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8日 星期六

0120128雅各書2章1-1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新》你們…不可按著外貌待人:神不以貌取人,基督徒也不該如此。

   《啟》神不按外貌待人(徒10:34),人更不應該。在基督裏,種族、膚色、階級全不存在(可12:14)。雅各是耶穌的弟弟,他在信中把“主”和神的“榮耀”放在一道稱呼耶穌,說明他確認耶穌的神性。

   《馬》首先,雅各清楚地說明,要絕對禁止偏私的行為。首先要留意,這是給信徒的告誡;從雅各稱呼讀者為“我的弟兄們”就可以肯定這一點。

  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這就是基督的信仰。這“信奉”或“信仰”不是指對主的信靠,而是指祂賜給我們的整套真理。將這一切歸納起來,雅各其實是說:“我的弟兄們,你們實踐基督的信仰時,不可以偏私。”

  諂上驕下和階級歧視與真正的基督信仰是格格不入的。在有權勢的人面前奴顏婢膝的人,主在榮耀中顯現的時候,他們沒有參與的分兒。藐視人的出身、種族、性別或清貧,就是實際地否認信仰。

  雖然新約聖經中教導信徒要尊敬統治者、主人、長者和父母,但這與雅各的命令並無矛盾。有些由神命定的關係,是信徒必須重視的(羅一三7)。

  這段經文所針對的,是因人的衣著華麗、家財萬貫而加以奉承、另眼相看的態度。

2:2 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

   《新》會堂:這名詞的希臘文synagoge為英文「猶太會堂」(synagogue)一詞的字根。

   《啟》2~4:這裏講的雖屬假設,但一定為實情的描繪。聚會的地方,富者衣履華美,坐上好位,貧者則坐在腳凳下邊。不可按貧富的外貌來看人;同是主裏弟兄,不可偏待。

   《啟》會堂:為猶太人集會之所,借用來指基督信徒的聚會。

   《馬》2~4:雅各在2至4節生動地舉例證實這一點。金爾很恰當地給這段經文點題為:“短視的招待員”。發生的地點,是基督徒的會堂。一個氣度不凡,衣著趨時,手戴金戒指的紳士剛來到。招待員向他打恭作揖,然後引領這位顯貴的訪客走到前排重要而顯眼的座位。當這位招待員返回崗位時,來了另一位訪客。這次到來的,是個衣著寒素的窮人。(骯髒衣服不一定表示這人的衣服污穢。他是衣著寒素,與他貧下階層的生活相稱。)這次,招待員機敏地叫訪客站在最後面,或叫他坐在自己座位前的地上,免得會眾尷尬。你也許認為這做法是難以置信的,例子誇張了一點。然而,當我們撫心自問,便不難發現我們的確經常按階級將人分門別類,結果就用惡意斷定人了。

  在今日的教會,相信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歧視其他種族和膚色的人。黑人信徒經常受到排斥,或至少受到冷淡的對待,情況屢見不鮮。歸信基督的猶太人,往往不獲禮待。東方社會的基督徒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種族關係的範圍,誠然牽涉到千頭萬緒的社會問題。然而,基督徒必須忠於神的原則。信徒有責任以身作則,活出在基督耶穌裏所有信徒為一體的真理。

2:3 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下邊。」

2:4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

2:5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 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新》5~13:雅各針對諂媚富人的行為提出三點反對意見:(1)富人逼迫窮人—即信徒(2:5-7)。(2)偏待人違背了至尊的律法—「愛人如己」,這就是罪(2:8-11)。(3)偏待人的人要受審判(2:12-13)。

   《新》國:這國度是靠重生(約3:3、5)方能進入,且要在未來才完全實現(太25:34、46)。

   《啟》保羅在《林前》1:26說,蒙神選召的人中,按肉體說,有智慧、有能力、有尊貴的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軟弱、卑賤,以及那無有的。在一個醉心權力、金錢的世俗世界裏,神卻以祂的全能和智慧揀選了“貧窮”人。須知為自己積財的,在神眼中並不富足(路12:21),唯有肯虛心謙卑受苦的信徒,因為靈性富足,才能承受神的國(太5:3、5)和永生(太19:19),得到神在基督裏賜給我們的福分。

