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0日 星期四

20120917以弗所書2章11-2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11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

   《新》11~12:保羅從個人得救進而說到救恩的另一方面,即神藉著基督不但叫猶太人與外邦人(以前是為敵的)與自己和好,也叫他們彼此和好(2:11-16)。不但如此,神還將這些與祂和好的人聯合成一體,這是2:19-22將要引進,且在3章中加以解明的真理。

   《新》所以:指2:1-10所描述那些沒有基督之人的景況。

   《新》你們…是外邦人:指大部分的以弗所聖徒(參1:13「你們…也…」)。

   《新》沒有受割禮的…受割禮:割禮的儀式是行在所有的猶太男嬰身上;所以這件行在身體上的事(「憑人手在肉身上」),是區分猶太人與外邦人的清楚記號,猶太人自然引以自豪。

   《啟》11~22:保羅從人的得救講到本來互相敵視的猶太人與外邦人,怎樣藉著基督,彼此得以和睦(11-16節),成為一體(19-22節)。

   《馬》在本節和12節,使徒提醒讀者,他們歸主前生來是外邦人,在猶太人眼中是被排擠的。首先,他們遭鄙視,這可從猶太人稱呼他們為沒受割禮的看出。割禮表明以色列人是神立約之民。這樣稱呼外邦人表示他們在身體上沒有這手術的記號。“沒受割禮的”是種族性的污辱,跟今日人們給受鄙視民族的稱號類似。大衛論到歌利亞說:“這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是誰呢?竟敢向永生神的軍隊罵陣嗎?”(撒上一七26)我們看見這話,可稍揣摩到其尖銳。

  相反地,猶太人自稱為受割禮之人,他們引以為傲。這稱呼表明他們是神在地上揀選的子民,與地上一切民族有分別。保羅似乎反對他們的誇耀,指出割禮不過是憑人手作在肉身上,是屬肉體的。雖然他們有這外表的記號,證明自己是神立約之民,但內裏卻沒有真正信主的真實。“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裏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羅二28-29)

  猶太人的割禮是否作在心裏?本節指出,他們看自己是蒙揀選之民,外邦人是遭鄙棄的。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仇恨,是世上古今最大的種族和宗教分歧。猶太人享有在神面前極大權利的地位(羅九4-5)。外邦人卻是外人,他若要以真神指定的方式敬拜祂,便得先轉入猶太國籍(如喇合和路得)。耶路撒冷猶太人的聖殿,是神在地上唯一立為祂名的居所,也是唯一人能靠近祂的地方。外邦人被禁止進入殿的內院,違者要受死。

  主耶穌與一位從泰爾、西頓地方來的外邦婦人會面。祂把猶太人描述為家裏的兒子,外邦人為桌旁的小狗,以試她的信心。她承認自己只是一條狗,想得著兒子從桌上掉下的碎渣兒。當然,她的信心獲得嘉許(可七24-30)。在本節,使徒提醒讀者,他們從前是外邦人,是被鄙棄的。

2:12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 神。

   《新》那時:指得救以前,與「如今」(2:13)相對。

   《新》與基督無關…沒有神:這些話都強調不信的外邦人與以色列人遠離,也與基督遠離。

   《新》諸約:神曾應許賜福給猶太人,並藉猶太人賜福其他人(見羅9:4註釋)。

   《啟》諸約:指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應許賜人福分,例如亞伯拉罕之約(創15:17-21)、摩西之約(出19:5)、大衛之約(撒下7章;23:5),及《耶利米書》31:31-40所應許的新約。參《羅馬書》9:4註。

   《馬》外邦人與基督無關:他們沒有彌賽亞。基督是應許賜給以色列民的。縱使經上預言祝福要藉彌賽亞的職事流到萬民(賽一一10;六○3),但祂被命定生來作猶太人,原則上只服事“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太一五24)。他們沒有彌賽亞,更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外人是沒有“所屬”的,他是異鄉和外國人,沒有國民的權利。

