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3日 星期三

20110713撒迦利亞書13章1-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3:1 「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

   《新》洗除罪惡:見3:4-9;神在為選民所立新約中的作為之一(耶31:34;結35:25)。

   《啟》以色列民悔改,赦罪的救恩便臨到他們身上(羅11:26-27)。

   《馬》本節跟第十二章緊密地聯繫着。猶大和以色列民因拒絕彌賽亞而被帶到悔改的地步後,隨之而來的是全國的贖罪日。潔淨的泉源在各各他山上為他們打開了,但以色列全國要到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時候,才得著這泉源的好處。

13:2 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不再被人記念;也必使這地不再有假先知與污穢的靈。

   《新》偶像的名:包括偶像的名聲、影響力,甚至偶像本身的問題。

   《新》假先知:在被擄歸回之後,仍有假先知的問題存在(見尼6:12-14),這到以後也仍會是一個問題(見太24:4-5、11、23-24;帖後2:2-4)。

   《啟》2~6:自此以後,偶像廢除,假預言停止。

   《馬》地上的偶像將被除滅,假先知與污穢的靈要被滅絕。

13:3 若再有人說預言,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你不得存活,因為你託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要將他刺透。

   《新》假預言:即謊言。

   《新》父母…要將他刺透:遵從申13:6-9的誡命。希伯來文「刺透」與12:10的「扎」為同一動詞,這或許表示當時扎彌賽亞的心情和行動,現在要用來針對這些假先知。

   《馬》3~5:這三節經文顯然是形容以色列復興的時候,那將要臨到假先知的忿怒。一個人若假裝先知,他的親生父母會向他說惡兆,把他刺透。人若不是真正由神所差派,不會輕易自稱為先知,只會識別自己為農夫,或實際所做的職業。

13:4 那日,凡作先知說預言的必因他所論的異象羞愧,不再穿毛衣哄騙人。

   《新》4~6:由於上文所提對假先知的嚴厲制裁,假先知必定不願暴露自己的身分,在被人詰問時也必含糊搪塞。為了掩蓋他的真實身分,他必不敢穿像以利亞所穿的(王下1:8;又見太3:4)先知的「毛衣」(13:4)。同時為了避免遭受死刑(13:3),他必定否認自己是先知,且要自稱自幼以來就是農夫(13:5)。若有人注意到他身上的傷痕而起疑詢問他時(13:6),他必宣稱那是由於朋友扭打而受傷(或是幼年受父母管教得的傷痕)。指控假先知的人,似乎懷疑他身上的傷痕,是在拜偶像儀式中,為達到入神忘形的境界而自傷身體的結果(如在王上18:28之情況;又參利19:28;21:5及註釋;申14:1;耶16:6;41:5;48:37)。

   《啟》穿毛衣:是先知的服飾(王下1:8;太3:4)。

13:5 他必說:『我不是先知,我是耕地的;我從幼年作人的奴僕。』

   《新》耕地的…作人的奴僕:(原文譯註:新國際版譯作「就以耕地為生」;另一譯法與和合本同)。此處的意思是他自幼就被人賣為奴僕。

13:6 必有人問他說:『你兩臂中間是甚麼傷呢?』他必回答說:『這是我在親友家中所受的傷。』」

   《新》有些學者認為這節經文與彌賽亞有關,但從上下文來看(如13:5),前面的解釋(13:4-6註釋)更為可取。

   《啟》這裏所講的假先知身上所受的傷,是指事奉偶像的先知在儀式中自戕所受的傷(比較王上18:28)。

   《馬》一個假先知若是被刺,或因守假先知的禮儀而自傷身體,當有人問及他受傷的緣由時,他總不會說出真正的原因。相反地,他會說一些不明確的答案,如“這是我在親友家中所受的傷”。

   很多虔誠的傳道者都認為本節是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和祂在各各他山釘十字架的釘傷。然而,上下文既是明顯地談及假先知,我們似乎很難作這樣的解釋。我們若要熱心保護舊約的彌賽亞經文,免受理性主義者出於不信的批評,就小心不要斷章取義。

   像路克這樣一個保守派的聖經教師,也同意非彌賽亞式的解釋:

   那受質疑的人確實地否認他是一個假先知。然而,質疑他的人對他仍然存疑,於是堅持要檢查他。假先知慣常地在自己身上弄一些傷口的(參看王上一八28;耶一六6等)。

   本節的其他細節與假先知更加吻合。在希伯來文,“臂”是指前臂。“你兩臂中”可指一個人軀體上——前面或後面——的任何傷口,如在宗教禮儀上做成的傷口(或當假先知說出真話時,由他的“朋友”在他身上所弄的傷口)。此外,我們的主並不是在朋友家裏弄傷的,而是在祂最殘酷的仇敵那裏受傷的。

13:7 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擊打牧人,羊就分散;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

   《新》我的牧人:指君尊的(彌賽亞)好牧人(參11:4-14的真牧人;與11:15-17愚昧無用的牧人成對比)。

   《新》擊打牧人:在11:17,是無用的牧人要被擊打,現在好牧人也要被擊打(又參12:10)。

   《新》羊就分散:應驗背約的咒詛(申28:64;29:24-25)。耶穌在被捕前不久曾引用這段經文(太26:31;可14:27),用來說明使徒們要被分散(太26:56;可14:49-50),大概使徒們的分散也預表了主後七十年及其後年間猶太人要被迫分散到世界各地。