   《馬》5~6上:偏私的心態和行為,與基督的信仰完全不相稱。雅各在5至13節說明這一點。他舉出四個有力的理由,說明信徒偏重富足的人而藐視貧窮人是何等荒謬。

  首先,偏私就是藐視神所重視的人。神……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祂所應許給那愛祂之人的國。貧窮人是神揀選的,是神珍而重之的,是神的後嗣,是神所愛的。聖經多處記載,歸到基督名下的,不是富足的人,而是貧窮的人。我們的主親囗說:“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太一一5)平民百姓喜歡聽耶穌的教訓,財主貴胄卻不然(可一二37)。

  在蒙召的人中,尊貴的並不多,反而多半是愚拙的、軟弱的、卑賤的、被人厭惡的和無有的(林前一26-29)。

  一般來說,財主都將信心放在自己的財富上而不是主身上,因此他們在信心方面是貧窮的。另一方面,神揀選貧窮的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將來在祂的國裏,如果對所有子民進行調查,會發現他們多半都曾經是貧窮的。在天國裏,他們要得著富足與尊榮。

  故此,對那些會在我主和救主的國度裏得尊榮的人抱輕蔑態度,是多麼愚蠢和冒險。

2:6 你們反倒羞辱貧窮人。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嗎?

   《啟》6~13:用極嚴厲的詞句責備教會按外貌待人,和富人對待貧苦信徒的不當。

   《啟》欺壓:不一定是信仰上的迫害,可能包括5:4-6所說的那些待富欺貧的事。

   《啟》公堂:就是“法庭”。

   《馬》6下:作者說偏重富足人是愚蠢的,第二個原因是富足階層的人,往往就是壓迫神子民的人。論點發展到這裏有點複雜,甚至有點混亂。

  本章較早時提到的富足人肯定是一個信徒。但這並不表示本節所說的富足人也是信徒。雅各的意思是:“為什麼因某人富有便偏重他?這樣做,就是使那些欺凌你們,並“拉你們到公堂去”的人得尊崇。”加爾文將這論點握要地表達出來:“為什麼使你們的劊子手得尊崇?”

2:7 他們不是褻瀆你們所敬奉(所敬奉:或譯被稱)的尊名嗎?

   《馬》偏重富足人是愚蠢的,第三個原因是他們經常褻瀆基督的名。這名字正是信徒被稱的尊名(參看聖經和合本小字)──即基督徒或基督的跟從者。

  當然,並非只有富足人才會嘲笑基督,但逼迫貧窮信徒的人,往往同時會用最惡毒的話來詆毀救主。既然如此,信徒為何單因某人是富有的,便偏重厚待他呢?富足人的特徵,是往往不尊重主耶穌。

  你們所敬奉的尊名一句,可以譯作“你們被稱的尊名”。有人認為這是指基督徒的浸禮。信徒乃是奉主耶穌的名受浸的。這名也是富足人慣常褻瀆的對象。

2:8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新》至尊的律法:愛的律法(利19:18)之所以被稱為「至尊」,因為它是最高的律法,是管理一切人際關係之律法的根源,也是所有這類律法的總綱(太22:36-40;羅13:8-10)。

   《馬》雅各的第四個論點,是認為偏重富足人,即違反要愛人如己的律法。這律法被稱為至尊的律法,因為這是王的律法,也是所有律法中最大的。

  或許招待員可以替自己優待富足人的行動辯護,聲稱他這樣做只是出於愛人如己的心。然而,這卻不能用來解釋他對貧窮人的態度。

  如果我們真的愛鄰舍如同自己,我們便會用我們希望得到的待遇來對待鄰舍。可以肯定,我們並不希望因貧窮的緣故而遭人白眼。故此,我們不可以因這緣故而輕視他人。

  要愛人如己──這肯定是聖經眾多教訓中最具革命性的。讓我們嘗試揣摩其中的意思。意思就是說,我們怎樣關心照顧自己,也應怎樣關心照顧他人。

  我們應與那些沒有我們這麼幸福的人分享財物。最重要的,是我們應盡全力,確保他們有機會認識我們這位寶貴的主。

  然而,我們在決定行動與否時,所考慮的往往只是這行動對我們構成的影響。我們是自我中心的。我們禮待富足人,因為我們希望得到關係或物質上的報答。我們忽略了貧窮人,因為他們沒有多大可能在這些方面使我們得益。這至尊的律法不容許我們這樣自私地利用他人,卻教訓我們要愛人(鄰舍)如己。

