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5日 星期日

20110512出埃及記10章12-2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0:1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向埃及地伸杖,使蝗蟲到埃及地上來,吃地上一切的菜蔬,就是冰雹所剩的。」

10:13 摩西就向埃及地伸杖,那一晝一夜,耶和華使東風颳在埃及地上;到了早晨,東風把蝗蟲颳了來。

10:14 蝗蟲上來,落在埃及的四境,甚是厲害;以前沒有這樣的,以後也必沒有。

   《啟》蝗蟲過去也在埃及出現過,但這次像先前的七災一樣,都是“以前沒有這樣的”,而且利害到“以後也必沒有”,因這是神重重的刑罰。

10:15 因為這蝗蟲遮滿地面,甚至地都黑暗了,又吃地上一切的菜蔬和冰雹所剩樹上的果子。埃及遍地,無論是樹木,是田間的菜蔬,連一點青的也沒有留下。

10:16 於是法老急忙召了摩西、亞倫來,說:「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 神,又得罪了你們。

10:17 現在求你,只這一次,饒恕我的罪,求耶和華你們的 神使我脫離這一次的死亡。」

10:18 摩西就離開法老去求耶和華。

10:19 耶和華轉了極大的西風,把蝗蟲颳起,吹入紅海;在埃及的四境連一個也沒有留下。

   《新》耶和華轉了…風:自然界也得順服在神的主權之下(見14:21;太8:23-27)。

   《啟》這裏的“紅海”不可能是今天我們所知道的紅海,而是“蘆葦海”之意。蝗蟲不在肆虐的地方繁殖;風向一改,蝗蟲飛走,一隻也沒有留下。自然完全在神的控馭下。

10:20 但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容以色列人去。

10:2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向天伸杖,使埃及地黑暗;這黑暗似乎摸得著。」

《馬》21~28:第九災是三天的黑暗,這黑暗似乎摸得著。惟有以色列人家中都有亮光,是明顯的神蹟。埃及人的太陽神(Ra)落得軟弱無能。神每次降災在埃及地上,埃及人都看出自己的神無力阻止。尼羅河的神不能阻止水不變爲血(七20);母牛神不能使埃及的大群牲畜免死(九6);太陽神是埃及眾神之主,也不能阻止真神使埃及遍地漆黑整整三天之久(十21-22)。神向以色列人與埃及人證明,惟有祂是活的、全能的神。

法老叫摩西帶著婦女孩子同去曠野,但得留下羊群牛群。他以爲這樣做便能確保以色列人回來(也許他想填補自己的牛羊。)可是,這卻令以色列人沒有祭物獻給耶和華了,而祭祀正是他們離開埃及的原因。法老的計謀,總是想要尋求和神的子民妥協,但摩西斷然拒絕。摩西不願妥協,可是法老卻命令他離開,以後不要在他面前出現。

