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7日 星期日

20120617列王紀下15章13-3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5:13 猶大王烏西雅﹝就是亞撒利雅﹞三十九年,雅比的兒子沙龍登基在撒馬利亞作王一個月。

   《新》烏西雅三十九年:主前七五二年(見15:2註釋)。烏西雅是亞撒利雅的另一名字。

   《馬》13~15:雅比的兒子沙龍作以色列王一個月(主前752年)。關於這個王的記載很少。他是北國十支派第六個王朝惟一的君主。沙龍以弑殺得位,而一個月後,他的王位也同樣地失去。米拿現是弑殺他的人。

15:14 迦底的兒子米拿現從得撒上撒馬利亞,殺了雅比的兒子沙龍,篡了他的位。

   《新》米拿現從得撒上撒馬利亞:得撒是北國以前的首都(見王上14:17;15:21、33),米拿現可能是得撒要塞司令官。

   《新》篡了他的位:有關米拿現作王的情形見15:17-22。

   《啟》得撒:是以色列國暗利王朝的國都(王上15:21),米拿現是此城駐軍的指揮官。他弒君自立為王,歷二代而亡。

15:15 沙龍其餘的事和他背叛的情形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15:16 那時米拿現從得撒起攻打提斐薩和其四境,擊殺城中一切的人,剖開其中所有的孕婦,都因他們沒有給他開城。

   《新》提斐薩:在幼發拉底河畔哈馬以北甚遠處(見14:25),有一城名提斐薩(見王上4:24「提弗薩」)。但此處所指大概並非這城。有些學者較贊成七十士譯本(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所採的讀法「他普亞」,這城位於以法蓮與瑪拿西交界(書16:8;17:7-8)。不然,以色列境內可能另有提斐薩一城,是別處沒有提及的。

   《啟》提斐薩:在以色列境,位於以法蓮與瑪拿西的邊境(書16:8;17:7-8)。

   《馬》16~22:迦底的兒子米拿現作以色列王十年(主前752至742或741年)。

  米拿現繼而洗掠提斐薩(不是幼發拉底河邊,而是靠近得撒的提斐薩)。由於他們拒不投降開城,他殘忍地屠城,甚至將孕婦殺死。

  亞蘭這時國勢已衰,亞述成了以色列的主要敵人。在米拿現統治期間,亞述王普勒攻打以色列。米拿現給他一千他連得銀子綏靖他,並求取普勒的幫助鞏固未穩的國位。他向每個富戶徵稅,每人五十舍客勒的銀子(20節)。那時在亞述,一個奴僕的價錢是五十舍客勒銀子。米拿現自願臣服亞述,因爲他覺得這對他有好處。這裏提到的普勒,一般學者都同意就是第29節的提革拉毘列色三世(29節)。

15:17 猶大王亞撒利雅三十九年,迦底的兒子米拿現登基,在撒馬利亞作以色列王十年。

   《新》亞撒利雅三十九年:主前七五二年(見15:2註釋)。

   《新》十年:主前七五二至七四二年。

15:18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終身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

15:19 亞述王普勒來攻擊以色列國,米拿現給他一千他連得銀子,請普勒幫助他堅定國位。

   《新》普勒: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主前七四五至七二七年)的巴比倫名字(見代上5:26註釋)。

   《新》來攻擊以色列國: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的史記記載,他曾在主前七四三年率軍西征,從各處徵收貢物,包括迦基米施、哈馬、泰爾、比布羅斯、大馬士革及撒馬利亞的米拿現等。

   《新》一千他連得:這是一筆鉅款。有關一他連得銀子的相對價值,見5:5註釋。

   《新》幫助他堅定國位:看來米拿現篡位後,自覺地位不穩,追隨比加的人可能會反對他。比加曾主張與大馬士革的亞蘭人聯盟,共抗亞述的威脅(見15:27註釋)。何西阿指責向亞述求助的政策,且預言此政策必敗(何5:13-15)。

   《啟》普勒:就是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主前745-727年),這是聖經首次直接提到亞述王。普勒是他的巴比倫名字。此人篡了亞述王的位,重振國威;南犯以色列國在主前743或738年,迫米拿現稱臣納貢。

15:20 米拿現向以色列一切大富戶索要銀子,使他們各出五十舍客勒,就給了亞述王。於是亞述王回去,不在國中停留。

   《新》五十舍客勒:一千他連得貢銀約需六萬富戶來分攤,從這人數可看出,在耶羅波安二世統治下北國的繁榮景象。

   《啟》亞述王要索的貢銀為數甚鉅。一他連得相等於三千舍客勒。一千他連得銀子(19節)等於三百萬舍客勒。每一富戶出五十舍客勒,須有六萬富戶來分攤這筆大貢款!

