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 星期六

20110430出埃及記3章13-2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3:13 摩西對 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 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

   《新》摩西第二次表示為難。

   《新》他叫甚麼名字:神此刻尚未以自己的名字來向摩西顯明(見3:6;參創17:1)。

  《馬》13~14:摩西已經預計當他回到以色列人那裏,作主的代言人時,以色列人將要怎樣質疑他。他想告訴他們是誰差遣他的(埃及人用許多不同的名字,稱呼各式各樣的神。摩西想知道神的名字,好在希伯來人問他究竟是誰打發他來的時候,可以明確地答覆)。這時,神首次啓示自己是耶和華,是偉大的自有永有者(I AM)。神自稱爲“自有永有的”(有的譯作“耶和華”,希伯來文直譯爲“我是”),這個名字講出祂永遠的權能與不變的屬性。我們在永不改變的神那裏,可以堅定不移,滿有安全感。

  耶和華(直稱Yahweh)來自希伯來文的動詞hayah。英語句的Jehovah源自希伯來文YHWH,其元音來到別神的名稱:Elohim和Adonai。沒有人確實知道YHWH的真正發音,因爲古代希伯來文的拼寫中並沒有元音。猶太人認爲YHWH太神聖,不可以念出來。這名字表示神是自存、自足、永恆和至高的。“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可以解釋爲“我是因爲我是”(I AM BECAUSE I AM),或“我是我將是”(I WILL BE THAT I WILLBE)

3:14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

   《新》我是自有永有的:神希望以這個名字在以色列中為人認識及敬拜—這個名字將神的個性表明出來:祂是可靠的,也是信實的神,祂願自己的百姓完全信靠祂(見3:12「我必」一詞加上「與你同在」;又見34:5-7。編者註:「我必」與「我是」、「祂是」、「祂必」同是指神的名字。見3:15註釋)。

   《新》我是:神名字的這個縮寫也可能出現在詩50:21中。耶穌自己用過這名字,祂這樣做,就是自稱為神,並且冒因褻瀆罪而被人用石頭打死之危險(自約8:58-59)。

   《啟》神第一次向人宣示祂是誰。

   《啟》我是自有永有的:本意為“我是”。神用一個動詞分詞“是”(be)自稱,指出祂是那永在的神。祂是始也是終,不能用任何事物來指稱;祂就是祂自己。中文譯為“自有永有”,充分傳達此意。

3:15  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 神,就是亞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記念,直到萬代。

   《新》耶和華:希伯來文作Yahweh(此字較早時常被拼為Jehovah;見申28:58註釋)。意思是「祂是」或「祂必」,也是3:12「我必」及3:14之「我是」一詞第三人稱的寫法。當神論到自己時,祂說:「我是」,當我們論及祂時,我們說,「祂是」。

  《馬》15~22:神向摩西進一步保證祂的同在,而且準備好要幫助祂的民;然後吩咐摩西向以色列民宣佈他們快要得到釋放。再者,摩西要試驗法老,請求他讓以色列民走三天的路程,爲要祭祀耶和華。這樣做不是要欺騙法老王,不過是個小試驗,看看法老王的立場如何。此外,這樣做能避免埃及人看見他們視爲神聖的動物遭宰殺。神知道除非祂施展大能,法老絕不肯罷休。

  第20節中的奇事就是神向埃及降的災難。經過這些災難以後,埃及人才欣然答應猶太婦女提出的一切請求!他們積聚的財富,成爲埃及監工勞役猶太人的賠償。金銀珠寶和漂亮的衣服,不是以色列人向埃及人借的,乃是向他們要的。以色列人不是向他們“借”財寶和衣裳(如英王欽定本所記載的那樣);而是向他們“要”(新英王欽定本)。他們不過索取合理的工資,當中不涉及欺詐成分。埃及人樂意讓他們離開,所以甘心送上許多財物。這些財物,好些在後來用於建造會幕(三五5、22)。

3:16 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長老,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 神,就是亞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向我顯現,說:我實在眷顧了你們,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待你們。

   《新》長老:希伯來文此詞可直譯作「留鬍鬚者」,表明足以當長老者,在年齡、智慧、經歷及影響力上都應有相當的分量。在巴比倫人、赫人、埃及人(見創50:7)、摩押人及米甸人(見民22:7)中,身為家長及族長的「長老」們,亦有相當顯赫的地位。他們的職責包括法律仲裁及宣判刑罰(見申22:13-19)與軍事領導(見書8:10)及參謀(見撒上4:3)。

   《啟》長老:原文為“有鬚的人”。他們是以色列人的領袖,富有智慧和經驗;有時代表百姓出面,負起排難解紛、判事和率眾作戰等責任(參申22:13-19;書8:10)。

3:17 我也說:要將你們從埃及的困苦中領出來,往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的地去,就是到流奶與蜜之地。』

3:18 他們必聽你的話。你和以色列的長老要去見埃及王,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 神遇見了我們,現在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 神。』

   《新》曠野:神曾在那裏會摩西(見3:1-2),並將再度在那裏與他相會(見3:12)。

   《新》三天的路程:大概是形容一小段路程的通用語,而非指一定要花三天的路程。

   《啟》三天的路程:指一次短程的旅行。不一定要用三天,但求能離開埃及一段距離。

3:19 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

3:20 我必伸手在埃及中間施行我一切的奇事,攻擊那地,然後他才容你們去。

   《新》奇事:預言神要在埃及降的災害(見7:14-12:30)。

   《啟》奇事:指將要降到埃及的災難。

3:21 我必叫你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你們去的時候,就不至於空手而去。

   《新》你們去的時候,就不至於空手而去:神曾應許亞伯拉罕,以色列人在服事外邦人四百年後,將「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創15:14;見詩105:37)。以色列也當遵此原則,在釋放奴婢時,不可使他空手出去(見申15:12-15)。

3:22 但各婦女必向她的鄰舍,並居住在她家裏的女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好給你們的兒女穿戴。這樣你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

   《啟》神當日曾應許以色列人“後來…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創15:14)。埃及人壓迫、奴役以色列人多年,現在是賠償損失的時候了。神在11:2重述此命令,以色列人可以向他們的埃及鄰居要金器銀器。以色列人走出埃及時,帶走了許多財物(12: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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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耶和華、自有永有、我是——神的名與我的信仰關係極大!
3:13-15 埃及人用許多不同的名字,稱呼各式各樣的神。摩西想知道神的名字,好在希伯來人問他究竟是誰打發他來的時候,可以明確地答覆。神自稱為“自有永有的”(有的譯作“耶和華”,希伯來文直譯為“我是”),這個名字講出祂永遠的權能與不變的屬性。在價值觀、道德、法律都不斷改變的世界中,我們在永不改變的神那裡,可以堅定不移,滿有安全感。那位向摩西顯現的神,現在也活在我們中間。希伯來書說“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13:8),神既是堅定而可靠的,我們就可以毫無隔閡地與祂交往,不必再費心思對祂作無謂的揣測。

神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應許如何實現?
3:14-15 “耶和華”這個名字,是從“我是”或“自有永有”這個希伯來文演變而來。神叫摩西想起祂與亞伯拉罕(參創12:1-3;15;17)、以撒(參創26:2-5)以及雅各(參創28:13-15)立約的應許,祂使用自有永有(耶和華)這個名字,表明祂亙古不變的性情。好幾百年前神給以色列偉大先祖的應許,現在要藉著摩西來實現了。

你是用神的話語、作為,和你的見證向人傳福音的嗎?
3:16-17 神吩咐摩西,把他在荊棘火燄中所看見、所聽到的事告訴百姓。我們所信的神,是言行並重的神。最使人信服神的方法,就是把祂為百姓所做的事,並祂行事的法則告訴別人,使人認識祂是誰。要帶人認識神,最好的方法是見證祂在你和你親友身上的作為,或者把聖經人物的故事告訴他們。

3:17 “流奶與蜜的地方”是一句詩意盎然的話,描繪出神應許之地的榮美與物產的豐富。

世間一切人事都在神的掌握之中,我這渺小的人能做的就是……
3:18-20 以色列人的首領,必會聽從神藉摩西所傳的信息,埃及人卻不會聽從。神早知雙方的不同反應,祂深知未來,所以比一切心理學來得準確。基督徒也應將自己的前途交託給神,因祂早已知道明天。

婦女向埃及人要金銀器物和衣物,可能嗎?不可能的事,神成就……
3:22 金銀珠寶和漂亮的衣服,不是以色列人向埃及人借的,乃是向他們要的。埃及人樂意讓他們離開,所以甘心送上許多財物。這些財物,好些在後來用於建造會幕(35:5,22)。神應許以色列人可以奪取埃及人的財物,此事當時對摩西來說,似乎是不太可能的。

2011年4月30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濫用恩典

「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羅馬書6章12節)

  保羅在羅馬書5章20節說:「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這個獨特的觀念開啟了一場神學大辯論。聖經作者猶大警告說有人可能因此「將我們上帝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猶大書4節)。這些人認為如果犯任何罪,最後都能得到赦免,那何必有好行為?即使強調悔改的重要性,也無法避免有人會有上述的危險想法。

  保羅在羅馬書第6章就直接說到這一點:「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他簡短有力地回答:「斷乎不可!」(1-2節)他接著用生與死的強烈對比來說明:「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2節)已經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應該再和罪有牽扯。

  然而,罪惡並不總是會發出死亡的惡臭,有時,罪是那麼的誘人。

  保羅對這點相當了解,所以他勸誡大家:「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11-12節)

  如果我們真能明瞭上帝對我們的愛,就應當更深去探索並且與人分享祂的恩典,而不是濫用上帝的恩典。PY

我真不配接受主大恩惠,
何等奇妙恩典;
主為我受痛苦代替我死,
使我罪得赦免。Roth

上帝救我們,並非讓我們繼續犯罪。──法貝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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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仍須謙卑

大衛王…對亞瑪撒說:「…我若不立你替約押常作元帥,願神重重的降罰與我!」(撒下十九11)

  功勞大、貢獻大,是好事;但如果你貢獻大,更當小心,因為這時最容易恃功生驕,尤其當你看到周圍的人,甚至上司,都不及你,你就更恃才傲物,不知不覺成了一個神與人都討厭的人。約押是以色列國的開國功臣、大衛朝代的中興武將。押沙龍叛變,他殲滅叛軍,讓大衛復位。從人的角度看,沒有約押便沒有大衛。亞瑪撒卻是叛軍將領,能力遠不及約押,為甚麼大衛竟想以他取代約押?人與人之間的交惡不是一日的事。大衛首次咒詛約押,是因約押殺押尼珥。那時,大衛開始覺得他太強、不受約束(參撒上三29、39)。雖然約押仍忠於大衛,不生二心,但他不聽命令。大衛吩咐不殺押沙龍,他偏殺押沙龍,後來又殺亞瑪撒。大衛早想除掉他,一直到死前,仍不忘吩咐兒子所羅門殺他。姑且不討論大衛是否氣量狹小,重點是:假如你恃功驕傲橫行、不受約束,雖然你的功績很大,仍會惹人討厭,並想去之而後快。難怪主耶穌教我們要謙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以後,仍當自謙是無用的僕人,僅是盡上本分而已。(參路十七10)      ~馮文莊





 
 
 

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

20110429出埃及記3章1-1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3:1 摩西牧養他岳父米甸祭司葉忒羅的羊群;一日領羊群往野外去,到了 神的山,就是何烈山。

   《新》摩西與大衛(撒下7:8)一樣,原為牧人,後被神呼召出來牧養神的百姓。

   《新》何烈山:有「曠野」、「荒僻」之意。可能是(1)西奈山的別名,或(2)西奈半島東南同一地區的另一座高山。傳統以何烈山為今拉石沙弗沙弗(「楊柳峰」),高約二千公尺;以西奈山為今慕撒山(「摩西的山」),高約二千三百公尺,但這種看法並非很確定。

  《馬》1~4:摩西牧養其岳父葉忒羅的羊群,從中學習帶領神百姓的重要功課。摩西的頭四十年是在法老的宮中度過,在那裏他受到埃及的教育,成爲一個有學問的人,然而這些卻不足以使他憑著去拯救他的同胞。因此,在神主宰的管理下,摩西的第二個四十年,就在曠野度著看守他岳父羊群的生涯。這正是神訓練祂僕人的原則,爲著將來的付託。他在曠野所操的牧羊的事,爲他準備了將來帶領神百姓,所必需的柔和。他自己作牧人,過遊牧的生活,就知道日後要如何引領百姓,並且掌握在曠野的生存之道。如果不是神的預備,爲要使用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法老的奴役,他又怎能領會這個功課?

  當他到了何烈山(西奈山),主從荊棘火焰中向他顯現。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被燒毀。那荊棘表示神的榮耀,此前神曾叫他把腳上的鞋子脫掉。這也可以預示耶和華住在百姓中間,卻沒有消滅他們。有些人更認爲這節經文暗示以色列的結局——在苦難的火焰中,卻沒有被燒毀。我們當像燒著的荊棘——爲神燃燒,卻沒有燒毀。

  在舊約聖經中,許多人都在可見之形像(不一定是人的形像)中經歷過神。亞伯拉罕看見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參創一五17);雅各與一個人摔跤(參創三二24-29);以色列人脫離爲奴之地埃及時,神用雲柱與火柱來引導(出一三17-22)。神這樣顯現,爲要鼓勵祂的新族類,神要引導他們,並證明祂口中所傳的信息是何等的可靠。

3:2 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裏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

   《新》耶和華的使者:與「耶和華神」及「神」(3:4-5)二詞交換使用(見創16:7註釋)。

   《新》從…火焰中向摩西顯現:神顯示祂自己及祂的旨意時,常有火焰伴隨出現(見13:21;19:18;王上18:24、38)。

   《啟》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為神向人顯現的一種奇妙方法。不少人從自然方面去解釋,說荊棘樹的葉子紅似火,或者樹葉反映陽光看似像火焰;忘記了全能的神可以用祂獨特的方法來向人顯露自己,吸引摩西的注意,聽取差遣的命令。四十年後,摩西帶領二百萬以色列民再臨此山,看見了另一個威嚴顯赫、火從天降的大奇景(19:16-20)。

3:3 摩西說:「我要過去看這大異象,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

3:4 耶和華 神見他過去要看,就從荊棘裏呼叫說:「摩西!摩西!」他說:「我在這裏。」

   《新》每位真先知都是由神親自呼召(如見撒上3:4;賽6:8;耶1:4-5;結2:1-8;何1:2;摩7:15;拿1:1-2;又見7:1-2註釋)。

3:5  神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

   《新》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今日回教徒進清真寺前,仍沿此習。

   《新》聖:地的本身並不神聖,但因神的降臨變為神聖(如見創2:3)。神聖是指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使用,因此變為不平凡。

   《啟》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脫鞋表示尊敬。鞋子染滿污穢塵埃,到至聖之地必須脫去。此風俗仍為中東回教徒所遵守,他們進回教寺必須脫鞋。

   《啟》聖地:並非天生,而是因為有神在那裏;人同樣要奉獻自己為神所用,有神同在,才成為聖徒。

  《馬》主應許摩西,祂必拯救祂的子民脫離埃及,並且帶領他們進入豐盛之地——迦南。第8節指出,有六個外邦國家佔住在那地。這是聖經中第一次出現的“聖”宇。摩西脫了鞋,便知道所站之地是聖地。摩西遵照神的吩咐,脫下腳上的鞋,並且蒙上臉。脫掉鞋是尊敬的行動,表示自己在神面前的不配。

3:6 又說:「我是你父親的 神,是亞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摩西蒙上臉,因為怕看 神。

   《新》怕看神:見創16:13;32:30等註釋。日後,摩西會以神僕人的身分在西奈山與神相會(19:3),甚至求見神的榮耀(33:18)。

  《馬》神向摩西確認自己是他祖宗——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

  高雅倫指出這啓示的重要:“摩西沒有把另外的神,或不知名的神帶給祂的民,只有把神更全面的啓示告訴他們,而這位神是他們所認識的。就算是保羅在亞略巴古向雅典人的講論,也不能完全把神表達出來(徒一七23)。我們只可以說,神在後來的幾百年,不斷啓示自己,直到在基督再來時彰顯出來。可是,在摩西得啓示的日子,雖然主對列祖的應許正在成就,畢竟這些啓示對以色列民仍然陌生,而且相當震撼,特別當彌賽亞將來要應驗預言。”

