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

20091114歷代志下7章1-2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7:1 所羅門祈禱已畢,就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盡燔祭和別的祭。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



  《新》1~3:王上8章並無此段。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盡燔祭,是蒙神悅納的標誌,正如會幕建成的呈獻禮中(利9:23-24),及大衛在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獻祭時(代上21:26;參王上18:38),神所示悅納的標誌一樣。雖然7:1-3是歷代志所獨有的資料,但作者卻刪掉所羅門給百姓祝福的那一段(王上8:55-61)。



  《啟》從天降火燒盡祭物,是神悅納的表示,讓眾民都可見到。當時的情形大概是這樣,聖殿裏充滿了神榮耀的雲彩(5:13);聖殿外,所羅門禱告完畢,火便降下來。聖殿裏外都可以見到神的喜悅。



  此事也發生在大衛購禾場獻祭和不少其他場合(參創15:7-17;利9:24;士6:21-24;王上18:36-38)。



7:2 因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殿,所以祭司不能進殿。



7:3 那火降下、耶和華的榮光在殿上的時候,以色列眾人看見,就在鋪石地俯伏叩拜,稱謝耶和華說:耶和華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7:4 王和眾民在耶和華面前獻祭。



7:5 所羅門王用牛二萬二千,羊十二萬獻祭。這樣,王和眾民為 神的殿行奉獻之禮。



  《啟》這裏獻的是平安祭(王上8:63;參利3-5章)。所獻祭牲可在為期半個月的獻殿典禮中由大家分享。



7:6 祭司侍立,各供其職;利未人也拿著耶和華的樂器,就是大衛王造出來、藉利未人頌讚耶和華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祭司在眾人面前吹號,以色列人都站立。



  《新》此節僅在歷代志出現,反映出作者關注利未人,尤其那些司樂者。



  《啟》本節“利未人也…(他的慈愛永遠長存)”可譯為“利未人也各就其位,拿著大衛所製頌讚耶和華的樂器,就是他獻上感謝時所用的,說:‘祂的慈愛永遠長久。’”



7:7 所羅門因他所造的銅壇容不下燔祭、素祭,和脂油,便將耶和華殿前院子當中分別為聖,在那裏獻燔祭和平安祭牲的脂油。



7:8 那時所羅門和以色列眾人,就是從哈馬口直到埃及小河,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聚集成為大會,守節七日。



  《新》從哈馬口直到埃及小河:在大衛及所羅門治下,神僅應驗了祂給先祖有關後裔的應許(見1:9;代上27:23-24),也應驗了祂對地土的應許(創15:18-21)。



  《啟》從哈馬口直到埃及小河:指以色列從北到南所有的百姓都來度節並慶聖殿落成。哈馬口為以色列最北的地方,埃及小河為南部與埃及接壤的界河。



7:9 第八日設立嚴肅會,行奉獻壇的禮七日,守節七日。



  《新》第八日:住棚節的最後一天。



  《新》七日…七日:獻殿禮在該月八日到十四日舉行,十五日至二十二日是住棚節。贖罪日則在七月十日。



  《啟》第八日是住棚節的最後一天。這個節共七天,從十五日至廿二日;接上舉行嚴肅會,獻殿裏也有七天,宗教曆七月八日至十四日,在住棚節前。其時聖殿已落成十一個月,為了配合住棚節,讓全民有機會參加,才延期舉行落成大典。



  《啟》宗教曆七月相當於陽曆九月。



7:10 七月二十三日,王遣散眾民;他們因見耶和華向大衛和所羅門與他民以色列所施的恩惠,就都心中喜樂,各歸各家去了。



7:11 所羅門造成了耶和華殿和王宮;在耶和華殿和王宮凡他心中所要做的,都順順利利地做成了。



7:12 夜間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我已聽了你的禱告,也選擇這地方作為祭祀我的殿宇。



  《新》向所羅門顯現:耶和華第二次向所羅門顯現。第一次在基遍(1:3-13;王上9:2)。



  《啟》這是耶和華第二次向所羅門顯現。第一次在基遍(1:3-13;王上9:2)。



7:13 我若使天閉塞不下雨,或使蝗蟲吃這地的出產,或使瘟疫流行在我民中,



  《新》13~15:歷代志獨有的資料。這幾節經文描述出作者對即時賞罰的重視。作者在本書後段描寫諸王的情景,充分表現此原則的應用(見7:22)。



  《啟》耶和華賞罰分明。悔改離開惡行,罪必蒙赦免,否則會受到乾旱、蝗災、瘟疫的刑罰。



7:14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7:15 我必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



7:16 現在我已選擇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裏。



7:17 你若在我面前效法你父大衛所行的,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



  《新》17~18:見王上9:4-5。這類字句再次加強古時以色列人對彌賽亞的盼望。



7:18 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正如我與你父大衛所立的約,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作以色列的王。』



7:19 「倘若你們轉去丟棄我指示你們的律例誡命,去事奉敬拜別神,



7:20 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根來,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他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



7:21 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



7:22 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就是領他們出埃及地的 神,去親近別神,敬拜事奉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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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火從天上降下,燒盡了燔祭——象徵了……
7:1-2 神從天上降下火來,燒盡燔祭和別的祭物,並且在燔祭壇上繼續燃燒(參利6:8-13)。火燄不熄,象徵神的同在。當亞倫在會幕中就職的時候,神也使火從天上降下來(參利9:22-24)。這也是奉獻聖殿的真正意義,因為只有神潔淨的大能,才能使器物成聖。



