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

20120413列王紀上2章1-4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1 大衛的死期臨近了,就囑吩他兒子所羅門說:

   《新》囑咐:身為耶和華統治權的代表,摩西(申31:1-8)、約書亞(書23:1-16)與撒母耳(撒上12:1-25)等人,都曾在臨終前提出最後的教導與警誡。

   《馬》1~11:假如大衛的逃亡預表基督在這恩典時代被拒絕,所羅門便預表祂在千禧年的榮耀中作王。當基督再來設立祂的國度,祂首先要消滅祂的敵人,並在祂的國中清除一切違律的事情。我們可以在第二章中看到這方面的描述。

  大衛臨死前給他兒子所羅門嚴肅重大的吩咐,要他順服耶和華,並教他用正確的行動對待幾個人:要殺死約押,因爲他殺了押尼耳和亞瑪撒;要恩待巴西萊的眾子,因爲巴西萊在大衛躲避押沙龍的時候,拿食物去迎接他;要殺死示每,因爲他咒詛大衛(所羅門可以見機行事)。第5節下“他太平之時流這二人的血……”,另一個譯法是“……在太平之時流戰爭的血……”

  大衛作王四十年之後死了,葬在耶路撒冷。

2:2 「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所以,你當剛強,作大丈夫,

   《新》世人必走的路:向墳墓去(見書23:14)。

2:3 遵守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照著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這樣,你無論做甚麼事,不拘往何處去,盡都亨通。

   《新》行主的道:申命記所特有的一種用詞,用來表達人必須遵行所立之約中的種種責任(申5:33;8:6;10:12;11:22;19:9;26:17;28:9;30:16)。

   《新》他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論到履行所立之約中的責任時,常用的四個同義詞(見6:12;8:58;王下17:37;申8:11;11:1;26:17;28:15、45;30:10、16)。

2:4 耶和華必成就向我所應許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地行在我面前,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

   《新》耶和華必成就向我所應許的話:大衛在此是指神藉先知拿單向他所應許那永遠的王朝(見撒下7:11-16等註釋)。雖然神向大衛所應許的約是無條件的,然而大衛的王室後裔要想個別得到神的賜福時,卻是有條件的,他們必須遵行摩西之約的要求(見代下7:17-22)。

   《新》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所羅門與他的子孫,均虧缺了遵行神約的要求,以致王國分裂,最終導致南北兩國被擄;惟有等基督再來時,大衛倒塌的帳幕才能重新建立起來(見摩9:11-15;徒15:16等註釋),大衛王朝將永遠堅立的應許也才得真正實現。當以色列國民與君王背棄西奈之約的要求時,他們經歷的便是約中的咒詛,而非福分;儘管如此,神仍會信守祂對亞伯拉罕和大衛立約的應許(見利26:42-45;賽9:6-7;11:1-16;16:5;55:3;耶23:5-6;30:9;33:17、20-22、25-26;結34:23-24;37:24-28)。

2:5 你知道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向我所行的,就是殺了以色列的兩個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益帖的兒子亞瑪撒。他在太平之時流這二人的血,如在爭戰之時一樣,將這血染了腰間束的帶和腳上穿的鞋。

   《新》在太平之時流這二人的血:約押的行為乃律法所不容的暗殺之舉(見申19:1-13;21:1-9),完全是為他個人的利益。

   《啟》太平時無故殺人是有罪的(民35:31)。約押因私人仇恨和嫉妒,以不正當手法殺死押尼珥和亞瑪撒的事見《撒下》3:27;20:10。

2:6 所以你要照你的智慧行,不容他白頭安然下陰間。

   《啟》不容他白頭安然下陰間:即不讓約押活下去。

2:7 你當恩待基列人巴西萊的眾子,使他們常與你同席吃飯;因為我躲避你哥哥押沙龍的時候,他們拿食物來迎接我。

   《新》與你同席吃飯:一種尊榮的地位,並附帶其他好處(見18:19「耶洗別所供養事奉」,新國際版譯作「與耶洗別同席吃飯」;王下25:29;撒下9:7;19:28;尼5:17)。