3:7 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

  《馬》7~12:摩西反對神差他去見法老,說自己沒有本事。然而主卻向摩西保證祂的同在,答應他必與得釋放的民在這山上(西奈山)事奉神。孫德生這樣說:

  “他指出自己沒有資格,因爲缺乏能力(三11)、缺乏信息(三13)、缺乏權柄(四1)、缺乏口才(四10)、缺乏獨特的適應力(四13),此前沒有成功的經驗(五23),也沒有被接納(六12)。要完全地把他所缺乏的條件一一盡列,實在困難。他這樣做不僅不討神喜悅。他所表現的謙虛,還有他的拒絕,竟惹怒神。“耶和華向摩西發怒”(四14)。事實上,摩西推說自己無能;但神正因此選他去完成任務。”

3:8 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就是到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

   《新》我下來是要救:神降臨也可能是為審判(見創11:5-9;18:21)。

   《新》流奶與蜜之地:傳統對迦南山地聞名的描述詞句—指它原始的田園狀況而言(見賽7:15註釋)。

   《新》迦南人…斯布斯人:見創10:6、15-16;13:7等註釋。聖經中列述迦南各族的數目從二個(見創13:7)到五個(見民13:29)、六個(本節;又見士3:5)、十個(見創15:19-21)、十二個(見創10:15-18)不等。傳統的描述是列出七族的名字(如見申7:1),因七代表完全(見創4:17-18註釋)。

3:9 現在以色列人的哀聲達到我耳中,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欺壓他們。

3:10 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

   《新》法老:大概是亞門諾裴斯二世。

3:11 摩西對 神說:「我是甚麼人,竟能去見法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

   《新》摩西第一次表示為難(見3:13;4:1、10、13)。

   《啟》這是摩西第一次婉拒神的差遣,理由是不夠資格。其他三次見4:1、10、13。

3:12  神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

   《新》我必與你同在:見創26:3註釋。「我必」與3:14「我是」,在希伯來文是同一字。

   《新》證據:(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兆頭」)指一項有目共睹的證明或保證,讓人知道神所應許的,祂必定成就(見4:8及創15:8等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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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摩西當牧羊人,被裝備,神塑造他成為謙卑的領袖,我願意被神陶造使用嗎?
3:1 摩西曾貴為埃及王子,享盡榮華富貴,受人服事,現在作米甸的牧人,凡事要自己動手,前後的生活有何等大的分別!他現在做的,正是埃及人極看不起的工作(參創43:32;46:32-34),降卑為默默無聞的老百姓,一定會使他學到謙卑的功課,不過神也裝備他去作以色列人的領袖。他自己作牧人,過遊牧的生活,就知道日後要如何引領百姓,並且掌握在曠野生存之道。如果不是神的預備,為要使用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法老的奴役,他又怎能領會這個功課?

3:1 何烈山又名西奈山,神在這裡把律法啟示給以色列人。

神為甚麼從不向我說話?其實——
3:2 神用摩西意想不到的方式——從荊棘火燄中向他說話。神也會用出人意料之外的方法,藉著人、藉著經驗和某些主張向我們說話。所以我們要留心考究,隨時向神敞開自己,神會出其不意地對我們說話。

你見過神嗎?祂的顯現方式是甚麼樣的?
3:2-4 摩西看到燃燒的荊棘並與神交談。在舊約聖經中,許多人都在可見之形像(不一定是人的形像)中經歷過神。亞伯拉罕看見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參創15:17);雅各與一個人摔跤(參創32:24-29);以色列人脫離為奴之地埃及時,神用雲柱與火柱來引導(13:17-22)。神這樣顯現,為要鼓勵祂的新族類,神要引導他們,並證明祂口中所傳的信息是何等的可靠。

摩西為甚麼要脫鞋?我是怎樣去朝見神的?
3:5-6 摩西遵照神的吩咐,脫下腳上的鞋,並且蒙上臉。脫掉鞋是尊敬的行動,表示自己在神面前的不配。神是我們的朋友,更是全能的主宰。以輕率隨便的態度朝見祂,就缺少誠意,失去尊敬了。捫心自問,你敬拜神是隨隨便便還是像蒙君王寵邀,作他嘉賓那樣又莊嚴又隆重呢?你也許要改變自己的態度,才配朝見聖潔的神。

迦南人是一個民族嗎?
3:8 “迦南人……的地方”就是現在以色列與約旦兩國之地。迦南人是住在那地各族的統稱。

神啊,這事我真難以勝任——你也這樣回答神的呼召嗎?
3:11-12 摩西覺得他才疏學淺,難當神託付之大任,所以推辭。他的想法十分自然。靠自己不足以成就大事,但是神沒有要他孤軍奮戰,卻給他別的幫助(神自己,亞倫,並應許他有能力行神蹟)。神常常呼召我們做難如登天的工作,不過祂並沒有叫我們單獨去完成。祂要賜我們智慧與能力,使我們勝任,正如祂賜給摩西的。不要以為自己軟弱無能就畏縮不前,好像摩西那樣;應當仰望神,向祂支取更大的能力,把自己獻上,讓祂使用我們獨特的才能。

2011年4月29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上帝大能

「你知道天的定例嗎?能使地歸在天的權下嗎?」(約伯記38章33節)

  對於像約伯那樣曾經歷悲劇,且斗膽質問上帝的人,約伯記38章有許多內容值得深思。想像一下,這位在東方人中為至大的約伯,當他聽見上帝從旋風中向他說話時,有什麼樣的感受。上帝對他說:「這以無知無識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晦不明的是誰呢?現在你要如勇士束腰,我要問你,你要告訴我」(1-3節,新譯本)。相信約伯必定啞口無言。

  此時,約伯一定覺得自己有如螞蟻般的渺小。接著,上帝拋出一個又一個出人意料卻鏗鏘有力的問題。上帝並未直接回答約伯悲劇發生的原因;相反的,祂要約伯了解祂是創造萬物的主宰,而且祂有能力掌控其中的一切。這不正是信靠上帝的最佳理由嗎?約伯應該這樣捫心自問。

  上帝舉了許多例子證明自己的全能。祂指向宇宙,要約伯看昴星和參星(31節)。超出人類理解範圍的昴星和參星,正突顯出上帝的大能與人類的渺小。

  而這樣的上帝才是我們所應該信靠的。如果宇宙都在上帝的掌控中,那麼祂當然也會看顧我們。JDB

神奇宇宙創造之主,
統管宇宙萬物之所;
偉大神聖美妙如祢,
何竟愛憐渺小似我?Sper

掌管眾星的上帝,必會扶持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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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福氣如景點

押沙龍騎著騾子,從大橡樹密枝底下經過,他的頭髮被樹枝繞住,就懸掛起來,所騎的騾子便離他去了。(撒下十八9)

  神使咒詛變福氣;人卻能使福氣變咒詛,這種情況屢見不鮮。多少富家子弟不思長進,甚至吸毒,犯案?多少貧賤夫妻發財後家庭破裂?有人長得漂亮去作明星,嫁給富商,卻一入豪門深似海……。這些情況一一揭示無論是福是禍都不是命,只是人生路上一個景點而已。

  人生是福是禍,要看我們怎麼走下一步。如我們選擇神的路,災禍會變福氣;如果離棄神的路,福氣會變咒詛。押沙龍是很好例子,他長得聰明漂亮,頭髮濃密,可惜不敬畏神,想謀朝篡位,追殺老父,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他逃走時,濃密漂亮的頭髮被樹枝繞住,懸掛起來,被約押殺死。不知他為何當時不拔劍把頭髮割斷逃命,但無論如何,這讓我想起主耶穌的話:「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太十八8)生命比右手比福氣都要緊。

  福氣只是人生路上一個景點而已,惟有走神的路才有真正的幸福可言。      ~馮文莊



 
 
 
 

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20110428出埃及記2章11-2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11 後來,摩西長大,他出去到他弟兄那裏,看他們的重擔,見一個埃及人打希伯來人的一個弟兄。

   《新》摩西長大:他此時四十歲(見徒7:23)。

   《啟》摩西這時是四十歲(徒7:23)。從以後幾節,可以見到摩西的性情與品格:1.他有勇氣承認自己是希伯來人;2.他有正義感;3.容易動怒,有時不免失之輕率。

   摩西一生可分為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是四十年,包括四十年在埃及(1-14節),四十年在米甸(15節-12:36),四十年在往迦南的曠野(12:37;16:35;申34:7)。聖經所記主要為摩西在曠野四十年中的事跡(16:35;徒7:36-40)。這三個四十年是這樣計算出來的:摩西在米甸牧羊時期為四十年(徒7:30);《申命記》34:7說摩西活了一百二十歲。由此推算,摩西在法老王宮中也是四十年,包括斷奶前的時間在內。

  《馬》11~12:從使徒行傳七章23節可見,摩西探望他弟兄時已四十歲。他殺了那埃及人實屬不智。然而他的熱心蓋過了應有的謹慎。神終有一天使用摩西,叫他把以色列人從埃及人手下拯救出來;可是時候尚未到。首先,他必須花四十年在曠野,在神的地方學習。神曾預言,祂的民要在埃及地爲奴四百年(創一五13);但摩西的行動早了四十年。他得在曠野接受更多的磨練。同樣,以色列民也得在磚窯中接受更多的鍛練。主按著祂無限的智慧指令萬事,祂不著急,也不會讓子民受苦超出預算。

2:12 他左右觀看,見沒有人,就把埃及人打死了,藏在沙土裏。

2:13 第二天他出去,見有兩個希伯來人爭鬥,就對那欺負人的說:「你為甚麼打你同族的人呢?」

  《馬》13~15上:摩西第二天出去,企圖平息兩個希伯來人的紛爭,然而他們卻拒絕他插手,正如希伯來人日後拒絕那位比摩西更大的一樣。摩西發覺他們知道他殺那埃及人,便驚慌起來。法老聽見殺人的事,就想殺摩西,於是摩西便逃往米甸地——阿拉伯或西奈地。

2:14 那人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審判官呢?難道你要殺我,像殺那埃及人嗎?」摩西便懼怕,說:「這事必是被人知道了。」

   《新》誰立你作…首領和審判官呢:說話的人不自覺地預言了四十年後要應驗的事(見徒7:27、30、35)。譯作「審判官」一詞的希伯來文亦可用來指「救贖者」,如士師記所示(見徒7:35)。此詞在舊約聖經中常被當作「統治者」一詞的同義字(見創18:25及註釋),古代迦南文亦如此使用。

2:15 法老聽見這事,就想殺摩西,但摩西躲避法老,逃往米甸地居住。

   《新》法老:大概是杜得模西士三世。

   《新》米甸地:因亞伯拉罕一幼子得名(見創25:2,又見創37:25註釋)。米甸地位於西奈半島東南部及中阿拉伯半島的西部,包含紅海東臂(阿卡巴灣)兩側。該地既乾燥又荒僻,與摩西過去在皇宮中的生活環境截然不同。他在米甸住了四十年(見徒7:29-30)。

2:16 一日,他在井旁坐下。米甸的祭司有七個女兒;她們來打水,打滿了槽,要飲父親的群羊。

   《新》米甸的祭司:流珥(見2:18),此名有「神的朋友」之意。他又名葉忒羅(見3:1),可能是一頭銜,有「閣下」之意。

2:17 有牧羊的人來,把她們趕走了,摩西卻起來幫助她們,又飲了她們的群羊。

   《啟》這些米甸人都是牧羊的,為遊牧民族。摩西後來也做了牧羊人(3:1)。

2:18 她們來到父親流珥那裏;他說:「今日你們為何來得這麼快呢?」

   《啟》流珥:是摩西的岳父,又名葉忒羅(3:1;18:1)。他可能是一位事奉真神的祭司(比較18:10-11;創14:18)。“葉忒羅”或許是他的稱號,意思是“大人”。

2:19 她們說:「有一個埃及人救我們脫離牧羊人的手,並且為我們打水飲了群羊。」

   《啟》流珥的女兒們見到摩西的衣著,誤為埃及人,認不出他也是希伯來人。

2:20 他對女兒們說:「那個人在哪裏?你們為甚麼撇下他呢?你們去請他來吃飯。」

2:21 摩西甘心和那人同住;那人把他的女兒西坡拉給摩西為妻。

   《啟》西坡拉:是名詞“鳥”的陰性字。米甸人席天幕地,用大自然生物給子女命名,相當普遍。

2:22 西坡拉生了一個兒子,摩西給他起名叫革舜,意思說:「因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

   《啟》革舜:是“客旅”的意思。摩西後來還生有一子(18:3-4)。據《士師記》18:30所記,在以色列人被擄前,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和他的子孫一直是但支派的祭司。

2:23 過了多年,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因做苦工,就歎息哀求,他們的哀聲達於 神。

   《新》過了多年:杜得模西士三世(見2:15註釋)的統治期相當長。

   《啟》本節至25節為摩西蒙神呼召拯救以色列人歷史的序曲。

  《馬》23~25:神並沒有忘記祂子民的苦況。新王上任,神聽見他們的哀聲,記念祂的約,看顧以色列人,也知道他們的苦情。神深知拯救的時機,祂的回應是領祂的僕人回到埃及地(三章),讓他帶領百姓離開那地,要彰顯自創世以來最大的能力。神所安排的時候,往往不是我們所能估計的。神未必在我們最需要的時刻施行拯救,但是祂會在最恰當之時採取行動。

2:24  神聽見他們的哀聲,就記念他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

   《啟》關於神與亞伯拉罕等所立的約可參《創世記》15:17-18;17:7、19;26:24;35:11-12。

2:25  神看顧以色列人,也知道他們的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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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摩西公義、正直,但好心未能得到好報;你怎樣面對誤解,仍服事誤解你的人呢?
2:12-14 摩西在打死埃及人以前,曾小心看清周圍沒有人才下手。但是事實上,他還是被別人看見了,不得不逃出埃及。我們有時以為沒有人看見,又未被人當場發現,做錯了事也可以逍遙法外。但是無論早晚,做錯了的事總會被人發現(參太10:26),正如摩西一樣。即使在今生我們沒有被人發覺,仍然要面對神和祂的審判。

流落他鄉並非都是遠離神,而往往是神帶領的一個步驟;我的前路尚未明朗,我會……
2:15 摩西打死埃及人,怕受懲罰,逃往米甸。四十年以後,才能被神使用。不過他因為信靠神就不怕王怒(參來11:27)。我們可能因為闖了禍,覺得被遺棄,孤單無援,親朋遠離。但儘管懼怕,卻不要自暴自棄。不管自己過去是怎樣的灰暗,前途是怎樣的不明,你總要像摩西那樣,相信神必拯救。

摩西怎能輕而易舉地把那夥牧人趕走?
2:17 他以前在埃及是王子,一定曾受埃及人良好的軍訓,學會古代最先進的軍事技能和武藝。即使有成夥的牧羊人,也不是這位經嚴格訓練的勇士的對手。

2:18 摩西的岳父流珥又稱為葉忒羅。(參3:1)

神對人的拯救有祂的時間和方式,但人的懇求必定能獲得神的憐憫……
2:23-25 神未必在我們最需要的時刻施行拯救。祂早已應許領希伯來人離開埃及為奴之地(參創15:16;46:3-4)。百姓等候祂履行應許,已有很長的時間,不過神深知拯救的時機,會在最恰當之時採取行動。你若覺得苦難太深,似乎被神遺忘,請你切記,神所安排的時候,往往不是我們所能估計的。

2011年4月28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怨恨上帝

「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羅馬書1章28節)

  最近我在聽一名激進無神論者的有聲書。作者朗讀自己的作品,語氣盡是輕慢、諷刺與不屑,我不禁好奇:為何作者會如此憤慨?

