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20120203約翰福音1章1-1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1 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

   《新》道:希臘人用這個字時,不單是指口說出來的話語,也指未說出來而仍存在心思之內的話語—即指理性,或因由。當希臘人把這個字用諸宇宙時,他們是指統管宇宙萬物的那個理性的原理。至於猶太人卻用這個字來指神。因此約翰在此所用的這個字,對猶太人和希臘人均有意義。

   《新》與神:這個「道」與父神有別。

   《新》就是神:耶穌在各方面完全是神(見羅9:5註釋)。這段前言(1:1-18)是以肯定耶穌的神性為開場白與結語(見1:18註釋)。

   《馬》太初有道。主耶穌的存在並沒有起頭,是從亙古直到永遠的。早至人類能夠想像到的遠古時代,主耶穌已存在。沒有人創造祂,祂並無生之始(這卷福音書沒有家譜)。道與神同在。耶穌有祂獨特的個性。祂並不是一個理念,一種思想,或一些模糊的觀念。祂是一個真實的實體,又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祂不但與神同在,更是神本身。

  聖經教導我們只有一位神,但在神本體中有三個位格──父、子、聖靈。三個位格都是神,其中兩位,即父與子,都在本節中出現。這福音書中有多次清楚的宣言,這裏首次提到耶穌基督就是神。人們說基督是個神靈、或說祂像神、祂是神聖的,都不能充分說出事實來。聖經教導我們祂就是神。

1:2 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

   《馬》第2節似乎只重複第1節,但其實並不是。這節教導我們基督的性情及神性是沒有起初的。祂並非只在伯利恆降生時才有位格;也並非如一些人所說,在復活後才成為一個神。祂從亙古直到永遠是神。

1:3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啟》萬物“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因此神乃獨一無二的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參《歌羅西書》1:16。基督在萬物未有之前,與神一同創造。

   《馬》萬物是藉著祂造的。祂並不是受造物,而是萬物的創造主。萬物,包括人類、動物,天上的星宿、天使──一切有形及無形的東西。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絕無例外。只要有一樣存在,都是祂造的。祂身為創造主,地位當然超越一切受造之物。神的三個位格都有分於創造。「神創造天地」(創一1)「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一2)「一切都是藉祂(基督)造的,又是為祂造的」(西一16下)。

1:4 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新》生命:是本福音書中偉大的觀念之一。這個字在約翰福音中共出現三十六次,其他新約經卷每卷最多不過用十七次。生命是基督的賞賜(10:28),而事實上祂就是那「生命」(14:6)。

   《新》人的光:這本福音書亦把光與基督連繫起來,一切屬靈的光照,均來自基督。祂就是「世界的光」,為世人帶來奇妙的盼望(8:12)。關於舊約聖經如何把生命和光明連接起來,可見詩36:9。

   《啟》神創造萬物之前,先創造光(創1:3)。基督也給人靈性的光,能見到肉眼見不到的東西,可以認識神,尋求並明白祂的旨意。

   《馬》生命在祂裏頭。這句話不單指祂擁有生命,亦指祂是生命的源頭。生命包括屬靈及肉身的生命。我們出生的時候,便有肉身的生命;重生的時候,便有屬靈的生命;二者都是從基督而來的。

  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這位給我們生命的主也是人的光。祂給人所需要的指導和引領。生存是一件事;懂得如何生活、生命真締,知道通往天家的路,又是另一件事。這位給我們生命的主亦給我們在路途上所需要的光。

  這福音書的起頭,用了七個名稱來稱呼主耶穌基督:(1)道(1、14);(2)光(5、7);(3)神的羔羊(29、36);(4)神的兒子(34、49):(5)基督或彌賽亞(41);(6)以色列的王(49);(7)人子(51)。首四個稱呼都用了兩次,任何情形都適用;但後三者,只出現了一次,對象為以色列──神古時的百姓。

1:5 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新》黑暗:光明和黑暗的強烈對比,是這本福音書一個突出的主題(如見12:35)。

   《啟》黑暗:指惡的權勢。

   《啟》接受:可譯為“勝過”。黑暗雖然不接受光(真理),但不能把光禁錮,不能熄滅、勝過這光(7:33;8:21;約壹2:8、14;4:4)。

   《馬》光照在黑暗裏。罪來到世界,將黑暗帶進人類的心靈。他們再不知道神是誰,也沒有興趣去知。整個世界也陷於黑暗之中,主耶穌到來,就像光照在黑暗裏。

  黑暗卻不接受光。這裏可以有兩個解釋。一是主耶穌來到世界,黑暗不明白祂,人類不知祂真正的身分,也不知祂為何而來。另一個解釋是黑暗沒有勝過光,意謂縱使人類對光存抗拒及敵視的心。但真光仍依舊照耀。

