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

201009011羅馬書6章15-2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6: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新》15~23:這裏所提出的問題,似乎是來自某些人的看法,他們怕「惟因信稱義」的教義會導致人們丟棄一切道德的管束。保羅反駁此種說法,他表明基督徒不會將道德拋至九霄雲外,反而是離開罪,變成義的奴僕了。

  《SDA》就可以犯罪嗎:該詞原文指偶然犯罪的行爲,而6:1指繼續生活在罪中。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難道就可以偶然放縱一下罪惡嗎?保羅的回答是,任何放縱罪惡的行爲都是重新去受恩典所解脫的罪惡轄制。

  那些對恩典諸多保留的人堅持,恩典會縱容人犯罪。保羅沒有回避這錯謬的觀點,還提出這問題,然後斬釘截鐵地予以否定。我們從律法得了自由,卻不是不法的。恩典的意思是有自由服侍主,卻不是有自由犯罪違背他。

  本章1節中的問題是:我們可以仍在罪中?這裏的問題是:我們可以稍爲犯一點罪嗎?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教人肅然起敬的:斷乎不可!神絕不容忍罪。

6: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新》罪與順服的對比顯示出罪在本質上就是不順服神。

  《SDA》豈不曉得:保羅用讀者所熟悉的奴隸制的習慣來解答15節中所提出來的問題。

  《SDA》奴僕:在希臘和羅馬人中間,奴被視爲主人的財産,主人可以隨心所欲地待他。在殘忍的主人手下,奴的命運是十分悲慘遭的,他的待遇有時比牲畜更差。每一個不幸的罪人也是這樣。他是撒的奴,他自己犯罪的望成了他無情的主人(12節)。

  《SDA》就作誰的奴僕:我們的行爲表明我們是事奉哪一個主人。人不可能同時事奉兩個主(太6:24;路16:13;參約8:34)。

  《SDA》以至於死:即導致死亡

  《SDA》順命:根據上下文是指順從上帝。這是出信心的順從(見1:5注;參16:26)。

  《SDA》成義:這裏可能指公義的品格。順從的行爲會導致順從的習慣,順從的習慣構成公義的品格。

  道理很簡單。如果我們順從某人,以他爲主人,我們就成爲這人的奴隸了。同樣,如果我們將自己賣給罪,我們就會成爲罪的奴,其必然結局就是永遠的死。但相反,如果我們選擇順從神,結果就是聖潔的生命。罪的奴隸被罪疚、恐懼和痛苦所捆綁,但神的人卻可以自由地按新生命的喜好而行。因此,既然可以得自由,又爲何要做奴隸呢?

6:17 感謝 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新》從心裏順服:基督徒的順服不是被迫的,或守律法式的,乃是心甘情願的。

  《新》道德的模範:可能是指早期教會所給初信者有關基督在倫理與道德教訓上的總綱。

  《SDA》感謝神,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對照7:25。保羅感謝上帝,因爲羅馬的基督徒從前雖然作罪的奴,現在卻順服了。罪人得救而順從,這是一件很值得高興和感恩的事(見路15:7、23-24)。如果我們上天那樣高度重視人類靈魂的價值,當迷失的人找回來歸向基督時,我們中間就會有更大的喜樂。

  《SDA》從心裏順服:這種順服來自對基督的信心。這是一種愛和信任的反映。這種恩典之下的順服不同律法主義的順服。它不是被迫的,而是自願而真心的。

  《SDA》道理的模範:教訓的方式見羅5:14注。在本文中最恰當的意思是模式模範(參腓3:17;帖前1:7;帖後3:9;提前4:13;多2:7),保羅所說的是教導信徒的,有關基督徒信心和責任的標或模式。

  《SDA》所傳給你們的:一般是指傳給信徒的一種道理(見彼後2:21;猶3)。但保羅可能繼續描述罪人轉而服從新的主人。信徒原來是罪的奴,現在則從心裏順服傳給他們的教訓的標

  感謝神,你們雖曾是罪的奴隸,但當你們來到基督的道理面前時,卻誠實地回應,從心裏順服基督的道理並接受其支配。(費廉思譯本,JBP)羅馬的基督徒全心全意地順從了恩典的福音,包括保羅在本書信裏所教導的一切道理。

6:18 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新》義的奴僕:基督徒換了事奉的主人。以前他是罪的奴僕,現在卻是義的奴僕,且是心甘情願地作僕人。

  《啟》不是說信仰使人成為奴僕,而是一種借喻,說明信主的人行真理,尊主為大,自願為公義服務,有同奴僕事奉主人。

  《SDA》從罪裏得了釋放:即脫離罪的統治。

  《SDA》作了義的奴僕:悔改就是更換了主人。信徒脫離罪惡暴君的奴役後成爲義的奴。作義的奴實際上擁有真正的自由。

  正確的道理應帶來正確的責任。信徒在回應從罪裏得了釋放這真理時,他們就作了義的奴。所謂從罪裏得了釋放,並不是指他們罪的本質消失了,也不是指他們不會再犯罪。按上文下理說,這是指他們已從罪的權勢下得釋放,罪不能再操縱他們的生命。