   《啟》巴西萊眾子所行的事見《撒下》17:27-29。

2:8 在你這裏有巴戶琳的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示每;我往瑪哈念去的那日,他用狠毒的言語咒罵我,後來卻下約旦河迎接我,我就指著耶和華向他起誓說:『我必不用刀殺你。』

   《新》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示每:基拉大概是示每嫡系祖先,而非生父(見創46:21;士3:15)。

   《啟》示每:是掃羅家的人(撒下16:5-8),仍有復辟之念。所羅門禁止他走出耶城,以茲防範。後來示每因追捕逃僕犯禁,為所羅門所殺(36-46節)。

2:9 現在你不要以他為無罪。你是聰明人,必知道怎樣待他,使他白頭見殺,流血下到陰間。」

   《新》不要以他為無罪:摩西律法禁止百姓毀謗官長(21:10;出22:28)。

2:10 大衛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

   《新》大衛城:見撒下5:7及註釋。彼得指出大衛墳墓的所在直到他那時代仍為人所知(徒2:29)。

2:11 大衛作以色列王四十年:在希伯崙作王七年,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三年。

   《新》四十年:見撒下5:4-5。大衛統治時期約自主前一○一○至九七○年。

2:12 所羅門坐他父親大衛的位,他的國甚是堅固。

   《馬》12~25:所羅門坐他父親大衛的位,他的國甚是堅固。亞多尼雅雖因失去王位而傷心,但他也得承認“所羅門得國是出乎耶和華”(15節下)。不知是出於無知還是出於狡詐,他經拔示巴……求……所羅門王將服侍過大衛的亞比煞賜他爲妻。所羅門視此爲他求國的上一步,因此他差遣比拿雅將亞多尼雅處決了。亞比煞雖然是童女,但是已被納入大衛的宮中。亞多尼雅想得亞比煞爲妻,因爲擁有宮庭之妃嬪,就等於宣稱得到王位。當年押沙龍背叛大衛時曾幹過這種事(參撒下一六20-23)。所羅門深知亞多尼雅的陰險用心。

2:13 哈及的兒子亞多尼雅去見所羅門的母親拔示巴,拔示巴問他說:「你來是為平安嗎?」回答說:「是為平安」;

   《新》你來是為平安嗎:這句問話(見撒上16:4;王下9:22)顯示,拔示巴憂懼亞多尼雅的意圖(見1:5)。

2:14 又說:「我有話對你說。」拔示巴說:「你說吧。」

2:15 亞多尼雅說:「你知道國原是歸我的,以色列眾人也都仰望我作王,不料,國反歸了我兄弟,因他得國是出乎耶和華。

   《新》以色列眾人也都仰望我作王:全然誇張的說法(見1:7-8)。

   《新》他得國是出乎耶和華:亞多尼雅表面承認所羅門得王位是出於神的旨意,又自稱並無任何進一步的企圖。

2:16 現在我有一件事求你,望你不要推辭。」拔示巴說:「你說吧。」

2:17 他說:「求你請所羅門王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我為妻,因他必不推辭你。」

   《新》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我為妻:亞多尼雅的請求表面看來似乎無害(但見2:22註釋),因亞比煞在照顧大衛期間,一直持守童身(見1:1-4;申22:30)。

   《啟》亞多尼雅雖已貶為“平民”(1:53),問鼎王位之心未息。他託拔示巴求所羅門賜書念女子亞比煞為妻,雖口中說所羅門得國出乎神意,但心有未甘。要求娶前王的妃嬪等於要求王位(看撒下12:8;16:20-22),並繼承原屬大衛的一切。所羅門智慧過人,明白弦外之音,用反譏的口吻說:“也可以為他求國吧”(22節)。所羅門至此已無選擇餘地,只有去除亞多尼雅(25節)。