  在以色列國的社會來說,外邦人站在外頭,眺望進去。他們更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神曾通過一些人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大衛和所羅門,與以色列國立約,諸約皆應許猶太人蒙祝福。為著一切可知的實際的目的,外邦人都被置在圈外;從民族或個人來說,他們都沒有指望。就民族來說,他們的地土、政權或人民,都沒有存留的把握。就個人來說,他們的前景淒涼:他們沒有指望,一切都歸到墳墓去。

  有人說,他們的將來是個無星的冷夜。最後,他們活在世上沒有神。這不是說他們是無神論者,他們各有木頭石頭的神,又向他們膜拜,卻不認識那位獨一的真神。在一個無神、敵擋神的世界,世上的人都是沒有真神的。

2:13 你們從前遠離 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新》如今卻:這話不僅與「那時」(2:12)相對,同時也引出「與基督無關」(2:12)和「在基督裏」(本節)的對比。

   《新》他的血:說到基督的慘死,祂為我們成為祭物,流出寶血(參1:7)。

   《馬》如今這詞,表明另一個突然轉變(比較二4)。以弗所的外邦人從一個與神遠離和局外人的地位,被拯救進到與神親近的地位。他們歸主時這便發生了。他們信靠救主,神就放他們在基督耶穌裏,在愛子裏悅納他們。此後,他們就得以親近神,像基督一樣,因他們都在基督耶穌裏。引致這奇妙改變的代價,是祂(基督)的血。在這些外邦罪人能享有親近神的權利前,他們的罪得先潔淨。惟有在各各他山所流基督的血,才有此功效。當他們以誠實的信接受主耶穌,祂寶血一切潔淨罪的價值都算入他們的帳上了。

  耶穌不但使他們得親近,還創造出一個新群體,在其中,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古老仇恨從此了結。在新約時代出現之前,世人分為兩類──猶太人與外邦人。現在,我們的主加添第三類──神的教會(林前一○32)。在以下幾節,我們看見信主的猶太人,和信主的外邦人,現今如何在基督裏合而為一,進入這新群體裏,那裏既無猶太人也無外邦人之分。

2:14 因他使我們和睦(原文是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新》兩下:信主的猶太人和信主的外邦人。

   《新》中間隔斷的牆:(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中間敵視的牆」)生動地描寫猶太人與外邦人在宗教上是彼此完全隔離的。

   《馬》因祂使我們和睦(原文作因祂是我們的和睦)。請注意經文不是說:“祂做成和睦。”當然這也是對的,下一節有提到。但這裏的事實是,祂是我們的和睦。一個人如何能是和睦?

  是這樣的:一個猶太人相信主耶穌,他就失去國籍,從此是“在基督裏”了。同樣,一個外邦人接受救主,便不再是外邦人,而是“在基督裏”了。換言之,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曾因仇恨而分隔,現今在基督裏兩下合而為一了。他們與基督聯合了,必然也使他們彼此合一。故此,一個人是和睦(或作平安),正如彌迦的預言一樣(彌五5)。

  祂是我們的和睦,這工作範圍詳記在本節至第18節。

  首先是我們剛才提及合一的工作。祂將兩下合而為一──兩下就是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他們不再是猶太人或外邦人,而都是基督徒。嚴格來說,稱他們為猶太籍基督徒或外邦基督徒,也不準確。一切肉體上的分別如國籍,已釘在十字架上了。

  基督工作的第二部分,可稱為拆毀:祂……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當然不是一堵真實的牆。這是指摩西律法的規條誡命把以色列人從萬國中分別出來而造成的無形隔膜。在聖殿內那堵把非猶太人隔在外邦人院的牆,正好是這實情的描繪。牆上嚴禁內進的告示寫著:“任何別國的人,不許越過聖所周圍的圍牆和界線。被捕者必擔當死罪。”

2:15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新》以自己的身體:可能指基督的死。

   《新》廢掉…律法:既然太5:17和羅3:31都說到,舊約律法中所表達的神的道德標準,不會因基督來到而更改,所以這裏所廢掉的,可能是指那些用來分隔猶太人與外邦人的特定「規條」所造成的果效;按這些規條,外邦人既不遵守猶太人的律法,就在禮儀上成了不潔淨的。

