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4日 星期五

20100604阿摩司書1章1-1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1:1 當猶大王烏西雅,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大地震前二年,提哥亞牧人中的阿摩司得默示論以色列。

  《新》大地震:顯然是一次相當嚴重、在人記憶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地震。大概也就是亞14:5所提的那次地震。作者在此提到地震,表明他視這地震為神要強調所宣告之審判的一種作為。

  《新》牧人:在舊約聖經中,希伯來文此字惟一另一次出現時是論到摩押王(王下3:4,該處譯作「牧養許多羊」)。另參7:14「牧人」一字,但該處用的是另一希伯來字(見該節註釋)。阿摩司並非專職先知,他與當時的宗教圈子也並無往來。

  《新》阿摩司:似乎是「亞瑪斯雅」(代下17:16)這類名字的縮寫,該字為「耶和華攜帶」或「耶和華扶持」之意。

  《新》得默示論以色列:(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得見關乎以色列的事」)得自神的啟示。

  《啟》大地震:一定是一次大家都記得的很厲害的地震,所以用來標誌先知奉召的時間。《撒迦利亞書》14:5所提到的地震當屬同一事。

  《啟》作者在書前提到地震,接上就宣佈刑罰,要人明白公義的神對罪惡決不寬容。

  《SDA》默示:這是來自上帝的默示,由先知記錄下來(見撒下23:2)。

  《SDA》論以色列:阿摩司的工作像何西阿一樣,主要針對希伯來人的北方王國以色列。阿摩司用以色列指北方王國,但有時也包括南部王國猶大。

  《SDA》大地震前:世界史沒有提到這一事件。但很久之後,先知撒迦利亞提到了這次地震(見摩14:5)。這次地震顯然非常嚴重,給後來的世代中留下了深刻印象。

1:2 他說: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牧人的草場要悲哀;迦密的山頂要枯乾。

  《新》1:2~2:16:這是針對列國所發的一系列默示。阿摩司先宣告神對以色列鄰國各種暴行將施的審判,這些審判無疑是以色列人所叫好的;但他接著宣告,神對屬祂的兩個王國漠視祂律法之罪行的譴責。祂以控告其他國家罪行時相同的模式,列舉以色列的罪行,如此震撼人心地將以色列的罪行與她外邦鄰國的罪行並列。

  《新》闡明主題的經節,預兆式地宣告阿摩司信息中最有衝擊力的部分。

  《新》從錫安:耶和華在耶路撒冷建立了祂在地上的寶座,這寶座是座落在祂選民之中,從這寶座祂要宣告對他們及其它列國的審判。

  《新》吼叫:身為牧人的阿摩司,被差到以色列國去警告他們說:他曾聽到獅子的吼聲,這獅子不是別人,正是那位一心願作以色列牧人的耶和華自己。有關其他使用這喻像的經文,見耶25:30;珥3:16。

  《新》草場迦密的山頂:見9:3。從最乾旱之地到最繁茂的綠地,全都要經歷耶和華的審判,如同被最嚴重的旱災摧毀。

  《啟》錫安:就是耶路撒冷,是神在地上的寶座。神要在這裏審判祂的民,同時宣佈對列邦的刑罰。

  《啟》悲哀:亦作枯萎

  《啟》迦密:位於地中海東北,有花園之稱。

  《SDA》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參珥3:16相同的比喻。

  《SDA》耶路撒冷:提到耶路撒冷爲上帝的住所,顯然是要強調上帝沒有在但和伯特利居住,因爲那裏是敬拜牛犢偶像的地方(見王上12:25-33)。

  《SDA》草場:希伯來語是ne'oth。作爲牧羊人,阿摩司很自然用這樣的話語表達全地經受上帝的報應。

  《SDA》迦密:實際上是一個山脈,而不是一個山頂,以出産豐富而聞名(見賽33:9;35:2;耶50:19)。

1:3 耶和華如此說:大馬士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

  《新》大馬士革:以色列正北之亞蘭國的首都,與以色列世代為仇。亞蘭人的罪行是以殘酷手段對付他們所征服的基列人,基列位於加利利以東的以色列境內。

  《新》三番四次地犯罪:指他們的罪眾多,此處還特別指出其中一項;又見1:6、9、11、13;2:1、4、6。有關類似這種使用數目的表達法,見箴6:16;30:15、18、21、29;彌5:5。