10:22 摩西向天伸杖,埃及遍地就烏黑了三天。

10:23 三天之久,人不能相見,誰也不敢起來離開本處;惟有以色列人家中都有亮光。

10:24 法老就召摩西來,說:「你們去事奉耶和華;只是你們的羊群牛群要留下;你們的婦人孩子可以和你們同去。」

   《啟》法老現在願意讓以色列人不分老幼男女一齊走,只要留下牲畜,以保證回來。

10:25 摩西說:「你總要把祭物和燔祭牲交給我們,使我們可以祭祀耶和華我們的 神。

   《啟》25~26:摩西要求帶走一切牲畜,到了獻祭的地方才決定用那些獻給神。以色列人這時尚未制定獻祭的條例。

10:26 我們的牲畜也要帶去,連一蹄也不留下;因為我們要從其中取出來,事奉耶和華我們的 神。我們未到那裏,還不知道用甚麼事奉耶和華。」

10:27 但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肯容他們去。

10:28 法老對摩西說:「你離開我去吧,你要小心,不要再見我的面!因為你見我面的那日你就必死!」

   《新》法老宣告再也不要見摩西的面。

   《新》你見我面的那日:當埃及遭受遍地烏黑之災時,這句話帶有一些諷刺意味。

   《啟》摩西後來還是去看過法老。一次只記有他氣忿忿地離開11:8,當然是見過法老之後的結果;一次是在深夜12:31-32。

10:29 摩西說:「你說得好!我必不再見你的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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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有的人,凡神都拜,惟恐得罪某神靈;現在你當知道敬拜哪一位了吧?且看——
10:22 神每次降災在埃及地上,埃及人都看出自己的神無力阻止。尼羅河的神不能阻止水不變為血(7:20);母牛神不能使埃及的大群牲畜免死(9:6);太陽神是埃及眾神之主,也不能阻止真神使埃及遍地漆黑整整三天之久(10:21-22)。埃及的眾神全是:(1)以太陽或江河為形像的,無位格可言;(2)並非是獨一的,且為數眾多。以色列人的神則不同:(1)是又真又活、有位格的神;(2)是獨一的真神;(3)是人所應當敬拜的神。神向以色列人與埃及人證明,惟有祂是活的、全能的神。

人對抗神歸根到底都是為了私利,你看法老——
10:27-28 法老為甚麼捨不得讓以色列人離開?因為用以色列人可以不付工錢,白白地奴役他們,為自己建造兩個大城池。法老是埃及人的王,當然不肯輕易放棄這龐大的人力資源。

20110515出埃及記12章29-5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裏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新》被擄囚在監裏之人:最卑微的光景(見11:5註釋)。

   《啟》第十災臨到埃及一切頭生的人與畜,但以色列人則平安無事。不少人曾用常理來解釋以前九災,但迄今無一人能圓滿解釋最後一災,因為這是神自己施行的奇事。

  《馬》29~30:到了半夜,風暴終於如神的警告一樣來臨。在埃及有大哀號,無一家不死一個人的。以色列人的長子得免被殺,是因爲他們宰了沒有殘缺的羊羔,把血塗在各家的門框和橫楣上。羔羊代替了在災禍之中應當被殺的以色列人長子。他們從此深知,得免死亡是由於有無辜的生命代他們犧牲的緣故。最終,以色列終於獲准離開。

12:30 法老和一切臣僕,並埃及眾人,夜間都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哀號,無一家不死一個人的。

12:31 夜間,法老召了摩西、亞倫來,說:「起來!連你們帶以色列人,從我民中出去,依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新》法老召了摩西:法老雖曾起誓永不要見摩西的面(見10:28及註釋),他現在還是召了摩西(和亞倫)來。

   《啟》31~32:法老終於答應釋放以色列人,帶走一切牲畜。他承認了耶和華神的超絕能力,要求以色列人在曠野祭祀時,為他求神祝福。

  《馬》31~37:第31節不一定指摩西面對面見法老(參看一O29)。僕人往往聽從主人的吩咐去說話辦事。摩西曾預言法老的臣僕要俯伏求以色列人離去。(一一8)以色列人起行往疏割,這是埃及的地域,不是巴勒斯坦的另一個同名城鎮疏割(創三三17)。埃及人不知多高興,他們把財物給以色列人,打發他們離去。

  對希伯來人而言,這些財物不過是補償他們受法老勞役罷了。這些財物成爲他們旅途的裝備,也成了事奉神的用品。約有六十萬男丁離開埃及,還有婦女和孩子。男人確實的數目是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三八26)。以色列人的總數大約是二百萬人。

12:32 也依你們所說的,連羊群牛群帶著走吧!並要為我祝福。」

12:33 埃及人催促百姓,打發他們快快出離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要死了。」

12:34 百姓就拿著沒有酵的生麵,把摶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頭上。

12:35 以色列人照著摩西的話行,向埃及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

   《啟》35~36:從經文看,以色列人似乎不只住在歌珊一地,也有散居在埃及人中的。他們遵照神所囑咐的(3:21-22;11:2)向埃及人要金銀器皿和衣服,後來用來製造金牛犢(32:2-4),也用以建造會幕(35:22-24)敬拜神。