   《新》一個新人:由信徒聯合而成的身體,即教會。

   《馬》基督工作的第三方面是廢去醞釀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並人和神之間的冤仇。保羅指出律法,即記在律法上的規條,是冤仇的間接成因。摩西律法是唯一的立法規則,但由不同、儀文上的誡命組成。

  這些誡命包括規條或法令,範圍幾乎遍及生活的各個細節。律法本身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七12),但人犯罪的天性,藉律法的機會,產生憎恨。

  律法把以色列確立為神在地上的選民,於是許多猶太人便妄自尊大,蔑視外邦人。外邦人以深厚的敵意作報復,這就是我們今日耳熟能詳的反猶太主義。可是,基督怎樣廢掉律法上的冤仇?首先,祂受死,擔當了違反律法的刑罰,全然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現在,律法不能再對那些“在基督裏”的人說什麼,因為刑罰已付清了。

  信徒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然而,這並不表示他們可隨意生活,卻表明他們現今以基督作律法,隨祂旨意而生活。

  我們的主已廢掉律法惹起的冤仇,帶來一個新創造。祂把兩下,就是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在祂自己裏面造成一個新人──教會。藉著與主聯合,從前的仇敵今在新的相交裏合而為一。教會的新,在於是個前所未有的有機體。我們必須看見這點。新約的教會不是舊約以色列的延續,是全然與先前的事物有別的,甚至有別於將來的。這可從以下各點清楚看出:

  1.教會是新的,因外邦人要與猶太人共用相同的特權。

  2.教會是新的,因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要失去原有國籍,成為基督徒。

  3.教會是新的,因猶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的身體裏同作肢體。

  4.教會是新的,因猶太人不僅成為在基督的國度裏作子民,更盼望與祂一同作王。

  5.教會是新的,因猶太人不再在律法之下。

  教會顯然是個新創造,有獨特的呼召、獨特的安排,且在神旨意裏有獨特的地位。但是基督的工作沒有停在這裏。祂更使猶太人與外邦人和睦,廢去冤仇的根源,帶來新的性情,並造出一個新的合一。十字架是神給種族歧視和分隔、反猶太主義、宗教的偏執,和人與人之間一切鬥爭的答案。

2:16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 神和好了,

   《新》一體:雖然此語有可能是指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獻的身體(參2:15「以自己的身體」),但更可能是指2:15所說的「一個新人」—即由信徒聯合而成的身體。

   《馬》除了使猶太人與外邦人相和,基督更使他們與神和好。雖然以色列與列國深仇大恨,但論到敵擋神,卻站在同一陣線上。他們敵對神,原因是罪。主耶穌藉十字架上的死,廢去這原因,滅去冤仇。凡接受祂的,便稱為義、得赦免、蒙救贖、得寬恕,並從罪的權勢下得釋放出來。冤仇既成過去,現今他們與神和好了。主耶穌使信主的猶太人和邦外人聯合,歸為一體,成了教會,又把這身體獻給神,不帶一點敵意。

  神從來不需要與我們和好,祂未曾討厭我們;我們卻需要與祂和好。主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建立一個公義的根據,讓我們得以進到祂面前,成為朋友,不作仇敵。

2:17 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

   《新》遠處…近處:各指外邦人與猶太人。

   《啟》你們遠處的人:指外邦人。

   《啟》那近處的人:指猶太人。

   《馬》在第14節,基督是我們的和睦;第15節,祂成就了和睦。現在我們看見,祂來傳和平的福音。祂什麼時候來,又是怎樣來?首先,祂復活,親身來到;接著;祂以聖靈代表祂來了。祂復活,來傳和平的福音。事實上,和平(或平安)是祂從死裏復活後所說的第一句話(路二四36;約二○19、21、26)。後來祂以聖靈的能力差遣使徒,藉他們傳和平的福音(徒一○36)。

  和平的福音傳給你們遠處的人(外邦人),也給那近處的人(猶太人)。神在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9節的應許,恩慈地成就了。