  如果我們問:“誰是我的鄰舍呢?”我們從好撒瑪利亞人(路一○29-37)的故事可知,任何有需要而我們能夠幫助的,都是我們的鄰舍。

2:9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馬》按外貌待人,就是違反這至尊的律法。這既是犯罪,也是“犯法”。罪就是沒有遵照神的心意,不能達到祂的標準。犯法就是觸犯了明文規定的律法。某行為是罪,因為本質上行為本身就是錯的;而當有明文的律法禁止時,這行為也就是犯法的行為。

  按外貌待人本質上就是錯的,所以是有罪的。但這樣做也是犯了法,因為有律法禁止。

2: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新》犯了眾條:律法是神旨意和性格的彰顯;違犯其中任何一條,都是違背了神的旨意,也就是違犯了全部律法(參太5:18-19;23:23)。

   《啟》雅各用十誡來說明律法的尊嚴。犯一條等於犯眾條;無論犯多少都是得罪了應受尊敬的立法者(神)。犯罪不問大小多寡,都是罪人。依此原則,世上沒有一人可靠行律法得救(參太5:18-19;23:23)。

   《馬》任何人只違反一條律法,他就是犯了眾條。律法好像一條有十個環節的鏈。你只要損壞其中一個環節,整條鏈便斷開。神不容許我們只遵守自己喜歡遵守的律法,而觸犯其他的律法。

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馬》禁止姦淫的神,也禁止殺人。某人或許沒有犯姦淫,但他也許犯了殺人罪。這樣,他是不是一個犯律法的人呢?他當然是個犯律法的人了!律法的精神,就是我們應愛鄰舍如同自己。姦淫當然違反這精神,殺人也一樣。諂上驕下與偏私歧視亦然。如果我們犯了上述任何一條罪,就是沒有遵從律法的誡命了。

2:12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新》審判:不是指決定永恆命運的審判,因雅各在此是對基督徒說話(2:1),他們永生的前途已經定了(約5:24),這裏是指給信徒的賞罰而言(林前3:12-15;林後5:10;啟22:12)。

   《啟》12~13:責罰只加在無憐憫心的人身上,有憐憫心的不用害怕審判。這裏的審判指信徒在主來時得賞賜的審判(林前3:12-15)。

   《馬》雅各所說的是:“你們既是信徒,就不再在使人受捆鎖的律法之下,而是在使人自由的律法之下了──那就是能夠做正確的事的自由。

  摩西的律法要求你愛鄰舍,但沒有給你愛鄰舍的力量,如果你做不到的話,便會定你有罪。你在恩典之下,卻得著愛鄰舍的力量,當你照著去做,便會得獎賞。你並不是為了要得救而這樣做,你這樣做是因為你已經得救。你不是因為害怕懲罰才這樣做,而是因為愛那位為你死而復活的主才這樣做。

  當你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你將會按這標準或得獎賞,或遭損失。那並非一個得救與否的問題,而是得獎賞的問題。

  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一句,是指說話與行為。囗所聲稱的,與生活上的表現應是一致的。不論在說話還是行為方面,信徒都應避免按外貌待人。否則,凡違反使人自由的律法的,都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受審判。

2:13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新》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一個人若有憐憫之心,神在審判日也必憐憫他(見箴21:13;太5:7;6:14-15;18:21-35)。

   《馬》我們必須按上文下理來理解本節。雅各說話的對象是信徒。這裏要處理的,並不是永刑的問題;主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已一次過付了贖價。

  這裏要處理的,是我們在世上時,神要如何像對待兒女般對待我們。如果我們不憐憫人的話,我們便沒有與神同行,這樣我們便很可能因後退而自食其果。

  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可以是指神喜歡憐憫我們,多於懲戒我們(彌七18);審判工作是祂的外行。這可能是指,如果我們以憐憫待人,面對審判時,我們便可以有喜樂。但如果我們沒有憐憫那些本該被定罪的人,我們也就不會蒙憐憫。

  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也可以理解為憐憫總是超越審判的。大致上的意思就是,如果我們憐憫他人的話,我們雖然該受審判,卻會蒙憐憫。

  因此,在偏私這重要的課題上,讓我們省察自己。我們是否特別善待同族的人?我們對青年人是否較為寬容?是否較友好地對待外表好看的人?是否較渴望與顯要的人交朋友?是否避開身體有軟弱的人,而與強健的人交往?是否重富輕貧?是否用冷漠的態度對待帶不同鄉音的“外人”?