  《新》以打糧食的鐵器打:以色列人用裝有尖齒的木器,把穀子從已收割的禾稼上打下來(參伯41:30;賽28:27;41:15;見王下13:7及得1:22註釋)。

  《啟》基列:位於約旦河東,屬以色列,曾為亞蘭人侵佔(王下10:30-33)。

  《SDA》耶和華如此說:在講到以色列以前,阿摩司宣了對周圍外邦國家的懲罰,因爲他們迫害上帝的子民。既然外邦人要受到懲罰,擁有更大亮光的以色列豈能逃避。

  《SDA》三番四次地犯罪:又見第6、9、11、13;摩2:1、4、6。這些數字不必按字面理解。它們不是犯罪的具體次數,而是表示數量之多。提到四是爲了加重分量(見伯5:19;33:29;傳11:2注釋)。運用數字是古代詩歌寫作的一種方式,也見諸烏加列的迦南文獻之中。

  《SDA》三番四次的犯罪足以證明內心中的惡行不可救藥。但摩1-2章中所提到的國家都已經超過這個界限。不斷犯罪導致惡貫滿盈。上帝長久地忍耐了惡人,但最後他們越過了祂忍耐的限度。

  《SDA》大馬士革:強國亞蘭(敘利亞)的首都,故代表所有的亞蘭人。她環境優美,繁榮,並且防禦堅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城市之一。自從利汛起兵攻擊所羅門(王上11:23-25),領了向大衛納貢的大馬士革(撒下8:5-6)以後,大馬士革經常與以色列爲敵,造成雙方時而交戰(見王上15:16-20;20;22;王下7;10:32;12:17-18;13:3-5)。阿摩司擔任先知時的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再次打敗大馬士革,迫使她納貢。(王下14:28)。

  《SDA》基列:是約旦河東的高原牧場。泛指約旦河東賜給便和瑪拿西半個支派的所有領土(見書22:1-4、9)。

  《SDA》打糧食的鐵器:用厚木板成的雪橇或車輛,下面嵌入尖銳的石頭或鐵釘。上面有重石或駕車者,由牛在粒上拉過(見賽28:27;41:15)。七十士譯本把摩1:3譯成因爲他們鐵鋸鋸迦拉底(Galaadites)孕婦(見王下8:12)。

1:4 我卻要降火在哈薛的家中,燒滅便哈達的宮殿。

  《新》降火燒滅:見1:7、10、12;2:2、5;參1:14;對神所警告要施行之審判的常見描述。這種審判一般是藉一場劫掠性的戰爭執行,導致主要城市及城堡等被大火毀滅。見耶17:27;49:27;50:32;何8:14等處所提及的審判。

  《新》哈薛:大色士革王(約主前八四二至七九六年),他是一個新王朝的創始人(見王下8:7-15)。

  《新》便哈達:哈薛之子(王下13:24),約在主前七九六年至七七五年作王,是第二個使用這名字的國王(參王下8:9、14-15)。

  《新》宮殿:(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城堡」)見1:7、10、12、14;2:2、5;也許是指那些有錢有勢之人所建類似堡壘的宮殿式住所。

  《SDA》降火:也能指真的大火,但主要喻指戰爭及其惡果(見詩78:62-63;耶48:45-46;49:26-27)。

  《SDA》便哈達:直譯是哈達(神)的兒子。便哈達三世是哈薛的兒子(見王下13:3)。這些名字可能代表哈薛王朝和大馬士革城及其輝煌的王宮。這座驕傲的城市要受到罪的報應。

1:5 我必折斷大馬士革的門閂,剪除亞文平原的居民和伯伊甸掌權的。亞蘭人必被擄到吉珥。這是耶和華說的。

  《新》亞文平原:可能是指黎巴嫩山脈與外黎巴嫩山脈之間的貝卡山谷,但也可能是指大馬士革所座落的河谷,被稱之為「邪惡平原」。

  《新》伯伊甸:大概指大馬士革,是該地區中的一塊綠洲。

  《新》吉珥:確實地點不詳,可能在以攔附近(王下16:9;賽22:6),聖經說大馬士革的亞蘭人來自該地(9:7)。

  《SDA》折斷大馬士革的門閂:門閂被用來保護城門的(見王上4:13;耶51:30;鴻3:13)。折斷門閂,就會讓敵人進來。

  《SDA》亞文平原:位置不詳。七十士譯本用安城的平原代替亞文平原。安城的希臘語名稱是赫利奧波利斯(太陽城)。一些權威人士認爲安城平原在黎巴嫩和前黎巴嫩山脈之間,上面有著名的巴比克神廟,也叫赫利奧波利斯。