2:18 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馬》現今這個身體上的肢體與神存在和好狀態的實際證明,就是他們隨時得以進到神面前。這與舊約制度成了極大的對比。在舊約只有大祭司可進入神同在的至聖所,他也只能一年進入一次。伊迪嶽指出了這對比:

  現今在基督裏最遠處的外邦人,得以真正、不斷地享用令人敬畏的屬靈權利;從前這權利是那一國其中一個支派裏的一個人,在一年裏的一日,才能象徵、間中地擁有的。

  藉著禱告,信徒可以進入天上的寶座,屈膝在統管宇宙者面前,稱祂為父。

  這裏提出禱告要有的次序。首先,要藉著祂(主耶穌),祂是神和人之間的中保。祂的死、埋葬與復活,除去一切阻礙我們進到神面前的法理障礙。如今祂作中保,活在高天,保守我們與父相交的狀況。我們奉祂的名親近神,我們憑自己並沒有價值,只有靠藉祂的尊貴價值。我們兩下──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參與禱告者。我們的權利是得以進到神面前,我們禱告的幫助者是聖靈──被一個聖靈所感。“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八26)

  我們進到父面前。舊約聖徒不知道以神為父,在基督復活前,人在神面前只是被造物站於創造主前。在基督復活後,祂說:“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二○17)藉著祂救贖的工作,信徒得以首次稱神為父。在本節,三位一體神的三個位格,都出現在謙卑的信徒的禱告裏:他藉主耶穌基督,靠著聖靈的能力,禱告父神。

2:19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 神家裏的人了;

   《新》這樣:保羅指出2:19-22所描述的合一,是基於2:14-18所說基督藉其死所成就的。

   《新》你們:特別指在以弗所的外邦人。

   《新》國…家:這是一般人熟悉的喻像,古代的「家」就是我們今天所稱的「大家庭」。

   《馬》本章的最後四節,使徒保羅列舉信主的外邦人,享有一些超然的新權利。他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他們不再是外人、犬類、沒受割禮的局外人。在這新約時期,他們與所有聖徒同國。猶太裔信徒並不比他們優越,所有基督徒都是天上的頭等子民(腓三20-21)。他們都是神家裏的人,不僅被“超自然地”遷進神國,更被收納進入神家。

2:20 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

   《新》使徒和先知:可能指早期教會使徒和先知藉著傳講並教導神的話(參林前3:10-11),所奠下的基礎工作。

   《新》根基:進一步用喻像形容一個堅固、整體的結構。

   《新》房角石:賽28:16,在基督教時期之前的希臘譯文(七十士譯本)裏,也用過同樣的詞句,指明一個以「試驗過」的石頭為房角石所作的根基。

   《啟》20~22:這裏用的是建殿的比喻。信徒是建築的材料;基督是房角石;使徒和先知是殿的根基;聖靈是居住在殿裏的主人;殿就是教會。參《彼前》2:4-8。

   《馬》最後,他們成為教會的肢體,正如保羅描寫的,成了建造聖殿的石頭。保羅極細緻地描述這殿──其根基、房角石、黏合劑、合一與對稱、增長,和其他獨有的特徵。

  這殿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所指的是新約時代的使徒和先知;不可能指舊約先知,因為他們對教會聞所未聞。這不是說使徒和先知就是教會的根基,基督才是根基(林前三11);他們奠基在他們所教導的主耶穌的位格和工作上。

  教會建基於基督,因祂是使徒和先知的認信和教訓裏所要表明的。當彼得承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時,基督便宣告祂的教會要建造在這磐石上──祂是神的受膏者和獨生子(太一六18)這鐵般的事實上。

  啟示錄二十一章14節,十二使徒被連到聖城耶路撒冷的十二根基,他們不是根基,只是與根基相連。他們首先受教,認識基督和教會的偉大真理。建築物的根基只需奠立一次,故使徒和先知已一次作成這事。他們所奠的根基在新約書信上保存下來,留給我們,儘管他們不再與我們一起。從次要的意義看,歷世歷代許多信徒是作使徒和先知職事的。宣教士和建立教會的人,可算是作使徒;那些傳道建造的人,可算是作先知。但基本上,他們不是使徒和先知。