  聖經告訴我們,人如果拒絕接受上帝,最終會越發怨恨上帝:「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成為)怨恨上帝的。」(羅馬書1章28-30節)

  否認上帝並不一定會持守中立。近來激進無神論者便主張,讓創造宇宙的上帝完全從我們的文化中消失。

  當我們聽到無神論者設法將十誡,或十字架從社會上排除時,對於他們這種怨恨上帝的態度,我們很自然會痛恨這些人。但是聖經勸誡我們要用愛心捍衛真理,「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上帝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摩太後書2章25節)

  所以,倘若我們又看到怨恨上帝的行為,聽到排斥上帝的言論時,我們要先檢討自己的態度。求上帝賜我們謙卑的靈,為那些抗拒真道的人代禱,期望他們能夠了解真理。HDF

求主助我以愛回應,
勿以惡毒應對異議;
滿有愛心為其代禱,
期盼他們回轉真道。Sper

用愛心捍衛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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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聰明不可恃

押沙龍和以色列眾人說:「亞基人戶篩的計謀比亞希多弗的計謀更好!」這是因耶和華定意破壞亞希多弗的良謀,為要降禍與押沙龍。(撒下十七14)

  聰明不可恃。戶篩獻計,「將以色列眾人從但直到別是巴,如同海邊的沙那樣多聚集」起來,由押沙龍親領出戰。這樣龐大的烏合之眾(不是軍隊)怎麼領導?怎麼出戰?但聰明如押沙龍,及以色列眾人,竟以為是好主意。這不是神使他們眼花腦昏麼?

  這讓我想起拿破崙英勇無敵,卻領兵40多萬遠征莫斯科,遇上俄國的冬天和焦土政策,大敗而回,種下日後失敗被流放的禍根。然後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本來已佔領中國和東南亞多國,卻去空襲珍珠港,迫美國參戰,結果慘敗投降。很多人都因自恃聰明而失敗;因為,神能叫聰明人中了自己的詭計。亞希多弗聰明絕頂,大衛與押沙龍都曾對他言聽計從,「好像人問神的話一樣」(撒下十六23);但他不是神。當上帝要押沙龍失敗,他的計謀便不被納用。他仍料事如神,知道押沙龍必敗,但這個聰明人走投無路了,回鄉自盡。人算不如天算。求主憐憫我們,不要倚靠自己的聰明。更不要行惡,免得神與我們為敵。      ~馮文莊





 
 
 
 

2011年4月27日 星期三

20110427出埃及記2章1-1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1 有一個利未家的人娶了一個利未女子為妻。

   《新》一個…人…一個利未女子:可能是暗蘭和約基別(但見6:20註釋)。

   《啟》本節沒有說出摩西父母的名字。但6:18-20說他父親名叫暗蘭,母親叫約基別。暗蘭的父親是哥轄。摩西的母親約基別是他祖父歌轄的幼妹,亦即他的姑婆。但也有古卷作“堂姊妹”,因娶長輩為妻為以後的法律所禁(參6:20註)。

  《馬》1~2:第1節提到的利未家的人是暗蘭,利未女子便是約基別(六20)可見,摩西的父母同屬作祭司的利未支派。這嬰孩就是摩西。他的父親叫暗蘭,母親叫約基別,哥哥叫亞倫,姐姐叫米利暗(民二六59)。摩西的父母因著信,藏了他三個月(來一一23)。他們必然得到神的啓示,知道摩西這孩子要肩負神的使命,因爲信心必定基於神所啓示的話。

2:2 那女人懷孕,生一個兒子,見他俊美,就藏了他三個月,

   《新》俊美:摩西生下即「是個不平凡的孩子」(徒7:20;來11:23),「在神眼中十分俊美」(見徒7:20)。摩西嬰兒期奇特的蒙救經歷,預表日後神要藉他將以色列人從埃及地拯救出來。

2:3 後來不能再藏,就取了一個蒲草箱,抹上石漆和石油,將孩子放在裏頭,把箱子擱在河邊的蘆荻中。

   《新》蒲草箱:這兩個希伯來字,均源自埃及。譯作「箱」字的希伯來文只在此處及論挪亞方舟時(見創6:14註釋)用到。放置摩西用的蒲草箱是賽18:2那航海用之大型「蒲草船」的縮影。

   《新》蘆荻:此字轉變自一埃及名詞,並反映在專有名詞「紅海」(「蘆葦海」)中。

  《馬》3~8:約基別的蒲草箱子像挪亞方舟一樣,預表基督。摩西的母親知道,萬不可殺死自己的骨肉,但是要改變法老的命令,她又無能爲力。兩難之間,惟一的辦法,就是先將孩子藏在家裏,到藏不住的時候,才把他放在小小的蒲草箱裏,飄流河上。神使用了她的舉動,把祂所揀選的這個希伯來人放在法老的王宮裏。面對今日世界的種種罪惡,我們也可能覺得自己所能做的並不多。但只要我們在自己可能的範圍內去努力,所做的雖然可能微不足道,神也可以使用。

2:4 孩子的姊姊遠遠站著,要知道他究竟怎麼樣。

   《新》孩子的姊姊:米利暗(見15:20)。

   《啟》本節未說出摩西的姊姊的名字,應該是米利暗,15:20和《民數記》12:1;20:1都提到她。

2:5 法老的女兒來到河邊洗澡,她的使女們在河邊行走。她看見箱子在蘆荻中,就打發一個婢女拿來。

   《新》法老的女兒:可能就是第十八王朝的聞名公主,杜得模西士二世同父異母的妹妹,後來成為哈雪蘇女王。

   《新》使女們:她們在河邊侍候公主洗澡。

   《啟》此處也沒有記下法老女兒的名字,但可能是第十八王朝的夏西布斯女王(Queen Hatshepsut),她當時還是公主。

   《啟》使女們:是侍候她洗澡的女侍。尼羅河是古埃及的聖河,埃及人相信在河裏沐浴可得神明庇佑,有地位的婦女常來河畔洗澡。

2:6 她打開箱子,看見那孩子。孩子哭了,她就可憐他,說:「這是希伯來人的一個孩子。」

2:7 孩子的姊姊對法老的女兒說:「我去在希伯來婦人中叫一個奶媽來,為你奶這孩子,可以不可以?」

2:8 法老的女兒說:「可以。」童女就去叫了孩子的母親來。

   《啟》童女:原文為almah,指已屆結婚年齡的女子,與《以賽亞書》7:14用的童女為同一字。

2:9 法老的女兒對她說:「你把這孩子抱去,為我奶他,我必給你工價。」婦人就抱了孩子去奶他。

   《啟》摩西可能由親生母親帶回家中餵養,充當乳母,由公主給錢;斷乳後再送到宮中。

  《馬》9~10:本章多有看來巧合的事情。例如,爲什麽法老的女兒來到浮著箱子的河邊洗澡?爲什麽那孩子這時哭了起來,惹起她的憐憫?爲什麽法老的女兒會接受摩西的母親作奶媽?基督徒父母應當看第9節中神的掌管,是不變的應許。法老的女兒起的名字摩西,在埃及文大概指孩子或兒子的意思。在希伯來文,這名卻指拉出來——“從水中拯救出來”。麥敬道以一貫的洞察力,這樣評說:“魔鬼被自己的武器打敗了。法老本爲他所用,去阻止神的計劃;但他反爲神使用,養育摩西,就是神的器皿,用以打敗撒但權勢的。”

  我們並不知道約基別乳養她兒子多久,但是當時的社會,通常嬰兒三歲斷奶,特殊情形則是五歲(撒母耳的情形也差不多如此),而摩西可能與父母住那麽長的時間,以使他有同族人根深蒂固的身份與希望,以及他們的族長對上帝的信仰,不可根絕地印在他心裏。其後的歲月如何,我們毫無所知。司提反說:“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徒七22),顯然是由他特有的地位推論而得,但是聖經略掉這些無關重要的年日。

2:10 孩子漸長,婦人把他帶到法老的女兒那裏,就作了她的兒子。她給孩子起名叫摩西,意思說:「因我把他從水裏拉出來。」

   《新》作了她的兒子:在出埃及記前段記載中,法老用來欺壓以色列人的所有計畫,都被女人破壞:收生婆(1:17)、希伯來婦人(1:19)、摩西的母親及姊姊(2:3-4、7-9)、法老的女兒(本節)。法老想滅絕神的子民,卻又無能為力的窘境畢露無遺。

   《新》摩西:此名源自埃及,有「出生」之意,且是一些法老名字的下半部,如亞模西士(Ahmose;見1:8註釋)、杜得模西士(Thutmose)及蘭塞(Rameses)(見1:11註釋)。

   《新》把他…拉出來:摩西這名字的一個希伯來文雙關語,強調是神將他從尼羅河中拯救出來,因此摩西之名亦可用來提醒人,神如何藉他在「紅海」施行大拯救(見13:17-14:31)。

   《啟》摩西進宮時也許只有兩三歲,由法老的女兒領養為子。他在宮中長大,成為王室中人,學了埃及人的一切知識學問(徒7:22)。有的記載說他的老師中還有希臘人。摩西聰敏過人,常常難倒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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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這俊美的嬰孩原來就是——
2:1-2 這嬰孩就是摩西。他的父親叫暗蘭,母親叫約基別,哥哥叫亞倫,姐姐叫米利暗。

把這小嬰孩放在蒲草箱裡,不危險嗎?
2:3 摩西的母親想到用蒲草箱抹上石漆和石油(即煤焦油和瀝青),把嬰孩摩西放在裡面。古代埃及人的船也是用蒲草做的,外塗防水的石漆。在尼羅河的沼澤地帶,長有四五公尺高的蒲草。這樣一個小小的箱子,藏在尼羅河的蘆葦之中,既不會受天氣影響,又不易被人發現。

神使用摩西母親所作的,成就了大事,神也照樣會使用我,只要——
2:3-10 摩西的母親知道,萬不可殺死自己的骨肉,但是要改變法老的命令,她又無能為力。兩難之間,惟一的辦法,就是先將孩子藏在家裡,到藏不住的時候,才把他放在小小的蒲草箱裡,飄流河上。神使用了她的舉動,把祂所揀選的這個希伯來人放在法老的王宮裡。面對今日世界的種種罪惡,我們也可能覺得自己所能做的並不多。但只要我們在自己可能的範圍內去努力,所做的雖然可能微不足道,神也可以使用。

法老的女兒是誰?
2:5 對於這位法老的女兒,通常有兩個猜測:(1)有人認為把摩西從水裡拉上來的是赫詩蘇特公主,其夫婿是她的異母兄長法老杜得模西二世。這種解釋符合以色列人在較早時期出埃及的看法。赫詩蘇特有兩個女兒,卻沒有兒子,所以杜得模西與妃嬪所生的兒子,就會繼承王位。赫詩蘇特一定認為摩西是埃及諸神賜給她的賞賜,因為她得著了合法繼承王位的兒子。(2)有人認為救嬰孩的公主就是法老蘭塞二世的女兒,蘭塞是個非常殘忍的君王,大肆虐待希伯來人。這種看法符合以色列人較後才出埃及的觀點。

米利暗機智勇敢,把握良機;我對神賦予我的事奉機會,是敏銳?是遲鈍?
2:7-8 嬰孩的姐姐米利暗看見法老的女兒發現了孩子,立刻主動上前建議,要給她介紹一個奶媽來照顧這嬰孩。米利暗不怕見法老的女兒,聖經也未記載米利暗是否怕公主懷疑自己的居心。無論如何,米利暗走上前去,法老女兒也聽了她的話,請嬰孩的母親作奶媽,他們就此一家團聚。特別的機會可能在我們意想不到的時候來到,所以不要膽怯,白白讓機會溜走。要警醒留意神賜下的機遇,善用良機。

神的拯救計劃何等奇妙……我能單單仰望神的大能,去面對一切嗎?
2:9 母親與嬰孩又在一起了!神使用她,因她有勇氣保護並收藏嬰孩,神拯救其子民出埃及的計劃也就此展開。神不會向我們提出諸多要求,方才肯成就對我們一生的安排。只顧自己的困難,會叫我們自暴自棄,單單看到人的限制與無助;但是舉目仰望神和祂的大能,我們就能看到出路。眼下你可能看不到苦難的終局,但是不要看環境,要仰望神,信靠祂必給我們開路。存這樣的信心,神就要在我們身上開始動工了。

2011年4月2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耳語廊

「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言10章19節)

  倫敦聖保羅大教堂的建築,有一個奇特之處,稱為「耳語廊」。有一網站如此解釋這個名字的緣由:「你面對拱廊一端牆壁輕聲說的話,會經由這座大教堂的巨型圓頂,清楚傳到對面的牆壁。」

  換句話說,你可以和朋友坐在聖保羅大教堂兩面遙遙相對的牆壁旁,對著牆壁悄聲對話。

  這個奇特現象一方面成為聖保羅大教堂的一大特色,一方面也能夠提醒我們:我們私底下談論他人的閒言閒語,都會像在耳語廊說話一樣容易被傳開來。而且這些閒言閒語不僅會散播到各處,也會對他人造成極大的傷害。

  這也許就是為何聖經常常勸誡我們,要留意自己如何說話。充滿智慧的所羅門王說:「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言10章19節)

  讓我們彼此勸勉不要再說無益、傷人的閒言閒語了,讓我們學習保持靜默並克制自己的唇舌。WEC

求主助我小心言語;
謹慎自己口舌嘴唇;
不要傳說流言蜚語;
不用話語謀殺他人。Sper

閒言止於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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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抓緊重點

示每咒罵說:「…你流掃羅全家的血…。」…大衛說:「我親生的兒子尚且尋索我的性命…由他咒罵吧!…或者耶和華見我遭難…就施恩與我。」(撒下十六7至13)

  多少時候,我們為出一口氣而自亂陣腳。這裡大衛給我們很好的提示:面子、自尊心、受詆譭、鳴不平等,都不怎麼重要,最要緊的是求神施恩。

  多少時候,我們死不認輸,跌倒還要抓把沙,自欺欺人,以為這樣能維護我們脆弱的自尊心。其實不能。要緊的是謙卑、認錯、認輸、求神施恩。

  誠然,被誣蔑很難忍受,尤其像大衛,當日不知費了多少勁才不殺掃羅,可到頭來仍被中傷「流掃羅全家的血」,這一口氣很難嚥,難怪亞比篩要過去割示每的頭。但大衛掌握到此時此刻的重點:求神施恩。

  試想,大衛與臣僕正逃避押沙龍的追殺,忽然走出個示每咒罵打岔,那麼亞比篩當繼續護駕抑或追殺示每?大衛等人是否應為示每而中斷逃亡?須知人生無論哪一個階段都有很多事要兼顧,很容易掛一漏萬。「不顧一切,出一口氣再說」最能壞事。但願我們抓緊重點,專心仰望神施恩憐憫。      ~馮文莊






 
 
 

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20110426出埃及記1章1-2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出埃及的路線/摘自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

  由比東和蘭塞(1:11)逃離埃及,至少有三條可能的路線:(1)從北邊經非利士人之地(但見13:17);(2)從中間往東經過西奈到別示巴;(3)從南邊沿西奈半島西岸一直走到半島的東南極端。南面路線的可能性最大,因以色列人在曠野路程中所經的幾個地點,如今都可沿著這路線暫時鑑定出來。但以色列人過紅海的確實地點仍不詳(見13:18;14:2等註釋)。

<主題與神學/摘自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

  出埃及記立下一個基礎的神學思想,神在其中啟示了祂的名字、屬性、救贖計畫、律法以及人敬拜祂的方式,它也記載了神如何任命第一位神人之約的中保(摩西),及他的工作;描述祭司制度的開始;闡明先知所扮演的角色;並指出神與祂百姓間古時的立約關係,如何以新的方式(西奈之約)實行出來。

  本書3章、6章及33至34章,對神的屬性有淵博的見解。這些經文的焦點是在神同在這事實及其重要性上(藉著祂名字耶和華與祂的榮耀表現出來)。但本書也強調祂公義、真實、憐憫、信實與聖潔的屬性。因此,認識神的名字就等於認識祂和祂的特性(見3:13-15;6:3)。

  神也是歷史的主,因無人像祂:「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15:11)。無論是以色列的苦難,或是埃及之災,都在祂的掌管之下。法老、埃及人及全體以色列人都見到神的大能。

  知道神記念並關心祂的百姓(見2:24)是件令人欣慰的事。幾世紀前神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應許,如今在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捆綁,並邁向應許之地時,開始實現。西奈之約只是神實現對以色列先祖之應許(3:15-17;6:2-8;19:3-8)的另一步。

  救恩神學也是本書所強調的另一主題。「救贖」這動詞,在6:6;15:13中都用到,但救贖神學的中心思想,在12章對逾越節的描述,以及24章神對誓約的認定中,表現得淋漓盡致。使徒保羅視逾越節羔羊之死已在基督身上實踐(林前5:7)。事實的確如此,因為施洗約翰稱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

  聖經倫理及道德的基礎,首先是在神恩慈的特性上表現出來,神的這種特性由出埃及一事可以看出,然後再藉十誡(20:1-17)及約書(20:22-23:33)中的誡命表明出來,這約書教導以色列人如何將誡命的原則應用在實際生活上。

