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7日 星期二

20101207士師記13章1-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舊約聖經注釋/網路>

13:1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

  《新》13:1~16:31:一如以笏(便雅憫支派),參孫(但支派)也是個獨行勇士,單槍匹馬戰勝強悍的敵人。因此他的故事與以笏的故事(3:12-30)相對稱。參孫的故事象徵以色列國歷史蒙神特殊恩典而誕生,自出生即被獻給神,並在萬人中蒙神賜予特殊的能力。他與以色列相像之處,更從他愚蠢的行徑中顯露無遺;他追求外邦女子(有些是聲名狼藉的),最終因受其中一位欺騙而被制伏。在這件事上,他是以色列的典型代表,在士師時代他們也是如此經常將自己出賣給迦南神祇,結果招致毀滅。

  《啟》自本章到16章都是講一個獨來獨往的士師但人參孫的英勇故事。他沒有隨從,也不帶兵器,更不調兵遣將列陣作戰,只憑一己神力殺敵。死時殺的敵人比生時還要多。

  非利士人這時已成以色列人的大患,參孫是士師中第一位正面與此強敵對抗的人。雖然在母腹中已獻給神,母親為了他,在懷孕期間也不得飲酒,不得吃不潔的食物(4、14節),可是這位民族英雄一生沉溺於女色中不能自拔,甚至連自己力量的祕密也不惜告訴不斷害他的女人(16:17),以致雙目被挖,終在非利士人歡樂的慶典裏,推倒神廟木柱,與在場的人同葬斷垣殘壁中(16:28-30)。

  參孫悲劇式的一生為以色列人的好寫照。一個為神揀選的民族,不能長保聖潔,陷入拜異族偶像的邪淫中,最後也走上滅亡之路。

  1~3:在士師記裏,我們第七次讀到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爲惡的事。循環再次出現;這次非利士人奴役以色列人四十年。在以色列國經的壓迫中,這是最長的一次。當以色列人被非利士人壓迫,耶和華的使者顯現在但族的瑪挪亞的妻子面前。使者宣告說,雖然她不懷孕,但她將成爲一個兒子的母親。不育往往是神旨意的開端。他叫人從死裏得生,並使用無有的,叫那些的不能自誇。

13:2 那時,有一個瑣拉人,是屬但族的,名叫瑪挪亞。他的妻不懷孕,不生育。

  《新》瑣拉:城市名。起先分配給猶大(書15:33),後來轉分給但(書19:41)。以後成為但人向北遷移的出發點(18:2、8、11)。

  《新》不懷孕,不生育:這是在神介入之前,一些婦女的經歷:如以撒的母親撒拉(創11:30;16:1)、雅各的母親利百加(創25:21)、撒母耳的母親哈拿(撒上1:2)和施洗約翰的母親以利沙伯(路1:7)。

  《啟》瑣拉:是介於但支派與猶大支派地業間的一個城邑,先分給猶大(書15:33),後來又給了但。

  《啟》女子不育,但因神的恩祐而懷孕生子的事,聖經屢有記載,例如撒拉(創11:30)、利百加(創25:21)、哈拿(撒上1:2),和以利沙伯(路1:7)。

13:3 耶和華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對她說:「向來你不懷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

  《新》你必生一個兒子:參以下人物誕生前的預告:以實瑪利(創16:11)、以撒(創18:10)、施洗約翰(路1:13)及耶穌(路1:31)。

13:4 所以你當謹慎,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

  《啟》奉獻給神用的人,在母腹中便須聖潔;做母親要像她的孩子一樣,不可喝酒,不可吃不潔之物。比較《耶利米書》1:5;《以賽亞書》49:1。神的使者且重申此要求(13節)。

  4~5:這個兒子要作拿細耳人(拿細耳人是許下分別爲聖、事奉神之願的人。他的父母爲他許下這願。)由他出母胎一直到死,他不可剃頭、也不可剪頭、觸摸死屍和飲清酒濃酒,或吃葡萄、葡萄等等。他母親也要戒清酒濃酒,並一切不潔之物。

  要了解獻爲拿細耳人誓約的聖經背景,可參看民數記六章2節。一般而言,獻爲拿細耳人是個人甘心的誓約。然而,參孫作拿細耳人的時間,是由生至死的。

13:5 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 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新》拿細耳人:此名來自一希伯來字,該字有「分別」或「奉獻」之意。有關此願的條例,見民6:1-21等及註釋。參孫並非自願地許下這願,但他終身要守此願(13:7)。撒母耳(撒上1:11)和施洗約翰(路1:15)也是如此。

  《新》必起首拯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撒母耳繼續這工作(撒上7:10-14),至大衛時才告完成(撒下5:17-25;8:1)。