  當我們思想這問題時,有一點應謹記,我們如何對待最不可愛的信徒,我們就是如何對待救主(太二五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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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信仰生活化?生活信仰化?且看這第二章——
2章 雅各在本章極力反駁偏待人的行為,並闡明好行為的重要。他列舉了信仰的三個原則:(1)委身是信仰的一個重要部分,單單認同正確的教義或贊同聖經的事實並不能使人成為基督徒(2:19),你必須把整個心思意念交託給主。(2)好行為是真信心的證據,真正的基督徒必定有生命的改變(2:18)。(3)信心若沒有好行為對人對己均無益處,是沒用的(2:14-17)。這些論點與保羅“因信稱義”的教導其實是一致的,保羅強調信心的目的——得救,而雅各則強調信心的結果——生命改變。

不要偏待人,人知道吧,人或只是“知”而“不去行”?
2:1-7 雅各譴責偏袒的行為。我們對衣冠楚楚的人往往比對衣衫襤褸的人好,因為我們喜歡接受成功的人,拒絕失敗的人。但雅各提醒我們,那些看來成功的人要與作謙卑僕人的耶穌認同是十分困難的。你是不是將地位、財富或名譽銘刻於心?你有沒有偏袒富人而忽視窮人?如果有,這就是罪了。神看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如果說祂偏愛某些人,那就是軟弱和貧窮的人,我們應該效法祂的榜樣。

偏待人明是不該的,但有時心總在暗暗評價人……
2:2-4 為甚麼以人的經濟地位來判斷人是錯的呢?財富可能表示一個人有聰明才智、果斷抉擇和勤勞苦幹。另一方面,也可能只表示一個人的運氣,出生於富有家庭;甚至更可能是貪婪、欺詐和自私的標記。單憑一個人的經濟地位高和衣著好就敬重他,便是看重人的外表過於他的品格。有時候我們犯這個毛病是因為:(1)貧窮使我們感到不安,我們不想承擔對那些窮困的人應負起的責任;(2)我們也想富有,希望利用有地位的人幫助我們達到目的;(3)我們期望富有的人加入教會,給以金錢上的支持。這些都是自私的動機,沒有把富有的或貧窮的看為有團契需要的人,都需要別人的關懷和尊重。我們承認耶穌是生命的主,就必須依著祂的要求生活,不偏待人,愛所有的人,不論他們的家境如何,都一視同仁。

有錢就有神的福分嗎?如果不是這樣,為何人會崇富有抑貧窮?
2:2-4 我們偏袒有錢人,可能是由於我們誤以為財富是神賜福和認可的標記,但其實神沒有應許我們屬地的賞賜或財寶。事實上,基督呼召我們,是要我們準備為祂受苦,捨棄一切來抓緊永生(參太6:19-21;19:28-30;路12:14-34;羅8:15-21;提前6:17-19)。如果我們今生忠心於主,在永生必得數之不盡的財寶(參路6:35;約12:24-25;加6:7-10)。

神揀了世上的貧窮人,那他們定比富人更易上天堂了!——?
2:5-7 這裡所說的“窮人”,除了是指那些沒有錢的人外,也指持簡樸價值觀、卻受現今富裕的社會所蔑視的人,他們喜歡服事人過於管治人;重視人際關係過於保障財富;喜愛和平過於強權。但這並不表示窮人必定可以上天堂,而富人則必定下地獄,只是窮人較容易察覺到自己的軟弱無助,渴望神的拯救。對有錢人而言,得救的最大障礙是自大;對窮人而言,得救的攔阻則是苦毒的心。

耶穌給我們最大的誡命之一——
2:8-9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約15:12)是耶穌基督的“最高律法”(參利19:18),是全部人際關係律例的基礎(參太22:37-40;羅13:8;加5:14)。

愛人如己,人愛我如己——啊,是這樣的…
2:8-9 我們要別人怎樣待自己,就要以同樣的態度對待別人。我們不應忽視有錢人,因為這樣只是表示我們沒有愛心;但也不應因為他們有能力幫助我們而奉承他們。同樣不要因窮人不能給予回報而輕視他們。

一條都不可犯?我想我沒有這種能耐,怎麼辦?
2:10-11 基督徒不可利用這節經文為自己犯罪辯駁:“既然我不能持守神所有的要求,為何還要嘗試遵守呢?”雅各提醒我們不可以只遵守某一部分律法而忽略其餘的,因為只要觸犯律法中的一條,我們便犯了罪。我們不可能只犯“一點點”律法,你犯了罪,就需要基督為你的罪付上贖價。以神的標準來衡量自己,而不是用來衡量別人;當你需要被寬恕的時候就向祂祈求,然後,從新得力,把你的信仰實踐出來。

