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1日 星期一

20110131約書亞記24章1-2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4:1 約書亞將以色列的眾支派聚集在示劍,召了以色列的長老、族長、審判官,並官長來,他們就站在 神面前。


  《新》1~33:約書亞再次在示劍聚集眾支派,要以色列與耶和華重申盟約(見8:30-35)。這是他以耶和華僕人的身分,及耶和華派來治理祂子民之中保的身分,執行的最後一件任務。在此他效法摩西的榜樣,摩西最後的一個任務也是召集會眾與神重申盟約—申命記就是這立約的文件。


  《啟》示劍在迦南中部,是以色列人歷史上的宗教聖地。亞伯拉罕進入迦南地之後,最先在示劍向耶和華築壇(創12:6-7)。雅各全家回到迦南,在示劍清除偶像(創33:18;35:4)。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也在示劍的基利心山與以巴路山上宣講律法(8:30-35)。示劍對以色列人來說是很有記念性的地方,有歷史的傳統,所以約書亞在這裏召開大會。


  約書亞帶領百姓與神重訂昔日在西奈山之約(出19:1),全國要以耶和華為神。約的內容有似古代宗主與屬國間的條約,先是序言(1-2節),然後是歷史的追述(2-13節),接上是條款(14-24節),最後是協議達成的記載(25-28節)。


  《馬》1~14:第二篇遺言,是給予百姓的,在示劍發表。


  約書亞重述神百姓的歷史,由他拉開始,繼而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他提醒百姓,在埃及時主大能的拯救、在曠野飄流,又在約旦河東勝過摩押人。然後,他數算他們進入應許之地,他們在耶利哥城得勝,他們滅迦南地的王(2-13節)。在第7節的黑暗,回指出埃及記十四章19至20節。那裏雲彩給予以色列人亮光,卻給予埃及人黑暗。


  這個由創世到約書亞歷史的簡潔摘要,其中一個明顯的事實是:神的主權。留意他怎樣述說故事:“我……領”(3節);“(我)賜給”(4節);“我差遣”(5節);“我領”(6-8節),“我不肯聽”(10節);“我把……交”(11節);“我打發”(12節);“我賜給”(13節)。耶和華照祂永恆的計劃辦事,誰能阻礙祂的手?這樣的神是要去敬畏和服從祂的。(14節)


24:2 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


  《新》耶和華…如此說:只有神所任命的媒介才敢這樣直接為神傳話,如他在24:2-13所作。


  《新》古時:按照古代近東一般立約的習慣,在訂條例之前,會簡短重述以往的關係。此處約書亞著重於亞伯拉罕從他拜多神的家中被分別出來,以色列從埃及被拯救以及耶和華讓祂的子民在迦南定居。


  《啟》大河那邊:指幼發拉底河流域的美索不達米亞。


24:3 我將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從大河那邊帶來,領他走遍迦南全地,又使他的子孫眾多,把以撒賜給他;


24:4 又把雅各和以掃賜給以撒,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後來雅各和他的子孫下到埃及去了。


24:5 我差遣摩西、亞倫,並照我在埃及中所行的降災與埃及,然後把你們領出來。


24:6 我領你們列祖出埃及,他們就到了紅海;埃及人帶領車輛馬兵追趕你們列祖到紅海。


24:7 你們列祖哀求耶和華,他就使你們和埃及人中間黑暗了,又使海水淹沒埃及人。我在埃及所行的事,你們親眼見過。你們在曠野也住了許多年日。


24:8 我領你們到約旦河東亞摩利人所住之地。他們與你們爭戰,我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你們便得了他們的地為業;我也在你們面前將他們滅絕。


24:9 那時,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打發人召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


24:10 我不肯聽巴蘭的話,所以他倒為你們連連祝福。這樣,我便救你們脫離巴勒的手。


  《新》我不肯聽巴蘭的話:耶和華不但拒聽巴蘭的禱告,反將其咒詛轉為祝福(見民23至24章)。


24:11 你們過了約旦河,到了耶利哥;耶利哥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迦南人、赫人、革迦撒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與你們爭戰;我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裏。


24:12 我打發黃蜂飛在你們前面,將亞摩利人的二王從你們面前攆出,並不是用你的刀,也不是用你的弓。


  《新》黃蜂:下(北)埃及曾長期以黃蜂為國徽,故此處可能暗指埃及在迦南的爭戰。但「黃蜂」也可能指那有關以色列的報導,引起迦南人大大恐慌(2:11;5:1;9:24)。見出23:28註釋。


24:13 我賜給你們地土,非你們所修治的;我賜給你們城邑,非你們所建造的。你們就住在其中,又得吃非你們所栽種的葡萄園、橄欖園的果子。』


24:14 「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


  《新》要敬畏耶和華:信靠、事奉並敬拜祂。


  《新》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見24:2註釋。約書亞勸告以色列人除掉他們列祖在美索不達米亞及埃及所拜之神。在吾珥與哈蘭,他拉的家人當會受到當地拜月神那拿或辛的影響。出32:4的金牛犢可能是他們在拜埃及神的例子,可能是仿照埃及的牛神亞皮斯造的;見出32:4註釋(另一方面,耶羅波安在伯特利及但所造的金牛犢,大概是代表坐騎或座位,為一站立或騎於其上的神所用。見王上12:28-29)。


24:15 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新》至於我:約書亞公開宣告自己的委身,盼望能引起以色列人作同樣的回應。


  《馬》現在是以色列人抉擇的時候:究竟要順從耶和華,還是隨從當地的許多神祗?這並不是耶和華和偶像之間的選擇:約書亞假設百姓已決定抗拒事奉神。所以他向他們挑戰說,可以選擇列祖在美索不達米亞事奉的諸神和亞摩利人的神,那是他們在迦南找到的。對於信徒的後代來說,約書亞和家人的高尚決定是一個啓示:“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不管別人怎樣決定,他總是對神作出委身的承諾,並願留下照此生活的榜樣。


24:16 百姓回答說:「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


  《馬》16~28:當百姓答應事奉耶和華,約書亞說:“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19節)意思是他們不能同時敬拜耶和華和偶像。約書亞確信百姓墮落至拜偶像,因爲那時就連他們的帳棚內也有外邦神(23節)。百姓信誓旦旦,答應忠於他們的神;所以約書亞在橡樹下,設一塊大石頭,作爲以色列約誓的見證。(第26節提到的耶和華的聖所並不是指在示羅的會幕,但僅是聖潔的地方。)


  就著拜偶像的問題,顔梅亭寫道:“拜偶像似乎是以色列人不能擺脫的罪。他們早期的先祖事奉別神,正如我們在第2節所看到的。當雅各和他的家離開拉班,拉結取了她父親的神像(創三一30-34)。但當他們到達那地,雅各命令他的家人抛掉那些“外邦神”,他把神像埋在示劍的橡樹底下(創三五2、4)。那裏也是約書亞促請他的後代抛掉他們祖先所事奉的別神的地方(14節)”。


24:17 因耶和華我們的 神曾將我們和我們列祖從埃及地的為奴之家領出來,在我們眼前行了那些大神蹟,在我們所行的道上,所經過的諸國,都保護了我們。


  《新》17~18:根據出埃及時經歷的神蹟所作信條式的宣告。最後以「他是我們的神」為結束。


24:18 耶和華又把住此地的亞摩利人都從我們面前趕出去。所以,我們必事奉耶和華,因為他是我們的 神。」


24:19 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因為他是聖潔的 神,是忌邪的 神,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


  《新》你們不能:很尖銳的字句,強調過分自信的危險。


24:20 你們若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外邦神,耶和華在降福之後,必轉而降禍與你們,把你們滅絕。」


24:21 百姓回答約書亞說:「不然,我們定要事奉耶和華。」


24:22 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選定耶和華,要事奉他,你們自己作見證吧!」他們說:「我們願意作見證。」


  《新》作見證:見24:27。在立約時通常有的一個步驟(見申30:19)。


24:23 約書亞說:「你們現在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專心歸向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


  《新》外邦神:其他的神是以金屬、木頭所做的偶像為代表,可以被丟棄及毀壞。


24:24 百姓回答約書亞說:「我們必事奉耶和華我們的 神,聽從他的話。」


24:25 當日,約書亞就與百姓立約,在示劍為他們立定律例典章。


  《新》與百姓立約:包含他們所同意的誓言,以及從神而來的律例典章。


24:26 約書亞將這些話都寫在 神的律法書上,又將一塊大石頭立在橡樹下耶和華的聖所旁邊。


  《新》大石頭:用來見證與神重申盟約,同時結束了約書亞一生的事奉。這是在應許之地所立的第七個紀念碑,用來提醒以色列人,耶和華藉祂僕人為他們所作的事(見22:27註釋)。除了這些紀念碑外,還有耶利哥永存的廢墟(6:26),因此這應許之地本身就可以向以色列人作很完全的見證(七是代表完全的數字)—見證他們如何得以佔領這地,以及他們必須遵行聖約的條例才能繼續定居於這地。這地本身宣揚出它的事跡。


  《啟》耶和華的聖所:不是指示羅的會幕,因為以色列人當時聚集在示劍。這“聖所”也許指古人在那裏敬拜神的地方(創12:6-7;35:2-4)。


24:27 約書亞對百姓說:「看哪,這石頭可以向我們作見證;因為是聽見了耶和華所吩咐我們的一切話,倘或你們背棄你們的 神,這石頭就可以向你們作見證(倘或…見證:或譯所以要向你們作見證,免得你們背棄耶和華你們的 神)。」


  《啟》以色列人在此重申前約,立巨石為記。這是約書亞進入迦南地後以民第七次立石,以前六次見4:20;7:26;8:29、32;10:27;22:27。有人將永遠被毀的耶利哥也當作神在以色列人中履行應許、施行拯救的見證。看見這些石頭和廢墟,從古到今的人應思念神的大愛與公義,而以色列人的歷史就是最好的證明。


24:28 於是約書亞打發百姓各歸自己的地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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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賦予人自由意志,人也當小心善用,我當怎樣過一生?
24:15 現在是以色列人抉擇的時候:究竟要順從耶和華,還是隨從當地的許多神祇。耶和華已經證明祂是可信可靠的,本地的神祇不過是人所造的偶像而已。人很容易悄悄地悖逆神,在生活上偏行己路。可是有時你必須選擇讓誰或讓甚麼來控制你。神給你自由選擇權,你是讓神來管理,還是由自己有限的心智來掌權,抑或任由其他不完美的人來管理你呢?只要你選擇由神的靈管理一生,你就要每天重新堅定自己的選擇。


別人都不那樣,我是不是也要……
24:15 約書亞斬釘截鐵地表示,他和他一家都要事奉耶和華,他再次表現出屬靈領袖的氣質。不管別人怎樣決定,他總是對神作出委身的承諾,並願留下照此生活的榜樣。我們生活的方式,應叫別人領會全心事主的益處。


以色列人回答得那麼斬釘截鐵,可是……
24:16-18、21 全體百姓都放膽宣告,他們絕不離棄耶和華,但以後卻沒有守住那個承諾。過了不久,神就責備人違背與祂所立的約(參士2:2-3)。我們也能夠不加思索的說順從神,但腳踏實地去過那樣的生活,才是重要的,因為口說比實幹來得容易。不過,以色列人在約書亞有生之年仍順從神,表現出對約書亞信靠神、為全民領袖的支持與敬意。


我心中的“偶像”?不能說沒有吧……
24:23 約書亞吩咐以色列人,要除掉他們中間的外邦神和偶像。人若順從神,就必須除掉妨礙人專心敬拜祂的事物。我們有各式各樣的偶像——貪心、妄自尊大、嫉妒、成見——這一切都會妨礙人對神的敬拜。假使我們把這些偶像暗藏心中,神就不會喜悅,因此必須將偶像從生活中除淨。