  《SDA》伯伊甸:直譯是高興的家。有人認定伯伊甸是美索不達米亞的一個地區,相當亞述的Bīt-Adini,位幼發拉底河岸(見王下19:12注釋)。

  《SDA》吉珥:位置未確定。敘利亞人(亞蘭人)最初就是從這裏遷出去(見摩9:7)。發出這個預言幾年以後,提革拉-毗列色三世殺死利汛,洗劫了大馬士革,許多亞蘭人被擄走(王下16:7-9)。

1:6 耶和華如此說:迦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擄掠眾民交給以東。

  《新》迦薩:非利士人的五大城之一;是防守從埃及進入巴勒斯坦的關隘。

  《新》眾民:見1:9,不只是戰場上被俘的士兵。此處所指可能包括猶大南部從以東到迦薩這條貿易道路上所有的鄉村。

  《新》交給以東:見1:9。該地的居民像牲畜一樣被賣到其他國家去。

  《啟》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以革倫:都是地中海畔非利士人的名城,原來有五大城,其中迦特城可能已為烏西雅攻取(代下26:6),故不見此處。

  《啟》迦薩:在此代表非利士。

  《啟》擄掠眾民交給以東:非利士人把擄來的以色列人賣給以東為奴。

  《SDA》迦薩:第6-8節宣對非利士人的懲罰。他們一貫與以色列爲敵。迦薩是非利士五座主要城市中最南面的城市,地位顯要,所以作爲整個國家的代表,正如大馬士革代表所有的亞蘭人那樣(見第3節注釋)。第8節提到了其他三座非利士城市:亞實突,亞實基倫和以革倫。沒有提到迦特,可能因爲她不再重要,或已毀滅(見代下26:6)。也許迦特包括在非利士人所剩的之中(摩1:8)。

1:7 我卻要降火在迦薩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SDA》後來迦薩分別被埃及國王(見耶47:1)、亞山大大帝,和其他侵略者征服。

1:8 我必剪除亞實突的居民和亞實基倫掌權的,也必反手攻擊以革倫。非利士人所餘剩的必都滅亡。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新》亞實突亞實基倫以革倫:非利士人的另三個城市。迦特是第五個大城(參6:2),當時可能已被烏西雅王征服(見代下26:6)。

  《新》所餘剩的必都滅王:無人倖存,非利士最終被尼布甲尼撒所滅。

  《SDA》亞實突:七十士譯本和徒8:40稱之爲亞鎖都,位迦薩東北約203.4英(33.2公),離海岸幾英。亞實突先後被烏西雅(代下26:6)、撒亞述王珥根(賽20:1)和埃及國王薩姆提克所征服。

  《SDA》亞實基倫:是非利士在海岸的唯一名城,位天然的環形廣場之中。從海上望去,非常壯觀。它雖然只有條件簡陋的小港,貿易卻很活躍。這是維護它權勢和地位的重要支柱。

  《SDA》也必反手攻擊:即我將再次懲罰以革倫(見賽1:25注釋)。

  《SDA》以革倫:在亞實突東北約8英。非利士的五座城市都有自己的王。但是他們結成同盟,在需要的時候商量合作(見士3:3注釋;參16:5、8、18;代上12:19)。

1:9 耶和華如此說:泰爾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將眾民交給以東,並不記念弟兄的盟約。

  《新》泰爾:腓尼基人的主要貿易城市。大衛王在位時(王上5:1)、其後所羅門王在位時(王上5:12),以及更後期亞哈王執政時,泰爾都與以色列聯盟,簽訂「兄弟邦之盟約」。亞哈的岳父即泰爾和西頓的統治者(王上16:30-31)。

  《新》他將眾民交給:泰爾的罪行與非利士一樣(1:6)。

  《SDA》泰爾:第9-10節宣布了對腓尼基主要城市泰爾的懲罰。

  《SDA》交給:當時驕傲的商業大城市泰爾與非利士人合作,反對希伯來人(見詩83:7)。阿摩司沒有說泰爾人帶走了俘虜,而是說把他們交給以東人,忘記了與大衛和所羅門所立的約(見撒下5:11;王上5:1、7-11;9:11-14;代下2:11-16)。腓尼基人向以東人出賣了猶太人。他們對猶太人所受的苦負有責任。在上帝的眼中,一個人所造成的罪惡與他親自所犯的是一樣有罪的。