  《啟》拿細耳:分別出來的意思。《民數記》6章記有拿細耳人之願,規定一個人可以許願離俗一個時期。參孫則是終身作拿細耳人,且非自己許願(7節),當為一種特別身分的拿細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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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以色列人怎麼那麼冥頑不靈……
13章 以色列人再一次陷入犯罪、受神審判、繼而悔改的循環之中(3:8-9、14-15;4:1-4;6:1-14;10:6-11:11)。他們除非因受苦、受仇敵欺壓、受死亡驚嚇,否則不肯歸向神。這並不是神要他們受苦,而是他們不理會神所致;祂是他們的審判主,也是君王。你若順服神,應怎樣對待祂呢?聖經清楚地警告我們:如果我們繼續硬著心不順服神,就必然遭遇和以色列人同樣的噩運。

非利士人在哪些方面勝過以色列人?
13:1 非利士人住在迦南地以西、地中海沿岸,從參孫到大衛的時代,一直是以色列人的主要仇敵,時常威脅以色列人。他們驍勇善戰;在人數、作戰技術的熟練和工藝上,皆勝過以色列人。他們善用鐵鑄造兵器(參撒上13:19-22)。但是神為以色列人爭戰時,這一切就都派不上用場了。

作拿細耳人有些甚麼條件限制?
13:5 參孫要作的拿細耳人是許下分別為聖、事奉神之願的人。他的父母為他許下這願。這種願可以是暫時性的,但參孫則是終生作拿細耳人。既然作拿細耳人,他就不可剃頭、觸摸死屍和飲清酒濃酒等等。

  參孫雖然常常作錯誤的判斷,犯下嚴重的罪,但在他立志將自己分別為聖、歸於神的時候,仍然有很大的成就。他在這方面好像以色列人;只要這民族繼續分別為聖歸於神,國勢就興旺,但是他們一旦不理神就陷入可怕的罪中。

起首拯救是甚麼意思?
13:5 耶和華的使者告訴瑪挪亞的妻子,她所生的兒子必起來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欺壓。直到大衛的時代,非利士人的勢力才被徹底粉碎(參撒下8:1)。參孫制伏非利士人雖只是開端,卻很重要。這是神吩咐他去做的工作。即使你不能看出工作的即時果效,仍要忠心地順從神,因為這可能僅是重要工作的開始,其餘將由別人去完成。

2010年12月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小事情

「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上帝。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哥林多後書1章3-4節)

  紐約一間醫學院推出了一項計畫,為修讀老年醫學的學生提供了一個特別的機會,讓他們在養老院居住10天,親身體驗那裡的生活。他們體會了老人的難處,如:操縱輪椅,借助外力上下床,在洗手間靠扶手杆站立等等。有個學生還學到了,即使是一些小小的事情,對於老人也有很大的影響。比如:將門上的名牌放低一點,好讓老人更輕易找到自己的房間,或將電視遙控器放在隨手可及的地方。

  雖然對老人們的生活,學生們還不能完全感同身受,但他們在將來的工作中,已經能更好地服侍老人們。

  有時候,上帝也會給我們機會,運用在艱難中學到的功課,以及從祂那裡得到的安慰,去幫助別人。保羅就曾指出這一點,他說:「願頌讚歸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就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上帝。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上帝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哥林多後書1章3-4節)

  你是否曾利用在試煉當中所學習的功課,去改變他人的生命呢?請記住:哪怕是件小小的事情,有時也有著大意義!AMC

主要我和受苦的人分享,
患難中祂曾給我的安慰;
主要透過我讓他們知道,
父上帝也會將他們關照。Sper

上帝賜安慰給我們,為的是讓我們能安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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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善不可灰心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六9)

  遠方讀研究院的女兒,一天在電話中氣急敗壞的叫著:「以後再也不要幫人了!為甚麼神竟將窮人唯一的一隻羊也犧牲掉?」看!還會引經據典的連神也怪罪了。原來,那天她難得穿了心愛的衣褲,不料,歸途時受託為朋友攜帶一箱搬家的雜物,裡面蓋子沒上緊的漂白水,竟灑了她一身,她怪朋友的粗心,也怪朋友一點不在乎她的損失(她可不是愛逛街的人,難得有件稱心滿意的衣褲,竟遭此下場),真所謂:好心不得好報。

  聖經說:「行善不可喪志」,意味著;行善不是都會帶來好的結果(或馬上的結果),否則就不會勸人勿喪志、勿灰心。尤其見多了「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的例子,更易讓我們對行善卻步。聖經勸我們要堅持行善(不可灰心),因為「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因此,舉手之勞的善要行;付代價、出錢出力的善更不可有托辭。      ~張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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