事奉耶和華就是為祂做事嗎?我做事的目的是——
24:24-26 百姓與神所立的約,是要單單敬拜、順服耶和華。他們的目標,是要成為聖潔的民族,並帶動世界上其他各族歸向神。攻佔迦南就是達成這目標的一個步驟,可惜以色列人太過著重於得土地,反而看不到耶和華神。


  在我們的生活中,也可能有同樣的情形。我們可能花費極多的時間做事,卻忘記其目的本該為要榮耀神。例如,教會可能極力保護自己的設施設備,只是為著滿足自我,或者怕別人使用。如果有這種事發生的話,就表示人只注重物質或建築物,卻看不見它們的用處乃是要領人歸向神。






2011年1月31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忽視恩典


「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7章14節)


  在某個亞洲大城市喧鬧的市中心,我對人行道上熙攘的人群驚訝不已。人群摩肩擦踵,卻快步前進。


  忽然,耳邊傳來一陣柔和而略帶憂傷的「奇異恩典」的小號獨奏,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往來的人群不論對演奏者或是演奏的音樂,皆無暇分心留意。但他仍在吹奏,透過音樂,企圖把上帝愛的信息傳給聽過這首歌、願意思想歌詞的人。


  我想,這件事就像寓言故事一樣。他這首「奇異恩典」的演奏,就像是對大眾發出跟隨基督的邀請。如同經文所說,有些人相信了上帝的奇異恩典,選擇了窄路。其他人則忽略祂的恩典,選擇了那條寬大卻通向永恆沉淪的道路。耶穌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7章13-14節)


  耶穌的死,讓所有呼求祂名的人(羅馬書10章13節),能在祂恩典中得到赦免。WEC


奇異恩典,何等甘甜,
我罪以得赦免;
前我失喪,今被尋回,
瞎眼今得看見。Newton




相信耶穌就是領受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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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老年人的尊榮


強壯乃少年人的榮耀;白髮為老年人的尊榮。(箴二十29)


女先知,名叫亞拿…已經八十四歲…事奉神…稱謝神,將孩子的事對…人講說。(路二36至38)


…老年人…都當讚美耶和華!(詩一四八12)


  年長者心中常有無奈的感嘆:我已高齡,行動不便,耳聾手顫,有何用呢?」但是聖經中重視年長者,它教導年青人:「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廿三22)神給年長者有何應許和責任呢?


  年長女先知亞拿,她遇見嬰孩耶穌後,就稱謝神,對人講說。84歲的亞拿,一生淒涼,婚後七年便成了寡婦,但是她不自憐;反之,她用剩下的一生時光,在聖殿中事奉。最後,她看見先知所預言、盼望的彌賽亞來臨。現今,她的責任是與人分享耶穌的故事,歸榮耀與神。


  神愛年長者,直到他們髮白,祂仍懷搋(參賽四十六4)。神愛年長者,雖然你年紀老,仍可讚美神。長者亦可成為教會忠心的代禱者,將神的能力指示下代,將神的大能指示後世的人(參詩七十一18)。


  都當讚美耶和華!(詩一四八12)      ~李雅華





2011年1月30日 星期日

20110130約書亞記23章1-1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3:1 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安靜,不與四圍的一切仇敵爭戰,已經多日。約書亞年紀老邁,


  《新》1~16:耶和華的僕人約書亞,在遺命中追憶耶和華所賜的勝利,但也提醒會眾尚有未得之地,並提醒他們要遵守與神所立之約中的律例。他們的使命並未改變—要在世上作神國度的子民。


  《新》老邁:約書亞已將近一百一十歲(24:29)。


  《馬》1~16:這是約書亞兩篇遺言中的首篇。在這裏,他向以色列的首領說話。


  約書亞知道國民的弱點。所以在他死前召聚百姓的領袖前來,給他們命令,幫助他們慎防最易疏忽的事:約書亞吩咐他們要大大壯膽和謹守遵行寫在摩西律法書上的一切話,不可偏離左右(6節),以回答早年耶和華對他說的話(一7)。他以在苦難中磨煉出來的生命,證實說話的真實性,以及這時能夠有信心將之傳給後代。


  約書亞提醒他們神的信實,祂必應驗祂的應許,要給他們的地,和對待當地的外邦人。約書亞警告他們不可與異教之民攙雜,不可敬拜他們的神,也不可與迦南人通婚。否則,這些異教徒將不斷成爲以色列的禍源。


  神沒有一句話落空的(14節)。這並不表示所有的地已經在猶太人手裏。主自己曾說,祂不立刻趕出所有的外邦人,而是逐步趕出他們(申七22)。事實上,主的應許無一落空,這是約書亞的堅定的支持,鼓勵領袖們去完成他所開始的工作。他這個勸告,附帶一個警告(5、16節),他們若忘記神吩咐的約,轉去拜偶像,耶和華必以祂的信實,使他們在這美地上滅亡,正如祂滅迦南人時所作的。可惜的是以色列人後來真的與迦南人通婚,約書亞所預言令人毛骨悚然的後果,不幸成爲事實。在士師記之中,有許多故事講到以色列人未能專心一意的順服神,所以受了許多苦難。


  新約聖經與這章對照的是哥林多後書六章14至18節。屬神的人必須分別爲聖,我們不能靠近主,同時又與祂的仇敵緊密相連。


23:2 就把以色列眾人的長老、族長、審判官,並官長都召了來,對他們說:「我年紀已經老邁。


23:3 耶和華你們的 神因你們的緣故向那些國所行的一切事,你們親眼看見了,因那為你們爭戰的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23:4 我所剪除和所剩下的各國,從約旦河起到日落之處的大海,我已經拈鬮分給你們各支派為業。


23:5 耶和華你們的 神必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去,使他們離開你們,你們就必得他們的地為業,正如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應許的。


23:6 所以,你們要大大壯膽,謹守遵行寫在摩西律法書上的一切話,不可偏離左右。


  《新》謹守遵行:與耶和華起初的曉諭相應和(1:7-8;見22:5)。


  《新》律法書:指從摩西時代所撰寫的正典資料(參申30:10、16;31:9、24、26)。


23:7 不可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攙雜。他們的 神,你們不可提他的名,不可指著他起誓,也不可事奉、叩拜;


23:8 只要照著你們到今日所行的,專靠耶和華你們的 神。


23:9 因為耶和華已經把又大又強的國民從你們面前趕出;直到今日,沒有一人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


23:10 你們一人必追趕千人,因耶和華你們的 神照他所應許的,為你們爭戰。


  《啟》人有神同在,可以發揮無法估計的力量,參孫便是好例(士15:14-16)。故說“一人必追趕千人”。


23:11 你們要分外謹慎,愛耶和華你們的 神。


  《新》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一個總結(見22:5註釋)。


23:12 你們若稍微轉去,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聯絡,彼此結親,互相往來,


  《新》你們若稍微轉去:要想繼續居住在這片應許之地上是有條件的,必須對耶和華忠誠,並與四圍拜偶像者有別。若無法達到這些條件,會導使以色列人從這地被逐出去(參23:13、15-16;王下17:7-8;代下7:14-20)。


  《新》聯絡,彼此結親:耶和華禁止以色列人與迦南人結親,或與他們的國家結盟,因為這樣的結盟會破壞以色列人對耶和華的忠誠(見出34:15-16;申7:2-4)。


23:13 你們要確實知道,耶和華你們的 神必不再將他們從你們眼前趕出;他們卻要成為你們的網羅、機檻、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們在耶和華你們 神所賜的這美地上滅亡。


  《新》網羅、機檻:約書亞的警告與出23:33;34:17;申7:16相應和。


23:14 「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你們是一心一意地知道,耶和華你們 神所應許賜福與你們的話沒有一句落空,都應驗在你們身上了。


23:15 耶和華你們 神所應許的一切福氣怎樣臨到你們身上,耶和華也必照樣使各樣禍患臨到你們身上,直到把你們從耶和華你們 神所賜的這美地上除滅。


23:16 你們若違背耶和華你們 神吩咐你們所守的約,去事奉別神,叩拜他,耶和華的怒氣必向你們發作,使你們在他所賜的美地上速速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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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維持友情與堅持真道,有時真不知如何處理才好……
23:6-13 約書亞知道國民的弱點。所以在他死前召聚百姓的領袖前來,給他們命令,幫助他們慎防最易疏忽的事:(1)謹守遵行寫在摩西律法書上的一切話,不可偏離左右。(2)不可與異教之民攙雜,不可敬拜他們的神。(3)不可與異教之民通婚。當時這些引誘正蓄勢待發,要來擾害以色列人。我們的人際交往,也能成為我們的試探。所以我們要在試探到來之前,先認識自己的弱點,加以防範,這才是明智之舉。下一步就是尋找策略,勝過這些試探而不被他們所勝。


身教重於言教,要求別人的自己做到了嗎?
23:8 約書亞在臨死以前招了以色列的首領來,給他們臨別的鼓舞與囑咐。他的全部信息,可以歸結為“專靠耶和華你們的神”。他自己就是這句話活生生的見證和榜樣,而他想把這個榜樣留給他們。你希望別人因何事來紀念你呢?你希望能傳留些甚麼給兒女及親友?勸別人專心信靠神,讓別人紀念你就是這樣行的人,如此你就為後人留下了最好的遺產。


神賜福氣也降禍患,祂有忍耐但不長久容忍犯罪,我們對待罪要……
23:12-16 以色列人後來真的與迦南人通婚,約書亞所預言令人毛骨悚然的後果,不幸成為事實。在士師記之中,有許多故事講到以色列人未能專心一意的順服神,所以受了許多苦難。神過去以無比的大愛與忍耐,來對待以色列人,祂現在也是一樣地對待世人。不過,我們不可把祂對我們的忍耐,當作祂悅納罪惡,不理會人的犯罪作惡。我們要小心,不要一意孤行、放任到底,以免最後自食苦果。






2011年1月30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檢視與學習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箴言22章6節)


  身為少年女壘裁判,當他站在本壘板後方時,他聽到有位球員的母親開始喊著:「我要新裁判!我要新裁判!」不久後,其他球員的父母也開始跟著高喊。這位裁判微笑著,轉向這些觀眾大喊:「我要新家長!我要新家長!」不久後,原先的吶喊聲就逐漸消逝。


  父母親應該設立好的典範,因為兒女眼睛是雪亮的。基督徒的父母可以透過以下的方式,來鼓勵兒女養成好習慣,培養孩子的好行為。例如:


  •為兒女禱告,也和他們一起禱告,好讓兒女學習如何與上帝說話。「你們要恆切禱告,在此警醒感恩。」(歌羅西書4章2節)


  •自己勤讀聖經,也要教兒女讀經,好讓他們學習上帝的真理。「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命記6章7節)


  •和兒女談論耶穌,並引領他們信主。「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翰福音3章3節)


  最好的方式是以身作則,為兒女樹立好榜樣,在他們面前活出信仰。當他們觀察父母時,就能學習到什麼是人生的重心。CHK


為兒女自我約束,
時間思想皆為祂;
若主檢視你教導,
你將如何回覆祂。Anon.




兒女也許不具父母的天賦,但父母價值觀會影響他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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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信念/知信行網上團契


神是我的榮耀
我信榮美的職事


經文:哥林多後書五11-21


  當世人在拚命追逐世界的榮華富貴、紙醉金迷之際,你是否也在隨波逐流?在你的生命中,是不是有更重要的信念呢?


  保羅在人眼中是一個顛狂的人,他的信息是向惡勢力挑戰,他的工作是日以繼夜的,是為了神而顛狂。為了神所託付的職事,他可以任勞任怨,甚至連性命也可以犧牲。他也可以為了弟兄姊妹過一個嚴謹的生活,自己捱窮吃苦,也在所不辭。


  他就是那麼重視神賜給他勸人和好的職事,他相信沒有其他的職事比這個更榮耀,因為他代表了基督勸人與神和好。對信主的人,勸他們親近神,重視與神的關係;對未信的人,勸他們悔改歸向神,這是何等榮耀的職事!