1:10 我卻要降火在泰爾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新》城內:泰爾是個固若金湯的小島,因此常炫誇自己安全牢靠(參結26:1-28:19)。

  《SDA》在希西家的時代,泰爾被亞述王撒珥根圍攻了五年後領,後來被尼布甲尼撒圍攻了十三年,最後被亞山大大帝攻和毀滅(見結26:3-4注釋)。

1:11 耶和華如此說:以東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忿怒。

  《新》以東:以掃後裔組成的國家(創36章;參創25:23-30;27:39-40)。

  《新》兄弟:指以色列(參俄8-10)。也許是指有盟約的「兄弟」(見1:9註釋)。以東的罪行是背棄這種關係,不斷與以色列為仇。

  《SDA》阿摩司開始斥責與以色列有血緣關的三個國家:以東、亞捫和摩押。以掃的後裔以東人與以色列人關最密切,但敵意最大。阿摩司所斥責的,是以東人從以掃的時代到當時,一直對雅各的後裔無情無義。(民20:14-21;參照申2:2-8;23:7;王下8:20-22;代下28:16-17)。俄巴底亞的全部預言都是針對以東的(又見結25:12-14;35;珥3:19)。恨敵人是不對的,恨朋友更錯,恨兄弟那就是錯上加錯了。

1:12 我卻要降火在提幔,燒滅波斯拉的宮殿。

  《新》提幔波斯拉:以東的主要城市。前者被認為在帕特拉附近,後者現被證實是在帕特拉以北六十公里處的布塞拉。這兩城被毀後,以東便失去繼續作戰的能力。

  《SDA》提幔:是以東的一個地區。也是用以掃後代一個支派的名字命名的城市(見對創36:11、34;耶49:7節的注釋)。

  《SDA》波斯拉:以東的一座重要城市,位一座山上,離死海東南24英(38.4公)多,在彼特拉北面約30英

1:13 耶和華如此說:亞捫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境界。

  《新》亞捫:神的審判主要針對拉巴(見申3:11註釋),即今安曼。對疆土的貪婪,使他們毫無人性地要滅絕別的種族。這罪行遭到天災人禍的懲治,使國家失去領導人物去繼續執行這種大屠殺。

  《啟》13~15:亞捫為求擴張領土而挑起戰禍,其民兇殘,連孕婦也不放過,以杜絕兵源,可見屠殺之甚。先知以西結也曾預言其滅亡(結25:1-7),後為亞述所滅。

  《SDA》亞捫人:先知阿摩司在第13-15節宣臨到亞捫人的懲罰。亞捫人因羅得而與以色列人有血緣關。所羅門的後宮有許多亞捫女子(王上11:1、7)。亞捫人原來雖然似乎是流浪掠奪的民族,但他們土地上衆多的廢墟,表明他們後來定居了下來。

  《SDA》剖開:亞捫人敵視以色列人的例子,見撒上11:1-3;撒下10:1-5;代下20章;尼2:10,19;尼4:1-3。嫉妒和恐懼把亞捫人和摩押人聯合起來,請巴蘭詛咒以色列人(見申23:3-4)。這裏所記錄亞捫人對基列人的暴行,雖然沒有其他佐證,但亞蘭王哈薛曾有過這樣的暴行,而且很可能有亞捫人參加這種獸行(見王下8:12;何13:16)。

  《SDA》擴張自己的境界:亞捫人想領古以色列人從西宏所奪的土地,並在耶弗他時代企圖領它(見士11)。後來他們領了迦得的領土,受到先知耶利米的斥責(見耶49:1-6)。

1:14 我卻要在爭戰吶喊的日子,旋風狂暴的時候,點火在拉巴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新》這預言在亞述人手中得應驗。

  《啟》吶喊:或指戰爭、暴動(看2:2)。

  《啟》旋風狂暴:當指自然災害。

  《SDA》拉巴:直譯爲偉大,即首都。亞捫人的首都拉巴或拉巴亞捫,位約旦河東,雅博河南邊,是該地區唯一重要的城市。後被大衛攻下(見撒下11:1;12:26-31)。

