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3日 星期日

20101003利未記3章1-1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馬唐納舊約聖經注釋/網路>

3:1 「人獻供物為平安祭(平安:或譯酬恩;下同),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新》平安祭:有關祭司獻平安祭的詳細條例另見7:11-21、28-34。此祭含有兩個基本概念:平安與相交。傳統上此詞譯為「平安祭」,來自此祭之希伯來文名稱,即這名稱和希伯來文Shalom一字有關,意思是「平安」或「完整」。因此,此供物或許是用來象徵神與人之間的和平,以及因而帶來的內在平安。只有在獻平安祭時,奉獻者可吃部分祭物。此祭涉及相交,是因為奉獻者在獻祭時與神及與祭司有交通,祭司也吃部分祭物(7:14-15、31-34)。在以色列每年的三個節期裏,獻此祭及其他祭者數以千計(見出23:14-17;民29:39),因為許多人到聖殿敬拜,並且分享公共飲食。在王國時期,常有君王大量增補百姓所獻祭牲。在獻殿的十四天中,所羅門獻牛二萬二千隻,羊十二萬隻,作為平安祭(見王上8:63-65)。

  《啟》平安祭:也屬自願樂意的獻祭。原文含有和平相契完全等意思,表示人與神的和好,以及人有何不足或不安,憑信心來到神面前,得到滿足與平安。獻祭的方法和燔祭十分相似。不同的是,祭牲不限公的;獻祭的及其家人可以吃祭牲的肉,祭司也可得到一分(7:14-15、31-34)同時指定了獻給神的那一部分,叫做蓋臟的脂油,和護養重要內臟器官的其他脂油。這些脂油積聚在牛羊的兩腎和肝胃之間,有獨立的供血系統(3節)。

  1~15:平安(或相交)祭(希伯來文是shelem)慶祝人與神和平共處。而那種平安是基贖罪之血的功效。那是一個喜樂、愛與合一的筵席。

  平安祭本身:平安祭也有三個等級:牛群中的牛,公的或是母的(1~5節);羊群中的羊羔,公的或是母的(6~11節);羊群中的山羊,公的或是母的(12~17節)。

  獻祭者的職責:他把牲畜帶到聖殿門口,獻在耶和華面前(1-2、7、12節);他按手在供物頭上(2、8、13節);在會門口把宰了(2、8、13節);把牲畜的某些部分取下——脂油、腰子、肥尾巴和肝上的網子——燒在壇上(3-4、9-10、14-15節)。

  祭司的職責:他們把血灑在壇的周圍(2、8、13節);他們把耶和華的分(脂油等)燒在燔祭之上(5節)。

  祭物的分配:耶和華的分,稱爲獻給耶和華爲食物的火祭(11節);就是脂油、腰子、肝上的網子和肥尾巴;從利未記七章32和33節,我們知道主持獻祭的祭司在舉祭之後,得到祭物的右腿;其祭司卻得到祭物的胸(七31)。祭物的胸首先在耶和華面前獻爲搖祭;獻祭者可得到其的部分(七15~21)。惟有這種祭,是獻祭者可分得其中一部分的。他可以爲家人和朋友擺出友好相交的筵席。這樣,這家就促進約中以色列人之間的和平。

  獻上這祭的人是要表達他的喜樂和感激之情,他享受與耶和華相交的那種平安。一個人也可以圍著他向耶和華所許的願,或蒙神特別眷顧後,爲要感恩,而獻上平安祭。

  它的預表(象)意義,白彼得評論說:基督己經完成之工作與信徒的關,可見平安祭之中。主耶穌是我們的平安(弗二14),他著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成就了平安(西一20)。他把這平安傳與遠處和近處的人(弗二17),因而拆毀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中間隔斷的牆。在基督裏,神與罪人在和平中相會;神對我們的憎恨消失了。神得著補償,罪人得著和解,兩者都以基督和他所作的滿足。

3:2 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門口。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啟》平安祭也寓有濃厚的替代獻者祭於神前的意義。獻祭的人因此要把手按在供物頭上。獻的人要參加宰牲,祭司負責把血灑在壇的四周;然後把祭牲切成塊子,其中一部分燒在火壇上。這裏沒有提到剝皮,應為祭典的一部分。

