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6日 星期三

20120923以弗所書5章22-3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5: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新》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是5:21所教導「彼此順服」之道理的一個層面。順服就是放下自己的權利。如果在某種關係下(像在軍隊裏)有這種需要,此詞可以包涵服從之意,但這裏不作此解。聖經從未將「服從」一詞用在妻子身上,倒是有用在兒女(6:1)和僕人(6:5)身上(那裏的「聽從」即「服從」,與「順服」在原文是不同的字)。

   《新》如同順服主:並非將丈夫放在主的地位上,乃是表明妻子以順服丈夫作為順服主的表現。

   《馬》雖然這是一新段落,但仍然跟上文有緊密關係。保羅列出了彼此順服是神在我們裏面內住充滿的結果。從本節至六章9節,保羅指出三方面的家居生活,要順服神的旨意。

妻子應當順服自己的丈夫。
兒女應當順服他們的父母。
僕人應當順服他們的主人

  所有信徒在基督耶穌裏合一這個事實,並沒有把各種地上的關係廢除。我們仍然必須尊重神所命不同形式的權柄和政府。每個秩序井然的社會都基於兩樁支柱──權柄和順服。有些人要執行權柄,另一些則要順服法規。這個基本原則,就是在神本體裏也能看見:“我願意你們知道,……神是基督的頭。”(林前一一3)

  神命定人類的政府,只要不會令我們背逆、否認主,我們應當儘量順服政府。沒有政府,就淹入無政權狀態,在這種狀況下,社會必然敗亡。

  此理在家庭裏也一樣。一家必須有作主的頭,各人必須順從頭。神把作頭的位置給了男人。神先創造男人,然後為男人造女人,藉此指出這個秩序。可見,在創造秩序和目的裏,神把男人放在權柄的位置上,女人放在順服的位置上。

  順服從不暗示屬下之意。主耶穌順服父神,但祂並不比父神低。女人也不比男人低。在很多方面,女人都是超越的──奉獻心、同情心、勤勞、堅忍心。然而,妻子被命令,要順服她們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妻子順服丈夫的權柄,就是順服主的權柄。在順服中,要除去勉強或反叛的態度。

  歷史上有不少例證,說明人不順從神的規模所帶來的混亂後果。夏娃僭取了領導地位,代丈夫行事,就把罪引進人類中間,造成一切人無法收拾的後果。在近代,不少異端邪說都是由女人發起,她們僭取了神從沒有指示給她們的權柄位置。女人離開神所設立給她們的範圍,會破壞地方教會、使婚姻和家庭破裂。

  但另一方面,女人完成神指示她的工作角色,是一件很美的事,沒有比這更吸引人的見證。箴言第三十一章詳細描述這樣的一個女人──一個討主喜悅的妻子兼母親的不朽記載。

5: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新》如同基督:基督和教會的關係與夫妻關係的類比,是整段經文的基礎。

   《新》全體:(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他的身體」)見2:16;4:4、12、16。

   《新》救主:基督與教會的特別關係可以說是祂「賺取得來」的權利。

   《馬》妻子順服的原因是她丈夫是她的頭。丈夫與她的關係,就如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這裏救主可解作保護者,如在提前四10一樣。)所以丈夫是妻子的頭,他也是妻子的保護者。他作頭,要愛護、帶領、引導她;他作保護者,要供應、保護、關顧她。

  我們都知道這教訓與今天人們的主張相去甚遠。人們指斥保羅是個有偏見的獨身漢、大男人主義者和恨女人的人。他們或會說,保羅的觀點只反映當時的社會風俗,但都是不合時宜的了。

  這樣的言論無疑是正面攻擊聖經的默示。這些不單是保羅說的話,而且是神的話。拒絕這些話就是拒絕神,這樣,就必帶來難處和災難。

5: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馬》把妻子的角色,比擬教會作基督的新婦,是高貴不過的。教會的順服是給妻子跟隨的模樣。她要凡事順服,就是神旨意下的凡事。如果丈夫要妻子妥協,對主耶穌不忠誠,妻子就不應該這樣從夫了。但在所有正常的生活關係上,妻子要順從丈夫,縱使他不是信徒也要順從。

5: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新》你們作丈夫的:現在保羅表明這不是單方面的順服,而是相互的關係。

   《新》愛:用以下的經文解釋這愛。

   《新》為教會捨己:不但表明我們主的愛,也是一個榜樣,表明丈夫應如何為妻子的益處獻上自己。為所愛的人犧牲自己到死的地步,這種獻身比要求妻子對丈夫所做的更為徹底。

   《馬》倘若只有上一節給作妻子的訓示,又沒有另給丈夫的,那麼所說的就是不算公平,也是一面倒了。但要注意聖經中真理的美妙平衡,相對上有要求丈夫的標準。

  丈夫不是要使妻子順服,而是要愛他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人皆盡說,妻子不會不順服一個愛她像基督愛教會的丈夫。有人寫述有一個男人怕自己太愛自己的妻子,叫神不喜悅。一位基督的僕人問他是否愛妻子過於基督愛教會。他回答說:不。那主僕說:“只有在你超越這範圍時,你才是過分愛妻子。”

  基督愛教會,從過去、現在、將來三方面威榮的行動表現出來。在過去,祂愛教會,親自為教會捨己。這是指祂在十字架上犧牲的死。祂付上極大的代價,藉以為自己買贖新婦。正如夏娃從亞當的肋旁而生,在某種意義上說,教會也從救主受傷的肋旁而被造。

