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20101210士師記13章24-14章2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舊約聖經注釋/網路>

十三章〉

13:24 後來婦人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參孫。孩子長大,耶和華賜福與他。

  《新》參孫:這名源自一希伯來字,意思是「太陽」或「明亮」。這裏若不是用以表達得著孩子的喜樂心情,就是指向附近的伯示麥城,該城名是「太陽(神)之家」之意。

  《啟》參孫:此名在希伯來文有光明太陽的意思,似乎表示他將為神在一片昏暗紛亂中建立秩序。他的事業確曾如日中天,但後來磨坊受苦,以身殉職,又如西山日落。他出生地瑣拉的伯麥大城,亦為太陽之城,取名參孫也可能與此有關。

  《啟》參孫為人放蕩,不守規律,一生未帶一兵一卒,卻殺了非利士人難數(16:30),到死時付上自己的生命來成就使命。

  24~25:那兒子出生後,起名叫參孫(小太陽)。不久便看到耶和華的靈的大能顯在他身上。

  很少人在聖經中,顯示這樣強與弱的對比。想起參孫,我們常想到他的能力。他徒手殺死一獅子(士一四6)。他用手殺死三十個非利士人(一四19)。他弄開猶大人捆綁他的繩,用驢腮骨擊殺一千個非利士人(一五14-16)。爲逃避非利士人設下的陷,他離開迦薩的城門(一六3)。他三次逃過大利拉的背信——有一次他弄開捆在他身上的七條未的青繩子;另一次是劈啪一聲,掙斷新繩猶如掙斷線一般。又有一次將在他頭上的緯線和機上的橛子一同拔出來(一六6-l4)。最後,他推倒非利士人房子內的柱子,令人驚訝的是,他死時殺的人比活著時殺的還多(一六30)。

  然而,參孫的軟弱更加明顯。他在女人面前顯得軟弱,爲得到令他喜悅的女人,寧願不服從神(一四l-7)。他也不服從他的父母(一四3)。他習慣欺四9;一六7、11;13下)。他與三十個非利士人結爲親戚,他們都是神的百姓的敵人(一四11-18)。他讓自己忿怒、懷恨(一四19下;一五4-5)。他生性殘酷(一五4-5)。他與妓女交往(一六1-2)。地玩弄邪惡(一六6-14)。他把自己的秘密告訴敵人(一六17-18)。他過自傲自信(一六20下)。最後,他破壞作拿細耳人的約(一四9)。

13:25 在瑪哈尼但,就是瑣拉和以實陶中間,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

  《新》瑪哈尼但:「但的軍營」之意。

  《啟》瑪哈尼但:意思是但之營,可能是但族人遷移時的臨時居地(參18:12)。

  《啟》瑣拉(參孫出生地)和以實陶二地相隔不過兩公里。參孫一生大部分活動都在他出生地附近(比較14:19;16:1)。

十四章〉

14:1 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裏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

  《新》亭拿:已被鑑定是在梭烈谷中的巴大施廢墟,在伯示麥以西。考古學家已發掘出該城的非利士層遺跡。

  《新》女子,是非利士人:在禁止與迦南人通婚的律例下(出34:11、16;申7:1、3;又見3:5-6),參孫父母的失望(14:3;參以掃,創26:35;27:46;28:1)是可以理解的。

  《啟》亭拿:在參孫的家鄉瑣拉西南約6公里,位於伯示麥以西的梭烈谷中(16:4)。其地住有非利士人,可見非利士人已滲入以色列人的地方居住(4節)。以色列人不可以和外族通婚(創24:3;申7:1-4),參孫的父母聽到他要娶外族女子為妻,當然十分不悅。

  1~4:參孫的任性,很快便顯露在他決定娶非利士的女子的事上——非利士人是以色列的一個敵人。他父母嘗試阻止,但他堅持。第十節的意思不是說耶和華准許參孫不服從,只是容讓這事發生;嫁娶這事,爲叫以色列人得益,並且懲罰敵人。

14:2 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

  《新》給我娶來:參創34:4。父親是一家之主,有權處理一切事,通常也包括為兒子選妻的事(見12:9;創24:3-9;尼10:30)。

14:3 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致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