  本書以詳論敬拜神學作為結束,雖然會幕的建造費時、費力、費錢,但其意義及功能,都指向人存在的主要目的:「為要榮耀神,並永遠以祂為樂」(西敏斯特小要理問答)。藉著會幕,這位全能、不變且超然的宇宙之神來與祂的百姓「同住」或「暫居」(如在會幕中),因而顯出祂與人親近的恩典。神不但為以色列人彰顯祂的大能,祂也住在他們當中。

  然而,這些神學思想並不只是一一列在出埃及記的記載中而已;它們最完全和豐沛的意義,來自它們是蘊涵在神使用祂的僕人摩西的這整段記載中。因這救贖的故事揭示了神在歷史中的目的。神興起摩西(1)去拯救祂的百姓,脫離埃及的捆綁;(2)把百姓帶來,與神立下一個特殊的全民之約,好在祂百姓中開始祂地上的國度;並(3)在以色列中建造神尊貴的帳幕。在這些記載裏,神是藉一位特選的中保,將以色列人從捆綁中救贖出來,帶到與神立約而成聖的地步,並在地上建立起祂尊貴的帳幕。神藉著以色列人完成的歷史目的,最終也要藉著至高無上的中保—耶穌基督—來完成。

1:1 以色列的眾子,各帶家眷,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

   《新》1~5:這些經文清楚顯示,出埃及記是創世記的延伸。以色列人寄居埃及共四百三十年(見12:40)。

   《新》以色列…雅各:較早時神給雅各另一個名字以色列(見創32:28;35:10等及註釋)。

   《新》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創46:8論到雅各和他的兒孫時,也用了同樣的詞句。

  《馬》1~8:根據猶太人的傳統,卷首的幾個字—“…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希伯來文是wcelleh,shemoth)——是出埃及記的名稱。神是何等屬乎個人的神!這裏記載的不是數目字,不是電腦信用卡上的代號,而是人的名字。耶穌描述好牧羊人的時候這樣說:“祂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約一O3)這句話用在這裏非常貼切。以色列人到埃及的時候是牧羊的人,現在卻成爲奴僕。然而神這位好牧羊人已有全盤計劃,要時“把羊領出來”。

  關於“從雅各而生的七十人”這句話,可參看創世記四十六章8至27節的解釋。到了猶太人準備好離開西奈;往迦南地的時候(民一46);這七十人已經倍增成幾百萬人,當中包括作戰的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名男丁。第6和第7節指出,從創世記的末段到出埃及記發生的種種事情中間,經歷了多個年頭。第8節的意思是說,一位新王起來,他對約瑟的後裔不存好感;當然約瑟己去世多年了。

1:2 有呂便、西緬、利未、猶大、

   《新》2~4:這些是雅各之妻利亞(由呂便到西布倫為她所生)和拉結(只提便雅憫,因1:1只列「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的眾子,所以約瑟不算在內)所生的兒子,按其長幼排列,並列在拉結及利亞之婢女所生的兒子之前:辟拉生但及拿弗他利;悉帕生迦得及亞設(見創35:23-26)。

   《啟》2~4:雅各(後又名以色列)眾子依生母利亞、拉結和二妾辟拉及悉帕的位分排名。利亞的六子在先;接上是拉結生的便雅憫(她的另一子約瑟早已去了埃及〔5節〕,所以未列入);然後是二妾所生之子。參《創世記》35:23-26。

1:3 以薩迦、西布倫、便雅憫、

1:4 但、拿弗他利、迦得、亞設。

1:5 凡從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約瑟已經在埃及。

   《啟》5~7:參《創世記》46:27註。這個數字雖在別處作75,且有不同的解釋,只不過說明雅各眾子和家眷都來到埃及,是以色列民的祖先。

   以色列民寄居埃及400多年,繼續蒙神賜福,生養眾多,繁茂強盛(參創46:3)。

1:6 約瑟和他的弟兄,並那一代的人,都死了。

   《新》6~7:從約瑟去世到新王興起(1:8),間隔約有兩百多年。

1:7 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

   《新》見徒7:17。神曾將生養眾多之福的應許賜給亞當(創1:28)、挪亞(創8:17;9:1、7)、亞伯拉罕(創17:2、6;22:17)、以撒(創26:4)及雅各(創28:14;35:11;48:4)。在以色列人寄居埃及的四百三十年間,神仍不斷實踐自己的應許。

   《新》滿了那地:在希伯來文中,此處的用語正好與神賜亞當之福(創1:28)相應和—神當初應許人類的福氣,如今在以色列身上實現。聖經記載,當時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除婦女、孩子外,約有六十萬(12:37)。

   《新》地:歌珊地(見創45:10註釋)。

   《啟》那地:指他們所住的歌珊地(創47:11、27),在尼羅河三角洲東邊。

1:8 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

   《新》新王:大概是亞模西士,第十八王朝的創始者,他曾驅逐一度統治埃及的外國人西克索諸王(大部分是閃族人)。

1:9 對他的百姓說:「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

  《馬》9~10:以色列民人數激增,勢力膨脹,到了一個地步,法老王恐防戰事爆發,萬一他們組織起來,就會對埃及構成威脅。於是強迫他們作奴僕,多方壓迫,使他們意志消沉,阻止他們人口增長(古時,各國都使用奴役的方法,來對待被征服的民族或俘虜)。並且下令滅絕所有以色列剛出生的男嬰,好慢慢地鏟除希伯來民族。聖經記載,有三位惡毒的王下令屠殺無辜的孩童:法老王、亞他利雅王(王下11章)和希律王(太2章)。這些暴君受撒但催使,設法滅絕彌賽亞的族裔。撒但並沒有忘掉神在創世記三章15節的應許。

1:10 來吧,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甚麼爭戰的事,就連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

1:11 於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轄制他們,加重擔苦害他們。他們為法老建造兩座積貨城,就是比東和蘭塞。

   《新》督工:同樣的埃及官銜,出現在底比斯城雷克瑪墓中的一幅壁畫上,此人葬於第十八王朝的法老杜得模西士三世統治期間。

   《新》法老:此字源於埃及,有「大房屋」之意,是皇室稱號,而非人名。

   《啟》強迫勞動盛行古代中東。埃及法老強迫外族以色列人服苦役,視同奴隸,地位遠低於埃及人。

   《啟》積貨城:似為防禦外族入侵而建,屯積糧草軍備,以防萬一。比東與蘭塞位於尼羅河流域,準確位置不詳。

  《馬》11~14:法老王強迫爲奴的猶太人建造比東和蘭塞兩座積貨城,虐待他們,想使他們喪志,人丁減少。可是恰恰相反,他們不僅沒有因爲法老王的壓迫而被滅絕,反而更增多起來!法老王以惡毒之計苦害以色列民,但神卻有祂的美意。祂爲猶太人艱苦的旅程作好準備,離開埃及,進入應許之地。

  以色列人在苦害之下昌盛,這正是神祝福他們,並與他們同在的明證。以色列人是人所不能毀壞的,因爲,神爲著成全祂的旨意揀選了他們。這裏隱藏著一個永遠實用的原則,那就是當人越發抵擋神的旨意,和神的百姓爲敵的時候,反而使神的百姓越發高升,越發得著力量。這一種逼迫反而成了幫助。當我們受到重壓苦待時,也可能覺得很沮喪,但是重擔可以使我們更堅強,在我們生命之中産生力量,使我們能面對未來。沒有苦難來磨煉,我們就不能真正成爲得勝者。身處艱難困苦之中,我們對神仍要忠心,因爲即使是最悲慘的處境,也能塑造我們,成全我們。

1:12 只是越發苦害他們,他們越發多起來,越發蔓延;埃及人就因以色列人愁煩。

1:13 埃及人嚴嚴地使以色列人做工,

1:14 使他們因做苦工覺得命苦;無論是和泥,是做磚,是做田間各樣的工,在一切的工上都嚴嚴地待他們。

   《新》使他們…覺得命苦:在逾越節晚餐中吃「苦菜」(12:8)即記念這事。

   《新》作田間各樣的工:包括從尼羅河打水灌溉田園的工作(見申11:10)。

   《啟》神在亞伯拉罕時代早已預告以色列人要在埃及受苦(創15:13),所服苦役除了和泥做磚之外,還可能包括汲水灌田和農耕(參申11:10)。

1:15 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埃及王對她們說:

   《新》施弗拉…普阿:閃人名字,而非埃及名。由於以色列人數眾多,大概在她們手下還有其他收生婆。

   《啟》要是接生的婦人只有兩個,以色列人的數目便不可能像12:37所說的那麼多;因此一定還有很多接生婦,這兩個只是主管。

  《馬》15~19:希伯來人的收生婆爲産婦接生,照顧嬰孩,直到母親康復爲止。當施弗拉和普阿這兩個收生婆看見猶太人母親臨盆。他們並沒有按法老的吩咐,把男嬰殺掉。他們替自己找藉口,說希伯來人的孩子通常早生;換句話說,嬰孩在收生婆替孕婦接生之前,已經誕下來了。也許這種講法也有一點真實。

1:16 「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

   《新》盆:希伯來文此字可直譯作「兩塊石頭」;婦人坐在上面生產。

   《啟》要是法老巧計得逞,以色列人兩代之後便有絕種之虞,女人說不定都成為埃及人的妻奴。

1:17 但是收生婆敬畏 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

1:18 埃及王召了收生婆來,說:「你們為甚麼做這事,存留男孩的性命呢?」

1:19 收生婆對法老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原文是活潑的),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

1:20  神厚待收生婆。以色列人多起來,極其強盛。

  《馬》20~22:讀經會出版的《每日靈糧》這樣評價收生婆:“收生婆得蒙神眷。成立家室(21節),不是因爲她們說謊,而是因爲她們有側隱之心。這不是說事情的結果使其手段合理,更不是說道德沒有絕對的標準。可是;世界既是滿有罪惡,而我們又受其污染,所以只得作出取捨,放棄向次要的事情忠誠,而向更重要的事情忠心。在任何情況下——‘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法老王因爲希伯來人收生婆不肯合作,就吩咐自己的子民,去執行命令——“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裏。”

1:21 收生婆因為敬畏 神, 神便叫她們成立家室。

   《啟》神因接生婆拒不執行法老的命令,特別祝福她們,可以建立家室,人丁興旺(參撒下7:11;列上2:24)。接生婆可能多由不育的女人擔任。

1:22 法老吩咐他的眾民說:「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裏;一切的女孩,你們要存留她的性命。」

   《啟》法老的第一計是要以色列人做苦工,第二計是不讓男嬰存活。現在是第三計,要埃及人把以色列的男孩拋進尼羅河裏淹死。這次屠殺為時可能不長,因為約一百年後,以色列出埃及的男丁仍有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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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以色列人離開迦南來到埃及,他們的發展,境遇將是……
1:1 以色列的眾子就是雅各的兒子,也稱為以色列人。雅各與天使角力後,神賜他名字為以色列(參創32:24-30)。雅各的一個兒子約瑟在埃及作了宰相,地位僅次於法老。他把父親全家人接到埃及定居。四百年後雅各的家族衍生成為大族。他們到埃及是寄居的,初抵貴境時生活習慣與埃及人大相徑庭。希伯來人敬拜獨一真神,埃及人則拜許多假神;希伯來人是遊牧民族,埃及人卻有根深蒂固的文化;希伯來人以牧羊為業,埃及人卻是定居的,善於建築。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北部的歌珊,遠離埃及的文化中心,甚少與埃及人交往。

法老用巧計待以色列人,手法並不新奇……
1:9-10 以色列人口眾多,法老害怕他們萬一組織起來威脅到他的國家,於是強迫他們作奴僕,多方壓迫,使他們意志消沉,阻止他們人口增長。古時,各國都使用奴役的方法,來對待被征服的民族或俘虜。埃及許多的大型金字塔,極可能是由奴隸建造的。以色列人雖然不是被征服的民族,卻是外族人,享受不到埃及公民的各種權利。

埃及的督工苦害以色列民辦法多種多樣……
1:11 埃及有不同種類的奴隸,有些要在泥坑中長時間地工作,有些精於技藝的便做木工、鑲嵌首飾或雕刻。不管他們屬哪一類奴工,做甚麼工作,鐵面無情的督工都會嚴密地監視,催促他們盡快完工。督工們慣於折磨奴隸,令他們飽受煎熬。

比東和蘭塞,究竟建於何時?
1:11 古代歷史記載,比東和蘭塞這兩個城市,是公元前1290年建造的,所以有些學者相信,以色列人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出埃及的。但是另有學者考證,認為他們是在公元前1446年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怎能在離開埃及150年以後,又在那裡建造兩座城市呢?這些學者認為,當時作法老的蘭塞二世,並沒有建造這二城。實際上他是將150年以前所建造的這兩個城市改名,這是埃及君王的一慣手法,將城市修飾重建,便當作是自己建造的,把前人的功績全然據為己有。(參13:17-18第二項註釋)

生活越苦,以色列人越發多起來;奇怪!苦難在人生中有何意義?
1:12 埃及人強迫以色列人作奴隸,虐待他們,想使他們喪志,人丁減少。可是恰恰相反,他們人口激增,並且強大起來。我們受到重壓苦待時,也可能覺得很沮喪,但是重擔可以使我們更堅強,在我們生命之中產生力量,使我們能面對未來。沒有苦難來磨煉,我們就不能真正成為得勝者。身處艱難困苦之中,我們對神仍要忠心,因為即使是最悲慘的處境,也能塑造我們,成全我們。

施弗拉和普阿的名字被記錄下來,定有重要意義——
1:15-17 施弗拉和普阿可能是管理收生婆的人。她們兩位都敬畏神,難怪聖經特別提到她們。希伯來人的收生婆為產婦接生,照顧嬰孩,直到母親康復為止。法老吩咐收生婆殺死希伯來的男嬰,實在是找錯了人,因為收生婆的職責是使嬰兒安全出生,而不是去殺害小生命。收生婆不順從法老,也不顧自己的安危,顯出勇敢和敬愛神的心。

兩位收生婆因敬畏神,蒙神厚待,我是敬畏神?是懼怕人?
1:17-21 兩個收生婆不聽王命,保存了希伯來男嬰的性命。她們因為信靠神,做了當做的事,勇氣可嘉。神不要我們盲目聽從有權有勢的人,尤其是那要求我們違背神和祂話語的人,更是不能順從。許多人為著順服神和拯救別人,甘願犧牲自己寶貴的生命,這樣的例子在聖經中俯拾皆是。以斯帖和末底改(參斯3:2;4:13-16)、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參但3:16-18)等,都是英勇無畏的人,做了當做的事。我們的社會常充斥著不義的事,例如種族仇恨、奴役、無理囚禁等等,所以跟隨潮流、服從多數,並不一定是對的。無論何時,若有人叫我們違背神命,我們就要順從神而不順從人(參徒5:29)。

神是否因為收生婆向法老撒謊,於是賜福給她們?
1:19-21 神不是因人撒謊而賜福,神賜福是因為她們救了許多無辜嬰孩的生命,並不意味撒謊必定是應付法老最好的方法。收生婆沒有違背神更高的律法——不准濫殺無辜——所以神賜福她們。

2011年4月26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難以想像

「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立比書1章23節)

  每次我和太太瑪蒂計畫出門度假之前,都會閱讀和目的地相關的書籍。我們會看地圖,還會想像到達期盼已久的目的地時,會是何等的高興!

  對基督徒而言,我們眼前也有一個奇美無比的目的地──天國。但有趣的是,似乎並沒有很多人對進入天國感到雀躍歡欣。為什麼呢?可能是因為我們對天國的瞭解有限。我們說在天國裏有珍珠門和金子打造的街道,但它們究竟是什麼樣子呢?天國裏還有什麼值得我們期待的事嗎?

