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2日 星期一

20130404箴言1章1-3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1:1 以色列王大衛兒子所羅門的箴言:

   《新》所羅門:王上4:29-32提到他的智慧,及他大量寫作箴言和詩歌的才華。他的名字在10:1及25:1段落開始時再度出現。參傳1:1;歌1:1。

1:2 要使人曉得智慧和訓誨,分辨通達的言語,

   《新》2~4智慧:是本書的鑰字,共出現過41次。智慧包括日常生活所需的技巧—如何跟隨神的計畫,好避開失德犯罪的陷阱。因此,巧匠也可被稱為有智慧的(有巧思的)人(出31:3)。箴言勉勵人要得智慧(4:5),因為它的價值勝過金、銀(3:13-14)。新約聖經指基督是從神來的智慧(林前1:30;參西2:3)。

1:3 使人處事領受智慧、仁義、公平、正直的訓誨,

1:4 使愚人靈明,使少年人有知識和謀略,

   《新》愚人:箴言中的另一個鑰字,出現約十五次(有時譯作「愚蒙人」或「愚昧人」)。指那些容易被人說服及「無知」的人(9:4、16,新國際版譯作「缺乏判斷力的人」),這種人不成熟、沒有經驗而且幼稚(參詩19:7及註釋)。

   《新》靈明:好的判斷或見識(見15:5;19:25)。用在箴言之外時,這個希伯來字帶有「狡猾」或「詭計」等負面的意義(創3:1;伯5:13)。

   《啟》愚人:指不能作正確道德抉擇的人,有的譯為“愚直人”,像《路加福音》12:16-21所記的那個財主,作者稱之為“無知”,不是說他頭腦遲鈍,而是因為缺乏判斷力,思想不成熟,對生命不肯深入探究其意義。

   《啟》靈明:指正確判斷和選擇的能力。箴言不但幫助聰明人,也能幫助愚直人。

1:5 使智慧人聽見,增長學問,使聰明人得著智謀,

1:6 使人明白箴言和譬喻,懂得智慧人的言詞和謎語。

   《新》謎語:希伯來文此字有時是指寓言(參結17:2)。

   《啟》謎語:原文有“寓言”、“譬喻”的意思。

1:7 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

   《新》全書的主題(見9:10;31:30;參伯28:28;詩111:10)。

   《新》敬畏耶和華:對神的敬愛,包括順服祂,以祂為主,聽從祂頒布的誡命(傳12:13)。神是我們的王(瑪1:14),即使戰兢地站在祂面前時,我們仍能以祂為樂(見詩2:11;賽12:6)。

   《新》愚妄人:(編者註:有時譯作「愚頑人」)那些恨惡知識(1:22)與任何責備(12:1)的人;「愛爭鬧」(20:3)且「怒氣全發」(29:11)的人;自覺「安逸」(1:32)以及「心中自是」(28:26)而不信靠神(詩14:1)的人。

1:8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譯:指教);

   《新》這是箴言裏一段訓詞之前的典型前言,令人想起家中父親如何預備兒子進入社會的情景。此處及6:20也將母親描述為教師。

1:9 因為這要作你頭上的華冠,你項上的金鍊。

   《新》作…華冠…金鍊:那些隨從智慧的人,生命中必增添麗質與尊榮。

1:10 我兒,惡人若引誘你,你不可隨從。

1:11 他們若說:你與我們同去,我們要埋伏流人之血,要蹲伏害無罪之人;

   《新》埋伏流人之血:他們的目的是要以偷盜和欺壓的方式使自己發達(1:13、19),即使要謀財害命也在所不惜。作者使用兩者(在當時的文化中)少年人所面臨的誘惑,作為愚昧人的例子:(1)剝削他人以致富(此處),及(2)受不持守婚約的淫婦勾引,而耽溺於非法色情之樂中(5:1-6;6:24;7:5;參2:12-19)。

1:12 我們好像陰間,把他們活活吞下;他們如同下坑的人,被我們囫圇吞了;

   《新》好像陰間…吞下:以詩體的喻像生動地描繪惡人,如何無恥地草菅人命。

1:13 我們必得各樣寶物,將所擄來的,裝滿房屋;

   《新》必得各樣寶物:與惡人所謀正好相反,箴言教訓人說:智慧會帶給人所能得到最大的富足(3:14-16;16:16;又見伯28:12-19)。

1:14 你與我們大家同分,我們共用一個囊袋;

1:15 我兒,不要與他們同行一道,禁止你腳走他們的路。

   《新》路:參2:18;7:25中淫婦那滅亡的道路。

1:16 因為,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速流人的血,

   《新》與賽59:7頭兩行相同,部分被引用在羅3:15。參箴6:17-18。

1:17 好像飛鳥,網羅設在眼前仍不躲避。

   《新》網羅:用來捕捉鳥獸(見6:5;7:23;傳9:12;賽51:20;耶5:26)。

1:18 這些人埋伏,是為自流己血;蹲伏,是為自害己命。

   《新》蹲伏,是為自害己命:惡人無意中自設網羅(29:6;詩35:8),所以他們比鳥還笨(見7:22-23)。根據賽17:14,擄掠神百姓者的結局就是滅亡。

1:19 凡貪戀財利的,所行之路都是如此;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者之命。

   《新》參賽17:14。試對照恨惡不義之財的人可享的長壽(28:16)。

1:20 智慧在街市上呼喊,在寬闊處發聲,

   《新》智慧…呼喊:此處及3:15-18;8章;9:1-12將智慧擬人化。這是一種詩體筆法,在以賽亞書裏也屢見不鮮(參賽55:12;59:14)。

   《新》寬闊處:(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公共廣場」)城門內的露天廣場。

1:21 在熱鬧街頭喊叫,在城門口,在城中發出言語,

   《新》城門口:本城的領袖在此聚集開庭(見31:23;得4:11;伯29:7),也是市集所在(王下7:1)。當一個少年人在世上生活時,有兩種聲音會吸引他,要他聽從,並會影響他的生活方式:(1)智慧的聲音(例如智慧教師的訓誨);以及(2)愚昧的聲音(例如1:10-14的罪人,及5:3;6:24;7:5的淫婦之話語)。因此少年人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學習明辨是非。智慧在此處及8至9章發出她的呼籲。她既不是從天上說話(如先知們所得的特殊啟示),也不是從地裏發言(透過死人傳話—交鬼法術,見利19:31;申18:11;撒上28:7-19),而是在城市生活的中心發言,這是人們集體體驗創造界秩序(如見11:10及註釋)。敬虔者—那些真有智慧的人—也在這個考驗信仰的坩堝裏,試驗人生經歷,然後將神的智慧藉人口發出,成為智慧的訓誨,如箴言所示。

1:22 說:你們愚昧人喜愛愚昧,褻慢人喜歡褻慢,愚頑人恨惡知識,要到幾時呢?

   《新》褻慢人:那些心驕氣傲之輩(21:24),他們心中滿了辱罵、恨惡與爭端(9:7-8;22:10;29:8);甚至在受鞭打時(19:25;21:11),仍不接受責備(13:1;15:12)。

   《啟》褻慢人:自高自大,心中充滿惱恨、競爭,不聽教誨的人。

1:23 你們當因我的責備回轉;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們,將我的話指示你們。

   《新》將我的靈澆灌:智慧有如泉源,她的話能持續不斷地使人甦醒、堅固(見18:4)。

   《啟》將我的靈澆灌:亦作“將我的心傾注”。智慧如不斷湧流的泉源,凡願意接受的,可以從這泉源得到滋潤和力量。

1:24 我呼喚,你們不肯聽從;我伸手,無人理會;

   《新》不肯聽從:如同以色列人離棄神(見賽1:4;5:24),耶路撒冷的百姓拒絕耶穌(太23:37)一樣。

   《新》伸手:參賽65:2,在該節提到,神整天伸手招呼祂頑梗的百姓。

1:25 反輕棄我一切的勸戒,不肯受我的責備。

1:26 你們遭災難,我就發笑;驚恐臨到你們,我必嗤笑。

   《新》你們遭災難,我就發笑:並非表示無情,而是對那些愚頑人的荒謬所發的反應;他們嘲笑智慧,結果卻自招災難。參耶和華對那些自以為能夠違抗神的君王所發的反應(詩2:4)。

   《新》驚恐臨到你:(編者註:「驚恐」新國際版譯作「災難」)「無賴的惡徒」的遭遇也是如此(6:12-15)。

1:27 驚恐臨到你們,好像狂風;災難來到,如同暴風;急難痛苦臨到你們身上。

   《新》如同暴風:當約伯的家人遭狂風吹颳橫死時(伯1:19),前來安慰他的人下結論說,這災難是起因於他的惡(伯18:5、12)。

1:28 那時,你們必呼求我,我卻不答應,懇切地尋找我,卻尋不見。

   《新》我卻不答應:一如以色列人犯罪時,神不聽祂的百姓禱告(申1:14;賽1:15)。

   《新》尋找我:那些找到智慧的,便找到生命與福氣(見1:33;3:13;8:17、35)。

1:29 因為,你們恨惡知識,不喜愛敬畏耶和華,

1:30 不聽我的勸戒,藐視我一切的責備,

1:31 所以必吃自結的果子,充滿自設的計謀。

   《新》吃自結的果子,充滿:他們的行為決定他們的後果(18:20;31:31;賽3:10)。「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6:7)。

1:32 愚昧人背道,必殺己身;愚頑人安逸,必害己命。

   《新》安逸:(編者註:新國際版譯「自滿」)錯誤的安全感(見賽32:9;摩6:1;番1:12)。

1:33 惟有聽從我的,必安然居住,得享安靜,不怕災禍。

   《新》安然居住,得享安靜:這些字是用來形容蒙神保護的地方(見賽32:18;結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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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聖經中的箴言,與屬世的格言有甚麼不同嗎?
1:1 若說詩篇多適用於禱告及靈修生活的話,箴言則較適用於日常生活。箴言對實際生活提供了可行的建議。這卷書不單是一部悅耳的嘉言薈萃,更包含從經驗所得的屬靈洞見。箴言語言精煉,充滿智慧,容易掌握,並能處處付諸實踐。它並不針對靈性與道德的基本信仰提出爭辯;作者假定讀者已經持守了這些。這卷書是以神為中心,藉書中的箴言認識神的特性、作為和祝福,並教導我們怎樣在生活中與祂建立親密的關係。

所羅門運用神賜的智慧寫箴言,我用神的恩賜做甚麼?
1:1 所羅門繼父親大衛王成為以色列第三任君王。那時正是以色列歷史上的黃金時代。所羅門初作王時,神應許他可以隨意向祂祈求。所羅門祈求有智慧(參王上3:5-14)。神對此很喜悅,不但賜給他智慧,並且賜給他極大的財富和權力,使他享有一個太平的盛世。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建造了金碧輝煌的聖殿(參王上6章),並寫了大部分的箴言(有關所羅門其他的事蹟,請參王上4章人物介紹)。

1:6 謎語可激發人思考。

「這事我知道!肯定是……」——這是不是你對事物的自然反應?
1:7 最令人討厭的一種人就是那些自以為知道一切的人。他們對一切事皆有一種武斷的看法,不肯聽新的建議,恨惡管教,不肯學習。所羅門稱這種人為愚妄人。不要自以為萬事皆知,要虛心聽取別人的勸告,尤其是聽認識你、又能給你寶貴意見之人的話,也要學習怎樣從別人身上學到功課。要記住只有神明瞭萬事。

知識不等於智慧?我還以為……
1:7-9 在這個資訊發達的時代,知識雖然豐富,智慧卻很缺乏。其實智慧遠勝過知識,它影響人生各方面的基本態度。知識的基礎在於敬畏耶和華,就是尊崇祂,對祂的權力肅然起敬,並且順服祂的話語。信靠神應是你生活的最高原則,它影響你的態度與行為,以及你對世界的瞭解。只要你信靠神,祂必會使你有真正的智慧。

父母的影響對一個人的成長至關重要,我如何為人父母?
1:8 人的行為比話語的影響力更大,在家庭中尤其如此。孩子每天都會留意父母的行為以及對事物的反應,從中學習道德、價值觀和優先考慮的事。如果父母非常敬虔、倚靠神的話,兒女自然會倣傚這種榜樣,學會這種態度。要使他們看出你尊崇神,就該重視家庭生活裡敬拜與讀經的時間,從而教導孩子過敬虔的生活。

合夥打劫的事我怎會去幹?那麼,貪戀財利呢?
1:10-19 罪會引誘人,因為它可以使人走捷徑而成功,讓我們得到群體的認同。但在我們隨從別人,不聽從真理的時候,我們就成為慾望的奴隸,去做任何滿足慾望的事。罪即使對我們再有吸引力,也會致命。我們必須慎重選擇,不要投肉體所好或尋求短暫的歡樂,要考慮長遠的影響。有時必須與那些會引誘我們的人完全隔絕,以避免我們明知故犯。我們不能既與罪惡為友,又指望本身不受其影響。