  弟兄姊妹,萬物的結局近了,耶穌再來的日子比保羅的年代更迫切了,你認同這榮美的職事嗎?你會投身加入勸人與神和好的行列嗎?





2011年1月29日 星期六

20110129約書亞記22章1-3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2:1 當時,約書亞召了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來,


  《新》1~34:在約旦河東的兩個半支派,曾信守承諾,參與爭戰;現在約書亞稱讚他們,差遣他們歸回家園。但是他們的「證壇」(見22:26-27、34)卻被誤解,以致差點受到行動制裁。


  《啟》1~34:這兩個半支派的人住在約旦河東之地,但他們的勇士四萬人隨其他支派渡河,在迦南地征戰許多年(看4:12-13註)。現在任務完成,約書亞差遣他們回去。聖經說他們“沒有撇離你們的弟兄,直到今日”,又守了他們在摩西面前向神所作的承諾,確為一代好榜樣。他們在渡河前,築了一座“證據之壇”,作為河東與河西兩地以色列人中間的證據,要他們的後代記住,約旦河並未將以民分開,都要敬拜同一位神。此舉為其他支派誤會,以為另行築壇要拜他神,觸犯律法(參利17:8-9);雖建有大功,也要群起而攻。後經說明,誤會冰釋(21-29、33節),反傳為美談。


  《馬》1~9:在劃分約旦河西面的土地時,約書亞准許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返回他們約旦河東的境地,就如原來所同意的。他也告訴他們平分從戰役中奪來的物。早在攻佔迦南地以前,摩西已將約旦河以東之地給了這三個支派。不過他們在那兒安居以前,要先應承幫助其他支派攻佔河西之地(參民三二20-22)。他們忠心盡力地履行了自己的承諾,他們離開他們所愛的,出去與迦南人爭戰已有七年。他們忍受鬥爭的艱苦,直到平定那地。約書亞稱讚他們言出必行,最後准許他們回去與家人團聚,建造他們的城邑。我們也被我們的司令呼召,要忍受艱苦,爲神在地上建立國度,打那真道之美好的仗(提前六12;提後二3)。這樣的犧牲並不容易,但這是生命中重要的元素,是討神喜悅的。


22:2 對他們說:「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遵守了;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也都聽從了。


  《新》摩西所吩咐…都遵守了:摩西曾吩咐他們與其他支派一起去征服迦南(民32:16-27;申3:18)。


22:3 你們這許多日子,總沒有撇離你們的弟兄,直到今日,並守了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你們當守的。


22:4 如今耶和華你們 神照著他所應許的,使你們弟兄得享平安,現在可以轉回你們的帳棚,到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在約旦河東所賜你們為業之地。


22:5 只要切切地謹慎遵行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誡命律法,愛耶和華你們的 神,行他一切的道,守他的誡命,專靠他,盡心盡性事奉他。」


  《新》愛耶和華…盡心盡性事奉他:摩西與約書亞都了解,順服神的律法者,必須要發自內心地去愛祂並事奉祂。在古代近東,「愛」也是一個政治用語,表示對王真心地效忠。


22:6 於是約書亞為他們祝福,打發他們去,他們就回自己的帳棚去了。


22:7 瑪拿西那半支派,摩西早已在巴珊分給他們地業。這半支派,約書亞在約旦河西,在他們弟兄中,分給他們地業。約書亞打發他們回帳棚的時候為他們祝福,


22:8 對他們說:「你們帶許多財物,許多牲畜和金、銀、銅、鐵,並許多衣服,回你們的帳棚去,要將你們從仇敵奪來的物,與你們眾弟兄同分。」


  《新》與你們眾弟兄同分:摩西也知道均分戰利品的必要(民31:25-27)。


22:9 於是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從迦南地的示羅起行,離開以色列人,回往他們得為業的基列地,就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得了為業之地。


22:10 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到了靠近約旦河的一帶迦南地,就在約旦河那裏築了一座壇;那壇看著高大。


  《新》靠近約旦河的一帶迦南地:(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迦南地靠近約旦河的基利綠」)七十士譯本認為就是耶利哥附近的吉甲;但更可能是約旦河邊,示羅以東某一地點(18:17)。


  《馬》10~11:在返家途中,這些人決定在約旦河岸附近築一座壇。當其他九個半支派聽聞這事,他們非常憤慨,以爲他們要創立自己的宗教,悖逆神。他們害怕這要成爲在示羅所建的敵對祭壇,他們更害怕這將成爲偶像祭壇,神因此懲罰整個國族。


22:11 以色列人聽說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靠近約旦河邊,在迦南地屬以色列人的那邊築了一座壇。


  《新》以色列人聽說:因深懼離經叛道的事,他們倉猝地下了結論,以為這壇之建造,是要與在示羅的真祭壇對立。


22:12 全會眾一聽見,就聚集在示羅,要上去攻打他們。


  《新》聚集在示羅:在會幕及神的面前。


  《新》要上去攻打他們:採取制裁行動(參申13:12-18;士20章)。


  《馬》12~20:向約旦河東的支派宣戰攻打以前,以色列人打發一個代表與他們會面,若他們認爲他們的境地不潔淨,便給他們約旦河西的土地(19節)。在處理築壇事件中,非尼哈和其他人重提,以色列如何因毗珥的罪孽(17節;比較民二五章)以及亞干犯了罪而受苦害(20節;比較第七章)。他們視這壇危害他們的福祉,所以反應十分大。作爲百姓,他們學習到罪污損整個營,以及神要國民爲個人的行爲負責任。


22:13 以色列人打發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往基列地去見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


  《新》13~14:差派一群有聲望的人,試圖去扭轉他們所猜想在外約旦的支派那種反叛耶和華的舉動。


22:14 又打發十個首領與非尼哈同去,就是以色列每支派的一個首領,都是以色列軍中的統領。


22:15 他們到了基列地,見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對他們說:


22:16 「耶和華全會眾這樣說,你們今日轉去不跟從耶和華,干犯以色列的 神,為自己築一座壇,悖逆了耶和華,這犯的是甚麼罪呢?


  《新》這犯的是甚麼罪呢:(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你們怎能犯這罪呢」)這是極嚴重的指控:你們犯了離經叛道的罪。


22:17 從前拜毗珥的罪孽還算小嗎?雖然瘟疫臨到耶和華的會眾,到今日我們還沒有洗淨這罪。


  《新》毗珥:一些以色列人曾在那裏與摩押人一起拜毗珥的巴力假神(民25:1-5)。


  《啟》拜毗珥的罪孽:指當日在什亭拜異邦邪神之罪(民25:1-5、16-18)。


22:18 你們今日竟轉去不跟從耶和華嗎?你們今日既悖逆耶和華,明日他必向以色列全會眾發怒。


22:19 你們所得為業之地,若嫌不潔淨,就可以過到耶和華之地,就是耶和華的帳幕所住之地,在我們中間得地業。只是不可悖逆耶和華,也不可得罪我們,在耶和華我們 神的壇以外為自己築壇。


  《新》不潔淨:由拜假神而使該地居民變得污穢。


  《新》耶和華之地:嚴格來說,應許之地從未包括外約旦之地。迦南才是耶和華特別宣稱為祂所有,並應允要將它給亞伯拉罕、以撒與雅各的後裔之地。


22:20 從前謝拉的曾孫亞干豈不是在那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就有忿怒臨到以色列全會眾嗎?那人在所犯的罪中不獨一人死亡。」


22:21 於是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回答以色列軍中的統領說:


  《馬》21~29:跟著,呂便、迦得、瑪拿西半個支派的人解釋。這座壇不是作祭壇,這只是一座記念的壇,作爲將來的後代的證據,說明約旦河東的支派實屬以色列民族一部分。在約旦河東的兩個半支派擔心,如果在這河的兩岸沒有一個全民團結的明證,子孫後代會産生誤解。他們在河東造祭壇,是按照耶和華祭壇的樣式而造,爲要使以後的百姓記住,河東河西之民,都是敬拜同一位神的。


22:22 「大能者 神耶和華!大能者 神耶和華!他是知道的!以色列人也必知道!我們若有悖逆的意思,或是干犯耶和華(願你今日不保佑我們),


  《新》大能者神耶和華:見詩50:1註釋。他們重複使用聖名,等於起誓否認自己做錯任何事。


  《啟》這是以民的誓言,所以重複提耶和華的名字,保證決無悖逆干犯之意。


22:23 為自己築壇,要轉去不跟從耶和華,或是要將燔祭、素祭、平安祭獻在壇上,願耶和華親自討我們的罪。


22:24 我們行這事並非無故,是特意做的,說:恐怕日後你們的子孫對我們的子孫說:『你們與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有何關涉呢?


22:25 因為耶和華把約旦河定為我們和你們這呂便人、迦得人的交界,你們與耶和華無分了。』這樣,你們的子孫就使我們的子孫不再敬畏耶和華了。


22:26 因此我們說:『不如為自己築一座壇,不是為獻燔祭,也不是為獻別的祭,


22:27 乃是為你我中間和你我後人中間作證據,好叫我們也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平安祭,和別的祭事奉他,免得你們的子孫日後對我們的子孫說,你們與耶和華無分了。』


  《新》證據:這個證壇(見22:34)大概是用未鑿過的石頭造成的(見8:31;出20:25),為要見證住在外約旦的支派會繼續向耶和華效忠,以及他們仍繼續享有在會幕敬拜耶和華的權利,即使他們住在「應許之地」以外。它是約書亞記作者所記錄在應許之地的第六個紀念碑(見10:27註釋)。


22:28 所以我們說:『日後你們對我們,或對我們的後人這樣說,我們就可以回答說,你們看我們列祖所築的壇是耶和華壇的樣式;這並不是為獻燔祭,也不是為獻別的祭,乃是為作你我中間的證據。』


22:29 我們在耶和華我們 神帳幕前的壇以外,另築一座壇,為獻燔祭、素祭,和別的祭,悖逆耶和華,今日轉去不跟從他,我們斷沒有這個意思。」


22:30 祭司非尼哈與會中的首領,就是與他同來以色列軍中的統領,聽見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人所說的話,就都以為美。


  《馬》30~34:其他支派都以這個解釋爲美,戰爭平息了。東邊的支派稱這壇名叫證壇,意思說它在約旦河兩岸支派的見證,證明耶和華是真神。


22:31 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對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人說:「今日我們知道耶和華在我們中間,因為你們沒有向他犯了這罪。現在你們救以色列人脫離耶和華的手了。」


  《新》你們救以色列人:他們的言語,阻止了其他支派以替神審判為名,所要施行的可怖懲罰(試衡量22:20會帶出的後果)。


22:32 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與眾首領離了呂便人、迦得人,從基列地回往迦南地,到了以色列人那裏,便將這事回報他們。


22:33 以色列人以這事為美,就稱頌 神,不再提上去攻打呂便人、迦得人、毀壞他們所住的地了。


22:34 呂便人、迦得人給壇起名叫證壇,意思說:這壇在我們中間證明耶和華是 神。


  《新》給壇起名叫…這壇在我們中間證明耶和華是神:這類冗長的名字在古代近東是很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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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虎頭蛇尾,有始無終,你有沒有這樣對待神的工作?
22:2-4 攻佔迦南地以前,摩西已將約旦河以東之地給了這三個支派。不過他們在那兒安居以前,要先應承幫助其他支派攻佔河西之地(參民32:20-22)。他們忠心盡力地履行了自己的承諾。約書亞稱讚他們言出必行,最後准許他們回去與家人團聚,建造他們的城邑。做神的工作必須要有始有終,最重要的是防備引誘,免得半途而廢,誤了神的工作。