5:26 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新》用水藉著道:許多人嘗試從這些話中看出婚姻的習俗或崇拜儀式的象徵表號。但有一件事是明顯的:主耶穌受死不僅帶來赦免,同時使聖潔的新生命在教會裏實現出來,教會乃是祂的「新婦」。研究水、道和洗淨的觀念,應包括參讀約3:5;多3:5;彼前3:21等經文。

   《馬》現在,基督對教會的愛顯在祂成聖的工作上: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成為聖潔意思是分別出來。在地位上,教會已經成聖了;在實際上,她天天都被分別出來。她要經過一個道德和屬靈的準備過程,恰似以斯帖被帶到亞哈隨魯之前,要經過一年的美容潔淨一樣(斯二12-16)。

  成聖的過程是要用水藉著道……洗淨。簡單說,意思是信徒的生活得以洗淨,是藉聽取基督的話,並且順從。故此,耶穌對門徒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約一五3)

  主又把成聖,與祂作大祭司的禱告話牽在一起:“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一七17)正如基督的血一次洗淨罪的罪咎和刑罰,神的話也不斷地洗去罪的玷污和污染。經文的教訓是,教會並非浸在物質的水裏,而是藉著神的話得蒙潔淨。

5:27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馬》過去,基督的愛已在我們的救贖上顯明;現在,正在我們的成聖上看見;將來,要在我們得榮耀上展示出來。主自己把教會……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那時,教會將極其榮美,並且屬靈完備。

  裴雅森的呼籲很正確:“試想想──當主無所不知的眼睛凝視著我們時,在祂無瑕疵的聖潔面前,竟找不到任何不潔,就如人面上沒有疹皺一樣。何等不可思議!”

  格連特同意說:“沒有年老的跡象,沒有缺點。只有完美和永遠常青的生命,才合宜留在祂面前。情感永不退減,也不變壞。那時教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倘若我們不曉得神如何榮耀地維持祂對罪對惡的勝利,而只知道教會歷史,就會對這樣的描述感到希奇。”

5:28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新》28~29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自己…自己的身子:這種表達方式以及這些經節的教訓,乃是根據5:31中所引用的創2:24而來。如果丈夫與妻子成為「一體」,則丈夫愛妻子就是愛那已成為自己一部分的那位。

   《馬》保羅帶我們飛越過這基督愛教會的偉大詩章後,現在來提醒作丈夫的,他們要這樣效法主: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他們要效法基督的愛,就當愛自己的妻子,正如實際地愛惜自己的身子。

  希臘文的“自己”一詞,在22至23節共同了六次。這裏強調“自己”,提醒我們神給祂百姓的旨意是一夫一妻的婚姻。雖然神在舊約容許一夫多妻的婚姻,但神從來沒有贊成這樣的事。

  保羅對丈夫與妻子親密關係的不同描述,也很值得留意。他說,丈夫愛妻子,就是愛自己的身體(28節上)、自己(28節下、33節)、“自己的身子”(29節)。婚姻要求二人真正的合一,二人成為一體;所以男人愛妻子,實際上就是愛自己了。

5:29 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

   《馬》人天生會愛顧自己的身體。照料身體、穿衣、浴淨身體、保護身體、遠離不適、痛苦、傷害。身體能常存,在乎顧惜。這樣的掛念正是主愛顧教會的影子。

5:30 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加:就是他的骨他的肉)。

   《馬》因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神的恩典真是奇妙!不但救我們脫離罪和地獄,而且使我們歸入基督裏,作祂奧秘身上的肢體。主給我們是何等的愛:祂愛顧我們如同自己的身體。何等的看顧:祂餵養我們、使我們成聖、訓練我們。何等的保障:祂在天上時,祂的肢體也必與祂同在。我們都與主聯合,有同一的生命。若有任何事情影響肢體的時候,也會影響身體的頭。

5: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啟》保羅引用《創世記》2:24的話來說明夫婦一體的親密關係。不過不是人人的婚姻生活可以如此圓滿,只有基督和祂的新婦(教會)所結成的一體才達到這理想,成為人世婚姻學效的好模範。

   《馬》使徒引述創世記二章24節,展示神起初設立婚姻關係的概念。首先,男人與父母的關係,由更高的忠誠關係來取代,就是對自己妻子的忠誠。為了實現婚姻關係的高尚理想,男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第二個特點是丈夫與妻子成為一體:二人真正的聯合。只要謹記這兩個基本事實,一方面可以消除法律的麻煩,而另一方面婚姻的爭執也可免除。

5:32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新》奧祕:見羅11:25註釋。基督與祂「新婦」(即教會)的聯合,這深奧的真理是超越人靠自己所能理解的。這並非說夫妻關係是基督與教會聯合的例示,而是說基督與教會的聯合才是根本的實體,婚姻只是在人間反映出那種關係而已。

   《馬》保羅把婚姻關係的討論推至高峰,宣告一個從來不為人知的奇妙真理,就是妻子配予丈夫,如同教會許予基督一樣。

  保羅說極大的奧秘,意思並不是說十分神秘。反而他的意思是真理的引申意義重大。奧秘在於神在以前的世代所藏起祂奇偉的目的,現在已經揭開了。那目的就是在萬民中召出民來,成為祂榮耀的兒子的身體兼新婦。婚姻關係的完美真體是基督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5:33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新》愛…敬重:是整段經文的重述與摘要。

   《啟》保羅講了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又回到夫妻關係上,重申25與28節所說的話。互相敬愛是婚姻成功的祕訣。

   《馬》本章末節總結使徒關乎丈夫和妻子的話。對丈夫,勸示的結語是:你們各人都當,一個也沒例外的,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不但像你會愛護自己一樣,而且曉得一個事實,她是與你合而為一的。對妻子,結語是:當常常敬重和順從你的丈夫。