  《新》未受割禮的:輕蔑之詞,指那些不受與耶和華所立之約約束的人,特別用在非利士人身上(見撒上14:6註釋)。

  《新》我喜悅她:(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因她合我意」)希伯來文這詞句與17:6;21:25譯作「各人任意而行」的詞句相似。作者此處已預先帶出這主題,它在17至21章還會反覆出現。

  《啟》未受割禮的:以色列人用來稱呼非利士人(15:18;撒上14:6;31:4;撒下1:20;代上10:4),含有鄙視的意思,因為他們不是與神立約之民。參13:1註。

14:4 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新》這事是出於耶和華:見書11:20;王上12:15。耶和華甚至使用人軟弱的罪性來達成祂的旨意,並使祂的名得著榮耀(見創45:8;50:20;代下25:20;徒2:23;4:28;羅8:28-29)。

  《啟》不是說神的旨意要參孫娶非利士人的女子為妻。他既作了這個選擇,神就藉他的壞行為來成就神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轄制。神容許約瑟的哥哥賣他到埃及為奴,預備他後來拯救全家(創45:4-5);也可讓猶太人把耶穌釘十字架來完成祂救贖的計劃。依神的旨意決不會寬恕參孫犯罪的行為,去娶異族女人,親近妓女,與大利拉同居。

14:5 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

  《新》亭拿的葡萄園:亭拿所在的梭烈谷及其附近地區以豐美的葡萄園出名。

  《新》少壯獅子:獅子曾一度時常出沒於迦南南部(見撒上17:34;撒下23:20;王上13:24;20:36)。

  《啟》古時迦南南部山區常有獅子出沒(撒上17:34;王上13:24)。

  《啟》亭拿所在的梭烈谷,沿河一帶盛產葡萄。

  5~7:參孫跟他父母往亭拿(非利士人的城)途中,赫然遇見一少壯獅子。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使他能徒手殺死那獅子。大概婚期就在這天安排了。

14: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

  《新》將獅子撕裂:大衛(撒上17:34-37)及比拿雅(撒下23:20)稍後也表現過同樣的勇力。

  《啟》參孫力足撕裂獅子,道德的力量卻不足自拔於女色,且完全不理拿細耳人的神聖盟誓。

14:7 參孫下去與女子說話,就喜悅她;

14:8 過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轉向道旁要看死獅,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

  《啟》巴勒斯坦夏天酷熱,獅子的屍體很快曬乾,又給蒼蠅吃剩骨架,蜜蜂可在裏頭營巢造蜜。

  8~9:後來,當參孫返回亭拿娶妻的時候,他發現蜂蜜在他殺死的獅子體內。他取去些蜂蜜,與父母分。他沒有告訴他們,那些蜂蜜已被死屍污了。(他已破壞了一個拿細耳人部分應守的約,爲他接觸了動物的屍身。)

14:9 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裏,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

  《啟》起誓做了拿細耳人的不可接觸死屍,免玷不潔。參孫不但從死獅身上取蜜,而且邊吃邊走,還給父母吃,完全不理潔與不潔的規例。他不敢道出真相,可見心中還存善念。他後來承認神才是他力量的來源(15:18)。

14:10 他父親下去見女子。參孫在那裏設擺筵宴,因為向來少年人都有這個規矩。

  《新》筵宴:古代近東常有這類的筵宴(見創29:22)。此處的筵宴共歷七天(14:12;見創29:27)。筵宴既然包括飲酒,參孫可能已違背了他作拿細耳人的誓願(見13:4、7)。

  《啟》擺設筵席七日(12、17節),參孫一定隨眾飲酒,違背拿細耳人的規例。作拿細耳人的三條禁例:不沾死屍、不喝酒、不剃頭髮,參孫只遵守了最後一條。

  10~14:在亭拿,有一個盛大的婚筵,參孫出了個謎語,要十個人陪伴他的去猜,猜中便給他們三十套衣服。否則,他們就要給他三十件裏衣,三十套衣裳。那謎語是: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這當然是指他殺死的獅子和從屍身上找到的蜂蜜。