2:18 拔示巴說:「好,我必為你對王提說。」

2:19 於是,拔示巴去見所羅門王,要為亞多尼雅提說;王起來迎接,向她下拜,就坐在位上,吩咐人為王母設一座位,她便坐在王的右邊。

   《新》右邊:尊貴的位置(見詩110:1;太20:21)。

2:20 拔示巴說:「我有一件小事求你,望你不要推辭。」王說:「請母親說,我必不推辭。」

   《新》一件小事求你:拔示巴似乎不認為亞多尼雅的請求帶甚麼重要意義。

2:21 拔示巴說:「求你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給你哥哥亞多尼雅為妻。」

2:22 所羅門王對他母親說:「為何單替他求書念的女子亞比煞呢?也可以為他求國吧!他是我的哥哥,他有祭司亞比亞他和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為輔佐。」

   《新》也可以為他求國吧:所羅門立刻明白,亞多尼雅的請求實係另一奪權的企圖。佔有王室妃嬪可廣義地視為擁有王位繼承權(見撒下3:7;12:8;16:21等註釋)。雖然亞比煞仍為童女,但她仍被人認為是大衛的妃嬪;因此娶亞比煞為妻必然增強亞多尼雅的王位繼承權。

   《新》祭司亞比亞他和洗魯雅的兒子約押:見1:7註釋。所羅門認為亞比亞他和約押會繼續參與亞多尼雅的背叛陰謀。

   《啟》從所羅門的答覆中,可以看出他知道亞多尼雅仍是自己王位的大威脅,因為亞是他的哥哥,依例比他更有權繼承王位;又有一部分的祭司和軍隊撐腰。若要鞏固王位,必須除此心腹之患(24節)。

2:23 所羅門王就指著耶和華起誓說:「亞多尼雅這話是自己送命,不然,願 神重重地降罰與我。

   《新》願神重重地降罰與我:一句咒詛用的套語(見撒上3:17註釋)。

2:24 耶和華堅立我,使我坐在父親大衛的位上,照著所應許的話為我建立家室;現在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亞多尼雅今日必被治死。」

   《新》為我建立家室:所羅門的兒子及繼承人—羅波安—是在所羅門登基不久前出生的(參11:42;14:21)。

2:25 於是所羅門王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將亞多尼雅殺死。

   《啟》比拿雅:是宮廷護衛長,先後奉命殺了三個人:亞多尼雅(本節)、約押(34節)和示每(46節)。

2:26 王對祭司亞比亞他說:「你回亞拿突歸自己的田地去吧!你本是該死的,但因你在我父親大衛面前抬過主耶和華的約櫃,又與我父親同受一切苦難,所以我今日不將你殺死。」

   《馬》26~34:所羅門王也革除了亞比亞他祭司的職位,明顯因爲他曾經在那次流産的政變中支持亞多尼雅。這應驗了撒母耳記上第2章27至36節關於神宣告以利的子孫不再有人當祭司的預言。約押聽見亞比亞他被革的消息,就逃到祭壇的角避難。比拿雅吩咐約押離開祭壇,但約押不肯,情願死在那裏。於是比拿雅將約押處決,把他葬在曠野約押自己的墳墓裏,爲押尼珥和亞瑪撒報了仇。神的祭壇不會保護任何犯了神律法的人。

2:27 所羅門就革除亞比亞他,不許他作耶和華的祭司。這樣,便應驗耶和華在示羅論以利家所說的話。

   《啟》亞比亞他:是以利的後裔,他以為亞多尼雅既為王室當然繼承人,遂和約押聯手幫助他(1-7)。陰謀叛亂,本為死罪(26節),但所羅門念他當年曾與大衛同甘共苦,只革除了他的大祭司職(參撒上2:31-35註)。此後,亞倫後裔中非尼哈的後人撒督,正式任大祭司(35節)。

2:28 約押雖然沒有歸從押沙龍,卻歸從了亞多尼雅。他聽見這風聲,就逃到耶和華的帳幕,抓住祭壇的角。

   《新》這風聲:指亞多尼雅之死及亞比亞他之流放。

2:29 有人告訴所羅門王說:「約押逃到耶和華的帳幕,現今在祭壇的旁邊。」所羅門就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說:「你去將他殺死。」