我已經參與事奉神的工作了——是盡心盡性的嗎?
22:5 約書亞簡單複述了摩西在申命記中給百姓的中心信息:應當存心愛神且順服祂。以色列民雖然完成了軍事任務,約書亞卻提醒他們,還要盡上屬靈的責任。我們有時只想到自己要做的事,忽略了思想自己應當成為怎樣的人。我們若看見自己是神的兒女,就會愛祂,歡歡喜喜地事奉祂;不過不要讓日常的事奉取代你愛神的心。


“他是不是想壓我一頭?”“他是不是和我作對?”你經常懷疑別人嗎?
22:11-34 呂便,迦得,與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在約旦河東岸建造了一個祭壇,其餘的支派以為他們要創立自己的宗教,悖逆神。正在他們想輕率地全面開戰以前,大祭司的兒子非尼哈率領一個代表團前去查明真相;這是依據摩西在申命記所教導的原則做的(參13:12-18)。非尼哈準備去進行和談,若非必要便不開戰。當他聽到這祭壇是作為紀念之用,而不是為異教的獻祭,戰爭就得以消弭,全民又再復團結一致,不至分裂。


  無論是民族,或是個人,都應當以類似的方式,化干戈為玉帛,追求和睦。如果總懷疑別人存心不良,那就只會帶來麻煩。以色列人在開始攻擊那兩個半支派以前,問明真相,遂免去內戰的爆發。在得窺全豹以前,要謹慎小心,不可採取過激的行動。


從哪裡我可知以色列人曾拜巴力毘珥?
22:17 對於以色列人偏離神,拜巴力毘珥的事,可參看民數記第25章。


22:20 關於亞干因貪慾犯罪的事,請參看本書第七章。


子孫信不信主由不得我,我幫得了他們嗎?
22:26-28 在約旦河東的兩個半支派擔心,如果在這河的兩岸沒有一個全民團結的明證,子孫後代會產生誤解。他們在河東造祭壇,是按照耶和華祭壇的樣式而造,為要使以後的百姓記住,河東河西之民,都是敬拜同一位神的。你以甚麼行為向子孫顯明你倚靠神,並叫他們想起祂所行的大事呢?你要花時間建立一些可以幫助子孫記念神的家庭傳統。






2011年1月29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人生箴言


「敬畏上帝,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道書12章13節)


  以「歡慶說故事的喜悅」為成立宗旨的網路社群「SMITH雜誌」,邀請讀者提供可說明個人生活的箴言。有成千的回應大量湧入,其內容繁簡不一。有人輕鬆地說:「妻賢子孝,人生富有」,也有人充滿苦毒:「耳順之年,仍怨父母」。


  從聖經來看,我試著想像,所羅門王會如何用八個字來總結他的人生經驗。年少時,他可能會說:「上帝賜給了我智慧」。但到了中年,他也許會說:「願我能夠言行一致」。


  所羅門王所領導的太平盛世,造成了他在屬靈方面的問題。當他年老,「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上帝」(列王紀上11章4節)。結果造成上帝對他發怒,可惜所羅門王年輕時雖行事正直、討上帝喜悅,晚年時卻無法持守(9節)。


  所羅門在傳道書中提到「都是虛空,都是捕風」(也就是「毫無意義」),也許能夠讓我們一窺他對人生的幻滅感。曾經聰明一時的王,卻失去所有。他在重新思考之後,寫下這樣的結論:敬畏上帝,謹守誡命(傳道書12章13節)。


  這八個字的人生箴言,真須仔細思量!DCM


罪惡世界的歡樂,
既無意義又虛空;
若愛上帝跟隨祂,
將能得著真洞見。Sper




遵從上帝,蒙福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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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不「自量」的人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四13)


  巨人歌利亞挑戰掃羅的軍隊,掃羅眾多饒勇善戰的勇士皆心驚膽寒。少年大衛一個牧童,沒受過軍事訓練,挺身而出卻被他的兄長責備為不自量力;結果大衛靠著神的大能一舉擊殺歌利亞,為掃羅贏得勝利,而獲得殺敵萬萬的美譽。


  主耶穌在曠野講道完畢,一小孩獻上僅有的五餅二魚,主耶穌擘開讓五千人吃飽,成為歷代傳講的神蹟。


  力克(Nick Vujicic),26歲的澳洲青年,生來沒手沒腳,在人的眼中是無用的殘疾人;但他不「自量」肉體的殘缺,要用他的身子榮耀神。除了修完金融和會計學士學位,還在過去不到10年的時間,到過20多個國家,舉辦了超過2,000場激勵人心的演講,數以萬計的生命因他的見證而得到改變。


  我們也可以不「自量」本身沒有高深學問,沒有身分地位,年老體衰,身染頑疾,這都不是問題;只要我們甘心擺上,為主所用,必定能榮神益人,不枉此生。      ~邱建勤(美國一位弟兄)




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

20110128約書亞記21章1-4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1:1 那時,利未人的眾族長來到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面前,


  《新》1~45:最後利未人才分得他們的城市及附近的郊野,他們之中的祭司得優先分配權(見21:10)。


  《啟》本章記述分給利未支派的城邑和郊野。利未人共得到城邑48座(41-42節),平均分佈在以色列十二支派境內,每支派約有四座;這樣,全國的人民都可以得到利未人的律法教導(利10:11)。參《民數記》35:2註。


  《馬》1~42:利未人爲了全族在神面前盡事奉之職,所以約書亞和大祭司以利亞撒,將散布全境的許多城邑分給他們(是居住,不是作産業)。城共四十八座(41節),並有屬城的郊野作放牧之用,包括耶和華所吩咐那些交給利未人的逃城(民三五2-8)。


  哥轄族:


  (1)亞倫的子孫(即祭司)——從猶大、西緬和便雅憫支派得十三座城。


  (2)其餘的哥轄族人——從以法蓮、但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得十座城。


  革順人:


  從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得十三座城。


  米拉利人:


  從呂便、迦得和西布倫得十二座城。


  每個支派要交出四座城,除了猶大和西緬支派,合共要交出九座城,以及拿弗他利要交出三座城。


  逃城成了利未人的城(13、21、27、32、36、38節),分散在所有以色列的支派之中。這應驗了雅各的預言(創四九5-7);以及較能發揮他們民族裏教導任務的功能。


21:2 在迦南地的示羅對他們說:「從前耶和華藉著摩西吩咐給我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我們的牲畜。」


21:3 於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從自己的地業中,將以下所記的城邑和城邑的郊野給了利未人。


21:4 為哥轄族拈鬮:利未人的祭司、亞倫的子孫,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三座城。


  《新》哥轄族:利未的三個兒子是哥轄、革順及米拉利(出6:16;民3:17)。


  《新》猶大支派、西緬支派、便雅憫支派:靠近耶路撒冷的三支派,耶路撒冷後來成為聖殿的所在地。哥轄其餘的子孫,則在鄰近其他支派(以法蓮、但、瑪拿西)中分得城市。


21:5 哥轄其餘的子孫,從以法蓮支派、但支派、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座城。


21:6 革順的子孫,從以薩迦支派、亞設支派、拿弗他利支派、住巴珊的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三座城。


21:7 米拉利的子孫,按著宗族,從呂便支派、迦得支派、西布倫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二座城。


21:8 以色列人照著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將這些城邑和城邑的郊野,按鬮分給利未人。


21:9-10 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的地業中,將以下所記的城給了利未支派哥轄宗族亞倫的子孫;因為給他們拈出頭一鬮,


  《啟》拈鬮時亞倫祭司系統拈頭鬮,所得城邑在西緬、便雅憫和猶大支派的地業上。這些都是靠近耶路撒冷城的地區,將來聖殿建成,便於就近執行祭司職務。


21:11 將猶大山地的基列亞巴和四圍的郊野給了他們。亞巴是亞衲族的始祖。(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


  《新》希伯崙:迦勒的城(14:13-15)。祭司與利未人在指定他們的城中,得地與其他居民同住。


21:12 惟將屬城的田地和村莊給了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為業。


21:13 以色列人將希伯崙,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祭司亞倫的子孫;又給他們立拿和屬城的郊野,


21:14 雅提珥和屬城的郊野,以實提莫和屬城的郊野,


21:15 何崙和屬城的郊野,底璧和屬城的郊野,


21:16 亞因和屬城的郊野,淤他和屬城的郊野,伯示麥和屬城的郊野,共九座城,都是從這二支派中分出來的。


21:17 又從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基遍和屬城的郊野,迦巴和屬城的郊野,


21:18 亞拿突和屬城的郊野,亞勒們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21:19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共有十三座城,還有屬城的郊野。


21:20 利未支派中哥轄的宗族,就是哥轄其餘的子孫,拈鬮所得的城有從以法蓮支派中分出來的。


21:21 以色列人將以法蓮山地的示劍,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又給他們基色和屬城的郊野,


21:22 基伯先和屬城的郊野,伯和崙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21:23 又從但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伊利提基和屬城的郊野,基比頓和屬城的郊野,


21:24 亞雅崙和屬城的郊野,迦特‧臨門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21:25 又從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他納和屬城的郊野,迦特臨門和屬城的郊野,共兩座城。


21:26 哥轄其餘的子孫共有十座城,還有屬城的郊野。


21:27 以色列人又從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將巴珊的哥蘭,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利未支派革順的子孫;又給他們比施提拉和屬城的郊野,共兩座城;


  《新》革順的子孫:他們在北方的亞設、拿弗他利及以薩迦支派中分得城市。


21:28 又從以薩迦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基善和屬城的郊野,大比拉和屬城的郊野,


21:29 耶末和屬城的郊野,隱干寧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21:30 又從亞設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米沙勒和屬城的郊野,押頓和屬城的郊野,


21:31 黑甲和屬城的郊野,利合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21:32 又從拿弗他利支派的地業中將加利利的基低斯,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又給他們哈末多珥和屬城的郊野,加珥坦和屬城的郊野,共三座城。


21:33 革順人按著宗族所得的城,共十三座,還有屬城的郊野。


21:34 其餘利未支派米拉利子孫,從西布倫支派的地業中所得的,就是約念和屬城的郊野,加珥他和屬城的郊野,


  《新》米拉利子孫:他們的十二座城分散在呂便、迦得及西布倫支派中。


21:35 丁拿和屬城的郊野,拿哈拉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21:36 又從呂便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比悉和屬城的郊野,雅雜和屬城的郊野,


21:37 基底莫和屬城的郊野,米法押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21:38 又從迦得支派的地業中,將基列的拉末,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又給他們瑪哈念和屬城的郊野,


21:39 希實本和屬城的郊野,雅謝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啟》希實本原為亞摩利人的要邑(民21:26)。《民數記》32:37及本書13:17都說此城屬呂便支派,但在這裏已轉屬迦得支派。


21:40 其餘利未支派的人,就是米拉利的子孫,按著宗族拈鬮所得的,共十二座城。


21:41 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所得的城,共四十八座,並有屬城的郊野。


21:42 這些城四圍都有屬城的郊野,城城都是如此。


21:43 這樣,耶和華將從前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全地賜給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為業,住在其中。


  《新》43~45:一段總結,論到耶和華如何兌現了祂賜這地給以色列的誓言(見創15:18-21)。這地尚未完全被佔領(見23:4-5;士1至2章),但全民的征戰已經結束,以色列終於建立在應許之地,迦南已沒有任何強權能威脅、趕走他們。


  《啟》這幾節經文與1:5的應許相呼應。以色列人雖未能盡滅迦南人,但神已實踐了祂的應許(創17:8),將迦南地交給他們管理。如果以色列人順服神,聽從祂,迦南人永不足為患,長保四境平安。但是《士師記》已開始記載百姓背離神的事;迦南地的人逐漸強大,反過來轄管他們。