  《SDA》祭牲是在會幕的門口宰殺的。這是大多數祭牲宰殺的地方。的血被灑在燔祭壇上(見利1:4-5注釋)。

3:3 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也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啟》祭牲的脂油不可以吃。脂油為動物上好的部分,屬耶和華(參申32:14)。禁吃脂油可能也和健康有關。大量吃脂油能增加血液中的膽固醇,引起高血壓、血管、心臟方面的病症甚至乳腺癌。《利未記》7:23且禁止吃不是獻祭用的牛羊的脂油,吃了當火祭牲畜脂油的須從民中剪除。

  《SDA》不是指分布在全身的脂肪,而是指包裹某些器官的脂油。要和腰子一起在壇上燒盡。

3:4 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3:5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新》燔祭上:為全國百姓所獻的燔祭,是在每日早晨和黃昏燒獻,再把平安祭燒獻在其上。

  《啟》平安祭通常獻於燔祭之後,可能像燔祭一樣每天都獻,把脂油等等澆在已獻的燔祭上燒。

  《SDA》馨香的:脂油是在壇上焚燒的,是獻與耶和華爲馨香的火祭,所以有人認爲它象著罪,這是不合理的。罪是上帝所憎惡的。任何象罪的東西都不得放在壇上。因此象罪的酵不能擺上去(利2:11-12)。有人引用詩37:20證明脂油罪。但是該脂油的原文是yaqar,意思是美麗華貴,而不是脂油。上帝稱祂的子民爲,所用的就是這個詞(賽43:4)。脂油總是燒在壇上;上帝說它是屬自己的(利3:16)。這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祭。它是寶貴的,是獻與耶和華火祭的食物(第16節)。

3:6 「人向耶和華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羊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

  《SDA》從羊群中獻祭物的規則也適用從牛群中獻祭物。值得注意的是,在這種祭禮中,公的或母的都可以用,但必須是無殘疾的。獻祭者按手在祭牲頭上,將宰殺,然後由祭司處置血。

3:7 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3:8 並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3:9 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處取下,並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新》肥尾巴:中東地區至今仍常用的一種羊,尾巴很肥。

  《啟》巴勒斯坦盛產肥尾巴。用羊獻平安祭,要把整條尾巴取下與其他脂油一起燒在壇上。羊尾藏脂甚厚,有的尾巴重達30公斤。

  《SDA》整肥尾巴:確地說,是粗尾綿羊(Ovis laticaudata)的尾巴。這種尾巴通常重10至15磅,甚至可以達到50磅以上。這種羊的尾巴因爲太重而拖在地上,往往造成痛苦的潰爛,從而降低了羊的價值。古時和現在一樣,牧羊人將薄板在尾巴上,或把尾巴放在小推車上。

  《SDA》尾巴是由脂油和骨髓等混合而成的。那些不知道上帝不許吃脂油之命令的人,用它來代替黃油。一些東方國家,仍如此食用尾巴。

3:10 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3:11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

  《新》11、16在壇上為食物:以色列人獻的祭,不是用來作為「眾神的食物」(如某些古代文化裏的作法,見結16:20,新國際版譯作「焚獻給偶像為食物」;參詩50:9-13),但有時以隱喻方式仍稱為「食物」(21:6、8、17、21;22:25),指它們是給神的禮物,並且蒙祂悅納的意思。

  《啟》獻給耶和華為食物:以色列人把祭當作禮物,將獻者的感恩與願望放在神面前(21:6、8、17、21),馨香上達,取悅於神,不像其他中東民族,認為神祇要吃人間食物,所以獻祭(參結16:19)。參1:1註。

3:12 「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啟》獻山羊的方法與獻綿羊相同,但是否與燔祭一道舉行則未說明。本章5與16節所說的馨香原文作取悅的香氣,不可誤解為以色列人用祭物的香氣來供養神。神是個靈,所要的是人的心靈和誠實的敬拜(約4:24),不須人間物質的供養。