1:6 有一個人,是從 神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

   《新》約翰:在這本福音書中,「約翰」這名字都是指施洗約翰。

   《啟》為這永不能被熄滅的真光作見證的人中,約翰是其一。他不是本書作者使徒約翰,而是作耶穌先鋒的施洗約翰(1:15、19、29、35)。參《馬太》3章及《馬可》1章。

   《馬》第6節所指的是施洗約翰,不是本福音書的作者約翰。施洗約翰是從神那裏差來的,作為主耶穌的先驅,他的使命是宣告基督來臨,囑咐百姓預備好迎接他。

1:7 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新》為要作見證:施洗約翰惟一的事工,就是為耶穌作見證(10:41)。「見證」是這本福音書另一個重要的觀念。這個名詞(「見證」)用過十四次(馬可福音用了三次,路加福音用了一次);而其動詞(「作見證」)則用了三十三次(馬太和路加各用一次,馬可一次也沒有)—兩者在本書都比新約聖經中其他任何地方用得多。作者約翰藉此強調:關於耶穌的事蹟都是多方考證過的。

   《新》叫眾人因他可以信:不是要眾人相信施洗約翰,而是要「因他」而相信耶穌。同樣,作者的目的是要引領人相信基督(20:31);他用「相信」這個動詞共九十八次之多。

   《啟》人要得著這光所帶來的新生命必須藉著“信”。“信”字在本書中出現98次,說明人從心裏徹底歸向祂的重要性:只是口裏稱耶穌為主還不夠,必須心裏信祂,才可以得救(羅10:9)。

   《馬》這人來為要證實耶穌就是世界的真光,叫眾人可以信靠祂。

1: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馬》倘若約翰叫人注意自己,便對所託的工作不忠。他指示人歸向及留意的是基督,而不是他自己。

1: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新》9~10:約翰是指著基督的道成肉身而言。

   《馬》那光是真光。歷世以來,有不少人自稱自己是救世主,是嚮導,但惟有約翰所見證的那一位是真光,至寶至真的光。這節也可以譯作:「真光來到世上,將光帶給每個人。」當中「來到世上」是形容真光,而不是一切世上的人。因為真光……在世上,世人才有光。但這不是說每個人心中對基督都有認識,也不是指每個人都曾在某時某刻聽過耶穌基督;而是光照亮世人,並不分國家、種族或膚色。主耶穌來到世上,光照每一個人,讓人類看清楚自己的本來面目;與完全的人子基督相比,人類便見到自己的不完全。一個人在漆黑的屋子裏,傢俱有塵污也看不見,但若有光,一切都要顯明出來。同樣,真光照亮時,人的實況便顯露出來。

1:10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新》世界:這是約翰的著作中另一個常見的字彙,在這福音書中共出現七十八次,在他的書信中共出現二十四次(在所有保羅的著作中只出現四十七次)。它可以解釋作宇宙、地球、地球上的人、大多數的人、敵擋神的人,或整個與神的心意為敵的人為系統。約翰用重複的方式強調這個字,而每次變換該字意義時,卻不加以任何解釋(如見17:5、14-15及註釋)。

   《啟》世界:在這裏指人類居住的地球。但約翰有時用這個詞來指離開神在魔鬼權勢下生活的世人(7:7;15:18-19;17:14)。

   《馬》基督自降生伯利恆至回到天上,祂所在的世界實與我們今天的無異。祂創造世界,為世界的合法主人。但世人卻不認識這位原創造主,視祂如普通人一個,並待祂如陌生人,更如被遺棄的人。

1:11 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啟》自己的地方:指的不是“家鄉”,而是指上一節所說的祂所造的世界。

   《啟》自己的人:指神所揀選的以色列民。

   《馬》祂到自己的地方來,祂沒有僭取別人的財產,反而在自己所造的世界上居住,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廣義來說,這裏泛指全人類,而事實上,大多數人都不接受祂。狹義來說,這裏指猶太人,祂所揀選、在地上的子民。基督來到世上,在猶太人中間,要作他們的彌賽亞,但他們卻不接待祂。

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

   《新》他就賜他們權柄:神家庭中的成員身分只能憑恩典而得—這是神的賞賜(見弗2:8-9)。它絕對不是人本身的成就,正如1:13所強調的;然而這個禮物的賜與卻需靠人去接受,這是「接待」和「信」這兩個字所清楚表明的。

   《啟》這光不因自己的人不接待而消失。黑暗不能勝過祂,仍有人信祂所說的,接納了祂。

   《啟》名:是聲譽與品位的地表。

   《啟》信他名:就是接受耶穌的名字所代表的神成人身拯救罪人的超越身分(太1:21-23)。

   《啟》神的兒女:說明了基督信徒與神的親密關係。

   《馬》故此,基督再向全人類呼召,凡接待祂的,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本節清楚的指出,我們如何能作神的兒女:不是靠善行,也不是要成為教會會友,更不是盡力而為作好人,而是接待祂,相信祂的名。