真的要照這律法行事?我們活著不是靠賴恩典的嗎?
2:12 作為基督徒,我們藉著信,而不是靠著守律法,白白得到神救恩的禮物;但作為基督徒,我們也要服從基督。使徒保羅教導我們:“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林後5:10),接受主對我們行為的審判。神的恩典不會抵消我們服從祂的責任,只是給我們服從祂的一個新依據。律法不再是一套外在的規矩,而是使人自由的律法,就是我們喜樂地、自願地遵行的律法,原因是我們愛神,也有從聖靈而來的能力去實行出來(參1:25)。

要憐憫、寬恕,常感心有餘而力不足,靠我自己?可以嗎?
2:13 神不會因為我們寬恕了別人而寬恕我們,只有靠神的憐憫,我們的罪才得到寬恕。若我們獲得恩典後卻不肯寬恕人,就是還未明白或未懂得欣賞神對我們的慈愛(參太6:14-15;18:21-35;弗4:31-32)。



2012年1月28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群起攻之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馬太福音5章7節)

  研究鯊魚的人告訴我,鯊魚在嗅到血腥味時,很可能產生攻擊性。血液會誘發鯊魚群起而攻之,瘋狂爭食。因為血腥味顯示獵物受了傷,成為鯊魚攻擊的目標。

  很遺憾,有時候在教會裡,人們也會這樣對待那些受傷害的人。教會原本應該是讓人得到愛、關懷和餵養的地方。然而,如果大家虎視眈眈地注意別人的錯處,像在尋找血腥味的獵食者,隨時準備群起攻之,這樣的教會讓人感到危機四伏。

  當教會裡有人犯錯時,我們不是要落井下石,而是應該以基督的愛和憐憫幫助他們,鼓勵他們悔改、重新站起來。當然,我們不能縱容犯罪的行為,但是上帝要求我們顯示憐憫,同時也不要太苛責別人的過錯。上帝說:「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馬太福音5章7節)。我們其實應該得到永恆的懲罰,但上帝的憐憫使我們免去了這種刑罰。上帝憐恤我們,同時也呼召我們憐恤他人。

  所以,當你嗅到血腥味的時候,讓我們一起憐恤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因為也許有一天,我們也會希望有人能如此憐恤我們。WEC

求主助我有愛心,
能給罪人真憐憫;
牢記祢曾拯救我,
因祢救贖得潔淨。Sper

上帝對我們的憐恤永不停歇,我們對待他人也應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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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不要做「粉絲」

諸君,為甚麼做這事呢?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徒十四15)

  在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倪柝聲弟兄傳講「內在生活」的道理,帶來教會的復興,一時間,眾人都傾慕倪弟兄。有一位弟兄回憶當年的情景說了一句話,大意是,見到倪弟兄比見到基督更榮幸。

  瓦器貴重因為有寶貝在裡面,傳道人因為忠實地傳講神的話,完成了神造就、潔淨、復興教會的使命,信徒除了感謝、尊重傳道人以外,應當把榮耀、感謝、頌讚歸給神。沒有人能夠離了神而作神的事工,「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約十五5)現在聽說有「某某牧師的粉絲」的稱呼,實在是對傳道人、對教會潛在的危害。

  基督徒沒有超人,每一個都是蒙恩的罪人。所以當保羅看到哥林多教會分成屬保羅的、屬亞波羅的、屬磯法的和屬基督的派別時,他說:「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林前一13)願我們不看傳講者,乃聽所傳的聲音;僕人所成就的,都是僕人背後的主做的,讓我們把心單單歸給為我們死而復活的救贖主--基督。      ~海顏




2012年1月27日 星期五

20120127雅各書1章19-2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19 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

   《馬》19上:本章經文的餘下部分,實際地教導我們怎樣活出在萬物中作初熟果子的身分。經文闡述了實際的義行,是一切因真道而得重生的人所應有的。我們知道,神用真道生了我們,是要我們將真道表明出來。“因此”,現在就讓我們執行這任務。

  我們應快快的聽。這是一個不尋常的命令,可說是帶了點幽默感。這就像說:“趕快,聽著!”意思就是,我們應準備好去聽神的話,並一切合乎神的勸告和責備。我們應樂於接受聖靈的教導。
我們應慢慢的說。雅各對說話的注意,叫人感到驚訝!他提醒我們,在說話方面要謹慎。事實上,連大自然也這樣教訓我們。很久以前,伊比德圖已覺察到:“大自然給人一張嘴巴,兩個耳朵;這樣,我們聆聽別人的條件就會雙倍於我們說話的條件。”所羅門應會極之同意雅各的見解。他曾說:“謹守囗的,得保生命;大張嘴的,必致敗亡。”(箴一三3)他又說:“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一○19)喋喋不休的人,難免會有過失。