   《啟》新約福音書作者,將本節經文應用在基督受害、門徒分散之事上(太26:31;可14:27)。

   《馬》本節開始一個新的分段,那是所有相信聖經的研經者都看為彌賽亞預言的經文。耶和華吩咐祂的刀劍要興起,攻擊主耶穌。牧人在各各他山上被擊打,猶太人的羊從此就分散了。

13:8 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

   《新》8~9:這兩節經文描述神熬煉以色列的過程(見賽48:10註釋)。

   《新》三分之一:一個餘數,由此顯示神在審判時仍有憐憫。

   《啟》8~9:這兩節經文及以後的預言,回復到12:10已開始的主題上,就是以色列民在受到極深重的痛苦而悔改(賽1:5;羅11:9)。

   《啟》三分之一:餘剩之民,在審判中神的憐憫。

   《馬》8~9:由於以色列人拒絕主耶穌,所以他們有三分之二的人在大災難的時候死去,然而三分之一的餘民卻得以存留。這餘民要像銀子和金子一樣被熬煉。他們將要承認神,而神也必承認他們是“我的子民”。

13:9 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 神。

   《新》這是我的子民…耶和華是我們的神:見8:8註釋。他們必與神重建合宜的立約關係(又見結20: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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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的恩典像清泉,噴湧不息,長流不止,我可渴慕這活水?
13章 神的憐憫、赦免和潔淨的能力源源不絕。經文中出現的泉源就像那湧流不盡的泉水,從聖殿流出(參結47:1),象徵神不止息的赦免。耶穌說祂是活水(參約4章),充分地表達了當中的意思。你在靈裡乾渴嗎?你需要神的赦免嗎?喝這活水,求耶穌赦免救贖吧。

謊言破滅後,散佈謊言者會腳底抹油——
13章 本章描繪出世界末後的景況。新時代要開始,神必須有一次大清除,所有的邪惡都要被除滅。偶像將被廢除,假先知將自覺羞愧,不再迷惑神的百姓。

神看顧微小的弱者,今日的教會有沒有關顧弱勢群體?
13:7 耶穌在被捕之前,引用了這節經文,來指自己和門徒(參太26:31-32),祂一早就知道門徒會在自己被捕時四散。那“劍”是指置基督於死地的軍事力量。

三分之一仍存留,說的是過去還是將來?
13:9 這三分之一是整體的一小部分,在以色列的歷史中,無論何時,就算全國都反對神,也總有一些人仍然信靠跟隨祂。這些“餘民”在困境中飽經鍛鍊,像金銀經過烈火冶煉一樣。要成為少數順服神的“餘民”,我們一定要一心順服祂,不管其他人如何。或許試煉頻生,災難頻仍,但我們必能像經過火冶煉的金銀,純淨得更像基督。

2011年7月13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有年紀的保羅

然而像我這有年紀的保羅,……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謀求你。-腓利門書1章9-10節

以往我總認為人到了60歲就已經「老了」,於是,過完60歲生日以後,我便開始計算自己的生命還有多少個年頭可以有所作為,結論是10年。直到有一天,我想起一位85歲,卻仍然熱心事奉的同工,我的想法才開始有所改變。因此我特地去找這位同工,想了解60歲以後的生活。他告訴我,在過去的25年裡,上帝給了他一些奇妙的事奉機會。

使徒保羅在腓利門書1章9節中,稱自己為「有年紀的」,和我自己對年紀的認知有所呼應:「然而像我這有年紀的保羅,……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謀求你」(9-10節)。保羅要求腓利門將他出走的僕人帶回,有些學者認為當他寫這些文字時,大約50歲,以現代的標準來看,這根本算不上是有年紀的人。不過當時的平均壽命是比現代人短得多。雖然意識到自己年紀老大,保羅仍然持續服事主許多年。

我們或許正經歷肉體上或其他方面的限制,但最重要的是要繼續盡力服事主,直到祂接我們回天家的那一天。HDF

勿視己工為無益,
雖其渺小不起眼;
基督看重信實心,
當全然為主獻上。D.DeHaan

上帝用人不計年紀,只要你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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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父母的角色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弗六4)

「不要惹兒女的氣」就是表示兒女們有獨立的人格,作父母的需要尊重。聖經告訴我們兒女也本有上帝的形像,我們不可隨意傷害一個有上帝形像的人的自尊心。

保羅時代的羅馬制度,作父親的對兒女有絕對的權力,他們可以用鐵鍊將兒女鎖起來,拉到田間作工;也可以將兒女當奴隸賣掉,甚至可以對兒女用刑至死。嬰孩生下來先得放在父親腳前,若是父親將嬰孩舉起,表示承認並願意撫養;若轉臉不顧而去,嬰孩就得成為棄嬰。殘障的孩子沒有生存的權利,殺嬰與殺牲畜一樣。明白這樣的背景,再看這一節經文,就不得不承認神話語的寶貝。

一知名畫家被問到是如何成為畫家的,他說,小時曾被託照顧妹妹,媽媽回家時發現家裡亂七八糟,瓶瓶罐罐都染了色。母親問起,他說是在畫妹妹。這位母親不但沒有生氣,反抱起他說:「哇,你畫得很好!又畫得這麼多,真是了不起!」如此一來,就將他的天賦發掘出來。

兒女是上帝交託給我們的產業,我們有責任加以照顧、培育,不能作一個暴君。求主幫助天下每一位作父母的,當孩子犯錯時我們懂得用耶穌的眼光來看,來處理。      ~姜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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