  我想對天國最精闢的描述,就在保羅對腓立比基督徒的書信裏:「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立比書1章23節)。當我八歲的孫兒問我天國是什麼模樣時,我也是這樣回答他的。我先問他:「什麼是最讓你喜歡和激動的事?」他的回答是電腦遊戲和其他喜歡做的活動。我接著告訴他,天國比這些還要棒多了!他想了一會兒,對我說:「爺爺,那實在很難想像耶!」

  在你的生命中,你最期待的是什麼?有哪些事最能讓你興奮不已?不管你的回答是什麼,那些都不能與天國相比。雖然你覺得很難想像,但是天國就是會比它們要棒得多!JS

快來到主的面前!
難以想像的榮美。
俯伏基督寶座前,
祂配得一切讚美。Sper

對天國的嚮往越多,在地上的慾望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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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認真決志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43)

  我常常被心情迫切的弟兄姊妹邀請去探望病危未信主的親人,希望能在牧師一次的探望下傳福音給自己所愛的人,或者使他們能像十架上的強盜,願意在死前作決志禱告,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種心理是可以理解的。

  但我們常常忽略的是,那十架上悔改的強盜的決志是殊不苟且的:

  1.他是出於怕(即敬畏)神而產生為罪的悔過;

  2.他更接受十架酷刑是自己所當得的;

  3.他更在極大的痛苦中,清楚的承認,耶穌一定是在榮耀中降臨的基督。

  故此,他的悔改、相信絕不含糊。感謝主,我見證過不少死前同樣清楚悔改信主的人;可惜也有臨終仍堅決不信的。但至終,一個人的信主全是聖靈的工作與憐憫,不論是在健康或病危,聖靈是大能的,祂可以要人清楚的悔改歸向神。      ~陳明斌







 
 
 
 

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20110425馬太福音28章16-2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丁道爾聖經注釋/網路>

28:16 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

   《馬》16~17:復活的主耶穌在加利利不知名的山上向祂的門徒顯現。這次顯現與馬可福音十六章15至18節和哥林多前書十五章6節所記載的顯現相同。他們這次重聚何等美妙感人!祂所受的苦難已永永遠遠地成爲過去。祂現在以榮耀之軀站在門徒面前。他們敬拜這位活著的、可愛的主──雖然他們中間有人仍然心存疑惑。

  《丁》馬太講述了猶大的結局(二十七3-10)之後,“核心圈子”裡自然只剩下十一個門徒了。更有人由此推斷說這就是“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林前十五6)的那次顯現。如果真是如此,則馬太或記載有誤,或故意掩飾出席的人數。當然,即使同意只有十一個門徒出席的看法,也不等於就相信第18-20節耶穌只派遣和應許他們十一個人;這裡也和別處一樣,十一個門徒是耶穌的“弟兄們”這個整體的代表。山在這裡並不特指某一處,只是耶穌在加利利傳道時某個地方的泛稱,是耶穌在二十六32和二十八10中指示他們去的地方。最初的使命始於何處,更廣大的使命也要從那裡展開,這樣便強調了門徒們的教訓是延續主的教訓。

28:17 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

  《丁》第18節提到耶穌“進前來”,似乎說他們起初是在一定距離之外見了祂,若按約翰福音二十一4-7所說,開始他們甚至看不出是不是耶穌。這可能是在某種程度上造成十一個門徒態度不明朗的原因。一旦認出了祂,他們自然而然就拜祂了,不過事情發生得如此突然和不可思議,以致還有人疑惑。不應將這句短語理解為十一個門徒內至終仍有人不信,這句短語只是說有人(如:約二十24-28中的多馬)接受耶穌復活的事實比另一些人慢一點。動詞distazo並不意味肯定不信,而是表示一種猶豫疑惑的狀況(參十四31,新約中唯一的另一處用這個動詞的地方)。門徒們常因他們的“小信”受責備(參六30,在十四31中更與“疑惑”一詞連用),遇到基督復活這樣不平凡的大事,難怪他們“猶疑”了。“在最早的記載中,口述目擊者的反應時,也用了類似的詞句來烘托事件的神秘性:他們一下子又認不出復活的主,一下子又因天上的光而看不見,一下子又以為是見到鬼魂了。害怕、戰慄、不安、猶豫、疑惑與喜樂和敬拜不停地交戰。”鄧恩視馬太提到的疑惑為“歷史的真實反映”──當時在場的人永生永世也不能忘記,在這舉世無雙的事件面前,他們那種從未有過的感情與信心交織一起的矛盾心理。(他們的“踟躕”是否又因他們才拋棄、否認了主,故而害怕得不到主對他們的善待而加劇了呢?

28:18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馬》主然後便解釋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已賜給祂了。當然,祂永遠掌有一切的權柄。不過,祂談及的權柄是指祂是新創造的主人。因著祂的死和復活,祂有權柄賜永生給一切神交給祂的人(約一七2)。作爲一切創造的首生者,祂一直握有大權。但祂現在已完成救贖的工作,就握有權柄,成爲從死裏首先復生的──“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5、18)。

  《丁》見到他們“踟躕不前”,耶穌便進前來再一次消除他們的疑慮(十七7是馬太說耶穌“進前來”的唯一另外一處)。祂那浩氣凜然的聲明,因以但以理書七14為基礎而顯得更具深意。耶穌在二十六64也引用過但以理那一節的話,並說“後來”必要實現;對那時來說,還是將來,而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見二十六64,即耶穌引用但以理書七13-14的另一處)。這個表示“動作已經在過去某時開始”的動詞(都已賜給我了),說明“人子將得到王位並統管世界的預言,已在基督復活中應驗了”(Jeremias, NTT,p.310)。當然,耶穌在世上傳道時本已有權柄(見七29;九6、8;十一27;二十一23以下等章節),但祂現在擁有所有的權柄,而且所有的一詞還要在第19節(“萬民”)和20節(“凡……的”,“常與”)中不斷出現。在四8-9撒但要把“世上的萬國和萬國的榮華”都賜給祂,而現在,在祂經受痛苦以表順從之後所得到的,比撒但能給祂的多得多,祂得到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

28: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譯: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新》給他們施洗:成為他們與基督聯合並委身於基督的記號(見徒2:38;羅6:3-4等註釋)。

   《啟》父、子、聖靈的名:是三位一體神的名字;“名”在原文用單數字。主耶穌這句話裏面包含了三位一體的真理。

   《馬》19~20:作爲新創造的主人,祂頒布大使命。這大使命包括天國在現階段王被拒直至祂第二次降臨的期間,所有信徒要遵守的“標準命令”。

  大使命包含了三個命令,而不是三個建議:

  1.“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這不是意味著要令全世界悔改歸主。門徒必須藉著傳福音給每個國家、種族、人民和不同語言的人,讓其他人成爲救主的學生或跟隨主的人。

  2.“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基督的使者肩負著責任,教導初信徒受洗的意義,並且敦促他們遵守這命令。在受洗的時候,基督徒公開承認自己與三一神的關係。他們認神爲他們的父,認耶穌基督爲他們的主和救主,並且認聖靈是居住在他們裏面、賜給他們力量和教導他們的那位。第19節的“名”字是單數。雖然只有一個名,但卻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和聖靈。

  3.“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大使命不單是傳福音,單單使人悔改歸主和讓他們懂得照顧自己。這些並不足夠。門徒必須教導初信徒遵守基督的教訓;這些教訓記載在新約聖經裏。作門徒最重要的,是成爲像主的人;要成爲像主的人,就要有系統地受聖經的教導和遵從神的話。

  救主再次應許,祂與祂的門徒同在,直至世界(時代)的完結。門徒不會孤軍作戰。他們事奉和外出傳福音時,便知道神的兒子與他們同在。

  注意與大使命相連的四個“所有”:所有的權柄、(所有)萬民、(所有)所吩咐你們的和(所有)常。

  最後,福音書以榮耀之主的命令和安慰結束。祂這番話距離現今已有二十個世紀,但有著同樣的力量,同樣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同樣須要遵行。這個使命尚未完成。

  我們又當作什麽來遵行祂最後的吩咐呢?

  《丁》耶穌既在萬國萬民中作王,就要求有人到萬國萬民中去傳道。十5-6門徒只可以在以色列人中傳道的限令已經撤銷,因為但以理書七14說人子的國度要求萬民都作祂的門徒。ethne(“各族”)是希臘文中指外邦人的一個普通詞,因而有人提出,耶穌這樣要求,實質上是把猶太人劃到門徒傳道的圈子之外去了;其實不然,派門徒到“外邦人”中間去只是擴大他們的傳道範圍,而不是說要中止向以色列人傳道,因為向以色列人傳道是耶穌早已吩咐過的,並早已看為理所當然之事。再者,panta ta ethne(“萬族萬民”)這個短語在二十四9、14,二十五35中都已用過,從那裡的上下文中可以看出,以色列也屬於“萬民”之中,但以理書七14也肯定沒有表示人子統治的萬民中不包括以色列,耶穌本人就是以色列的代表。

28: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新》與你們同在:馬太用這位來到世上成為「神與我們同在」(1:23)的主所說的話,作為本福音書的結語,這話充滿了應許和能力。

   《啟》被世人羞辱、被釘死的主基督,從天父那裏得到了永遠管治全宇宙的權柄(但7:14;腓2:6-11),包括天上和地下。往普天下傳福音的大使命包括三重任務:1.去到全世界,把人類可以與神和好的福音傳揚,把新的希望帶到地極;2.施洗,使信的人歸入神的名下;3.教訓,要他們遵守主道,作主的門徒,至死忠心。靠著主基督的大能,祂交給信徒的使命一定可以在祂再來的日子前完成。

  《丁》迄今為止耶穌是那唯一一個教訓人的,馬太一直沒有用教訓這動詞來描述門徒的活動,現在祂的門徒們起來接替祂教訓人,也就是運用祂的“權柄”(18節)。他們不是去教人一些抽象的思想,而是去教訓人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動詞“吩咐”與五19,十五3等處的名詞“誡命”同根(參十五4,十九7中的同一動詞)。所以,在這句概括基督徒使命和作耶穌門徒的話裡,倫理道德方面的份量很重,這和耶穌一貫的教訓是一致的。“作門徒”本身並不夠完美,必須因為作了門徒而在生活中遵守耶穌的吩咐行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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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甚麼也沒有,如何去傳福音?我沒有能力嘛……
28:18 神把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耶穌,基於這權柄,耶穌吩咐祂的門徒去傳道、施洗和教導,使更多人作祂的門徒。藉著這權柄,耶穌還吩咐我們把這福音傳給別人,使他們成為天國的門徒。

沒有能力?傳道人、牧師才傳福音?傳道要全人奉獻?大使命——真的沒有你的分兒?
28:18-20 人的遺言或臨別囑咐都是非常重要的。耶穌離開門徒時,留下了這些指示:在祂的權柄下,他們要使更多的人作門徒,替人施洗和教導門徒服從祂,祂將永遠與他們同在。以前耶穌差遣門徒出去只向猶太人傳福音(參10:5-6),但從這時開始,他們的使命是普世性的,耶穌是為全人類的罪而死的,是地上的主。

  我們要去,到鄰居中或是別的國家去,使萬民作門徒,這是耶穌給所有稱祂為主的人的命令,是非執行不可的。我們並不全都是佈道家,但全都領受了神的恩賜,使我們能夠運用恩賜來實踐這大使命。我們服從耶穌,就可以在心裡感到安慰,因為耶穌常與我們同在。

“三位一體”這觀念可靠嗎?
28:19 大使命中耶穌肯定了“三位一體”的真理。雖然這名詞沒有在聖經中出現,到公元二世紀時才由神學家特土良提出,但耶穌命令門徒施洗時,就清楚地說明聖父、聖子與聖靈三位在救恩中都一同參與。

洗禮,原來是耶穌所吩咐的,你知道是為甚麼嗎?
28:19 耶穌吩咐門徒施洗,因為洗禮使信徒與基督聯合,脫離罪惡,得著復活的新生命,接受洗禮象徵順服基督,願意遵行神的旨意,並且與神立約的子民聯合。

我親愛的耶穌已經回了天家,難道我已失去了祂?
28:20 耶穌怎樣與門徒同在呢?耶穌開始是藉肉體與門徒在一起,直到祂升回天上,然後藉著聖靈與他們在靈裡同在(參徒1:4),聖靈就是耶穌的同在,祂永不會離開他們(參約14:25)。同樣耶穌今天繼續藉著聖靈與我們同在。

讀完了整卷書,你印象中的耶穌是怎樣的?
28:20 耶穌是世界的君王,馬太福音中引用的舊約預言和家譜就是祂的明證。但祂並不是門徒當初所期望的軍事政治上的領袖,乃是勝過所有罪惡,並掌管每一個人心的屬靈君王。我們不忠心地事奉這位君王,就是不忠的僕人,只能是從祂的國度中被驅逐出去。我們必須讓耶穌作我們生命的王,以祂為我們的救主和君王去敬拜祂。

2011年4月25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復活與生命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翰福音11章25節)

  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敢提出如此大膽的聲明是一回事;能證明此話不假,又是另外一回事。耶穌從死裡復活,證明了祂的話句句真實。

  作家喬治·麥當勞(George MacDonald)寫道:「如果你相信上帝的兒子死後又復活,那你的未來將充滿永恆的黎明曙光,你將跨越生命之丘,經歷到詩人也未曾經歷的希望。」

  上帝的兒子從死裡復活,祂的復活給了我們確據,我們也會復活、進入天堂。在那裡,我們有思想、感情、記憶,能被人認出,也會永遠活下去。

  永生的意思是:上帝安置在我們心中的永生,將成為事實;我們將見到以前過世的主內親友;我們將活在一個沒有哀傷的國度裏;我們將能見到愛我們的耶穌基督,祂把一切都賜給我們,讓我們能永遠屬於祂。

  此外,我還看到另一層意義:既然我們擁有今生和永恆,那我們今生就沒有必要「什麼都擁有」。我們今生可以暫時有病痛,暫時忍受貧窮、艱困、孤寂、苦難。為什麼?因為我們會復活,我們將得到永恆的生命。DHR

是的,基督已復活,
從死亡墳墓中復活;
祂擁有救贖大權柄,
砍斷死亡的鐵枷鎖。Woodruff

耶穌復活乃基督徒信仰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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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得人尊重

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裡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林前四10)

  今日不少基督徒似乎有當年哥林多信徒的心態,希望得到世人的尊重,不但是富足、飽足,更被世人看為聰明、強壯,像王似的高人一等。

  是的,我們以為要這樣才是榮耀神,以為這樣才配吸引世人歸主。誰知保羅說,他自己是被世人算為愚拙的,軟弱的,更是被藐視的;不但不是富足的,更是又饑、又渴,也沒有光鮮的衣裳,甚至要捱打、被咒、被逼迫,被世人毀謗、輕看,如世上的渣滓。

  這與今日的基督徒努力爭取社會的認同,甚至成為主流的心態絕然不同。      ~陳明斌








 
 
 

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20110424馬太福音28章1-1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丁道爾聖經注釋/網路>

28:1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

   《新》那個馬利亞:革羅罷的妻子,耶穌的姨母(見27:56;約19:25)。

   《馬》1~4:星期日黎明之前,那兩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她們到了那裏,忽然地大震動。因爲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墳墓囗的石頭輥開,然後坐在上面。羅馬看守的人見他們的光芒和潔白衣服,便嚇得昏倒了。

  《丁》RSV聖經說得十分清楚,事情發生的時間是星期日天快亮的時候。第一個短語opse……sabbaton的意思很自然是“安息日將盡”,而動詞epiphosko譯作天快亮的時候(路二十三54也用此動詞表示“快到了”之意),因為猶太人的一日“始自”黃昏。布萊克(Black,pp.136~138)在此基礎上認為馬太這裡指的是星期六的晚上,這便與其他福音書的說法不一致了,他們都說婦女們來到墓前的時刻是黎明時分。其實,其他地方epiphosko都指黎明,opse也清楚地用來作“以後”的意思,與 RSV的譯法一致(見 BAGD,p.610b),這樣看來,RSV的譯法還是較為妥善的。馬可福音中的“清早……出太陽的時候”說得多麼明瞭,很難理解馬太為何不採納這一說法。來看墳墓,若與馬可福音十六1-2的描寫相比,她們的動機簡直太索然無味了,何況她們在二十七61時早已看到墳墓了;可見馬太的興趣不在述婦女去做什麼,而在述她們從未有過的經歷。常有人指出,空墓和復活。

28:2 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

   《新》忽然:(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一度」,意思是「曾經發生過」)從其他平行經文(可16:2-6;路24:1-7;約20:1)可見,28:2-4所記之事在婦女們到達墳墓前已發生了。