   《新》將他殺死:只有意外使人致死的人,才有尋求庇護的權利(見出21:14)。所羅門不給約押這樣的權利是完全正確的,不僅因他在亞多尼雅背叛的事上同謀,也因他謀殺了押尼珥和亞瑪撒(見2:21-33)。這件事使所羅門正好得到合宜的時機,實踐其父之遺訓(見2:5-6)。

2:30 比拿雅來到耶和華的帳幕,對約押說:「王吩咐說,你出來吧!」他說:「我不出去,我要死在這裏。」比拿雅就去回覆王,說約押如此如此回答我。

2:31 王說:「你可以照著他的話行,殺死他,將他葬埋,好叫約押流無辜人血的罪不歸我和我的父家了。

2:32 耶和華必使約押流人血的罪歸到他自己的頭上;因為他用刀殺了兩個比他又義又好的人,就是以色列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猶大元帥益帖的兒子亞瑪撒,我父親大衛卻不知道。

2:33 故此,流這二人血的罪必歸到約押和他後裔的頭上,直到永遠;惟有大衛和他的後裔,並他的家與國,必從耶和華那裏得平安,直到永遠。」

2:34 於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上去,將約押殺死,葬在曠野約押自己的墳墓(原文是房屋)裏。

   《新》曠野:猶大曠野,在伯利恆之東。

   《新》自己的墳墓:約押之父的墳墓位於伯利恆附近(見撒下2:32)。

2:35 王就立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作元帥,代替約押,又使祭司撒督代替亞比亞他。

   《馬》所羅門立比拿雅作元帥,又立撒督作祭司,代替亞比亞他。比拿雅在掃羅的時代已經跟隨大衛。他是一個勇武的人,統管著大衛的私人護衛(撒下二O23)。他的無窮勇氣只有他對大衛家的不死忠心可以相比。服事大衛更偉大的子孫——主耶穌基督的人,也應該有這兩個特徵。

2:36 王差遣人將示每召來,對他說:「你要在耶路撒冷建造房屋居住,不可出來往別處去。

   《新》不可出來往別處去:將示每局限在耶路撒冷,可大大降低他(見2:8)與反對所羅門統治的掃羅餘黨謀反之可能性。

   《馬》36~46:所羅門沒有立即處決示每;只是類似軟禁居住,禁止他離開耶路撒冷。三年後,示每離開耶路撒冷,到迦特尋找他兩個逃走的僕人。他這樣做便違反了他早前向所羅門所起的誓,反映出他既對大衛不忠,也對所羅門不忠。當他回到耶路撒冷,所羅門王便吩咐比拿雅將示每殺死。

  所羅門積極進取地除去所有不與他同心的人,以快刀斬亂麻的手法,堅固了他的國位。他履行公義,在國家安定方面做了整頓後,就推行和平政策,才有了此後的太平盛世。基督徒只要除去生命中攔阻基督在他裏面掌權的事情,便能得享神的平安。

2:37 你當確實地知道,你何日出來過汲淪溪,何日必死!你的罪(原文是血)必歸到自己的頭上。」

2:38 示每對王說:「這話甚好!我主我王怎樣說,僕人必怎樣行。」於是示每多日住在耶路撒冷。

2:39 過了三年,示每的兩個僕人逃到迦特王瑪迦的兒子亞吉那裏去。有人告訴示每說:「你的僕人在迦特。」

   《新》迦特王瑪迦的兒子亞吉:迦特是非利士的一個主要城市(見書13:3;撒上6:16-17),可能接連被瑪俄、大亞吉(撒上27:2)、瑪迦及小亞吉(此處)等人統治過。