  請停下來想想!倘若今天的基督徒男女都追隨這些屬神的指示,將會有何事發生?答案很明顯吧。四處都不會有爭吵、分居、離婚的事。我們的家庭會先嘗天堂的美福,不像今天常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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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保羅的時代定然很看不起女子,為何要女子順服?難道女子就是弱者?
5:22-24 保羅的時代,女人、孩子、奴隸都要順服一家之主——奴隸要順服主人,直至獲得自由;男孩要順服父親,直至長大成人;女人和女孩則終身都要順服丈夫和父親。保羅卻強調在基督裡,所有信徒都是平等的(參加3:28),他不主張廢棄羅馬的社會制度,而是教導所有信徒選擇去順服別人:妻子順服丈夫,丈夫也要愛妻子,主人、奴隸、父母、子女也是如此。這樣彼此順服相愛就能維繫家庭的秩序與和諧,彼此的愛和尊重也會增加。

保羅賦與丈夫無上權威?真的?
5:22-24 雖然有人曲解保羅有關“順服”的教導,賦予丈夫無上的權威,我們卻不能迴避這個教導——妻子要順服丈夫。看來雖不合時宜的教導,也沒有理由摒棄。按聖經的教導,男人是家庭中的屬靈領袖,妻子必須跟從他的帶領。但真正的屬靈領導也包括服事,正如基督服事門徒,甚至為他們洗腳一樣,所以丈夫也要服事妻子。一個有智慧、榮耀基督的丈夫不會濫用領導的權力;一個有智慧、榮耀基督的妻子也永不會輕視丈夫的領導。濫用領導的權力或輕視丈夫的領導,都會導致夫婦的衝突,甚至出現婚姻危機。

保羅要人學習順服的功課,是當時的人不順服嗎?今人不用學?
5:22-28 為甚麼保羅說妻子應該順服丈夫,而丈夫應該愛妻子呢?也許因為女信徒信主後,在基督裡得著自由,便覺得再難以順服;男信徒按照羅馬的習俗,做一家之主,擁有無限的權力,不習慣愛護和尊重妻子。當然,丈夫和妻子都應順服對方,正如他們都要愛對方一樣。

原來保羅也不偏心,他要為人丈夫所做的,你想這樣合理嗎?
5:25-30 比較妻子順服丈夫的教導,保羅用了雙倍的篇幅,來教導丈夫愛妻子。丈夫應當如何愛妻子呢?(1)樂意為對方犧牲一切;(2)以她的幸福為最基本的考慮;(3)愛護她,如同愛護自己的身體。沒有妻子會害怕順服這樣對待自己的丈夫。

成為一體?夫婦的關係是……
5:31-33 丈夫與妻子二人的聯合,使得影響一方的事情,也會影響另一方。在婚姻裡成為一體,不表示會因此失去自己的個性;愛護對方如同愛自己,學習察覺對方的需要,就是一種彼此的成全。




20120922以弗所書5章1-2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5:1 所以,你們該效法 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新》你們該效法:效法神的一種方法就是要有饒恕的心(4:32)。效法我們的主,就是要行事「正如」祂所行的(5:2;4:32)。耶穌用犧牲的方式向我們表明祂的愛,這種犧牲不僅是使我們得救的方法(如在2章所見的),也是我們為別人而活的榜樣。

   《馬》四章32節中神饒恕的榜樣,作了保羅這裏的勸勉的基礎。關係是這樣的:神在基督裏赦免了你;現在你們該效法神,彼此饒恕。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一句加上了特別的動力。在屬血氣的生命裏,作兒女的帶有家人的形象,應當竭力高舉家族的姓氏。在屬靈的生命裏,我們也當向世人顯揚我們的父,並竭力活得配享祂蒙愛兒女的身分。

5: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 神。

   《新》馨香的供物:在舊約裏獻祭一事極其討神喜悅,以致被形容為「馨香之氣」(創8:21;出29:18、25、41;利1:9、13、17)。

   《馬》我們效法主的另一途徑,是要憑愛心行事。本節其餘部分,指出憑愛心行事意即彼此獻上自己。這就是基督──我們的完美榜樣──所行的。何等奇妙的事實!祂愛我們。祂的愛的證據就是祂曾獻上自己,為我們死在髑髏地。

  祂的恩賜被形容作獻與神的供物和祭物。供物是任何獻給神的東西,祭物加上死的元素。祂是那燔祭供物的真體,為神的旨意全然獻上,甚至死在十字架上。祂的犧牲祭,表明祂那不能言喻的奉獻,被形容為馨香的。邁耳評論說:“這愛不能測度,代價不菲,為那些本性不配的人獻上。這一幕情景以香氣充滿天上,以喜樂充滿神的心。”

  主耶穌捨己救人,叫父神喜悅。這叫我們曉得,我們也可以捨己為人,叫神喜樂。

5:3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新》一切污穢,或是貪婪:保羅從淫亂的罪說到一般的罪行,如貪婪。這些包括情慾,但也指其他過分放縱的慾望而言。

   《新》聖徒:我們也是「聖殿」(2:21;參林6:16;彼前2:9)。

   《啟》3~7:這裏具體地列出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應有的規範。不但在行為上要聖潔,在言語上應謹慎;在社會上與一般人相處,也不可沾染不信之人和不順從神旨意的悖逆之子的罪惡生活風尚(7節)。須知“濫交是敗壞善行”(林前15:33)。人有了貪心,對物質的要求就會超越過對神的要求;甚至以物質代替了神,變成對物質的崇拜,如同拜偶像一樣。