   《新》地大震動:只有馬太記載這一次地震及耶穌死時的地震(27:51、54)。

   《啟》天使出現不是去喚醒耶穌,那時主已經復活,而且離開了墳墓。天使為婦女打開墓門,她們看見耶穌已不在裏面(28:6-7)。天使是耶穌降生和復活的見證人,把好信息向牧羊人,向婦女,向一切盼望祂來到的人報告。看守墓門的士兵不知道這好信息,給天使的榮光嚇得魂不附體。

  《丁》地大震動,請參看二十七51。在那裡聖徒的墳墓因此開啟,而在這裡石頭則因此滾開。主的使者從福音書頭兩章出現以來(見一20),現在是第一次出現。他在那裡是傳達神的聖旨,向約瑟和博士們作指示、作解釋,這裡他仍是來作指示和解釋(5-7節)。他並不是來打開墓門,好讓復活了的基督出來,第6節已指明基督已經復活了。婦女們並不是來看祂怎麼復活的,而是來看祂已經復活的事實;墓門的開啟是為了她們,而不是為了耶穌基督。

28:3 他的相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

28:4 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

28:5 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

   《馬》5~6:天使堅固婦女的心說,沒有什麽可害怕。她們尋找的那位已照祂所應許的,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石頭被挪開,不是讓主出來,而是讓婦人看見祂已復活。

  《丁》5~7:這幾節已將看守的人略去,使者的信息是專門傳達給婦女們的。被邀請去看安放主的地方的,正是那些看著主的屍體安葬的人(二十七60-61)──這樣就避免了產生差錯的可能性;復活了的正是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一切都照祂所說的應驗了。馬太曾多次記錄耶穌關於祂死後復活的預言(十六21;十七23;二十19是明確說出的,十二40是未明說的),使者在這裡特別提到二十六32的話:“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而這個預言將要在第16-20節裡應驗。在那裡你們要見祂一句為我們在討論二十六32時提的問題做了結論,就是說proago這個希臘詞在這裡的上下文中不作“率領”講,而是“先去”的意思。門徒們(不像婦女們,見9-10節)必須到了加利利才能見到復活的耶穌。

28:6 他不在這裏,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

   《啟》耶穌死前曾吩咐門徒,要在祂復活後往加利利去(26:32),祂會在那裏頒佈傳福音的大使命(28:16-20)。

28:7 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裏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

   《馬》7~10:天使催促婦人快去向祂的門徒宣佈這滿有榮耀的消息。主再次活著,並且要往加利利見他們。她們宣佈了消息,便回到空空的墳墓去。那時耶穌親自向她們顯現,問候她們“願你們平安”。她們抱住祂的腳敬拜祂。然後,主親自吩咐她們告訴門徒,說他們會在加利利見到祂。

28:8 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地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

  《丁》馬可提到他們害怕,馬太又加了大大的歡喜,從這裡開始為第17-20節那歡欣鼓舞的高潮作準備。這種複雜矛盾的心理狀態,正是她們遇此事後所產生的自然反應。去報給祂的門徒,說明她們確實馬上把所見所聞的轉告了,路加福音二十四9-11的記載即可證明。馬可的話“她們什麼也不告訴人”與上述記錄明顯不一致,可是馬可除了指她們暫時保持緘默之外不會有別的意思,不然他就把婦女們描寫成不順從耶穌在第7節裡給她們的指示了。我們不知道原版的馬可福音有沒有十六8以後的部分,若有的話,內容是什麼,因此我們現在難以確定該如何解釋婦女們的表現。

28:9 忽然,耶穌遇見她們,說:「願你們平安!」她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

  《丁》9~10:路加未提耶穌在墳墓外邊向婦女顯現的事,路加福音二十四22-24中找不到任何記載。此外,路加福音二十四34的意思好像主第一個是向彼得顯現的,如果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中是按事情發生的先後順序記錄的,那麼意思則與路加同。但是,當時婦女是不算見證人的,基於這個思想,我們很難要求在保羅所列的清一色男人的名單中包括婦女。約翰福音二十11-17和馬太福音一樣,都說首先是顯現給抹大拉的馬利亞看(在第2節裡又突然用了複數我們,說明馬利亞當時很可能不是獨自一個人),另外兩個鮮明的巧合之處(摸耶穌和去向耶穌的“弟兄”傳信的記述),說明約翰福音中的細節已經暗含在馬太福音這幾節中了。照以上的種種對照看來,可以說馬太述了耶穌向婦女顯現的事,而路加則刪去了,因為他更側重十二名門徒的證言,對婦女的證言未予注意。

  “願你們平安!”是希臘人見面時正常的問候方式,就像我們的親切問候“你好!”一樣,與天使出現時那嚇人的樣子不同。她們抱住祂的腳拜祂是高興與虔敬的恰當表示,至於身體上的接觸(約二十17中耶穌說“不要摸我”可以證明),馬太在這裡只略為一提,目的是為回擊復活的耶穌只是個幻影的邪說(參路二十四39-43)。就算這不是馬太的主要意圖,至少它從側面肯定了復活的耶穌有一個實在的身體。

  耶穌除了本人肯定祂過去的應許之外,還加上了祂一條專門的指示:往加利利去,並且明確地稱門徒們為“我的弟兄”。照十二49-50和二十五40對弟兄一詞的使用,可以肯定這裡的弟兄是指門徒,而不是十二46和十三55中的意思。

28:10 耶穌對她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裏必見我。」

28:11 她們去的時候,看守的兵有幾個進城去,將所經歷的事都報給祭司長。

   《新》11~15:只有馬太記載布置士兵看守墳墓的事(27:62-66),他也跟著記載他們向祭司長所作的報告。

   《馬》兵丁恢復了知覺,其中有幾個羞愧地跑去把所發生的事告訴祭司長。他們失職!墳墓空空如也!

  《丁》儘管士兵們歸彼拉多管轄,但他們這次的守墓任務是由祭司長們指派的,執行的情況如何,祭司長們比彼拉多更為關心,所以事情一發生,他們首先就進城去向祭司長們報告。

28:12 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

   《馬》12~13:宗教領袖們的驚惶失措可想而知。祭司們召開秘密會議,與長老相謀對策。他們非法地賄賂兵丁,叫他們捏造謊言,說兵丁睡覺的時候,門徒來把耶穌的身體偷去了。

  這個解釋引起更多的疑問。爲什麽兵丁在看守的時候竟然睡覺?門徒怎樣能挪開石頭,而不吵醒他們?爲何所有的兵丁都在同一時間睡著?如果他們真的睡著,他們又怎知道門徒偷了耶穌的身體?如果這故事是真的,爲何兵丁又要受賄說出真相?如果門徒偷了主的身體,爲什麽他們有足夠時間替主脫去屍服,並且把麻布捲起放在一處?(路二四12;約二○6-7)

  《丁》12~13:祭司長們出的主意不僅有損士兵們的信譽,而且會給他們帶來危險,因為在崗位上睡覺是嚴重的過失,甚至有被處死的可能。若想說服他們去製造這樣的輿論,非拿出一筆重金不可(希臘原文是“足夠的錢款”──數目很大)。不過,說服士兵也不難,他們必定想到,就算不說睡覺的假話,他們的失職也已夠嚴重的了,無論怎麼說也不用想從彼拉多那裡得到什麼寬恕。祭司長們好像根本不考慮士兵們在整個墳墓被盜的過程中,一直沉睡不醒是不可能的,也不考慮士兵們在熟睡之中,卻能知道墓內所發生的事,是多麼無法令人相信──在他們看來,再不可信也比說真話好!

28:13 「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

28:14 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

   《馬》其實,兵丁受賄捏造故事,正犯了罪,因爲根據羅馬法律,當值的時候睡覺會被判處死刑。所以,猶太領袖必須答允兵丁,一旦這捏造的故事被巡撫聽見,他們便會干預制止。公會知道真相是經得起任何考驗,而謊話則必須靠更多的謊話來支持。

  《丁》14~15:很有可能巡撫根本聽不到士兵失職的事──歸根究底這是猶太人自己的事。但是,即使事情敗露,祭司長們也知道不難用行賄的辦法來勸住這位巡撫大人。

28:15 兵丁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

   《馬》可是,這神話一直流傳在許多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在外邦人中間也一樣。而且,有更多的神話出現了。史密夫總括了其中兩個神話:

  1.首先,有人認爲那些婦女到了錯誤的墳墓。仔細想想吧。從星期五下午至星期日早上的短短期間,你會忘記至愛的人的墳墓嗎?此外,這不是亞利馬太人約瑟的墓地。這是他私人的花園,裏面沒有其他墳墓。

  現在,讓我們假設那裏有其他墳墓,並假設婦人們因爲淚眼盈眶,蹣跚而行,結果找錯墳墓。那麼,她們也情有可原。但拳頭堅硬的漁夫西門彼得和約翰並沒有哭。他們也有去墳墓那裏,並且也發現內裏空空的。你認爲他們會到錯墳墓嗎?更重要的是,當他們到了墳墓,發現主已不在裏面,那時有天使對他們說:“祂不在這裏……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你認爲那天使同樣找錯了墳墓嗎?可是,別忘記,聰明的人已有另外一些理論了。這又是何等無意義的理論!

  2.也有人認爲耶穌沒有死,不過昏了,祂後來在黑暗的墓中恢復了知覺,便走了出來。然而人們用了一塊巨石堵塞墳墓,而且用了羅馬政府的封條封住了。墓裏的人不可能滾開石頭,因爲石頭向墓穴傾側,正好堵住了凹陷處。貧血的主絕不可能走出墳墓。

  簡單的真理是:主耶穌的復活在歷史上有全然確實證據。祂受難之後,親自向祂的門徒顯現,提供鐵一般的證據。試想想祂親自顯現的一些特別例子:

  1.向抹大拉馬利亞顯現(可一六9-11)

  2.向眾婦人顯現(太二八8-10)

  3.向彼得顯現(路二四34)

  4.向正在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顯現(路二四13-32)

  5.向眾門徒顯現,除了多馬(約二○19-25)

  6.向眾門徒顯現,包括多馬(約二○26-31)

  7.在加利利海向七個門徒顯現(約二一)

  8.向超過五百個信徒顯現(林前一五7)

  9.向雅各顯現(林前一五7)

  10.向橄欖山上的門徒顯現(徒一3-12)

  基督徒信仰的一個最大、而且不可動搖的基石便是主耶穌基督復活的歷史明證。現在你和我能夠仍然站立,爲所相信的爭辯,是因爲我們擁有鐵一般的事實,這事實不能被否定。人們可以不認同這事實,但卻不能否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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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馬利亞可能是一個非常好的名字,你看,聖經中那麼多馬利亞……
28:1 “那個馬利亞”不是耶穌的母親,可能是革羅罷的妻子(參約19:25);或者,她是雅各和約翰的母親,就是耶穌的姨媽;不然就是小雅各與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參27:56;可15:40);最後的一個可能就是寫馬可福音的馬可之母親(參徒12:12),傳統相信最後晚餐是在她家中舉行的。

忽然,地大震動,石滾開了……
28:2 石頭滾開好讓婦女們能進去看到主已復活了,也是神顧念婦女們的需要,解除了她們在路上的掛慮(參可16:3)。

耶穌已經復活了,已經復活了!你知道嗎?你關心嗎?你明白嗎?
28:5-6 耶穌的復活是基督信仰的關鍵,因為(1)正如祂從前所說的,祂從死裡復活,我們就可以相信祂將會成就所有祂所應許的。(2)耶穌肉身的復活顯示活著的基督是神永恆國度的統治者,祂不是假先知或騙子。(3)耶穌已經復活,我們就可以肯定我們將來的復活,死並不是最終的結局,我們還有將來的生命。(4)使耶穌復活的能力也可以使我們從靈命的死亡中復活過來。(5)復活是教會對全世界做見證的基礎。

耶穌復活了,婦女們既驚且喜,你的心情又如何?你聽得到天使說的話嗎?
28:5-7 天使向婦女宣告耶穌復活的同時,也給了她們四個信息:(1)“不要怕”:復活的實現帶來喜樂,而不是恐懼,當你懼怕時,請記住這個空墳墓。(2)“他不在這裡”:耶穌不是死人,所以不要在死人中尋找祂,祂活著,並與祂的子民同在。(3)“你們來看”:婦女可以自己去察驗墳墓是空的,今天墳墓也是空的,復活是一件歷史事實。(4)“快去告訴”:她們要把復活的喜樂傳播出去,我們也要傳揚耶穌復活的好消息。

門徒可比不上這班婦女,婦女還會站出來,但是你看他們……
28:10 耶穌告訴婦女把消息傳給門徒——正如祂先前告訴他們的,祂將要在加利利與他們見面(參可14:28)。但門徒因害怕宗教領袖,而在耶路撒冷躲藏起來(參約20:19),因此耶穌會先在耶路撒冷與他們見面(參路24:36),然後在加利利再與他們見面(參約21章)。

他們背棄了祂,祂仍愛他們;我也曾多番離棄祂,不曉得祂仍會愛我嗎?
28:10 這裡耶穌所講的“弟兄”應該是指祂的門徒,這表示縱然他們曾經不認和背棄祂,但祂已經原諒了他們,並且跟他們的關係比以前更堅固。

昔時,耶穌復活引起了很大的迴響,有人接受,有人掩蓋;今時亦然,你的回應是……
28:11-15 耶穌的復活在耶路撒冷引起了很大的騷動,那群婦女急忙穿街過巷找耶穌的門徒,告訴他們耶穌復活這個令人驚訝的消息。同時,宗教領袖正在籌算怎樣去掩蓋這個復活的消息。

   今天復活的信息仍然強烈地激動我們,但仍只有兩個選擇——(1)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2)掩蓋、否認、漠視、托詞避開這個真理。

2011年4月24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好得難以置信?

「她們這些話,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路加福音24章11節)

  在1980年代,饒·約翰(JohnKnoll)和他的兄弟托馬斯開始嘗試用電腦軟體來處理影像。軟體公司認為他們瘋了,因為那時,攝影者並不使用電腦。剛開始,他們把軟體取名為「展示」,後來改為「想像者」,最後決定稱之為Photoshop®。今天,全世界的業餘和專業攝影者都會使用Photoshop®。一份報章指出這個軟體在日常語言中已佔有一席之地。當某些事物看起來過於美好而讓人難以置信時,現代人會說:「一定是用Photoshop修改過。」

  歷史上第一個復活節的清晨,帶著香料要去膏抹耶穌身體的婦人,發現墳墓是空的,並且聽到天使說:「他不在這裏,已經復活了。」(路加福音24章6節)當婦人告訴使徒這件事,「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11節)。胡說!太不尋常了!好得令人難以置信!