  基督耶穌不僅是殿的根基,祂也是房角石。人無法畫出一幅圖畫,足以描寫祂各方面的榮耀,並祂不同的職事。房角石最少有三個解釋,但都是指著主耶穌基督作教會的頭的獨特、超然和不可或缺。

  1.我們常以為房角石是位於建築物底層前方的一角,其餘的結構似乎以它為承托。房角石象徵一些關鍵性的事物。這樣,它正好預表主。而且,這石把兩堵牆連接在一起,故也可表明藉著祂,教會裏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合而為一。

  2.有些聖經學者相信,翻譯成房角石的字,是指拱心石。這塊石頭在拱形的最高處,支持其他的石頭。所以,基督在教會裏的地位是至尊的,也是不可缺少的:沒有祂,其餘的就要崩潰。

  3.這詞的第三個解釋,是金字塔頂的角石。這塊石位於金字塔的頂點,只有一塊石頭具有這個大小和形狀。石的角和邊更決定整個金字塔的形狀。基督是教會的頭。按位格和職事說,祂是獨一無二的;祂也是那位把獨有特質給予教會的。首先是它的根基:

2:21 各(或譯:全)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

   《新》聯絡得合式:參4:16同樣的字句。這兩段經文都說到信徒之間親密的關係。

   《新》漸漸成為:用正在建造中的建築物,表達出教會活潑增長的情形。

   《新》聖殿:保羅現在用聖殿作比喻,藉以指出神建造教會的目的(「成為…」)。

   《馬》靠祂指基督:祂是教會生命和增長的源頭。白禮傑說:

  在祂裏面,我們加進教會;在祂裏面,我們長於教會;在祂裏面,整個聖殿漸趨完成。那時候,有聲音呼喊:“恩典,要恩上加恩。”房頂石頭要顯露出來了。

  殿的一致與和諧,從各房靠祂聯絡得合式這句中看到。許多個別肢體的聯合,各肢體在各房中各有其最合適的位置。神的恩典把石頭從死谷中發掘出來,都被聯絡得合式。殿的特色在於能長大,但卻不像建築物般是加磚塊和水泥增長的。試想殿像生物,如人體的生長。其實,教會不是一所無生命的建築物,也不是個組織,而是個活的實體,基督是教會的頭,所有信徒組成身體。教會生於五旬節,不斷長大,直到被提的日子。

  這以活材料建成,不斷生長的殿,被描述為主的聖殿。保羅用聖殿這詞,並非指殿的外院,而是指內殿(希臘文naos);不是城郊,而是聖所。他想著聖殿建築的主體,至聖所的所在。神在那裏居住,並且在光明燦爛的榮耀雲彩中顯現。

  這裏給我們幾個功課:

  1.神內住在教會中。得救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一個活的聖所,祂在此居住並彰顯榮耀。

  2.這殿是聖的,從世界中分別出來,也為神聖的旨意而奉獻給祂。

  3.教會作為聖殿,是讚美、敬拜與稱頌,藉主耶穌基督升到神面前的中心。

  保羅更描述這聖殿是屬主的。換言之,主耶穌是殿的聖潔源頭。教會的肢體在地位上說,因著與主聯合而成聖;因著愛主,在表現上應當聖潔。

2:22 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 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新》居住的所在:教會該是有聖靈居住其中的一群人或團體。

   《馬》在這個奇妙的殿中,信主的外邦人跟信主的猶太人一樣,享有同等地位。讀到這裏,我們應當感到震驚;當時在以弗所或其他的人初次讀到本節,也必感到震驚。

  信徒的地位有極大的價值,因為他們組成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殿的目的──是供給神作為居所,讓祂能與祂的百姓相交。教會就是那居所。試把舊約時代外邦人的地位作一比較。那時他們不可靠近神的居所,現在他們竟成為神居所的主要部分!