1:13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

   《啟》得蒙拯救成為兒女的人也從神那裏得到屬天的品質,與世上從血氣、情慾和人意(三者的原文幾乎為同義字,指男情女愛的性的結合)生的不同。

   《馬》從生理上說,一個人先要出生,才能成為人的兒女。故此,若要成為神的兒女,必須有第二次的出生;這稱為新生,悔改信主或得救。這節先指出三個不能使人得救的途徑,然後才指示得救的唯一道路。首先,得救的人不是從血氣生的,意即人不能說自己的父母是基督徒,所以他就是基督徒。救恩不能由血緣從父母傳給子女。其次,得救的人不是從情慾生的,人的肉體沒有能力使自己獲得新生。雖然人要願意才能得救,但單靠意志並不能使人得救。三,得救的人不是從人意生的。救人的能力不在於人。舉例說,傳道人雖熱切期望某人能重生,但他沒有能力使人重生。重生究竟如何發生呢?答案在從神生的這句話,即重生的能力只在神,不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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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我認識祂,祂是木匠之子,祂叫耶穌;你認識的比我多,你可否告訴我祂是誰?
1:1 耶穌的教訓和事蹟與祂的身分有不可分割的關係。耶穌是人,也是神。雖然耶穌活在世上,有全然的人性,但祂仍然是永恆的主宰。祂創造了宇宙,維繫萬物,是永恆生命的源頭。這是耶穌的真正身分,也是一切真理的基礎。約翰寫這本福音書的目的,就是要我們在耶穌基督裡建立信心,相信祂就是神的兒子(20:30-31)。

“道”在不同的文化裡有不同的意思,你認為約翰的道是……
1:1-14 約翰所說的“道”是甚麼意思呢?猶太人與希臘神學家和哲學家對“道”這個名詞有不同的解釋。在希伯來經典中,萬物藉著“道”受造(參詩33:6),道是藉先知向人所傳遞的信息(參何1:2),也是神的律法和祂神聖的標準(參詩119:11)。在希臘哲學中,“道”是推理的原則,或是仍在意念中的思想。約翰所說的耶穌(1:14)是神的真實寫照,萬物是靠著祂而立的,祂也是宇宙的創造者。對於猶太讀者,“道就是神”是褻瀆的話;對於希臘讀者,“道成肉身”是難以置信的概念;但對於約翰來說,這個對道的新理解就是福音——耶穌基督的好消息。

人有極大的潛力,可與天比高?可你知道誰叫你有此力?誰助你發揮出來?
1:3 既然我們是受造物,就無理由自高自大。我們得以存活,只因為神造我們,我們的恩賜也全是祂所賦予的。有了神,我們才顯得有價值;離了祂,我們甚麼也沒有,因為離了神,就是違背了祂原先創造我們的旨意。

理智上我知祂萬事都行,情感上遇事我就害怕,我真的怕祂幫不了我……
1:3-5 你是否曾感到生命複雜得連神也無法瞭解?神能創造整個宇宙,就沒有可以難倒祂的事。祂就在你身邊,祂的愛比你遇到的任何問題都大。

四處逃躲,不要讓我看到光,我怕,怎可看到自己的罪……
1:4-5 “黑暗卻不接受光”的意思是罪惡不能夠勝過或消滅神的光。耶穌基督是創造生命的主,祂的生命為人類帶來光明。在祂的光裡,我們看見自己的真相——需要拯救的罪人。跟隨這光使我們不至於像瞎子走路,跌進罪惡深淵裡;祂照亮我們的前路,使我們知道怎樣生活;這真光又除去我們生活上的罪污。你是否讓基督的真光照進你的生命之中呢?讓基督引導你,叫你不致在黑暗中跌倒。

為光作見證,約翰可以,我……
1:6-8 本節中的“約翰”是指施洗約翰。施洗約翰不是光的源頭,只是反映神的光,我們基督徒也是這樣。耶穌是真光,指示我們生命的方向,幫助我們到達神的面前。祂揀選了跟隨祂的人向不信的世界反映這光。“為光作見證”指出我們的職責是把基督的光反映出來,為別人指出通往光的路向,而不是自稱為光。

你想想,祂也真傷心,祂的子民竟不認識祂,你不會吧……
1:10-11 雖然基督創造了世界,但祂所造的人卻不認識祂(1:10);縱使整部舊約都已預言祂會來到世上,但連被揀選預備世人接受彌賽亞的猶太人也不接納祂是彌賽亞(1:11)。

信耶穌得新生命?人都這樣說,是真的嗎?
1:12-13 凡接受耶穌基督為生命之主的人便在靈裡重生,從神領受新生命。因著信靠耶穌而重生,使我們的態度、願望、動機與以前不同。出生使我們有肉體的生命,成為父母家中的成員;重生使我們有靈的生命,在神的家中有分(1:12)。你是否已請耶穌改變你成為新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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