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20111031申命記6章1-2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6:1 「這是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馬》1~9:神希望以色列人進入應許地的時候,能生活在一個恰當的道德狀況之下。為了享受神所賜的應許地,他們必須是一群順從神的民。因此,摩西為了配合他們在迦南地上的生活,給予他們實際的指示(1-2節)。以色列人要見證神是獨一的真神(3-4節)。他們要給祂最大的愛,並遵守祂的話(5-6節)。

  古時有許多宗教相信多神,但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乃是全地獨一的真神。這一認知對以色列民族異常重要,因為他們即將進入一塊土地,那裡充滿敬拜多神的民眾。許多人都選擇信靠眾多的神,古今皆然。但是時候要到,那時人將承認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祂要作全地的王(參亞十四:9)。

  他們要殷勤地把耶和華的誡命教導兒女,在他們生活的每一方面加以引導。神非常強調父母將聖經教導給兒女的重要性。作父母的,不能把責任推卸到教會與教會學校身上。聖經給我們提供了許多可實踐的教導,僅靠每周一次查考聖經是不夠的。敬畏神的家庭,和諧的環境中,最宜教導永恆的真理。許多基督徒父母以這段經文為命令,認為神指令他們不但在信仰上教導兒女,還要在其他所謂俗世的課題上教導他們,而不送他們到人本主義的學校裡去。

  在基督的日子,猶太人實在地把律法的經文繫在手上和戴在額上(8節)。但毫無疑問,耶和華所要求的,是他們的行動(手)和意願(額)應受律法的控制。

  第4至9節被稱為示馬(Shema,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聽”),敬虔的猶太人每天要背誦這段經文和第十一章13至21節,以及民數記十五章37至41節,視之為教義綱領。

  “在新約更豐富之啟示的亮光下,第4節裡的希伯來字‘一’有著重要的意義。這‘一’所代表的不是絕對的單一,而是複合的個體,因而與本節所使用的兩個神的名字一致。耶和華(主)強調祂的單一性。以羅欣(神──複數)強調祂的三個位格。這種三而一的神祕結合,在整本聖經的第一節己經出現了。那裡“以羅欣”所使用的是一個單數動詞(創造),而在創世記一章26節,複數的代名詞‘我們的’與單數的名詞‘形象’和‘樣式’並用。”──讀經會出版《每日靈糧》。

6:2 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新》見4:40;5:16、33。只要順從耶和華,謹守祂的誡命,以色列人就會在這片土地上享長壽,整個以色列國在這地上也得以久存。

   《啟》敬畏神,謹守祂的律例、誡命,個人可享長壽,國家可享福祉。

6:3 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 神所應許你的。

   《新》流奶與蜜之地:見出3:8註釋。從出埃及記至申命記,這片語出現過十四次,舊約聖經其他地方則用過五次(特見32:13-14)。

   《啟》流奶與蜜之地:形容迦南地的富庶,與以色列人現居的曠野成為強烈對比。比較11:9-12;26:9。

6:4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

   《新》4~9:即所謂的「示瑪」Shema,希伯來文此字的意思是「要聽」。這段經文成為猶太人的信仰告白,敬虔人每天背誦(見太22:37-38;可12:39-30;路10:27)。

   《新》耶和華…是獨一的主:(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耶和華是我們的神,耶和華是獨一的」)這是出自神的一種啟示,鑑於迦南及四圍列國眾多的巴力與假神,這觀念尤其重要(如見士2:11-13)。

   《啟》本節為舊約的精義(太22:37-39)。耶和華是獨一真神,乃基督信仰中最基本的信仰(13:1-3)。在希伯來文舊約中,本節以shema一字開始,意即“聽哪”。猶太人以此為他們的信經,須加背誦。在他們的公禱書中有“shema”一篇(恭聽篇),包括了本章4-9節;11:13-21及《民數記》15:37-41。“恭聽篇”強調一神信仰。虔信的人按照字面實行摩西的吩咐,每日將“恭聽篇”一早一晚誦讀兩次(6:7的“躺下”和“起來”)。

6: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新》愛耶和華:愛神及愛鄰舍(見利19:18)的基礎,是建立在耶和華對祂百姓的愛(約壹4:19-21)與認同之上。這種對神的愛必須是徹底的,全人均應涉及在內(見4:29;書22:5等註釋)。

   《啟》愛:是《申命記》的一個重要主題。本書先宣告神對祂子民的愛(7:7;10:15;23:5),然後吩咐神的子民應該全心全意愛神(本節;10:12;11:1、13、22;19:9;30:6、16、20),同時對本地的寄居者也要“憐愛”(10:19)。主基督把這些命令綜合起來,成為一條“第一且是最大的”誡命(太22:34-40;可12:28-34)。

   《啟》心:在希伯來人思想中是行為之本(參箴4:23),也是智慧的主體,因此主耶穌在“盡心、盡性、盡力”愛神之外,添上了“盡意(智)”(太22:37;可12:30;路10:27)。

6: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新》話…記在心上:(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誡命…記在心上」)這會是另立之「新約」的特色(見耶31:33)。

6:7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6:8 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新》8~9:許多猶太人按字面遵行這些經文的指示,將經文皮盒(見太23:5註釋)繫在前額和左臂上。也將一段經文放在木製或金屬製的匣子裏,並將之釘在住所的門框上。然而11:18-20;出13:9、16均支持喻意的解釋法。見出13:9註釋。

   《啟》8~9:這兩節的主旨是要人把神的話深銘心際,實行祂的教訓(參11:18-22及出13:9註)。被擄到巴比倫歸來後,許多以色列人直解這節經文的意義,把經文寫在皮卷上,放在皮製的小匣子內,一個綁在臂上,一個繫在額上(太23:5),去參加早禱。寫的經文除了《恭聽篇》外(參6:4註),還包括《出埃及記》13:1、10、11、16。又把經文匣掛在門框上。主耶穌告訴門徒不要效法這種徒具形式而無實質的行為。

6:9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6:10 「耶和華你的 神領你進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給你的地。那裏有城邑,又大又美,非你所建造的;

   《新》10~12:聖經一貫強調的是神的作為,而非祂百姓的成就,所以他們永不可忘記神為他們所做的事。

   《啟》神給人的預備豐富且美好,無論是居住、是飲食,均非人所建造、供應。故人應時刻記念看顧他的神。

  《馬》10~15:摩西警告百姓,在他們進入應許之地定居,享受到當地的豐富之後,他們會面對一個危險,就是忘記那頒賜律法的獨一真神,或隨從別神。富足比貧窮更能使人看不清屬靈的異象,因為它會使人自負,並且會妄想多得財富。在現代的教會裡,也會有這種事發生。人數增長,事工蓬勃,多有建樹,諸事順利,人就易於自滿自足,很少覺得需要神。然而,遵守律法不但是討耶和華的喜悅,更是向祂表達愛的途徑。合乎聖經的愛並不是感情用事,而是經過計算後願意遵照神啟示的旨意去行。愛不是可供的選擇,而是福祉、安寧生活的必需。神的子民若不順服神,破壞祂的約,神忌邪的心(為了他自己的榮耀而熱心)會把他們除滅。

6:11 有房屋,裝滿各樣美物,非你所裝滿的;有鑿成的水井,非你所鑿成的;還有葡萄園、橄欖園,非你所栽種的;你吃了而且飽足。

6:12 那時你要謹慎,免得你忘記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耶和華。

6:13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事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

   《新》耶穌曾引用這經節的部分經文,回駁撒但的試探(太4:10;路4:8),又引用申命記其他經文,駁斥撒但另外兩次的試探(見6:16;8:3等註釋)。

   《啟》主耶穌曾用這句經文抵擋魔鬼的引誘(太4:10)。祂擊敗魔鬼所用的經文全部來自《申命記》16節;8:3。

6:14 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國民的神;

6:15 因為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你 神是忌邪的 神,惟恐耶和華你 神的怒氣向你發作,就把你從地上除滅。

6:16 「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 神,像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他。

   《新》耶穌在太4:7;路4:12曾引用部分本節經文(又見6:13註釋)。

   《啟》《馬太福音》4:6記載撒但第二次試探主耶穌,叫祂從聖殿頂上跳下去;耶穌引用此處經文答覆。因耶穌乃神子,毋需像以色列人在瑪撒那樣,要靠神蹟來證明祂真是神。瑪撒的事見《出埃及記》17章。

  《馬》這裡有一個勸告是不可“試探耶和華”,摩西回憶起在一個名叫瑪撒(見出十七1-7)的地方所發生的一件事。以色列民在瑪撒沒有足夠的食物和水,便懷疑耶和華是否真的與他們同在(出一七)。懷疑神的關懷和慈愛,就是試探神。在馬太福音四章7節和路加福音四章12節,當引誘人者叫耶穌從殿頂跳下去的時候,主耶穌引述了本節經文。

  一個人可能用兩個方法試探上帝︰(1)一個人可能在焦慮或危險時試驗祂,看看祂是不是真的能幫助;或(2)一個人可能試試祂的忍耐;試探祂,看祂能容忍我們多少的背逆。兩者都是缺乏信心、喪失愛的徵兆;兩者同樣暴露了一件事實,就是人與上帝之間已經有了某些距離。我曾問過一位虔誠的猶太人,在履行猶太人的律法所要求那些瑣細的行為,例如在安息日裡避免去開一盞電燈,這樣做到底有什麼價值。他的回答是,“當天色漸漸昏暗時,我本能就自然想到要開燈,但是,當我想到上帝,我就收回我的手;因此,這條律法,即使你看來微不足道,卻時時令我想到上帝。”猶太人顯然已將申命記中的教導銘記在心。將自己看成“不在律法底下,而在恩典底下”的基督徒,或許在日常生活的一般事務中更容易忘記上帝。

6:17 要留意遵守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的誡命、法度、律例。

  《馬》17~25:十七和十八節提出補救的方法是,要人投身於指向上帝的活動裡︰這樣,他就永遠不會遺忘,他與上帝的關係也得以維繫。順服能使以色列得勝仇敵(19節)。以色列人必須把神帶領他們離開埃及,和為了他們的好處與福氣而賜下律法的事情,告訴以後的世代(20-25節)。25節指出能得稱為義的可能,那種確實的願望;我們應當將它看成是一種邀請,這並不是指到達了無罪完美的地步,而是指每日和上帝有一個正確的關係。試把第25節與羅馬書三章21至22節作一比較。律法說︰“我們若謹守遵行”;恩典說︰“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今天信徒穿上了公義的袍子,就是神的公義(林後五21),是律法的基礎;這是根據信心,不是根據行為的(羅四5)。

6:18 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你都要遵行,使你可以享福,並可以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的那美地,

6:19 照耶和華所說的,從你面前攆出你的一切仇敵。

6:20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 神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甚麼意思呢?』

6:21 你就告訴你的兒子說:『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的奴僕;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6:22 在我們眼前,將重大可怕的神蹟奇事施行在埃及地和法老並他全家的身上,

   《啟》神用神蹟奇事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看《出埃及記》7-13章。

6:23 將我們從那裏領出來,要領我們進入他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

6:24 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 神,使我們常得好處,蒙他保全我們的生命,像今日一樣。

6:25 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 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新》義:這裏大概是指神百姓和與他們立約的耶和華之間,有一種真誠的個人關係,並能將此關係在日常生活中彰顯出來(見24:13)。

   《啟》義:是就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的關係而言;要是這種關係能照神所吩咐的在日常生活上保持“正當”,神就賜福,保全生命,常得好處(24節)。參24:13;《詩篇》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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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那流奶與蜜之地……
6:3 在乾旱的曠野飄流四十年,這個民族光明在望,流奶與蜜之地聽起來就好像樂園一般。這使他們想到五穀豐收、活水長流、時雨滋潤、綠野芳草、牛羊遍地的美景。本來早在四十年以前,以色列人就可以進入那美地的了,可惜他們失去了那大好的機會(原因參民13:1-14:45),現在摩西再度激勵百姓邁向美地,力促他們勿蹈覆轍,又清楚地闡述進入美地的條件。