15:21 米拿現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15:22 米拿現與他列祖同睡。他兒子比加轄接續他作王。

15:23 猶大王亞撒利雅五十年,米拿現的兒子比加轄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二年。

   《新》亞撒利亞五十年:主前七四二年(見15:2註釋)。

   《新》二年:主前七四二至七四○年。

   《馬》23~26:米拿現的兒子比加轄作以色列王二年(主前742或741至740或739年)。

  關於這個王,我們所知的只是他的統治短暫而邪惡,他在撒馬利亞被比加和五十個基列人所殺。他的統治是以色列第七個王朝的終結。他是以色列後期的王中,惟一不是用武力得位的,只是他很快便被他的臣下用武力篡位。

15:24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

15:25 比加轄的將軍、利瑪利的兒子比加背叛他,在撒馬利亞王宮裏的衛所殺了他。亞珥歌伯和亞利耶並基列的五十人幫助比加;比加擊殺他,篡了他的位。

   《新》將軍:比加大概是外約旦諸省的最高軍事領袖,但他對米拿現和比加轄卻很可能只是假意效忠(見15:27註釋)。

   《新》背叛他:導致比加背叛的一個重要因素,大概是在外交政策上的看法分歧。比加轄顯然追隨其父米拿現的政策,謀求與亞述保持友好關係(見15:20),而比加則主張與大馬士革的亞蘭人合力,抗拒虎視眈眈的亞述人(見16:1-9;賽7:1-2、4-6)。

   《啟》這是北國的第七次篡位,建立了一個一代而亡的“比加王朝”。

15:26 比加轄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15:27 猶大王亞撒利雅五十二年,利瑪利的兒子比加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二十年。

   《新》亞撒利雅五十二年:主前七四○年(見15:2註釋)。

   《新》二十年:主前七五二至七三二年,這算法是根據一些(似乎是必要的)假設,即在米拿現殺沙龍篡位之同時,比加在約旦河東也建立了一個對立的政權(見15:17、19、25等註釋),而此處所指的作王的年期,包括這段對立統治期在內。

   《馬》27~31:利瑪利的兒子比加作以色列王二十年(主前752至732或731年)。

  比加是他所殺的比加轄的將軍。從其他經文我們知道他得到亞蘭的幫助,攻打猶大。猶大王亞哈斯請求亞述幫忙;亞述王首先殺了亞蘭王利汛,再攻打以色列。他攻取了約旦河東二支派半的地和加利利地,將人擄去;這是以色列人第一次被亞述人擄走。比加作將軍的時期,與米拿現作王的十年並比加轄作王的兩年重疊。何細亞得到亞述的支持,背叛弑殺比加而坐上以色列的王位。這是以色列第八個王朝的終結。

15:28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

15:29 以色列王比加年間,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來奪了以雲、亞伯伯瑪迦、亞挪、基低斯、夏瑣、基列、加利利,和拿弗他利全地,將這些地方的居民都擄到亞述去了。

   《新》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來:見15:19註釋。有關這次入侵的歷史背景,見16:5-9;代下28:16-21;賽7:1-17。

   《新》以雲…拿弗他利全地:一百五十多年前,大馬士革的便哈達一世曾應猶大王的請求,從北國奪取過相同的城邑(見王上15:19-20等註釋)。

   《新》將這些地方的居民都擄到亞述去了:見代上5:26。以色列人被擄離鄉背井,正是背約的咒詛應驗了(見10:32註釋)。

15:30 烏西雅的兒子約坦二十年,以拉的兒子何細亞背叛利瑪利的兒子比加,擊殺他,篡了他的位。

   《新》約坦二十年:主前七三二年(見15:32-33等註釋)。他在位的官方算法第二十年,實際上只是第十九年。

   《新》何細亞背叛…比加:何細亞大概代表北國的親亞述派,贊成妥協,反對抵抗。提革拉毘列色三世的史記之一中,宣稱他曾立何細亞為北國之王,並得十他連得金子及一千他連得銀子為貢物。