「供房子、供車子、養家……錢好像越來越不夠用了……」怎麼回事呢?
1:19 「貪戀財利」在這裡意指追求不義之財。這是撒但最牢固的網羅之一。牠先是給人一種暗示,叫人覺得若沒有更多的財產或金錢就不能活下去,之後這種慾望在人心裡越燒越旺,使人無法擺脫。要在這些慾望摧毀我們以前,求神賜智慧使我們認識一切的貪慾,神必幫助我們戰勝它。

智慧在呼喊,神在說話,我聽了多少?
1:20 箴言作者在這裡運用擬人法,將智慧比喻為人在街上喊叫,以加深讀者的印象。智慧並不是一種外在實物,而是神啟示的意念。我們讀到耶穌基督在地上的事蹟,就能看出神的智慧。若想明白怎樣能有智慧,就要聆聽箴言裡智慧對我們的呼喚和教誨(參14章附表、提後2:7;雅1:5)。切不可放過神賜我們智慧的機會。

「愚昧人、愚頑人」是指笨蛋、傻瓜嗎?
1:22 箴言中所稱的「愚昧人」或「愚頑人」,並不是指智力上有缺陷的人,而是性格上有缺陷(例如悖逆、懶惰、易怒等)的人。這種愚昧人並不笨,只是不能分辨是非與善惡。

我甚麼時候不願意聽神的話?是我自以為都知道了的時候嗎?
1:23-28 神非常樂意向我們傾吐心意,使我們明白祂的心思。我們必須願意聆聽祂的勸戒,不要讓驕傲阻礙了我們。驕傲就是高估我們自己的智慧,看一己的慾望比神還重要。假使我們以為自己比神明白得多,或覺得不需要神指引的話,我們就陷入愚昧、無可救藥的驕傲之中。

「好漢做事好漢當!」——問題是都能當得了嗎?
1:31-32 箴言在多處指出「自結的果子」就是人在今世要面對的後果。在面對是要神的智慧或是反叛獨立時,許多人往往選擇我行我素。然而他們必被自己所製造的困擾毀滅。不要忽視神的勸戒,即使這會使你現在很痛苦,卻會保守你將來免受更大的痛苦。



2013年4月16日 星期二

20130403哈巴谷書3章1-1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3:1 先知哈巴谷的禱告,調用流離歌。

   《新》嚴格來說,只有3:2才是對神的祈求。但類似很多其他的詩篇,本章的禱文包括了更廣闊的範圍:回憶神過去的作為(3:3-15),同時還表達了對耶和華的信靠(3:16-19)。事實上,哈巴谷的禱告顯然已被當作一首詩篇來用;請注意它那詩篇樣式的標題(3:1),以及文中多次出現音樂上或文學上的註腳(3:1、3、9、13、19)。

3:2 耶和華啊,我聽見你的名聲(或譯:言語)就懼怕。耶和華啊,求你在這些年間復興你的作為,在這些年間顯明出來;在發怒的時候以憐憫為念

   《新》聽見你的名聲:在3:3-15中,哈巴谷重複了一段以詩歌寫成的禮讚形式文字,論到神在古時所施行的大能拯救作為,這詩可能是他過去在聖殿所聽聞的(見3:16)。

   《啟》這些年間:亦作“我們的時代”。先知求神在祂施行懲罰的時候,向神的子民存留恩典。

3:3  神從提幔而來;聖者從巴蘭山臨到。(細拉)他的榮光遮蔽諸天;頌讚充滿大地。

   《新》神從…而來:舊約聖經的詩人(及詩人先知們)每逢禮讚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作為時,會把對於神大能作為的憶述,與平常對耶和華可畏顯現時之傳統形像的描述,混在一起。祂會與眾天使天軍一同降臨,以暴風雨為座騎,火箭四飛,驟雨從天而降,眾山在祂面前戰抖(見申33:2;士5:4-5;詩18:7-15;68:4-10、32-35;77:16-19;彌1:3-4)。

   《新》提幔:「南方之地」之意。在出埃及年間,人視神是由猶大以南而來。

   《新》巴蘭山:見申33:2;此山大概位於阿卡巴灣西北,加低斯巴尼亞之南,在以東與西奈之間。

3:4 他的輝煌如同日光;從他手裏射出光線,在其中藏著他的能力。

3:5 在他前面有瘟疫流行;在他腳下有熱症發出。

   《新》瘟疫…熱症:神懲罰的工具(參出7:14-12:30;利26:25;詩91:3,6)。

3:6 他站立,量了大地(或譯:使地震動),觀看,趕散萬民。永久的山崩裂;長存的嶺塌陷;他的作為與古時一樣。

   《新》神顯現時,常連帶有地震(見出19:18;詩18:7;耶4:24-26;10:10)。此處也可能暗指山崩。

   《啟》作者用地震的山崩嶺塌來描寫神顯現和祂忿怒發作的威嚴與可畏(看出19:18;詩18:7)。

3:7 我見古珊的帳棚遭難,米甸的幔子戰兢。

   《新》古珊…米甸:指住在靠近以東的阿拉伯人部落。

   《新》遭難…戰兢:當摩西率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時,鄰國的百姓全都戰兢(見出15:14-16;書2:9-10)。

3:8 耶和華啊,你乘在馬上,坐在得勝的車上,豈是不喜悅江河、向江河發怒氣、向洋海發憤恨嗎?

   《新》以詩歌形式,影射尼羅河中的災禍(出7:20-24),與(或)約旦河水停流(書3:15-17),及分開紅海海水之事(出14:15-31)。但見3:3註釋。

3:9 你的弓全然顯露,向眾支派所起的誓都是可信的。(細拉)你以江河分開大地。

   《新》弓:大概指由天而降的雷電。

   《新》以江河分開大地:隨雷電而來之暴風雨所引發的後果。

3:10 山嶺見你,無不戰懼;大水氾濫過去,深淵發聲,洶湧翻騰(原文是向上舉手)。

3:11 因你的箭射出發光,你的槍閃出光耀,日月都在本宮停住。

   《新》日月都在本宮停住:大概是影射在基遍的勝仗(書10:12-13),表示神必會像那次一樣,完全勝過祂的仇敵。

3:12 你發忿恨通行大地,發怒氣責打列國,如同打糧。

   《啟》神在忿怒中跨行大地,擊打列國。

3:13 你出來要拯救你的百姓,拯救你的受膏者,打破惡人家長的頭,露出他的腳(原文是根基),直到頸項。(細拉)

   《新》拯救你的百姓:神擊打迦南各族(3:12),卻拯救祂的百姓。

   《新》拯救:讓他們得勝。

   《新》受膏者:指與神立約的民族,「祭司的國度」(出19:6),神所要拯救的。在毀滅仇敵的怒氣中(3:12),祂仍不忘以憐憫為念(3:2)。

   《新》惡人家長:法老(見出14:5-9)。

3:14 你用敵人的戈矛刺透他戰士的頭;他們來如旋風,要將我們分散。他們所喜愛的是暗中吞吃貧民。

   《新》14~15:再次論及埃及人在紅海被消滅。神也要同樣除掉眼前的敵人。

   《啟》暗中吞吃貧民:是說敵人以驅散百姓為樂,就像要吞吃在躲藏中的貧苦人一樣。

3:15 你乘馬踐踏紅海,就是踐踏洶湧的大水。

3:16 我聽見耶和華的聲音,身體戰兢,嘴唇發顫,骨中朽爛;我在所立之處戰兢。我只可安靜等候災難之日臨到,犯境之民上來。

   《新》先知聽見人藉詩歌回憶神在古時為以色列彰顯的大能作為時(3:3-15),他心中充滿敬畏,以致身體虛弱。另一可能的解釋是:先知知道耶和華要派遣巴比倫刑罰猶大(1:5-11),他大大受驚,甚至病倒,直到他聽見神隨後的話語。

   《新》犯境之民:指巴比倫。

3:17 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

   《新》大概已預見巴比倫入侵之後的慘景。

3:18 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 神喜樂。

   《新》18~19:哈巴谷學會信心的功課(2:4)。無論環境如何,他都信靠神的安排。他宣告說,縱然神會賜下痛苦及損失,他仍要以救他的神為樂,這是整本聖經中最強有力的信心宣告之一。

3:19 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他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穩行在高處。這歌交與伶長,用絲弦的樂器。

   《新》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賜我篤信不移的信心。

   《新》伶長:大概是聖殿樂師的指揮。本章可能是聖殿中公禱文的一部分,會眾以單調的旋律誦唱,並有樂器伴奏(見代上16:4-7)。

   《新》絲絃的樂器:包括琴及瑟(詩33:2;92:3;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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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哈巴谷聽得見神說話,我和他的差距所在——
3章 哈巴谷感謝神對他在上一章所提疑問的答覆:罪惡不會長久得勝,因為神仍然掌權。我們可以完全相信,祂終必為對祂忠心耿耿的人申辯,但我們必須靜心等候神施行祂的作為(3:16)。

我求神憐憫多,求神管教嘛……
3:2 哈巴谷知道神會管教猶大人,並知道受管教的過程必是極不好受的。不過他仍然接受神的旨意,只是求祂幫助,賜下憐憫。哈巴谷沒有求神停止管教,而是憑信心接受猶大人需受管教這事實。今天,神依然會管教祂所愛的人,為的是要帶他們到自己那裡去(參來12:5-6)。讓我們歡喜快樂地接受祂的管教,並求祂幫助我們改變自己。

「細拉」的意思是……
3:3 」細拉「一詞在詩篇中出現七十一次,在本書用了三次,意義雖然不詳,但很可能是音樂用語,或指舉手揚聲,或是表達讚嘆,如」阿們」或」哈利路亞」等,表達對某段經文的認同。

回顧神行的奇蹟,我想到的是——
3:3-16 哈巴谷在這幾節描繪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奇妙經過(參出14:1-31)。但神大而可畏的能力並不只限於創造戲劇性的奇蹟,祂也會用這能力來秉行公平公義。單單被神的能力懾服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祂的管教,才能學會怎樣順服,怎樣為祂而活。

遇到災難不沮喪已屬不易,還要歡欣,好像難以做到……
3:17-19 五穀失收,牲口死亡,都會令猶大國荒涼。雖然哈巴谷面對饑荒,但仍肯定地說他會以神為樂。他的感受並沒有受周圍所發生的事困擾,只相信神會賜他力量去面對一切。同樣,每當困難多得好像難以忍受、事事都不如意時,要記住神必定會賜你力量。不要把眼睛盯在諸般困難上,要把目光放在神的身上。

「穩行如母鹿」,神,求你也讓我如此行——
3:19 神會賜信徒堅定的信心渡過困境。他們必如母鹿奔過高低不平的險地。在適當的時候,神會秉行公義,把世上的罪惡勢力徹底消滅。在這好日子未到以前,神的子民需要依靠聖靈的能力而活,也要相信神最終必會勝過罪惡。

「這歌交與伶長,用絲絃的樂器」是……
3:19 這段給樂師的備註,乃為方便經文在聖殿敬拜時以詩歌形式唱出來。

好人會受苦嗎?會永遠受苦嗎?
3:19 哈巴谷問神為甚麼惡人當道,好人受苦。神的答覆是:好人不會永遠受苦。先知看到自己的局限性,也看到神有無限能力來掌管世上萬事。祂永遠活著,掌管世界和天下萬物。神現今的作為,並祂將要成就的大事,我們都無法完全參透。但我們可以確信祂是神,祂永不會錯。知道這一點,我們大可充滿信心和盼望,在這個紛亂的世界上安然生活。



20130402哈巴谷書2章4-2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2:4 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

   《新》迦勒底人:(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他」)總稱巴比倫人,但特指他們的王而言。

   《新》惟:與心不正直的巴比倫人正相反。

   《新》義人因信得生:見賽26章,特見26:1-6。神既已啟示祂作工的方式(及時間),祂的百姓應該耐心等候,憑信心而活,信靠他們全權的神。新約聖經時常引用這節經文,說明人的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羅1:17;加3:11;參弗2:8),因此也當靠信心而活(來10:38-39)。這句話日後成為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時更正教的標語。這原則是國家民族蒙拯救的途徑,也是個人靈命得釋(得救)的途徑。

2:5 迦勒底人因酒詭詐,狂傲,不住在家中,擴充心欲,好像陰間。他如死不能知足,聚集萬國,堆積萬民都歸自己。

   《新》擴充心欲,好像陰間:(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其心貪婪如墳墓」)墳墓絕不會說:「夠了!」(見箴30:15-16)。

   《啟》5~20:本段宣佈迦勒底人的五禍。5-6節上為引言,說迦勒底人的貪慾像墳墓一樣永難滿足。五禍用詩歌形式寫成,分成兩大段。6-14節為上段;15-20節為下段;每段都以應認識敬畏神的話作結(14、20節)。

2:6 這些國的民豈不都要提起詩歌並俗語譏刺他說:禍哉!迦勒底人,你增添不屬自己的財物,多多取人的當頭,要到幾時為止呢?