認識耶和華為獨一真神,對他們有甚麼重要性?對我們來說,也是同樣重要吧?
6:4 一神論——相信只有一位神——是以色列宗教的顯著特徵。古時有許多宗教相信多神,但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乃是全地獨一的真神。這一認知對以色列民族異常重要,因為他們即將進入一塊土地,那裡充滿敬拜多神的人民。許多人都選擇信靠眾多的神,古今皆然。但是時候要到,那時人將承認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祂要作全地的王(參亞14:9)。

神是如斯強調人將聖經教導給兒女,只是,有了主日學不就夠了嗎?
6:4-9 這一段經文是申命記的主題。它幫助我們將神的道用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愛神,不住思想到祂的命令,將祂的誡命教導兒女,每天照著祂的話生活。神非常強調父母將聖經教導給兒女的重要性。作父母的,不能把責任推卸到教會與教會學校身上。聖經給我們提供了許多可實踐的教導,僅靠每週一次查考聖經是不夠的。敬畏神的家庭,和諧的環境中,最宜教導永恆的真理。

這節經文又出現了,定是很重要的,耶穌在新約也有提到呢——
6:5 主耶穌說,我們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也是最大的誡命(參太22:37-39)。這個命令連同要愛人如己(參利19:18),是舊約一切律法的中心。

要教導兒女跟從神、不偏離,秘訣就是……
6:7 以色列人將宗教奉為生活的重心,可謂成功,因為他們的宗教教育,是以生活為中心,而不單是頭腦知識。他們使用日常生活為背景,來教導關於神的事。在這經文中,已簡明清楚地說出教導兒女愛神的秘訣。如果你想兒女跟從神,就必須讓神成為他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殷勤地教導兒女,在生活的大事小事中都要經歷神,而不單單在與教會有關的事上。

美地當前,富足將至,摩西要他們毋忘神恩典;是因為事事順利,多有建樹,人就沾沾自喜?
6:10-13 摩西警告百姓,在他們進入應許之地定居,富足起來以後,不可忘記神。富足比貧窮更能使人看不清屬靈的異象,因為它會使人自負,並且會妄想多得財富。在現代的教會裡,也會有這種事發生。人數增長,事工蓬勃,多有建樹,諸事順利,人就易於自滿自足,很少覺得需要神。這些事使人只顧表彰自己,卻沒想到感謝神和事奉祂。

啊哈,有了這一句經文,人生苦難,還會臨到我嗎?
6:24 “使我們常得好處”也可以譯為“使我們常常興旺”。這句話是否指我們順服神的時候,就可以一帆風順,毫無苦難呢?這一節經文所應許的,乃是懷著全然愛神的心,必然會與祂有美好的關係,也因認識祂,至終必得好處。不過這並非是遠離貧窮、仇敵、或苦難的保證。我們順服神的命令,盡心盡性地愛祂,與祂有美好的關係,這已足夠了。







2011年10月31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難以置信

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1章29節

  一名《華盛頓郵報》的作者做了一項實驗,來測試人們的洞察力。他請一位著名小提琴家,於一月的某個早上,隱藏身分在首都的火車站演奏。幾千個人從他身邊經過,但只有幾個人停下來聽他演奏。45分鐘過去了,打開的小提琴琴盒裡只有人們扔下的32美元。而僅在兩天前,這位小提琴家──約書亞·貝爾(Joshua Bell),同樣用這把價值350萬美元的名琴演奏,舉辦了一場座無虛席的音樂會。人們花100美元買一張音樂會門票來聽他的演奏。

  身披豐功偉業卻不見名於世俗,並非罕有的事。類似的情景也曾發生在耶穌身上。約翰說:「祂在世界……世界卻不認識祂」(約翰福音1章10節)。長久以來,期待彌賽亞降臨的人民,為何會如此冷漠地接待耶穌?原因之一是這與他們的期待不符。就像今天的人們,不會期待一位著名的音樂家會在火車站演奏,當時的人民也不認為彌賽亞會誕生在馬槽裡。此外,他們期待祂是君臨天下的王者,而非屬靈國度的君王。

  第一世紀的人不理解上帝差耶穌到世界的用意,其實祂來是為了除去世人的罪孽(約翰福音1章29節)。今天,就接受上帝所賜,且超乎所想的救恩之福吧!CPH

何等奇異!道成肉身,
代替我死,除我罪孽;
我因犯罪,靈魂當滅,
藉主得勝、進入永生。Anon.

上帝介入人類歷史,以賜永生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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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復興/知信行網上團契

外在的情慾-對付外在的情慾
盼望主再來

經文:彼得後書三1-14

  一個不重視主再來的信徒,一定不會對自己的生命有更高的要求,眼光只會停留在今世的事情上,享受世上各樣情慾之樂,甚至會譏笑那些積極追求的基督徒:「主不會那麼快回來的,何必那麼認真。」

  在彼得的時代,起初在主升天後,都盛傳主不久就再回來,所以他們都熱心追求神。可是,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仍是沒有任何反應,有人就開始對主再來的信息動搖了,不再堅守,並且開始放縱自己的情慾。

  彼得提醒他們,主必要再來,祂不是在耽延,只是寬容更多的人,讓多人得著救恩。信徒真正渴望的是神親自管理的世界,再沒有罪惡、死亡、眼淚。人若有這樣的盼望才會謹守自己的生命,不被世上的情慾所引誘。

  弟兄姊妹,在你的心靈中,是否真的相信主會隨時的回來嗎?若是真的相信,一定可以在你的生活表現中流露出來,不再眷戀世上的享樂,及放縱自己的私慾。親愛的弟兄姊妹阿,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





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20111030申命記5章22-3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5:22 「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

   《新》這些話:(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這些誡命」)見出20:1註釋。

  《馬》譚普信評論這節經文說︰“‘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這說法是罕見的,可能顯示這些誡命是約的基本要求的全面摘要,以致不需要加添別的律法。其他律法只是這些基本原則的解釋和擴充。否則,這說法可能指在某一個場合裡,耶和華明確地頒佈這十個律法。其他律法必定在其他場合頒佈,因為以色列人中從神而來的律法也有不少。”

5:23 「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

  《馬》23~33:律法頒佈後,以色列民因神的顯現而懼怕,擔心自己的性命難保。他們派摩西作代表與耶和華說話,向他保證他們必聽從遵行神一切的話。(他們魯莽說出這諾言時,並不了解到自己是有罪和無能的。)後來,其他的律法和典章都是以摩西為仲介人來傳達。似乎這十誡或十句話,是神在西奈山親自向全體以色列人說的(30-31節)。

  耶和華在第28節所嘉獎的,並不是他們答應遵守律法,而是他們所表達的敬畏(比較一八16-18)。神知道他們並非誠心實意遵守祂的誠命。祂希望他們能遵守,好叫祂可以豐豐富富地祝福他們(28-33節)。神並不注重表面的宗教活動,祂要我們將內心與生活,完全奉獻給祂。只要愛祂,就會自然而然地順服祂。

5:24 說:『看哪,耶和華我們 神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今日我們得見 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

   《啟》人若見到神的面必不存活(創16:13;32:30;出3:6;19:21;33:20等)。此處所講為神在西奈山向人說話的事。百姓的首領害怕聽見神的聲音招來死亡,要求摩西作他們的居間人和代求者,轉告神的話。

5:25 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 神的聲音就必死亡。

5:26 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生 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

5:27 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 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5:28 「你們對我說的話,耶和華都聽見了。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他們所說的都是。

5:29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

5:30 你去對他們說:你們回帳棚去吧!

5:31 至於你,可以站在我這裏,我要將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傳給你;你要教訓他們,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

5:32 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

5:33 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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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心裡敬畏,太難了一點吧,表面崇拜就容易得多……
5:29 神告訴摩西,祂惟願以色列人存這樣的心敬畏祂——由衷地尊敬祂、順服祂。照規定做事,與發自內心而做很不相同。神並不注重表面的宗教活動,祂要我們將內心與生活,完全奉獻給祂。只要愛祂,就會自然而然地順服祂。






2011年10月30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謊言之父

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福音8章44節

  撒但對人類的影響,始於讓亞當與夏娃的心背離上帝。為了達到牠的目的,牠歪曲上帝的話語,用謊言迷惑人心,而亞當和夏娃卻恰恰中了撒但的計謀。在關鍵時刻,撒但用謊言使他們懷疑上帝的良善、話語和用意(創世記3章1-6節)。

  撒但至今仍在使用這老伎倆。耶穌說:「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約翰福音8章44節)。這也難怪,每當我們被麻煩干擾時,只要謊言之父在我們耳邊細語,我們頓時就質疑上帝的良善;當我們受教導,要遵行上帝的誡命時,我們卻懷疑祂的話是否真實;又或者,耶穌告訴我們「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馬太福音6章19節),撒但卻告訴我們,要過好日子就必須在今世累積財富,導致我們懷疑上帝良善的心意。

  我們的問題和亞當與夏娃相似:相信撒但的謊言。倘若中計,我們對上帝的忠誠就會大打折扣。然後,敵人就會在此時轉移目標,進行下一個詭計,讓我們獨自面對內心的懊悔:因受撒但誘惑而遠離我們最可信的良朋益友──耶穌基督。試問:你最近都在聽誰的話呢?JS

撒但隨時都會逮住你,
使你不再遵行主真理;
必須謹守堅信主話語,
即可抵擋撒但的攻擊。Branon

撒但的力量,豈能與聖經的大能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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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貧窮有福

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路六20)

  不少用心良好的信徒,因主耶穌這句話就認為神特別愛貧窮人。但我們曉得,不是因為一個人是貧窮的,所以就得進天國了。那些貧窮到要為了有吃得飽而跟從主的人,反而為主所責備(參約六26),這不是說我們不應照顧貧窮的。不論在舊約(如約伯)或是新約(如哥尼流)都有因照顧貧窮的而受到稱讚的例子。但我們在照顧貧困者時,不要忘記主的提醒:「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太六3)意思是說要做了也自己不覺得是甚麼一回事。

  有一次,我遇到一個愛主的青年,他非常關心貧窮人,但一面做一面批評其他沒有參與的人。一次我與他一同帶著熱的飲料和毛衣,在深夜的街上派給路宿者,更有機會一起為上了毒癮的娼妓禱告後,我趁機提醒他:「不要忘記全人關懷是主的榜樣(參徒十38),若只關心別人的靈魂,而不關心別人的身心,是極大的偽善;但同時,若關心別人的身心,而不關心別人的靈魂,就是極大的不負責任。而且,在關心貧苦時是最容易叫人自義的!」      ~陳明斌





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

20111029申命記4章44~5章2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第四章>

4:44 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陳明的律法,

  《馬》44~49:這裡開始摩西在約旦河東摩押平原上的第二次講話。第48節是唯一把黑門山稱為西雲山的地方。

4:45 就是摩西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傳給他們的法度、律例、典章;

4:46 在約旦河東伯毗珥對面的谷中,在住希實本、亞摩利王西宏之地;這西宏是摩西和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擊殺的。

4:47 他們得了他的地,又得了巴珊王噩的地,就是兩個亞摩利王,在約旦河東向日出之地。

4:48 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直到西雲山,就是黑門山。

4:49 還有約旦河東的全亞拉巴,直到亞拉巴海,靠近毗斯迦山根。

   《啟》亞拉巴海:即死海,參1:1註。





<第五章>

5:1 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

   《啟》本章至11章是摩西第二篇談話中關於律法基本原則的講話,為1:5“講律法”的開始。以前各章為第一篇談話,屬歷史的回顧,給四十年曠野流浪的大事作了綜述,包括取得約旦河東邊的土地。百姓現在逗留在鹽海東邊摩押平原上,準備渡河。摩西針對形勢為他們講解律法。不過有關律法細節的解釋,大都記在12章以後。這些原則的基調,是要確保以色列人信仰的純正與專一,事奉唯一的真神。本章開始的話與4:1相同。用誠懇且親切的呼喚來勗勉新一代。

