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8日 星期五

20110218馬太福音7章1-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7:1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新》從上下文可見,基督徒不可假冒為善地或自以為義地論斷他人(7:5)。同一個思想在23:13-39也有提及(參羅2:1)。當我們遵行基督在這一章所下的命令時,必須先衡量對方的性格—他是「狗」(7:6)還是假先知(7:15),或他的生命有否結出果子(7:16)。聖經三番四次教導信徒要小心衡量,在好人、壞人和好事、壞事之間有所分辨(淫亂的人,林前5:9;裝作光明天使的人,林後11:14;犬類,腓3:2;假先知,約壹4:1)。基督徒總是「凡事察驗」(帖前5:21)。


  《啟》1~5:耶穌曉諭門徒不可論斷人。祂用了兩個比喻來說明論斷人的不當。論斷人家的標準也應該是用來批評自己的標準。不願用來批評自己的標準,也不可以用以批評人。


  《馬》1~6:這部分緊接著主對於地上財富的教訓之後,講述論斷的事。這兩個主題的關係十分重要。基督徒即使能摒除一切惡習,卻容易批評富有的基督徒。相反,基督徒對工作嚴謹,以供應家裏將來所需,往往卻忽略了前章提到耶穌的教訓。由於沒有人完全憑信心過活,這樣的批評很難杜絕。


  不論斷別人的命令涉及下列範圍:我們不應論斷別人的動機(只有神知道人心裏的動機);我們不應以貌取人(約七24;雅二1-4);我們不應論斷那些對事物(沒有清楚對錯界限的)顧忌又躊躇不決的人(羅一四1-5);我們不應論斷別的基督徒的事奉(林前四1-5);再者,我們不應惡意中傷論斷別的信徒(雅四11-12)。


  《馬》有時候,有人會誤解主的話,說要禁止一切的判斷。不論發生什麽事,他們只會虔敬地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被論斷。”可是,耶穌並沒有教我們作是非不分的基督徒。祂從來沒有叫我們廢棄發表意見或辨別的能力。新約中有許多事例都作出過對別人的情況、行爲或教訓的合理判斷。再者,主吩咐基督徒要在幾方面作決定,分辨好壞或好與最好的。其中包括下列:


  1.當信徒間出現糾紛,要由教會中能夠決定事情的人來解決(林前六1-8)。


  2.本地教會判斷信徒的嚴重罪惡,並且採取適當的行動(太一八17;林前五9-13)。


  3.信徒要用神的話來判斷教師和傳道人的道理(太七15-20;林前一四29;約壹四1)。


  4.基督徒當遵行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六章14節的吩咐,要辨明誰是信徒。


  5.教會中的人必須判斷誰有足夠的資格當長老和執事(提前三1-13)。


  6.我們必須辨明誰是不守規矩的、懦弱的、軟弱的等,並且按聖經的指引教導他們(例如帖前五14)。


7:2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馬》耶穌警告說,不義的論斷會遭受同樣回報:“因爲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種什麽就收什麽的原則適用於所有人類的生活和事務。馬可把這原則引伸在我們對神的話的應用上(可四24),而路加把原則引伸到慷慨施捨的道理上(路六38)。


7:3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


  《馬》3~5:耶穌揭露我們喜歡從別人身上找小缺失,而忽略自己的同樣缺失這種天性。祂故意誇大情況(採用誇張的敘述)來使我們明白這點。人眼中有樑木卻常常看到別人的眼中有刺,他甚至注意不到自己的情況。如果我們有更大的缺失,卻奢望能幫助別人改正他的缺點,就實在太荒謬了。我們必須先糾正自己的缺失,才去批評人家。


7:4 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7:5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7:6 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新》任何教導都應與學生在屬靈方面的吸收能力配合。


  《新》狗:街上的髒狗是當時的人所鄙視的。


  《啟》教訓的應用須有分寸,高尚的標準別糟蹋在不能欣賞而又不負責任的人身上。神只寬恕和憐憫那些能寬恕與憐憫他人的人(18:32-35)。把神聖的東西給狗,牠會反過來咬你。