  注意每個神性位格在教會中的職事:

  1.靠祂,即在基督裏。藉與祂聯合,我們被建造成殿。

  2.神……居住的所在,這殿是父神在地上的家。

  3.藉著聖靈,神在聖靈的位格裏內住在教會中(林前三16)。

  本章起首,把外邦人描述為敗壞、惡毒和叛逆的,結束時外邦人卻從一切罪孽、不潔中蒙潔淨,成了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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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我是局外人?我在生活上沒有指望?其實我們的指望在乎……
2:11-13 受割禮的猶太人視未受割禮的非猶太人為禮儀上不潔淨的人,因著自己的民族傳統和宗教禮儀,他們自以為純正、潔淨。保羅指出,猶太人和外邦人一樣,在神面前都是不潔淨的,都需要基督去潔淨。若明白自己的本性及從前不潔的景況,我們就知道神的救恩是何等大的禮物。不管你的處境如何,你都在基督的愛之中。

猶太人總為自己的宗教景況而驕傲;一不小心,我會不會也……
2:11-13 猶太人跟外邦人一樣,會犯屬靈的驕傲;猶太人以自身的信仰和傳統而抬高自己;外邦人則信靠自己的成就、權力和地位。屬靈上的驕傲蒙蔽了我們的眼目,叫我們看不見自己的過錯,卻誇大別人的過失。要小心,不要因得救而驕傲,反要因著神的所作所為感謝神,激勵在信仰中掙扎的人。

猶太人和外邦人為何可以復和?
2:11-16 基督降生之前,外邦人跟猶太人彼此分隔:猶太人視外邦人與救恩無分,是沒有指望的人;外邦人則惱怒猶太人的自以為義。基督來後顯示猶太人與外邦人都有罪,並為他們預備了救恩。只有基督才打破彼此的偏見和隔膜,使所有信徒與神恢復關係、合而為一。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拆毀人際之間的牆?好費勁啊……
2:14-22 基督拆毀了人們彼此之間的障礙,牆已被拆掉,我們就可以跟不喜歡我們的人建立關係,這是真正的復和。基督的死,使我們合而為一(2:14),對其他人的憤怒也就能止息(2:16),藉著聖靈來到神面前(2:18),不再與祂隔離(2:19),一同建造以基督為房角石的聖殿(2:20-21)。

信徒合一?在哪裡合一?我只愛跟我的朋友一起;其他人嘛……
2:14-22 有很多因素會妨礙我們和其他基督徒交往:年齡、外貌、智能、種族、政治立場、經濟狀況、神學觀點等等。一個最容易壓制基督之愛的做法就是只跟我們喜歡的人做朋友。幸好基督已經拆毀了一切障礙,將所有信徒融合在一個家庭中。祂的十字架就是我們合一的中心,聖靈幫助我們越過重重攔阻,享受合一的喜樂。

人常互相排斥,如猶太人跟外邦人一樣,兩下又怎可以合一?
2:15 猶太法律偏愛猶太人、排斥外邦人,加深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嫌隙。基督的死廢除了整個猶太法律制度,終結了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怨恨,將這兩個敵對的群體,化成為祂自己的一部分。“一個新人”就是基督使兩個實體或人成為一個實體或一個人的意思。就這樣,祂把所有信徒都擺在祂裡面合而為一了。

論到得救,猶太人早就認識……
2:17-18 猶太人透過舊約經卷已經認識了神,又藉著宗教儀式敬拜祂,是“近處的人”。外邦人對神的認識極少,是“遠處的人”。沒有人可以藉著善行、知識或虔誠而得救,不管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都可以藉著耶穌基督來到神面前,與祂親近(2:13)。

我們是神的家?教會是神的家?
2:19-22 教堂常被稱為神的家,其實神的家不是建築物,而是一群人。神住在我們裡面,藉著我們向世界彰顯祂自己。我們彼此和睦又遵守神的道時,世人就能夠看出神是愛、基督是主了。

教會理當與時代並進,為何要記得那古老的教訓?
2:20 “教會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的意思是,教會並非建基在當代的觀念上,而是在先知(舊約)和使徒(新約)的教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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