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9日 星期一

2009年6月29日每日讀經進度

進度:以斯拉記9章1-15



<新國際版研讀本>



9:1 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



  這事作完了…沒有離絕:以斯拉在五月(埃坡月)到達耶路撒冷(7:9),他在九月(基斯流月)宣告處理與外邦通婚問題之條例(10:9),也就是在抵達之後四個月。提醒以斯拉注意這問題的人,,大概是普通百姓,而不是那些也犯了同樣罪的領袖們(9:2)。與以斯拉大約同時期的先知瑪拉基,提及有些猶太人破壞原來的婚約,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瑪2:10-16),或許那些是大地主的女兒。這種異族通婚的原因之一,可能是歸回的適婚猶太女子太少。我們可舉埃及的伊里芬丁為例,看見一個縱容與異族通婚的猶太社團的結局。伊里芬丁的社團約與以斯拉和尼希米同期,在那裏娶了外邦女子的猶太人,除了敬拜耶和華以外,也拜外邦神,於是伊里芬丁的猶太社團漸漸被同化,以致消失。



  赫人:一個強壯的民族,主要居住在小亞西亞一帶。從主前十八至十二世紀,曾控制大部分迦南地。



  比利洗人:可能指一些住在農村而非住在城市中的人。



  耶布斯人:當以色列人征服迦南時,他們正是耶路撒冷的居民。有一段時期,耶路撒冷亦名耶布斯。



  亞捫人、摩押人:羅得女兒所生的兩個兒子,是摩押人與亞捫人的始祖(見申2:9、19)。這兩國人民日後成為亞伯拉罕後裔的大仇敵。



  亞摩利人:這名來自一亞甲文,意思是「西方人」(從巴比倫人的觀點來看)。當以色列人征服迦南時,亞摩利人住在迦南地的山區。



  這些國的民:這裏所提的八族,代表著以色列進佔迦南前,該地原來的居民。只有亞捫人、摩押人及埃及人在猶太人被擄後仍住在那地。



9:2 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



  聖潔的種類:這希伯來文詞句也在賽6:13出現,新國際版譯作「聖潔的種子」。



  在這事上為罪魁:(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引領百姓背逆神」)對以色列人來說,與不屬耶和華的人民通婚是不貞的行為。而首領和官長卻引領百姓入迷途(見10:18)。



9:3 我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



  撕裂衣服和外袍:一般表示憂傷和哀痛的方式。



  拔了頭髮和鬍鬚:聖經中惟一的例子。其他地方記載剃頭及(或)剃鬚。當尼希米面對同樣與異族通婚的問題時,他沒有拔掉自己的頭髮,他拔掉犯罪者的頭髮(尼13:25



9:4 凡為以色列 神言語戰兢的,都因這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這裏來。我就驚懼憂悶而坐,直到獻晚祭的時候。



  晚祭:通報此事者大概在早上來見以斯拉,因此他一定驚懼憂悶地坐了很長時間。獻晚祭的時間通常在下午三時,也是規定要禱告和認罪之時。



9:5 獻晚祭的時候我起來,心中愁苦,穿著撕裂的衣袍,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 神舉手,



  心中愁苦:這希伯來字後來作「禁食」解。



  舉手:以斯拉的禱告(9:6-15)可以和尼希米(尼9:5-37)及但以理(但9:4-19)的禱告相比。



9:6 說:「我的 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 神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



  抱愧蒙羞:見8:22及註釋。以斯拉在神面前內心感到慚愧,在百姓面前也為自己及百姓的罪感到羞愧。這兩個希伯來動詞經常一起出現。



  滔天:但神的愛遠遠超越我們的罪惡(詩103:11-12)。



9:7 從我們列祖直到今日,我們的罪惡甚重;因我們的罪孽,我們和君王、祭司都交在外邦列王的手中,殺害、擄掠、搶奪、臉上蒙羞正如今日的光景。



  從我們列祖直到今日:以色列人清楚意識到自己與祖先是一體的。



  殺害:(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刀下」)(參尼4:13)。在結21章,「巴比倫王的刀」(21:19)被形容為神審判的工具。



9:8 現在耶和華我們的 神暫且施恩與我們,給我們留些逃脫的人,使我們安穩如釘子釘在他的聖所,我們的 神好光照我們的眼目,使我們在受轄制之中稍微復興。



  使我們安穩如釘子釘在他的聖所:(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賜我們他聖所中的一個堅固處」)堅固處直譯作「釘子」或「橛子」,意即像釘子被釘入牆中,或帳幕的橛子被釘入地裏。