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新》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為使用一不完全的類比而道歉。基督徒在基督裏原是自由的,因此把「奴僕」一詞用在基督徒身上,自然會帶來問題。

  《SDA》肉體的軟弱:指人類在靈、智、體方面本性上的軟弱。保羅似乎是在說,他用日常生活舉例說明,是因爲考慮到信徒缺乏屬靈的辨別力(參來5:11-14)。他本來希望用更加抽象和屬靈的方式講述基督徒與基督的關。但就一個循循善誘的教師,他用的說明最適合他學生的背景和能力。

  《SDA》照人的常話:對照羅3:5;加3:15。他顯然感到奴役和束縛的說法不適解釋基督徒與主之間的關。因爲它們暗示一種被迫的、機械式的服務。

  《SDA》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即不潔的奴。隨著犯罪而來的表面上自由快樂。實質上去是牢牢的捆綁。不法是約翰給罪所下的定義(見約壹3:4注)。不潔不法很恰當地描寫了異教的特(見羅1:24-32;彼前4:3-4)。

  《SDA》獻給義作奴僕:見羅6:18注。保羅奉勸信徒完全獻身過公義的生活,就過去一心一意過犯罪的生活一樣。

  保羅在上一節提到作義的奴,但他知道行義的人其實並沒有受奴役束縛。義行並不是束縛,只是我們從人的角度解釋而已。犯罪的是罪的奴,但蒙聖子釋放的人,確實是自由的(約八34、36)。

  保羅解釋說,他用奴和主人的比喻,是照人的常話說。就是說,他是用日常熟識的事物來說明。這樣做是因他們肉體的軟弱。換言之,只用概括的話來表達真理,他們在頭腦上和屬靈上會感到難以理解。很多時候,要用比喻才可以將真理解明。

  信徒在信主之前,將自己的肢體獻給各樣不潔的作奴,並輾轉不斷地行惡。如今他們應該將肢體獻給義作奴,這樣他們的生命就真正是聖潔的了。

6: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SDA》不被義拘束:不是說公義對他們沒有要求,而是他們洪水以前人類一樣,專注犯罪(創6:5)

  當他們作罪之奴的時候,他們唯一的自由,是不受義約束。這是何等可憐的情況──被各種罪惡捆綁,卻不受良善約束!

6: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新》成聖:作神的奴僕可以導致成聖,而此成聖過程的結局就是永生(這不是就現今的意義而言,乃是就其將來最終的意義而言)。不聖潔就沒有永生(見來12:14)。任何得稱為義的人必會在生活中顯出聖潔來,作為稱義的證據。有關「聖潔」的其他經文,見6:19;林前1:30;帖前4:3-4、7;帖後2:13;提前2:15;來12:14;彼前1:2。

  《SDA》當日有:臘文用的是進行時。當日指事奉罪惡的時候。

  《SDA》果子:見羅1:13注。沒有什麽果子,至少沒有好的果子。

  保羅挑動他們(並我們)去反省,未信主時種種行爲的結果,這些行爲正是信徒現今所看爲羞恥的。雷思福列出下列的結果:

  1.人濫用天賦才能。

  2.錯置感情愛好。

  3.耗費光陰。

  4.誤用影響力。

  5.冤枉好友。

  6.損害最重要的益處。

  7.觸犯愛,尤其是神的愛。總結兩個字──羞恥。

  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裴雅森寫道:每一樣罪都朝著死前進,假如堅持不悔,目標和結果都是死。

6: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 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SDA》從罪裏得了釋放:即脫離罪的束縛(見羅6:18注)

  《SDA》作了神的奴僕:羅6:18也用了該詞(見該處注釋)。保羅不以自稱爲基督的人爲羞(見羅1:1注)。我們事奉上帝,不是出被迫,而是因爲愛祂(約14:13)。上帝並不待我們如奴,而是兒子。(加4:7)

  《SDA》成聖:上帝的會不斷結出優質的果子,即聖靈的果子(加5:22)。這種事奉意味著德、智、體的全面發展(羅12:1-2)。結果就是永生(見羅2:7;5:21)。

  人因歸信基督的緣故,地位完全改觀。現在他從罪裏得了釋放,罪不再作他的主,而他也甘心樂意地成爲神的奴。結果是在今世過聖潔的生活,並到人生旅途的結局時進入永生。當然,信徒現今已有永遠的生命,但本節所指的是豐滿的生命,包括那榮耀、活的身體。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新》這裏將兩種奴役狀態予以對比。一個以死亡為其工價;另一個以永生為其結果,這永生並非人所賺取或應得的工價,而是神的恩賜。關於工價與恩典的對比,見4:4。