14:11 眾人看見參孫,就請了三十個人陪伴他。

  《新》陪伴他:這些是陪伴新郎的人(參太9:15),他們大概負責保護婚筵免受搶掠。

  《啟》婚筵在女子家中舉行,妻子也留在父家,可能為當時流行的一種夫訪式婚娶,不是以色列人的風俗。參9:1註。

14:12 參孫對他們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日筵宴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裏衣,三十套衣裳;

  《新》謎語:古代社會中,在筵席或特殊的場合裏猜謎,是很受人歡迎的一種遊戲。

  《新》套衣裳:在創45:22;王下5:22(又見亞14:14)提及與銀子並送,是很貴重的禮物。

14:13 你們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訴我,你們就給我三十件裏衣,三十套衣裳。」他們說:「請將謎語說給我們聽。」

14:14 參孫對他們說: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他們三日不能猜出謎語的意思。

14:15 到第七天,他們對參孫的妻說:「你誆哄你丈夫,探出謎語的意思告訴我們,免得我們用火燒你和你父家。你們請了我們來,是要奪我們所有的嗎?」

  15~18:當那些人猜不到答案時,他們遊說參孫的妻子,叫她威脅參孫給她答案。參孫的妻就聽了行,然後告訴這三十個少年人。他們帶著答案來到參孫面前,並要求衣裳。參孫才發現他們與他的妻子同謀。

14:16 參孫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本國的人出謎語,卻沒有將意思告訴我。」參孫回答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你呢?」

  《新》不是愛我:大利拉用的也是同樣的策略(16:15)。

14:17 七日筵宴之內,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著他,他才將謎語的意思告訴他妻,他妻就告訴本國的人。

14:18 到第七天,日頭未落以前,那城裏的人對參孫說:有甚麼比蜜還甜呢?有甚麼比獅子還強呢?參孫對他們說: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地,就猜不出我謎語的意思來。

  《新》我的母牛犢:參孫的妻子(見14:15)。由於母牛犢不是用來耕地的,參孫在此指控他們不公平。

  《啟》母牛犢:是未生育過的小母牛,通常不用來耕田。以色列男子喜用母牛、母鹿等來稱呼自己的愛人和妻子。參孫指責他們利用他的妻子套取謎底,有如用不應耕田的小母牛來耕田,非常不公平。

14:19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奪了他們的衣裳,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參孫發怒,就上父家去了。

  《新》靈大大感動參孫:神對參孫的旨意,包括藉著他挫折非利士人的氣焰。

  《新》亞實基倫:非利士人五個主要城市之一。

  《啟》亞實基倫:為地中海旁一個重要的非利士人城邑,距亭拿約40公里,來回須走兩天。參孫故意選擇一個較遠的地方奪取衣服,也許是避免非利士人向他的家人報仇(比較15:6)。

  19~20:爲了取得衣服來交予那些人,參孫怒殺了三十個亞實基倫人,就奪了他們的衣裳。第七天,當婚筵完結時,他返回他的家。他的妻便歸了參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

14:20 參孫的妻便歸了參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

  《新》朋友:見15:2;大概是侍候參孫的少年人(參約3:29),極可能是那陪伴他的三十人之一(14:11)。

  《啟》朋友:指婚禮的伴郎。

  《啟》按風俗,七天婚筵結束時,新郎才可以完婚。參孫因忿怒棄妻而去,還未入洞房,女子的父親以為這段婚姻已完結,把女兒給了其中一位伴郎,免得嫁出去的女兒沒有丈夫,也無人供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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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十三章〉

還記得神的靈是如何感動你,使你歸向祂的嗎?
13:25 參孫所屬的但支派繼續尋地居住(18:1),那是他們尚未佔領的應許之地(參書19:47-48)。他在這尚武的支派中長大,渴望得到永久性的安居之所。就在他去但支派兵營參觀的時候,內心受到激勵,神的靈開始準備他擔當士師和領導者的任務,去攻擊非利士人。

  也許有些事激動你的心,這可能表示神要使用你。祂可使用各式各樣的方法,包括遺傳的特點,環境的感染,個人的經驗等來培養我們,準備我們。好像對參孫一樣,這種準備常常在成人之前就裝備完成。對神給你的使命要有所警覺。你的過去可能比你所想像的對你更為有益。