  《SDA》這裏所取的步驟與其他祭禮是一樣的。按手、宰殺、灑血均按常規進行。脂油要小心去除,和腰子一起燒在壇上。

3:13 要按手在山羊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3:14-15 又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獻給耶和華為火祭。

3:16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華的。

  16~17:律法禁止以色列民吃脂油和血,因爲這兩樣都屬耶和華。除了象意義外,這規則是早期一種防病的醫學。今天醫生建議我們減少食脂肪,以減低高血壓、心病、中風、糖尿病和肺病的發病率。

  這三種祭——燔祭、素祭和平安祭——在以色列的公開敬拜裏有一定的重要性,但以色列人也可以自願地在任何時候把這些祭獻給耶和華。跟著兩種祭是以色列人犯罪後必須獻上的祭。這樣,我們在獻祭的事上,就有自發的敬拜和必須贖罪兩種觀念。

3:17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啟》脂油不可吃,參3節註。血也不可吃,因為血是動物的生命。17:11說,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祭物所流的血乃聖物,代表犧牲者的生命。生命寶貴且神聖,血也應受到人的敬重(參創9:4)。耶穌基督為神的羔羊,釘十字架流血捨命為全人類取得永遠的救贖(來9:12、22)。

  《申命記》12:15-16禁止吃血,但沒有禁止吃脂油,因所講的事與這裏完全不同,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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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3:2 這祭壇(燔祭壇)是在帳幕的裡面,會幕的外面。

2010年10月3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同守聖餐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哥林多前書11章26節)

  很多教會將十月的第一個星期天當成「世界聖餐主日」。在這一天,當我們領受主的聖餐時,要特別想到全球的主內弟兄姊妹,也同樣領受聖餐。對我而言在這一天,在教會中和眾信徒同領聖餐,意義格外深遠。

  但是有一年,我發現自己人在機場,即將進行長途旅程,無法在這一天到教會守聖餐。我獨自坐在機場,閱讀和聖餐相關的記載,以及耶穌被捕、被釘的過程。我讀到哥林多前書11章23-26節,這經文常在擘餅聚會中宣讀:「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23節)。藉著餅與杯的寓意,我思量主為我們而死這件事。當時我深深地體會到那些無法參加或被禁止做禮拜的基督徒的感受。

  不論你今天處境如何,身處何方,願你透過思想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得著喜樂與力量。「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26節)DCM

信徒相聚同歡慶,
記念耶穌的犧牲,
深感主內是一體,
因祂已付重贖價。Hess

同守聖餐可帶來力量與喜樂。




-----------------------------------------------------------------------------------------------靈修靜思

請你作王

眾樹對荊棘說:「請你來作我們的王。」荊棘回答說:「你們若誠誠實實地膏我為王,就要投在我的蔭下;不然,願火從荊棘裡出來,燒滅黎巴嫩的香柏樹。」(士九14至15)

  基甸的庶子亞比米勒殺死了69個同父異母的兄弟,只剩下約坦一人僥倖逃脫。後來,約坦去到亞比米勒的示劍人當中,在基利心山上跟他們說了一番話。約坦說了一個有關樹木的比喻,發人深省。他說,當樹林中的眾樹想立一樹為王,橄欖樹拒絕,說:「我豈肯止住供奉神和尊重人的油,飄颻在眾樹之上呢?」(9)無花果樹也拒絕,說:「我豈肯止住所結甜美的果子,飄颻在眾樹之上呢?」

  (11)葡萄樹也以「我豈肯止住使神和人喜樂的新酒,飄颻在眾樹之上呢?」(13)同樣拒絕。約坦以此說明基甸的其他兒子沒有作王的野心。唯獨亞比米勒就像棘荊一樣,不單要出來作王,且要轄制支持他的人,帶來毀滅性的影響。

  約坦這段話說明權力慾何等可怕!一些沒有真正能力,內心卻缺乏安全感的人看重權力,最著緊要掌控大局。但那些工作或生命有真正果效的人,往往能安於其分不露頭角,也不求立於眾人之上,只滿足於自己所作的。      ~徐道勵



經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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