  《馬》本節必定要在其他經文的亮光下閱讀。本節並不是說以色列人佔據了由埃及河至幼發拉底河的全地,相反,意思指是約書亞劃分的土地,是神要應驗的應許,祂給予他們每一處腳掌踏足的地方(書一3)。


21:44 耶和華照著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一切話,使他們四境平安;他們一切仇敵中,沒有一人在他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把一切仇敵都交在他們手中。


  《馬》同樣,本節也必須小心詮釋。還有仇敵在這地上,並非所有迦南人都被消滅了。但這不是神的錯,祂應驗祂的應許,打敗每一個與以色列爲敵的人。如果這裏有未能打敗的敵人和一小撮的對抗,這是因爲以色列人不去領取神的應許。


21:45 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


  《馬》留意本節。耶和華應驗了每一個應許,一句也沒有落空。神的信實是當得稱頌的!不過以色列人沒有恰當地收取每一個應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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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利未人也分到城邑了嗎?
21:2 利未人為了全族在神面前盡事奉之職,所以約書亞和大祭司以利亞撒,將散布全境的許多城邑分給他們(是居住,不是作產業)。


神的應許一句也沒有落空!過去是這樣,今日和將來呢?
21:43-45 神成全了祂對以色列人的全部應許,證明了祂的信實。有些應許的成全經過好多年的時間,不過神應許的一切“都應驗了”。祂的諸應許要按祂自己所定的日期,而不是按我們所想的時間來成就,但我們知道祂的話是可靠的。我們越相信神會實現祂的應許,並且還要不斷成就,我們就越容易盼望其他的應許成真。也許我們有時會不耐煩,希望神按照我們所定的方式,即時採取行動。其實我們應當忠心,做我們知道神要我們做的事,然後把前途交託給他。






2011年1月28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地震之城


「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使徒行傳16章26節)


  賽門‧溫契斯特在《世界邊緣的地震》一書中,描述了一個位於易震區的美國加州小鎮帕克菲。當地一家旅館為了吸引觀光客,在招牌上寫著:「地震發生時的安睡之處」,一家餐廳也在菜單上特別將大份量牛排命名為「大震撼」,而甜點則是「餘震猶存」。但撇開這些幽默宣傳不說,真正的地震可是十分駭人的體驗。我之所以知之甚深,是因為我也曾住在加州且遭逢過這些地震。


  在使徒行傳中記載上帝如何藉由一場地震,使人心敞開接受福音。當時保羅和西拉被誣告而在腓立比坐牢。約在半夜,一場隆隆作響的地震卻傳遍整座監獄,打開牢門且鬆開犯人們的捆鎖。後來當獄卒發現保羅、西拉並未趁機逃走時,他問:「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16章30節)保羅回答他:「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31節)。當夜,獄卒和他的全家都信主且受了洗,而這一切都起因於一場地震。


  有時生命中的低潮會使人更容易接納福音。你是否認識某個正身處困境的人?要以禱告的心與他保持聯繫,並隨時準備好,與他分享你充滿體貼話語的生命見證。HDF


使我成為祢管道,
傳遞真理和關愛;
使我能鼓舞人心,
能與人分享福音。Sper




困境使人歸向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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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失與得?!


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祂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彼前五10)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8)


  一位王對拉比瑪迦列說:「你的上帝是賊,因為聖經寫著祂趁亞當睡著時,就取去他的一條肋骨,這不是賊,還是甚麼?」拉比的小女兒說:王啊!我想你幫我查一件案件呢!王說:「甚麼案件呢?」她說:有一個賊,他走進我家,偷去一隻銀杯,卻留下了一隻金杯。」王聽後即笑著說:「啊,若有這樣的賊,我願他天天來王宮呢!」小女孩就說:王啊!上帝雖然取去亞當的一條肋骨,但卻給了他一個女人,這不是一件美事嗎?」王無言了。


  親愛的,生命中有些至寶是我們不想失去的;然而有一天,當我們發現這些寶貝失去,將作何感受?是否責怪神無端地奪走我們所愛的?或許這樣的情緒總是難免;但請謹記,上帝拿走的東西,必以自己來代替,這豈不是更美的嗎?故我們要學習,讚美神絕不會叫我們無端受禍!      ~陳樂群





2011年1月27日 星期四

20110127約書亞記20章1-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0:1 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


  《新》1~9:在各支派土地分配好之後,耶和華接著頒佈行政法則(見13:1-32註釋),開始設立基本的政府制度,特別是一個地區法院的系統,處理應判死刑的殺人罪行。這樣就可將這類最具煽動性的案件,從地方司法單位轉移,並防止輕易且不公正的審判。若將殺人案件交在家屬手中判決,必會導致這種司法裁決的偏頗,並可能引起不止歇的血仇紛爭。所指定的逃城均為分給利未人的城市,在這些城裏的人照理應更加知曉並遵行摩西的律法。


  《啟》地業分定,又設立處理殺人罪的審訊制度,使各族的人不得私自處理殺人犯,必須交由會眾審判,犯罪者可以暫時在逃城中棲身,等候審訊。不過逃城只保護非蓄意殺人犯。《申命記》19章詳細規定可在逃城中避難的人的資格。


  《馬》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以後,下一步就是預留六座“逃城”。這些城邑散布在應許之地全境,約旦河的兩邊各有三座,使誤殺人的可逃離報血仇的(那報血仇的通常是被殺者的親屬,試圖爲死者報仇。)因爲他是無心地殺了別人,他就可以逃往一座逃城,得享安全,等候公平的裁決。利未人負責管理逃城,以確保神公平與公義的原則得以實現。如果那殺人的能逃往逃城,那裏便是他的避難所;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他才可以安全地回到他所屬的城邑。


20:2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著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


20:3 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


  《新》報血仇人:也可譯作「至近的親屬」(得3:9「至近的親屬及救贖者」),或「救贖主」(詩19:14)。報血仇的人是至近親屬,他有為親人刻意報仇的責任(見利24:17;民35:16-28)。


20:4 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門口,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裏,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


  《新》城門口:傳統行審判之處,長老在此坐庭審訊(見得4:1及註釋;又見伯29:7)。


20:5 若是報血仇的追了他來,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報血仇的手裏;因為他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


20:6 他要住在那城裏,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


  《新》會眾:由城內成年男子組成。在長老面前的審判中(20:4),他們所擔任的職責不明,但可能是在審判中作證人,以確定審判公平進行(祕密法庭的敗壞是惡名昭彰的)。


  《新》等到:(編者註:新國際版將這節譯作「他要住在那城裏,等到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並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或作「或等到」。


  《新》大祭司死了:見民35:25-28。大祭司的死可能帶來贖罪或特赦的效果。


20:7 於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蓮山地分定示劍;在猶大山地分定基列亞巴(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


  《新》分定…基低斯:希伯來文雙關語的應用:「將分別為聖(之城)分別為聖」(編者註:「基低斯」是「分別為聖」之意)。在約旦河西的另兩座城已與「為聖」有關:示劍,見8:30-35及註釋;創12:6-7;希伯崙,見創23:2;49:29-32。這些城市的地理分布相當重要:一在北部,一在中部,一在南部(見20:8,所列在外約旦的逃城次序與此正好相反:先是在南部的比悉,然後是在中部的拉末,最後是在北部的哥蘭)。


  《啟》7~9:這六個逃城也是摩西生前所指定,都在分給利未人的城邑中(參民35:9)。


  六座逃城位置分佈平均,在約旦河東、河西二地,北部、中部與南部都有設立。六座逃城所在分屬六個不同支派分得的土地:哥蘭(瑪拿西支派)、拉末(迦得支派)、比悉(呂便支派)、基低斯(拿弗他利支派;參21:32)、示劍(以法蓮支派)、希伯崙(猶大支派)。逃城都是各支派撥給了利未人的城邑,由利未人管理(21章)。


20:8 又在約旦河外耶利哥東,從呂便支派中,在曠野的平原,設立比悉;從迦得支派中設立基列的拉末;從瑪拿西支派中設立巴珊的哥蘭。


20:9 這都是為以色列眾人和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城邑,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裏,不死在報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新》寄居的外人:證明寄居以色列的外人也同樣享有受保護的權利(參利19:33-34;申1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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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很重視設立“逃城”之事,為甚麼?
20:1-6 這個新民族在新土地上扎根,從此需要一個新的政府。神在多年前就告訴摩西,新政府將來要怎樣治理百姓。進入迦南地以後,神所命定的工作之中,有一項是要選定幾座“逃城”。這些城邑散布在應許之地全境,目的是防止有不公平的事,尤其是報仇的事隨便發生。譬如有人誤殺了人,他就可以逃往一座逃城,得享安全,等候公平的裁決。利未人負責管理逃城,以確保神公平與公義的原則得以實現(逃城的詳情,請參民35:6;35:11-28的注釋)。






2011年1月2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反其道而行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馬太福音5章43-44節)


  若有人問我是誰,我會說自己是基督徒。但我也必須承認,有時跟隨基督的確是個挑戰。祂的許多吩咐,如在受逼迫時要喜樂(馬太福音5章11-12節)、有人打我右臉就連左臉也讓他打(38-39節)、有人向我索討就給他(40-42節)、愛我的仇敵、祝福咒詛我的人,善待恨惡我的人(43-44節)等,在我看來,這都像是反其道而行的生活方式。


  後來我才了解,反其道而行的不是主,而是我。我們生來就墮落且不完全,因為罪使我們的本能反應往往充滿謬誤,最後則無可避免地使生活一團糟。


  我們就像一片塗滿果醬的土司麵包,卻朝下掉落在廚房地板上。如果自己動手,事情肯定會更加無法收拾。而這時耶穌來到,就像一把從天而降的奶油刀,把我們從地板上刮起,脫離罪惡生活,再將我們翻過來正面朝上。如果我們遵循祂的樣式,過著「正面朝上」的生活,就會發現:轉過另一邊臉頰讓人打而不使自己陷入紛爭、施比受更為有福、向老我看著自己是死的……等教導,才能使生命有價值。


  畢竟,祂的道路非同我們的道路(以賽亞書55章8節),而我也終於體會到,祂的道路永遠是最佳選擇!JS


生命改變,煥然一新;

我們眼光,隨之而變;

過去所喜,如今厭棄;

洞見錯謬,真理顯現。Sper






我們看來反其道而行之事,乃上帝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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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要讚美神


凡有氣息的,都要讚美耶和華!你們要讚美耶和華!(詩一五○6)


我一生要讚美耶和華!我還活的時候要歌頌我的神!(詩一四六2)


  詩篇146至150篇的作者再三要求讀者要讚美耶和華,我們有否把握有生之年,天天向神稱頌,讚美祂呢?