十四章〉

參孫擇偶的標準有甚麼問題?他父母為甚麼反對?
14:3 參孫的父母反對他娶非利士的女子,是因為:(1)違背神的律法(參出34:15-17;申7:1-4);在3章5至7節之中可以清楚看到,以色列人與異教人通婚的後果。(2)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最大的仇敵,娶他們所仇恨的非利士人女子,對他的家庭是種恥辱。不過,他的父親雖然有權拒絕,還是依從他的要求,答允了這宗婚事。

參孫徒手撕裂獅子,這可能嗎?莫非……
14: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也可以直譯為耶和華的靈帶著大能臨到他)指耶和華的靈賜給他不尋常的體力。他似乎只是因聖靈的臨到而增加了體力,其他方面未受影響。

參孫說這話的意思是——
14:18 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地,是指如果他們沒有利用我的妻子而言。假使他們沒有恫嚇他的妻子,就不能猜出謎語的答案。

神給我的恩賜我是如何運用的?有沒有用來謀私利?
14:19 參孫把神給他的特別恩賜,任性地作自私的用途。現在神也將能力與技巧分給全教會(參林前12:1及以下各節)。使徒保羅說,這些恩賜是用來建立基督的身體,也就是建立教會的(參弗4:12)。把這些能力用作自私的目的,就是削奪教會與同道信徒的力量。在你使用神所賜的這些能力時,一定要明確你是在幫助別人,而不單單是為著自己。

2010年12月10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剛柔並濟

「你要細察那完全人,觀看那正直人,因為和平人有好結局。至於犯法的人,必一同滅絕。」(詩篇37篇37-38節)

  「愚妄人都愛爭鬧」(箴言20章3節)。「惡人的名字必朽爛」(10章7節)。「恨惡責備的,卻是畜類」(12章1節)。

  上帝可以這樣稱呼人為愚妄人、惡人,甚至畜類嗎?上帝不是仁愛又良善的嗎?

  沒錯,上帝是愛;上帝是良善的;祂創造了一個極可能充滿喜樂與滿足的世界。

  但上帝提醒我們,在祂的愛中,對於我們心中和行為中的愚蠢,祂不會視若無睹。以上取自箴言的章節可以提醒我們,上帝是愛,但同時祂對我們也有很大的期待。對於那些愚昧行事的人來說,生活會變得更加艱難。

  每個在箴言裡負面的詞語,都有個對比,那是上帝所喜愛的生活方式。愚妄人都愛爭鬧,但尊榮的人遠離紛爭(20章3節);惡人的名字必朽爛,而義人的名必蒙稱讚(10章7節);畜類恨惡責備,但喜愛知識的人樂於受教(12章1節)。

  生命中總是有選擇。活出討上帝喜悅的生活,並享受祂贊同的微笑;或者活得像個愚妄人,自尋毀滅。這是剛柔並濟的真理,指教我們如何活在上帝的世界。你要選擇哪一個?JDB

欺哄扭曲莽撞謊言,
為愚昧人寫下註腳;
但那跟隨主道之人,
生命會有智慧通曉。Sper

唯有愚妄人輕看罪惡。




-----------------------------------------------------------------------------------------------生命的改造/知信行網上團契

行為的改造:奉獻
讓基督時刻顯大

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立比書一20)

  保羅對自己人生的價值與使用,都有積極、肯定而專一的盼望──就是希望能獻上自己整個生命,讓基督顯明出來。保羅相信生命既在神手中,生命的每一刻就都屬於神,就是生與死都能成為神工作的時機。

  因此,保羅並不以性命為念,他已置生死於度外,多活一刻與少活一刻都沒有相干,要緊的是神能否在自己身上得榮耀、被傳揚。所以保羅竭盡所能,把生命的每一個時刻獻上,用以榮耀基督。

  甚麼是奉獻時間給神的具體行動呢?答案就是決意獻呈整個生命給神,把握身邊每一個可以為福音作見證的機會;勇於發真理之言、敢於公開承認基督、宣講基督十字架大愛的道理;藉著身體力行,使人看見所傳的基督。無論是生、是死,都趁時救人,高舉基督的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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