12:36 耶和華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給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新》從蘭塞起行:見1:11;又見創47:11註釋。以色列人在「逾越節次日」起程(民33:3)。

   《新》疏割:大概就是今日在大小苦海之西,土美拉河牀上的伊勒瑪斯古大廢墟。

   《新》約有六十萬: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人的整數(見38:26註釋)。

12:38 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

   《啟》閒雜人:亦可譯作“外族人”,包括在埃及為奴的他族人。他們希望與以色列人一同掙脫為奴生活。還有一些可能是埃及奴隸。

  《馬》38~39:出埃及的確實日子頗有爭議。一般的保守看法是主前一四四O年,也有學者認爲是主前一一九O年,甚至更後的時期。閒雜人(即包括外邦人)跟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民數記十一章十節視他們爲“烏合之眾”,那時他們漠視主的恩慈,向主埋怨。

12:39 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原沒有發起;因為他們被催逼離開埃及,不能耽延,也沒有為自己預備甚麼食物。

   《啟》以色列人用無酵餅,因為走得太匆忙,得把摶麵盆攜在身邊(34節),現在才有時間烤無酵餅吃。

12:40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

   《啟》神答應亞伯拉罕,他的後裔在埃及寄居,到第四代便可回歸(創15:16)。當日一代計算法,是從出生到第一個孩子出生。依亞伯拉罕的情形來說,應為一百年,因他得到以撒正好一百歲。

   這裏說以色列人在埃及一共住了430年,為從約瑟開始計算。《創世記》說的“四代”和《使徒行傳》7:6的“四百年”都是約數。

  《馬》40~42:有關第40節中的年表;參看創世記十五章13至14節的註釋。這裏提到的四百三十年,包括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間。這是確實的數字,直到滿了的那一天。有一點很重要,主沒有忘記祂幾百年前的應許。祂把百姓帶領出來,應驗了祂的話。神對救贖我們的應許從不懈怠(彼後三9),將來有一天,摩西所預示的主耶穌要領祂的民離開這世界,進入永生的應許之地。

12:41 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

12:42 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所以當向耶和華謹守,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該謹守的。

12:43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逾越節的例是這樣:外邦人都不可吃這羊羔。

  《馬》43~51:逾越節的規例強調,不論是外邦人、鄰舍或工人,只有受了割禮的男人才可參加。外邦人都不可吃這羊羔……寄居的和雇工人,都不可吃。

12:44 但各人用銀子買的奴僕,既受了割禮就可以吃。

   《啟》以色列人不可用本族人為奴(參21:1-6)。若買外族人作奴僕,應視同家中一分子,給他們(男丁)行割禮(創17:27),接納一同守節。

12:45 寄居的和雇工人都不可吃。

12:46 應當在一個房子裏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裏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新》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見民9:12;詩34:20。約19:36引述此節應用在耶穌身上。

12:47 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

12:48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願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受割禮,然後才容他前來遵守,他也就像本地人一樣;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羊羔。

   《新》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羊羔:惟有按聖約委身,將自己歸耶和華的,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因為只有對這群人逾越節才有完全的意義(見創17:9-14)。有關領主餐者的規定,見林前11:28。

   《啟》外人:指在以色列人當中暫住的外族人,願意守以色列人的宗教節期,受他們的保護。

   《啟》割禮:為以色列人與神立約的記號(創17:10);“逾越節”是立約之民與神屬靈的聯合,因此吃筵席的人必須先受割禮。

12:49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同歸一例。」

12:50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亞倫,以色列眾人就怎樣行了。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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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救贖以色列人出埃及與主耶穌救贖我們之間有重大關係——
12:29-30 埃及每一家的長子都被殺了,但是以色列人因為將羔羊之血塗在門上,得免大禍。這是神救贖的開始,也是聖經教義的核心。