   《馬》使徒保羅在本節和第4節轉過來再論性罪行,並呼喚信徒要堅決地分別為聖。首先,他提到形形式式的性不道德:

  淫亂──凡在一節經文中與姦淫一同被提到時,淫亂都是指未婚者中間的私通。但在這裏,淫亂和姦淫並沒有分開指出,故可以是任何形式的性不道德。新英王欽定本(NKJV)正是這樣翻譯了。(英語中“色情畫冊”一語,字義解作“娼妓作品”,與翻作淫亂的字有關。)

  污穢──不道德的行為委實太多,但也包括不潔的圖片、猥褻的書籍和其他不雅的書刊,只催化情慾和不潔的意願。

  貪婪──普遍認為這是指貪愛錢財,但這裏指肉慾──在婚姻以外滿足性需要的永不厭足的貪念(參看出二○17:“不可貪戀人的妻子……”)。

  這些事在基督徒中間連提都不可。在信徒中間不可提到,不用說更是不可作。任何形式的討論,去減低其罪惡和可恥的形象也不可。輕描淡寫、強辯或不斷談論,是最危險的。保羅用勸勉的話強調說:方合聖徒的體統。信徒已從世界的敗壞中分別出來了。他們應當實際地離開黑暗的情慾,在言行中分別為聖。

5:4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新》妄語,和戲笑的話:由上下文與「淫詞」一字看來,這不是指幽默的話,而是指污穢的笑話與那一類不適當的話。

   《新》感謝的話:若對神所賜給我們的一切心存感謝,就能驅逐惡念和惡言。

   《馬》他們的言語也當除去一切:

  淫詞──這是指帶有性色彩的污穢故事和猥褻的笑話,並一切形式的淫穢和下流說話。

  妄語──這是指空洞的話,是白癡者的話;也可以包括低級趣味的說話。

  戲笑的話──這是指帶有令人厭惡、有言外之意的笑話或說話。我們說話時常提到一些事、以其為笑話、作為閒談話題,就會把這些事引進心思裏,趨近行事的地步。

  罪的笑話往往是危險的。基督徒的舌頭不應用來說無聊、不相宜的話,倒要存著操練感謝神賜予生活上所有的祝福和憐憫的心。這是主所喜悅的,又是別人的好榜樣,對自己的心靈更有裨益。

5:5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 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新》無分的:持續在淫亂和其他各種貪心中的人已將神排除在外,所以神也將他們排除在祂的國之外(但見林前6:9、11等註釋)。

   《新》拜偶像的:參西3:5。貪心的人要物質甚於要神,以物質取代神的地位,因此就犯了拜偶像的罪。

   《馬》神對不道德的人的態度是不容置疑的:他們在基督和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這判詞跟世人普遍的態度大相徑庭。世人認為性罪犯有病,需要精神科的治療。人們以不道德的事只是病態,但神卻定其為罪。人們寬宥這些事,神卻要定罪。人們說解決辦法是精神分析,神的答案卻是重生。

  這裏特別提到三類犯罪者,在第3節已提到──淫亂的、污穢的、有貪心的。附帶指出,有貪心的人就是拜偶像者。他是拜偶像者,因為對神存著錯誤的印象:他的觀念是,神容許人在情慾上存貪婪的心,否則他就不敢貪婪了。貪心是拜偶像的另一原因,是這樣的心使人的主意高於神的旨意。第三個原因是其結果造成人敬拜受造之物,不敬拜造物主(羅一25)。

  保羅說這等人在……國裏,都是無分的,這是實話。人的生命被這些罪充滿。他們是失喪的,正在自己的罪中,並且朝地獄的路走。這時候他們並不是在那不能看見的國裏。當基督回來作王時,他們將不會在那國裏;並且在天上永遠的國裏,他們永遠被關在外面。

  使徒保羅並不是說雖然現在這些人在國度裏,但在基督審判台前將會有損失。這裏的主題是救恩,不是獎賞。他們可以自稱基督徒,但他們的生活卻證明他們從未得救。當然他們可以得救,悔改相信主耶穌就可以。他們若真的回轉,就不會再行這種種的罪惡了。

  請注意在基督和神的國裏一句暗示了基督的神性。基督與父神同等,在國度裏作統治者。

5:6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 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馬》許多世人對性不道德的態度日趨寬鬆。他們說滿足肉身慾望是有需要且是有益的,抑壓只會產生歪曲和受抑制的性格。他們指道德不過是文化背景問題而已;婚前、婚外、同性戀性行為在一國的文化裏被接納(神的話指責為淫亂、姦淫和墮落),就應當讓其合法化。令人很驚奇,一些主張接納性罪行的發言人,竟然是在掛名教會裏佔高位的人。這樣,那些認為性不道德就是不道德的平信徒,現在被有名的神職人員不斷地遊說,指他們的態度已不合時宜了。

  基督徒不應被這樣的兩面話所欺騙。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我們的主對這些罪如淫亂、姦淫的態度記於民數記二十五章1至9節:因著與摩押女子行淫,二萬四千以色列人被殺。我們的主對同性戀的態度,在祂從天降硫磺與火消滅所多瑪、蛾摩拉上,已顯露無遺(創一九24、28)。

  然而神的忿怒不單以超自然的懲罰方式表現出來。犯性罪行的人也在其他方面經歷祂的懲罰。內體上的影響如性病和愛滋病;從罪疚感而引起精神、神經系統和情緒上的毛病;性格上的改變──失去性別的性格變本加厲(羅一27)。當然也有神對淫亂和姦淫者最終、永遠的審判(來一三4)。在悖逆之子身上不會有憐憫──就是悖逆的亞當的後裔,並那些故意跟隨他去悖逆神的人(啟二一8)。

