真正正的愛。神就是愛這幾個字,勝過天地間的千言萬語。巴列特形容這句話為:

  ……人類語言中最偉大的句子,整本聖經中最偉大的語句……就算竭盡所能,也不可能將這句子所蘊含的內容,作最簡略的勾劃,因為沒有任何人或受造的智慧,曾經或將會測透他們測不透的含義。不過,我們仍可以滿心敬畏地說,這句關於神的話,足以解釋神一切作為的法則……創造的奧秘……救贖……並神自己。

4:8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 神,因為 神就是愛。

   《新》就不認識神:只有與祂相像到某種程度的人,才是真正認識祂的人。

   《新》神就是愛:神在祂重要的本質和一切活動中都顯出仁愛。約翰也同樣肯定神是靈(約4:24)、是光(1:5),並且滿有聖潔、能力、信實、真理與公義。

   《啟》神的本性就是愛,神子降世救人顯明神的愛(9節;約3:16),與神相交的人也能表現神的愛(3:16);人能相愛才證明自己與神相交(7、20節)。

4:9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 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馬》9~10:隨後的幾節經文告訴我們,神的愛如何在過去、現在、將來表明出來。在過去,當我們還是罪人時,神的愛透過將祂獨生子賜給我們表現出來(四9-11)。今天,當我們是聖徒時,神的愛透過祂親自住在我們裏頭表現出來(四12-16)。將來,神的愛將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

  在這裏首先提到的,是當我們還是罪人時,神的愛如何向我們顯明。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並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我們曾是死在罪中的人,需要生命;也曾是有罪的人,需要挽回祭。神願意差這位獨生的兒子到世上來,使我們能藉著祂得生,這使神的愛更為顯著。

  並不是因為我們先愛神,所以神才彰顯祂的愛。我們從前並不愛神;事實上,我們與祂為敵,憎恨祂。換句話說,祂並非因為我們愛祂所以才愛我們;相反,雖然我們跟祂勢不兩立,但祂卻愛了我們。然而,祂怎樣表達祂的愛呢?乃是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挽回祭就是清償罪債,將罪的問題妥善解決。

  部分自由主義者(新派)將神的愛與基督的救贖工作分開看。約翰卻在這裏將二者聯繫起來,認為兩者之間沒有絲毫的矛盾。鄧尼認為:

  留意這經節所表達絕對的吊詭矛盾;神在同一時間是慈愛但又是憤怒的,祂的愛帶來了挽回祭,以致我們不再成為祂發怒的對象。因此,使徒約翰不但不認為愛與挽回祭有什麼矛盾之處。如果不談到挽回祭,就無從向人解釋神的愛了。

4:10 不是我們愛 神,乃是 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4:11 親愛的弟兄啊, 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馬》約翰在這裏,將這愛的教訓指示我們:“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這裏說既是,表達了因果的關係。神既把愛傾注在祂子民身上,我們也當與一切同屬神家的人彼此相愛。

4:12 從來沒有人見過 神,我們若彼此相愛, 神就住在我們裏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了。

   《新》從來沒有人見過神:見約1:18註釋。我們的愛既源自神的愛,當我們愛基督徒弟兄時,也就把神的愛完全表達出來了(或作「將神的愛成全了」)(編者註:「愛祂的心」新國際版譯作「神的愛」)。因此,從充滿了愛的信徒身上,人們就能看到那位「從來沒有人見過」的神,因為神住在他們裏面。

   《馬》12~13:神向我們顯明祂的愛的另一個途徑,就是祂今天住在我們裏面。使徒約翰說:“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祂的愛也在我們裏面得到成全了。”(聖經新譯本)約翰福音一章18節:“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在約翰福音中,我們看見這位看不見的神,如何透過主耶穌基督向世人彰顯出來。現在,約翰在他的書信中重申:“從來沒有人見過神。”不過,現今神不再透過基督彰顯自己,因為基督已返回天上,在神的右邊。

