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20100506創 世記26章1-3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26:1 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這時又有饑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裏。

  《新》1~33:這段經文所記的事件,發生於以掃和雅各出生以前。留在此處敘述,是要點出一重要事實:雅各極力從父親那裏爭取的長子名分和祝福(見25:22、31-33;27:5-29),是與以撒從亞伯拉罕承受的那立約產業有關。

  《新》亞比米勒:大概是早期與此同名之君王的兒子或孫子(見20:2)。

  《SDA》發生了與亞伯拉罕時代相似的饑荒(見創12:10)。半旱的南地遭遇了旱災,而比較肥沃的基拉耳地區卻沒有受到影響。關非利士人此時在迦南出現,見創21:32注釋。不知道亞比米勒和非各(創26:26)是指創20:2和21:22中的相同人物,還是作爲頭銜,分別表示國王軍長。後一種解釋可能性大一些(見創20:2;創21:22注釋)。

26:2 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

  《SDA》這是聖經第一次記載上帝向以撒啓示,對他重申向亞伯拉罕發過的應許(見創12:3;15:5;22:17-18)。

26:3 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新》我必你同在:神常常重複這個應許,祂要要祂的子民同在並保護他們(如見26:24;28:15;31:3;書1:5;賽41:10;耶1:8、19;太28:20;徒18:10;又見創17:7及註釋)。

26:4 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26:5 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新》吩咐命令、律例、法度:法律名詞,描述神指令中的各個層面,這些都是神的子民所該遵守的(見利26:14-15、46;申11:1)。創世記的作者是在對西奈山立約後的以色列人說話,因此所用的辭彙均與那約有關。但他向以色列民強調,他們的先祖亞伯拉罕當年曾順服神的旨意,他們若想承受立約的應許,自己也必須效法他的榜樣。

  《SDA》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這裏提到父親的順從是福氣臨到兒子的原因。暗示以撒若這樣做也將會有同樣的結果。雅各解釋說,保羅所揚的亞伯拉罕的信心(羅4:1-5),因著他的順從而得以完全(雅2:21-23)。信心和順從缺一不可。

  《SDA》我的話:每當上帝說話的時候,亞伯拉罕總是毫不遲疑地順服(創12:1-4;22:1-3)。

  《SDA》我的命令:命令指上帝(撒上13:13;王上13:21)、父親(箴4:1、4;6:20)、君王(王上2:43;王下18:36)、或教師(箴2:1;7:1-2)所發的訓令。上帝在亞伯拉罕九十九歲時命令他要在上帝面前作完全人(創17:1)。

  《SDA》律例:指上帝的律法,包括儀文(出13:10;民9:14等)和道德律法(申4:5、8、14;6:24等)。

  《SDA》法度:倫理的教訓以及儀文的和屬靈的訓令(伯22:22;賽8:16、20)。

26:6 以撒就住在基拉耳。

26:7 那地方的人問到他的妻子,他便說:「那是我的妹子。」原來他怕說:「是我的妻子」;他心裏想:「恐怕這地方的人為利百加的緣故殺我」,因為她容貌俊美。

  《啟》以撒信心不足,有了懼怕。事實證明他的恐懼是多餘的,因為他住了許久都沒有事(8節)。神藉著環境來鍛鍊一個人的信心,成為可用的器皿。

  《SDA》亞伯拉罕曾稱妻子是他的妹子(創12:11-12;20:2、11),以撒也是如此。但上帝保護利百加的方式卻與撒拉不同。沒有人碰過她。這件事和另一件事(創25:28)是以撒一生中偏離絕對正直的唯一記錄。曾對自己的行爲感到羞愧的亞伯拉罕,可能沒有把自己在這方面的失敗警告以撒。但更有可能的是亞伯拉罕告訴了以撒。但正如生活經常會發生的那樣,以撒必須通過痛苦的經學會自己的功課。父母的罪是多麽容易留在兒女的身上啊!但遺傳的弱點不能使兒女免除他們對自己的錯誤所應承擔的責任(見結18:20)。

26:8 他在那裏住了許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從窗戶裏往外觀看,見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戲玩。

  《新》戲玩:(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愛撫」)這個字的希伯來文是以撒名字的另一諧音。(這個動詞的另一形態在17:17;18:12-13、15;21:6譯作「笑」;在21:9譯作「戲笑」)

26:9 亞比米勒召了以撒來,對他說:「她實在是你的妻子,你怎麼說她是你的妹子?」以撒說:「我心裏想,恐怕我因她而死。」

26:10 亞比米勒說:「你向我們做的是甚麼事呢?民中險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寢,把我們陷在罪裏。」