  《馬》1~6:本章回顧在西奈山(何烈山)頒賜十誡的事。以色列人已經與神立了約,摩西吩咐他們要聆聽、學習、謹守遵行祂的律例典章。摩西對以色列人的三重吩咐,是對於所有屬神、信從祂之人的最佳勸告。聆聽是指領受吸收從神來的啟示;學習是指明白其中的意思和內涵;謹守遵行是指我們將所學到、所明白的,在生活中實踐出來。這三部分,都是和神的關係與日俱增的要素。

5:2 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

   《新》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見出19:5註釋。神與以色列之約是在何烈山(西奈山)立的,此時重新肯定,使以色列歸屬耶和華,以祂為他們的至尊主宰。並受祂律法與規條的約束,以此為他們生活的準則。謹守這約會帶給以色列人從耶和華而來的福分,違背這約則會招來刑罰,即所謂的「咒詛」(如見28:15-20)。耶31:31-34預言,神要與以色列人另立新約,這新約使西奈之約失效(見來7:18;又見來8:6-13;10:15-18等及註釋)。

5:3 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裏存活之人立的。

   《新》不是與我們列祖…乃是與我們:這約是與當時那些在西奈的人立的,然而他們既代表整個民族,這約也就是與所有日後的世代立的。

   《啟》神與上一代的以色列人在何烈山(西奈山)所立的約(出19:5-6),不因當日在場的人現已不在而失效。他們是全民的代表,此約乃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所立,將亞伯拉罕之約中的應許,具體施行在離開埃及奴役後的以色列人身上。這約不單賜給出埃及的一代,也給以後的世世代代,對現在存活之人繼續有效,完全適用。摩西現在將祝福與咒詛都擺在新一代的百姓面前,遵行所立之約的必蒙福,偏離的必受禍(11:26-28)。這是西奈之約的重申,必須成為他們生活的守則、信仰的依憑。

5:4 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

   《啟》面對面:是說西奈山是神直接頒給以色列人的。神將祂的心意指示摩西,然後由摩西轉述(24-31;出19:16-25;24章)。

5:5 (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因為你們懼怕那火,沒有上山),說:

5:6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新》6~21:十誡是以色列與耶和華建立關係的基礎和核心。它對日後歷史的影響幾乎無法估計。它也成為整個西方世界道德原則的基礎,也概括了這位獨一真神對祂百姓在信心、敬拜與行為上的要求(見出20:3-17等註釋)。

5:7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啟》7~21:為十誡的複述。十誡是以色列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的基礎,也是他們信仰與社會生活的核心。十誡所確立的道德標準已成現代社會(特別是西方)的基本倫理原則,具有永存的價值,普遍適用於全人類,對人類歷史影響十分深遠。

  第一和第二誡確立對神敬拜的原則,建立人神的關係;第三和第四誡為對拜偶像的禁止;第五和第七誡關乎家庭的保障;第六和第八誡乃對個人的保護;第九和第十誡為人與人間關係的守則。參《出埃及記》20章各註。

  《馬》7~21:十誡︰

  1. 不可敬拜別的神(7節)。
     
  2. 不可雕刻或敬拜偶像(8-10節)。這誡命並不是重複第一誡,因為人可以不使用偶像而敬拜神祕的存在體,如日月星辰。這樣恨惡神的子女,要像他們的祖先一樣受懲罰(9節)。
     
  3. 耶和華的名是不可妄稱的(11節)。
     
  4. 安息日要守為聖日(12-15節)。這裡提出守安息日的原因,跟出埃及記二十章8至11節所說的(神在創造後的安息)有所不同。猶太人要記得他們曾在埃及地為奴(15節)。這兩個原因互相補足,而不是互相矛盾的。
     
  5. 要孝敬父母(16節)。
     
  6. 謀殺是不可的(17節)。
     
  7. 好淫是不可的(18節)。
     
  8. 偷盜是不可的(19節)。
     
  9. 作假見証陷害人是不可的(20節)。
     
  10. 貪圖別人的東西是不可的(21節)。

5:8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5:9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5:10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5:11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5:12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

   《新》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出埃及記平行經文中(出20:8)沒有這個子句,這句話提醒百姓四十年前這十誡是來自神(見5:15-16)。

   《啟》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一語可見《出埃及記》20:8同一條誡命中。此誡和下一條孝敬父母之誡,為十誡中唯一兩條用正面語氣提出的誡命(其他都用“不可”),並且用“照耶和華神所吩咐”開頭,旨在說明十誡為神親自頒佈。

5:13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5:14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

   《啟》在神面前人人平等,從祂規定僕婢也應休息看出。神對貧苦的人特別關懷(參24:17、19)。

5:15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 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裏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 神吩咐你守安息日。

5:16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新》16~21:新約聖經時常引用十誡的這一部分。

5:17 「『不可殺人。

5:18 「『不可姦淫。

5:19 「『不可偷盜。

5:20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5:21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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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第五章>

聽、學、行,是與神建立關係的要素,摩西如此教導以色列人,也在教導我們,我們做了多少?
5:1 以色列人已經與神立了約,摩西吩咐他們要聆聽、學習、謹守遵行祂的律例典章。基督徒藉著耶穌基督,也與神立了約,應當滿足神的期望。摩西對以色列人的三重吩咐,是對於所有屬神、信從祂之人的最佳勸告。聆聽是指領受吸收從神來的啟示;學習是指明白其中的意思和內涵;謹守遵行是指我們將所學到、所明白的,在生活中實踐出來。這三部分,都是和神的關係與日俱增的要素。

不可敬拜別的神——我可沒有敬別的神——啊,看看你心,你把甚麼放在首位?
5:7 人生活中放在首位的事物,都是他們的神。有些人參加異端邪教,那是明顯地敬拜別的神。但有許多人以較不顯眼的方式,敬拜了別的神,他們不以獨一的真神為中心,只為某些事物而生活,把這些當作他們的神。如果你最大的慾望是聲望、權力、或是金錢,你就是專心為別的事效力,不為神而活了。要讓神居首位,就必須(1)認識在生活中甚麼事物取代了祂的地位;(2)棄絕取代真神的假神,因為他們不配受你的膜拜;(3)求神赦免你的罪;(4)重新安排你生活中的優先次序,使愛神成為你行事的動機;(5)每天自省,好讓神居首位。

我不為其他東西雕刻偶像,為神總可以吧?
5:8-9 如果有人為你拍一張照片,放在鏡框裡,常常對著它凝視,又給別人欣賞,卻不理會你本人的話,你會有何感受?神也不願意人這樣對待祂。祂要我們與祂有真正的交往,不僅舉行宗教禮儀,也要我們認識祂,如果我們把其他事物作為生活中心,不讓神來作主的話,我們就不能滿足祂的期望,達到祂的要求。

妄稱神的名——我就是有點不明白……
5:11 這是一條盡人皆知的誡命,吩咐人不可用空洞或輕薄的方式,妄稱神的名。不過,若是奉祂的名頌讚祂,將榮耀歸給祂,則是值得鼓勵的。你可能非常謹慎,不妄稱祂的名,不指著祂的名隨便起誓,不過你預備怎樣多花時間,頌讚並尊崇祂的名呢?

孝敬父母,我有啊,給他們錢就可以了吧。你說不止於此?
5:16 孝順、尊敬父母,是人一生的本分,即使他們死後,仍要繼續如此行。孝敬父母的方式,包括是在他們有經濟需要,或是患病、不能照顧自己的時候供養他們。不過,孝敬父母的最好方法,也許是將他們敬虔的典範,傳給下一代。孝敬的方法,包括了兒女所有的生活表現——言行,理想、道德等等。你以甚麼方式來表示孝敬父母呢?你的生活是否能揚名聲、顯父母呢?

不,不,我不會殺人的!——對這誡命,主耶穌有此說法……
5:17 你可能說,我並沒有殺人,不錯,這算遵守了律法的字句。但是主耶穌解釋,凡心裡恨人,對人存有烈怒的,就是違背這條誡命(參5:21-22)。別人對你不好,你心中有否向他懷怒,巴不得他早死好呢?你有否幻想殺死某人?耶穌對這條律法的教訓,顯示在我們內心存有犯謀殺罪的可能。即使我們在法律上清白,在道德上卻都犯了殺人罪,所以應當求神赦免,並力求與人和睦,免去仇恨和惱怒。

貪戀,我不會,羨慕倒有一點點,因為嘛,我今天所缺的好像比所有的多啊……
5:21 貪戀就是想得別人的財富。我們不可貪圖別人的東西。貪念不但會使我們陷於苦惱,亦會使我們犯上別的罪,例如姦淫與偷竊等。羨慕別人,心存忌妒是無益有害的事,因為神能供應我們的一切需要,即使不常將我們所想望的一切賜下,也是美意。我們應當以自己所有的為滿足,除去貪心。使徒保羅特別強調知足(參腓4:11),這是問題的關鍵。我們不應總想自己所缺的,反應感謝神已經賜下的,以此為滿足。最難得的、最貴重的產業,乃是神白白賞賜、人人可得的,就是藉著主基督而得的永生。



2011年10月29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好配方

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3章15節

  雖然我的廚藝並不怎麼樣,但我偶爾也會買盒裝的蛋糕粉來做蛋糕。這種蛋糕粉裡所有的材料和比例都已經調配好,我只要按照盒子上所寫的步驟,加入蛋、蔬菜油和水一起攪拌就行了。要做一個美味可口的蛋糕,用恰當的比例和使用正確的食材,是必要的關鍵。這使我不禁聯想最大的誡命(馬太福音22章36-38節),與傳福音的大使命(馬太福音28章19-20節)之間的關係。

  耶穌要祂的跟隨者去傳福音,使萬國萬民都做祂的門徒。但祂並沒有允許他們在傳福音時,可以無禮和沒有愛心。祂設立了「最重要的第一條誡命」,那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第二條也一樣重要,就是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章37-39節)。我們會發現,新約聖經多次提到憐憫和尊重他人,其中也包括「愛的篇章」(哥林多前書13章),以及彼得教導門徒如何以溫柔敬畏的心傳揚福音(彼得前書3章15節)。

  在我們急切地想和人分享基督之時,我們必須注意兩種材料的平衡:真理的福音與上帝的愛。如果你運用得當,肯定能做出滿有上帝慈愛的美味蛋糕。DCM

求主助我用言行愛人,
能夠向罪人伸出援手;
為世人沉淪烈火焚心,
但仍可以懷慈愛憐憫。Fitzhugh

生命的見證是最好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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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愛心從神而生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約壹四7)

  我在上「城市宣教」課實習期間,與一群來自各地的牧者訪問不少照顧貧苦和邊緣人的社會工作者。他們真付上了極大的代價,甚至冒著生命的危險去服侍那些社會底層人士,其中好些受訪者不是基督徒。我們在小組反思時,一位來自蘇格蘭的牧者有感而發說:「他們(指那些非基督徒的社工)一定得救!」

  我就回答說:「不錯,他們實在很難得;但他們不信耶穌,充其量只能做到為別人而活(other-centered),卻不能做到為神而活(God-centered)。」

  其實,如果我們的愛不是從神而來(God-centered),我們真的能為別人而活(other-centered)嗎?甘地可算是能為別人而活的表表者,但因他在年青時刻意拒絕信耶穌,故臨終時歎息的說:「我周圍是黑暗,我何等渴望有光。」      ~陳明斌




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20111028申命記4章32-4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4:32-33 「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自 神造人在世以來,從天這邊到天那邊,曾有何民聽見 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這樣的大事何曾有、何曾聽見呢?