   《新》6~20:這段譏刺的經文(按希伯來文)可分為二段,每段十行(2:6-14、15-20);每段均以一句有深意的神學聲明作為結束(2:14、20)。這兩個聲明,使五個論巴比倫「有禍了」的宣告(2:6、9、12、15、19;參賽5:8-23;太23:13-32;路6:24-26;啟9:12;11:14),其涵意更廣闊。

   《新》豈不都…譏刺他:被巴比倫人猛攻所威脅的受害者,特別是猶大國,必定會譏刺無情的巴比倫。

   《新》禍哉:巴比倫貪婪的征討行為已被定罪。

   《啟》本節下半至8節為第一禍,因貪婪而招致。在迦勒底強暴行為下的受害者會反過來“搶奪”他。流人血的人亦流其血(8節)。

2:7 咬傷你的豈不忽然起來,擾害你的豈不興起,你就作他們的擄物嗎?

2:8 因你搶奪許多的國,殺人流血,向國內的城並城中一切居民施行強暴,所以各國剩下的民都必搶奪你。

   《新》殺人流血:見2:17。因此,巴比倫人也必流血(見創9:6註釋)。

2:9 為本家積蓄不義之財、在高處搭窩、指望免災的有禍了!

   《新》高處搭窩:像鷹在高不可攀之處築巢,巴比倫自以為他們的帝國可以永存(見俄3-4;參賽14:4、13-15)。

   《新》有禍了:巴比倫以其建築為榮之心亦被定罪。

   《啟》本節至11節為第二禍,斥責迦勒底人用不義之財在國中大事興建,並以此自豪,認為帝國堅不可摧。

2:10 你圖謀剪除多國的民,犯了罪,使你的家蒙羞,自害己命。

2:11 牆裏的石頭必呼叫;房內的棟樑必應聲。

   《新》石頭必呼叫…棟樑:巴比倫建造房子的石頭和棟樑都是強奪來的,所以它們也要見證屋主的不是。

2:12 以人血建城、以罪孽立邑的有禍了!

   《新》有禍了:巴比倫人的不義被定罪。

   《啟》12~13:本段為第三禍,因橫行不法而招致。這些榨取眾民勞役而建的城邑,必被焚毀。

2:13 眾民所勞碌得來的被火焚燒,列國由勞乏而得的歸於虛空,不都是出於萬軍之耶和華嗎?

   《新》被火焚燒:這些巴比倫人勞苦建造(2:12)的城市,都要被焚毀。

2:14 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新》耶和華將要消滅巴比倫及她一切屬世的榮耀。祂這種作為將使全地認識祂那更偉大的尊榮(見出14:4、17-18;賽11:9;啟17:1-19:4)。

   《啟》神必刑罰迦勒底人,使全世界都能認識神,歸榮耀給祂(看出14:4;賽11:9)。

2:15 給人酒喝、又加上毒物、使他喝醉、好看見他下體的有禍了!

   《新》有禍了:巴比倫因她的兇暴已被定罪。她對鄰國的強暴,擄盡他們財富的罪行(參王下25:8-21她日後如何對待耶路撒冷),好比人將鄰舍灌醉,進而暴露他的下體猥褻取樂一樣。

   《啟》15~17:本段為第四禍,斥責迦勒底人的橫暴。他們掠奪列國的財富,虐待其人民,如同強逼人喝醉,然後觀看其裸露,以人的羞辱為樂。神將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

2:16 你滿受羞辱,不得榮耀;你也喝吧,顯出是未受割禮的!耶和華右手的杯必傳到你那裏;你的榮耀就變為大大地羞辱。

   《新》滿受羞辱…顯出是未受割禮的:耶和華將對付巴比倫,如同她對待鄰國那樣。

   《新》耶和華右手的杯:象徵神的懲治(見賽51:17、22;耶25:15-17;哀4:21;啟14:10;16:19)。

2:17 你向黎巴嫩行強暴與殘害驚嚇野獸的事必遮蓋你;因你殺人流血,向國內的城並城中一切居民施行強暴。

   《新》你向黎巴嫩行強暴:巴比倫人似乎曾大肆掠奪黎巴嫰的香柏木樹林,為要建造自己的廟堂、殿宇(參賽14:8)。

   《新》殘害驚嚇野獸:亞述碑文記錄他們在黎巴嫩山區打獵,入侵的巴比倫人可能也沉迷於這種活動。巴比倫的殘暴,除了使田地與城市遭破壞外,各種生物也都遭殃。

2:18 雕刻的偶像,人將它刻出來,有甚麼益處呢?鑄造的偶像就是虛謊的師傅。製造者倚靠這啞巴偶像有甚麼益處呢?

   《新》偶像:希伯來文此字是「小神」或「無足輕重之物」之意(參賽41:29;44:9;耶10:15;並參出20:4-5;詩115:4-8對拜偶像者的定罪)。

   《啟》18~19:這是第五禍,斥責拜偶像的罪。

2:19 對木偶說:醒起!對啞巴石像說:起來!那人有禍了!這個還能教訓人嗎?看哪,是包裹金銀的,其中毫無氣息。

   《新》有禍了:定巴比倫崇拜偶像者的罪。

2:20 惟耶和華在他的聖殿中;全地的人都當在他面前肅敬靜默。

   《新》惟:列國的石頭和木雕偶像(2:19)對百姓是沉默無聲的,但全地的人在即將施行審判的真神面前,則當肅敬靜默(參賽41:1;番1:7;亞2:13)。

   《新》聖殿:指天上的聖所。

   《啟》偶像為石頭所刻,金銀所包,沒有生氣,本身就是欺騙;在人面前像啞巴一樣不能說話。神就要審判惡人,全地球的人看見那景象,會肅然起敬,一句話也說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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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義人因信得生」——得救本乎恩,這對我的激勵……
2:4 惡貫滿盈的巴比倫人自以為是,勢必覆滅。「惟義人因信得生」這節經文也可譯作「義人必因信而活」。它曾激勵過不少信徒。保羅曾引述過這段經文(參羅1:17;加3:11);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在著名的信心之篇前面,引述過同一段話(參來10:38)。對於在困苦中生活,不知前路如何的信徒來說,這句話的幫助更大。基督徒應相信神會按祂的計劃,引導一切的事。

野心膨脹,慾壑難填,這些罪的後果則是——
2:4-8 巴比倫人驕傲自信,向來沒有懷疑過自己的軍事實力。他們只顧滿足自己的慾望,從不管後果如何。不過這些人的罪終要被清算,被他們擄掠的人會來奪去巴比倫的一切,並恥笑他們。公義有可能來得慢,但一定會來。

積蓄不義之財是自害己命,我的財富有沒有令他人受損?
2:9-13 巴比倫的財富建立在別人的不幸上面,以後這些不義之財將會變為烈火中的燃油,使他們引火上身。受害的城市和其中的居民,都會起來與他們對抗。金錢本身並不邪惡,神所譴責的是貪愛錢財的心,和詭詐的斂財手段(參提前6:10)。因此,不要為貪戀錢財而失去對神的渴慕和熱心,也不要讓金錢取代了家庭、朋友或神的地位。

燒香拜佛我不幹——甚麼?偶像不單指這些——這……
2:18 現代人拜偶像似乎不如以前普通,但其實拜偶像並非只是跪拜神祇,而是指信靠人造出來的東西,也就是信靠自己所創造及所維持的一切。倘若我們口中說敬拜神,卻一心仰賴自己的銀行存款、家庭、工作和事業,這便與拜偶像無異。你信神過於你手所造的一切嗎?

偶像不會說話,但神是不同的!
2:20 偶像沒有生命,也沒有位格和能力,只不過是木頭或石頭造出來的東西,其殿宇也是空空如也,根本沒有真神在內居住。聖殿卻不同,它是神的居所。這位又真又活的神滿有能力,祂是完全的神。拜偶像的人會命令偶像拯救自己,但我們敬拜生命之主的,則是以尊崇的態度默然仰望祂,我們承認祂的掌管,並知道祂的行事法則。偶像並不能答覆我們的問題,但永生的神卻能透過聖經向我們說話。讓我們懷著敬畏的心來到祂的面前,靜心等候祂要向我們說的話。



20130401哈巴谷書1章1~2章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第一章>

1:1 先知哈巴谷所得的默示。

   《新》先知:3:1也稱哈巴谷為先知,使得3章與1至2章緊緊關連。

   《新》哈巴谷:大概是巴比倫名字,指一種花園植物。

   《新》默示:本書記載兩項神的默示(1:5-11;2:2-20)默示通常是藉異象顯示的。希伯來文「默示」一詞(可能是「負擔」之意,也可能僅是「宣告」之意),通常是指帶有警告的啟示,警告即將臨到的大災難(參賽15:1;19:1;22:1),但在亞9:1;12:1;瑪1:1也指帶盼望的信息。

   《啟》默示:神常藉異象將祂的旨意啟示給人,有警告也有祝福。此字原文雖有“負擔”的意思,但先知主要的責任是宣告神的吩咐。

1:2 他說:耶和華啊!我呼求你,你不應允,要到幾時呢?我因強暴哀求你,你還不拯救。

   《新》1:2~2:20:先知與神的對話。對話的主題是很古老的:為何邪惡橫行不遭懲罰?為何神不聽人的禱告?

   《新》強暴:當時大概是約雅敬作猶大王,他為人殘酷、腐敗又野心勃勃。哈巴谷描述的是主前七世紀末期猶大國社會的敗壞,以及百姓靈性上離經叛道的情形。

   《啟》2~4:本節至2:20為先知與神之間的對話。這三節是先知提出的問題,與約伯和亞薩(詩73篇)一樣:為甚麼惡人興旺不受懲罰?為甚麼不聽義人的呼求?

   《啟》強暴:不公道的行為。哈巴谷說預言的時候正值約雅敬王在位(主前609-597年),朝中貪贓枉法,君王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王下23:27);國中拜偶像之風盛行,民不聊生。

   《啟》不理:先知看來好像神任由罪孽、奸惡橫行,不予干涉。

1:3 你為何使我看見罪孽?你為何看著奸惡而不理呢?毀滅和強暴在我面前,又起了爭端和相鬥的事。

   《新》你…看著…而不理:見1:13,神似乎在容忍殘酷凶暴的事,這點令先知覺得驚奇至極。

1:4 因此律法放鬆,公理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所以公理顯然顛倒。

   《新》律法放鬆…公理顯然顛倒:因為富裕的地主以賄賂控制了各地的法庭。

   《啟》律法放鬆:法律形同虛設。

   《啟》公理:指社會正義。

1:5 耶和華說:你們要向列國中觀看,大大驚奇;因為在你們的時候,我行一件事,雖有人告訴你們,你們總是不信。

   《新》總是不信:猶大的百姓絕對無法相信神竟會將他們交在傲慢的巴比倫人手裏。

   《啟》5~11:本段為神對先知所提問題的第一次回答。神要用“殘忍暴躁”的迦勒底人來刑罰猶大。

1:6 我必興起迦勒底人,就是那殘忍暴躁之民,通行遍地,佔據那不屬自己的住處。

   《新》神要藉巴比倫人攻擊背道的猶大國來懲罰他們。巴比倫人在主前六二六年脫離亞述,重新獨立,成為一個強大的國家,並在主前六一二至六○五年間徹底消滅亞述,保持強盛國勢,直至主前五三九年。有鑑於這背景,本節的迦勒底人與當年再次興起的巴比倫人為同義字。

   《啟》佔據那不屬自己的住處:即攻掠他國的土地。此事為神後來降禍巴比倫的第一個原因(2:6-8)。

1:7 他威武可畏,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

   《新》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編者註:新國際譯作「罔顧法紀,自我吹噓」)傲慢之態。

   《啟》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指心目中沒有神,把法律抓在自己手裏,只求本身得榮耀,不理他人死活。

1:8 他的馬比豹更快,比晚上的豺狼更猛。馬兵踴躍爭先,都從遠方而來;他們飛跑如鷹抓食,

   《新》巴比倫攻克敵國的快速,已是人盡皆知的事。

1:9 都為行強暴而來,定住臉面向前,將擄掠的人聚集,多如塵沙。

   《新》將擄掠的人聚集,多如塵沙:巴比倫效法在他們之前的亞述,流放被征服的國民,以此為國策(見2:5)。

   《啟》定住臉面向前:一語原文意思不明,有的譯文作“他們的大隊像沙漠的風凌銳推進”。

1:10 他們譏誚君王,笑話首領,嗤笑一切保障,築壘攻取。

   《新》築壘攻取:一種圍城戰略。

   《啟》巴比倫處理征服地人民的方法,與亞述如出一轍。把百姓擄往墾荒。

   《啟》築壘:為巴比倫人攻城用的一種方法。

1:11 他以自己的勢力為神,像風猛然掃過,顯為有罪。

   《新》以自己的勢力為神:巴比倫人十分倚靠自己的軍事勢力,並以此為傲,以致視之如神(見1:16)。

   《啟》巴比倫人以自己的軍事力量自豪,視暴力為神。

1:12 耶和華我的 神,我的聖者啊,你不是從亙古而有嗎?我們必不致死。耶和華啊,你派定他為要刑罰人;磐石啊,你設立他為要懲治人。

   《新》猶大要被比他們更邪惡的巴比倫懲罰,哈巴谷實在不明白這怎麼可能是一件公義的事,因此認為神絕不會讓巴比倫完全攻滅猶大。

   《新》耶和華啊,你派並他:先知承認巴比倫是神施行審判的工具(參賽7:18-20;44:28-45:1)。

   《啟》12~17:先知不明白何以神要用更惡的人來刑罰猶大,因此提出第二個問題。

   《啟》我們必不致死:哈巴谷相信神是公義的,必看顧義人。

   《啟》派定:先知對神信任,肯定神有權“派定”、“設立”迦勒底人來城罰猶大。

1:13 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行詭詐的,你為何看著不理呢?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

   《新》這是以色列人的信仰架構內,一個關於罪惡的典型問題:一位聖潔公義的神怎能容許罪惡橫行無阻?