  《SDA》呐喊:指敵軍在戰場上的呐喊,增加了撕殺場面的驚怖(見伯39:25)。

  《SDA》狂暴:指上帝對該城的忿怒(見耶23:19)。

1:15 他們的王和首領必一同被擄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SDA》他們的王:希伯來語是malkam(國王),可用作人名,即米勒公(見撒下12:30;王上11:5注釋),又爲摩洛,亞捫人的主神(見王上11:7;耶49:1;番1:5注釋)。當時的人崇尚把外族的神祗及其崇拜者都當戰利品(見賽46:1-2)。阿摩司很可能指亞捫的國王和神都被擄了,作爲這個國家完全失敗的標

  《SDA》被擄去:以色列來說,被擄是爲了改革。上帝使外邦民族被擄,則標著寬容時期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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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牧人阿摩司得神默示論以色列,他所論的,你可明瞭?
1:1 阿摩司是南國猶大的一個牧羊和修理桑樹的人,卻蒙召向北國以色列發預言。那時候,以色列的政治正處於巔峰狀態,經濟繁榮昌盛,但屬靈的景況卻是一塌糊塗。全國到處都敬拜偶像,在伯特利這個宗教中心尤甚。阿摩司也像何西阿一樣受神差遣,斥責這種種社會及宗教的腐敗情況。大概在阿摩司預言發出之後的三四十年間,亞述起兵摧毀北國首都撒馬利亞,並征服以色列(公元前722年)。公元前792至740年,烏西雅作猶大王,公元前793至753年,耶羅波安二世作以色列王。

阿摩司的家鄉提哥亞,可真是地靈人傑……
1:1 阿摩司的家鄉提哥亞坐落在猶大起伏不平的曠野上,在耶路撒冷以南約十六公里的地方。遠在阿摩司出生之前,提哥亞曾有一位聰明的婦人,設喻感動大衛,使大衛饒恕了背叛的兒子押沙龍(參撒下14:1-23)。

平凡的生命,神所用的生命!真的嗎?神也會用微小的我?
1:1 阿摩司既牧羊又為人修理桑樹,這些看上去都不是一些所謂屬靈的工作,但他卻成了神的代言人。同樣,你的工作不一定令你有屬靈或成功的感覺,可是只要你緊守神給你的崗位,你的工作就十分重要了;因為無論你的職業多麼平凡,神都能藉你做出種種不平凡的事。

地震,聽起來也很可怕,不知道其他地方可有提及?
1:1 先知撒迦利亞和其他歷史記載中,都提到這段時期曾經發生過一次地震(參亞14:5)。

耶和華神如怒吼的獅子!這怒吼,是針對誰而發呢?
1:2 聖經往往把神描繪為牧人,祂的子民是祂的羊。作為牧人,神一直引領和保護祂的羊群。然而,在這裡,神卻被形容為怒吼的獅子,準備吞噬一切邪惡不忠之徒(參何11:10)。

迦密的山頂將枯乾,又有甚麼希奇?難道……
1:2 迦密意指肥沃的田地,是極其富饒之地。若整片土地都枯乾,那一場旱災必是非常嚴重的。

這大馬士革是一個怎樣的地方?他的命運……
1:3 大馬士革是亞蘭的首都。過去,亞蘭曾是以色列最難抵禦的敵人,但自公元前732年亞蘭敗於亞述之後(參王下16:9),大馬士革就不再是一種威脅了。

泰爾受罰,以東受罰……猶大所犯的罪較少,不用受罰吧?神不是那樣的?那……
1:3-2:6 阿摩司向以色列周圍列邦宣告神的懲罰,連猶大也不能免。此刻,以色列人聽見向列邦發出的種種指責,可能會歡聲雷動;然而,阿摩司旋即宣告神對以色列的懲罰,他們並不能因為周圍的人所犯的罪比自己嚴重,而得免。神是一視同仁的,祂以公平正直審判眾人。

三番四次地犯罪,罪犯了一次還不知悔改?人竟是這樣的?你說,可以不是這樣的……
1:3-2:6 當神逐一譴責各民族時,都說他們三番四次地犯罪,可見每一個民族都不斷敵擋神,拒絕遵行祂的命令。久而久之,犯罪的行徑可變成一種生活的方式。忽視或否定自己的罪其實於事無補,我們必須在神面前認罪,祈求祂赦免,真心改過自新;否則,我們只會繼續犯罪,無望得救。