  《馬》32~40:沒有別的國曾享受以色列人的權利,尤其是他們得拯救離開埃及時蒙神施行的神蹟(32-38節)。因此,他們應順服神,享受祂不斷的祝福(39-40節)。可惜,以色列人因不順服和不認真聽從耶和華的警告,以致猶太人歷史裡出現全民被擄的悲慘事件。神的警告並不是空話;沒有人,也沒有國家,可以罔顧這些警告而不受懲罰。

4:34  神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像耶和華你們的 神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

4:35 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他是 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新》除他以外,再無別神:見4:39;5:7;6:4及註釋;32:39。摩西的一神信仰是徹底且毫無妥協餘地的(見創1:1註釋)。

4:36 他從天上使你聽見他的聲音,為要教訓你,又在地上使你看見他的烈火,並且聽見他從火中所說的話。

4:37 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領你出了埃及,

   《新》他愛:這是申命記第一次提及神愛祂的百姓。見7:8註釋;又見5:10;7:9、13;10:15;23:5。由此推論而得的真理是:祂的百姓也該愛祂(見6:5註釋)。

   《啟》神揀選以色列人非因他們強大,而是因為祂愛他們的祖先。這是本書首次提到神對人的大愛,人因此也應愛神(5:10;6:5)。

4:38 要將比你強大的國民從你面前趕出,領你進去,將他們的地賜你為業,像今日一樣。

4:39 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 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4:40 我今日將他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

   《啟》摩西在結語中重申遵守神律例誡命必得福,可免受26-27節所受的咒詛。

4:41 「那時,摩西在約旦河東,向日出之地,分定三座城,

   《啟》逃城共有六座,河東三座,河西三座(19:2-3)。

  《馬》41~43:摩西在約旦河東──比悉、基列的拉末和哥蘭──分定三座逃城(41-43節)。

4:42 使那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可以逃到這三城之中的一座城,就得存活:

4:43 為呂便人分定曠野平原的比悉;為迦得人分定基列的拉末;為瑪拿西人分定巴珊的哥蘭。」

   《新》比悉:位於死海東北角東面約三十二公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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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世間的人和事都好像較神來得實在;但摩西為何會這樣高舉神?
4:32 我們常被引誘,去從別處尋求指引,而不去尋求神。我們信靠醫生、財經顧問、甚至報導新聞的時事評論員,但是否信靠神呢?我們應當先求問祂的意見(4:39-40),承認祂有權全面管理我們的生活。

若遵守律例誡命就可以得福,為何仍有那麼多不愉快的事發生?
4:40 神是否保證以色列人,謹守祂的律法就會亨通呢?答案是肯定的,不過必須仔細地看它所指的是甚麼。神的律法是為叫祂的選民又健康、又公正,且心存憐憫。遵行律法,就凡事亨通。不過,這並不是說在他們中間從此疾病、悲哀與誤會全部絕跡,而是指這個民族會全族興旺,個人的問題也會得到公正地解決。神現在也應許人亨通——祂永遠與信祂之人同在,賜下資源,叫人富足,而我們應當將這一切與眾信徒分享。主耶穌早已告訴我們,試煉難免,但是我們可以避免存心犯罪,更知道在天上有無盡的財寶,等著我們去領取。



2011年10月28日靈修小品


生命的透視/知信行網上團契

耶利米──傾盡生命摯情的眼淚
真正的希望

經文:耶利米書卅1-11

  真正的希望,並不是將可怕、不如意、不理想、痛苦、驚惶等等的現況抹煞,然後寄情於將來,盼望可怕變為可愛、不如意變為如意……這不是希望,這是幻想!

  真正的希望是肯定現今的光景,深信今天的境遇對他日更美好的將來必定有價值,因而能勇敢地擔起今天的處境,就算是可怕可怖的懲罰,也要毅然承擔!

  耶利米沒有宣講虛假的希望,那些無視於現實,只一味向百姓傳講「平安了!平安了!」的假先知,就是傳講假希望,他們企圖將百姓的目光拖遠,使他們看不到自己今天的罪惡,妄想那理想的將來,這其實是與罪惡的現況脫節。

  先知肯定的明言以色列與猶大必遭神的審判,此乃百姓犯罪的代價,是不可能推諉的。然而百姓的希望就是神無論如何不會撇棄他們,神必拯救,雖然祂萬不能不懲罰百姓,但總會從寬。先知的希望信息,給不少亡國被擄的人一支強心針,使他們的心靈在最顛沛流離中也能安定下來,因為先知信息的中心,就是要讓選民明白今日的苦難,對於明日的希望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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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改造/知信行網上團契

思想的改造:真理
恐怕我們死亡

經文:出埃及記廿1-2,18-21

  神藉著說話,直接參與我們的生命與生活。十誡是神親自傳遞的命令,是生命的真理。而這位神是帶我們出苦海的神,祂更成了我們生命的神;因此每天生活存留、作息都與祂有密切的關係,也基於這種關係,神就要向我們說話。

  神向我們說話的時候,我們感到懼怕,因祂的話充份顯出了祂的聖潔與威嚴,而且直接挑戰我們那敗壞、沒有絕對真理的生命。然而,這懼怕,不是要叫我們沮喪,乃是叫我們更敬畏神,在生命中除掉一切的偶像,單以耶和華為我們的神,藉聽從祂的命令,與祂建立不朽的關係。

  一個越重視與神關係的人,神就越發向他說話,真理在他的生命中也就越發能顯露出來。只有這樣的人,才能過一個敬畏神的人生。在你的心靈和思想中,有讓神向你說話嗎?




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

20111027申命記4章9-3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4:9 「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啟》父母負有教導兒女大責,是子女靈性上的祭司和生活知識上的教師;除了傳授謀生技能、文化歷史,還應教導正確的道德原則,特別是靈性生活的規範。本書一再申述此義(6:7;11:19;箴2:1;3:1;4:1等)。子女也應聽從父母,因父母為神在地上的代表。不尊敬父母如同不尊敬神(出21:15-17)。

  《馬》9~31:摩西特別叫他們要記得在西奈山(何烈山)所頒賜的十條誡命(9-13節)。那時,他們看不見神的形狀;就是說,雖然他們可能看見神的顯現,但卻不能看見一個確實的形像,用以複製偶像。神禁止他們雕刻任何偶像來代表神,或跪拜日月星這些天上的萬象(14-19節)。摩西使以色列人記起,他們曾經從埃及被拯救出來,記起摩西因不聽從神的話而受審判,以及神因他們拜偶像而發怒(20-24節)。“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9節);“你們要分外謹慎……惟恐你們敗壞自己。”(15-16節);“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23節)。摩西太清楚知道人心本性的傾向,因此他迫切地叮囑以色列民要切切記住他的勸勉。這民日後若轉向偶像,他們將被擄去(25-28節)。即使這樣,他們若悔改而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必叫他們復興(29-31節)。

4:10 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

   《新》你在何烈山:(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要記念你在何烈山」)耶和華呼籲以色列人要記念祂以往的救贖之工—特別是祂怎樣拯救他們脫離埃及的奴役。這是申命記一個常見的主題(5:15;7:18;8:2、18;9:7;11:2;15:15;16:3、12;24:9、18、22;25:17),32:7「你當追想上古之日」,則是對這主題綜合的總結。

   《啟》10~14:參《出埃及記19-24章》。

   《啟》我的話:不是指一般的話。也不是泛指律法,而是專指十誡(13節;5:22;9:10;10:2、4)。

4:11 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焰沖天,並有昏黑、密雲、幽暗。

4:12 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

   《新》沒有…形像:見4:15;又見出20:4註釋。「神是個靈」(約4:24;參賽31:3)。

   《啟》神是個靈(約4:24),沒有形像。十誡中的第二誡嚴禁人作形像或雕刻偶像(出20:4)。

4:13 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

   《啟》約:指的就是“十誡”,因為前面提到何烈山,是神頒十誡的地方。不過,本書有的地方用的“約”字指神與以色列先祖所立的應許之約(7:12;8:18),和神與百姓間立的盟誓(29:12、14)。

   《啟》兩塊石版:參《出埃及記31:18》。兩塊石版上所寫的內容相同,立約的雙方各執一塊。兩塊石版都存放在神的約櫃中,因為以色列人的聖所也是神的居所。

4:14 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4:15 「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甚麼形像。

4:16 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彷彿甚麼男像女像,

4:17 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
 
4:18 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

4:19 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你的 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萬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

   《新》恐怕你…被勾引:如同後來的猶大列王被勾引一樣(王下23:5)。

   《啟》神創造宇宙,在天空陳列星體萬象,給世人作記號、定節期(創1:14-19)。但切不可受勾引去膜拜。

4:20 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要特作自己產業的子民,像今日一樣。

   《新》鐵爐:暗示在埃及的時期,是以色列人一段遭受苦難考驗,以及被煉淨的日子(見王上8:51;耶11:4;又見賽48:10)。

   《啟》鐵爐:比喻以色列人在埃及遭受的苦待。摩西向新一代以色列人多次講述神當日領他們祖先出埃及的歷史,要百姓認識自己的身分早非奴隸,而是自由人,是神特選的子民。見5:15;6:12;8:14;10:19;11:2-3;20:1;24:18、22;26:5、8。

4:21 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起誓必不容我過約旦河,也不容我進入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那美地。

4:22 我只得死在這地,不能過約旦河;但你們必過去得那美地。

4:23 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 神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 神所禁止你做的偶像;

4:24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 神。

   《啟》烈火:象徵神的聖潔與威嚴。以賽亞也用“烈火”描寫神(賽29:6;30:27、30)。

   《啟》忌邪的神:說明祂是以色列唯一的神,只可以敬拜祂。

4:25 「你們在那地住久了,生子生孫,就雕刻偶像,彷彿甚麼形像,敗壞自己,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

   《新》你們在那地住久了:申命記對以色列背叛的模式有極顯著的記載(如見27至28章有關得福與受咒詛的吩咐)。因著背叛,他們從該地被趕出;隨著他們的悔改,才再歸回該地。

4:26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見證,你們必在過約旦河得為業的地上速速滅盡!你們不能在那地上長久,必盡行除滅。

   《啟》26~27:要是以色列人違反神命敬拜他神,臨到他們的不會是立約應許的福分,而是咒詛;不但得不到美地,反會被滅絕;不是進入迦南,而是分散萬國;不是人丁繁盛,而是人數稀少。

4:27 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在他所領你們到的萬國裏,你們剩下的人數稀少。

4:28 在那裏,你們必事奉人手所造的神,就是用木石造成、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的神。

4:29 但你們在那裏必尋求耶和華你的 神。你盡心盡性尋求他的時候,就必尋見。

   《新》你盡心盡性:表示完全的投入和委身。這片語不僅指出耶和華的百姓該如何尋求祂,也說明該如何敬畏祂、順服祂、愛祂及服事祂(6:5;10:12;11:13;13:3;30:6),並在離棄祂之後,又當如何恢復他們的忠誠和委身(26:26;30:2、10)。

4:30 日後你遭遇一切患難的時候,你必歸回耶和華你的 神,聽從他的話。

4:31 耶和華你 神原是有憐憫的 神;他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他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

   《新》他起誓…所立的約:見創21:23;22:16;來6:13、18等註釋。在古時,立約的雙方要用向自己發惡誓的方式,證明他們的意願(見創15:17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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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免得忘記,總要傳給下一代——恐怕我們未傳給下一代已忘了……
4:9 摩西要百姓不要忘記他們親眼所見的神的作為,又叫他們把神所行的偉大神蹟傳講給兒女,也藉此提醒作父母的牢記神的信實,把神的偉大作為代代相傳下去。我們很容易忘記神在自己身上所行的大事,但是通過把親眼所見、神信實的大作為告訴兒女與親友,也可以使自己溫故知新。

