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8日 星期日

20100228約伯記34章21-3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34:21  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

  《新》21~28:神無所不知的屬性,保證當祂刑罰惡人時不會出錯。神不需要劃定時間鑑察他們才行審判(見34:23;對照24:1)。

  《新》以利戶回應約伯在31:4所說的話。

  《啟》因為神全知,祂決不會毫無理由懲治作惡的人。祂隨時鑒察、管治,不用像約伯所說非定一個時間來做這件事不可(24:1)。

  SDA以利戶提出一種新的論點。他以上帝的無所不知來保證祂秉公行義。上帝知道每個人的能力、性情、環境和所受的誘惑。祂不會憑白讓人受苦。

34:22 沒有黑暗、陰翳能給作孽的藏身。

  SDA上帝的無所不知不僅可保護義人,而且使惡人害怕(見詩139:11;來4:13)。

34:23  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他面前再三鑒察。

  SDA本節有多種解釋。英文KJV版的意思是,上帝讓一個人所受的,不會超過他的罪所當得的。另一種解釋是:上帝審判人不需要長期。上帝一眼就能看出人的品性。還有一種解釋是,上帝審判人不需要花很長的時間。人間的審判必須經過長期耐心的調查,但仍會經常出錯。上帝不必如此。又有人解釋爲:上帝審判人,並沒有定下時間(英文RSV版)。多了mo`ed(時間)一詞。但這是不必要的,因爲原文的意思已經很清楚了。

34:24 他用難測之法打破有能力的人,設立別人代替他們。

  SDA用難測之法:不經調查。上帝不必時間去調查惡人的生活。上帝一眼就看出他們的全部言行,並立即取措施(見詩75:7;但2:21)。

34:25 他原知道他們的行為,使他們在夜間傾倒滅亡。

34:26 他在眾人眼前擊打他們,如同擊打惡人一樣。

  SDA上帝在惡人的同胞面前公開懲罰他們。

34:27 因為他們偏行不跟從他,也不留心他的道,

34:28 甚至使貧窮人的哀聲達到他那裏;他也聽了困苦人的哀聲。

  SDA以利戶認爲惡人是壓迫者。關這一點,約伯和他的朋友們互相指責和駁斥(見伯22:5-10;29:12)。

34:29 他使人安靜,誰能擾亂(或譯:定罪)呢?他掩面,誰能見他呢?無論待一國或一人都是如此

  《新》他使人安靜,誰能擾亂呢:(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他若保持靜默,誰能定他有罪呢」)以利戶嘗試回答約伯對神一直保持緘默的埋怨(23章)。神鑑察世人與國家,看他們是否行得正(34:29-30)。

  《啟》29~30:神並非如約伯所說,對世上沉默縱容(看23章)。祂隨時隨地注意一國一人的情況,務使正直得伸。

  SDA以利戶強調上帝的無所不知。任何個人和民族都無法與上帝抗爭。不論是祝福還是咒詛,上帝的做法都是有效的,無可辯駁的(見詩104:29;羅8:31-34)。

34:30 使不虔敬的人不得作王,免得有人牢籠百姓。

34:31 有誰對 神說:我受了責罰,不再犯罪;

  《新》31~33:以利戶先是間接地(34:31-32),後是更直接地(34:33)定約伯有罪,要叫他悔改。

  SDA本節提出了一個新的論點,似乎是爲了讓約伯謙卑下來。以利戶認爲,對苦難的正確態度可以歸納爲受苦者的四句話(第31-32節)。以利戶希望約伯也作同樣的表示,而不是爲自己辯護,堅持認爲自己無罪。以利戶所提出的情感是高尚的,符合他受苦是試煉的觀念。但他並不了解約伯受苦的真正原因。

34:32 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

34:33 他施行報應,豈要隨你的心願、叫你推辭不受嗎?選定的是你,不是我。你所知道的只管說吧!