26:11 於是亞比米勒曉諭眾民說:「凡沾著這個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

26:12 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

  《SDA》管先祖們通常過著一種半遊牧的生活,但他們的習俗卻與現今的貝都因人有很大的差別。後者即不耕地,也不先祖們那樣擁有大量的牛群和羊群。基拉耳谷雖然出奇的肥沃,物的百倍收成應算是巴勒斯坦最大的産量了,因爲這裏通常只有三十倍或四十倍的收成(見太13:23)。上帝特別賜福給以撒。

26:13 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

26:14 他有羊群牛群,又有許多僕人,非利士人就嫉妒他。

26:15 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日子,他父親的僕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滿了土。

  《SDA》以撒日漸增多的財富和影響力引起了非利士人的嫉妒,他們想加害他。非利士人破壞了水井。基拉耳王曾鄭重地向亞伯拉罕保證永不破壞這些井(見創21:25-32)。水井在巴勒斯坦的南部沙漠地帶是極爲重要的。若沒有水井,牧人就得到其他地方尋找草場。

26:16 亞比米勒對以撒說:「你離開我們去吧。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

  《新》你比我們強盛很多:表示立約的應許開始應驗。早在先祖時期,神子民的出現,已讓世上各民族受到威脅。當世人繼續過邪惡目中無神的生活時,神子民的存在會引起他們的敵意。數百年後,埃及法老也發出類似的控訴(出1:9)。

  《啟》神的應許已在應驗中,以色列民比不信的外族強盛得多,而且昌大,日增月盛,但卻成了不受歡迎的人。不信的人追求世俗,信主的人的見證成了他們的威脅,不免受到敵視。自古已然,於今為烈。

26:17 以撒就離開那裏,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住在那裏。

  《SDA》作爲一個逐漸成聖的人,以撒沒有與他們爭執,而是將他的帳棚向城的東面遷移,搬到了基拉耳山谷。

26:18 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水井因非利士人在亞伯拉罕死後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來,仍照他父親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

26:19 以撒的僕人在谷中挖井,便得了一口活水井。

26:20 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說:「這水是我們的。」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埃色(就是相敵的意思),因為他們和他相爭。

  《新》這水是我們的:在那些乾旱地區,為水草起爭執是常事(見13:6-11;21:25;36:7)。

26:21 以撒的僕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這井爭競,因此以撒給這井起名叫西提拿(就是為敵的意思)。

26:22 以撒離開那裏,又挖了一口井,他們不為這井爭競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

  《SDA》作爲一個熱愛和平的人,以撒不想爲他的人所挖的井而惹麻煩。每當他的權益受到侵犯時,他總是退讓。第三口新井似乎離非利士人足夠遠,以至他們不再來騷擾他了。所以他稱此井爲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這口井被認定爲現今的魯克伯泉(er-Ruchebeh),位別是巴西南32公處的魯克伯溪(Wadi Ruchebeh)。這口井至今仍保留當初以撒所起的名字。

26:23 以撒從那裏上別是巴去。

  《SDA》過了一段時期,出某種未被說明的原因,以撒繼續向北遷移,在亞伯拉罕曾經生活過的別是巴(創21:33;22:19)定居。在這裏,耶和華夜間向以撒顯現,重申了聖約的應許。

26:24 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 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

26:25 以撒就在那裏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並且支搭帳棚;他的僕人便在那裏挖了一口井。

26:26 亞比米勒,同他的朋友亞戶撒和他的軍長非各,從基拉耳來見以撒。

26:27 以撒對他們說:「你們既然恨我,打發我走了,為甚麼到我這裏來呢?」

26:28 他們說:「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說,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

26:29 使你不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並且打發你平平安安地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

26:30 以撒就為他們設擺筵席,他們便吃了喝了。

  《新》設擺筵席:立約儀式常以筵席結束,表示雙方願以友誼結束(見31:54;出24:11)。

26:31 他們清早起來彼此起誓。以撒打發他們走,他們就平平安安地離開他走了。

26:32 那一天,以撒的僕人來,將挖井的事告訴他說:「我們得了水了。」

26:33 他就給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做別是巴,直到今日。

26:34 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與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

  《新》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如其父親以撒所作一樣(見25:20)。後來,人用四十年代表一世代(見民32:13)。

  《新》猶滴巴實抹:除了這兩個妻子以外,以掃又娶了「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瑪哈拉(28:9)。在36章以掃的家譜中,提到他的三個妻子是:「赫人以倫的女兒亞大」、「希未人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和「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巴實抹」(36:2-3)。可能這些名字在抄寫傳遞時有筆誤,或可能所用的是不同的名字或小名,也可能以掃娶了不只三個妻子。