  光照我們的眼目:亮光增強表示有活力和喜樂。



9:9 我們是奴僕,然而在受轄制之中,我們的 神仍沒有丟棄我們,在波斯王眼前向我們施恩,叫我們復興,能重建我們 神的殿,修其毀壞之處,使我們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有牆垣。



  波斯王:古波斯的阿墾米尼王朝對猶太人很慈惠:塞魯士(主前五三九至五三○年)允許他們歸回(拉1章);他兒子剛比西斯(主前五三○至五二二年)聖經中雖未提及,但從伊里芬丁蒲紙中,我們知道他也很恩待猶太人;大流士一世(主前五二二至四八六年)重申塞魯士的詔令(拉6章);他兒子亞哈隨魯(主前四八六至四六五年)給猶太人特權並保護他們(斯8至10章);亞哈隨魯之子亞達薛西一世(主前四六五至四二四年)授權以斯拉(拉7章)及尼希米(尼2章)歸回。



  修其毀壞之處:以賽亞曾預言耶和華會重建耶路撒冷的荒場(賽44:26),使其中發出歡聲。



  牆垣:此字只在彌7:11解作「城牆」,此處用作隱喻(參亞2:4-5)。



9:10 「我們的 神啊,既是如此,我們還有甚麼話可說呢?因為我們已經離棄你的命令,



9:11 就是你藉你僕人眾先知所吩咐的說:『你們要去得為業之地是污穢之地;因列國之民的污穢和可憎的事,叫全地從這邊直到那邊滿了污穢。



  污穢:指迦南地的偶像崇拜及與此有關的不道德行為。迦南人的不道德行為及信仰在古代烏加列文獻中有記載。



9:12 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



  11~12:此處所引並非僅是某一段舊約聖經經文,而是來自數段,如申11:8-9;賽1:19;結37:25。



9:13  神啊,我們因自己的惡行和大罪,遭遇了這一切的事,並且你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又給我們留下這些人。



9:14 我們豈可再違背你的命令,與這行可憎之事的民結親呢?若這樣行,你豈不向我們發怒,將我們滅絕,以致沒有一個剩下逃脫的人嗎?



  發怒:神的忿怒臨到以色列人身上,因為他們違背了與神所立的約。



9:15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啊,因你是公義的,我們這剩下的人才得逃脫,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們在你面前有罪惡,因此無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我們有…罪惡:當我們對神的聖潔有正確的認識,我們會明白自己的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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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娶外邦女子為妻不可以嗎?不是有婚姻自由嗎?
9:1-2 自士師時代以來,以色列人已經與外邦女子通婚,參與異族的宗教活動(參士3:5-7),甚至連雄才偉略的所羅門王也沾上同樣的罪(參王上11:1-8)。雖然神嚴禁這事(參出34:11-16;申7:1-4),但到以斯拉那年代以色列人仍未改過,他們的下一代又再重蹈覆轍(參尼13:23-27)。禁止與外族通婚並非種族歧視,因為猶太人與住在該地的非猶太人同屬閃族。神頒下這道命令,完全是為了屬靈的緣故。人若與異族人通婚,很容易會倒向外族的信仰和風俗。若在婚姻等重要事情上不自覺地違背了神,自然無力拒絕配偶所拜的偶像。盲目崇拜偶像是以色列人的通病,直至他們被擄才遏止住這種風氣。



同負一軛的婚姻也常會亮起紅燈,更何況兩條路上的人呢?你的見解是——
9:2 部分以色列人與外族人通婚,離開了神為他們安排的道路。新約聖經教導信徒不應與不信者“同負一軛”(參林後6:14)因為這樣的婚姻,使夫妻總不能在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上同心,例如服從神、委身給神。婚姻牽涉兩個人合而為一,信仰不同時常會引起夫妻間的爭執,其中一方很可能為保持和諧而向對方的信仰妥協。很多人在起步時忽視這問題,到後來才感到後悔。婚姻是大事,勿讓情緒和激情蒙蔽自己,必須要選擇一位能夠與你在靈裡合一的伴侶。



有謙卑悔罪的內心,才有謙卑悔罪的行為。看他們的表現——
9:3-5 撕裂衣服,拔去頭髮和鬍鬚,是謙卑和悔罪的表現。



以斯拉對罪的態度,讓我認識到罪的根源、領袖的職責和神的憐憫,我敢於效法嗎?
9:5-15 以斯拉得悉百姓犯罪時,立即跪下祈禱。誠心的禱告讓他清楚看到罪惡的本相。他看清了幾件事:(1)犯罪是嚴重的事;(2)一人犯罪勢必影響他人(9:7);(3)雖然他沒有娶異族女子為妻,但他同樣有罪(9:10-15);(4)雖然百姓不配,神仍以愛和憐憫赦免他們(9:8-9,15)。世人每每輕看罪惡,但我們要像以斯拉那樣,嚴肅地對待罪。