5:7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

   《新》同夥:基督徒和主耶穌一樣,雖然與他人有正常的社會關係(路5:30-32;15:1-2),但卻不可在不信者犯罪的生活方式上有分。

   《馬》這裏嚴肅地警告信徒,不要在不敬虔的行徑上有分。這樣是羞辱基督的名、損害別人的生命、破壞自己的見證,並招致無窮的惡報。

5: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新》暗昧的…光明的:這一段是強調光明與黑暗的對比,顯明凡屬「光」(約壹1:5)—即純潔與真實—的人,不但生活蒙祂光照,且要成為把光帶進世人行為之黑暗領域的途徑(參太5:14)。

   《馬》使徒保羅為要加強第7節急切的命令,於是作出關乎光明和黑暗的有力講論(8至14節)。以弗所信徒從前曾是暗昧的,但如今他們在主裏面是光明的。保羅不是說他們曾在黑暗裏,卻說他們本身就是黑暗的化身。如今他們藉著與主聯合,成為光明了。

  主是光,他們在主裏面;故如今他們在主裏面是光明的。他們的狀況應當與所得地位相稱,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5: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新》光明所結的果子:這是一個混合的隱喻,但其意義十分明顯。光會產生果效(試想光對植物生長的果效),凡住在神光中的人必會結出能彰顯道德與倫理品性的果子來(參加5:22-23),而住在黑暗裏的人則不能產生這種果子(見5:11)。

   《馬》這插句解釋行在光中之人所結的果子。

  光明所結的果子(“光明”有古卷作“聖靈”)包括一切形式的良善、公義、誠實。

  這裏,良善是個概括的詞語,包含一切道德上的優越;公義意即在一切向神向人的事上正直;誠實就是忠誠、公平和真實。這些性情融會一起時,基督充滿生命的光就在陰鬱黑暗的環境中照耀出來。

5: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馬》行在光明中的人不但結出上一節所述的果子,而且能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他們試驗每一個思想、每一句說話和每一個舉動,看到底主的想法怎樣?可以怎樣顯在主面前?生活的每個細節都在探照燈下──言語、生活標準、衣飾、書刊、工作、閒暇、娛樂、傢俱、友誼、假期、車子和運動。

5: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新》責備:(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顯露」)光的本性是將黑暗裏的事顯露出來,這兩者的對比正表明出罪的真相。

   《馬》信徒在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不論直接參與或在態度上容忍寬鬆。這些暗昧的事,在神在人看都是無益的。

  這些東西既是毫無益處,保羅就曾對羅馬的基督徒發問:“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羅六21)。

  這些也是暗昧的事:屬乎這幽暗、閉上窗戶、鎖上門、密封的世界。這些事反映人天生喜愛暗昧的,人的行為是惡的(約三19),於是厭惡光明。

  信徒蒙召不但去禁絕那暗昧無益的事,而且從正面說,他蒙召是去責備(或揭露)行這些事的人。他從兩個途徑作這事:第一,藉聖潔的生活;第二,靠聖靈的引導說出糾正別人的話。

5:12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

   《新》提起來…可恥的:基督徒的生活顯露出別人生活中的罪惡,但基督徒不應專注談論這些罪惡。

   《馬》使徒保羅解釋為何基督徒必不可在道德敗壞的事上有分,並且必須棄絕。

  人們暗中犯這等卑鄙的罪是低劣的;就是提起也是可恥的,犯這些罪更不用說了。人發明這些不合自然的罪是很差勁的,說出來也會玷污聽者的思想。故此,基督徒要受教,棄絕這樣的罪,連提都不可。

5:13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新》凡事…顯明…一切…顯明:保羅藉著重複這些話,似乎在強調神的光滲透萬事的特性,及所產生的必然果效。

   《馬》光顯明一切在黑暗裏的。所以聖潔的基督徒生活揭示出來,對比未重生罪惡的生命。說合宜的指責話,也可將罪的真實一面顯明出來。白禮傑說:

  例如當我們的主責備法利賽人的假冒偽善──他們的行為從前在門徒眼中不算窮兇極惡,但當基督以純淨真理的光照亮他們,他們真實的一面便顯露無遺了──假冒偽善的行為,昔日今日都是討厭的。

  本節下半部這樣說會更好:凡事被顯明的,就是光。簡言之,當基督徒操練作光明的事奉,就是把別人帶到光面前。卑劣的人在責備的光照職事下,便變化成為光明的子女。

  當然,這不是沒有例外的,並非每個顯在光前的人都成為基督徒。但在屬靈層次上,這卻是一般的原則,光有其繁衍之法。彼得前書三章1節有一個例證,教導信主的妻子藉著她們的生活榜樣,得著她們不信的丈夫歸向基督:“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樣,基督徒妻子的光,就得勝不信丈夫的黑暗,使他們成為光明了。

5:14 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裏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新》主說:(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有云」)這段經文很可能是早期基督徒所唱的詩歌(見西3:16註釋)。

   《新》睡著的人…死裏:描述罪人的兩幅形像(參2:1)。

   《新》基督就要光照你了:以祂賜生命的光來光照你。

   《馬》信徒的生命,應當常像一篇講章,常揭露四圍的黑暗,常向不信者發出邀請:

你這睡著的人,
當醒過來,
從死裏復活,
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這是光明的聲音,對那些睡在黑暗、躺在屬靈死亡中的人說的。光呼召他們進入生命和啟迪裏去。他們若回應這邀請,基督就要照耀他們,光照他們了。