   《新》行詭詐的…惡人:指巴比倫人。

   《新》比自己公義的:指猶大。

   《啟》神有權作祂認為對的事,但先知不明白何以既聖潔又公義的神要讓迦勒底人來“吞滅比自己公義的”猶大。

1:14 你為何使人如海中的魚,又如沒有管轄的爬物呢?

   《啟》14~15:作者將百姓比喻為“魚”,迦勒底大軍如“網”,百姓只有給捕入網中的分。

1:15 他用鉤鉤住,用網捕獲,用拉網聚集他們;因此,他歡喜快樂,

   《新》用網捕獲:被巴比倫征服的人,如同游入魚網中的魚那樣無助。美索不達米亞的浮雕即以象徵手法,描繪征服者用魚網圍捕敵人。

1:16 就向網獻祭,向網燒香,因他由此得肥美的分和富裕的食物。

   《啟》網:代表敵人的軍事力量,敵人把暴力當作神。所以向之獻祭、燒香,把戰勝的功勞歸諸武力。

1:17 他豈可屢次倒空網羅,將列國的人時常殺戮,毫不顧惜呢?

   《啟》哈巴谷問神:究竟容忍國際上逞兇行惡的國家到甚麼時候?


<第二章>

2:1 我要站在守望所,立在望樓上觀看,看耶和華對我說甚麼話,我可用甚麼話向他訴冤(向他訴冤:或譯回答所疑問的)。

   《新》我要站在守望所:一個站在瞭望台之警衛的形像,他向外觀看,等候神回答他的問題,若有可能遭神責難,恐怕就是出自他對神公義的質疑。

   《新》望樓:(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外郭」)指圍繞耶路撒冷的眾城牆。

   《啟》1~4:本段為神第二次的答覆,說明到了時候,自高自大的迦勒底人也要受到刑罰。

   《啟》先知想像自己如守望的人,站在城頭,緊張地觀看神的動靜。

   《啟》訴冤:亦作“回答神的斥責”,他恐怕向神提出質問會為神所不悅,招來斥責。

2:2 他對我說:將這默示明明地寫在版上,使讀的人容易讀(或譯:隨跑隨讀)。

   《新》2~3默示:(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啟示」)見代上17:15;箴29:18註釋。希伯來文此字特指先知所見的異象(如見賽1:1)。

   《新》使讀的人容易讀:直譯作「使讀的人可以跑」,意即報信的人可快跑傳遞,向收信者朗讀。

   《啟》讀的人容易讀:或作“隨跑隨讀”。傳信息的人邊跑邊把信息向受眾宣讀,說明這默示的重要和緊迫性。

2:3 因為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快要應驗,並不虛謊。雖然遲延,還要等候;因為必然臨到,不再遲延。

   《新》等候:下一段是關乎巴比倫將在主前五三九年被滅的信息,但要在哈巴谷說這預言之後六十六年才會應驗。耶和華曉諭哈巴谷(及猶大),預言的應驗或許會遲延,但他及百姓應當靜候其成(見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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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第一章>

不單是我,先知原來也滿腹疑問……
1:1 約雅敬王執政期間,哈巴谷在猶大國居住(參王下23:36-24:5)。公元前612年,即亞述國首都尼尼微淪陷的那一年,至公元前589年,即猶大國被巴比倫進攻的時候,哈巴谷向人傳講神的話語。隨著亞述國軍力的衰敗,巴比倫漸漸成為世界強國。本書所記的乃是先知與神的對話,內容主要環繞先知的一連串疑問:「神為甚麼好像對罪惡視若無睹?犯罪的人又為甚麼好像不用受罰?」其他的先知書都是把神的話告訴我們,這卷書卻把人的問題帶到神面前。

神為何看著奸惡而不理呢?先知的問題正是我想問的——
1:2-4 哈巴谷看見周圍的罪行,十分難過,便向神傾吐心中的感受。在今天,不公平的事依然經常發生,但切記不要妄生懷疑,甚至抗拒神。相反,我們應該細察神對哈巴谷所說的話,認識祂的長遠計劃和目標。縱使我們未必完全明白祂的用意,但也應知道祂所作的都是對的。

神回答了,原來……
1:3-5 神回答哈巴谷的疑問,對先知所關注的情況,神表示必定要獨行奇事,使哈巴谷驚訝不已。當四周環境壞得難以忍受時,我們或會懷疑神已經忘記了我們。不過,總要記住神仍然掌權。祂有自己的計劃,並會在所定的時間懲罰惡人。如果我們能謙卑下來,自然會願意接受神的答案,等候祂所定的時間。

人經常會錯怪神,像我就……
1:5 神把即將要行的事告訴耶路撒冷的居民,並說他們必定會非常詫異。這些人會看見連串叫人難以置信的事,包括:(1)他們的國家(猶大國)會忽然由一個繁榮的獨立王國淪為附庸國。(2)幾百年來一直強盛的埃及,差不多在一夜間覆滅。(3)亞述的首都尼尼微將被擄掠一空,甚至無人記得它的所在。(4)迦勒底人(巴比倫人)會日漸強盛。神的話雖然令人震驚,但百姓在有生之年會看見這些話一一成為現實。

迦勒底人也好不到哪兒去,怎麼神要興起他們?
1:6 迦勒底人(巴比倫人)居於波斯灣的西北部,在公元前630年前後迅速崛起,成為強國。其後,他們向亞述國顯示實力,並於公元前605年把它攻陷,成為世上最強大的國家。然而他們跟亞述人一樣敗壞,同樣喜歡擄掠別國人民(1:9),又以軍事謀略自誇(1:10),倚賴自己的軍力(1:11)。

築壘,原來是……
1:10 古代軍隊攻取城池時,會在城牆邊堆沙石築壘進攻。

巴比倫人依仗自己的軍力,我依仗的又是甚麼?是自己的能力嗎?
1:11 巴比倫一直以自己的軍力強大,軍備精良而心高氣傲。他們不講人道,只顧掠奪其他民族,從被征服的國家搶擄財寶和奴隸。敬拜偶像的人往往就是這樣,總是求他們手所造的神靈幫助自己謀取想要的東西。但基督徒所求的,是創造我們的主賜我們心力,去好好地事奉祂。偶像敬拜的目的,是為自己的榮譽;基督教的目的,卻是要榮耀神。

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難道是神的安排?
1:13 對猶大國的懲罰將藉巴比倫人之手完成。對於神竟然用巴比倫人的手來懲罰猶大國,哈巴谷感到十分驚訝,因為這個民族遠較猶大人敗壞。另一方面,巴比倫人也並不知道神用他們來懲罰猶大國,好讓百姓回轉。他們將被勝利沖昏頭腦,結果也走上滅亡之路。惡人自取滅亡,絕不能逃出神的手掌。神可能用很特別的工具來糾正我們、懲罰我們。如果我們確需糾正或懲罰,又怎能埋怨神所用的工具呢?


<第二章>

先知登上守望樓等候神的信息,我的「守望樓」在哪裡?
2:1 不少先知都用守望樓來代表等候盼望(參賽21:8,11;耶6:17;結3:17)。這裡提到的守望樓,也代表哈巴谷的態度是靜心等候神,留意神的答覆。這些用石建成的守望樓是建在城牆或瞭望台上,以便看守的人遠遠就可看見敵人或信差臨近城門。不少葡萄園也建有守望台,以便守護園中成熟的果子。哈巴谷在台上等候,就是要站在最佳位置,好接受神的信息。

神的默示明明地寫在版上,為甚麼有的人看不見?我看見嗎?
2章 本章記述神如何答覆哈巴谷的疑問,這包括:(1)罪惡勢力要到何時才能受到壓制(參1:2-3);(2)神為甚麼要用巴比倫人來懲罰猶大人(參1:13)。神說審判雖然來得緩慢,但一定會出現。祂雖用巴比倫來擊打猶大,但是已經留意到巴比倫人的惡行,並要在適當時候懲罰他們。

「雖然遲延,還要等候」,神,這是對我說的嗎?
2:3 世界好像儘是惡人當道,難怪基督徒也會像哈巴谷那樣,感到又憤怒又失望。哈巴谷向神提出激烈的申訴,神的答覆正如回答我們一樣:忍耐一下,讓我在最恰當的時候,來施行我的計劃吧。忍耐雖然不是容易的事,但千萬不要忘記,神比我們更加厭惡罪惡。犯罪的人必定會受到審判。祂對哈巴谷說:「不要失望!」縱使我們未必曉得事情為甚麼要這樣發生,但仍不懷疑神,這才稱得上是全心的信靠祂。



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

20130331馬可福音16章9-2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6:9 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

   《新》9~20:這幾節經文是否真是馬可福音的一部分,頗有問題。因一些早期重要抄本均無這一段,而且這段文字的遣詞造句、風格和神學內容,都有一些特徵,與馬可福音其餘部分不太相似。馬可福音大概在16:8就已結束,或者其原有的結尾已經失傳。

   《啟》9~20:有些新約的抄本沒有這十二節。但《馬可》不可能寫到第8節便突然中斷,一定有個結語已經散佚。不過主基督復活所帶給世人的和平佳音(約20:19-21),聖靈的同工(約20:22),新子民的團契與教會的建立(徒1:12-14),以及往普天下去把佳音遍傳(太28:16-20),都已包含在16:7的一句話中:“在那裏你們要見他”。主基督一直在工作(16:20;參徒9章;來7:25;啟2-3章)。

   《馬》救主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她首次認識耶穌時,祂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從此,她憑著愛竭盡所能事奉祂。她目睹主被釘十字架,又看見祂埋葬的地方。

  我們從其他福音書得知,她發現墳墓是空的,便跑去告訴彼得、約翰。他們跟她來,看見空墳,正如她所說的,他們歸家去了,她卻留在空墳旁。耶穌就向她顯現。

16:10 她去告訴那向來跟隨耶穌的人;那時他們正哀慟哭泣。

   《馬》10~11:又一次,祂去城裏把好消息告訴哀痛的門徒。對他們來說,消息若是真的,就太好了。他們卻是不信。

16:11 他們聽見耶穌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卻是不信。

16:12 這事以後,門徒中間有兩個人往鄉下去。走路的時候,耶穌變了形像,向他們顯現。

   《新》12~13:有關兩個門徒往以馬忤斯去的濃縮記載(見路24:13-35)。

   《馬》這次顯現詳細記載在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3至31節。這裏,我們讀到祂變了形像,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向兩位門徒顯現。祂以園丁的形像向馬利亞顯現;現在,祂似是個同行的客旅,但祂仍是那位有榮耀身體的耶穌。

16:13 他們就去告訴其餘的門徒;其餘的門徒也是不信。

   《馬》當兩位門徒回到耶路撒冷,把與復活的救主相交的事告訴其他門徒,他們也遇到馬利亞所碰著的不信的心。

16:14 後來,十一個門徒坐席的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責備他們不信,心裏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復活以後看見他的人。

   《新》十一個門徒:加略人猶大已經自盡(在太27:5)。

   《啟》十二門徒中的加略人猶大此時已自縊身亡(參太27:5;徒1:18)。

   《馬》在同一個星期日黃昏,向十一個門徒顯現(路二四36;約二○19-24;林前一五5)。雖然提到門徒有十一個,其實只有十個在場,多馬這次不在他們中間。耶穌責備屬祂的人,拒絕接受馬利亞和其他人報稱祂復活的消息。

16: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萬民:原文是凡受造的)聽。

   《馬》本節記載了主升天前一日所交付的使命,所以第14和15節之間,有一段時間距離。祂命令門徒向萬民傳福音。救主的目的,是世界性的福音工作。祂要藉十一位全然撇下一切跟從祂的門徒,去完成使命。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馬》傳福音有兩種果效,有人會相信,受洗得救;有人會不信,被定罪。

  本節常被某些人用來教導靠水禮得救的需要。下述原因,教我們知道經節不能作這樣的解釋:

  1.十字架上的強盜未受洗,他卻得著與基督同在樂園的保證(路二三43)。

  2.在凱撒利亞的外邦人,得救後才受洗(徒一○44-48)。

  3.耶穌自己未曾施洗(約四1-2),要受洗才能得救,這遺漏就不尋常了。

  4.保羅感謝神,他甚少給哥林多人施洗(林前一14-16)。若受洗對得著救恩如此重要,感謝就無法發出了。

  5.在新約聖經,大概有一百五十處提到得著救恩是單憑信心。甚少或者沒有經文,跟這一面倒的見證有矛盾。

  6.在新約裏,受洗跟死和埋葬連在一起,卻與屬靈的重生無關。

  那麼,本節是什麼意思?我們相信提到受洗,是信心應有的外在表現。受洗不是得救的條件,卻是人的外在宣告,他已得救了。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馬》17~18:這裏耶穌提出一些神蹟,會隨著相信福音的人。我們讀的時候,不禁要問:“今天還有這些神蹟嗎?”我們相信,這些神蹟主要是爲著使徒時代而有的,因爲那時聖經還未完全寫成。這些神蹟大都可在使徒行傳找到:

  1.趕鬼(徒八7,一六18,一九11-16)。

  2.說新方言(徒二4-11,一○46,一九6)。

  3.拿蛇(徒二八5)。

  4.喝毒物而不受害──沒有記錄在使徒行傳中,但教會歷史家優西比烏指曾發生在約翰和巴拿巴身上。

  5.手按病人治病(徒三7,一九11,二八8-9)。

  這些神蹟的目的是什麼?我們相信答案就在希伯來書二章3至4節。在新約聖經完成前,人要靠使徒或其他人,證明福音的真確性。神藉著神蹟奇事,並聖靈的各樣恩賜作見證,證實所傳的道。今天已沒有這些神蹟的需要。我們已有完整的聖經,人若不信,任何方法他也不會信。

  馬丁路德提出:“這裏提到的神蹟,是根據需要而定。當有需要時,或是福音大受壓制,將要受毀謗和封鎖前,我們有必要行這些神蹟。”

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新》喝了甚麼毒物:新約聖經沒有記載任何喝了毒物而不受害的事跡。

16:19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 神的右邊。

   《新》神的右邊:代表一個權柄僅次於神的位置(見14:62;詩110:1)。

   《馬》主耶穌基督復活後四十日,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這是尊榮、能力之位。

16:20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

   《馬》門徒遵祂的命令,出去傳福音,爲救主得人,他們好像火熱如焚的。主的能力和他們同工,所應許的神蹟,隨著他們,證實所傳的道。

  故事就此結束――基督在天上;蒙託付的門徒在地上,負起向世人傳福音的使命,爲此全然獻上自己;及存到永生的結果。

  我們蒙託付,在我們的世代去完成大使命。我們的任務是將福音帶給每個人。從古到今所有人囗總和的三分之一,都在今天活著。到主後二千年,古今人囗總和的一半,要在那時候活著。隨著人囗爆炸,使命越發重大,但方法仍舊不變──門徒獻上自己,向基督存無限的愛,他們爲祂的犧牲,沒有什麼是他看爲太大的。

  神的旨意是把福音遍傳世上。我們正在做些什麼來達成神這旨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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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事,我知道了,看見了,下一步是……
16:13 這兩個門徒終於領悟到耶穌的身份,就立刻趕回耶路撒冷。只研究耶穌的生平或學習祂的教誨是不足夠的,你也必須相信祂是神,相信祂拯救你,以祂作為你生命的主。這是認識耶穌和只知道祂的事的分別。惟有真正認識耶穌,我們才得著激勵。現在就去跟別人分享祂為你所做的一切吧。

傳福音?是傳道人的事,是宣教士的事……
16:15 耶穌吩咐門徒要走遍世界各地,告訴每一個人祂已付了世人犯罪的贖價,凡相信祂的都可得到赦免,永遠與神在一起。今天,世界各地的信徒把這福音傳給未曾聽過的人。激勵宣教士走遍全世界,叫教會起來行動的那股推動力,就是對基督復活的信心。你覺得自己沒有技巧或意志去為基督作見證?你要親自體會耶穌已從死裡復活,今天正為你活著。你跟祂的關係不斷發展,祂就賜機會和能力給你,讓你把祂的信息告訴別人。

信了再要受洗才能得救?
16:16 我們得救,不是因為受了洗,而是藉著相信基督耶穌而得的神的恩典。從耶穌對那個與祂一同釘十字架的犯人所說的話中,我們可以知道未受洗的人也能得救(參路23:43)。只有洗禮,沒有信心,人不能自動到天國。拒絕相信的人,不論受了洗沒有,都必被定罪。

我也要試試手拿蛇,喝毒物,手按病人,看看有沒有神蹟……
16:18 有時候神會用神蹟介入信徒的生活中來保守他們;有時又會把特別的能力賜給他們,例如保羅安全地打掉毒蛇(參徒28:5),門徒能治各種疾病等(參太10:1;徒3:7-8)。然而,我們不要以身冒險來試探神。

耶穌走了,回家了……
16:19 耶穌升回天上,祂的形體離開門徒(參徒1:9),坐在神的右邊。祂的工作已經完成,以神的權威作王。

看完了馬可福音,耶穌給我最深刻的印象是……
16:20 馬可福音既強調耶穌的能力,也強調祂僕人的身份。耶穌的生命和教誨把世界上顛倒了的價值觀顛倒過來。世界用權力去控制人,但擁有天上地下一切權能的耶穌,卻選擇去服事人:祂抱小孩、醫治病人、為門徒洗腳、為世人的罪受死……跟隨耶穌就表示接受同樣服事人的權能,我們這些蒙召作信徒的就是要作基督的僕人。基督服事人,我們也應當服事人。



20130330馬可福音16章1-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6:1 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

   《新》過了安息日:禮拜六黃昏,約下午六時。安息日買不到東西。

   《新》香膏:猶太人膏抹屍體的習慣並不是為了防腐,這些香膏是用來表示敬意和愛意。

   《新》要去膏耶穌的身體:婦女們並沒有期望耶穌要復活。

   《馬》1~4:星期六黃昏,兩位馬利亞並撒羅米來到墳墓前,要用香膏替耶穌的身體做防腐。她們曉得事情並不輕易。她們知道有一塊巨石已擋住墓門,知道羅馬人的封印,和有兵丁把守。但愛躍過重重障礙,找到所鍾愛的對象。

  星期日清早,她們不知找誰,能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她們擡頭一看,發現事情已辦妥了!這樣的事常常發生,我們尊崇救主的時候,難處未碰見,已得到解決。

16:2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她們來到墳墓那裏,

16:3 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

   《新》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前,是較易做到的事;但一旦石頭滾進墓門前從岩牀鑿出來的凹槽後,就很難將它挪開了。

16:4 那石頭原來很大,她們抬頭一看,卻見石頭已經滾開了。

16:5 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就甚驚恐。

   《新》他們進了墳墓:墳墓正面的大門內有一間前室,此室後有一低矮長方形入口,引進安放屍體的內室。

   《新》少年人…穿著白袍:馬太說他是一位天使(太28:2)。見路24:4註釋。

   《馬》5~6:他們進了墳墓,看見天使,以一個少年人,穿著白袍的形像顯現。他立即驅去她們的驚恐,宣告耶穌已經復活了。墳墓是空的。

16:6 那少年人對她們說:「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他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裏。請看安放他的地方。

   《新》他已經復活了:馬可福音的高潮就是耶穌的復活;基督若沒有復活,祂的死雖然十分崇偉,卻仍是一件不可名狀的悲劇。然而藉著復活,祂以大能顯明自己是神的兒子(羅1:4)。

16:7 你們可以去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說:『他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要見他,正如他從前所告訴你們的。』」

   《新》和彼得:耶穌對彼得特別關心,因他曾自信地誇口,後來又否認主(14:29-31、66-72)。

   《啟》《馬可》特別提到要將耶穌復活的消息告訴彼得,因為兩天前彼得曾因不認主而跌倒,此時一定陷在極大的痛苦和沮喪中。主復活後立刻給他安慰和鼓勵(比較太26:75)。

   《馬》天使任命她們作復活消息的先鋒,去告訴門徒和彼得,耶穌要在加利利與他們相會。注意彼得這不認主的門徒,在此特別單獨提到。復活的救贖主沒有否認他,仍然愛他,渴望再見他。他需要特別的挽回,走迷的羊必須被帶回與牧人交通;後退的人必須回到父家裏。

16:8 她們就出來,從墳墓那裏逃跑,又發抖又驚奇,甚麼也不告訴人,因為她們害怕。

   《馬》婦女們驚惶失措,從墳墓那裏逃跑。她們懼怕得不敢把所發生的事告訴人,這並不意外。令人驚歎的是,直到這一刻,她們仍是那麼勇敢、忠誠和專心一致。

  馬可福音兩個主要的手抄古卷都缺少了第9至20節,很多現代的學者質疑這幾節的真確性。然而,經節被納入本文中,具有力的論據:

  1.事實上,所有希臘文手抄本,及很多教父都接納這段經節。

  2.以第8節作結尾會很奇怪。希臘文第8節最後一個字是gar(因爲),這字鮮有出現在一句之末,出現在一卷書之末就更少了。

  3.如果像某些人教導,說馬可福音原有的結尾部分已失傳,這個結尾只是後來補上的,那麼我們主論到祂的話要得保存(太二四35)就顯然落空了。

  4.經文內容合符正統。

  5.文中風格,尤其是用字,與第一章極爲吻合。這種體裁稱爲首尾呼應(Chiasm),文章的首尾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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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香膏膏死人是猶太人的習俗吧……
16:1-2 婦女在星期六傍晚,就是剛剛過了安息日之後買好香膏。第二天大清早,她們就到墓穴去膏耶穌的遺體,以表示對祂的愛、忠誠與尊敬。昔日帶香膏到墓穴去,就等於今天人們帶花去拜祭一樣。

婦女們不可能把這很大的石頭滾開吧?
16:4 天使把石頭滾開不是為了讓耶穌出來,而是為了讓人可以進去,親自察看耶穌真的如祂所說,已經從死裡復活了。

路加福音說是有兩位天使,究竟是怎樣的?
16:5 馬可記載婦女遇見一位天使,路加則記載兩位天使。每卷福音書的作者記載事件不同的重點和情節,好像一件新聞的目擊者從不同的角度強調不同的細節一樣。馬可大概強調說話的那位天使。

假如耶穌沒有復活……
16:6 耶穌的復活對基督教的信仰非常重要,因為:(1)耶穌按著祂的承諾從死裡復活,這樣,我們便可以相信祂會遵守所有其他的諾言。(2)耶穌是神永恆國度的統治者,祂的復活保證祂是活著的基督,而不只是一個意念、一個希望或一個夢想。(3)耶穌復活了,我們將來也會復活。(4)神使耶穌的身體從死裡復活的能力也會臨到我們,使我們在道德和靈性上已死去的生命又活過來,繼續更新、成長(參林前15:12-19)。(5)耶穌的復活是教會向世人見證的內容,我們不只教導一位良善老師的生平,更宣告耶穌復活的事實。

主沒有忘記彼得,主也記得我嗎?
16:7 天使特別提到彼得的名字,雖然彼得曾不認耶穌,耶穌卻不曾不認他、拋棄他。他還未出生,耶穌已有重要責任交給他,要他在教會內完成任務。你也曾在生活上不認耶穌嗎?祂從來沒有忘記你,而且還有重要的任務要交給你。

要門徒往加利利是有特別的意思嗎?
16:7 天使告訴門徒要到加利利與耶穌會面,正如耶穌先前告訴他們的(參14:28)。他們大多數是在加利利接受耶穌的呼召,作「得人漁夫」(參太4:18-19)的,耶穌也要在那裡重申這個使命(參約21章)。可是門徒還很害怕,仍然留在耶路撒冷聚會的地方,把門關緊(參約20:19),耶穌就先在耶路撒冷與他們會面(參路24:36),然後再在加利利和他們相見(參約21:1)。最後祂回到耶路撒冷,在橄欖山上升天(參徒1:12)。



2013年4月9日 星期二

20130329馬可福音15章33-4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5:33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新》午正:(編者註:原文及新國際版均作「第六小時」,猶太人以早上七時為第一小時)中午十二時。

   《新》申初:(編者註:原文及新國際版均作「第九小時」)下午三時。

   《馬》從午正到三時,遍地籠罩著黑暗。耶穌就全然背負神向我們的罪所施行的審判。祂忍受了靈裏的孤單,與神分離。人的頭腦總不能領會,當祂的心靈爲罪作犧牲時,祂所忍受的痛苦有多大。

15:34 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 神!我的 神!為甚麼離棄我?)

