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20111026申命記4章1-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4:1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新》以色列人哪…你們要聽從:神呼籲祂的百姓要聽從遵行,這是申命記(如見5:1;6:3-4;9:1;20:3)及舊約聖經其他書卷中一個常見的主題。又見6:4-9註釋。

   《啟》本章是摩西教訓百姓應遵行律法的講話。他鼓勵以色列人聽從神吩咐他立下的律例典章,特別應該棄絕假神。他強調以色列的神為獨一無二的真神,與以色列人的關係十分親密(7、19、32、35節)。

   《啟》以色列人哪…你們要聽從遵行:是貫串全書的呼聲(5:1;6:3;9:1;20:3)。

   《啟》律例典章:指的是全部律法,民、刑法都在宗教的教導範圍內。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得到新土的條件,是遵行律法。

  《馬》1~8: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在進入迦南地(l節)之後,要聽從遵行耶和華神的律例典章。神所吩咐的話,他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2節)。他們在巴力毗珥拜偶像而被神懲罰的事,要作為永遠的鑒戒(3-4節)。(這裡提到神因他們拜偶像而發怒的事件,也許因為這是一件發生了不久的事,他們應記憶猶新。)遵從律法能使以色列被外邦人尊敬為大國(5-8節)。以色列人應從過往的經歷,記得跟隨耶和華所得的祝福(8節)。

4:2 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

   《新》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耶和華給的啟示已經足夠。百姓必須全部服從,神絕不容許人擅自增減或牴觸祂的話(見12:32;箴30:6;加3:15;啟22:18-19)。

   《啟》神的啟示完美無缺,必須完全遵行,不可增刪(參12:32;箴30:6;傳3:14)。新約時代,信徒也受到嚴厲的警告:聖經為神的話語,不可有絲毫更易(加3:15;啟22:18-19)。

4:3 耶和華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毗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 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

   《啟》巴力毗珥:參《民數記25章》。

4:4 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 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

4:5 我照著耶和華我 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4:6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

   《啟》一個守法的民族才是真有智慧的民族。神把規章律例頒給了以色列人,讓他們遵守,為一個民族建立大國奠下基礎。法治的重要今天已為大家所承認,但違反法律,憑己意行的事,仍層出不窮;要是社會法紀蕩然,那能有和平生活。立法者摩西把“大國”和守法相提並論,反覆曉諭(7-8節),要人明白。

4:7 哪一大國的人有 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

   《新》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以色列人一直可以藉禱告來到耶和華面前。祂的同在是藉營中的會幕,及會幕上的雲柱為象徵(見出40:34-38;民23:21)。

   《啟》神與我們相近,凡求告祂的必蒙垂聽(詩145:18)。神的帳幕(家)在人間(啟21:3);信徒的心靈便是神的殿。

4:8 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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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的律法不可加添、刪減!耶穌時代以至今世,仍有人要替神把話說得更清楚——
4:2 神的命令,人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這是指甚麼而言?這些命令(律法)是神完備的話語,人類以有限的智慧與知識,怎能潤飾祂完全的律法?人在神的律法上有所加添,就是畫蛇添足;如果刪減,則使之缺欠。所以這律法不可有絲毫更改。擅改神律法者,就是妄自尊大,以為高過賜律法的神(參太5:17-19;15:3-9;啟22:18-19)。當主耶穌在世為人的時候,一班宗教領袖所做的正是如此,他們把自己所定的條例,高舉到與神律法同等的地步,所以主斥責他們(參23:1-4)。

神是這樣看重祂所賜下的律法,我們卻總以為他們已經過時……
4:8 神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對現代的基督徒是否仍適用?祂賜律法的目的,是要引導萬民過健康、正直、敬虔的生活。律法的目的是要指出人的罪(或可能犯的罪),並且告訴人對付罪的恰當方法。神律法的核心是十條誡命,三千多年前適用,今日也一樣適用;因為它宣告神喜悅何種生活方式,並充分說明神是怎樣的一位神,祂要人過的是怎樣的生活。

  不過除了十誡以外,神也賜下其他的律法,它們是否同樣重要呢?神從來沒有頒發過一條毫無意義的律法。我們在摩西五經之中,讀到許多律法,是專門針對那個時代與那種文化習俗中的人的。某些專門的律法對我們也許未必適用,但是它內中的真理或原則,卻不受時限,精義仍存。例如,基督徒在敬拜神時毋須獻上牲祭,但是其中使罪得赦及感謝神的道理仍然適用。古人以牲畜獻祭,是預表末後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所獻的祭,就是祂自己。新約說,耶穌基督以祂的受死與復活成全了舊約的律法,那就是舊約律法幫助我們省察自己的罪,改正自己的惡行,而主耶穌基督能除去我們的罪。祂是我們最佳的榜樣,因為只有祂完全順服神的律法,並活出了律法的真正內涵。


2011年10月26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上帝作為

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上帝,眾囚犯也側耳而聽。—使徒行傳16章25節

  你曾有過在機場滯留24小時的經歷嗎?而且是在一個離家四千哩的地方,你甚至不會說當地的語言。

  最近,我的一位朋友就遇到了這種事,但我們可以從他的反應中學習。大多數人都會覺得這種麻煩事簡直無法忍受,我的朋友約翰卻在他的耽擱中看見了上帝的帶領。在被迫滯留等待時,他尋找機會跟同樣情況的旅客們接觸。他「偶然」發現一些從印度來的基督徒,而且從閒聊中得知他們參與的宣教事工。事實上,因為約翰的負擔和這些新朋友的事工吻合,他們邀請約翰到印度參與一個短期事工。

  我們有多少次經歷過被迫延遲、計畫改變、更改方向的事?通常我們都會將之視為妨礙?事實上,這也很可能是上帝在引導我們改變途徑,讓我們能為祂做不一樣或新的事。想想在使徒行傳16章裡保羅去腓立比之旅。他因為上帝的異象帶領而到馬其頓去(9-10節),卻沒想到後來竟在那裡遭到監禁。但此牢獄之旅也是上帝所安排的,因為祂要使用保羅為一個獄卒和他的家人帶來救恩(25-34節)。

  如果我們將生活中的「麻煩事」視為上帝的安排,那麼上帝可以使之成為美事。JDB

即使不順利,
也有主旨意;
主賜是最好,
千萬要牢記。Young

上帝可以將麻煩事變成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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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靠聖靈行事

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十19至22)

  基督徒信仰的影響力,不在於傳講一個無痛的福音,而在於聖靈見證這福音,即或相信的人落在患難、困苦逼迫中,仍能靠著祂得著超然的力量面對。在新約聖經中,聖靈工作的最終目的,不是帶給人健康財富、病得醫治;而是要見證神的國度降臨,神的權柄勝過魔鬼對世界的操控(參弗二2)。

  因此,即或在主耶穌面對十字架之時,父神沒有將苦杯撤去。作為真實跟隨主的人,我們確實要有心理準備,也許有一天,我們要為福音的緣故,被送到死地。要知道,家人互相出賣、指控的苦難,也許不單在昔日政治變動,缺乏信仰自由的地區發生。在末後的世代,那「空中的掌權者」在不同的政權或社會變動中,也可以把基督徒分化、邊緣化;甚至持守某些道德標準,也可以成為世人打擊我們的理由。我們唯有靠聖靈才能明白真理,並且持守真理,得著堅忍到底的力量。      ~徐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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