  1791年,88歲衛斯理約翰臨終時,他向四周的人以微弱聲音唱道:我一息尚存,仍要讚美創造主。衛斯理21歲時,有一天和一位貧窮的信徒交談,一面數語竟改變了衛斯理的一生,終生不忘。這位窮信徒家中無床,身上只有一件單衣,並且他足足餓了一日,無錢買食物;可是他心中滿有喜樂讚美神。當時衛斯理說:你窮得無食物可吃,無床可睡,為何還要讚美神呢?」那人說:「我讚美神,因祂賜我生命;我讚美神,因祂給我感恩的心,知道活著是服事祂。」這人謙卑的數語,感動了衛斯理約翰,立志一生學習讚美神。「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我們有否為所享受的陽光、空氣、雨水,以及神賜的白白救贖恩典,天天稱頌祂呢?         ~李雅華(作者是關國瑞師母)




2011年1月26日 星期三

20110126約書亞記19章1-5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9:1 為西緬支派的人,按著宗族,拈出第二鬮。他們所得的地業是在猶大人地業中間。


  《新》西緬…第二鬮:這些城市在猶大境內(15:21),位於沿著猶大南界的南地(代上4:24-42)。


  《馬》1~9:西緬的地業是在猶大支派地業的中間。看來,猶大的土地非常廣闊,其支派不能全佔所分的土地,所以撥出部分給西緬。這應驗了雅各對西緬的預言:“我要使他們分居在雅各家裏,散住在以色列地中。”(創四九7)


  別示巴和示巴(2節)大概是指同一地,按第6節所指,合共只有十三座城。一些城邑列出來,以便詳細地分辨個別的邊界,即使那些城邑不在土地之內。所以有時所說的城邑數目未能互相配合(例如第15、30、38節)。


19:2 他們所得為業之地就是:別是巴(或名示巴)、摩拉大、



19:3 哈薩書亞、巴拉、以森、


19:4 伊利多拉、比土力、何珥瑪、


19:5 洗革拉、伯瑪加博、哈薩蘇撒、


19:6 伯利巴勿、沙魯險,共十三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19:7 又有亞因、利門、以帖、亞珊,共四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19:8 並有這些城邑四圍一切的村莊,直到巴拉比珥,就是南地的拉瑪。這是西緬支派按著宗族所得的地業。


19:9 西緬人的地業是從猶大人地業中得來的;因為猶大人的分過多,所以西緬人在他們的地業中得了地業。


  《啟》西緬支派的地在南方,位於猶大支派所得的地業中間。西緬沒有專屬於自己支派的土地(創49:5-7)。此後,聖經中很少再提到西緬支派。


19:10 為西布倫人,按著宗族,拈出第三鬮。他們地業的境界是到撒立;


  《新》西布倫…第三鬮:該支派得到加利利海以西,下加利利地區的一部分,在新約時代的拿撒勒附近。


  《馬》10~39:跟著,是餘下六個支派的邊界:西布倫(10-16節);以薩迦(17-23節);亞設(24-31節);拿弗他利(32-39節)和但(40-48節)。但支派得到猶大的一些城(比較第41及一五33)。


19:11 往西上到瑪拉拉,達到大巴設,又達到約念前的河;


  《啟》約念前的河:指基順河。


19:12 又從撒立往東轉向日出之地,到吉斯綠他泊的境界,又通到大比拉,上到雅非亞;


19:13 從那裏往東,接連到迦特希弗,至以特加汛,通到臨門,臨門延到尼亞;



19:14 又繞過尼亞的北邊,轉到哈拿頓,通到伊弗他伊勒谷。


19:15 還有加他、拿哈拉、伸崙、以大拉、伯利恆,共十二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啟》此處的伯利恆不是猶大支派大衛家鄉伯利恆,而是在拿撒勒西北約11公里的另一城邑。


19:16 這些城並屬城的村莊就是西布倫人按著宗族所得的地業。


19:17 為以薩迦人,按著宗族,拈出第四鬮。


  《新》以薩迦…第四鬮:由加利利海西南方直到伯善,向西則延伸至耶斯列平原。他泊山為其北界。


19:18 他們的境界是到耶斯列、基蘇律、書念、


19:19 哈弗連、示按、亞拿哈拉、


19:20 拉璧、基善、亞別、


19:21 利篾、隱干寧、隱哈大、伯帕薛;


19:22 又達到他泊、沙哈洗瑪、伯示麥,直通到約旦河為止,共十六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19:23 這些城並屬城的村莊就是以薩迦支派按著宗族所得的地業。


19:24 為亞設支派,按著宗族,拈出第五鬮。



  《新》亞設…第五鬮:亞設得沿海之地,北至腓尼基地區的西頓,南至迦密山。


19:25 他們的境界是黑甲、哈利、比田、押煞、


19:26 亞拉米勒、亞末、米沙勒;往西達到迦密,又到希曷立納,


19:27 轉向日出之地,到伯大袞,達到細步綸;往北到伊弗他伊勒谷,到伯以墨和尼業,也通到
迦步勒的左邊;


19:28 又到義伯崙、利合、哈們、加拿,直到西頓大城;


19:29 轉到拉瑪和堅固城泰爾;又轉到何薩,靠近亞革悉一帶地方,直通到海;


19:30 又有烏瑪、亞弗、利合,共二十二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19:31 這些城並屬城的村莊就是亞設支派按著宗族所得的地業。


19:32 為拿弗他利人,按著宗族,拈出第六鬮。


  《新》拿弗他利…第六鬮:這地區大部分在加利利海以北,包括現今的呼勒谷,及西鄰亞設的一些山地。其最南方在加利利海的南端。


  《啟》拿弗他利得地大半在加利利海以北,其中基尼烈即後來的加利利。


19:33 他們的境界是從希利弗從撒拿音的橡樹,從亞大米尼吉和雅比聶,直到拉共,通到約旦河;


19:34 又轉向西到亞斯納他泊,從那裏通到戶割,南邊到西布倫,西邊到亞設,又向日出之地,達到約旦河那裏的猶大。


19:35 堅固的城就是:西丁、側耳、哈末、拉甲、基尼烈、


19:36 亞大瑪、拉瑪、夏瑣、


19:37 基低斯、以得來、隱夏瑣、


19:38 以利穩、密大伊勒、和璉、伯亞納、伯示麥,共十九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19:39 這些城並屬城的村莊就是拿弗他利支派按著宗族所得的地業。


19:40 為但支派,按著宗族,拈出第七鬮。


  《新》但…第七鬮:在以法蓮及猶大之間,便雅憫以西的肘形地帶。約帕港標出但的西北角。


  《馬》40~48:但支派原本拈鬮的境地在西南面,邊臨地中海,包括約帕和以革倫(40-46節)。後來,這境地實在太小,其中一些支派移居到東北的拉億(利善),並把該城改名爲但(47-48節:士一八)。


19:41 他們地業的境界是瑣拉、以實陶、伊珥示麥、


19:42
沙拉賓、亞雅崙、伊提拉、


19:43
以倫、亭拿他、以革倫、


19:44
伊利提基、基比頓、巴拉、


19:45
伊胡得、比尼比拉、迦特臨門、


19:46
美耶昆、拉昆,並約帕對面的地界。


19:47
但人的地界越過原得的地界,因為但人上去攻取利善,用刀擊殺城中的人,得了那城,住在其中,以他們先祖但的名將利善改名為但。


  《新》但人…越過原得的地界,因為:(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但人無法佔領所得之地,因此」)這個地區的亞摩利人「強逼但人住在山地」(士1:34),因此大部分的但人遷往約旦河谷上游,在那裏攻下利善(或稱拉億,士18:2-10、27-29),將城改名為但。


19:48 這些城並屬城的村莊就是但支派按著宗族所得的地業。


19:49
以色列人按著境界分完了地業,就在他們中間將地給嫩的兒子約書亞為業,


  《新》將地給…約書亞為業:在分配應許之地(約旦河以西之地)的記述中,最先記錄的是迦勒所得之地(14:6-15),最後記錄的是約書亞所得之地。這兩位曠野飄流世代中耶和華勇敢的僕人(見民13:30;14:6、24、30),他們產業的分配像畫框一樣,將整個分地的記錄框了出來;而且兩人都得到自己想要的地區。把約書亞所得之地放在最後是很合適的。他既不是王,也不是軍閥,而是一位受命將耶和華子民帶入應許之地的神僕。


  《馬》49~51:第51節記述把地分完了,也預留逃城(二十章),而利未人的城仍有待分配(二十一章),但約書亞的工作已差不多完成。照耶和華的吩咐,他得到亭拿西拉城(50節)。


19:50 是照耶和華的吩咐,將約書亞所求的城,就是以法蓮山地的亭拿西拉城,給了他。他就修那城,住在其中。


  《新》亭拿西拉:在以法蓮西南角,面向海。後來約書亞就葬在那裏(24:30)。


  《啟》是照耶和華的吩咐:一語或暗示耶和華神在約書亞作探子偵察迦南時,已允將此地賜給他,就像將希伯崙賜給迦勒一樣(14:13;15:13)。


19:51 這就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在示羅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拈鬮所分的地業。這樣,他們把地分完了。


  《啟》主持分地的人是摩西預先指定的(民34:17-19),在這一類繼任者難決定的事上,有遠見的領袖摩西死前一一作了安排,是遵照神所吩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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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但人攻取利善,這地原沒有分給他們,這……
19:47-48 但支派的人覺得所分的地業有些地方不易攻取,所以避難就易,攻取利善,他們知道在那裡較易取勝。在事情容易時,人人皆會信靠神,但在環境看似不利時,就是對我們的信心與勇氣的考驗了。要信靠神,祂的大能足可解決最困難的情勢。


為甚麼要把地分了?好處是甚麼?
19:49-51 我們大有理由相信,將迦南地按照各支派定地界,勝過仍讓它連成一片。原因是:(1)定出地界,使每個支派各擁有自己的地業,加強各支派的忠誠與團結。(2)地界劃定各支派的權利與責任,幫助各支派個別發展與成熟。(3)如果人人都想住在最好的地區的話,就可能發生衝突,有了地界,就能抑制這事的發生。(4)早在雅各的時代(參創48:21-22),神就應許給每個支派一分產業,分地是實現祂的應許。







2011年1月26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偽君子


「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以弗所書2章4-5節)


  施德曼牧師曾說,在他所牧養的教會中,有個年輕人不再上教會,是因為這名年輕人平日工作有時會情緒失控,而以惡劣態度對待同事。這使得他在禮拜天來臨時,感覺自己像個偽君子,而不願再去教會。


  施德曼對這位年輕的朋友說:「所謂的偽君子,是指一個人假扮成另一個角色。但你在教會中的角色就是個基督徒,這時的你並不是個偽君子呀!」這位青年聽完這話後,頓時領悟自己是在何地才變成偽君子,他同時也發現解決之道不是不去教會,而是改變自己在工作時的態度。


  英文中的「偽君子」源自於希臘文的「演員」一詞。它指的是假扮成一種不真實的面貌。有時我們也會忘記自己身為基督徒的真實身分,或忽略自己必須向上帝負責。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便是過著從前的生活(以弗所書2章2節),而使自己成了偽君子。


  讓我們不要在老我的轄制下,假扮出不真實的面貌,而是藉著上帝的恩典,使生命中有「與基督一同活過來」(5節)的樣式。這是杜絕假冒為善最好的方法。JDB


基督徒要表裡一致,
必須時時謹慎自守;
活出所傳講的生命,
直到我們見主榮面。Anon.




表裡不一的基督徒,是魔鬼的最佳助手。



http://chinese-od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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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復興/知信行網上團契


盡意的愛-學習盡意的愛
要我為你作甚麼?