  SDA有人把這句話解釋爲:上帝施行報應,豈要隨你的心願?祂必須做你認爲正確的事嗎?這個問題與你有關,但與我無關;你必須自己作出決定,表達自己的看法。本節似乎是爲了呼籲約伯作出決定。根據以利戶前面的話,他要約伯作出的決定是要他承認自己的罪,和上帝懲罰的公正,視自己的受苦爲試煉。約伯迄今一直不肯違心作這樣的承認。

34:34 明理的人和聽我話的智慧人必對我說:

  SDA本節似乎是35節的引言。

34:35 約伯說話沒有知識,言語中毫無智慧。

  《新》約伯說話沒有知識:耶和華第一次說話時的一個主題(見38:2),也是約伯最後一次的反應(見42:3)。

  SDA以利戶提醒約伯智慧人對他的看法,想讓他自慚形穢。受名人歧視是最令人沮喪的。

34:36 願約伯被試驗到底,因他回答像惡人一樣。

  SDA以利戶認爲約伯應該受更多的苦,來消除他所認爲約伯的錯誤觀念。這句話說得很粗魯,和三個朋友相似。

34:37 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們中間拍手,用許多言語輕慢 神。

  SDA拍手:表示憤慨、嘲笑和蔑視(見民24:10;伯27:23)。


2010年2月28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年老的一輩

「人若不看顧親屬……比不信的人還不好。」(提摩太前書5章8節)

  在瑪莉丕佛的《另一個故鄉》一書中,作者拜訪了一些70、80和90多歲的老人,這些人在生活中都面臨著各種困難。

  丕佛寫道:「我想瞭解這些老年人。我們這個社會的組織方式,給老年人的生活帶來很大的不便。」她觀察到,最根本的問題是,年輕人常和老年人處在相互隔閡的狀態,最後雙方都受到損害。

  這樣的社會現象並不是刻意造成的,但是多數人的確忽略,甚至逃避他們對老年人應盡的責任。在耶穌的時代,法利賽人巧妙地躲避家庭的責任。在馬可福音7章9-13節裡,耶穌指責他們遵行將財物奉獻給上帝(他們稱為各耳板)的律法,但卻不願用他們所擁有的資產供養父母,他們奉行傳統卻違反了當孝敬父母的誡命。

  我們的孩子、工作和教會裡各項活動,都可能使我們忙得團團轉,但是這決不能成為我們不盡本分,奉養年邁父母的理由(提摩太前書5章8節)。當我們也逐漸邁入老年,希望我們能成為自己兒女們的好榜樣。HDF

愛的言語無私之行,
提供父母生活所需;
主期待祂所愛門徒,
皆按祂旨意遵照行。Sper

以身作則,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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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長的路

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登基……惟獨猶大家歸從大衛。大衛在希伯崙作猶大家的王,共七年零六個月。(撒下二10至11)

  有時,神的路很漫長,祂的應許不知何時實現?亞伯拉罕等了25年才得子以撒,約瑟等了13年才做宰相,摩西在曠野40年,到80歲才蒙神呼召。以色列人在埃及住了430年才蒙神領出埃及,誰知在曠野又走了40年。大衛作以色列王也是一條漫長的路。他少年受膏,30歲才作猶大支派的王,而且一做就七年半。過去他因為尊重神的受膏者,不敢期望掃羅早日駕崩,退位讓賢,現在掃羅既死,就該輪到他做以色列王了吧?可是沒有,他只做猶大一個支派的王。掃羅的元帥押尼珥立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作王。照這情況看來,掃羅父子王位相傳,何時才輪到大衛?大衛應否動手攻以色列國,廢伊施波設,自立為王?可是,大衛從沒為這事求問神,也沒興起全國兵力攻打以色列。總體來說,這七年半中只有小戰,沒有大戰。像大衛這麼有才幹的人為何不動手奪取神給他的王位?因為:他等候神,耐性等候祂。但願我們也耐性等候神,並倚靠祂行善,以祂的信實為糧(詩卅七3,7)。      ~馮文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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