   《新》這句話是用亞蘭文說的(但仍保留著一些希伯來文的色彩),這是耶穌時代巴勒斯坦通用的語言之一。這句話反映出當耶穌背負全人類的罪惡時,祂是多麼深切地感覺到神已離棄了祂(見詩22:1註釋)。

   《馬》苦難的尾聲,耶穌(用亞蘭語)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爲什麽離棄我?”神離棄祂,因神是聖潔的,祂必須與罪分離。那時候,主耶穌在我們的罪上與我們認同,並全然肩負要受的刑罰。

15:35 旁邊站著的人,有的聽見就說:「看哪,他叫以利亞呢!」

   《新》以利亞:旁觀者誤把耶穌呼喊的頭幾個字「以羅伊、以羅伊」當作是呼叫以利亞。一般人相信,在緊急必須時,以利亞會來保護無辜者,和拯救義人(15:36)。

   《啟》“以羅伊”和“以利亞”的讀音相近,所以聽者產生誤會。

   《馬》35~36:祂喊叫:“以羅伊,以羅伊。”凶暴的民中,有的說祂叫以利亞。最後的侮辱,就是他們一間有人把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末端,送給祂喝。

15:36 有一個人跑去,把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不來把他取下。」

   《新》醋:一般勞動工人和士兵所飲用的酸酒。

15:37 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新》大聲喊叫:這次喊叫所表現出的力量,表明耶穌死時與一般釘十字架的犯人不同;他們通常是飽受長時間的痛苦後,精疲力竭,然後在昏迷中死去。

   《馬》耶穌以力量與得勝喊叫,氣就斷了。死亡是祂願意的行動,並非不自主地倒下來。

15:38 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

   《新》殿裏的幔子:在聖殿裏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的那層幔幕(出26:31-33)。幔子裂開,表明基督已為我們進入天堂,我們現在也可以來到神面前(來9:8-10、12;10:19-20)。

   《馬》在那刻,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爲兩半。神作此事,要顯出人藉基督的死,得進入神的至聖所,這是信徒的權利(參看來一○19-22)。偉大的新時代立時展開。這是個與神親近的時代,不是與祂隔離的時代。

15:39 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有古卷沒有喊叫二字)斷氣,就說:「這人真是 神的兒子!」

   《新》百夫長:在羅馬軍隊中指揮一百名士兵的官長。

   《馬》那位羅馬官的承認雖然寶貴,但卻不一定承認耶穌是與神同等的。外邦人的百夫長承認祂是神的兒子,無疑他懂得歷史的含意,但他的信真實與否便無從得知。

15:40 還有些婦女遠遠地觀看;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撒羅米,

   《新》抹大拉的馬利亞:從16:9及路8:2,我們知道耶穌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

   《新》撒羅米:大概是西庇太的妻子,雅各和約翰的母親(見太27:56)。

   《馬》40~41:馬可提到有些婦女逗留在十字架旁。值得一提,婦女在福音故事中地位顯著。試想,男人爲個人的安全而躲藏了;婦女的奉獻,愛基督超過自己的幸福。她們在十字架旁留到最後,卻最早到達墳墓前。

15:41 就是耶穌在加利利的時候,跟隨他、服事他的那些人,還有同耶穌上耶路撒冷的好些婦女在那裏觀看。

   《啟》這時門徒都已逃散,只剩下一批婦女。七日的頭一日清早去膏耶穌身體的,也是這批忠心跟隨基督的婦女。

15:42 到了晚上,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

   《新》預備日:禮拜五。由於當時已是傍晚時分,他們急於在日落前(即安息日的開始)把耶穌的屍體從十字架上拿下來。

   《啟》當天已是禮拜五,翌日是安息日,猶太人不作工,所以埋葬耶穌的事必須當天辦妥。

   《馬》安息日在星期五日落開始。安息日或其他節期的前一日,稱爲預備日。

15:43 有亞利馬太的約瑟前來,他是尊貴的議士,也是等候 神國的。他放膽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新》議士:即公會的一員(見14:55註釋)。

   《馬》事情的急切需要,可能鼓勵了亞利馬太的約瑟去見彼拉多,求准許埋葬耶穌的身體。約瑟是個虔誠的猶太人,也許也是公會的一員(路二三50-51;參看太二七57;約一九38)。

15:44 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便叫百夫長來,問他耶穌死了久不久。

   《新》詫異:很多被釘十字架的人在死前要彌留二、三天之久,因此耶穌的早死甚是異乎尋常。

   《啟》犯人釘在十架上往往要兩三天才斷氣。耶穌早已死了,事不尋常,彼拉多深感詫異,還叫親見此事的百夫長來查問。

   《馬》44~45:彼拉多難以相信耶穌已經死了,他得到百夫長的證實,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這段經文用兩個不同的字代表耶穌的身體。約瑟求主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則把屍首賜給他。)

15:45 既從百夫長得知實情,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

   《新》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把一個被判嚴重叛亂罪的人的屍體交出,尤其是交給一個並非直系親屬的人,也頗不尋常。

15:46 約瑟買了細麻布,把耶穌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墳墓裏,又滾過一塊石頭來擋住墓門。

   《新》磐石中鑿出來的墳墓:馬太告訴我們,這墳墓屬約瑟,而且是新的,換言之,從來沒有人用過(見太27:60)。墳墓就在釘十字架地方附近的一個園子裏(見約19:41)。考古學上已有證據,顯示傳統認為埋葬耶穌的地方(及現今耶路撒冷的「聖墓教堂」),在主後第一世紀時是一個墓地。

   《新》一塊石頭:是一塊碟形的石頭,可以在一條斜溝內輥動。

   《馬》約瑟心存慈愛,把身體用藥物防腐,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裏。墳墓是個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地方,墓門則是一塊硬幣形的石頭,可以輥進一條在石頭鑿出來的凹溝的。

15:47 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都看見安放他的地方。

   《馬》又提到有婦女在場,就是兩位馬利亞。我們欣賞她們那不倦而無畏的愛。據了解,今天的宣教士以女性佔多數。男人在哪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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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悽厲的叫喊,聞者悲痛心酸,只因為與神隔絕了,我對與神的關係如此敏感嗎?
15:34 耶穌不是因為驚懼或絕望而發出這個問題,而是引用詩篇22篇1節來表達祂的痛苦。詩篇22篇預言了彌賽亞為世人的罪受死所忍受的痛苦。耶穌知道承擔起全人類的罪的一刻,會暫時與神隔絕。祂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所懼怕的就是這個。雖然肉體的痛苦很可怕,但在靈裡與神隔絕更可怕。

耶穌臨死最後一句話……
15:37 耶穌這聲呼叫,大概就是祂最後所說的話:「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參路23:46)

耶穌斷氣,殿裡的幔子從上而下裂開……
15:38 聖殿的至聖所是神留給自己的地方,前面掛著一幅厚厚的幔幕,象徵滿身罪污的人與聖潔的神隔開,只有大祭司在每年的贖罪日可以進入至聖所一次,為百姓的罪獻祭求赦免。耶穌死時,幔子裂為兩半,表明耶穌為我們的罪受死,替我們打開通往聖潔的神的路。幔子由上而下裂開,表示是神開啟這條路(參來9章)。

耶穌在安息日前斷氣也有意義,你知道嗎?
15:42-47 猶太人的安息日由星期五日落開始到星期六日落結束,耶穌剛好在星期五日落前幾小時斷氣。根據猶太律法,人們在安息日不可從事體力勞動或走遠路,也不可讓死屍留在空曠地方過夜(參申21:23),所以約瑟就在安息日開始之前埋葬耶穌的遺體。若耶穌在安息日死去,約瑟不能在當日安葬耶穌,羅馬人便會搬走耶穌的遺體。這樣,沒有猶太人能確定耶穌的死,反對的人也定會質疑祂的復活。

即或有可能名譽盡失,約瑟也要安葬耶穌,我有沒有這樣的勇敢和信心為主做見證?
15:42-43 耶穌死後,亞利馬太人約瑟要求收殮耶穌的遺體,安放在新墓中。他是猶太公會的成員,享有盛名,卻是耶穌的秘密信徒。其實不是所有宗教領袖都憎恨耶穌,約瑟冒著名譽被毀的危險,把他所跟隨的主安葬了。即使是為了公義,犧牲個人名聲也總是一件叫人害怕的事。今天,約瑟流芳教會歷史,而當日公會中其他成員卻無人記念。當你想到為基督作見證會損害聲望時,請回想亞利馬太人約瑟。

對耶穌的復活你還懷疑嗎?
15:44 彼拉多奇怪耶穌這麼快就死去,所以叫一個士兵再查清楚。今天許多人否認耶穌的復活,便硬說祂沒有真的死去。然而,百夫長、彼拉多、亞利馬太人約瑟、宗教領袖和親眼看到耶穌下葬的婦女,都能夠證實耶穌的死。耶穌實在已經死在十字架上了。

耶穌被安葬好了……
15:46 這個墓穴大概是在山間以人手鑿成的洞穴,人可走進去。宗教領袖們也看見安葬耶穌的地方,派人守住墓穴,又在石頭上加封條,以防有人偷走耶穌的遺體,說祂從死裡復活(參太27:62-66)。

我可以為耶穌做甚麼,在今天?
15:47-16:1 這些婦女能夠做的不多,她們不能在公會上替耶穌辯護,也不能向彼拉多上訴;她們不能抵抗群眾,也不能制伏羅馬守衛;但她們做了所能做的事。當門徒都四散逃走時,她們留在十字架下,跟隨耶穌的遺體到墓穴,又為耶穌的遺體預備香膏。她們把握所有的機會為耶穌做事,神因她們的忠心和努力賜福給她們,讓她們最先看到耶穌復活。我們作信徒的,也要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條件,把握所有機會,為基督做力所能及的事。



20130328馬可福音15章21-3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5:21 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他們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新》古利奈:北非呂彼亞(今利比亞)一個重要的城市,猶太人口眾多。

   《新》西門:很可能是一個到耶路撒冷慶祝逾越節的猶太人(參徒6:9所提的「古利奈…會堂的…人」,指猶太人)。

   《新》亞歷山大和魯孚:福音書中只有馬可提到這兩個人,而馬可所用的筆法似乎暗示,他的讀者都認識這兩個人。此處的魯孚與羅16:13提到的可能是同一個人。

   《新》背著耶穌的十字架:被判死刑的人,通常要背負十字架的橫木赴刑。此木約重十三至十八公斤。開始時耶穌背負著自己的十字架(見約19:17),但祂因受鞭傷以致軟弱無力,西門被迫代勞。

   《啟》亞歷山大和魯孚一定是《馬可福音》書當時的讀者所認識的人,也許他們後來都作了基督徒(比較羅16:13)。

   《馬》馬可在此提到兵丁勉強一個路人背耶穌的十字架,那人是(北非的)古利奈人西門。他可能是個黑人,但更可能是個希臘化的猶太人。他有二子,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可能是信徒(倘若這個就是羅馬書十六章13節提到的魯孚的話)。西門背十字架跟著耶穌,給我們看見一幅救主的門徒當有特徵的圖畫。

15:22 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

   《新》髑髏地:可能是一貌似髑髏的小丘(雖然福音書均未提及它是小丘),又或許有很多死刑都在此執行,因而得名。

   《馬》各各他是亞蘭文名字,意指髑髏。髑髏地是拉丁名字。可能地勢似頭顱,或者是個刑場,故得此稱號。

15:23 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他卻不受。

   《新》沒藥調和的酒:「他勒目」(猶太人古代律法及遺傳的法典)證實他們將香料調和酒,用以減低疼痛(見箴31:6)。沒藥是一種香料,從阿拉伯沙漠和非洲部分地區的土產植物提煉製成(見創37:25註釋)。

   《馬》兵丁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酒可作藥用,減輕痛楚。祂定意在完全清醒的情況下背負人的罪,便不受。

15:24 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

   《新》釘在十字架上:是羅馬人執行死刑的一種方式,用熟鐵大釘,穿過手腕和踝骨,將受刑人釘在十字架上,如果受刑人的生命拖延太久,兵丁就打斷他的腿以加速其死亡(見約19:33)。考古學家已發現一具男人骸骨,是在主後七至六十六年之間在耶路撒冷附近被釘十字架的,此屍清楚顯示受刑人被釘在十架上時的身體位置。只有奴隸、最下賤的罪犯和非羅馬公民的犯人,才被處此刑。第一世紀的作者,曾以生動文筆描述被釘十架的痛苦和羞辱。

   《新》分他的衣服:執行死刑的士兵,有權分佔受刑者遺下的些微財物。耶穌的衣物,大概包括一件裏衣,一件外衣,一條皮帶,一雙鞋子,還可能有一塊頭巾。

   《啟》這事應驗了《詩篇》22:18的話。犯人的衣服照例由執刑的人拿去。

   《馬》兵丁爲被釘十字架者的衣服拈鬮。他們分救主的衣服時,是奪去祂在物質上所擁有的一切。

15:25 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

   《新》巳初:(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第三小時」)參約19:14註釋。

   《馬》25~28:釘祂在十字架上,是上午九時。祂頭以上有罪狀,就是猶太人的王。(馬可沒有記下整句狀詞,只把精要寫下;參看太二七37;路二三38;約一九19。)有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兩旁各有一個──就如以賽亞預言,祂死的時候被列在罪犯之中(賽五三12)。

15:26 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

   《新》他的罪狀:當時的習俗是把罪狀寫在木板上,有人在前舉著引領罪犯前往刑場,然後把木板釘在十字架上罪犯頭上之處。

   《新》猶太人的王:罪狀的用句在四福音書中稍有不同,但作者都同意,耶穌被釘十字架,是因祂自稱為猶太人的王。

15:27 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有古卷加:

   《新》兩個強盜:根據羅馬法律,盜劫並非致死的罪行。馬可的用詞,顯示這兩個人是犯了叛亂罪,因這嚴重的叛國罪而被釘。

15:28 這就應了經上的話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

   《新》較早期及較可靠的希臘文抄本並無此節。它大概是根據路22:37(引述賽53:12)加上去的。馬可並不引用很多舊約的經文。

15:29 從那裏經過的人辱罵他,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

   《馬》29~30:主耶穌被經過的人(29-30節)、祭司長和文士(31-32節上)及兩個強盜(32下節)嘲笑。

  經過的人有大多是猶太人,要進城守逾越節的。他們卻久留在城外,向逾越節的羊羔投以侮慢;他們誤引祂的說話,指祂威脅要拆毀他們所敬愛的聖殿,三日又重建起來。祂若如此本事,讓祂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15:30 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15:31 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

   《馬》祭司長和文士嘲笑祂宣稱要拯救別人:“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這話是惡毒的言行,卻又不在意地說出事實。這話在主和我們的生命中同樣真實,我們要救自己,就不能救別人。

15:32 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也是譏誚他。

   《新》那和他同釘的人:其中一個罪犯後來悔改,並求有分於耶穌的國度(路23:39-43)。

   《馬》宗教領袖們也挑戰祂,祂若是以色列的王彌賽亞,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他們說祂能這樣行,他們就信了。我們看見,就信了。但神的次序是:“相信,就看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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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跑出另一個西門來?
15:21 在外地居住的猶太人西門,在逾越節期間由北非的古利奈來到耶路撒冷朝聖。這兒提到他的兒子亞歷山大和魯孚,他們可能是初期教會有名的人(參羅16:13)。

拈鬮分衣服?
15:24 拈鬮類似於擲骰子或抽籤。羅馬兵丁有權得到被釘十字架的人的衣服。兵丁拈鬮分耶穌的衣服,應驗了舊約的預言(參詩22:18)。

十字架上的痛苦,你想像得到嗎?
15:25 釘十字架是一種可怕和羞恥的死刑,犯人要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走一段很長的路到刑場,以示警告。十字架有不同的形狀,行刑也有不同的方式。耶穌是被釘在十字架上,有的罪犯是被繩綁在十字架上。無論是哪一種方式,犯人的體力都會逐漸消失,身體的重量使呼吸越來越困難,最後窒息而死。

猶太人釘死猶太人的王……
15:26 在十字架上,通常會放一個牌,寫著犯人的罪狀,以收警告之效。彼拉多找不到耶穌的罪,惟有寫耶穌的「罪名」是「猶太人的王」。

耶穌救了我,犧牲了自己,我仍無動於衷,我還是人嗎?
15:31 耶穌本來可以救自己,不承受這些痛苦和侮辱,並把嘲笑祂的人殺掉,但祂愛我們,愛世人甚至仇敵,甘願忍受這一切苦難與傷痛。當日下午發生的事件中,我們也有分,因為我們的罪也被釘在十字架上。耶穌的死代我們受了犯罪的刑罰,我們惟一可以做的就是認罪,承認耶穌為我們付了本應由我們自己來付的代價。不要無動於衷,再令祂傷痛。

通往天國的道路,就是十字架的道路,你可曾想過?
15:32 雅各和約翰曾求耶穌讓他們在祂榮耀的國度裡坐在祂兩旁,當時耶穌說他們不明白自己究竟求甚麼(10:35-39)。現在耶穌要以死來開創祂的國度,在祂兩旁的是被判死刑的罪犯。耶穌曾向那兩個權力慾高漲的門徒解釋,人要就近祂,就要準備受苦捨命,像祂所做的一樣。通往天國的道路就是十字架的道路,我們想得到天國的榮耀,就必須甘願與釘十字架的基督聯合。



20130327馬可福音15章1-2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5:1 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

   《新》一到早晨:羅馬官員的工作日,天一亮就開始。

   《新》早晨:受難週的禮拜五。

   《新》商議:(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定案」)顯然是要在民事官員面前控告耶穌犯叛國罪,而非僭妄罪(見路23:1-14及路23:2註釋)。

   《新》彼拉多:主後二十六至三十六年猶太地的羅馬巡撫,其官邸設在地中海岸的凱撒利亞(一九六一年考古學家在凱撒利亞掘出一塊彼拉多時代的石碑,上面刻有他的名字)。每當來到耶路撒冷,彼拉多就住在大希律王所建造的華麗王宮裏,該王宮位於聖殿西面略偏南之處。馬可在15:16以「衙門院」稱此王宮,耶穌就是在這裏受羅馬人審問。

   《啟》彼拉多是羅馬政府設立的總督,主後26年上任,管轄猶太地。總督的權力很大,可以指揮軍隊,管理財政,征收稅項,設立大祭司,審斷案件,且對百姓有生死之權。彼拉多審訊耶穌時優柔寡斷,為求避免猶太官民的衝突,討好猶太人,以圖鞏固一己的政治地位,不惜犧牲耶穌。

   彼拉多的行政總部設在凱撒利亞,但有一行宮設在耶路撒冷。耶穌受審的“衙門”就是彼拉多的府邸。逾越節期間,猶太人來京城的大增,動亂難免;彼拉多在耶城坐鎮。

   《馬》本節記述全公會在早晨聚集,也許要召集眾人,通過昨晚的不法行動。結果,耶穌被捆綁,解去巴勒斯坦的羅馬巡撫彼拉多那裏。

15:2 彼拉多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新》彼拉多問他:羅馬帝國的行政長官是惟一在羅馬法庭中有權審判的人。

   《馬》到這時刻,耶穌已在宗教領袖前受審,定了褻瀆的罪。現在祂要在民事法庭,被控叛國的罪。民事審訊分三個階段──先在彼拉多前,接著是希律,最後又是彼拉多。

  彼拉多問主耶穌是否猶太人的王;若是,祂就算爲要推翻凱撒,有叛國的罪。

15:3 祭司長告他許多的事。

   《新》許多的事:見路23:2註釋。當時在刑事案件中,多項指控是常有的事。

   《馬》3~5:祭司長向耶穌諸多控告。彼拉多難以理解祂面對這麼強硬的指控,仍處之泰然,便問祂爲何不自辯,耶穌對他的批評仍不回答。

15:4 彼拉多又問他說:「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甚麼都不回答嗎?」

   《新》你甚麼都不回答嗎:根據羅馬法律,如果耶穌不為自己辯護,彼拉多就必須宣告祂有罪。

15:5 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希奇。

15:6 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新》每逢這節期:(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按例,每逢這節期」)見約18:39註釋。

   《馬》6~8:羅馬巡撫在節期裏有個傳統,就是要釋放一個猶太囚犯──對不滿的民眾的一種政治賄賂。其中一個有資格的犯人是巴拉巴,他犯了作亂和殺人的罪。彼拉多提出要釋放耶穌的時候,是存心要嘲笑那滿心嫉妒的祭司長,祭司長便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那些指控耶穌叛逆凱撒的人,如今竟求釋放一位確實犯了叛國罪的人!祭司長的立場是無理而荒謬的──罪就是這樣。其實,他們嫉妒祂是因爲百姓愛戴祂。

15:7 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作亂的時候,曾殺過人。

   《新》巴拉巴:大概是猶太革命組織奮銳黨的一員。

   《新》作亂的時候:有關這次革命,沒有其他史料可供稽考,但從馬可提及它的語氣,似乎是件眾所周知的事。在羅馬官員管轄之下,這類叛變是常有的(見路13:1)。

   《啟》巴拉巴:是著名亂黨首領,可能是一次叛亂的主謀(參路23:18-25),後被捕下監。《約翰》18:40說他是“強盜”,此字希臘原文可指“亂黨”。比較14:48。

15:8 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

15:9 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

   《馬》9~14:彼拉多想要知道,他當如何對待這位稱爲猶太人的王的耶穌。眾人野蠻地高嚷著:“把祂釘十字架!”彼拉多要找到原因,卻找不著。暴民的歇斯底裏情緒急升,他們只知道喊叫:“把祂釘十字架!”

15:10 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

15:11 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

15:12 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他呢?」

15:13 他們又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15:14 彼拉多說:「為甚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15:15 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新》鞭打:羅馬人用的鞭子是由幾條皮帶編成的,皮帶近末端鑲有骨塊和鉛塊。猶太人限定最多只能打四十下(為免數錯,實際上打三十九下),但羅馬人卻沒有這種限制;因此受羅馬鞭刑的犯人,很多都被打死。

   《啟》羅馬人鞭打犯人所用的鞭子,在皮條上嵌有骨頭與金屬,受過鞭刑的人很少能生還。

   《馬》彼拉多優柔寡斷,只好惟命是從──就釋放巴拉巴,卻鞭笞耶穌,把祂交給兵丁釘十字架。這是個怪誕的不義裁決。然而,這是我們的救贖比喻──那無罪的被交到死地,叫該定罪的得以逃脫。

15:16 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院裏,叫齊了全營的兵。

   《新》衙門院:此字原意是指將軍的帳幕,或軍營總部(見15:1註釋)。

   《新》全營的兵:駐守衙門的兵丁,都是從巴勒斯坦的非猶太籍居民中召募來的,受軍事統領指揮。

   《馬》16~19:兵丁把耶穌帶進巡撫寓所的衙門院裏,叫齊全營的兵出來,合演一幕猶太人的王的模擬登基典禮。他們若真曉得這個就好了!他們給神子穿上紫袍,又爲他們的創造主戴上荊棘冠冕;他們所戲弄的猶太人的王是宇宙的維持者。祂是生命和榮耀的主,他們竟打祂的頭,又吐唾沫在和平之君臉上,假裝向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屈膝。

15:17 他們給他穿上紫袍,又用荊棘編做冠冕給他戴上,

   《新》紫袍:大概是一件舊軍袍,其色象徵王權(見太27:28)。

   《新》用荊棘編成冠冕:荊棘有很多刺,這種植物在巴勒斯坦十分普遍。紫袍和荊棘冠冕,都是為戲弄耶穌而給祂穿戴之「王服」的一部分。

15:18 就慶賀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新》恭喜,猶太人的王啊:戲謔式的致敬禮,如同呼叫「凱撒萬歲」。

15:19 又拿一根葦子打他的頭,吐唾沫在他臉上,屈膝拜他。

   《新》吐唾沫在他臉上:向君王親吻表示敬意是近東的習俗,此處大概是嘲弄性的模仿。

15:20 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紫袍,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馬》他們粗野地嘲弄一番後,就給祂穿上祂自己的衣服,帶祂出去,要釘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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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為甚麼讓外人來管他們的事?
15:1 猶太人把耶穌帶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那裡,是因為在羅馬政府統治下,他們沒權判人死刑。猶太領袖知道必須由一個羅馬官員來宣判耶穌死罪。

耶穌的罪是……
15:3-4 猶太人要帶耶穌到彼拉多面前受審,就要造新的罪狀來控告耶穌。指耶穌犯褻瀆神的罪,對羅馬巡撫來說毫無意義。他們控告耶穌另外三項罪:(1)鼓動百姓不向羅馬政府繳稅;(2)自稱為猶太人的王;(3)誘惑國民,在全國引起騷亂。這幾樣都是彼拉多所關注的(參路23:2,5)。

耶穌竟不趁機自辯?
15:5 耶穌不回答彼拉多的問題,是因為祂即使回答了也沒用,而且捨命拯救世人的時刻已經到了,祂沒有理由要延長審訊的時間或求脫險。祂自信和鎮靜的表現是最高的典範,是一般犯人模仿不到的。沒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止耶穌完成祂在地上的工作(參賽53:7)。

巴拉巴是個恐佈分子吧……
15:7 巴拉巴因參與對抗羅馬政府的叛亂而被捕。他雖然殺了人,但在猶太人心中卻是個英雄。狂熱的猶太人蔑視羅馬政府和羅馬人的假神,他們恨惡被外邦人統治,更討厭納稅給他們。羅馬官員常要解決猶太人的紛爭,因此也討厭猶太人。這正是造反的成熟時機。

今天我像這些善變的人,還是仍然站在耶穌的一邊?
15:8 這群人大概是忠於領袖的猶太人,但門徒和前幾天高呼「高高在上和散那」的人(11:10)到哪裡去了?同情耶穌的人害怕猶太領袖,都躲藏起來。或許在群眾中,有許多當日(今天稱為棕櫚主日)拿著棕櫚樹枝參加遊行的人,發覺耶穌並非要反抗羅馬政府自立為王,便轉過來反對祂。

彼拉多也看穿宗教領袖的心……
15:10 猶太領袖憎恨彼拉多,來找他,只為要定耶穌死罪,釘祂十字架。彼拉多看出他們的陰謀。他知道這群人憎恨自己和羅馬政府,他們來與他見面,並無別的原因,只是想處死一個他們所不喜歡的人。

為何一定要耶穌死在十字架上?
15:13 釘十字架是羅馬人懲罰造反者的刑法,羅馬政府只會釘死奴隸或非羅馬公民。把耶穌釘十字架,就表示祂是造反者,是奴隸,而不是祂所自稱的王。這正合猶太領袖的心意,因為他們相信被釘十字架是神的詛咒(參申21:23),這樣就能說服百姓,神是咒詛耶穌而不是祝福祂。再者,猶太領袖把釘死耶穌的責任推在羅馬人身上,群眾就不能責怪他們了。

耶穌的死,誰要負責?
15:14-15 其實,每一個人都要對耶穌的死負責:門徒因為驚恐而離棄耶穌,彼得不認祂,猶大出賣祂;曾經跟從祂的群眾袖手旁觀;彼拉多討好群眾,推卸責任;宗教領袖控告祂,促使祂受死;羅馬官兵折磨祂……假如當日你在場,親眼看見這些事發生,你會有甚麼反應呢?