5:15 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

   《新》愚昧人…智慧人:保羅強調光明與黑暗的對比後,轉向智慧與愚昧的對比。

   《馬》在以下七節經文裏,保羅以一連串的正反勸勉,顯出愚昧腳步和謹慎品行的對比。

  第一個勸勉是他對讀者的一般呼籲: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

  前文已提到,行事是本書信的鑰字之一:曾七次提到,形容“個人生命的一切活動”。

  要謹慎行事,是按神兒女的地位而生活。像愚昧人是指從高處墮落,像世人的行為一樣。

5:16 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

   《新》光陰:(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機會」)愚昧人生活沒有策略,在邪惡的環境中錯失為神而活的機會。

   《啟》愛惜光陰:也可譯為“盡量使用每一個機會”。

   《啟》光陰:指的不全是時間,而是抓住每個可以利用的機會,來實踐基督的愛,領人認識主。智慧人不會只圖個人屬靈上的享受,而不去關心別人。主來的日子近一日,而世界也愈來愈邪惡,基督徒應掌握機會把光照在人間,為世界增添良善、公義與誠實(9節)。

   《馬》以智慧行事叫我們買贖光陰或買回時機。每一天門戶都打開,潛質很大。愛惜光陰是指生活過得聖潔,有憐憫人的德行,說話助及別人。這是很迫切的,因為我們身處的世代很邪惡。這些日子提醒我們,神不會常與人爭鬥,恩典的日子即將結束,在地上敬拜、見證和事奉的時機也即將永遠完結。

5:17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新》作糊塗人,要明白:繼續討論反面的對比。愚昧人不僅錯失機會,未能善用光陰,他還有一更基本的問題:不明白神對人類和信徒的計畫。祂的計畫是以弗所書基本的主題(見1章)。

   《馬》所以,我們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這點很重要。因為邪惡氾濫,時間又短促,我們會受試探,把所有的年日花在自己所選擇的紛亂而狂熱的活動中。我們可以依自己的意思和憑力量去做基督徒的事奉,卻完全違背主的旨意,但這些都是毫無價值,並虛耗力量的。最重要的是找出神每日向我們定的旨意,並付諸實行。這是既有效又有果的唯一方法。智慧的路是在我們個人的生活上分辨神的旨意,又貫徹遵行。

5:18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新》不要醉酒…要被聖靈充滿:這裏希臘文所用的現在式時態表明聖靈充滿不是一次就可完全得著的經歷,而是依情況的需要,聖靈會一再地賜下能力,使我們能敬拜、服事和見證神。被酒灌滿和被聖靈充滿的對比是很明顯的,但兩者也有共同之處,使保羅能作此對比:比方說,不論是酒或聖靈,人都很受其能力的影響。由於西3:15-4:1與弗5:18-6:9很相似,我們可以假定保羅在這兩段經文的導言中,都是存心要表達一個基本上十分類似的思想。他在此說到要被聖靈充滿,與他在歌羅西書中說到,要讓基督的平安在心裏作主,要讓主的「道」存在心裏時,他都是指信徒要活在神的管治之下。此管治的結果在這兩段經文之中基本上是一樣的:彼此快樂勸勉讚美神,並與人有健全的關係。

   《馬》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在北美洲人的文化裏,這命令簡直令人震驚,又是多此一舉,因為完全禁戒酒是很多基督徒的規矩。但我們要謹記,聖經是寫給一切文化背景的信徒的,而且在很多國家,酒是餐桌上頗普遍的飲品。

  聖經沒有責備人使用酒,卻責備人濫用。聖經推薦人以酒作藥用(箴三一6;提前五23)。在加利利的迦拿婚筵上,主耶穌曾變水為酒以款待客人(約二1-11)。

  在下列情況濫用酒是禁止的:

  1.過量(箴二三29-35);

  2.成了習慣(林前六12下);

  3.傷害其他信徒軟弱的良心(羅一四13;林前八9);

  4.有損基督徒在社會上的見證,並且不是為神的榮耀(林前一○31);

  5.若存疑心而喝(羅一四23)。

  保羅建議要被聖靈充滿,不要醉酒。二者相提並論未免叫人驚奇。但我們若把兩種狀況作比較,就能看出使徒保羅為何這樣論二者。

  首先,二者有共通之處:

  1.在兩種情況,人都膺服在外來的能力之下。一是酒(有時稱為“酒精”)的能力;另一是聖靈的能力;

  2.在兩種情況,人都是火熱的。在五旬節那天,聖靈使信徒火熱,叫人誤以為是新酒灌滿(徒二13);

  3.在兩種情況,人的行為都受影響;酒醉是人的身體行動,被聖靈充滿是人的道德行為。

  二者有兩方面顯著的迥異:

  1.酒醉,會放蕩和放縱;聖靈的充滿絕不會如此。

  2.酒醉,失去自制;聖靈所結的果子是節制(加五23)。被聖靈充滿的信徒絕不會有失去自制的表現;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林前一四32)。

  有時候在聖經裏,聖靈充滿似乎是神權能的恩賜。比方,施洗約翰從母腹裏就被聖靈充滿了(路一15)。在此情況,人不用達到任何條件便可接受聖靈的充滿,他不是靠行為或禱求換來聖靈的充滿,而是主按祂所喜悅的把恩賜下來。在這裏以弗所書五章18節,信徒受命要被聖靈充滿。這包含他本身的行動。他必須達到一些條件,並非自動接受,而是順服的結果。

  故此聖靈的充滿該與他其他職事分開,且與以下的功能不同:

  1.聖靈的洗──這是聖靈的工作,要把信徒融入基督的身體裏(林前一二13)。

  2.內住──保惠師藉此住在基督徒的身體裏,並賜能力給他,使他能以聖潔、敬拜和事奉(約一四16)。

  3.恩膏──聖靈是恩膏,把主的事教導神的兒女(約壹二17)。

  4.質和印記──我們已看過聖靈是質,保證為聖徒所預備的基業;並且也是印記,保證聖徒可得基業(弗一13-14)。

  這些都是一個人得救後,聖靈在他生命上所顯露的職事。每個在基督裏的人,自然地得著這洗、內住、恩膏、質和印記。

  聖靈的充滿卻有所不同。這並非在門徒生命中一次完成的經歷,卻是一個要不斷繼續的過程。這個命令依原文直譯是“要活在被聖靈充滿中”。這可以是由一次轉機的經歷開始,但是必須要分分秒秒不斷繼續的過程。

  今天的充滿不能代替明天的。肯定地,這是個夢寐以求的狀況,實在也是信徒在地上最理想的狀況。意思是聖靈在基督徒生命裏通行不受阻,不用多為他的生命擔憂;信徒也就能在那時代為神的計畫盡忠完成職分。

  信徒怎能被聖靈充滿?使徒保羅沒有在以弗所書告訴我們,只命令我們要被充滿。但聖經別處的經文告訴我們,要被聖靈充滿就必須:

  1.承認並除去我們生活上一切所知的罪(約壹一5-9)。很明顯,這位聖潔者不能在有罪存留的生命裏自由工作。

  2.把我們獻上讓祂管理(羅一二1-2)。這包括把我們的心思、智慧、身體、時間、才幹和財富交在主面前。生命每個部分必須在祂的主權下敞開。

  3.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地住在我們裏面(西三16)。這包括讀經、研經、遵行。當基督的話豐豐富富地藏在我們裏面,聖靈充滿的結果(弗五19)便隨之而來(西三16)。

  4.最後,我們必須虛己(加二20)。一個容器要盛裝新的東西,就必須倒空舊的。要被祂充滿,我們必先倒空自己。

  有一個不知名的作者寫道:

  就像你放下全部罪的重擔,安息在基督完成的工作上一樣,你也當放下生命和事奉的重擔,安息在聖靈現今內在的工作裏。放棄自己的努力,每早晨都接受聖靈的引導,不斷讚美主並安息,讓祂管理你和你的日子。

  每日養成習慣,歡喜倚靠和遵從祂,等候祂帶領、光照、責備、教導、使用,並按祂旨意在你裏面工作又與你同工。全在乎祂的工作並看其為事實,不在乎眼見的和感覺。

  我們要相信並順從聖靈作我們生命的管治者,不再背負、管理自己的重擔;這樣,聖靈的果子就會按祂的旨意在我們身上結出來,使榮耀歸給神。

  人會不會知道他正被聖靈充滿?事實上,我們與主愈接近,便愈能察覺自己是全然不配和罪惡的(賽六1-5)。在祂的同在裏,我們找不到自己有何可誇(路五8)。我們不曉得自己在屬靈上有何過人之處,有什麼“已經得著了”的感覺。被聖靈充滿的信徒是全神貫注在基督身上,而不是被自己所充滿。

  同時,他會知道神正在他的生命裏,又通過他的生命去工作。他從超自然的角度看事情。環境奇蹟地豁然打開;生命被神感動;事情按著神的時間去發展;甚至自然界的力量也給他效力,似乎扣緊著耶和華戰車的輪子。他明白一切,知道神為他又藉他工作;似乎奇怪地不著緊個人利益;在心靈深處,他知道一切都屬乎主。

5:19 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

   《新》詩章…歌:各種合宜的詩歌—無論是像舊約的詩篇,或基督徒所慣常向神或向別人唱的詩歌—都可作為讚美感謝神的媒介(5:20)。不過實際上這三個詞也可以指三種不同類型的詩篇。

   《馬》現在使徒保羅列出聖靈充滿的四個結果。

  第一,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會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神的充滿打開人的囗,講說主的事;並擴展人的心,彼此分享這些事。有人看這三類詩都是指詩篇,但我們只肯定詩章是指大衛、亞薩等人蒙啟示的作品。頌詞並非啟示的歌,乃是將敬拜、感謝歸給神時用的。靈歌是任何充滿感情的創作,寫出屬靈的主題,縱使未必都直接提到神。

  聖靈充滿的第二個證據,是內心的喜樂和向神的讚美,囗唱心和的讚美主。聖靈充滿的生命是個喜樂湧溢的泉源(徒一三52)。撒迦利亞是個例子,當他被聖靈充滿,便由衷地向主唱頌(路一67-79)。

5:20 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 神。

   《馬》第三個結果是感謝: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每當聖靈作王,人便將感謝歸給神,懷著深深感激之情,並自發地真情流露。不是間歇地發生的,卻是層出不窮的。不但是在令人喜悅的事上,而是在凡事上。誰都可以為陽光感謝;要為生命中的暴風感謝,就必須聖靈的能力了。

  得喜樂的最快並最確實的途徑是:

  為一切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感謝、讚美神;使這種態度成為你的生活原則。因為事實上任何臨到你的災禍,你若感謝、讚美神,便是把它化作祝福。如果你能行神蹟,就沒有比這感謝的心靈更大的了;因為不用說一句話,一切臨到你的就變成喜樂了。

5:21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新》彼此順服:這是以下各段經文的基礎。保羅將解釋在各種關係中,雙方如何能以和好的態度促進彼此的關係。這裏的文法顯出,這彼此順服與5:18的聖靈充滿有關。在希臘文中5:18「要被…充滿」的命令,後面緊跟著一系列的希臘文分詞:對說(5:19)、口唱(5:19)、讚美(5:19)、感謝(5:20),與順服(5:21)。(編者註:這些由動詞變為形容詞的希臘文分詞,是用來表達前面動詞「被…充滿」所帶來的結果。)