起初神就說明了憎惡偶像;從起初到現在,人類都不斷地犯……
4:19 其他民族拜偶像,神同樣不饒恕,只是審判可能延遲,但對以色列人的審判則來得又快又徹底,因為他們知道神的律法。我們必須牢記,拜偶像不僅是在家中放一個泥塑木雕,或是金屬的神像,拜偶像即委身於其他邪惡的事情和信仰,有分於偶像所代表的習俗(像殺人、淫亂、殘酷的戰爭、以自我為中心)。此外迷信人或野獸的能力,敬拜在天空運行的日月星辰,不理會創造他們的神,都是拜偶像的行為。因為神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之中已經親自顯明,所以人拜祂以外的一切都罪不可恕。

不要犯錯,犯錯祂也許不原諒我——其實祂已為我們預備了……
4:24 神是燒滅人的烈火。因為祂的性情是完美的,所以恨惡罪惡,不能容忍人犯罪。摩西的罪使他進不了應許之地,雖獻祭也不能免除懲罰。罪雖然使我們不能到神面前,但是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付出贖價,藉著祂的死,我們得以被赦罪。信靠耶穌基督,能使你免遭神的震怒,並使你開始與祂建立關係。

忌邪原來可解作嫉妒,但,我神竟也會嫉妒?……
4:24 忌邪,亦可譯作嫉妒。神的嫉妒乃是指神要求人單單愛祂,對祂忠誠。人若看見別人比自己強而嫉妒是有害的,但人要求妻子對作丈夫的專一,則是合理的。同樣,神為維護自己的尊嚴與聖潔,向我們提出嚴肅而專一的要求也是正確的,即我們必須單單敬拜事奉祂(耶和華),不許向其他偶像獻媚、膜拜,因為宇宙之中除了耶和華,再無別的神值得我們敬拜。

只要盡心盡性尋求神,就可以尋見神?但神好像很遠的——
4:29 神應許以色列人,只要盡心盡性地尋求祂,就必尋見。你想認識祂嗎?人可以認識祂,祂也渴望被人認識,不過我們要先有渴慕認識祂的心。當存真誠虔敬之心,來遵行敬拜事奉的條例。如新約所說:“凡來到神面前的人,必須信有神,且相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參來11:6)祂要報答那些專心與祂建立關係的人。



2011年10月2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零容忍

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利未記19章16節

  當薩依娜到一家印刷公司應徵時,她發現該公司對於搬弄是非的行為,所採取的是「零容忍政策」,這讓她十分訝異。此公司鼓勵員工當面對質,而不是背後說同事的閒話。一旦公司發現有人觸犯了此條例,就會給予嚴重警告,倘若再犯,就會被解雇。

  其實,早在公司執行這類政策之前,上帝針對以色列人之間的造謠誹謗和流言蜚語,就已經在祂的子民中頒佈了祂的「零容忍政策」(利未記19章16節);祂嚴厲禁止我們無知或惡意地散播謠言、中傷他人。

  所羅門王提醒我們,造謠生事、毀謗他人會導致不可收拾的結果。往來傳舌的,洩漏密事(箴言11章13節);離間密友(16章28節,17章9節);使自己蒙羞、名譽掃地(25章9-10節),煽動紛爭,有如火上加油(箴言26章20-22節)。人們造謠誹謗所帶來的傷害,是無法想像的,而且通常都無法挽回。

  求上帝幫助我們,讓我們不搬弄是非,說別人的閒話。上帝要我們謹慎自守,勒緊舌頭,並且只說對他人有幫助的話。MW

許多別人說的話,
我們不要信口傳;
求主幫助勒緊舌,
我們需要謹自守。Branon

無視閒言閒語,是摧毀它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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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步武基督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太十24至27)

  主耶穌傳道短短三年半,起初呼召的門徒只有12人,到祂復活升天,聖靈降臨時,這個緊密跟隨主的群體,仍不過是百多人(參徒一15)。有學者研究,到了第一世紀末,基督徒人數大約是兩萬人,而到三、四世紀估計已達2,000萬,確實是千倍的增長(參太十三8)。主耶穌對門徒的領導,有甚麼重要的元素帶來日後教會的成長?

  有人從領導學的角度研究馬太福音第十章,發現耶穌在這裡展示出多項極為有效的領導原則,其中幾項包括:1.以身作則;2.滿有熱忱;3.全然投入;4.分享異象;5.授權他人。

  事實上,僕人領袖的原則,是現代世俗領導學也從中借鏡的,而且深受重視。基督徒在教會中的服事和領導,若不回歸以效法基督為核心,便很容易離開正軌。      ~徐道勵




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20111026申命記4章1-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4:1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新》以色列人哪…你們要聽從:神呼籲祂的百姓要聽從遵行,這是申命記(如見5:1;6:3-4;9:1;20:3)及舊約聖經其他書卷中一個常見的主題。又見6:4-9註釋。

   《啟》本章是摩西教訓百姓應遵行律法的講話。他鼓勵以色列人聽從神吩咐他立下的律例典章,特別應該棄絕假神。他強調以色列的神為獨一無二的真神,與以色列人的關係十分親密(7、19、32、35節)。

   《啟》以色列人哪…你們要聽從遵行:是貫串全書的呼聲(5:1;6:3;9:1;20:3)。

   《啟》律例典章:指的是全部律法,民、刑法都在宗教的教導範圍內。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得到新土的條件,是遵行律法。

  《馬》1~8: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在進入迦南地(l節)之後,要聽從遵行耶和華神的律例典章。神所吩咐的話,他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2節)。他們在巴力毗珥拜偶像而被神懲罰的事,要作為永遠的鑒戒(3-4節)。(這裡提到神因他們拜偶像而發怒的事件,也許因為這是一件發生了不久的事,他們應記憶猶新。)遵從律法能使以色列被外邦人尊敬為大國(5-8節)。以色列人應從過往的經歷,記得跟隨耶和華所得的祝福(8節)。

4:2 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

   《新》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耶和華給的啟示已經足夠。百姓必須全部服從,神絕不容許人擅自增減或牴觸祂的話(見12:32;箴30:6;加3:15;啟22:18-19)。

   《啟》神的啟示完美無缺,必須完全遵行,不可增刪(參12:32;箴30:6;傳3:14)。新約時代,信徒也受到嚴厲的警告:聖經為神的話語,不可有絲毫更易(加3:15;啟22:18-19)。

4:3 耶和華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毗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 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

   《啟》巴力毗珥:參《民數記25章》。

4:4 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 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

4:5 我照著耶和華我 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4:6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

   《啟》一個守法的民族才是真有智慧的民族。神把規章律例頒給了以色列人,讓他們遵守,為一個民族建立大國奠下基礎。法治的重要今天已為大家所承認,但違反法律,憑己意行的事,仍層出不窮;要是社會法紀蕩然,那能有和平生活。立法者摩西把“大國”和守法相提並論,反覆曉諭(7-8節),要人明白。

4:7 哪一大國的人有 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

   《新》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以色列人一直可以藉禱告來到耶和華面前。祂的同在是藉營中的會幕,及會幕上的雲柱為象徵(見出40:34-38;民23:21)。

   《啟》神與我們相近,凡求告祂的必蒙垂聽(詩145:18)。神的帳幕(家)在人間(啟21:3);信徒的心靈便是神的殿。

4:8 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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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的律法不可加添、刪減!耶穌時代以至今世,仍有人要替神把話說得更清楚——
4:2 神的命令,人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這是指甚麼而言?這些命令(律法)是神完備的話語,人類以有限的智慧與知識,怎能潤飾祂完全的律法?人在神的律法上有所加添,就是畫蛇添足;如果刪減,則使之缺欠。所以這律法不可有絲毫更改。擅改神律法者,就是妄自尊大,以為高過賜律法的神(參太5:17-19;15:3-9;啟22:18-19)。當主耶穌在世為人的時候,一班宗教領袖所做的正是如此,他們把自己所定的條例,高舉到與神律法同等的地步,所以主斥責他們(參23:1-4)。

神是這樣看重祂所賜下的律法,我們卻總以為他們已經過時……
4:8 神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對現代的基督徒是否仍適用?祂賜律法的目的,是要引導萬民過健康、正直、敬虔的生活。律法的目的是要指出人的罪(或可能犯的罪),並且告訴人對付罪的恰當方法。神律法的核心是十條誡命,三千多年前適用,今日也一樣適用;因為它宣告神喜悅何種生活方式,並充分說明神是怎樣的一位神,祂要人過的是怎樣的生活。

  不過除了十誡以外,神也賜下其他的律法,它們是否同樣重要呢?神從來沒有頒發過一條毫無意義的律法。我們在摩西五經之中,讀到許多律法,是專門針對那個時代與那種文化習俗中的人的。某些專門的律法對我們也許未必適用,但是它內中的真理或原則,卻不受時限,精義仍存。例如,基督徒在敬拜神時毋須獻上牲祭,但是其中使罪得赦及感謝神的道理仍然適用。古人以牲畜獻祭,是預表末後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所獻的祭,就是祂自己。新約說,耶穌基督以祂的受死與復活成全了舊約的律法,那就是舊約律法幫助我們省察自己的罪,改正自己的惡行,而主耶穌基督能除去我們的罪。祂是我們最佳的榜樣,因為只有祂完全順服神的律法,並活出了律法的真正內涵。


2011年10月26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上帝作為

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上帝,眾囚犯也側耳而聽。—使徒行傳16章25節

  你曾有過在機場滯留24小時的經歷嗎?而且是在一個離家四千哩的地方,你甚至不會說當地的語言。

  最近,我的一位朋友就遇到了這種事,但我們可以從他的反應中學習。大多數人都會覺得這種麻煩事簡直無法忍受,我的朋友約翰卻在他的耽擱中看見了上帝的帶領。在被迫滯留等待時,他尋找機會跟同樣情況的旅客們接觸。他「偶然」發現一些從印度來的基督徒,而且從閒聊中得知他們參與的宣教事工。事實上,因為約翰的負擔和這些新朋友的事工吻合,他們邀請約翰到印度參與一個短期事工。

  我們有多少次經歷過被迫延遲、計畫改變、更改方向的事?通常我們都會將之視為妨礙?事實上,這也很可能是上帝在引導我們改變途徑,讓我們能為祂做不一樣或新的事。想想在使徒行傳16章裡保羅去腓立比之旅。他因為上帝的異象帶領而到馬其頓去(9-10節),卻沒想到後來竟在那裡遭到監禁。但此牢獄之旅也是上帝所安排的,因為祂要使用保羅為一個獄卒和他的家人帶來救恩(25-34節)。

  如果我們將生活中的「麻煩事」視為上帝的安排,那麼上帝可以使之成為美事。JDB

即使不順利,
也有主旨意;
主賜是最好,
千萬要牢記。Young

上帝可以將麻煩事變成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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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靠聖靈行事

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十19至22)

  基督徒信仰的影響力,不在於傳講一個無痛的福音,而在於聖靈見證這福音,即或相信的人落在患難、困苦逼迫中,仍能靠著祂得著超然的力量面對。在新約聖經中,聖靈工作的最終目的,不是帶給人健康財富、病得醫治;而是要見證神的國度降臨,神的權柄勝過魔鬼對世界的操控(參弗二2)。

  因此,即或在主耶穌面對十字架之時,父神沒有將苦杯撤去。作為真實跟隨主的人,我們確實要有心理準備,也許有一天,我們要為福音的緣故,被送到死地。要知道,家人互相出賣、指控的苦難,也許不單在昔日政治變動,缺乏信仰自由的地區發生。在末後的世代,那「空中的掌權者」在不同的政權或社會變動中,也可以把基督徒分化、邊緣化;甚至持守某些道德標準,也可以成為世人打擊我們的理由。我們唯有靠聖靈才能明白真理,並且持守真理,得著堅忍到底的力量。      ~徐道勵




2011年10月25日 星期二

20111025申命記3章12-2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3:12 「那時,我們得了這地。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起,我將基列山地的一半,並其中的城邑,都給了呂便人和迦得人。