2:40 示每起來,備上驢,往迦特到亞吉那裏去找他的僕人,就從迦特帶他僕人回來。

2:41 有人告訴所羅門說:「示每出耶路撒冷往迦特去,回來了。」

2:42 王就差遣人將示每召了來,對他說:「我豈不是叫你指著耶和華起誓,並且警戒你說『你當確實地知道,你哪日出來往別處去,那日必死』嗎?你也對我說:『這話甚好,我必聽從。』

2:43 現在你為何不遵守你指著耶和華起的誓和我所吩咐你的命令呢?」

2:44 王又對示每說:「你向我父親大衛所行的一切惡事,你自己心裏也知道,所以耶和華必使你的罪惡歸到自己的頭上;

2:45 惟有所羅門王必得福,並且大衛的國位必在耶和華面前堅定,直到永遠。」

2:46 於是王吩咐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他就去殺死示每。這樣,便堅定了所羅門的國位。

   《新》殺死示每:這是比拿雅所執行的第三個死刑(見2:25、34),如此便圓滿完成了大衛臨終前交待所羅門的任務(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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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大衛遣訓仍尊主為大,教導所羅門順服神,這為我樹立了甚麼榜樣?
2:3-4 大衛曉諭所羅門,必須以神和律法作修身治國之本,國家才可一如神所應許的延續下去(參撒下7)。神使他國位堅立的應許有兩部分,一部分是有條件的,隨著君王的善惡而定;另一部分是無條件的。

  神有條件的應許,乃是大衛和他的子孫要尊崇順服祂,才不斷地有人坐在王位上,大衛的後裔若非如此,就失去王位(參王下25)。而神無條件的應許,是叫大衛的後裔永遠為王。這個應許藉著他的子孫,也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得以成全(參羅1:3-4)。大衛的一生是順服神的榜樣,他對下一任君王,就是他的兒子所羅門,也有合適的勸導。結果如何就全看所羅門是否遵循了。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2:5-7 約押是為了私利殘酷擊殺。他的勇力是他惟一的長處,戰勝沙場是他惟一的心願。他想攫取權力,緊握不放,而巴西萊卻與他迥異。巴西萊代表所有忠於神、按照祂的律法生活的人。例如大衛要賜他尊榮,他就毫無私心地要求王將之賜給他的兒子。你作領導是服事自己,還是事奉神呢?

約押、示每犯了甚麼罪?大衛是報私仇嗎?
2:5-9 大衛嚴肅地囑咐所羅門對付仇敵,是為幫助年輕的君王建立堅固的王位。大衛僅僅是針對罪惡昭彰的仇敵——他們藉反對神所立之王來反對神。按照律法,大衛吩咐所羅門向他的仇敵施以應得的懲罰。示每咒詛君王,既違背民事法,又違背神的律法(參出22:28)。

大衛的生平功過——
2:10 大衛死的時候約七十歲(參撒下5:4-5)。參看撒上十七章所附“大衛的生平”。

求妻?要權?亞多尼雅是真喜歡亞比煞嗎?
2:15-22 這件事並非求偶那麼簡單,不過亞多尼雅希望拔示巴這樣理解。亞比煞雖然是童女,但是已被納入大衛的宮中。亞多尼雅想得亞比煞為妻,因為擁有宮庭之妃嬪,就等於宣稱得到王位。當年押沙龍背叛大衛時曾幹過這種事(參撒下16:20-23)。所羅門深知亞多尼雅的陰險用心。

所羅門這樣處理亞比亞他,原是根據他過往所行的——
2:26-27 昔日掃羅王屠殺挪伯城祭司,亞比亞他是惟一脫險的青年(參撒下22:11-23)。後來大衛作王,他一直作大祭司,自始至終忠於大衛。在大衛死前,亞多尼雅意圖篡位、自立為王時,亞比亞他卻擁護亞多尼雅(1:7),所以所羅門革去他的祭司職位,應驗了撒母耳記上第2章27至36節關於以利的子孫不再有人當祭司的預言。