禱告悔罪,尋求復興;痛哭流淚,心靈更新——也許我們的教會也需要這樣的更新……
9:5-15 以斯拉禱告承認了以色列人所犯的罪。他沒有犯眾人所犯的罪,卻視之如同己錯。他悲哀痛哭,因罪感到羞愧,為罪的結局而惶恐,他渴望以色列人能看到自己的過犯而悔改。他的禱告感動了百姓,使之無不因此而痛哭(參10:1)。以斯拉闡明了不僅要重建聖殿,更需要有一個屬靈的社會與其配合。今天在我們的教會裡,也需要一個屬靈的團體。即使我們曾犯下滔天大罪,仍可祈禱悔改歸向神。



重建聖殿,修築城牆,啊,難道只為恢復光明?
9:9 築起城牆不僅為一城的光榮或建築的美感,而是用來保護百姓、防禦敵人和土匪的侵襲(參9:7)。因著神的恩慈,以色列人得到了保護,能開始新的生活。



神啊,你看他們竟這樣做!——常常,我們都如此指摘別人,只是以斯拉卻不同……
9:15 以斯拉深知如果神按公義審判以色列人,必定無人能在祂面前站立得住。我們受了冤屈,總愛高呼公義,卻忘記了自己的罪,忘了在公正的裁決下自己應得的懲罰。神不僅是公義的,還向我們施憐憫和慈愛。我們多有福!下次你若要向神討公道時,請先靜下來,想一想神若真的要給你應得的公道,你的境況將是如何。我們應當求神的憐憫。





2009年6月29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我在這裡



「我又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我說:『我在這裏,請差遣我!』」(以賽亞書6章8節)



  麥考利·利維拉是我在神學院中最好的朋友,他對主有極深的渴慕。他最大的心願就是畢業後和未婚妻雪倫結婚,然後回到華盛頓特區的市中心建立教會,好向親友傳福音。



  然而這心願還沒達成,麥考利和雪倫就在一場事故中身亡,同學都為此深深惋惜。在他的追思會上,有人發出這樣的呼聲:「麥考利死了,誰可取代他的事工?」受到麥考利的榜樣影響,有兩百多位同學站起來回應,願意幫助這位已逝的基督僕人實現志願。



  這些同學們的回應,和以賽亞的反應相同。在先知以賽亞那個充滿害怕與不安的時代,他被召來到上帝的至聖寶座前,他在那裡聽見上帝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以賽亞回應說:「我在這裏,請差遣我!」(以賽亞書6章8節)



  上帝今天仍然呼召人成為祂的使者。祂向我們提出服事祂的挑戰,不論是在故土還是他鄉。問題是,我們如何回應祂的呼召?願上帝給我們勇氣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WEC



樂意回應主呼召,
主工成就大喜樂;
當祂呼召即回應,
我在這裡請差我。March


上帝所召的人,祂必裝備;祂所裝備的人,祂必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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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信念/知信行網上團契



神是我的產業耶和華扶持義人



一個義人所有的雖少,強過許多惡人的富餘。因為惡人的膀臂必被折斷;但耶和華是扶持義人。耶和華知道完全人的日子;他們產業要存到永遠。他們在急難的時候不致羞愧,在饑荒的日子必得飽足。詩篇卅七16-19



  如果我們因著缺少物質的產業而心生埋怨,那麼我們仍未能完全相信神是我們的產業。



  相信神是我們的產業,我們便自然感到滿足,沒有甚麼能比神更好。擁有神,就是在物質上比人缺乏,實質上我們仍是富足的,因為我們擁有的是無盡的產業。



  擁有無盡的產業而不感到滿足,是一件難以想像的事情,是否人的慾望比無盡的產業更無盡?這個說法在邏輯上已經不能成立。可能的解釋是,我們不感到滿足,是因為我們仍未確認自己已擁有無盡的產業。



  相信神而不以神為無盡的產業,是不少信徒的寫照。我們所追求的仍是那些有限的產業,所以不能避免地被相對的貧富觀念影響,埋怨自己的產業少而妒忌別人的產業多。



  我們不要被世俗的貧富觀念纏累,「一個義人所有的雖少,強過許多惡人的富餘」,富並不比貧強,正是貧富觀念的突破,我們當關心的是究竟在神眼中,我們是義人或惡人,請緊記著:耶和華是扶持義人的,義人的產業是存到永遠的。


經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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