   《啟》12~20:可參《民數記32章和34:13-15》及註。

   《啟》12~29:可分為三段,都以“那時”開始。第一段為12-17節,講述所得土地如何分配給了呂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第二段為18-22節,講摩西吩咐得到土地的二個半支派的勇士須與其他支派一同渡河,得到全迦南後才可回來。第三段為23-28節,記摩西登毗斯迦山頂遠眺應許美地,和派約書亞繼承他帶領百姓。29節為結語。

  《馬》12~20:約旦河東被征服的地分給了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12-17節)。摩西吩咐他們的勇士都要帶著兵器,在他們的弟兄前面過去,協助他們征服約旦河西之地。其後他們可以返回自己為業之地,他們的妻子、孩子、牲畜,和他們所佔據的各城那裡去。

3:13 其餘的基列地和巴珊全地,就是噩王的國,我給了瑪拿西半支派。亞珥歌伯全地乃是巴珊全地;這叫做利乏音人之地。

3:14 瑪拿西的子孫睚珥佔了亞珥歌伯全境,直到基述人和瑪迦人的交界,就按自己的名稱這巴珊地為哈倭特睚珥,直到今日。

   《新》睚珥…哈倭特睚珥:原文譯註:或作「睚珥的定居地」;又見士10:3註釋。

   《新》基述人和瑪迦人:兩個較小的王國,基述位於加利利海東面;瑪迦則位於米倫水(見書11:5註釋)東面,基述以北。

   《啟》基述和瑪迦都是位於巴珊北部的小邦。基述在加利利海東岸,瑪迦在基述之北。到大衛王時代仍為一個獨立國(撒下3:3;10:6)。

3:15 我又將基列給了瑪吉。

   《啟》瑪吉:是約瑟之子瑪拿西的長子,也是基列人的祖先(書17:1)。

3:16 從基列到亞嫩谷,以谷中為界,直到亞捫人交界的雅博河,我給了呂便人和迦得人,

3:17 又將亞拉巴和靠近約旦河之地,從基尼烈直到亞拉巴海,就是鹽海,並毗斯迦山根東邊之地,都給了他們。

   《新》毗斯迦:位於高原的邊緣上,向西可眺望死海。

   《啟》基尼烈:為拿弗他利支派所得的一個城,位於加利利海西北岸(加利利海在舊約時代叫做基尼烈湖,見民34:11)。

   《啟》鹽海:即死海,舊約中無“死海”之名,主後第一或第二世紀,始名“死海”。

   《啟》毗斯迦山:乃摩西所登遠望迦南之山峰,在死海東邊摩押平原的尼波山上(34:1)。

3:18 「那時,我吩咐你們說:『耶和華你們的 神已將這地賜給你們為業;你們所有的勇士都要帶著兵器,在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前面過去。

3:19 但你們的妻子、孩子、牲畜(我知道你們有許多的牲畜)可以住在我所賜給你們的各城裏。

3:20 等到你們弟兄在約旦河那邊,也得耶和華你們 神所賜給他們的地,又使他們得享平安,與你們一樣,你們才可以回到我所賜給你們為業之地。』

   《新》平安:(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安息」)一種安靖的景況,不受外來的威脅與壓迫,也沒有內部爭鬥、饑荒或災害的干擾(見12:9-10;25:19;又見書1:13;王上5:4;來4:1-11等註釋)。

   《啟》約旦河那邊:指約旦河西的迦南地(25節;11:30)。以色列人到了迦南之後,在新土上安頓,無仇敵擾害、沒有強國的壓迫與內亂,也免於流浪、饑饉和瘟疫,。

3:21 那時我吩咐約書亞說:『你親眼看見了耶和華你 神向這二王所行的;耶和華也必向你所要去的各國照樣行。

  《馬》21~29:因為約書亞要領百姓進入應許之地,與頑固的邪惡勢力爭戰。所以摩西吩咐約書亞要記得過往的勝利,並相信神為他帶來將來的勝利(21-22節),因著神為他們爭戰,他必全然得勝。但耶和華因摩西在處理以色列民的事上不聽吩咐而向他發怒,不允許他過約旦河那邊去。然而,祂卻讓他在毗斯迦山頂上,從每一個方向觀看應許之地(23-29節)。

  最後,這一章為摩西的死作一個準備。以色列人可能一直覺得,摩西的死不是時候,也不得其所。但無論如何,這不是舊約僅有的一段討論摩西去世,並強調這是上帝的決定的經文。民數記二十章二十節將摩西時機未到就先死,描寫成是對他的一個懲罰;但這裡卻說明這是對以色列人的懲罰(26節)。即使這樣,以色列人也不會無人領導(28節)。不論他們怎樣失敗,上帝的子民決不會喪失祂的引導,祂的應許也不會取消。

3:22 你不要怕他們,因那為你爭戰的是耶和華你的 神。』」

   《新》神:(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神祂自己」)這些征服外約旦的敘述文字強調了一個事實:若沒有耶和華的幫助,以色列人不可能得勝。不是以色列人自己的勇力,而是耶和華的能力,使他們得勝。摩西用這個保証撐起以色列人的決心與信心(見1:30;2:21-22、31;20:4)。

3:23 「那時,我懇求耶和華說:

   《新》23~25:摩西最後一次懇求神准許他進入迦南地(見1:37及註釋;31:2)。

   《啟》摩西曾懇求神讓他進入迦南,好看見神大能作為的完全彰顯。但他身為領袖,雖然自己無辜,也應為百姓背叛之罪同受懲罰(1:26)。他所求的未獲允准(26節)。只可以上到毗斯迦山頂,像當年亞伯拉罕一樣,遠眺那美地卻不能進入(27節;創13:14)。

3:24 『主耶和華啊,你已將你的大力大能顯給僕人看。在天上,在地下,有甚麼 神能像你行事、像你有大能的作為呢?

3:25 求你容我過去,看約旦河那邊的美地,就是那佳美的山地和黎巴嫩。』

3:26 但耶和華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不應允我,對我說:『罷了!你不要向我再提這事。

3:27 你且上毗斯迦山頂去,向東、西、南、北舉目觀望,因為你必不能過這約旦河。

   《新》上毗斯迦山頂去:摩西向以色列人闡明了律法,為他們在應許之地的生活作準備後,便遵命上山(見32:48-52;34:1-6)。

   《新》向東、西、南、北舉目觀望:像亞伯拉罕一樣(見創13:14),摩西也是藉著後裔承受應許之地(見34:1-4)。

3:28 你卻要囑咐約書亞,勉勵他,使他膽壯;因為他必在這百姓前面過去,使他們承受你所要觀看之地。』

   《啟》神要摩西把領導權交付約書亞。這位年青一代的新領袖要負起兩個責任:1.征服新土(帶領這百姓過河);2.把土地分配給百姓(“承受你所要觀看之地”)。

3:29 於是我們住在伯毗珥對面的谷中。」

   《新》伯毗珥:「毗珥之屋或內室」之意。很可能是指膜拜巴力毗珥的地方(見民23:28;25:3、5)。

   《啟》伯毗珥:意思是“毗珥的居所”,可能就是以色列人曾拜過巴力毗珥的地方(參民23:28;25:3)。以色列人曾在這裏和迦南偶像首次接觸而犯罪受罰,現在,伯毗珥“對面的谷中”成了以民走向光明新生活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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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為我爭戰的是耶和華我的神,我還怕誰呢?只是,只是有時候我確實怕……
3:21-22 這兩節記述了摩西對約書亞的勉勵,因為約書亞要領百姓進入應許之地,與頑固的邪惡勢力爭戰。因著神應許幫助他全然得勝,所以他就無所懼怕。我們爭戰的對象,雖然不是不信神的軍隊,但是也會像昔日約書亞時代的敵軍一樣囂張。不管是抵擋試探,或是克服膽怯,只要我們順服神,祂就應許不但要和我們並肩作戰,並且還要讓我們得勝。

要培訓人,要付出心力,權位又漸減去,不划算……真的嗎?你可以如摩西一樣?
3:26-28 神已經清楚說明:摩西不得進入應許之地(參民20:12),所以吩咐摩西指派約書亞作新領袖,並且多方鼓勵他承擔這個新角色。這是對教會與機構的最好提醒,切記裝備新人,去接替舊的領袖。優秀的領導人會為百姓預備,找到有領袖潛能的人,多加訓練並鼓勵他們,這樣舊的領袖不在時,一應事務仍可照常,不受影響。





2011年10月25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善惡有報

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章19節

  我以前在出版社的一位同事,近一年來,每天都戰戰兢兢,唯恐遭到解雇。因為部門的新主管,不知為什麼總是為難他,還在他的人事檔案裡填寫負面的評語。後來,就在我的朋友等待被解雇的當天,反而是這位新主管被炒了魷魚。

  當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時,一位名叫末底改的猶太人發現自己處在這樣的景況中。哈曼位居亞哈隨魯王朝的最高爵位,他期待所有的朝廷臣僕都要跪拜他,但是末底改拒絕向哈曼跪拜,他只願意跪拜上帝(以斯帖記3章1-2節)。這惹惱了哈曼,他打算不只要除掉末底改,而且還要滅絕波斯王國中全部的猶太人(5-6節)。於是,哈曼說服亞哈隨魯王頒佈旨意,滅絕所有的猶太人,並且開始造木架要絞死末底改(5章14節)。但是到最後事情峰迴路轉,哈曼被處決在原來要掛末底改的木架上,而猶太人都免於遭殃(7章9-10節;8章)。

  文學上把這種情況稱為:善惡到頭終有報。不是每個人都以這種戲劇性方式得到公平正義,但是,聖經應允我們:「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章19節)。在等待時,我們只要為公平正義努力,而把最終的權利交到上帝的手中。JAL

伸張正義必須明確,
要顯對錯黑白是非;
但要杜絕報復意念,
無論多小多麼細微。D.DeHaan

上帝的公義終必顯明,不在現在,就在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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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忽略神的命令

有一個神人到我面前來……對我說:「你要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因為這孩子從出胎一直到死,必歸神作拿細耳人。」(士十三6至7)

  參孫的父母原本沒有孩子,神為拯救祂的子民,賜下參孫,條件就是這孩子一生要做拿細耳人。如果參孫謹守神的誡命,執行神的使命,敵人無法害他;但他一次再次違背神的誡命。首先為了逞強,徒手殺死一頭獅子,然後又拿死獅子身上的蜂蜜吃,犯了拿細耳人的規誡:不可吃不潔淨之物,也不可挨近死屍(參民六6)。他與第一個非利士女人結婚時,大擺筵席,希伯來文直譯為酗酒的派對。拿細耳人一生清酒濃酒都不能沾(參民六3),他竟然擺這狂歡酗酒派對來顯示自己豪邁不羈。

  參孫從出生就知道自己有特殊的恩賜,只是他不在意神給他特殊的恩賜是有特殊的要求,他以為恩賜可隨意濫用,從小剛愎自用,目中無人。最終因非利士女子的誘惑,而透露了不可剃頭,頭髮是力之源的秘密。事奉神的人,當他不以神的事為念,就會目中無神,心中無人,只有自己,至終引發出連串悲劇。      ~楊牧谷




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

20111024申命記3章1-1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3:1 「以後,我們轉回,向巴珊去。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出來,在以得來與我們交戰。

   《啟》1~3:記以色列人與巴珊王噩作戰的事見《民數記21:33-35》。巴珊在吉列地北,水草茂盛,又富林產(賽2:13;結27:6;摩4:1;彌7:14等)。

  《馬》1~11:巴珊王噩有六十座城,這些城都有堅固的高牆,有門有閂,此外還有許多無城牆的鄉村。耶和華我們的神也把這些敵人交在祂子民的手中。噩是一個利乏音人(巨人),他巨大的鐵床長九肘,寬四肘。這床約四米長,譚普信認為這床是他最後安寢的地方,而不是他常用的床︰“他死後被葬於用玄武岩造成的巨大石棺(字義為“床架”,“安寢的地方”),玄武岩因其顏色而被稱為鐵……根據這裡的記載。這石棺在撰寫申命記的時候,可見於拉巴亞捫(今天的安曼)。”