為取悅利己者而犧牲無辜,是政治智慧,是小人所為?
15:15 彼拉多管轄的猶太地區,只是羅馬帝國的一個哨站,由於遠離羅馬,這裡只有少量軍隊駐防。彼拉多最基本的工作是保持管轄區和平。他曾因其管轄區發生幾次暴動而被上司警告。雖然他找不出耶穌的罪,也沒有理由治死祂,但當他聽到猶太群眾的恐嚇,要上告凱撒(參約19:12)時,就猶豫不決了。因為群眾若真的向凱撒上告有暴動,彼拉多的地位和前途就不保了。

取悅他人以求自保,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不是?
15:15 雖然根據羅馬法律,耶穌是無辜的,彼拉多卻屈服於政治壓力下,放棄正義,嘗試猜度猶太領袖的意圖,取悅他們以求自保。神對是非曲直立場鮮明,我們若放棄神的立場,根據群眾的意願做決定,就是妥協,目無法紀。神應許要嘉許行為正直的人,而不是取悅所有人的人。



2013年4月6日 星期六

20130326馬可福音14章66-7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4:66 彼得在下邊院子裏;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

   《新》下邊:當耶穌在該亞法屋裏樓上一房間受辱被打時,彼得在樓下的院子裏。

   《新》一個使女:看門的(約18:16)。

   《馬》66~68:彼得在下邊,殿的院子裏等候。大祭司的一個使女經過,定睛看他,指出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的跟隨者。這個可憐的門徒假裝對她的指控毫不知情,他退到前院,那時雞就叫了。這可怕的時刻,罪的鐘聲一下一下地敲響起來。

14:67 見彼得烤火,就看著他,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

14:68 彼得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甚麼。」於是出來,到了前院,雞就叫了。

   《新》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甚麼:根據猶太律法,這是常用的一種法律上正式的否認語。

   《啟》今天讀到彼得三次不認主仍獲寬恕的記載,叫我們的內心充滿希望。彼得不認主已經不應該,他還發誓說不認得耶穌,更是大錯。明知是假卻見證是真,犯了偽證罪。可是神的恩典浩大,彼得獲得寬恕,後來成了火熱的福音使者。

14:69 那使女看見他,又對旁邊站著的人說:「這也是他們一黨的。」

   《馬》69~70:那使女看見他,又指出他是耶穌的門徒。彼得再次無情地否認,他會疑惑爲何旁人不肯放過他。眾人又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爲你是加利利人,你的囗音把你露出來了。”

14:70 彼得又不承認。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又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

   《新》加利利人:加利利人很容易因他們的語音被認出來。彼得的口音顯示他是加利利人,而他出現於院內一班猶太地的人當中,讓人懷疑他是跟隨耶穌的。

14:71 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

   《馬》71~72:彼得囗出惡言,氣沖沖地說不認得這個人。話剛出囗,立時雞叫了。自然界像要反對他懦弱的謊言。此刻,彼得知道主的預言已應驗,不能自已就哭了。四卷福音都記載彼得不認主,實在意味深長。我們必須學一個功課,自信生羞辱;要學習不信自己,全然倚靠神的大能。

14:72 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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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也能出入大祭司的地方?
14:66-67 大祭司該亞法的府第在有數個院子的宏大宮殿裡,耶穌在這裡受審(14:53)。帶彼得進院子的是約翰(參約18:15-16),看來約翰認識大祭司。

門徒彼得也發咒?
14:71 彼得發咒所起的誓不是普通的誓言,而是毒誓,他其實是說:「如果我說謊,就讓神擊打我,把我治死!」

不認耶穌?不太可能吧……
14:71 猶太公會和羅馬政府不公義的審訊,判定耶穌有罪,實在令人憤憤不平,但是彼得和其餘的門徒離棄耶穌,更加深了耶穌的痛苦(14:50)。我們多數或許不像猶太人和羅馬領袖,卻像門徒那樣,在我們生活的重要方面犯了否認基督是主的罪。我們可能因為自己沒有犯大罪而自豪,其實,我們都犯了罪。不要以別人的罪更嚴重為藉口,容許自己繼續犯罪。



20130325馬可福音14章53-6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4:53 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裏,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

   《新》14:53~15:15:耶穌的受審分為兩個階段:猶太人的審問和羅馬人的審問,每個階段另分三段。猶太人的審問包括:(1)在前任大祭司亞那面前的預審(只記載於約18:12-14、19-23);(2)在當時當權的大祭司該亞法和公會面前受審(14:53-65);(3)公會最後的定案,結束通宵會審(15:1)。羅馬人的三階段審訊包括:(1)在彼拉多面前受審(15:2-5);(2)在希律安提帕面前受審(只記載於路23:6-12);(3)回彼拉多面前續審直到定案(15:6-15)。因馬可未記載耶穌曾在希律安提帕面前受審,因此本福音書中,在彼拉多面前受審就成了一篇連續而無間斷的記載(15:2-15)。

   《新》大祭司:該亞法,前任大祭司亞那的女婿。

   《新》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公會全體。

   《馬》普遍認爲,馬可這裏記載的,是在該亞法前受審;在亞那方面受審,記載在約翰福音十八章13節、19至24節。

14:54 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裏,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裏烤火。

   《新》大祭司的院裏:公會可能藉該亞法的私邸開會,以確保隱密。

   《馬》彼得保持一段他以爲安全的距離,跟著耶穌,來到大祭司的院裏。有人把他的跌倒,劃分爲以下幾點:

  1.起初的打架──熱心方向錯了。

  2.其後的逃走──怯懦地退縮。

  3.最後遠遠跟隨──在黑夜裏作不全心全意的門徒。

  他和差役坐在火光裏,與主的仇敵一同烤火取暖。

14:55 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卻尋不著。

   《新》公會:猶太人的最高法院。在新約時代,它是由三類成員組成:祭司長、長老和文士。成員的總數共七十一名,包括大祭司,他是公會主席。在羅馬管制下,公會擁有相當大的權力,只是他們無權處人死刑(見約18:31及太27:2註釋)。

   《啟》見證:指猶太人的律法所規定的控方證人,人數必須不少於二人,證據才可以成立(申19:15)。

   《馬》55~59:雖然沒有明確記載,但第55節似乎記錄全公會在午夜展開會議。全公會有七十一位宗教領袖,會議由大祭司主持。這個特別的晚上,組成公會的法利賽人、撒都該人、文士和長老,完全不顧他們一貫的規則,他們是不可在晚上,或任何猶太節期裏聚集的;也不可賄買人作假見證。死刑的判決要經過一個晚上才可執行;他們若不是在聖殿的範圍內聚集,他們的裁決就沒有約束力。

  宗教權威人士切望除掉主耶穌,就是委屈地違反自己的律例,也在所不惜。他們決心努力尋找一群假見證人,卻無法製造一致的見證。有人錯誤引用主的話,指祂威脅要拆毀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另造一所不是人手所造的殿。耶穌真正說的,記載在約翰福音二章19節。他們有意把耶路撒冷的殿,與祂身體的殿混爲一談。

14:56 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

   《新》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在猶太司法程序中,證人負責控訴。

   《新》各不相合:根據申19:15,一個人不能被定罪,除非有兩、三個證人作證,而且他們的證詞必須是相吻合的。

14:57 又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見證告他,說:

14:58 「我們聽見他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

   《新》在福音書中,耶穌從來沒有說過完全與此相同的話。這大概是間接指約2:19所記載的。

14:59 他們就是這麼作見證,也是各不相合。

14:60 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

   《馬》60~62:大祭司先發問,耶穌沒有回答;但當他起誓(太二六63)問祂是不是彌賽亞,那當稱頌者的兒子時,救主說祂是。這是遵守利未記五章1節的話。主耶穌似乎更要除去人對祂自稱身分的懷疑,於是告訴大祭司,他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地上。意思是說,大祭司還要看見祂公開顯明祂是神。在祂第一次降臨時,祂神性的榮耀被肉身遮蔽;但祂要在權能和大榮耀中再臨,幔子要除去,人知道祂到底是誰。

14:61 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問他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

   《新》那當稱頌者的兒子:「那當稱頌者」是稱呼神的一個方式,這樣可避免直接呼叫神的名字(見11:30註釋)。因此,這個稱銜相當於「神的兒子」;然而此處似乎不是著重其神性,而是指其彌賽亞為王的地位,因為猶太人普遍相信彌賽亞應是人,不是神。

14:62 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新》人子:見8:31註釋。論到「人子」的這句話將但7:13和詩110:1連結起來。

14:63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

   《新》撕開衣服:一種極度悲傷或震驚的表示(見創37:29;王下18:37;19:1);就大祭司而言,這是一項司法行動,表示他認為耶穌的答覆是僭妄的(見太26:65註釋)。

   《啟》依摩西律法,大祭司不可撕裂衣服(利10:6;21:10),否則可招致死亡,因為所穿的是聖衣。但大祭司該亞法聽了耶穌的話,並不認識祂乃是神降世人間,反誣告祂,認為所說的乃褻瀆神的話,所以有撕裂衣服之舉,以及全體“都定祂該死的罪”的行動,說明人對神反叛之深。既然全體都定祂的罪,全體也應對耶穌的死負責任。

   《馬》63~64:大祭司明白耶穌的意思,就撕開衣服,表明對此看來僭妄的話,生公義的憤慨。作爲以色列人中理應作好準備承認和接受彌賽亞的人,大祭司竟然高聲控告祂。不僅是他,全公會同聲指耶穌褻瀆,都要定祂該死的罪。

14:64 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定他該死的罪。

   《新》僭妄的話:僭妄的罪不僅包括褻瀆神的名字(見利24:10-16),也包括任何對神尊榮和權柄的冒犯(見可2:7;3:28-29;約5:18;10:33)。耶穌自稱為彌賽亞,又自稱擁有惟獨神才有的尊榮和權能,這在該亞法看來,已足以構成僭妄罪;根據摩西律法,犯這罪者要被石頭打死(利24:16)。

   《啟》按摩西律法,褻瀆神須判死刑(利24:16)。在公會眼中,耶穌只是一個人,怎麼可以自稱為神,這當然是對神的褻瀆,因此應判死刑。

14:65 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臉上,又蒙著他的臉,用拳頭打他,對他說:「你說預言吧!」差役接過他來,用手掌打他。

   《新》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通常用以表示厭棄和定罪的動作(民12:14;申25:9;伯30:10;賽50:6)。

   《新》又蒙著他的臉:對賽11:2-4的一個古老解釋,認為彌賽亞可以不靠眼睛,僅憑嗅覺來判斷事物。

   《新》你說預言吧:意即「你說是誰打你吧」。

   《馬》接著的情景,更極爲醜惡。公會中有人吐唾沫在神子臉上,又蒙著祂的臉,要祂說出打祂的是誰。難以置信,寶貴的救主竟要忍受罪人這樣頂撞。差役(殿役)也加入醜行的行列,用手掌打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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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看這假公濟私的宗教領袖的嘴臉——
14:53-65 猶太公會的審訊分為兩個階段:首先帶耶穌到大祭司那裡接受一小組人審問(參約18:12-24);接著,公會的所有成員在天亮時齊集審問耶穌(參路22:66-71)。他們控告耶穌犯了宗教罪行——自稱是神的兒子——根據律法,這等於褻瀆神。宗教領袖決定要殺死耶穌(參路22:2),所以審訊的結果也是早已確定的。

祭司長與公會是同黨?
14:55 羅馬雖然管治以色列,仍讓猶太人處理宗教事務和一般民事糾紛。這個管理機關稱為公會,由七十一位以色列宗教領袖組成。公會本應公平正直,然而在處理耶穌的審訊中,他們極不公正,甚至要仿造謊話來誣告耶穌(14:57)。

宗教領袖如願了……
14:58 宗教領袖最後找到作假見證控告耶穌的人,其供詞歪曲了耶穌的話。耶穌不是說要拆毀人手所造的聖殿,祂是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參約2:19)耶穌所指的是自己的身體,而不是希律重修的聖殿。

為甚麼耶穌不兩條都回答?
14:60-64 耶穌不回答第一個問題,是由於證據錯誤且混亂,面對仿造的指控,緘默比澄清更聰明。但若拒絕回答第二個問題,就是否認自己的使命,所以祂回答了這個問題,祂的答案也預告了角色將要大轉換:耶穌將坐在神的右邊,審判現在控告祂的人。那時,他們就要回答祂的問題了(參詩110:1;啟20:11-13)。

大祭司為了名利竟出賣自己的使命,我也曾步他的後塵嗎?
14:63-64 眾人之中,大祭司和公會的成員本是最熟悉聖經、最能認出彌賽亞來的,他們的工作也該是向人指明神,可是他們只關心自己的名譽和權威。他們看重的只是肉身的保障,而非永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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