  《馬》第6節證實耶穌並不禁止所有的判斷。祂警告門徒,叫他們不要把聖物給狗,或者把……珍珠丟在豬前。按摩西律法,狗和豬是不潔的動物。把兩種動物用在這裏,是用來輕蔑邪惡的人。假如我們碰上邪惡的人,他們以輕蔑的態度對待聖潔的真理,並且詆毀和攻擊我們傳講關於基督的事,我們便不必繼續與他們談論福音。不用多言,要分辨這等人需要屬靈的洞察力才行。或許這就是接著的經文講論禱告一題的原因;我們可以藉禱告求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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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我們的拇指總是向著自己,稱讚自己嘛,食指則是指著別人——啊,某某你錯了,你有察覺到嗎?
7:1-2 耶穌告訴我們不要批評別人,反要檢查自己的動機和品德。你是否發覺自己很容易誇大別人的過失,而忽視自己的問題?我們常想去改掉別人身上的壞習慣,其實,自己也有同樣的壞習慣。若你正準備去批評別人,請先去檢討自己是否也該受同樣的批評。首先要判斷自己,然後用愛心去饒恕和幫助你身邊的人。


不要論斷人——那我不就成了不會思考的人,不可以啊……
7:1-5 耶穌所說“你們不要論斷人”的意思,是反對那種偽善和審判的態度——為要抬高自己而貶低別人,但祂並不是一概而論反對所有批判思考,只是我們要作出辨別。耶穌教訓我們要認出假教師來(7:15-23),保羅也教導我們在教會裡應該有紀律(參林前5:1-2),相信神是最終的審判者(參林前4:3-5)。


這個比喻實在有意思……
7:6 根據律法,豬是不潔淨的動物(參申14:8),任何人接觸過不潔淨的動物就會在“禮儀上不潔”。耶穌教導我們不應該把神聖的教導交託給不聖潔的人,把神聖的觀念教導給不想聽和不肯接受的人只是枉費心機。這並不表示我們不要向未信的人傳講神的道,而是應當有智慧去分辨所教導的對象,這樣才不會浪費時間和精力。






2011年2月18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夢想或選擇?


使你們能分別是非,(或作:喜愛那美好的事)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腓立比書1章10節)


  在我一生中,曾得到許多很好的忠告。其中很棒的一項來自我朋友獨具慧眼的觀察:「生命不是構築於你的夢想之上,乃是由你的選擇所組成。」


  他是對的。你至今做的每一個選擇,造就了你今日的生活。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1章10節也給過類似的忠告,他提到「喜愛那美好的事」(1章10節)。在任何情況中,我們都有一條充滿不同選擇的軸線,可以從「很差的選擇」、「一般普通的選擇」、「好的選擇」,到「最佳的選擇」。上帝想在這條選擇軸上移動我們,超越我們的本性與衝動,讓我們一路直達「最佳的選擇」。


  通常要做出最佳的選擇是很具挑戰性的,尤其是當沒有什麼人加入我們的時候。有時感覺起來,我們的慾望跟自由好像受到壓制,但如果跟從保羅的建議,你會發現有些真的很正面的效果──好比能夠誠實無過、又結滿仁義的果子(11節)。


  選擇活出一個充滿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與節制(加拉太書5章22-23節)的生活,享受豐收吧!JS


種種必做小選擇,
將影響生命路線;
我們或選光明道,
抑或漂泊黑暗夜。D.DeHaan




做出最佳的選擇,祝福必如漣漪般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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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盲目的人生


有一宗人(註:宗原文作代),咒詛父親,不給母親祝福。有一宗人,自以為清潔,卻沒有洗去自己的污穢。有一宗人,眼目何其高傲,眼皮也是高舉。有一宗人,牙如劍,齒如刀,要吞滅地上的困苦人,和世間的窮乏人。(箴三十11至14)


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箴三十17)


  箴言三十章10至23節,總結了智慧人對當時人間世情的觀察。在這樣的世代中,這位智者觀察到世上有幾類人:1.不順從上一代的權威,自以為是的人。2.不承認自己的罪過,自以為義的人。3.因擁有財富或成就,目中無人的人。4.握有權威或武器,不停欺壓弱者的人。


  這是很多沒有神或不敬畏神的人的真實寫照。17節似乎亦是回應第一類人,基於他們不尊重上一代父母親的權威,自以為聰明,反成了愚拙。聖經形容這些人「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意思是指他們真正的問題,是缺乏正確的目光,不懂得分辨是非好歹。可見人除非認識神,否則有了錢,有了權,有了知識,有了身分和地位,不等於可以得著人生的智慧,或了解真正的生活之道。      ~徐道勵





經頭腦





數獨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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