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7日 星期五

20100827羅馬書2章6-1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新》6~7:保羅全部書信(包括羅馬書)一貫的重點是:人得救並非靠自己的行為,乃是藉信靠基督為他所作的。此處所說的並未與之牴觸。保羅在此乃是討論根據行為審判的原則(見2:1-16註釋)。若有人能一直行善(即過著完全無瑕的生活),他將會得著永生;但事實上沒有人能作得到,若是能,神一樣會賜他永生,因神審判是根據人的行為。

  《SDA》報應:保羅引用了箴24:12或詩62:12,聖經一貫的教訓就是人將照自己的行爲受報應(見耶17:10;太16:27;林後5:10;啓2:23;20:12;22:12)。每一個人,包括擁有特權的猶太人,都會按照他們的實際生活和真正品格得到報賞或定罪。

  下面五節經文,保羅提醒我們神的審判是照各人的行爲來施行報應。人可以誇囗自己有崇高的品德。他可以依賴自己的種族或國籍。他可以辯稱自己的祖宗多有虔誠之輩。但無論如何,他要照自己的行爲受審判,其都不足爲據。人的行爲是決定性因素。

  如果將第6至11節抽離上文下理,很容易會以爲是教導人靠行爲得救的道理。經文似是說,行善的人會因善行賺得永生。

  不過,經文的意思並非如此,這與聖經的一貫教訓相違,就是因信得救而不是靠行爲得救。薛弗爾指出,新約聖經約有一百五十段經文,以信心或相信爲得救恩的唯一憑據。只要能正確地解釋,聖經其實並無一處與這明顯的教訓相違的。

  那麽,我們應怎樣解釋這段經文呢?首先,我們必須明白,一個人要在重生之後,才有好行爲。當有人問耶穌:我們當行什麽,才算作神的工呢?他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約六28-29)因此,人所要作的頭一樣善行,就是相信主耶穌基督。而且必須謹記,連信心也不是什麽功德,叫人能賺取救恩。因此,如果未得救的人要按照行爲受審判,他們就沒有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可以拿來爲自己辯護了。他們自以爲義的行爲,其實都污穢的衣服一般(賽六四6)。他們被定罪,因爲他們不信耶穌是主(約三18)。此外,他們所作所爲將決定他們要受何等程度的懲罰(路一二47-48)。

  如果信徒要照他們的行爲受審判,結果將會如何呢?當然,他們拿不出任何好行爲,足以賺取或證明自己是配受救恩的。他們在得救前的所作所爲,盡都是惡的。不過,基督的血已將他們的過去一筆勾銷。如今,神找不到任何針對他們的指控,足以用來判處他們到地獄去。他們得救後,便開始行善;在世人眼中,這些未必一定就是好行爲,但在神眼中,這些確是好行爲。他們有好行爲,是因爲救恩的緣故,而不是因爲功德修養。在基督的審判臺前,他們的行爲會被顯露出來,一切忠心的服事都將得到獎賞。

  然而,我們必須謹記,經文的主角不是信徒,而是不虔不信的人。

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SDA》恆心:有耐心、堅持不懈之意。保羅所講的不是被動的順從,而是主動的忍耐。

  《SDA》行善:聖經並沒有說上帝把永生賜給偶然行善的人。祂把永生賜給那些心行善,以順從上帝作爲其生活方式的人(見太10:22;啓2:10)。

  《SDA》尋求:即積極爭取,如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太6:33)。對照我們隨即想要往馬其頓去(徒16:10)。上述經文用的是同一個動詞。單單有得永生的願望還是不夠的。我們不可能飄進天國。懶惰的人決不能進到那裏。假若我們不努力爭取進入上帝的國,不熱切追求明白其律法的要求,我們就不配與之有分。

  《SDA》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這些東西是在活的時候賜予的(見林前15:42-43;參彼前1:4-7)。人類在原先無罪的時候,曾有榮耀尊貴爲冠冕(來2:7)。凡心尋求的人都將重新得到這些東西。

  保羅在解釋神將要按人的行爲施審判時指出,凡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神就以永生報應他們。上文曾解釋過,意思不是這些人因爲心行善而得救。否則,這就是另一個福音。按天性而言,沒有人願意過這種生活;也沒有人不靠著神的大能而能夠過這種生活。真正符合這裏所描繪的人,是那些已經因信藉著神的恩典而得救的。他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這表示他是已經重生的人;而他生命的調子顯示他是已經歸信主的人。

  他尋求屬天的榮耀、那只從神而來的尊貴(約五44)、活的身體獨有的不能朽壞之福(林前一五53-54),並屬天的産業,就是那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彼前一4)。