  以色列人面對巴珊王噩訓練有素的軍隊,本難得勝,但是終於打敗了敵人,因為神為他們爭戰。不管遭遇什麼困難,神都能幫助祂的子民;不管困難障礙多大,總要記住,神永遠作王,一定會成全祂的應許。

3:2 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

3:3 於是耶和華我們的 神也將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交在我們手中;我們殺了他們,沒有留下一個。

3:4 那時,我們奪了他所有的城,共有六十座,沒有一座城不被我們所奪。這為亞珥歌伯的全境,就是巴珊地噩王的國。

   《新》城,共有六十座:這些城很大,且有城牆(王上4:13),表示是一個人口密集的地區(見3:5)。

   《新》亞珥歌伯的全境:是在巴珊境內,詳細地點不明的一個地區(見3:13-14;王上4:13)。

   《啟》亞珥歌伯:就是巴珊,原指巴珊地的一區(王上4:13)。從《王上4:13》所記,這60座城都是有城牆的大城,還有許多鄉村(5節),其地人口必甚多。

3:5 這些城都有堅固的高牆,有門有閂。此外還有許多無城牆的鄉村。

3:6 我們將這些都毀滅了,像從前待希實本王西宏一樣,把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

   《啟》都毀滅了:參2:34;7:2註。在為神而作的聖戰中,須把敵方連人帶物全都摧毀。不能毀滅之物,例如金、銀等,則予保留,歸神為聖(參書6:16-19)。有時擄得的牲畜等,也分給百姓(參書8:1-2)。

3:7 惟有一切牲畜和城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3:8 那時,我們從約旦河東兩個亞摩利王的手將亞嫩谷直到黑門山之地奪過來。

   《新》黑門山:是黎巴嫩境內最高、風景最優美的山脈之一,山頂終年覆雪,高度超過二千八百公尺。

   《啟》征討西宏與噩二王所得到的土地,南迄亞嫩河谷,北達黑門山。

   《啟》黑門山:位於巴勒斯坦東北,山脈連綿30公里,山頂終年積雪。黑門山、西連、示尼珥和西雲山(4:48),可能都是同一山脈的著名山嶺(參代上5:23)。其中黑門山峰高三千公尺,為黎巴嫩境內最壯觀的一座大山。

3:9 (這黑門山,西頓人稱為西連,亞摩利人稱為示尼珥),

   《新》西連:是黑門山的另一個名字,也曾出現在與摩西同期的一份迦南文獻中。

   《新》示尼珥:黑門山另外的這個名字,也見諸亞述文獻。

3:10 就是奪了平原的各城、基列全地、巴珊全地,直到撒迦和以得來,都是巴珊王噩國內的城邑。

   《新》撒迦:是巴珊東界上的一座城市(見書13:11)。

   《啟》平原的各城:北起基列,南到亞嫩河。

   《啟》基列:在約旦河東岸,土地廣闊;雅博河流經其間,一分為二。12節“基列山地的一半”當指此而言。

   《啟》撒迦:位置不詳,或在巴珊最北端(參書13:11)。

   《啟》以得來:在巴珊的南部。

3:11 (利乏音人所剩下的只有巴珊王噩。他的床是鐵的,長九肘,寬四肘,都是以人肘為度。現今豈不是在亞捫人的拉巴嗎?)」

   《新》床是鐵的:在巴珊曾經發現玄武岩的石棺,而「鐵」和「床」(原文譯註:或作「雕刻精美的石棺」)的希伯來文可能是反映這個意思。

   《新》亞捫人的拉巴:新約時代稱為非拉鐵非(編者註:與小亞細亞的非拉鐵非不是同一地方)。拉巴是古代亞捫的首都(摩1:13-14)。今名安曼,是約旦的首都。

   《啟》利乏音人:參2:11註。這種傳奇性的巨人原只剩下巴珊王噩,可是連他也死了。

   《啟》床:可指“棺槨”,乃一個人最後安息的地方。

   《啟》拉巴:是亞捫人的首邑,即今約旦首都亞曼。

   《啟》人肘:指當時通用的量度單位。

   《啟》長九肘,寬四肘:約等於今天4公尺長1.8公尺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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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面對逆境,沒有幫扶?你看神如何保護以色列人——你看神如何帶你走過人生路……
3:1-3 以色列人面對巴珊王噩訓練有素的軍隊,本難得勝,但是終於打敗了敵人,因為神為他們爭戰。不管遭遇甚麼困難,神都能幫助祂的子民;不管困難障礙多大,總要記住,神永遠作王,一定會成全祂的應許。






2011年10月24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陷入泥沼

我便心裡覺得似乎有燒著的火閉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耶利米書20章9節

  耶利米被稱為「哭泣的先知」。他可能具有敏感而憂鬱的特質,因而對於上帝給悖逆的以色列的審判感到心碎。他能深切地體會上帝的憂傷,他這麼說:「但願我的頭為水,我的眼為淚的泉源,我好為我百姓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耶利米書9章1節)

  耶利米不只為自己的國家憂傷,他還因為預言以色列將會遭到審判而受迫害。就如有一次,耶利米被監禁在一個滿是淤泥的牢獄中(耶利米書38章6節)。在事奉的道路上遭遇這樣的阻力,致使這位偉大的先知陷入絕望之地。

  有時候,在我們服事主的道路上,可能會陷入痛苦的景況,或遭遇意想不到的傷痛。但是先知的堅毅能鼓舞我們支撐下去。對於上帝的呼召,耶利米的感受是如此強烈,以致於任何苦難都無法阻止他服事主。他說:「祂的話就像火在我心中焚燒,被困在我的骨裡;我不能再抑制,實在不能了。」(耶利米書20章9節,新譯本)

  在服事主的道路上,你是否曾因為事奉毫無果效而失望呢?儘管屢遭挫折,懇求主的聖靈更新你的心,讓你持續服事祂。HDF

服事中不感厭倦,
要盡力幫助他人;
好行為必獲獎賞,
不辜負主的託付。Anon.

事奉基督,事無大小,都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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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忽略時代的變化

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士十三5)

  當參孫出生時,神已講明他一生的使命,就是要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壓制他們整整40年的非利士人。神在我們當中,常常留意尋找祂可以用的人,去成就祂的工作。也許祂也曾向你發出聲音,要你出來事奉祂,服事人,我們有否順服這聲音?還是只顧追尋自己的目標,用各種藉口來拒絕祂的使命?人若能謹慎、恭敬地生活在神面前,事奉主一生,被主用到老,用到終,然後光榮而退,這是人生最高的成就和盼望。但你若逃避神的呼召和聲音呢?生命可能便在不知不覺中向下滑。

  參孫是一個例子。他一天到晚只尋找自己賞心悅目的事物,忽視混婚的危險,以為自己能控制局面,自恃天生有神力,以為自己是無敵的。聖經告訴我們,他作了士師20年,之後就沒有士師了。他站在一個歷史的交叉點,卻不知道時代的急變。神在這時代有祂特別的目的要成就,我們卻常常忽視了時代的徵兆,把神的使命當作平常,忽略了祂的託付,也浪費了祂給我們的恩賜和召命。      ~楊牧谷




2011年10月23日 星期日

20111023申命記2章16-3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16 「兵丁從民中都滅盡死亡以後,

 《馬》16~23: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不要與亞捫人爭戰,因為祂已經把此地賜給這些羅得的子孫為業(16-19節)。

在這裡我們看見上帝將土地給了那些沒有事奉祂的民族。同時對嚴重背逆祂的某一代以色列人,卻收回祂所賜的土地。這是一個有趣的對比,它警告我們不可存任何天真的想法,認為上帝會自動將人生中的每項成功賜給基督徒個人(或國家),或是認為,上帝會隨意忽視非基督徒的需要和權利。上帝和人類的關係沒有一件是隨意的;它們都受到祂工作的原則及其目的所支配,雖然我們一時可能不得而知其中的原委。

神已經除滅某些巨人(利乏音人),即亞捫人稱為散送冥的人,正如耶和華從前為……以掃子孫除滅何利人、亞衛人和迦斐託人一樣(20-23節)。

2:17 耶和華吩咐我說:

2:18 『你今天要從摩押的境界亞珥經過,

2:19 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2:20 (那地也算為利乏音人之地,先前利乏音人住在那裏,亞捫人稱他們為散送冥。

   《新》散送冥:可能是「發怨言的人」之意,也可能就是創14:5的蘇西人。

2:21 那民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但耶和華從亞捫人面前除滅他們,亞捫人就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

2:22 正如耶和華從前為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將何利人從他們面前除滅、他們得了何利人的地、接著居住一樣,直到今日。

2:23 從迦斐託出來的迦斐託人將先前住在鄉村直到迦薩的亞衛人除滅,接著居住。)

   《新》亞衛人:非利士人移入之前在該地的一個民族,其餘細節不詳(書13:3)。

   《啟》亞衛人:只在此處和《約書亞記13:3》中提到,當為巴勒斯坦西南的原來居民。迦斐託為今天的克里特島,非利士人可能來自此島(參創10:14;耶47:4;摩9:7)。非利士人滅了亞衛人,取得其地;後來以色列人又把非利士人滅了。

2:24 你們起來前往,過亞嫩谷;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

《馬》24~37:本章其後詳述以色列人怎樣猛烈地打敗亞摩利人的希實本王西宏。第29節上指出,當以色列人繞過以東地的時候,以掃子孫以東人曾賣糧和水給以色列人。但根據民數記二十章14至22節的記載,以東王是完全不合作的。他堅決地拒絕協助以色列人,但似乎他的子民卻曾賣糧和水給猶太人,縱然這點不能確定。第10至12節和20至23節兩段經文,大概是由一個摩西以後的人補充。不過無論如何,這些經文同樣是聖靈所默示的。

其實以色列人不需要花四十年的時間才進到應許之地,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棄絕神的慈愛,不服祂的權柄,不理會祂的命令,不過討祂喜悅的生活,任意違背與祂所立的約,不守他們在出埃及時所作的承諾(參出十九8;二四3-8)。

我們也常常因為不順服神,導致人生道路更為艱難,多受痛苦。多少時候,我們沒有得到神已經為我們預備好了的祝福,因為我們不上前去接受。雖然有時我們的損失是因為不等待神,但是多少時候我們的損失也是因為等待得過度了。過度的等候,就是不信。神今天正在等待,要厚厚地賜福與我們。我們應該用勇敢的信心前去接受。

2:25 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且因你發顫傷慟。」

2:26 「我從基底莫的曠野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用和睦的話說:

   《新》基底莫:意思是「東部地區」。

   《啟》基底莫:確切位置不詳,只知後來為呂便支派居住的一城(書13:8)。

   《啟》希實本:為西宏的首邑(民21:26)。

2:27 『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只走大道,不偏左右。

2:28 你可以賣糧給我吃,也可以賣水給我喝,只要容我步行過去,

2:29 就如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和住亞珥的摩押人待我一樣,等我過了約旦河,好進入耶和華我們 神所賜給我們的地。』

2:30 但希實本王西宏不容我們從他那裏經過;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像今日一樣。

   《新》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舊約聖經常將許多作為歸之於神,而不提居間的因素或促成這些事的環境及人物。是西宏自己故意拒絕借路給以色列,然而卻是神要將西宏的地賜給以色列(見出4:21註釋)。