   《馬》19下~20:我們應慢慢的動怒。脾氣暴躁的人,不能成就神希望祂兒女所擁有的義。發脾氣的信徒,令人對基督信仰產生錯誤的印象。

  “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箴一六32)這話畢竟是真實的。

1:20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 神的義。

1:21 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

   《新》道:即神的道。

   《馬》另一個表明自己是萬物中初熟果子的方法,就是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雅各將這些缺點比喻為染污了的衣服,是要一次過除掉的。

  污穢包括各方面的不潔──屬靈的、頭腦上的,或身體方面的。至於盈餘的邪惡,可以指我們仍未除掉在信主前的各種惡行。也可指那些從我們的生命中溢出、影響到他人生命的罪惡。又或是指極大的惡;雅各所說的,並非從量方面來看,而是指罪惡本身極為惡劣的本質。無論如何,整體的含意是清晰的。要領受神話語的真理,我們必須在德行上是清潔的。

  領受真理的另一條件,就是存溫柔的心。只閱讀聖經而不肯領受其中教訓,情況絕非罕有。我們可以單從學術的角度來研究聖經而全不受感。我們的驕傲、頑梗和罪惡,使我們不肯接受又不肯回應。只有在靈裏順服和謙卑的人,才可以從聖經獲得最大的裨益。“他必按公平引領謙卑人,將他的道教訓他們。”(詩二五9)“……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賽六六2)

  雅各將聖經形容為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即是說,基督徒重生時,神的道便儲存在他的生命中。英文聖經修訂本(RV)的注腳說明:“重生時所有的道。”這道能救你們靈魂。

  在整個重生的過程中,聖經是神所運用的工具。祂用聖經來拯救人的靈魂,不但得以脫離罪的懲罰,也得以脫離罪的權勢。祂不但用聖經來拯救我們脫離永遠的定罪,也保守我們這一生不致被糟蹋。毫無疑問,雅各在本節所說的,正是拯救工作中在今世並不斷進行的部分。

1:22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馬》單接受所栽種的道是不夠的;我們必須要遵守。單單擁有聖經,甚至只將聖經當作文學作品來閱讀,並不可取。

  我們必須強烈地渴望神向我們說話,並毫不猶豫地願意照祂所說的去行。我們必須將聖經的話化作行動。我們必須在生命中活出聖經的道理。我們每次閱讀聖經,必須準備讓聖經來改變我們的生命。

  如果我們聲稱熱愛神的道,甚至以聖經研究者自居,但只增加對道理的知識,卻沒有更加與主耶穌相似,就是自欺欺人了。在頭腦上不斷增加對聖經的知識,但卻不加以遵行,可以是一個陷阱,而不是祝福。

  如果我們不斷學習所應遵行的,但卻不加以實踐,我們便會消沉、灰心、麻木。“知而不行,徒令消沉。”而且,我們要向神有所交待。最理想的態度,就是閱讀神的話,並深信不疑地遵守。

1:23 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

   《馬》23~24:凡聽道但沒有在行為上改變的人,就像人每早晨對著鏡子匆匆一瞥,然後便完全忘了他所看見的。他雖然照過鏡子,但這行動對他毫無益處。

  當然,我們的外表有部分是不能改變的。但至少我們會因這一看而謙卑下來!當鏡子告訴我們“要洗臉了”,或“剃鬍子吧”,或“把頭髮梳好”,或“刷一刷吧”,我們至少也應照著做。否則,鏡子對我們來說便毫無實際的益處了。

  只是隨意翻閱聖經,或視讀經為責任,不讀不可,但完全沒有受聖經的影響,這樣的情況比比皆是。我們從聖經中得知應如何生活,但隨即便忘記了,並且依然故我,好像自己已很完美似的。這種自滿會使我們的靈命停滯不前。

1:24 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

1:25 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新》全備…之律法:指基督教關於道德及倫理的教訓,都以舊約的道德律為基礎,均歸納在十誡之內(見詩19:7),但要靠耶穌基督才得以完全(見太5:17註釋)。