  《SDA》除了非利士人的麻煩,以撒現在又多了一個家庭的十字架,使他長期深感愁苦。以掃對宗教的原則本來就不感興趣。他覺得沒有必要在選擇妻子的事上向父母請教,也不願意千裏迢迢到美索不達米亞,從他的親戚當中挑選一個配偶。當他四十歲的時候,他的父親已經一百歲了(創25:26),他同時或幾乎同時娶了兩個赫人的女子爲妻。這樣,他便公然地藐視了父母引導的原則,就是不與異教徒通婚,並且要一夫一妻。

  《SDA》以掃之妻子的名字以及她們父親的名字都是閃族人的姓名。猶滴的意思是揚者,比利的意思是我的井,巴實抹的意思是香氣,以倫的意思是強壯者。這些名字暗示這兩個赫人的家族已在迦南定居了一段時間,而且用了迦南人的語言。關赫人這麽早就在巴勒斯坦南部出現的問題,見創20:1注釋。

26:35 她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裏愁煩。

  《新》他們常使心裏愁煩:以撒和利百加立意不讓雅各犯同樣錯誤,娶赫人或迦南女人為妻(見27:46-28:2)。

  《SDA》這兩個女子,如希伯來原文所表明的,令父母的心裏愁煩。她們任性而罪惡的習慣,她們拜偶像的信仰,和她們世俗輕佻的性情使以撒和利百加感到頭痛。這個悲慘的世界最大的痛苦莫過兒女所帶來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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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以色列最兇猛的敵人,成為神的子民磨煉信仰的工具。我生命中的非利士人是甚麼?
26:1 非利士人後來成為以色列人最兇猛的敵人。他們是從愛琴海遷往巴勒斯坦定居的漁民,經克里特和塞浦路斯往迦南,作當地統治者的雇傭兵。他們住在西南岸,人數雖少,卻驍勇善戰。他們雖然善待以撒,但是到約書亞、士師和大衛的時代,曾率先攪擾以色列人。這個亞比米勒王跟亞伯拉罕曾遇上的亞比米勒(參22章)不是一人,亞比米勒可能曾是非利士統治者的稱號。

父母對孩子的影響深遠。今天,我們能為下一代樹立一個甚麼樣的榜樣?
26:7-11 以撒怕基拉耳人為要得到他貌美如花的妻子利百加而把他殺掉,就謊稱利百加是他的妹妹。他從哪兒學到這樣的伎倆?或許他知道父親也曾這樣做(參12:10-14;20:1-4)。其實父母能透過教育子女、樹立他們的價值觀,來塑造未來的世界。要孩子過正直的生活,首先要父母生活正直。最親近我們的人往往會模仿我們的行為。我們為下一代樹立了甚麼榜樣呢?

當我感到忿忿不平的時候,最適當處理情緒的方式是……
26:12-16 神照著祂的應許賜福給以撒,使他事事順利,非利士人就妒忌他,堵塞了他挖出來的井,為要趕走他。妒忌具有強烈的殺傷力,足以傾覆最強大的國家、破壞最親密的關係。當我們發現自己開始妒忌別人時,就當為他們所得的福分感謝神。要發洩忿恨之際,請先想想自己可能會失去的朋友、工作或配偶。

面對不公平的對待時,以撒選擇忍耐,我會選擇甚麼?
26:17-18 荒涼的基拉耳位於沙漠的邊緣,水源就好像黃金一樣珍貴。人們掘井,是表明自己擁有這塊土地。堵塞別人所挖的井是一種挑釁的行為,是當地最嚴重的罪行。非利士人堵塞以撒的井,以撒本來有充分的權利還擊,但是他寧可揀選和平共處,最後非利士人也因他的忍耐而尊敬他。

以神的智慧謙讓,會帶來和睦。然而甚麼時候該謙讓,甚麼時候該力爭?
26:17-22 以撒他們挖了三口新的井。前兩次發生爭執時,他都離開了。後來找到寬闊的地方,大家都能各取所需。以撒為著和睦,寧可讓步,也不願引起嚴重的衝突。你願意為了保持和睦而放棄重要的地位或貴重的財產嗎?求神賜我們智慧,使我們知道在甚麼時候應當退讓,甚麼時候應當據理力爭。

化敵為友,好像是不可能的事,然而以神的愛,卻……
26:26-31 以撒的敵人既然想跟他訂立和約,他就迅速回應,把握這次化敵為友的機會,大擺筵席慶祝。我們要接納那些想與我們和平共處的人。當別人,甚至是敵人,被神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吸引時,我們一定要把握機會以神的愛來接觸他們。