   《啟》亞述王沒有殺以色列王比加,殺他的是何細亞。此人為北國中的親亞述派。據亞述史料,何細亞得登王位乃獲亞述支持,這是以色列國第八次也是最後一次的篡位。何細亞王朝只維持了九年,為北國最後一位王。

15:31 比加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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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米拿現是甚麼人?
15:14 古代文獻說米拿現是耶羅波安二世的元帥(參14:23-29,記述耶羅波安二世作王時的情形)。耶羅波安二世的兒子被暗殺(15:8-10),米拿現可能認為應當作以色列王合法繼承人的,是他而不是沙龍。

從米拿現的殘忍表現,也可看出他的人品——
15:18 米拿現和他先前的列王一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作君王的竟會留下這樣可怕的臭名!國家元首對國民影響極深,他們的榜樣和政府架構,可以鼓勵人民敬畏神,也可令民眾離棄神。優秀的領導人不會阻礙別人信靠神過敬虔的生活。

亞述羽翼漸豐,終於撲向以色列……
15:19-20 普勒(又稱為“提革拉毘列色”15:29)登基作亞述王,亞述帝國成為世界強國,亞蘭、以色列與猶大的國勢盡皆衰落。這是在列王紀下第一次提到亞述。普勒在公元前743年入侵以色列,使以色列淪為亞述的附庸國,米拿現被迫向他們納貢。這是亞述三次入侵中的第一次(15:19與17:6講到另外的兩次)。

15:30 何細亞是北國以色列的末代君王。



2012年6月1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天上的父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路加福音11章2節

  當耶穌教導我們禱告時,祂以「我們在天上的父」(路加福音11章2節)開頭,這是聖經中諸多稱上帝為父的經節之一。我發現當上帝要我們認識祂時,祂選擇強調自己天父的身分,這是多麼的奇妙和發人深省。

  我們對於天上的父認識多少?根據耶穌的禱告,我們知道天父總是在那裡,並關注我們;毫無疑問,祂會供應我們一切所需;祂赦免我們的罪,救我們脫離惡者(路加福音11章2-4節)。

  對於地上的父親們來說,天父是何等美好的榜樣!當然,宇宙間只有一位完美的天父,但祂為地上不完美的父親們樹立了榜樣。早在我開始牧會時,我就已經發現我的孩子對我寫的書、我的頭銜、我講道的地方並不在乎。他們渴望的是和我在一起,希望得到我的注意,為他們提供基本需求;他們需要我的父愛、耐心和諒解,期望我營造一個溫暖的家,撫育他們長大成人。這是一份看似簡單,但卻意義非凡的父親職責清單。

  然而,有些人的父親並沒有履行這些職責。這些人該怎麼辦呢?請振作起來!如果你已接受耶穌的救贖,那麼你就已得到一位完美的天父,祂是最棒的父親。JS

感謝上帝成為我們的父親、
大牧者、守護者和引導者。
我們總是需要祢的愛和關懷。
我們要全心尋求祢,更深地認識祢。

上帝的膀臂托住祂的兒女,永不下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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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最重要的本分

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箴十二13)

  本分是指一個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常由我們的身分來決定,比如作為父親、母親、兒女、朋友等,每種身分讓我們有不同的本分。如果父母不顧自己未成年的兒女,就是沒有盡好自己的本分;夫妻如果虧待對方,也是虧欠了自己的本分。

  可惜,由於人的自我中心和各樣局限,常常有意無意間就辜負了自己的身分,沒有盡好本分,這是為甚麼本應和睦相愛的家庭裡傷心人很多。

  我們還有一個更是常被忽略的本分,就是作神兒女的本分。上帝愛我們,不論我們盡自己的本分與否,祂都無條件提供生命之需,不僅給予生命存在所必須的內在條件(如跳動的心臟、自主的呼吸系統等),還供給外在的各樣資源(空氣、水、陽光等)。此外,祂還尋找我們,給我們生命之道,讓我們跟祂建立愛的關係,「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約十五10)可是我們是否盡了我們做上帝兒女的本分呢?有沒有真敬畏祂,盡心謹守祂的誡命?      ~李文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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