2:31 耶和華對我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

2:32 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在雅雜與我們交戰。

   《啟》雅雜:確切位置不詳,只知其地後來分給了呂便支派。

2:33 耶和華我們的 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

2:34 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

   《新》盡都毀滅:這句希伯來文片語通常指摧毀任何能被摧毀的人和物。不容易被毀的物品,如金、銀和銅,則要妥善收藏,當作神的財產。毀滅百姓和物品對征服者毫無益處,而是表示願將這些全交在神的手中。因此,這個字有時譯作「毀滅」,有時譯作「永獻」(如見民18:14)。但有時這個措詞也有限制,如神會將掠獲的牲畜和其他掠物,分配給祂的百姓,作為在祂軍中服役的報酬(見2:35;3:7;書8:2)。

   《啟》毀滅:希伯來原文為一專用字,指在為神而作的聖戰中,將所有戰俘、擄物完全殲滅,當作對神的奉獻。不過戰勝後對敵人和財產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包括:1.人畜和財物的通通毀滅(20:16;撒上15:3);2.消滅人但留下財產(本節;3:6);或只消滅男丁(20:13)。聖戰中留下的東西有些歸給神(參13:16;利27:21、28),有些則分給打仗的士兵和後方的平民(35節;民31章)。

   《啟》沒有留下一個:因為這些民族都是神命令要消滅的,以保以色列民信仰的純正。

2:35 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2:36 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和谷中的城,直到基列,耶和華我們的 神都交給我們了,沒有一座城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

   《啟》亞羅珥:不只一個地方叫此名字。此處的亞羅珥或為死海東南20公里亞嫩河畔的一個城。

   《啟》基列:在加利利海東南,土地肥沃(參創31:21)。

2:37 惟有亞捫人之地,凡靠近雅博河的地,並山地的城邑,與耶和華我們 神所禁止我們去的地方,都沒有挨近。」

   《啟》雅博河:在外約旦,自東北向西南流,在死海北約30公里處流入約旦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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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以色列軍隊有甚麼了不起,竟會使人聞聲喪膽?其實都只因為有——是啊,你也挺熟悉的!
2:25 神告訴摩西,說祂要使天下萬民都懼怕以色列人。按照世人的標準來看,以色列軍隊並沒有甚麼了不起,但是有神幫助,就令敵人喪膽。摩西不再擔心仇敵的強大,仇敵卻要懼怕他。在我們日常的爭戰中,神常常行在我們前面,為我們預備道路,除去障礙。我們只須一心一意地跟隨祂,留意祂的引領。



2011年10月23日靈修小品


靈修靜思

忽略神的賜福

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致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士十四1至3)

  參孫有個很古怪的脾氣,不喜歡以色列的女子,只喜歡非利士女子,可能是因為非利士女子的風情不是參孫在以色列女子中常見到的,就如豪邁大方及無所謂,吸引了參孫。今日教會有一些弟兄在找伴侶時,老是放棄教會裡很多很好的姊妹,而去找不信主的女子。他們認為,教會的姊妹太保守、太老套,意思是外面的女子大方有風情,很吸引他們。

  參孫出生時,蒙耶和華特別賜福,天生就有神力,也多次受神的靈感動;可惜他從來沒有將這種福份放在他的意識裡,一生只以滿足自己的慾念為終極目標。他一而再愛上非利士女子,後來令他付上很大的代價,人生一敗塗地,在悲劇與痛苦中結束,實在是我們極大的鑑戒。今日若神賜你種種天賦、成就,不要只顧滿足自己,更不要輕看神起初的呼召,否則有天悔恨已太遲。      ~楊牧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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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透視/知信行網上團契

耶利米──傾盡生命摯情的眼淚
我的傷痕為何無法醫治?

經文:耶利米書十五15-21

  心靈的創傷,通常都不是一下子就能醫治過來。人要三番四次以最真實的自我,來到神的面前,傾訴、爭辯、埋怨、流淚,整理一下自己的苦情,然後讓神來重新整理自己,心靈的傷痕才能慢慢癒合。

  耶利米也是三番四次向神申訴,「我的痛苦為何長久不止呢?我的傷痕為何無法醫治,不能痊癒呢?」神雖然一次又一次的醫治耶利米,但先知的痛苦實在難當,他哀嘆為何神不施援手,並且質問神待他是否有詭詐,叫人不能信任?先知在痛苦中差點兒崩潰,完全失去對神的信賴。

  神這番醫治,不再是重新挑戰先知,也不是轉移先知的視線,祂是責備並安慰兼施。神指責耶利米,要他先歸回神那裡,否則他又怎能叫人歸回神呢?神更吩咐他不可歸向百姓,意即不要介懷世人的反對,神在呼召他時的應許仍然有效。

  責備能喚醒一顆受傷的心靈。受傷的人大都貪求安慰,很多時會放縱自己的心,發出沉痛的呼聲,雖說這是人之常情,但當人放縱悲情而失去神時,神的斥責就能起當頭棒喝之效。

  人在傷痛時,切勿放縱自己的悲情,小心神的斥責!




2011年10月22日 星期六

20111022申命記2章1-1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1 「此後,我們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我的。我們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

   《新》紅海:此處大概指阿卡巴灣(見王上19:26註釋)。

   《新》西珥山:死海以南的山巒起伏地帶。

   《啟》本節至3:11講述以色列人經過曠野三十八年流浪生活後的一個新開端。他們離開曠野向北行;在外約旦一帶五次與外族大接觸,每次的記事差不多都包括:1.百姓出發(2:1、8;3:11);2.神的訓示(2:2、9、17、31;3:2);3.他族歷史追述(2:10、12、20;3:11);4.糧食的供應(2:6、28);5.百姓離開或佔領其地(2:8、13、24)。

  五次接觸中,對以東人、摩押人及亞捫人,毫無敵意,承認其地乃神給這些民族的,只求平安路過;但與希實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則經歷戰事,並佔取其地。

  讀時可參《民數記》20:14-21:35及註。

   《啟》紅海:當指阿卡巴灣。

   《啟》西珥山:在死海南邊。以色列人在這塊丘陵地帶繞行了很長一段時期。

  《馬》1~15:從加低斯巴尼亞至以東邊境的旅程(1-7節),為的是避免與以東人衝突。幾十萬人經過以東的地界,難免令人產生恐懼。神警告以色列人,不要挑起爭端,不要侵犯他們的地界,並且要付錢向他們買糧食、買水喝。

  從以東邊境至撒烈溪的旅程(8-15節),為的是避免與摩押人衝突。

2:2 耶和華對我說:

2:3 『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要轉向北去。

2:4 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

   《啟》本節與9、19節記下神禁止以色列人與以東、摩押、亞捫三族爭戰的事,因為他們都與以色列人有血緣關係。以東人為以撒長子以掃的子孫,亞捫人與摩押人是亞伯拉罕之侄羅得的後裔。前者住在死海南面的西珥,後者住在死海東北面和東面。他們所居之地為神所賜,不屬於應許以色列人的土地。但以色列人可以攻取約旦河以東亞摩利人的土地,西宏與噩都是亞摩利人的王,屬迦南族,住在約旦河兩岸(創10:16;15:16;書24:8)。

  這幾節因此補充了《民數記20和21章》所記同一件事,但把理由說明了。

2:5 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

   《新》他們的地…我都不給你們:見2:9、19。耶和華吩咐摩西越過以東、摩押和亞捫人的地,因為他們與以色列有血緣關係。以色列人只能佔據在亞摩利人手中約旦河以東之地(見2:24;3:2)。

   《新》我已…賜給:見2:9、19。耶和華已賜以掃後裔(以東人)和羅得後裔(摩押人和亞捫人)他們應得之地,正如祂要賜以色列人外約旦和迦南地一樣。

2:6 你們要用錢向他們買糧吃,也要用錢向他們買水喝。

2:7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你走這大曠野,他都知道了。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 神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

2:8 「於是,我們離了我們弟兄以掃子孫所住的西珥,從亞拉巴的路,經過以拉他、以旬迦別,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

   《新》以拉他、以旬迦別:在阿卡巴灣頂端。

   《新》亞拉巴的路:是自海灣頂端向北通至摩押東邊。

   《啟》以拉他、以旬迦別:為“亞拉巴路”的起點,在阿卡巴灣的頂端。此路始於阿卡巴灣,向北伸延,直到摩押地的東部。

2:9 耶和華吩咐我說:『不可擾害摩押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新》亞珥:地點不詳。

   《啟》亞珥:當為摩押的首邑(現在用以代表摩押人所居之地)。亞珥城確切位置不詳。從18節看,其城或在亞嫩河谷。

2:10 (先前,有以米人住在那裏,民數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

   《新》以米人:可能有「恐怖分子」之意。

   《啟》以米人:身材高大,為摩押地早期居民。《創世記14:5》說以米人本來住在亞嫩河北摩押地的沙微基列亭。

2:11 這以米人像亞衲人;也算為利乏音人;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

   《新》利乏音人:身材魁梧的古代民族。

   《啟》利乏音人:不是一個民族的稱號,而是以色列人入居迦南前住在巴勒斯坦一帶傳統英雄人物的統稱,其人身材高大且強壯。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創14:5);猶大人稱他們為亞衲人(民13:33;士1:20);亞捫人叫他們做散送冥(20節)。

2:12 先前,何利人也住在西珥,但以掃的子孫將他們除滅,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就如以色列在耶和華賜給他為業之地所行的一樣。)

   《新》耶和華賜給他…之地:可能指(1)外約旦一帶的區域(見2:24-3:20),(2)迦南本土,或(3)外約旦及迦南地。如果是指(2)或(3),則是最後全書編輯完成時加註之故(見創14:14註釋)。

   《啟》何利人:過去以為是穴居部落民族,因其希伯來文名中的hor有“穴”的意思,現在已知為主前一千五百年時住在巴勒斯坦北部和敘利亞一帶的強大赫倫人(Hurrians)。聖經記載此族的大本營為西珥,也就是死海南面之地(參創14:6;36:20)。

2:13 現在,起來過撒烈溪!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

   《新》撒烈溪:自東邊斷斷續續流入死海南端的一條主要溪流。

   《啟》撒烈溪:位置難確定,可能為今天流入死海南端的埃赫沙河(Wadiel-Hesa)。

2:14 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

   《啟》參1:1及1:3註。以色列人四十年曠野生活,除去從埃及到達西奈,和在西奈及加低斯生活的兩年,剩下38年(參出40:17;民1:1;9:1等)。

2:15 耶和華的手也攻擊他們,將他們從營中除滅,直到滅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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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是這樣的公平,你看祂要以色列人所作的——我們對待人……
2:4-6 以色列人經過西珥的時候,神叫他們小心,不要驚擾當地的居民,就是以掃的子孫以東人。以色列人驍勇善戰,幾十萬人經過以東的地界,難免令人產生恐懼。神警告以色列人,不要挑起爭端,不要侵犯他們的地界,並且要付錢向他們買糧食、買水喝。祂要百姓公平對待別人。我們也應當這樣公平地待人,承認別人的權利,就連反對我們的人,他們的權利也當得到尊重。以智慧與公平行事為人,便能與人建立美好的關係。

要爭勝,惟有武功強!爭勝之道不就如此?你還有別樣的看法?
2:11 摩押與亞捫人,都曾把像亞衲族一樣高大的人民趕逐出境,這些人通常被稱為利乏音人,但是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亞捫人稱之為散送冥(2:20)。如果敵人看似強過我們,我們就必須記住,神能拯救我們,正如他幫助以色列人一樣。

多番叛逆自以為是,不聽神旨意,致使前路難行——這可會也是現代人的反照?
2:14-15 以色列人毋需花四十年才進到應許之地,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棄絕神的慈愛,不服祂的權柄,不理會祂的命令,不過討祂喜悅的生活,任意違背與祂所立的約,不守他們在出埃及時所作的承諾(參出19:8;24:3-8)。一句話,他們不順服神。我們也常常因為不順服神,導致人生道路更為艱難,多受痛苦。所以我們要領受祂的大愛,遵從祂在聖經中的命令,不管情勢怎樣都忠心到底,這樣我們的一生就不至迂迴,反而充滿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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