   《馬》聖靈充滿的第四個檢驗,是存敬畏基督(或作神)的心,彼此順服。歐德曼勸告說:

  這是常被忽略的一句。……這是一個基督徒甚少應用的屬靈檢驗。……很多人以為“被聖靈充滿”的證據,就是呼叫哈利路亞、唱狂喜的歌曲並用“人不懂得的方言”來讚美。這一切可以是偽裝、騙人而毫無意義的。順服其他基督徒、舉止謙遜、謙卑而不願爭論、忍耐、溫柔──這些都是聖靈能力的確鑿明證。……基督徒之間彼此順服,要根據“敬畏基督的心”,要尊重祂,祂是主也是萬有的主宰。

  這就是聖靈充滿的四種結果──說、唱、感謝和順服。但此外最少還有四種:

  1.放膽斥責罪(徒一三9-12)和為主作見證(徒四8-12、31,一三52-一四3)。

  2.事奉的能力(徒一8,六3、8,一一24)。

  3.慷慨而不自私(徒四31-32)。

  4.高舉基督(徒九17、20)與神(徒二4、11,一○44、46)。

  我們應該渴慕被聖靈充滿,但只可以為神的榮耀,不能為我們自己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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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效法神,我有嗎?他有嗎?你呢?
5:1-2 正如兒女效法父母,我們也要效法基督。祂愛我們,為我們犧牲,我們也應該這樣愛別人,超越憐愛與自我犧牲。

淫詞我不會,妄語我不敢,只是戲笑嘛……
5:4 猥褻的話和低級的笑話今天十分普遍,以致我們都不放在心上。保羅警告信徒:這些污言穢語無法反映神在我們身上的恩典,因此在基督徒的言談中絕不應給這些低俗的話語留絲毫空間。我們怎能一邊說污言穢語,一邊又歌頌神和提醒別人神的美善呢?

不要與他們同夥,那是否不可以與非基督徒一起?
5:5-7 保羅不是禁止任何跟非基督徒的交往,耶穌曾教導門徒要照顧罪人,引領他們歸向祂(參路5:30-32)。保羅的意思是,不管在教會內還是在教會外,不要放縱自己的生活,為壞行為找藉口,甚至慫恿別人如此行。這種人會很快污染教會,危害教會的合一,阻礙教會去達成目標。我們要領人歸主,必須關心照顧非基督徒,但是卻要提防作惡、不道德、反對基督教立場的人;因為這等人給我們帶來不良影響的機會比我們給他們帶來好影響的機會更大。

行為反映出人的信仰,不知道我所反映出的……
5:8-9 行為一定會反映出信仰,作為光明的子女,我們在道德上要無可指責,向別人反映神的美善。耶穌在登山寶訓裡也強調這個真理(參太5:15-16)。

雖然我們不做,但我們沒說反對就是默許——這麼嚴重?
5:10-14 避免暗昧無益的事和罪中之樂是十分重要的,但保羅要我們進一步揭發和斥責這些事,因為我們的沉默可能會被認為是默許。神要求我們選擇正確的立場,基督徒應該憑著愛心說真實而正確的話。

這句話挺有意境,出自哪裡呢?
5:14 這句話不是出自聖經,可能是當時以弗所人非常熟悉的一首詩歌,這首詩看來是根據以賽亞書和瑪拉基書而寫的(參賽26:19;51:17;52:1;60:1;瑪4:2)。保羅勸告以弗所信徒要提高警覺,明白處境的危險,因教會當中已經有人跌倒了。

面對世代的邪惡,我們是否只有一分無奈,搖頭歎息就算了?
5:15-16 “現今的世代邪惡”,正帶出一種迫切感。今天的世代也遍佈邪惡,我們應當提高警覺,持守崇高的道德原則,以智慧行事,隨時隨地去行善。

醉酒與聖靈,不同的事物,放在一起,各有所指?
5:18 保羅將醉酒和被聖靈充滿作對比:前者只能使人短暫興奮,後者卻能使人持久喜樂。這裡把醉酒跟舊有的生活方式、自私慾望聯合起來。在基督裡,我們用更滿足、更持久的喜樂來醫治我們的抑鬱、消沉和緊張。問題不在於我們擁有多少聖靈,而在於我們讓祂佔有了多少。每日順從祂的帶領,恆久地支取祂的力量吧!

常常感謝父神,其實不是時時能夠的,在不開心時就不可以了——在憂傷時也要感謝?
5:20 當你情緒低落時,你會發覺很難開口感謝神。振作吧,我們愛神,在祂的旨意裡蒙召,神所做的都是對我們有益的(參羅8:28)。感謝神,不是為你的問題,而是為神通過生命中的困境,在你裡面建立了力量。神完備的愛一定會引領你經過人生的低谷和困境。

彼此順服?人不是要有主見的嗎?順服不是表示我沒有用嗎?
5:21-22 “順服別人”常常被人誤解為任由別人踐踏。基督是“叫一切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無不屈膝”的名字(參腓2:10),要順服父神、榮耀基督,就要效法祂的榜樣。順服神時,我們就會更樂意服從祂的命令,彼此順服,換言之,我們更願意為他人的好處而犧牲自己的利益。在夫妻的婚姻關係中,丈夫和妻子同樣要彼此順服,妻子要願意跟從丈夫在基督裡的帶領;丈夫要犧牲自己的利益來照顧妻子。假若家庭中每一個成員都與基督建立了穩固的關係,關心別人的福樂,順服就不是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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