  如果有人操縱了整個事件,那麼千千萬萬的人今日聚集在一起所慶祝的就只是個神話而已。但是如果耶穌已戰勝了死亡,那麼祂曾說過的饒恕、改變的力量以及永生就都是真的。

  因為基督已經復活、今日仍活著,這信息太好了,絕對值得相信!DCM

從墳墓裏主復活,
勝過一切仇敵與罪惡,
主復活戰勝黑暗死亡,
從此永與眾聖徒一同作工。Low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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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面對復活主

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她又將主對她說的這話告訴他們。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約二十18至19)

  當你第一次聽到主耶穌基督復活了,你相信嗎?會否心中疑惑?馬利亞和門徒一樣,要經過三個階段,才能明白主耶穌從死亡中復活的事實:第一階段,他們覺得難以置信(2)。第二階段,像彼得那樣,觀察到擺在眼前的證據,但仍不明白事情底蘊(6)。第三階段,他們親身遇見復活了的耶穌,不能不接受這千真萬確的事實(16)。

  門徒跟隨主三年,主被釘時四散而去,他們以為復國的希望也隨著耶穌的死幻滅了。但當他們確定了主已復活的事實,便毅然委身,不惜獻出自己的生命事奉祂。今日主復活不單是一件客觀的歷史事件,更與你我的生命有直接關連。每一個人也要面對這問題:你要怎樣面對這位復活的主?信靠祂、愛祂、一生事奉祂,還是不在乎祂?      ~慕賢思




 
 
 

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

20110423馬太福音27章57-6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丁道爾聖經注釋/網路>

27:57 到了晚上,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他也是耶穌的門徒。

   《新》亞利馬太:以法蓮山地的一個村莊,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三十二公里處。

   《啟》亞利馬太:是猶太地一個小鎮,在呂大以北,約帕以東。財主約瑟和法利賽人尼哥德慕(約19:38-40)一直在暗暗作耶穌的門徒。

   《馬》57~58: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他也是公會的一分子。這人沒有贊成公會的議決,把耶穌交給彼拉多(路二三51)。這樣看來,他一直是秘密的門徒,但這時他置生死於度外,大膽地去見彼拉多,要求他批准埋葬他的主。我們可以想像彼拉多是何等的驚訝,猶太人會是何等的惱怒:一個公會成員竟然公開爲被釘死的耶穌挺身而出。約瑟埋葬耶穌的身體,其實也同時在經濟上、社會上、信仰上埋葬了自己。他這次的舉動使他與殺害主耶穌的宗教制度永遠分開。

  《丁》約瑟是個議士(馬可的記載),曾反對謀算殺害耶穌(路加),又暗暗地作耶穌的門徒(約翰)。他是個財主,所以在都城郊外擁有一座未用過的新墳(只有馬太告訴我們這是他自己的墳,60節);不過,馬太提及這點還因為它使人們想起以賽亞書五十三9:“他們使祂……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27:58 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就吩咐給他。

  《丁》58~61:一個新墳墓並非指剛剛建好的墳墓,而是指從未使用過,亦即所有的壁龕都是空的。馬太提及這點,還提及乾淨的細麻裹屍布(只見於馬太福音),都是為了強調約瑟在處理耶穌屍體時表現出的關切和敬意。約翰福音十九39-40還提到極為貴重的香料,更進一步證明約瑟高尚的赤誠之心。關於觀看的婦女,請看第55-56節的注釋。

27:59 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

   《馬》59~60:彼拉多答允他的要求。約瑟衷心地用乾淨細麻布裹好耶穌的身體,在麻布中間放了香料,使耶穌的身體不致腐壞。然後,他把耶穌的身體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裏,就是他鑿在磐石裏的墳墓。墳墓的出囗用一塊大石頭封著,那大石狀似磨石,那凹縫也是從磐石鑿出來的。

  幾百年前,以賽亞曾預言:“……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五三9)祂的仇敵無疑想把祂的身軀投到欣嫩谷,讓屍體被焚燒垃圾的火所毀掉,被豺狼吞吃。然而神的能力高過他們的計謀;祂用約瑟確保耶穌必與財主同葬。

27:60 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裏,就是他鑿在磐石裏的。他又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就去了。

27:61 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在那裏,對著墳墓坐著。

   《馬》約瑟離開以後,抹大拉的馬利亞、並雅各和約西的母親對著墳墓坐著守夜。

27:62 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

   《新》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即星期六,也是安息日。星期五是安息日的預備日(星期五日落到星期六日落)。

   《啟》次日:指禮拜六,是安息日,猶太人不工作。耶穌門徒要在耶穌死去的當天(禮拜五)趁早把祂埋葬。

   《馬》62~64:逾越節的第一天稱爲預備日,是主被釘的日子。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都心感不安。他們記得耶穌曾說要復活,於是便跑到彼拉多那裏,要求派人特別看守墳墓。他們宣稱,這樣做是防止祂的門徒把祂的身體偷去,然後製造假象,使人以爲祂復活了。如果這事真的發生,他們便害怕那後來的迷惑會比先前的更利害了。換句話說,關於主復活的消息比祂自稱彌賽亞、是神的兒子,所帶來的後果更不堪設想。

  《丁》要彼拉多辦這事、當節的日子以石封墓等,顯然都不符合文士對律法的理解,對他來說,重要的不是安息日,而是耶穌的死日,即預備日。請注意法利賽人在此再度出現,馬太重提他們是為了強調,公會裡這相互對立的兩派因為懼怕耶穌的影響,至今仍堅持聯合,甚至不惜違犯他們自己有關安息日的規定。

27:63 「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

  《丁》63~64:在希臘文中,誘惑人的和迷惑是同根詞。耶穌在二十四4、5、11、24等節裡正是這樣斥責假先知的(用“迷惑”一詞),現在祂的敵人反過來也這樣攻擊祂,但事實將證明他們是錯的。三日後要復活的預言大概是指十二40裡耶穌說過的話,因為那是馬太記載中耶穌唯一一次提到三日的。但可以相信,猶大或其他通風報信的人,早就把耶穌私下明顯談及這意思的話(十六21;十七22-23;二十17-19)向他們簡報了。先前的迷惑應是指耶穌的彌賽亞宣言,後來的便是那為了證明前者而捏造的“復活說”了。

27:64 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裏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

   《新》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先前的迷惑指耶穌是彌賽亞,後來的迷惑指耶穌是神的兒子,已經由死裏復活。

   《啟》“先前的”迷惑指耶穌為彌賽亞,“後來的迷惑”指祂的復活。猶太人把耶穌當成“誘惑人的”(63節),害怕門徒把耶穌偷去,造成復活的假局來誘惑人。

27:65 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吧!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

   《新》你們有看守的兵:(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帶一隊衛兵」)彼拉多給了他們一隊羅馬士兵作守衛(28:4、11-12)。

   《馬》65~66:彼拉多回答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吧,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這句話顯示他可能早準備了一個羅馬兵,替他們看守墳墓。意思可以是:“我答允你們的要求,現在派一個守衛兵給你們。”彼拉多說:“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這話豈不諷刺?當然,他們盡力把守墳墓。他們封了石頭,看守的士兵把守妥當。可是,他們最好的安全措施並不夠全備。如安格所說:

  在第62至64節,祂的仇敵作了預防措施。他們“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然而神的能力高過他們的詭計。祂爲王的復活提供了不容置疑的證據。

  《丁》65~66:你們有看守的兵,看來是許可他們用守聖殿的衛兵(猶太人)來看守的意思。帶著衛兵去(是 RSV編註裡的另一種譯法)則表示彼拉多撥給他們的(非猶太)援軍的一個支隊。那麼究竟這些兵是誰呢?猶太宗教領袖若要調動自己的兵丁,則根本無須取得彼拉多的許可,二十八14又表示這些兵是聽彼拉多調遣的;再者,衛兵一詞的希伯來字(在新約中出現不多)是由拉丁文的custodia(“衛兵”)音譯過來的。根據以上三點判斷,這些兵是彼拉多的部隊;猶太宗教領袖們前去是爭取最大程度的保安防禦力量。至此,彼拉多已被這整個案子攪得筋疲力盡;他本來想挫敗那批猶太宗教領袖,這次卻表現得出乎意外,有求必應。

27:66 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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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聽說那個亞利馬太的約瑟是蠻有地位的,你認識他嗎?
27:57-58 亞利馬太的約瑟是宗教領袖,在公會中甚有地位(參可15:43)。以前,他不敢公開跟隨耶穌和與反對耶穌的人辯論,現在卻勇敢地要求領取耶穌的遺體,並且把祂埋葬了。而那些公開跟從耶穌的門徒卻逃遁四散。

27:60 放耶穌身體的墳墓,是人工鑿成的洞穴。這些洞穴一般都很大,可容人進入。

耶穌已經死了,那些宗教領袖還害怕甚麼?
27:64 宗教領袖看耶穌復活的預言比門徒還要認真,門徒已經忘記了耶穌所說祂要復活的預言(20:17-19),但是宗教領袖卻記著這些預言。因著耶穌復活的宣告,祂死後與祂在生時一樣令他們害怕,他們嘗試採取各樣預防措施,務求將祂的遺體保存在墳墓中。

大石、封條、泥土和把手,夠多了吧,甚…麼,還不可做到甚麼?
27:66 法利賽人害怕耶穌關於祂復活的預言,所以要封住墓門,並派人把守。這座墳墓是山邊的一個石洞,只有一個入口,入口用大石堵住,他們加上封條,封條兩邊又用泥封住。但宗教領袖還不放心,又差派守衛看守墳墓的入口。防備這樣嚴密,墳墓變空的惟一可能只有耶穌從死裡復活。法利賽人並不明白,石頭、封條、守衛、軍隊都無法阻止神的兒子從死裡復活。

2011年4月23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脫離困境

他要使許多以色列人回轉,歸於主他們的上帝。」(路加福音1章16節)

  在美洲的三千萬隻白尾鹿當中,大部分面臨的威脅不是來自於槍枝,而是郊區裡的車輛越來越多。我曾經看過有隻雌鹿,在我的眼前橫衝過馬路。看到這一幕時,我很好奇為何雌鹿要冒這個險,在衝過馬路之後,牠為何又立即停下來往馬路另一邊望去。當我順著牠的眼光方向望去,看到兩隻小鹿無助地望著衝到馬路另一邊的母親。牠們並沒有選擇跟上來,而是轉回走進森林中。

  這個家庭並不是單一事件。我們也可能會處在未曾預料到的分離與危險的環境裏。瑪拉基書與馬太福音提醒我們,我們的父母被罪所困,我們也是如此,都極需要天父的幫助。有時,我們需要祂幫助我們,能看見並避免重複我們父母與祖先所犯的罪(尼希米記9章2-3節);而有時我們需要祂幫助我們回轉,學習慈愛敬虔父母的榜樣(路加福音15章18節)。

  然而,唯有從天父那裏,我們才能得到完全的饒恕,找到最佳典範,以及我們需要的恩典。祂知道我們是墮落父母所扶養的墮落孩子,甚至就在此時,祂賜我們從聖靈而來的幫助,給予我們從祂愛子而來的救贖。MRDII

每日我們從昨日學習,
上帝偉大的愛與照顧;
每個需要面對的重擔,
祂幫助我們一起擔當。D.DeHaan

回歸上帝永遠不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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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空墳墓的標記
 
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裡看,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天使對她說:「婦人,你為甚麼哭?」她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哪裡。」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祂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約二十11至16)

  基督徒信仰的標記不是釘在十字架上的主,而是空置了的墳墓(復活的主)。門徒見到空墓時,便記起聖經和耶穌的話──祂會受死,但也會從死裡復活過來。抹大拉的馬利亞曾被七個鬼附著,耶穌使她重獲新生;但主被釘、埋葬後,她除了感傷與懷念,別無他法。因此,在空墳墓外與主相遇,完全是喜出望外,改變了馬利亞的餘生。

  若主沒有復活,耶穌的一生和死亡只是一齣殘忍的悲劇;但主已經復活了,這信息成了基督信仰的核心。因為祂按著舊約的應許,從死裡復活過來,證明祂有能力成就聖經中一切的應許。而主耶穌身體的復活,也證明祂不是假先知或騙子,而是掌管萬有和生命的主宰。基督復活,使凡信靠祂的人,可以確信自己也會復活,死亡並不是一切的終結。      ~慕賢思



 
 
 

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20110422馬太福音27章33-5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丁道爾聖經注釋/網路>

27:33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啟》各各他:是亞蘭文,意為“髑髏地”。其地可能在耶路撒冷城外一個形同髑髏頭的小丘上。

   《馬》各各他是亞蘭文,意思“髑髏”。加略山是英語化的拉丁文音譯,希臘文是Kranion。也許這地方的形狀像髑髏,又或者這是行刑之地,所以便取了這個名。各各他的地點現在已經不能確定。

  《丁》33~34:各各他據推測是郊外一個固定處死犯人的地方,位於一個百姓聚集之處,所以在這裡用釘十字架的酷刑處死犯人最能起殺一儆百的效果。聖墓教堂(希律時期位於耶路撒冷城牆外面)看來最像是各各他的原址,當然至今尚不能肯定。用苦膽(據馬可說是“沒藥”)調和的酒一般看作是可以減輕被釘痛苦的一種麻醉性飲料,散合俊(Sanhedrin43a)告訴我們,耶路撒冷的才德婦人們曾拿此種飲料給將死的犯人喝(這是受箴言三十一6-7的啟示而作出的行為)。若確如上述,則耶穌拒喝可能表示祂決心要完全清醒地經受一切祂所必須經受的。不管怎樣,在馬太看來,這句話的主要意義在於它和詩篇六十九21的關係(特別是這裡也用了七十士譯本的苦膽,而沒用“沒藥”,在下面第48節還要重複這句話。詩篇第六十九篇與第二十二篇的話在耶穌受難的整個故事中一再強調,表明耶穌正是那兩篇中所說的“受苦難的義人”。

27:34 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

   《新》苦膽調和:據傳統記載,耶路撒冷的婦女依照慣例,會提供這種麻醉劑給被釘十字架的犯人。但耶穌拒飲,因為祂要至終保持全然清醒(27:50)。

   《啟》用苦膽調和的酒是一種能麻木掉痛楚的飲料。耶穌不受,寧願擔當痛苦。

   《馬》兵丁在耶穌被釘之前,給祂喝苦膽調和的酒。這種給犯人喝的酒,作用就如鴉片劑。耶穌拒絕喝,因爲必須承擔人類所有的罪債,不能減輕自己的痛苦,也不能麻醉自己的知覺。

27:35 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新》拈鬮:約19:23-24有更確切的解釋。

   《馬》馬太平淡而簡要地描述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事。他沒有刻意把事情戲劇化,沒有製造煽情的新聞,也沒有詳細披露令人不安的細節。他只是扼要地寫出真相:他們……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可是,這幾個字背後含有的深遠意思,永存不滅。

  正如詩篇二十二篇18節所預言,兵丁拈鬮分祂的衣服,奪去祂無縫的袍子。這些東西便是祂在地上的全部財産了。鄧尼說:“這世上唯一完美的生命,便是主的生命。祂一無所有,離去的時候什麽都沒有留下,連身穿的衣服也沒有。”

  《丁》35~36:一般來說,遭處決的犯人的私物都歸給掌刑的劊子手。但就連這件平凡的事,馬太也看出是詩篇二十二18的應驗。第46節耶穌在十字架上發出的喊叫,首先引起我們想到的無疑也是這篇詩篇,此外還有幾處的回應也都包含在這段記述中,如:39、43節等。士兵的職責就是要看守這些被處死的犯人,當然是為了防止任何騷亂的發生和有什麼解救行動;對馬太來說,強調士兵的看守之所以重要,是要為第54節的驚歎鋪排,使這段記述達到一個神學的高潮。

27:36 又坐在那裏看守他。

   《馬》這些兵丁正是世上小人物的代表。他們顯然不了解歷史。否則,他們絕不會坐在那裏看守,反而會跪下敬拜耶穌。

27:37 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馬》他們在基督的頭以上安了一個牌子。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四福音所用的字眼並不一樣。馬可這樣寫:“猶太人的王。”(可一五26)路加這樣寫:“這是猶太人的王。”(路二三38)約翰則這樣寫:“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約一九19)祭司長抗議說牌子上不可以記述事實,只可寫被告所認的罪狀。可是,彼拉多的權力駁回他們。所有人都清楚看見牌子上所寫,因爲用了希伯來、羅馬和希臘的文字(約一九19-22)。

  《丁》寫成的罪狀(或稱罪名牌)通常是在犯人被押往刑場時由人在他前邊舉著,或是掛在犯人的脖子上,然後安在十字架上,以起殺一儆百之作用。猶太人的王在這裡自然是諷刺的,是對那些要作解放者的人們發出的警告;不過馬太無疑是希望他的讀者能透過表面的諷刺去理解,耶穌是透過祂的死而作王這一似非而是的事實。在祂頭上說明耶穌的十字架是傳統的十字形的,不是常用的丁字形的。

27:38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馬》無罪的神兒子左右有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這不是因爲以賽亞在七百年前預言,說祂會與罪犯同釘嗎(賽五三12)?起初,兩個強盜都侮辱、謾罵耶穌(44節),可是其中一個後來悔過,剛好來得及得救;幾個小時後,他便與基督同在樂園了(路二三42-43)。

  《丁》強盜一詞(lestes)在二十六55和約翰福音十八40談巴拉巴時都用過,可用來指江湖盜匪(路十30;林後十一26),而約瑟夫則用它來指搞政治動亂的人們(如巴拉巴之類),因此這兩個人與其說是一般的盜匪,不如說更像政治暴亂犯(當然給耶穌加的罪名也是一樣)。這樣一來,耶穌竟被當為三個“奮銳黨徒”式的暴亂者之一而死去,可這恰恰是祂在傳道期間多次要劃清關係的那一種人,真是一大諷刺。馬太寫這節時,心中一定想到了以賽亞書五十三12的話:“祂被列在罪犯之中”。

27:39 從那裏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

   《馬》39~40:如果十字架反映了神的愛,它也同樣反映了人的敗壞。

  旁觀者停步,不過譏笑這位牧人,因爲祂爲羊捨命:“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不信之人的理性說話是:“讓我們看見神蹟,我們才信。”