  《SDA》工價:原文OPSONIA。不同新約中路10:7;約4:36;約4:36;羅4:4等中所用表示工作的MISTHOS。OPSONIA來自一個意爲烤好的食物,特別是魚和肉的詞,加上另一個表示購買的詞構成。所以它的意思是食品津貼”“供養等,如給士兵的供養(見路3:14;林前9:7;林後11:8)。後來它一般用來指工資。保羅在這裏似乎是繼續服兵役的講法。(見羅6:13注)。

  《SDA》恩賜:恩賜工價形成鮮明的對比。基督徒所得到的東西是上帝白白的恩賜。即使是稱義和重生的信徒,對上帝的服務和順從,也不是出他們自己的功勞,而是聖靈的果子。上帝差聖靈住在他們心中。我們沒有一個人能賺得救恩,配得救贖。我們是因信靠恩得救。乃是上帝所賜的(弗2:8),見太20:15注。

  保羅用以下鮮明的對比,總結這個題目:

  兩個主人──罪與神。

  兩種方法──工價與白白的恩賜。

  兩種結果──死與永生。

  請注意,永生是在一個人裏,這人就是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凡在基督裏的人都有永生。就是這麽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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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全心全意?半心半意?三心二意?我對神順服的心是……
6:17 從心裡順服表示我們已經完全把自己獻給神,盡心、盡性、盡意地愛祂(參太22:37)。不過,很多時候我們對於認識和遵從神的命令,只能說是半心半意。請看看你內心對神的順服有多少?神願意賜你力量,使你能全心全意地順服祂。

道理的模範,我知道是誰,是指……
6:17 傳給他們的道理的模範,是指耶穌為人的罪而死、復活、並且賜人新生命的福音。一般相信這是指當初教會的信條(參林前15:1-11)。

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你聽了很怕,我也怕,但神說……
6:19-22 每個人都有一個主人,不是神就是罪惡,絕對沒有中間道路。基督徒不是不會犯罪,只是他不再做罪的奴僕,他已經屬於神了。

從來人都想長生不老,可惜不行;今天從神而來的永生卻是唾手可得,你接受了沒有?
6:23 永生是神的恩賜。既然是恩賜,就不是我們賺來的,或是用甚麼東西換回來的。如果某人接受了一份愛心的禮物,卻要為禮物付錢,這人實在是愚昧無知。禮物是不用人花錢購買的。當一個愛你的人送給你一份禮物的時候,你最恰當的反應就是滿心感謝地接受。救恩是神賜的禮物,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參弗2:8-9),也不是因為我們做了甚麼義的舉動(參多3:5),而是因為神的憐憫和恩典。神既然白白地將這份禮物賜給我們,我們應當怎麼樣帶著感謝的心去接受呢?

2010年9月11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問題人人知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12章21節)

  只要瞄一眼報紙,頭條新聞就會告訴你這個世界又出了什麼問題。不管是在電視報導、廣播節目,甚至只是和朋友聊天,你都能聽到許多的意見和看法。因為要指出問題,實在是再簡單不過了。

  當恐怖分子劫持飛機,一頭撞進美國五角大廈和紐約世貿大樓,以及賓州的空地,世界上的人立刻稱這是邪惡的行為。這個歷史上不可忘卻的邪惡事件帶著摧毀能力,讓人感到無能為力。而罪惡最擅長的工作,就是使人束手無策。

  然而,我們並非無能為力。雖然我們大多數人所面對的罪惡,通常是影響較小的個人體驗,但使徒保羅已經告訴我們對付罪惡的最佳方法。他說我們要痛恨罪惡(羅馬書12章9節),不要以惡報惡(17節),不可為惡所勝(21節)。

  在罪惡之下真正的受害者是「善」,這個「善」是上帝計畫好的,祂要每一個受造的人享受在其中(創世記1章4-31節)。令人訝異的是,保羅說,善──這個罪惡的受害者,也是戰勝惡的勝利者(羅馬書12章21節)。

  罪惡能夠搶下所有的頭條新聞,但是上帝的「善」更有能力,祂想要我們透過上帝的作為,勝過上帝的仇敵。JAL

進深思想:
若你正受到某些人惡行的影響,以下的經文或許能幫助你:
箴言20章22節;馬太福音5章38-48節;
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15節;彼得前書3章8-17節

光明能驅走黑暗,美善必戰勝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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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憂慮甚麼

  有一件事我們必須注意──不可憂慮,其他應該深切與實際地思想,我們應該思想有關我們的責任、工作,遵行神的旨意,盡責在神的世界,參予天國的擴展。太多人多為衣食祈禱,他們不想完全盡責,只注意是否會淪為缺乏的狀況。其實這是為神憂慮,不為我們憂慮,他們怕神不照顧他們,他們卻不怕在盡責與盡忠上失敗。



經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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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新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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