婚姻大事,與父母有何關係?
26:34-35 以掃娶了異教女子為妻,此事使他的父母心煩意亂。大多數父母都能給兒女美好的規勸,因為他們瞭解兒女的品性。我們未必完全同意父母的意見,但最低限度要跟他們傾談,聽聽他們的意見,這可以幫助我們避免重蹈以掃的覆轍。

2010年5月6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祂有時間

「我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救我脫離一切患難。」(詩篇34篇6節)

  歷史學家卡西烏斯.迪歐紀錄了一則發人深省的歷史事件,是關於公元117138年間羅馬皇帝哈德良的事蹟。「有一次,有個女人在哈德良行經的路途中向他哀求。一開始,哈德良對她說:『我沒有時間聽妳的請求。』但是當她後來對他喊著:『那你就別做皇帝了!』哈德良聽了便轉回來,聽她所要提的請求。」

  我們常說或聽見:「現在不行,我很忙」,或是「很抱歉,但我就是沒時間」。但是,我們的天父,這位萬物的創造者,祂總是有時間給我們。詩篇的作者寫到:「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他的耳朵聽他們的呼求⋯⋯義人呼求,耶和華聽見了,便救他們脫離一切患難。」(詩篇34篇15-17節)

  上帝不像帝王或忙碌的經理人一般,總是不希望被人打擾。恰恰相反,天父的喜樂來自傾聽並回應祂孩子們的請求。「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18節)

  哈德良的後見之明是「我必須花時間給我的子民」,而上帝的先見之明則是「我永遠有時間給到我面前來的人」。無論何時,當我們需要跟上帝談話時,祂總是準備好要來傾聽。DCM

深知耶穌關心我,
實在令我甚歡喜;
無論面臨何等事,
祂總是愛我到底。Adams

上帝永遠有時間傾聽祂孩子的話語。




-----------------------------------------------------------------------------------------------生命的改造/知信行網上團契

心的改造:尊重,憐憫,寬恕
尊重別人的立場

經文:彼得前書二13-17

  我們很容易便能夠尊敬那些令我們欽佩的人,但說到要尊敬眾人,就不容易了!要尊敬眾人,首先要學習尊重別人的立場。真理和行事原則可以有絕對的「對」與「錯」,但有時行事的方法是可以容許有不同的做法,沒有必然的對錯。從某角度看是「對」的事,但從別的角度看可能是「錯」的!例如:從「吃」的角度來看,吃祭偶像之物是可以的,因為萬物都可吃;但從「不絆倒人」的立場看,吃祭偶像之物有時就不可以了。

  不同的立場,不一定是敵對的,每種立場,都有各自的利弊。有時我們需要計算「利」與「弊」的多寡,但有時則要看它們的輕重!

  例如,保羅不願意帶馬可一同去傳道(徒十五38),因為他知道前路艱難,他要求同伴有絕對的同心和忠心,他重視「福音使命」!因此他寧願接受馬可發出埋怨!但巴拿巴的立場就不同了,他重視「扶助」,因此他與保羅分開,一心一意地扶助馬可,建立他的生命。其實兩人的立場雖然不同,行事方法亦不同,但在神面前都是忠心的!




-----------------------------------------------------------------------------------------------每日天糧/知信行網上團契

將要灰心

「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伯6:14)

  在屬靈的路上,沒有甚麼比灰心更危險可怕的,因為無論遇見多少艱難,困苦,若不灰心,仍有希望前進。一灰心就完了,一步也不肯走了。約伯在這裡說的就是這種情況,一個人如果到灰心的地步,就要離棄神,不敬畏神了。對祂的話失去信心,對神的命令無意順從,對屬靈的事也無力追求,對甚麼都失去興趣,連禱告也不願意作了。人的勸勉當作譏笑,人的幫助以為無用,一個灰心的人等於一個活死人,因為外面還活著,心卻死了。

  人到這個地步,朋友的責備是更促進他的灰心,辯論無用,只能叫他的心更黑暗剛硬,只有慈愛同情,安慰才能有些用處,特別需代禱,求神親自憐憫、扶助、賜力量,使心再甦醒起來,恢復盼望。

  人為甚麼會到這樣地步呢?可能由於試煉太重,苦難太深,失敗太多,無力自拔,無路可走,無法解脫的緣故。但神為甚麼許可人到這個地步呢?我們雖不能完全明白,但相信像神對待約伯一樣,目的並不是摧毀他,雖然撒但攻擊他,要置他於死地,但神不會許可,神所以許可試探、痛苦、失望臨到約伯,是叫他認識自己軟弱。世事的虛空,一切都靠不住對自己對家人,對朋友,對一切都灰心了。但將要對神灰心的時候,神就向他顯現,向他說話,使他恢復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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