  凡有信主經見證的人,神都將永生賜給他們。新約聖經從幾方面描繪永生。我們信主的一刻,就即時得著永生(約五24)。將來當我們得著榮耀的身體時,永生便屬我們了(本節並羅六22所述)。雖然這是憑信心而得的恩賜,但有時也被形容爲給忠心的人的獎賞(可一30)。所有信徒都得享永生,但部分信徒會比其人享受的更大。永生不單是永無止境的存在,而是一種生命素質,就是救主在約翰福音十章10節應許的,那更豐盛的生命。其實這就是基督本身的生命(西一27)。

2:8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SDA》結黨(eritheia):貪求財利的精神,有爲工資而工作之意,後來該詞又有自私搞派別的野心陰謀作對之意。在新約其他地方,該詞用來指陰謀和結黨(林後12:20;加5:20;腓1:16;2:3;雅3:14、16)。

  《SDA》心行善的義人相對照,這裏說不義的人對待上帝和真理的態度是貪圖私利和結黨爭。正是這種精神使許多猶太人反對福音(見徒13:45等)。他們對待宗教的律法主義和貪圖私利的態度,以及他們以自我爲中心的得救觀,導致他們拒絕因信基督而稱義的上帝的方法,從而拒絕了上帝本身。

  《SDA》順從真理:請與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相對照(羅1:18)。那些結黨營私的人不想忠真理,他們專顧自己(提後3:2),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帖後2:10)。反倒喜愛不義(帖後2:10、12)。

  《SDA》忿怒、惱恨:從原文語法看,這裏不是說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而是將有忿怒惱恨臨到他們。保羅在句法結構上的變化說明了他所作的區分:上帝是永生的源泉和賜予者,但他並不是永遠懲罰的真正發明者。毀滅是罪人自己行爲的必然結果(見1:18注)。在羅9:22-23中也有類似的結構變化,從被動的預備遭毀滅到主動預備得榮耀。得榮耀的器皿是上帝自己預備的,而毀滅的器皿則是人自己所預備的。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神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他們不順從真理,從來沒有回應福音的呼召。相反,他們選擇順從不義,主宰自己的生命。他們的生命充滿爭執、吵鬧、不順從,清楚證明他們從未得救。

2: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新》先是猶太人:屬靈的責任是隨著屬靈的特權而來的(見摩3:2;路12:48)。

  《啟》不斷作惡,毫無悔悟的人將受到難以忍受的痛苦。猶太人既享有屬靈的權利,也負有屬靈的責任。因此獎賞先臨到猶太人;若受刑罰,也先臨到他們,因為神是公正的(11節)。

  《SDA》患難(thlipsis):指在極重擔子的壓力,如試煉、災難,在這裏指罪的懲罰。

  《SDA》困苦(stenochorla):原文爲狹窄的地方。表達了壓抑的意思,在七十士譯本的申28:53、57中,該詞描述了圍困窘迫的狀況,在本文中該詞描寫了一個人在四面受到試煉、懲罰和痛苦的壓迫,不知何處求救時那種焦慮苦惱的心情,與此相對照的是,舊約聖經中常用寬闊之地來描寫歡樂的情形(撒下22:20;詩118:5)。

  《SDA》加給一切人:(人原文爲psuche)一直有人以此爲據,認爲受苦的是心靈而不是肉體。但心靈一詞常用來指整個人(見羅13:1;參詩16:10注;太10:28)。

  《SDA》先是猶太人:猶太人既然優先擁有特權和機會,所以也就先負有職任和罪責(見羅1:16注;參路12:47-48)。

  這裏,使徒保羅重申神對這兩類人和行爲的判決,不過次序倒轉過來而已。

  判決就是神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要再一次強調,惡行的背後是一顆不信的惡心。行爲是外在的表現,反映人內心對主的態度。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人這句顯示,神將按照所得的特權或亮光審判各人。猶太人先得神的特權,成爲他在地上的選民;因此,他們要先負上責任。第12至16節將進一步闡釋神在這方面的審判。

2:10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SDA》榮耀、尊貴、平安:請與作惡的人所遭的患難困苦相對照。

  《SDA》行善:與9節中的作惡相對照。關善行與救恩的關,見羅3:28注釋。

  一切行善的人,不管是猶太人或外邦人,他們所得的是榮耀、尊貴、平安。不可忘記,從神的角度看,除非人先相信及信任主耶穌基督,否則沒有人能夠行善。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人這句,並沒有偏袒的意味,因爲下一節指出神的審判是毫無偏私的。所以這句話說明了福音傳播的史次序,與一章16節的情況一樣。福音先傳給猶太人,第一批信徒也是猶太人。