  自由主義者的囗吻是:“從十字架上下來吧。換句話說,除去十字架的罪名,我們便會信你。”

  卜威廉曾說:“他們說如果耶穌從十字架上下來,他們便會相信了。但我們相信,是因爲祂堅持留在十字架上。”

  《丁》39~40:譏誚並搖頭是另一個取自詩篇第二十二篇的片語,這次是該篇的第7節,若說它來自耶利米哀歌二15,就更明顯了。不信神的人在神的子民處於危難之時出來盡其譏誚之能事,在舊約中已屢見不鮮。這次諷刺和譏誚所針對的是,耶穌發出的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威嚇。是不是公會審訊時有關這條罪狀的消息(見二十六61注釋)已洩露出去,被旁觀的群眾聽到了呢?還是人們已普遍相信,這就是耶穌自己宣佈的目標,因而就這樣為祂設立了罪名呢?不過這裡還有一處也回應了公會的審訊,那就是神的兒子的稱號(見二十六63注釋)。在這裡稱耶穌為神的兒子自然有譏諷的意味,但若細看整個片語“你如果是神的兒子”,便知這與四3、6,撒但試探耶穌所用的邪惡語言完全相同。這次,耶穌本可以與上次一樣,利用祂的特殊身分,以躲避祂的使命所帶給祂的嚴峻後果。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已經經歷過這個試探並拒絕了,現在人們所說的也不過如此。而且,若從反面來解釋這些過路人的辛辣語言,則正是因為祂是神的兒子,始終以父的旨意為準,所以才不從十字架上下來。這樣難領悟的真理,譏誚祂的猶太同胞不認識,反而是外邦士兵們承認了(54節)。

27:40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 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27:41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

   《馬》41~44: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不禁異囗同聲,呼喊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們這句說話是辱罵耶穌;我們用這番話反過來撰讚美詩:

  祂不能救自己,十架上的祂必然要死;否則,不能有憐憫,敗壞罪人無法靠近;神兒子基督必要流血,好叫罪人從罪中得自由。~麥藍伯

  這話一點不錯:主必然要死,我們才得享自由。我們不能救其他人,因爲我們也要尋求救恩。

  宗教領袖取笑耶穌自稱救主,是以色列的王,是神的兒子;連強盜也一同咒罵祂。宗教領袖全都犯了詆毀神的罪。

  《丁》41~43:在這裡又像在二十六57一樣,把猶太宗教領袖的各種職稱又全部羅列出來(二十六至二十七章基本不提文士),這是為了突出猶太教全體官方人士對耶穌的全面否定和拒絕。他們竟膽敢使用以色列的王這一寶貴的稱號來嘲諷他們拒絕相信的人,又用神的兒子這一稱號來奚落祂。不過,在這種奚落和嘲諷中另含有微妙的意義:在《所羅門智慧書》(WisdomofSolomon)2:10-20裡,我們可以讀到那惡者惡待“誠實的可憐人”的故事,那裡有同樣諷刺的話:“如果這個公義的人是神的兒子,神就會伸手救祂脫離敵人的魔爪”。神的僕人遭受逼迫的主題在這裡又多了一個猶太人的例子。不過,第43節的話實際上更直接地回應了詩篇第二十二篇,這次是第8節,可能也正是啟示所羅門寫出智慧書那段話的章節吧。

27:42 「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27:43 他倚靠 神, 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 神的兒子。』」

27:44 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地譏誚他。

  《丁》除了猶太宗教領袖和過路人之外,連猶太罪犯也參與了這場戲弄。這樣,耶穌被祂的族人的擯棄就完全了。

27:45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新》從午正到申初:從正午到下午三時。

   《馬》祂所嘗透的一切苦難、侮辱,都比不上此時此刻所面對的。從午正到申初(從正午到下午三時正),不僅巴勒斯坦遍地都黑暗了,祂聖潔的靈魂同樣暗淡無光。這時,祂正苦苦承受我們眾罪的咒詛,這種咒詛根本非筆墨所能形容。主三小時的折騰,把我們從地獄、從神對我們的罪所發的義怒中釋放出來。我們只模糊不清的看見,根本不明白爲何祂要爲我們的罪擔當神的義怒。我們只知道祂著實在這三小時替我們償還罪價,買贖我們,完成了唯一救贖我們的工作。

  《丁》直到申初耶穌有整整三個小時是活著釘在十字架上的。這段時間遍地都處在黑暗之中。逾越節逢望日,不可能出現日蝕,那麼可能是因為起了沙暴,或是烏雲籠罩;照馬太的意思,最合適的解釋莫過於,這是神不喜悅的直接信號,正如阿摩司書八9所示。遍地表示事件發生在某個地區,如第51節的地震,並非像 RSV編註所建議的,是一次全球性的大崩裂。這裡可能是有意重複出埃及記十22的話,即神要使“埃及遍地”黑暗。

27:46 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 神!我的 神!為甚麼離棄我?」

   《新》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這是一句混合了亞蘭文和希伯來文的話,馬太已為讀者繙譯了(見可15:34註釋)。

   《啟》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這是痛苦到極的呼喊,耶穌一身擔當全人類的罪孽,但沒有絲毫灰心與失望。這句話引自《詩篇》22:1,詩裏洋溢信心和勝利的歡笑。《馬太》記的是希伯來和亞蘭文混合讀法,“以利”是希伯來文“我的神”;《馬可》15:34記的是亞蘭文讀法。

   《馬》約在下午三時,祂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爲什麼離棄我?”答案在詩篇二十二篇3節:“……你是聖潔的,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爲寶座的。”因爲祂是聖潔的,不能看罪人爲無罪。相反,神一定要懲治罪。耶穌沒有罪,卻親自替我們承擔了一切罪。當神這位審判官俯視我們,看見無罪的代罪者背負了我們一切的罪,便離開祂這位愛子。耶穌的心深感這次的隔離。

  《丁》大聲喊(anaboao,新約中使用此詞的唯一之處)是個表達強烈感情,或向神發出呼求的語氣很重的字。

27:47 站在那裏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

   《馬》當耶穌喊著:“以利!以利……”,站在那裏的人,有的說祂在呼叫以利亞。不知道他們是真的把名字混淆了,還是在譏諷耶穌而已。

  《丁》以利亞是猶太末世盼望中的一個重要人物,對這點可看十一14;十七3、10-13等處。

27:48 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

   《啟》這事應驗了《詩篇》69:21的話。

  《丁》48~49:拿醋給耶穌喝是詩篇六十九21另一次回應(見前面34節注釋)。這裡指的必是一種摻了水的酒醋“波斯卡”,人們得以把它馬上拿來,是因為“它是供勞工和士兵解渴用的一種普通冷飲”(Blinzler,p.255),這裡是那些看守十字架的衛兵們留著自用的。所以,這次給耶穌醋喝是一種善意的表現,而其餘的人則提出反對,他們譏諷地說,既然耶穌已經呼求,若該得救,應由以利亞來解救祂。

27:49 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

   《馬》一般人的態度是旁觀靜待,看以利亞會否成就猶太人古時的話──來主持公義。然而這不是以利亞到來的時候(瑪四5),耶穌在這刻必須受死。

27:50 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馬》耶穌又大聲喊叫,然後氣就斷了。大聲喊叫表示祂死時有力氣,而非軟弱地死。祂氣就斷了,可見祂的死與別不同。我們死,是因爲我們不能掌握生命,自必會死的;但祂死,卻是祂甘願選擇的。祂豈不曾說:“……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約一○17-18)嗎?

  《丁》在本節耶穌仍像在第46節中一樣大聲喊叫,說明祂還有相當大的力氣,馬太用了一個不尋常的表達形式──交出了自己的靈魂,表明這是耶穌自動自願的行為(在路二十三46表現得更為清楚)。馬可和路加都用了同樣的說法(即“氣就斷了”),因此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靈魂在這裡指的是耶穌肉身的“魂”(即祂的生命),與聖靈毫不相關。馬太並未說明這次的“喊叫”是像約翰福音十九30所描寫的勝利的喊叫──“成了”呢,抑或仍像第46節那樣的痛苦的喊叫;無論如何,希臘動詞krazo(“呼求”、“呼籲”)的使用再一次令我們想起詩篇二十二2、5、24等節中七十士譯本也曾使用這個動詞。

27:51 忽然,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

   《新》幔子:把聖所和至聖所隔開的內幔。幔子撕裂,表明基督使信徒可以直接來到神的面前(見來9:1-14;10:14-22)。

   《啟》在聖殿內層,有幔子隔開聖所和至聖所(出26:31-35;40:21)。幔子預表基督的身體。幔子的裂開表徵神為我們開了“又新又活的路”(來10:20)。人從此進到神面前,不用靠祭物和祭司,只須倚靠基督(來9:1-8)。

   幔子由上到下裂開,不是人力所能為。地震表示神的審判和震怒。

   《馬》祂死亡的時刻到了。那時厚重的幔帳被那無形之手在殿裏從上到下裂爲兩半。幔子本是用來隔住神所居住的至聖所,除了大祭司以外,誰都不能進去。只有一個人可以進到至聖所,但他也只可以一年進去一天。

  希伯來書讓我們知道幔子代表耶穌的身體。幔子的破裂表示主肉身的死亡。藉著祂的死,我們便可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一○19-20)。現在,即使最卑微的信徒,也可以在任何時候,藉著禱告和讚美來到神的面前。然而,讓我們永遠不要忘記,我們得享這分權利,是全靠主爲我們付出了極大的代價──耶穌的寶血。

  神兒子的死同樣使自然界産生極大的變化──非動物的受造物彷彿爲創造者深感哀痛。那時發生了地震,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

  《丁》殿裡的幔子(可能是進入“至聖所”的那幅幔子,不過從公會進入聖所的入口處也有一幅幔子)裂為兩半,固然可能是地震的原因,但人們無疑認為這一現象象徵著:通向神的路因著耶穌的死而打開了。這個現象的另一象徵便是神對陳舊的敬拜制度的宣判,若按耶穌關於聖殿將要被毀的話來理解,幔子的撕裂也可被看作是西元七十年大事件的預兆。加上從上到下的字樣是為了顯示這是神的手而不是人的手所為,表示神親自將祂的殿貶為世俗之所。

27:52 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

   《新》52~53:這事只有馬太福音記載,也許是象徵基督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的救贖大工戰勝了死亡。

   《啟》聖徒復活的奇蹟說明:基督復活粉碎了死亡的權勢。祂成了“從死裏首先復生”的(林前15:20;西1:18;啟1:5)。聖徒的墳墓雖在耶穌斷氣的時候裂開,但要等到主復活後,聖徒才出來,帶著原有的或者榮耀的身體向許多人顯現。基督復活了,信祂的人也必復活(約11:25)。

   《馬》52~53:我們要注意,耶穌復活以後,墳墓中的聖徒方出來,進了耶路撒冷城,向許多人顯現。聖經沒有說明這些復活的聖徒再死一次,還是與主耶穌同往天上去了。

27:53 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裏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

27:54 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 神的兒子了!」

   《新》神的兒子:(原文譯註:新國際版譯法與和合本同,有「獨一兒子」的意思,或作「一個神的兒子」)。我們不能肯定,百夫長是否在此宣告願完全相信耶穌而成為一基督徒,或他只是說,既然天上諸神如此明顯地為這個被法律判決的受害者伸冤,耶穌必定是特別蒙這些神明恩寵的人(見原文譯註)。但從猶太人所表露對耶穌的嘲笑來看(27:40),馬太似乎有意表達第一種解釋。見路23:47註釋。

   《啟》不信真神的百夫長一定為耶穌死時天為之黑,地為之震的事所震駭,承認祂真為神子(參可15:69註)。

   《馬》自然界奇妙的震動,使羅馬的百夫長和他的下屬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希臘文在神的兒子前面沒有定冠詞,但字詞的次序使它帶有特定的意思)。百夫長的意思是什麼?他們是全然承認耶穌基督是主和救主,還是認爲耶穌與眾不同而已?我們不能確定。百夫長的話顯示一種懼怕的感覺;他們明白到大自然的搖動與耶穌的死有些關連,而不是與其餘兩個同被釘的人有關。

  《丁》極其害怕(參十七6)是面對神大能的顯現時所產生的正常反應(參九8;二十八5中的“害怕”──原為同一動詞),他們的由衷之言,與門徒在十四33中面對神的大能而感到害怕時所產生的反應極為相似(參十四33)。第40和43節裡,神的兒子之名用於戲弄和譏誚,而現在已名實相符了。

27:55 有好些婦女在那裏,遠遠地觀看;她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來服事他的。

   《馬》55~56:這裏特別提到幾位曾經服侍主、跟隨耶穌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婦人。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西庇太的妻子撒羅米,都在那裏。這些婦人深深愛戴耶穌,這份愛使她們無懼地站在那裏,發出獨特的光輝。她們留在現場,與基督同在,但其他男門徒卻爲自己的安危拔足逃跑。

  《丁》55~56:路加福音八1-3提到幾位婦女中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她在加利利一直照顧著耶穌的門徒,所以他們都是耶穌始終不渝的追隨者。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可能就是耶穌的生母(見十三55以得知耶穌兄弟們的名字),可是“那個馬利亞”(二十七61;二十八1)的提法又不像是在說耶穌的母親,而且馬可福音十五40更指出她的兒子是“小雅各”,也是耶穌十二門徒中的一員(以此稱呼表示與西庇太的兒子雅各並非同一人),那麼他就不是耶穌的兄弟雅各了,因為耶穌的兄弟雅各當時還不是門徒,是後來才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的。

27:56 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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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那個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竟有這許多名字……
27:33 各各他是亞蘭文的音譯,希臘文為加略山,意為髑髏地。得名的由來很多:(1)山坡形似死人頭蓋骨;(2)這是個刑場,散布著死人頭骨,以死人頭骨為名,象徵死亡。

那麼痛,如果是我,我一定會喝了那些酒,耶穌卻……
27:34 酒混膽汁是可以作為麻醉劑的,所以這些酒可以幫助耶穌減輕痛苦,但祂拒絕了,祂在神智清醒的情況下忍受痛苦。

看那些士兵,竟在那裡拈鬮……
27:35 士兵習慣均分被釘死的人的衣服。這些士兵拈鬮分了耶穌的衣服,正應驗了大衛的預言(參詩22篇)。

耶穌之死有多沉重?看那大自然的變化……
27:45 使遍地漆黑一片的是神。耶穌的朋友和仇敵被黑暗包圍著,好像陷入沉寂裡,大自然見證了耶穌之死的沉重。這黑暗是眼見的,但也有屬靈的意義。

我實在不明白,耶穌既知自己會復活,為何仍那麼痛苦?
27:46 耶穌並不是在質問神,而是在引用詩篇來表達祂所感受到的深刻強烈的苦楚。祂承擔了全人類的罪惡而要與祂的父神分隔,這就是祂在園中向神祈禱時,最懼怕的事,求神拿去的苦杯(26:39)。肉身的強烈痛苦是很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在靈上與神分隔,耶穌忍受這雙重的死亡,使我們不必再與神永遠隔絕。

耶穌那樣說,祂不是在叫以利亞吧……
27:47 那些旁觀者誤解了耶穌說的話,以為祂正在呼叫以利亞,因為以利亞不曾經歷死亡就升到天上(參王下2:11),他們以為以利亞會再次回來,將他們從大災難中拯救出來(參瑪4:5)。在每年的逾越節晚飯席上,每一個家庭都會給以利亞留個位置,期望他再來。另外,亞蘭文的神字“以羅伊”與“以利亞”的音有點相近,故有此誤會(參可15:34)。

耶穌死了——忽然,幔子裂成兩半!通往神的路應該沒有阻隔才是,可我今天卻……
27:51 聖殿有三個主要的部分:外院,聖所——只有祭司才可以進去,至聖所——只有大祭司每年一次為全體百姓的罪獻贖罪祭時,才可以進去(參利16章)。耶穌死的時候,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裂成兩半,象徵神和人之間的阻隔已經除去了,現在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地到神那裡,因為基督的祭已經為我們贖了罪(參來9:1-24;10:19-22)。

連在世人看為最軟弱的事上——死亡,耶穌也帶出了祂的大能……
27:52-53 基督的死起碼帶來了四件神蹟奇事:黑暗,聖殿中的幔子裂開,地震,死人從墳墓中復活。因此,耶穌的死不可能不引起人們的注意,每一個人都知道有些重要的事情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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