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20110113約書亞記7章21-2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7:21 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貪愛這些物件,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裏,銀子在衣服底下。」

  《新》示拿衣服:貴重的進口貨。

  示拿衣服:為一種長袍,是當時示拿地的名產,用精細手工編織成。示拿即巴比倫之地,故此袍乃舶來品,價值不菲。這可能是禮拜偶像的衣飾,因此絕對禁止留用。

  21~26:……看見就貪愛便拿去了。他承認偷了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並一條金子;他也說出把它們埋藏在他帳棚內的地裏。

  亞的故事在雅各書一章14至15節生動地描述出來: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牽引誘惑的。私欲既 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違反禁令取了不該拿的東西,自己便受了咒詛(申七26)。雖然只是亞一人的過犯,神卻看作他們全族人 違背了律法。要亞一家分擔他的命運似乎是嚴厲一點,但是罪是嚴重的事情。喇合的信心救活了她一家,亞的罪連累了他的家人一同被定罪。或許,他們必定發 現他的所作所爲,在亞把偷來的東面埋在帳棚裏的時候,不加以阻攔。也許,他的兒女甚至也參與他的罪行。這一課裏,神給予他百姓的教訓是清晰的:罪會污損 全營;當揭露出來時,必須全面根除。

  亞及他家室的懲罰是被石頭打死然後焚燒,並且燒毀他所有的産業和偷來的東西。這件事令我們産生了憫之情,今天我們處主張寬容,一人做事一人當的 社會,很難理解那樣嚴格處罰的命令,但在古代習俗之中那是普通的刑罰。假使對亞的罪予以姑息,不施處罰的話,以色列人一定會肆行無忌的劫掠,所以整個民 族都要負起責任,防止無法無天而違背神。白尼耳評論說:因著亞之死,那褻瀆神的行爲得以償贖,而在亞割谷悲慘的情景,成爲希望之門,因爲百姓再次仰臉 前進。

7:22 約書亞就打發人跑到亞干的帳棚裏。那件衣服果然藏在他帳棚內,銀子在底下。

7:23 他們就從帳棚裏取出來,拿到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那裏,放在耶和華面前。

  《新》耶和華面前:此處祂為審判者。

7:24 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把謝拉的曾孫亞干和那銀子、那件衣服、那條金子,並亞干的兒女、牛、驢、羊、帳棚,以及他所有的,都帶到亞割谷去。

  《新》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代表神執行對迦南人及這個違反聖約之人的判決。

  《新》他所有的:作為一家之首(及表率),亞干將全家牽連在他的罪過及刑罰中。這是根據全體共同負責的原則整個群體由一人(特別是那群體的領袖)代表。

  亞干的家人一定也參與其事,並代隱瞞,否則不會一起判死刑(申24:16;民26:11)。

7:25 約書亞說:「你為甚麼連累我們呢?今日耶和華必叫你受連累。」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將石頭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原文是他們)。

  《新》用石頭打死他:由於他被認定背逆了神聖耶和華的約(見出19:13;利24:23;民15:36)。其後屍體被焚化,以清除地上的邪惡。

7:26 眾人在亞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到今日。於是耶和華轉意,不發他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亞割谷(就是連累的意思),直到今日。

  《新》一大堆石頭:在進佔迦南之役中,所立的第二個紀念碑,與在吉甲之碑並立(4:20)。

  《新》亞割:亦為「亞干」一名的另一型式(見代上2:7,及該處原文譯註)。

  亞割:與另一個字殃害諧音,有連累意思。此谷在耶利哥城以南約1公里半。亞割雖因此事名聲受損,但先知書一再預言,此城會成為蒙福的地方(賽65:10;何2:15);或因耶和華神在此轉意,不發烈怒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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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對神的禁令我有沒有輕忽,認為神未必來管教我?
7:24-25 亞干輕估神,沒有認真看待祂的命令(6:18)。在他看來,偷取當滅之物似乎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以色列全族都因此受到牽連,尤其是他的全家都受了連累。我們犯罪時和亞干一樣,自己的行為不只損害自己,還會影響更多的人。所以要留心試探,不要找理由去掩飾自己的罪,也別以為這件事太微小,只屬個人的得失,不會傷害其他人。

一人犯罪誅連全家,這是不是太過……
7:24-26 為甚麼亞干一人犯罪全家都受刑罰?聖經雖然沒有說他們同謀犯罪,但是古時把家族當作一個整體。亞干是一家之主,好像族長一樣,如果他興旺,全家也跟他一同興旺;如果他受苦,他們就一同受苦。因為他的犯罪,有許多以色列人已經在戰場陣亡。所以現在要把他全家從以色列人之中剪除。

  以色列人要把亞干全家用石頭打死,不讓罪的痕跡存留在他們中間。今天我們處於主張寬容,一人做事一人當的社會,很難理解那樣嚴格處罰的命令,但在古代習俗之中那是普通的刑罰。亞干是罪有應得的,他違背了神的命令,以色列本應毀滅耶利哥城的一切,他既不聽,自己所有的一切就要被毀滅。罪既有嚴重的後果,我們就應採取果斷的方法來預防。

2011年1月13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附加條件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馬書8章28節)

  有時候,人們在事奉上帝時,似乎是帶著「附加條件」。因為他們認為自己花費時間及精力為上帝工作,理應獲得特殊待遇作為回報。

  但我的朋友道格拉斯並不這樣想。在許多方面,他都過著和約伯相似的生活,他經歷過宣教的失敗,妻子死於癌症,他和他的孩子被一位醉酒駕車的司機撞傷。然而,道格拉斯的忠告是:「不要將生活的遭遇與上帝的屬性混為一談。」

  當苦難來臨,信心動搖時,我常重溫羅馬書8章保羅的話:「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他接著說:「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35節)在這一句話裏,保羅簡述了他的宣教自傳。他為了福音的緣故蒙受磨難,然而,他堅信這些經歷的本身雖然並非好事,但上帝可以使用它們成全美事。保羅學會了透過艱辛,看到那位必成全祂旨意的慈愛上帝,他說:「我深信無論(何事),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38-39節)

  當人生不盡如人意時,如此的信心將能幫助我們戰勝沮喪。PY

當我們面臨試煉,
應超越一切懷疑;
深信祂慈愛憐憫,
必讓我得著益處。Anon.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
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腓立比書1章6節




-----------------------------------------------------------------------------------------------靈修靜思

趕不上

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來四1至2)

  希伯來書第四章以「安息」為主題,指出神向人發出邀請,讓人「安息」。作者比較了兩類人:一類是可以進入安息的人;另一類是未能進入安息的人。前者指希伯來書裡相信神的人,後者指那些在曠野因不信而未能進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

  作者首先從心態的層面作比較:那些正面對待神邀請的人,會持慎重的態度,不掉以輕心;但忽略邀請的人,經文形容他們「趕不上了」。

  親愛的朋友,你是否聽福音已多時,甚至去教會多時,但一直未誠心接受基督為救主?要知道救恩的門不是永遠開啟,人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未來。要趁著還可作決定的時候,決心跟隨主;別像某些人因「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最終被棄絕於救恩門外。      ~里健(作者是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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