約押流無辜人的血是出於甚麼罪性?
2:31 約押一生嫉賢妒能,千方百計想保住元帥的地位。大衛有兩次想立別人代替他,都被他以奸詐的手法先發制人地將對手殺死,使他們不能接替元帥職位(參撒下3:17-30;19:13;20:4-10)。大衛未先把約押免職,致使兩位將軍枉死,也難辭其咎;不過,基於政治與軍事的考慮,大衛沒有公開處罰他,只咒詛約押和他的家族(參撒下3:29)。所羅門處罰約押,公佈大衛與兩位將軍的死無關,除去大衛的罪嫌,將這罪全歸於約押。

所羅門選用這二人的原因是……
2:35 大祭司亞比亞他與元帥約押,都是大衛國中的重臣。他們與亞多尼雅同謀背叛所羅門,同被革職,王以撒督代替亞多尼雅,比拿雅代替約押。撒督是亞倫的後裔,在大衛作王的時候是傑出的祭司,大衛死後也忠於所羅門。大衛吩咐他料理神的約櫃(參撒下15:24及以下各節)。他的後裔也管理聖殿,直到聖殿被毀。比拿雅以前是大衛的勇士之一(參撒下23:20-23),也是護衛長。

從所羅門鞏固王權的一系列措施上,可看出他是一個甚麼樣的君王?
2:46 所羅門下令處決亞多尼雅、約押與示每,革除亞比亞他的祭司職位,並派新人接任。他以快刀斬亂麻的手法,鞏固了王位。他履行公義,在國家安定方面做了整頓後,就推行和平政策。他在兩方面顯明是和平之君:他沒有大舉興兵,又使內亂終止。



2012年4月13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旅途艱難

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上帝。—哥林多後書1章9節

  在2009年8月,布雷爾和羅娜失去了九歲的寶貝兒子馬帝,這個充滿活力的小男生被家裡的母牛拖行而死。我到阿拉斯加州的基奈,探視了這個家庭,並弔慰他們。我知道這個悲劇對他們而言是多麼難以接受。

  我也知道他們正在尋找上帝的安慰。馬帝的母親羅娜對這件事的見解,對於那些經歷人生低谷的人,應該極有幫助。有一次,她在深感絕望的時候,她讀到了哥林多後書1章9節:「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上帝。」她感覺耶穌好像在告訴她:「羅娜,我知道這個旅程不容易,你一定也筋疲力盡了。但是不要因為疲憊感到羞愧,把這看成一個讓我來掌管你人生的機會。」

  當人生旅途越走越艱難,哥林多後書1章9節提醒了我們,我們並非獨自一人走在這條路上,我們能從上帝那裡得到幫助。上帝已彰顯祂復活的大能,而且將來祂會再次施展祂的大能,使我們世世代代離世信主的至親復活,並得著永生。羅娜說:「在基督裡必有力量和盼望。」當走在上帝為我們預備的旅途中,羅娜說的這句話正是我們所需要的真理。JDB

當人生越漸困難,
越來越無法承擔;
記住你並不孤獨,
我們有上帝陪伴。Sper

人生的暴風雨提醒我們,上帝的懷抱是我們的避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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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作誰的奴僕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六16)

  把人比為罪的奴僕和義的奴僕,保羅不是先例,在約翰福音書中,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八34)在以賽亞書中,父神提到了主耶穌是義僕:「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賽五十三11)

  從生命本質的角度來說,人只有兩類,一類是罪的奴僕,另一類是義的奴僕,別無第三個選擇。我們沒信主前,就是在罪中取樂,受罪誘惑,撒謊、自私、驕傲等毛病已習慣成自然,以至於「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

  當我們得救後,從罪的捆綁中解放出來,我們可能以為將來天堂的門票已到手,現在犯錯也能得神赦免,因而覺得萬事大吉,無後顧之憂了。不必要再當甚麼奴僕,受那麼多約束,這實在是個錯誤的想法。我們被主的寶血所贖,祂便成了我們的主,雖然祂免了我們的債;但我們仍應該順從祂,受義約束,按祂的樣式來生活。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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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新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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