  “救贖”之意就是“買回”,或是“付出贖金將被擄的贖回”。買回奴僕的方法,是以一個相類似或更好的奴僕來交換。神用來買贖我們的方法,是以祂的兒子主耶穌來換取我們。

  在舊約時代,神悅納人預表式的獻祭。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犧牲以前,神悅納牲畜代替罪人受死,贖回人的生命。耶穌來了以後,以自己無罪的生命代替我們犯罪的生命,擔當了人因罪所當受的刑罰。祂救贖我們脫離罪的權勢,使我們與神和好。因著祂的犧牲,就不再需要以牲畜來獻祭了。

  我們要認識到,想脫離犯罪的惡果,必須付出極大的代價。不過我們無需再付了,因為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已經救贖了我們,替我們付出贖價,人只要信靠祂,就能領受祂所賜的永生。祂既然付清了人的罪債,就潔淨了我們的心,使人與神和好了(參多2:14;來9:13-15,23-26)。

以色列人帶的東西合乎征戰和日後的需要嗎?
12:34 摶麵盆是用木頭、銅或陶器所做的,用來摶麵的大盆。做餅是用麵粉和水,加上前一天所留下的一小團麵酵攪拌,待全團麵都發起來後烘烤而成。餅既然是以色列人的主要食物,所以離開埃及時必須把摶麵盆扛在肩上帶走。

不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嗎?這閒雜人是指——
12:37-38 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總數估計約在二百萬以上。“許多閒雜人”可能指埃及人,也可能是那些被神大能的作為所吸引,決定與以色列人一同離開埃及的外族人。

2011年5月15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直言不諱

「凡不行義的就不屬上帝」(約翰一書3章10節)

在一本名叫《論盡基督徒》的書裡,作者羅列了人們為何不喜歡基督徒的諸多原因。主要的抱怨來自於某些基督徒對待非基督徒的行為。在書中指出,非基督徒通常認為基督徒假冒偽善、愛論斷他人、過度苛刻、排斥非信徒。

我相信你和我一樣,不喜歡聽見對基督徒的這種評論。但是,有時候,卻不得不承認他們道出了一些我們不願面對的事實。約翰一書3章,約翰以「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為首句,舉出兩項對比:信上帝的人喜愛公義,遠離罪惡,彼此相愛;不信上帝的人行為是惡的,彼此恨惡,仍住在死中。

真是直言不諱!我們若不是跟隨耶穌基督,就是跟隨惡者,若不像該隱,就像亞伯(12節;創世記4章8-15節)。約翰說愛弟兄的心證明了我們真是上帝的孩子(3章10節,18-19節;4章7-8節)。我們無法既住在罪中,又宣稱自己是跟隨基督的。願我們時刻謹慎行事,讓我們的言行能印證我們的信仰。DCE

讓我生命如明鏡,
如祢聖潔和慈愛;
叫人一眼看見我,
就知祢在我心懷。Sper

跟隨耶穌的兩要素:信道與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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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求十萬靈魂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九16至17)

在宋尚節的日記中,經常出現「渴望中華歸主」等話。他向神有所要,也有所求。1931年初,他寫道:「金錢、名譽非我所求也,求主在這一年內,使我能領十萬人歸主。」在他的日記本裡夾著一張22/3/1932的天國銀行支票,親自用毛筆寫了100,000souls,他向神求十萬靈魂歸主。在該年年底時,他又向神要20萬靈魂歸主。

他又寫道:「今後無論如何要拼命救靈魂,不論得時不得時。一羊得救比一切工作更要緊。」他向主禱告,求主將賜給約翰衛斯理、慕、斐尼三人的靈加倍臨到他身上。他曾對一位老姊妹說:「有哪種工作比傳道救人靈魂更快樂呢?如能多救靈魂,短命也無妨!」為了救靈魂的工作,他每年外出11個月,妻子每次生產時他都在外地領會。他在日記中多次寫道:「心實在不願離家。」在國難期間,他冒著隨時會被日機炸死的可能,忍受各種飢寒交迫之苦,到處奔波,也由於痛責人的罪惡,屢遭驅逐、通緝,幸蒙神極奇妙的保守而得以存活。      ~錢衛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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