經文:馬太福音二十29-34


  這段經文顯出一個非常鮮明的對比,就是世人與神的愛有巨大的差異。當兩位瞎子不停的呼喊耶穌時,旁邊的人因反感而責備他們。為何這些人會反感呢?因為瞎子只是微不足道的乞丐,在當時被人認為是廢物,他們無權提出要求,根本沒有社會地位。眾人認為這一刻耶穌是一個大人物,是不會理會這些麻煩多多的乞丐。


  可是,耶穌停步了,讓這兩個瞎子到祂面前,又問他們:「你要我為你作什麼?」難道耶穌不知道他們需要嗎?這豈不是多此一問嗎?不是!耶穌的問題顯示出祂有智慧去表達愛,這問題是反映了主對他們的尊重,眾人鄙視他們的時候,主尊重他們,願意服待他。而且主也讓他們有表達的機會,這樣的人往往是被人決定一切,自己沒有表達的權利,再者,祂亦要看他們的真誠,當他們迫切地回答:「我們要眼睛能看見。」祂的心也深受感動。


  學習盡心的愛,就要留心每一個向你請求的人,多向他們說:「要我為你作什麼?」



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

20110125約書亞記18章1-2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8:1 以色列的全會眾都聚集在示羅,把會幕設立在那裏,那地已經被他們制伏了。


  《新》18:1~19:51:剩下尚未分到地的七個支派是:便雅憫、西緬、西布倫、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及但。他們在示羅拈鬮,此後又特別分一份地給約書亞。


  《新》示羅:離伯特利東北約十六公里,在伯特利至示劍大道稍東。


  《新》會幕:內有神聖約櫃的帳幕(見出27:21註釋)。會幕繼續留在示羅直到撒母耳的時代(撒上4:3)。


  《馬》以色列人將許多尚未攻佔之地暫且擱下,將安營的地方由吉甲轉到示羅。這可能是設立永久性會幕的頭一個地方。會幕設立在全地的中央,使百姓更容易去參加特別的敬拜,並守一年一度的幾個宗教節期。會幕在這裏設立,並留下來直到撒母耳的日子。在整個士師時代(大約三百年),會幕一直設在示羅。在神的約櫃被非利士人奪去的時候(參撒上4-5兩章),這城顯然也被他們毀滅。


  《馬》那地已經被他們制伏了:意思是指這個時候大多數地區的迦南人勢力已被削弱,他們已不再成爲威脅。可惜,百姓並沒有遵照神的吩咐,除滅殘餘的迦南人,成爲了他們日後的隱患。


18:2 以色列人中其餘的七個支派還沒有分給他們地業。


  《啟》2~10:15-17章記述過了猶大、以法蓮和瑪拿西三個支派已在河西分得了地業。會幕既已設立,約書亞又為其餘七個支派分地。本章至19章所記即為分給便雅憫、西緬、西布倫、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及但的土地。他們在示羅拈鬮,最後還特別給了約書亞一塊土地。比較來說,猶大、以法蓮、瑪拿西三個大支派分得的土地面積較大,較小的是西布倫和以薩迦。


  《馬》2~10:分配土地繼續分述。猶大和約瑟支派拈鬮得到他們的産業,但還有約旦河西的七個支派沒有分得他們的地業。因此,他們聚集到示羅,約書亞在那裏給他們拈鬮,來決定哪塊地歸與誰。約書亞派出一組人,每支派選三個,並以拈鬮寫明餘下的七個支派應得的地。神使用這種神聖的方法作出選擇,而不是由約書亞或任何作領袖的來決定。


18:3 約書亞對以色列人說:「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你們耽延不去得,要到幾時呢?


  《新》得:土地征服之後,需要有人在該地定居;所以要先測量,然後公平分配,最後才完全佔據該地。故此我們必須清楚分辨全民征服領域之戰(約書亞記),與各支派佔據地土之戰(士1至2章)的不同。


18:4 你們每支派當選舉三個人,我要打發他們去,他們就要起身走遍那地,按著各支派應得的地業寫明(或譯:畫圖),就回到我這裏來。


18:5 他們要將地分做七分;猶大仍在南方,住在他的境內。約瑟家仍在北方,住在他的境內。


  《新》北方:與猶大的地土相對而言。


18:6 你們要將地分做七分,寫明了拿到我這裏來。我要在耶和華我們 神面前,為你們拈鬮。


18:7 利未人在你們中間沒有分,因為供耶和華祭司的職任就是他們的產業。迦得支派、呂便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已經在約旦河東得了地業,就是耶和華僕人摩西所給他們的。」


18:8 劃地勢的人起身去的時候,約書亞囑咐他們說:「你們去走遍那地,劃明地勢,就回到我這裏來。我要在示羅這裏,耶和華面前,為你們拈鬮。」


18:9 他們就去了,走遍那地,按著城邑分做七分,寫在冊子上,回到示羅營中見約書亞。


  《新》冊子:(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書卷」)是假想這文件可能的樣式。希伯來文此字的意義不明確。


18:10 約書亞就在示羅,耶和華面前,為他們拈鬮。約書亞在那裏,按著以色列人的支派,將地分給他們。


18:11 便雅憫支派,按著宗族拈鬮所得之地,是在猶大、約瑟子孫中間。


  《新》便雅憫…所得之地:在猶大與以法蓮兩強大支派中間的一個緩衝地區。其北界即以法蓮之南界(見16:1註釋),其南界即猶大之北界(見15:5註釋)。


  《馬》11~28:第11至20節列明便雅憫的邊界,以及在第21至28節列明所擁有的城邑。便雅憫得到的比例是狹長的,但這是個選擇。這佔據心臟地帶,和繼承在邊界的初熟之物,是以色列在迦南地勞碌栽種的成果。猶大和以法蓮後來統治了這地。


  吉甲在便雅憫的境內,得到約旦河西首處安營的地點。那裏的記念石頭見證過約旦河這個神蹟。在那裏,百姓守迦南地第一個逾越節,開始吃那地的産物。在那裏,全民再次行割禮,從埃及人而來的凌辱一掃而空。這是極具歷史意義的,因爲沒有別的地方有那麽多的屬靈教訓。


  耶利哥城的殘餘痕跡仍在便雅憫地清楚可見。她的城牆曾被認爲不可攻破,但已塌下來了。喇合的居所仍然屹立,因這標誌著神的恩,用以回報信心的。便雅憫人何時需要重新提醒這場主的爭戰,可以隨時探訪這地。


  伯特利(神的殿)令便雅憫人記起他們的祖先的信心和以色列神聖的拯救者的信實(創二八18-22;三五1-15)。


  耶路撒冷被立爲首都,但直到耶西的兒子大衛趕出耶布斯人;離開他們如山的城堡後,才正式定都。


  便雅憫地環繞著許多昔日、現在和將來祝福的標記。何等豐裕的鬮歸予雅各最小的兒子!


18:12 他們的北界是從約旦河起,往上貼近耶利哥的北邊;又往西通過山地,直到伯亞文的曠野;


18:13 從那裏往南接連到路斯,貼近路斯(路斯就是伯特利),又下到亞他綠亞達,靠近下伯和崙南邊的山;


18:14 從那裏往西,又轉向南,從伯和崙南對面的山,直達到猶大人的城基列巴力(基列巴力就是基列耶琳);這是西界。


18:15 南界是從基列耶琳的儘邊起,往西達到尼弗多亞的水源;


18:16 又下到欣嫩子谷對面山的儘邊,就是利乏音谷北邊的山;又下到欣嫩谷,貼近耶布斯的南邊;又下到隱羅結;


18:17 又往北通到隱示麥,達到亞都冥坡對面的基利綠;又下到呂便之子波罕的磐石;


18:18 又接連到亞拉巴對面,往北下到亞拉巴;


18:19 又接連到伯曷拉的北邊,直通到鹽海的北汊,就是約旦河的南頭;這是南界。


18:20 東界是約旦河。這是便雅憫人按著宗族,照他們四圍的交界所得的地業。


18:21 便雅憫支派按著宗族所得的城邑就是:耶利哥、伯曷拉、伊麥基悉、


  《啟》21~28:在便雅憫的城邑中,伯特利和耶路撒冷都是宗教聖地(18:28)。列王時代,所羅門王在耶路撒冷建立聖殿。分裂後,北國的耶羅波安卻在伯特利設金牛犢和祭壇(王上12:25-33)。


18:22 伯亞拉巴、洗瑪臉、伯特利、


18:23 亞文、巴拉、俄弗拉、


  《新》亞文:居住艾城之民(艾城的居民)。


18:24 基法阿摩尼、俄弗尼、迦巴,共十二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18:25 又有基遍、拉瑪、比錄、


18:26 米斯巴、基非拉、摩撒、


18:27 利堅、伊利毗勒、他拉拉、


18:28 洗拉、以利弗、耶布斯(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基比亞、基列,共十四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這是便雅憫人按著宗族所得的地業。


  《啟》基比亞:是以色列國第一任君王掃羅的家鄉(撒上10:2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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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的會幕終於結束了“漂流”!你看——
18:1-2 以色列人將許多尚未攻佔之地暫且擱下,將宗教中心由吉甲(參5:8-9的經文注釋)搬到示羅。這可能是設立永久性會幕的頭一個地方。神的會幕直譯應為“神與人會面的地方”,神在那裡住在祂的百姓中間(參出25:8)。會幕設立在全地的中央,使百姓更容易去參加特別的敬拜,並守一年一度的幾個宗教節期。


  以色列人偉大的祭司兼先知撒母耳的家人,就常常去示羅。當撒母耳還是童子的時候,就被母親帶到那裡,在會幕裡事奉耶和華(參撒上1:3、22)。在整個士師時代(大約三百年),會幕一直設在示羅。在神的約櫃被非利士人奪去的時候(參撒上4-5兩章),這城顯然也被他們毀滅。這個城從來未能名副其實地成為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心,以後的經文記述了這城的罪惡和偶像敬拜(參詩78:56-60;耶7:12-15)。


還未分到地的七個支派,他們的心情如何?
18:2-10 以色列人其餘的七個支派還沒有分到地業,他們聚集到示羅,約書亞在那裡給他們拈鬮,來決定哪塊地歸與誰。神使用這種神聖的方法作出選擇,而不是由約書亞或任何作領袖的來決定。


  到這個時候,大多數地區的迦南人勢力已被削弱,他們已不再成為威脅。可惜,百姓並沒有遵照神的吩咐,除滅殘餘的迦南人,因這七個支派的人不想惹事生非,遭遇抵抗。也許作為遊牧民族,他們不想在一個地方定居,寧可在經濟上倚靠那些他們所應當除滅之人。另外有些人可能害怕繼續爭戰要付出重大的代價,且斷絕供應。和敵人交易獲利,要比靠自己張羅更容易,也更合算。


有沒有甚麼工作令我畏懼,拖延不做的?
18:3-6 約書亞責問這幾個支派不積極準備、前去得地的原因。我們常常因為工作看似重大艱難、令人生厭,而遲遲不做。但是如果持續把工作放下,就顯出愚昧,未能善盡管家的職分,更有可能是不順服神。即使做自己不太喜愛的工作,也需要專心一意,與別人合力同心,多多地打起精神,好好地負起責任。你若想遲延怠慢,請記住這個教訓。


拈鬮的結果能否代表神的心意?
18:8 由拈鬮(也可以稱為掣籤)來決定,是以色列人的一般風俗。我們對於約書亞的時代,究竟用甚麼方法拈鬮所知不多。一種可能是擲骰子,另一種可能是使用兩個瓶子,一個瓶裡放有各支派的名字,另一個則放所要得之地名,從瓶裡取出一個支派,與這支派所得之地相合。他們也可能使用烏陵和土明來決疑(參利8:8的經文注釋)。不管他們怎樣做,這種方法可免去以人的方式選擇,讓神隨祂的心意,把每一塊土地分給每個支派。


便雅憫地處於……
18:11 便雅憫分得一個狹長的地帶,作為猶大和以法蓮之間的緩衝區,猶大和以法蓮後來統治了這地。


欣嫩子谷,好像跟小孩子有些關係——
18:16 在耶利米的時代,欣嫩子谷變成拜摩洛(亞捫人的神)之地。在那些可怕的禮儀之中,有時要將自己的兒女獻上為祭。後來,以色列人就在這個谷中焚燒垃圾,及罪人與牲畜的屍體。於是這個地名就成了地獄的同義詞。







2011年1月25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不再掙扎


「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啟示錄21章4節)


  在2006年,菲菲曾因為過敏而造成心跳停止,那一次是她生命中最接近死亡的經歷。她向倫敦日報的伊莉莎白重述這段經歷:「有一個恐怖的怪物拖著我,要帶我進入死亡的大門,而醫生卻把我拉回來了。」她說:「如果那就是死亡,我不想要再經歷一次了。」菲菲認為這經驗「和死亡極為類似,只不過有更多的掙扎」。


  通常,死亡的過程就是一種掙扎。但是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卻不必懼怕死亡,因為死亡會將我們帶到天堂。在啟示錄中,約翰以美好的描述告訴我們,在永恆中與上帝同在會是什麼樣子(21章1-4節)。他看見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裏從天而降。耶路撒冷城是上帝揀選的百姓居住之地,也是指上帝居所(詩篇76篇2節)。而新耶路撒冷不是人手所建造的,那是上帝要與祂百姓同住到永恆之地,在那裏沒有痛苦、憂傷和病痛。


  對於永恆的事,我們知道的實在不多。但是我們確實知道,無論基督徒現在有多少身心靈的煎熬,到時候都會停止。與上帝同在的生命,會比現在好上千萬倍。MW


在那裡沒有眼淚、恐懼,
在那裡沒有病痛、憂傷;
那是一片沒有死亡之地,
那地方,讓我一心嚮往!Anon.