奉獻僅是指獻上金銀財寶嗎?還有甚麼是需要我獻上的?
7:4-5 聖殿是獻給神的,所羅門與百姓都準備就緒,一同敬拜神。奉獻在這裡是指將一個地方、器物或人分別出來作專一的用途。奉獻聖殿,目的是將它分別出來,作為敬拜神的地方。現在,我們的身體就是神的殿(參林後6:16)。所羅門奉獻聖殿,說明我們也應當將自己奉獻給神,好完成祂特別的旨意(參弗1:11-12)。



7:8 小河是指小溪或乾涸的河床。



神垂聽禱告,並在合適的時候允諾;在等候時,我的信心……
7:12 自從所羅門獻殿禱告以後(6章),經過了好幾個月,也可能是好幾年,其餘建造的工程也漸次完成(7:11;8:1)。在此時,神告訴所羅門,祂已經垂聽了他的禱告。人常常期望神立刻垂聽禱告,在未見果效的時候,就會猜疑神是否聆聽我們的祈求。神確實在垂聽,祂必為我們預備。我們應當相信,祂會在恰當的時間應允所求。



悔改不是隨便說說就算,究竟甚麼是真心悔改的表現?
7:14 所羅門在第六章求神赦免犯罪的百姓。神應允赦罪有四個條件:(1)謙卑地承認自己的罪;(2)向神禱告、求祂赦免;(3)不住地尋求神;(4)轉離惡行。真心悔改不僅是在言語和舌頭上,行為上也要有所改變。不管是個人或是團體犯了罪,依照這四個步驟去行,都必蒙赦免;神會垂聽我們的懇求的。



縱有明確的指引,他們仍不順服;看看自己,是順服?是……
7:17-22 神給所羅門定出明確的指引要他去依從,祂必使他的國位長久、後裔亨通;不然的話,他與他的國家就必衰亡。在申命記27-28章之中,神早已為全民列出這些條件。



  不過,罪惡有欺騙的誘惑力,所羅門最終還是被引誘偏離神,使繼位的兒子羅波安和後人失去了大部分的國土。順從神的人必得好處與賞賜(不一定是物質上的);遠離神則帶來痛苦和懲罰,甚至滅亡。今天,神所定的條件跟所羅門時代的一樣,我們要選擇過順服神的生活。



英明如所羅門也拜偶像,我還自信自己不會被罪所誘?
7:21-22 所羅門王朝之後不久,聖殿便遭埃及王劫掠(12:9)。很難想像這樣偉大而英明的君王,竟然因拜偶像——權力、富庶與淫逸的象徵而敗亡;時至今日,這些偶像也引誘我們落入圈套。我們甚麼時候容許心中的慾望取代神所應佔的地位時,我們的道德與靈性就開始敗壞了。







2009年11月14日靈修小品



靈修靜思



穿戴禮服



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太廿二12)



  王為兒子擺設婚筵,到處邀客,好不容易來了滿桌來賓,卻發現一個沒穿禮服的,便叫僕人將他的手腳捆起來丟在外面的黑暗裡哀哭切齒。這王是不是太挑剔?有非基督教人士甚至以此攻擊主人沒有愛心。



  以世事比喻天國,穿不穿禮服就不是一件我們平常衣著上的一件小事。主耶穌像那位設宴請客的王一樣,在邀我們赴天國宴會的時候,也為我們備上了禮服。當我們回應神的呼召,悔改受洗歸入基督的那一刻,神就賜給我們一個新的生命——基督的生命。「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三27)因為這是生命的禮服,所以我們既已穿上,就不能脫下。



  怎麼讓人看出這禮服,就是要活出主的生命。換句話說:「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4)可是,我們有時就丟了神賜的禮服,順從於屬世的習慣,被世上的情慾和各樣的私慾所污穢,以致生命中不能有聖潔的光芒彰顯出來。



  所以,求主保守我們每天起床後,既要講究當天身上的衣裝,更要藉著讀經禱告來穿戴好我們生命的禮服,向人們展示出屬靈的精神面貌,榮神益人。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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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是我的元帥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經文路加福音十二13-21



  中國人都很重視一個觀念,就是人要事業有成,所以很多年輕人都不斷為自己的事業打拼、奮鬥,希望能有美好的事業,可以安享一生。



  耶穌說了一個比喻,描述一位財主,心裡在為自己的田產盤算,他要蓋一個更大的倉庫,積聚更多的財富,建立更輝煌的事業,使自己可以安享晚年。這豈不是人之常情,哪有不對之理?可惜這是錯的,因為財主已把產業、事業當作了他的主,而忘掉了真正生命的主乃是神自己。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乃在乎能掌握生命的神。



  今日仍有無數人以事業有成、家道富足為他們的元帥,因此傾盡一切生命的力量,為要達成這目標,可是這位元帥只能引領他們到滅亡之路,使他們變成無知的人!



  弟兄姊妹,你的事業會不會漸漸成為你的元帥?它是不是已經控制著你人生的方向,使你不斷追求人生虛假的富足呢!在這以事業來衡量人生的社會裡,基督徒確實須要活出另一條路,讓神親自帥領你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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