   《新》自由:罪人是罪的奴僕(約8:34),基督徒卻相反,遵守道德律能使他喜樂自由地按神創造人的目的而活(見2:12)。

   《啟》若以為單單聽了便夠,是自欺。鏡子照的是人的天然面目;用福音真道也就是“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來衡量自己,可以知道怎樣行才完全。舊約的道德教訓是以十誡為基礎的,基督使這教訓更全備。人若遵守,可以不再作罪的奴僕,恢復自由人的地位。

   《馬》相反的例子,就是一個人詳細察看神的道,並習慣地加以實踐出來。他專心而又沉思的閱讀,在他生命中產生實際的果效。

  對他來說,聖經是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其中的誡命並不是難守的。這些誡命的要求,正是他的新生命所熱衷的。他順從而行時,便發覺自己可以真正擺脫風尚習性和世俗論證的種種纏繞。真理使他自由。這就是從聖經得益者的寫照。

  他不會忘記他從聖經所領受到的。相反,他致力在日常生活中活出聖經的教訓。他如孩童般單純地以順服的心為他的靈魂帶來無比的福氣。這人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1:26 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

   《新》虔誠:指外表的宗教行為:如賙濟窮人、禁食,以及在公眾場合祈禱和崇拜。

   《啟》虔誠:指外表上做給人看的敬虔姿態,例如禁食、站在十字路口上禱告、把經文盒繫在額上、故意作冗長的禱告等(太6:17)。要是沒有德行,與拜偶像一樣虛假(徒14:15)。

   《馬》26~27:這裏將沒有用的(聖經新譯本)虔誠與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作一對比。虔誠是指與信仰相關的外在行為模式;是外在的表現,而不是內裏的精神。這是指透過敬拜與事奉來表達的信仰,而不是指所相信的教義。

  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這人的虔誠是虛的。他可能會奉行所有的宗教儀式,以致他看來是個十分虔誠的人。然而,他是在欺哄自己。神並不滿足於儀式;祂所重視的,是在生命中有實際的敬虔。

  沒有勒住的舌頭,只是沒有用的虔誠的其中一個例子。但凡與基督信仰不一致的行為都是沒有價值的。有一個故事,主人翁是個外表虔誠、實際上卻是奸狡的雜貨店東主。他住在店鋪的樓上。每早晨他都會從樓上喊他的助手:

  “張三!”
  “是,老闆!”
  “牛奶用水開稀了沒有?”
  “已做好了!”
  “替牛油著色了沒有?”
  “已做好了!”
  “咖啡裏調了菊苣根(咖啡代用品)沒有?”
  “已做好了!”
  “行了,上來參加早禱會吧!”

  雅各說,這樣的虔誠是虛的(沒有用的)。

  神所要求的,是實踐出來的虔誠,是對他人抱同情關懷的態度,並保守自己有聖潔的生活。那些探望有需要的孤兒寡婦,並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的人,雅各稱讚他們,並以他們為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的榜樣。

  換句話說,新生命的實際外在表現,就是“待人以恩的行動,和分別為聖的生活方式”。金爾將這些德行形容為實踐出來的愛心和實踐出來的聖潔。

  我們應該用下列的問題,來試驗自己的信心:我讀聖經的時候,是否帶著謙卑的態度,希望神藉此責備我、教導我、改變我?我是否渴望勒住自己的舌頭?我發脾氣後是否替自己找辯護的藉囗,還是希望能加以控制?當有人開始講下流的笑話時,我怎樣反應呢?對於那些沒有能力報答我的人,我會否善待他們?

1:27 在 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新》世俗:(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世界」)並非指自然界,而是指違背、偏離神的世人(見約壹2:15)。

   《啟》世俗:指以自我作中心,追求金錢、名譽、地位和權力的生活;心裏頭沒有神,充滿罪惡。真正的虔誠應表現在善行和自潔上,用愛心來實行聖經的教訓(彌6:8;路1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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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人們都喜歡說多過聽,雅各說出了另一種看法——
1:19 若我們說得太多,聽得太少,就表示我們與人交談時,覺得自己的見解比別人的更重要。雅各忠告我們要把這種溝通方式倒過來,留意自己說多少和聽多少。當別人和你交談時,他是否覺得自己的觀點和意見受到重視呢?