天上的喜樂遠遠超過地上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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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E時代的父母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4)


  在高科技的E時代中,要怎樣在主裡養育兒女,成了父母一大考驗。有人形容「假如你十幾歲的孩子醒著,又沒上學,他(她)們的眼目不是盯在手機的螢幕上,就是在電腦或電視上。」一項對2,000多名8至18歲的孩子所作的調查顯示,他們每人每天花在電子器材上的時間,平均為11個小時(綜合幾項同時進行的動作)。主因是想借助外界的刺激,擺脫無聊枯燥,維持生活的情趣。在這被大眾媒介操控的文化潮流中,身為E時代的父母不必開倒車,與時代脫節;但也不是照單全收,而是要幫助子女把握原則。首先,要教導孩子認識安靜的價值──人在安靜中,才能認識神(參詩四十六10)。在安靜中的禱告、默想、獨處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神經科學家指出,最具創作與效率的時刻多數是在不受刺激,放鬆心情下產生的。教導孩子禱告,安靜默想,必使他們日後受益無窮。         ~張吉莉



2011年1月24日 星期一

20110124約書亞記17章1-1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7:1 瑪拿西是約瑟的長子,他的支派拈鬮所得之地記在下面。至於瑪拿西的長子基列之父(或譯:主)瑪吉,因為是勇士就得了基列和巴珊。

  《新》瑪拿西是約瑟的長子:提醒驕傲的以法蓮人,瑪拿西是約瑟的長子,雖然雅各在領養約瑟的兩個兒子時,將以法蓮放在上位(創48:14、19)。

  1~13:瑪拿西的産業部分在約河東的基列和巴珊(1節),以及部分在西面(7-11節)。約河西的土地是靠在北面迦南人的六座重要城堡伯善、以伯蓮、多珥、隱多珥、他納和米吉多(11-12節)。一些以法蓮的城邑是在瑪拿西的土地內,而一些瑪拿西的鎮市又在亞設的土地內,並且……以薩迦(7-12節)。

  西羅非哈的女兒繼承瑪拿西之子孫的産業,正如神吩咐摩西的(3-4節)(民二七l-7)。這樣做是確保西羅非哈家仍分得産業,即使他們沒有男性繼承人。那些女兒必須與她們支派裏的男子結婚,所以土地仍屬瑪拿西支派。不至與其支派通婚,土地被汲納(民三六l-13)。

17:2 瑪拿西其餘的子孫,按著宗族拈鬮分地,就是亞比以謝子孫,希勒子孫,亞斯列子孫,示劍子孫,希弗子孫,示米大子孫;這些按著宗族,都是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男丁。

17:3 瑪拿西的玄孫,瑪吉的曾孫,基列的孫子,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沒有兒子,只有女兒。他的女兒名叫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

  《新》西羅非哈只有女兒:摩西在世時,曾應允這些女兒可與其他親屬一同得地(見民26:33;27:1-7)。

  依希伯來法律,父親的財產只可以分給兒子,女兒通常不可繼承,但可得一筆嫁妝,包括女奴、陪嫁田地(創29:24、29;王上9:16)。摩西死前,因西羅非哈的女兒提出抗辯,確立了有條件的女子繼承權,因西羅非哈無子,而眾女兒也同意只嫁給本族人(民27:6;36:10)。此處所記為他的五個女兒根據摩西的決定,要求取得產業,如願以償。

17:4 她們來到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眾首領面前,說:「耶和華曾吩咐摩西在我們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於是約書亞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在她們伯叔中,把產業分給她們。

17:5 除了約旦河東的基列和巴珊地之外,還有十分地歸瑪拿西,

  《新》十分地:瑪拿西分得之地面積僅次於猶大。十分地分給希弗以外的五兄弟,及希弗的五個孫女。若女兒沒有兄弟,有關保護她們繼承權的律法見民27:8-11。

  瑪拿西支派所得的土地之大僅次猶大,且肥沃過之。這十分地中的五分給了亞比以謝等五兄弟的子孫(2節),不包括希弗,因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沒有兒子;另外的五分給了他的五個女兒瑪拉、挪阿等(3節)。在這事上,男女是十分平等的。

17:6 因為瑪拿西的孫女們在瑪拿西的孫子中得了產業。基列地是屬瑪拿西其餘的子孫。

17:7 瑪拿西的境界:從亞設起,到示劍前的密米他,往北到隱他普亞居民之地。

17:8 他普亞地歸瑪拿西,只是瑪拿西境界上的他普亞城歸以法蓮子孫。

17:9 其界下到加拿河的南邊。在瑪拿西城邑中的這些城邑都歸以法蓮。瑪拿西的地界是在河北直通到海為止;

17:10 南歸以法蓮,北歸瑪拿西,以海為界;北邊到亞設,東邊到以薩迦。

17:11 瑪拿西在以薩迦和亞設境內,有伯善和屬伯善的鎮市,以伯蓮和屬以伯蓮的鎮市,多珥的居民和屬多珥的鎮市;又有三處山岡,就是隱多珥和屬隱多珥的鎮市;他納的居民和屬他納的鎮市,米吉多的居民和屬米吉多的鎮市。

  《新》伯善米吉多:這些與其他位於瑪拿西與以薩迦及亞設共同邊界上的強堡重鎮,直到後來才被征服。當掃羅戰死時,得勝的非利士人將他的屍體釘在伯善牆上(即伯珊,見撒上31:10),由此可見該城曾與非利士人結盟。

  分給瑪拿西支派在以薩迦和亞設的不少鎮市,這時尚未取得,伯善便是其中一個。掃羅王戰敗自刎而死後,非利士人曾把他的屍體掛在伯善的城牆上示眾,說明此城與非利士人聯手抵抗以色列人(參撒上31:10。《和合本》將伯善譯為伯珊。同一地名在希伯來文有兩個讀法:beth shan和beth shean,義為寂靜之屋)。

17:12 只是瑪拿西子孫不能趕出這些城的居民,迦南人偏要住在那地。

17:13 及至以色列人強盛了,就使迦南人做苦工,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

  《新》及至以色列人強盛了:可能是指大衛與所羅門的時代(見16:10註釋)。

17:14 約瑟的子孫對約書亞說:「耶和華到如今既然賜福與我們,我們也族大人多,你為甚麼僅將一鬮一段之地分給我們為業呢?」

  《新》約瑟的子孫族大人多:指以法蓮與瑪拿西兩支派的總和(見17:17)。在分地時,約瑟兩支派是綜合處理的(見16:1、4);然而接著他們之間的分地也有分別描述(16:5-17:11)。

  14~18:在以法蓮和瑪拿西得到約河西毗連的土地後,他們投訴他們只得一鬮(14節),並且他們被北面的城堡包圍著(16節)。約書亞反駁他們的論調。當他們說他們因爲人多,需要更多土地(14節)時,約書亞便告訴他們以他們的人力砍伐境地內的樹林,並居住在那裏(15節)。當他們投訴這裏有迦南人在境內,迦南人又有鐵車(16節),約書亞確保他們有高超的力量,把迦南人趕出去(18節)。

  留意這裏有兩種人,他們以截然不同的態度,去得神應許他們的地土。迦勒欣然前往,去領神賜給他的産業,實現神對他的計劃(十四12),他深信神必要幫助他,趕出惡人,不久就會完全領那些土地(十五14-15)。約瑟的子孫拈得肥沃的土地,卻不敢把那地的居民趕出去,反而要求得更多的地,他們和迦勒真是有天壤之別。但是約書亞要他們表示誠意,首先去未得之地砍伐樹木,以擴大地土,他們雖然答應,卻未能做得徹底(參士一27)。

  第14節的一鬮意思指在約河西以法蓮和瑪拿西的土地。約書亞說:不可僅有一鬮之地(17節下),他的意思不是說他們可得到額外的土地,而是他們必定據所有已分給他們的土地。

17:15 約書亞說:「你們如果族大人多,嫌以法蓮山地窄小,就可以上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之地,在樹林中砍伐樹木。」

  《新》以法蓮山地:這是指約瑟兩支派所得之地列在法律所認同的長子名下(見17:1註釋)。

  《新》比利洗人、利乏音人:在此處列為相鄰之民,他處經文記載,比利洗人是居於迦南的約旦河西岸(3:10-11;12:8),而利乏音人則住在外約旦噩的王國裏(12:4;13:12)。見創13:7;申2:11等註釋。

  《新》砍伐樹木:(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為自己剷平土地」)當時迦南的這地區仍有密林。似乎以色列人主要是用有多少土地除平可供耕牧的城市數目,來衡量其所得之地的大小,而不是以那些城市所在的地區面積大小來衡量。分給約瑟支派之地,在當時並不像其他地區那樣人口密集。

17:16 約瑟的子孫說:「那山地容不下我們,並且住平原的迦南人,就是住伯善和屬伯善的鎮市,並住耶斯列平原的人,都有鐵車。」

  《新》住平原的:只有在平原,鐵車才有用。

  《新》鐵車:某些部分用鐵製成的戰車(見撒下8:7註釋);可能車軸是鐵的。用鐵器在當時還是一個新發展(見11:6註釋)。

  平原才可供戰車、戰馬馳騁。

  鐵車:在鐵器剛發展出來的時代(此時仍處後銅器時代),當非後來的鐵車可比。古代人有了鐵金屬以後,競相用於戰爭中,製成刀槍。戰車中須承受重大摩擦的部分,例如車軸與車輪的邊,可能用鐵來替代或包邊,故稱鐵車

17:17 約書亞對約瑟家,就是以法蓮和瑪拿西人,說:「你是族大人多,並且強盛,不可僅有一鬮之地,

17:18 山地也要歸你,雖是樹林,你也可以砍伐;靠近之地必歸你。迦南人雖有鐵車,雖是強盛,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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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沒有先例的事,要不要爭取,要不要網開一面?原則是——
17:3-4 在以色列社會中按照傳統習俗,婦女並不承受產業。但是摩西以公平打破慣例,將這五個女人所當得的田地分給她們(參民27:1-11)。實際上,是神吩咐摩西加上一條律例,使處於同樣情況之下的婦女也可以承受產業。約書亞現在便執行這條律例。人很容易用一句事無先例來拒絕合理的要求,但摩西與約書亞的作法是,先仔細研究這條律例的目的,以及每宗個案的法律依據,然後才作出決定。

強調困難與積極進取,你常偏向哪一邊?
17:14-15 要留意兩種人,他們以截然不同的態度,去得神應許他們的地土。迦勒欣然前往,去佔領神賜給他的產業,實現神對他的計劃(14:12),他深信神必要幫助他,趕出惡人,不久就會完全佔領那些土地(15:14-15)。約瑟的子孫拈得肥沃的土地,但是不敢把那地的居民趕出去,反而要求得更多的地,他們和迦勒真是有天壤之別。但是約書亞要他們表示誠意,首先去未得之地砍伐樹木,以擴大地土,他們雖然答應,卻未能做得徹底(參士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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