  現今,神要透過信徒向世人彰顯自己。這是叫人何等驚歎的事,我們竟成了神的使者,去滿足世人要得見神的渴望!當我們彼此相愛時,祂的愛也在我們裏面得到成全了。意思就是說,神對我們的愛已經達到了目標。

  神的祝福,從來不會只停留在我們身上,而是要透過我們傳出去。神將祂的愛賜給我們,並不是要讓我們可以壟斷祂的愛,而是要透過我們向其他人傾注祂的慈愛。當我們這樣彼此相愛時,就證明我們是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也證明我們有祂的靈。

  讓我們稍為停一下,讚歎祂竟然住在我們裏面,而我們也住在祂裏面。

4:13  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我們裏面。

4:14 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

   《馬》約翰在這裏加上他作使徒的親身見證:“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這句話說明神的愛是有行動的。“父差子”幾個字,說明基督的工作是無遠弗屆的。溫尼說:“祂的事工惠及所有的人,而只有人的頑梗不悔和不信才可以使之無效。”

4:15 凡認耶穌為 神兒子的, 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 神裏面。

   《馬》能夠有神親自入住心裏,是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人所獨有的福氣。再一次,這裏所說的承認,並不是純粹頭腦上的認同,而是包括將自己整個人交託給主耶穌基督。

  一個人能夠住在神裏面,也有神住在他裏面,沒有其他關係可以比這更密切的了。這種關係是難以在心裏想像的,然而我們可以用實物來比較。這種關係就像在火中的撥火棒,在水中的海綿,或在空中的氣球。在每一個例子中,那物體都處於一種元素之中,而這元素也處於該物體之內。

4:16  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 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 神裏面, 神也住在他裏面。

   《馬》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神就是愛,這愛必須有對象。神的愛的獨特對象,就是重生進入神家的一群。若要與神相交,我們就必須愛祂所愛的人。

4:17 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新》他如何,我們…也如何:此處他指基督。我們若在愛的方面像基督,就是這一位愛的神住在我們裏面的記號,我們也就可以確信在審判之日是得救的。

   《啟》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是說我們在世上效法耶穌愛的榜樣,也可以坦然無懼來到審判台前。

   《馬》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不是我們的愛得以完全,而是神的愛在我們身上得以完全。約翰引領我們遙望將來;那時,我們都要站在主面前。我們到時會坦然無懼並充滿信心,還是會畏懼退縮?答案就是,到時我們會坦然無懼,充滿信心,因為那完全的愛,已一次將罪的問題處理妥當了。

  在那日,我們能夠充滿信心,是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主耶穌如今身在天上,對祂來說,審判的事已完全解決了。

  祂曾經來到世上,承擔了我們因犯罪而應受的懲罰。然而,祂既已完成了救贖工作,就永不再需要重提罪的問題了。

  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換句話說,我們的罪已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受了審判,對祂來說,審判既已成為過去,我們也不會再被定罪了。

4:18 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

   《新》愛裏沒有懼怕:不再怕神的審判,因為真誠的愛肯定了救恩。

   《馬》我們既已認識神的愛,就不會懼怕滅亡了。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是祂完全的愛,把我們的懼怕除去。

  第一,主既差祂的兒子為我受死,祂的愛就是肯定的。第二,祂如今住在我裏面,所以我知道祂愛我。第三,我對將來充滿信心,毫無懼怕。

  誠然懼怕裏含著刑罰,而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那些懼怕神的人,神的愛並未能在他們的生命中工作。他們從沒有到祂面前來悔改,也未曾接受赦罪的恩典。

4:19 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

   《新》所有的愛最終均根源於神;真正的愛絕不是由受造者自發而來。

   《馬》我們愛(神),因為神先愛我們。我們愛的唯一真正原因,是神先愛我們。十誡的要求,是要人愛他的神並鄰舍,但律法不能夠替人帶來這種愛。那麼,神又怎樣可以得到祂按公義所要求的愛呢?