哈薛的家,不就是……
1:4 哈薛的家指亞蘭王;便哈達是哈薛的兒子(參王下13:24)。

必被擄到吉甲,其實代表了……
1:5 亞蘭人曾在吉珥作奴隸,但現在他們已自由了(參9:7)。宣告亞蘭人再回吉珥,就好比說以色列人要回到埃及再作奴隸一樣(參出1章)。

非利士所剩的都必滅亡!因何緣故?
1:7-8 非利士是威脅以色列的宿敵。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和以革倫是非利士五大城市中的四個,至於第五個城市迦特,大概已被毀滅。所以阿摩司是在指出整個非利士民族也要因其罪被毀。

並不記念弟兄的盟約!泰爾背棄了誰?
1:9 泰爾是腓尼基的兩大城市之一,曾先後與以色列立約,承諾供應香柏木給大衛建造宮殿和聖殿(參撒下5:11;王上5章)。

同根生,奈何相爭停不了;最後的景況……
1:11-12 以東和以色列都是以撒的後裔:以東源自以撒的長子以掃,以色列則來自以掃的孿生弟弟雅各(參創25:19-28;27章)。然而,這兩個民族就好像他們的祖先一樣,不斷爭競。在以色列落難之時,以東幸災樂禍。為此,神應許要從南邊的提幔直至北邊的波斯拉,完全毀滅以東。

亞們人的祖先,等我想想,啊,是了,就是……他們所犯的……
1:13-15 亞捫人是羅得和他小女兒亂倫所生的亞捫的後裔(參創19:30-38)。亞捫人一直敵視以色列人,即使以色列人轉而敬拜他們的偶像,他們還是要起來攻擊(參士10:6-8)。掃羅受膏作以色列王之後,第一場勝仗就是與亞捫人對陣(參撒上11章)。拉巴是亞捫的首府。阿摩司預言亞捫人遭毀滅一事,終於由亞述人的進攻應驗了。

2010年6月4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合理的推諉

「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章7節)

  在回答媒體指控的醜聞和不當行為時,一名自覺有罪的政客做出回應說:「我不記得這些事件。」這往往是社會名人企圖逃避的策略,也被稱為是「合理的推諉」。這些人試圖為自己編織一張安全網,想讓別人相信他們對那些被問及的問題一無所知。把矛頭指向別人,並讓他人成為代罪羔羊。

  有時基督徒也有他們自己「合理的推諉」。我們聲稱不知自己的錯誤行為,為自己辯解並把錯處推給別人,但上帝知道真相。聖經告訴我們:「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章7節)。這是真的,無論你擁有一顆純潔的心,還是在充滿污垢的心,裹上一層謊稱無罪的外衣,我們或許能欺騙一些只看外表的人,但上帝能看到我們的內心──無論是好或壞。

  因此向主謙卑承認我們的缺點是明智的,祂喜歡的是我們內裏誠實(詩篇51篇6節)。唯有知罪、認罪,才能擺脫罪的纏繞,並修復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詩篇51篇3-4節)。WEC

親愛的主請憐憫我;
我的罪孽使祢難過;
求祢堅固我的信心,
讓我飛奔遠離邪惡。D.DeHaan

我們或許能矇騙人,但上帝看透我們內心。




-----------------------------------------------------------------------------------------------生命的改造/知信行網上團契

靈的改造:敬拜,禱告,聖潔
至高的敬拜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十二1-2)

  「事奉」這字原意是「敬拜」。保羅在此提出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信徒應該要將我們這被基督與聖靈重生、復活的全人,作為祭牲獻給神。因為這樣作,就是對神至高的敬拜。

  很多時,我們衡量是否有美好的敬拜時,常將事情歸疚在儀式的問題上,而鮮有回問自己是帶著怎麼樣的祭進到神面前。要知道能向神發出敬拜的,並不是一項項的儀式,乃是一個有靈氣而聖潔的生命。真正的敬拜,是我們全人對神的俯伏、獻上,將我們的心靈、悟性、感情和身體都放在崇拜的祭壇上,讓內裡被潔淨與更新的靈,引動我們的感情、思想並身體的行動、姿態,全然內外合拍的讚美神、敬拜神。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獻上甚麼來燃燒作敬拜呢?不要單獻上你的軀殼,也不要只獻上你的情緒,總要獻上你復活而聖潔的全人。


經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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