2:11 因為 神不偏待人。

  《新》舊約與新約聖經共有的基本教訓。

  《SDA》偏待人:意爲不公正的。希臘文prosopolempsia在新約中只出現在西3:25;弗6:9和雅2:1。而prosopolemptes出現在徒10:34,意爲偏待人的人。Prosopolempteo出現在雅2:6中,意爲不公正地判斷。上面三種形式在七十士譯本和非基督教作品中均沒有出現,故據信起源基督教。在舊約聖經中,該詞的希伯來語對應詞指慨然答應一個請求者(創19:21;伯42:8)或表現出偏心(利19:15;代下19:7)。在新約聖經中這個詞含有偏心的貶義。不偏心爲公義審判者的一個品性(申10:17;代下19:7;伯35:19)。

  另一個關神的審判的真理,就是神不偏待人。在人的法庭裏,長相好看,有財有勢的,往往受到偏袒;但神卻絕對沒有偏私。神從來不受種族膚色、地點環境、或長相容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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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遵行神旨意得永生?信就得救?何者講對了?
2:7 保羅說,凡心遵行神旨意的人都會得永生,這跟他前面惟有因信得救的講法(參1:16-17)並沒有矛盾。我們不是靠好行爲得救,但是我們如果把生命交給神就自然會討他的喜歡。我們的善行不是賺取恩典的條件,乃是感謝神的一種回應。

2010年8月2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又遠又近

「求你叫我轉眼不看虛假,又叫我在你的道中生活。」(詩篇119篇37節)

  當我在野餐桌上工作時,我們的狗瑪姬也安靜地躺在旁邊的草地上,我家庭院裡一片安祥靜謐。突然間,一陣枯葉瑟瑟作響改變了一切,瑪姬馬上起身,開始圍著一棵樹打轉,原來樹上有隻土撥鼠,正緊緊攀附著樹幹。

  我一叫瑪姬,牠就跑回來,但是牠根本不看我。牠的脖子好像被定型一樣,轉不回來,雖然牠身體跟我很靠近,但是牠的心思跟慾望都還是在那隻土撥鼠身上。

  瑪姬跟那隻土撥鼠,讓我想起自己也很容易被一些事物佔據心頭,目光轉離耶穌。老的試探、新的責任、一直渴望財富和享樂的慾望,都可以很快地使我分心,不再專注於上帝。其實唯有上帝深知什麼對我最好,祂要把最好的給我。

  相似的屬靈狀況,也深深折磨著法利賽人(馬太福音15章8-9節)。他們在殿裡服事並教訓人,但他們的心卻遠離上帝。

  我們也能在教會裡教導、服事,同時卻遠離上帝。當我們的焦點不在耶穌時,就連一切跟信仰有關的行動都會成為枉然,但如果我們不再「硬著頸項」(使徒行傳7章51節),那麼主將能使我們的目光轉離那些沒有價值的事物,同時復興我們的心。JAL

有人跟隨基督耶穌,
沿途充滿困難攔阻;
但若他們定睛救主,
必定不會步向歧途。Sper

讓基督成為生活中心,就能正確看待其他事物。




-----------------------------------------------------------------------------------------------靈修靜思

可曾比較?

那時,王對先知拿單說:「看哪,我住在香柏木的宮中,神的約櫃反在幔子裡。」(撒下七2)

  多年前,去探望一位長者,她的家是車庫裡的一個角落。「房」內水管縱橫,私家車與大垃圾桶堵塞房外。她說,她夜裡不能成眠,白天不得安寧,因為門外大街上的有軌電車早晚穿梭,轟隆轟隆地,山搖地動似的,即令在夢中也被驚醒。我問她為甚麼不搬家,答:兒子邀她來住。他家住在二樓。

  20多年過去,我仍不能忘記。竟有這種兒子!說他不孝嗎?他邀母親同住。說他有孝心嗎?他自己家住正式的住宅單位,老母親卻與汽車、垃圾桶為伍。

  大衛說:「看哪,我住在香柏木的宮中,神的約櫃反在幔子裡。」大衛看到自己住得好,又看到神的約櫃仍在會幕。二者比較,他覺得蒙恩人(自己)所得待遇比施恩者(神)優渥,心裡不安,於是起意為耶和華建殿。

  我們可曾有這種不安感?可曾比較自己的豐裕和神聖工的缺乏?抑或習以為常,或覺得我賺錢我享受是天經地義?可曾有感恩圖報的心?      ~馮文莊




-----------------------------------------------------------------------------------------------真道分解/知信行網上團契

加冕前的操練

  神常常只讓我們看前面當走的一步,而不告訴我們以後的路程,為什麼呢?因為這是使我們在黑暗試探中,操練信心最好的方法。因為神愛我們,有一天將要把信心的冠冕戴在我們頭上。為了這個目的,祂必須先為我們多預備些這樣操練信心的機會。

默想
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
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伯23:10



經頭腦





數獨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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