  祂解決這問題的方法,就是差祂的兒子為我們受死。這樣奇妙的愛,使我們的心向祂作出回應。我們說:“你既為我流血受死,從今以後我要為你而活。”

4:20 人若說「我愛 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有古卷:怎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呢)。

   《啟》20~21:耶穌將律法總結在兩條誡命中:1.愛神;2.愛人(太22:37-40)。約翰說明這兩種“愛”在人的經歷上的一致性,愛神、愛人互為表裏。愛神的人一定博愛憐恤(3:17;比較雅1:27),靈性和倫理生活是合一的。

   《馬》約翰強調,人若囗囗聲聲說愛神,卻恨自己的弟兄,就是白費心機了。正如車輪的輻條愈接近軸心,輻條之間的距離就愈接近。我們愈與主親近,也就愈會去愛其他的信徒。

  事實上,我們對最微小的一個門徒有多少愛,就顯示我們對主有多少愛。約翰強調,如果我們不愛所看見的弟兄,就不可能愛他沒有看見的神。

4:21 愛 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 神所受的命令。

   《馬》約翰在結束這段經文時重申,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就是:愛神的,也當愛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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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彼此相愛,是一種感覺?是一種委身?是一種選擇?
4:7-21 每個人都承認愛是重要的,但往往以為愛只是一種感覺,實際上,愛是一項選擇,一項行動(參林前13:4-7)。神是我們愛的根源,祂愛我們,甚至為我們犧牲了自己的兒子。耶穌是我們愛的榜樣,告訴我們何為愛;祂在世上所做的一切及祂的死就是最大的愛。聖靈賜給我們愛人的能力,祂住在我們心裡,使我們漸漸更像基督。你的選擇和行動如何顯出你對神的愛呢?

在世間尋尋覓覓,赫然發現,原來真正的愛是……
4:8 約翰說“神是愛”,而不是“愛是神”。我們的世界對愛的觀念很膚淺、很自私,這些觀念污染並曲解了愛的真義。世人以為愛是一些使人喜悅的東西,因此他們願意犧牲道德的原則和剝奪別人的權利,去獲取這樣的“愛”。但這不是真愛,只是自私。真正的愛是好像神那樣聖潔、公正、完全。我們真正認識神,就會像神愛世人那樣去愛別人。

獨生子這名稱,一定是有些特別……
4:9 所有信徒都是神的兒女,但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跟父神有獨特的關係(參約1:18;3:16)。

愛,解釋了神千百種為人所做的事。不信?試試看,用“因為愛,所以我們可以”開始……
4:9-10 “愛”能解釋很多事:(1)神為何創造世界——因為祂充滿愛,祂創造人類去愛。(2)神為何關心人——因為祂愛人,關心罪人。(3)我們為何有自由去選擇——因為祂希望我們以愛主動回應祂。(4)耶穌為何受死——祂對我們的愛,驅使祂解決罪的問題。(5)我們為何能承受永生——因為神的愛永遠向我們開放。

我這有罪的人,真能蒙神所愛嗎?
4:10 在神面前,一切的罪都不能存在。祂絕對良善,不會漠視、默許罪惡、當有罪為無罪。祂愛我們,但祂的愛絕不會使祂在道德上放鬆。然而,我們信靠耶穌,便不用承擔罪的刑罰(參彼前2:24)。藉著祂代贖的犧牲,我們已經得到釋放了(參羅5:18)。

沒見過神,其實又“見”過祂……
4:12 約翰曾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我們不能用肉眼看見神,但我們彼此相愛,祂便會透過我們啟示祂自己,祂的愛也在我們中間得以完全了。

要愛人,豈不是要相知滿天下,要主動又要……?其實……
4:12 有些人喜歡交朋友,他們善於交朋友,也有很多朋友。有些人害羞、保守,他們跟陌生人交談,或在人多的地方都會感到不舒服,只有很少的朋友。害羞的人不用等性格改變之後才去愛別人。約翰沒有告訴我們應該“愛多少人”,他只告訴我們對所認識的人要“愛多少”。我們的任務是要忠誠地去愛那些神已經交託給我們去愛的人,不管是兩個,還是二百個。不管我們多害羞,也毋需害怕愛的命令。神會加給我們力量,幫助我們完成祂所要求我們做的事。

神的靈在我裡頭!真的?這和我有甚麼關係?
4:13 當我們相信耶穌,便已領受聖靈。聖靈的同在證明我們實在屬於祂,祂也賜我們能力去愛別人(參羅5:5;8:9;林後1:22)。靠著聖靈的能力去接觸人,你就會更有信心了(參羅8:16)。

假如審判今天就臨到!我,我可以心無懼怕到神面前嗎?
4:17 審判的日子,所有人都要在基督面前,向祂交待自己所做過的事。既然基督住在我們心中,我們便不用懼怕那一天,因為我們已蒙拯救,免了刑罰。我們倒可以期盼審判的日子快快來到,因為到那日罪惡要完全被消滅,我們可以與耶穌基督面對面相見。

審判?何足怕!
4:18 你若仍然害怕未知的將來,永恆或神的審判,就要提醒自己神是愛。神的慈愛是完全的(參羅8:38-39)。把注意力集中在神對我們無限的愛上,再讓祂透過我們去愛別人,我們的恐懼就能除去,我們也可以滿有信心地面對將來。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我們愛”嗎?
4:19 神的愛是人間一切愛的源頭,像烈火一樣蔓延。祂愛祂的兒女,在他們心中燃起愛火,使他們去愛別人,讓神的愛通過他們使別人得到溫暖。

怎樣才算愛神?怎麼了?很難回答?
4:20-21 如果我們說愛神,不過除了每個星期慣常地參加崇拜以外,不再付出甚麼代價,那這種愛就太容易了。但真正愛神與否,還要看我們怎樣對待身邊的人——家人和教會的肢體。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真正愛神的絕不會不愛人。




2012年10月21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網路

收割日

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拉太書6章7節

  一個秋天的下午,我開車從田邊經過,有一位農夫把大型農業機械停在路邊。一塊黃色警戒標誌寫著「正在收割中」。當我瞥了一眼這片田野,立刻就知道那位農夫幾個月前種的是那小小的玉米粒,因為他正準備駕駛收割機,穿越幾英畝的玉米田,收割成熟的玉米。

  雖然種下玉米就收穫玉米,看起來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但我們有時候在靈命生活上卻不肯承認撒種和收割之間的必然關係。使徒保羅寫下「不要自欺……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拉太書6章7節)。如果我們活著只是為了滿足肉體的私慾,我們將敗壞,渴望不屬乎我們的東西,變得自私自利,甚至濫用藥品(5章19-21節)。順從聖靈能產生和平、溫柔和節制(5章22-23節)。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得以選擇「順著聖靈撒種」並且收割永生(6章8節)。

  假設耶穌宣佈今天是我們生命中的「收割日」,並且祂要我們將過去一年裡,每天撒下的「種子」果實收割起來。那麼,我們會拿什麼東西給耶穌呢?JBS

屬世事物常絆心,
唯主助我看得清;
無論過去和將來,
種瓜得瓜是必定。K.DeHaan

今天你栽種什麼,明天就收割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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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網路

用酒與節制

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箴廿三31至35)

凡因酒錯誤的,就無智慧。(箴二十1)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弗五18)

  據調查,在我們的社會中,至少有15%的成年人有醉酒或依賴酒精生活的習慣。那麼,基督徒可否喝酒呢?按使徒保羅的教導,信主的人不可醉酒,因為酒能使人放蕩。挪亞是敬虔的人,但他喝酒醉了,結果,赤身露體,連累後人受詛咒(參創九20至27)。今天,更有許多人因酒醉駕車發生車禍。

  但是,為何保羅勸告年青的傳道人提摩太用點酒呢?這是因為提摩太胃口不佳,保羅請他用點酒,有益其胃。現在許多長者睡眠欠佳,血液循環不好,用點紅酒可助睡眠;因此,我們喝酒合宜,有益身體,是可以的。

  可是喝酒易酒醉,酒能使人放蕩,口又會胡言亂語不能自拔;因此,當基督徒舉杯喝酒時,要懂得節制,避免跌倒,羞辱主名(參林前十12)。      ~李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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