慢慢的動怒?那不就是可以發怒嗎?
1:19-20 這裡所說的怒氣,是指因自己受到傷害而爆發的憤怒。遇到不公義或罪惡的時候,我們應該憤怒,因有人受到傷害;但若是自己爭辯失敗,被人得罪或忽視,則不應動怒。因自私而引發的怒氣往往於事無補,對人無益。

聽道,我喜歡;行道,我願意。你問我聽了行了多少?嗯……
1:22-25 聽神的道很重要,不過遵行祂的道、去做神所說的更加重要。如何衡量我們讀經的效果呢?看看聖經對自己的思想行為有多少影響就知道!你有沒有把所學習到的付諸行動呢?

律法使人得到自由?不可能吧,是捆綁才真?……
1:25 “律法使人得自由”似乎很具爭議性,但神的律法指出我們裡面的罪,讓我們有機會求神寬恕(參羅7:7-8),使我們得著救恩,不再受罪的鉗制,享受真正的自由,過聖潔的生活。基督徒有自由去遵行神的旨意,卻不可以濫用自由、任意妄為(參彼前2:16)。

看顧患難中的人,想起來,我可有為神的緣故這樣做?
1:27 在一世紀時,孤兒寡婦沒有甚麼可以賴以為生,除非有親戚照顧,否則多數會淪落為乞丐、奴隸,或飽受飢餓煎熬。教會關心這些無依無靠的人,切實遵行了神的話語。當我們施與而不望回報時,就顯出甚麼叫服事人。

不沾染世俗,可以?可以!
1:27 要忠於神的道德和倫理的標準,而不是世上的標準,這樣就可以保守自己不受世俗污染。我們不該迎合以金錢、權力和享受為本的世俗價值觀,若沾染了這些思想,真正的信仰就蕩然無存了。



2012年1月2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藏身石中

「耶和華是我的巖石,我的山寨。」(詩篇18篇2節)

  這是關於一位年輕的傳道人特普拉狄的故事。有一天,當特普拉狄正走在英國一條鄉村小路時,忽然,暴風驟起,暴雨來臨。他看見一塊巨大的磐石上有一個裂縫,於是就躲進去,直到風雨停息。在裂縫裡躲雨時,特普拉狄聯想到上帝如何帶他度過人生的風雨。

  當時他手邊並沒有紙,剛好地上有一張被丟棄的紙牌,他就用此來記錄當時的感動,這成為後來深受大家喜愛的詩歌「萬古磐石為我開」。

  這首在1775年暴風雨中寫下的詩歌,至今仍激勵許多基督徒。

萬古磐石為我開,
容我藏身在主懷;
願主所流水與血,
解決我的眾罪孽;
贖我免去罪永刑,
使我污濁成清潔。

  想想你遭遇的困難。你需要一個避風港嗎?你需要上帝為你提供一個避難所嗎?你需要再度確認你的罪已被赦免嗎?由特普拉狄的經歷得知,我們能在上帝那裡得到庇護和安慰。

  別獨自站在暴風雨中。試著尋求上帝的避難所。祈求祂保護你。要確保你已經得到了祂的寬恕。快靠近那萬古磐石吧,那是你生命最安全之處。JDB

當你的世界崩潰瓦解,上帝是你唯一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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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人生舞台

那美好的仗我已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四7至8)

  我年幼時常思考怎樣過一個無憾的人生。是財富嗎?是地位嗎?是名譽嗎?還是理想能夠實現?都不是。我見過富有的人不快樂;位高權重的人也有無力感的時候;名譽只不過是過眼雲煙,鏡花水月。多少人美夢成真,卻有不外如是的失落感。男人的心只不過300克(女人的心是200克),卻沒有任何事物可以填滿。

  我16歲信主,至今50年。在這50年中,我體驗到這世界於我就如一個舞台,我在不同的時間、地點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有些角色我是主角;有些角色我是配角。有時演喜劇;也有時演悲劇。無論扮演甚麼角色,只要是甘心樂意而又努力地去演,自然會演得不錯,也有可能得獎;但有些角色是我不喜歡演又不願努力演的,效果當然不好,自己也不滿意,唯有求主寬恕,再給予機會。

  基督徒的人生不需要常常扮演主角,甚至不需要常按自己期盼的角色演出,只需要忠心演好導演(上帝)交託給我的角色,有一天離開舞台,也能無憾。      ~邱建勤




2012年1月26日 星期四

20120126雅各書1章1-1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1 作 神和主耶穌基督僕人的雅各請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的安。

   《馬》作者自我介紹說:作神和主耶穌基督僕人的雅各。如果作者確實是我們所相信、是主肉身的兄弟的話,那麼他的生命確是經歷了奇妙的改變。

  曾幾何時,他並不相信主耶穌(約七5)。他也可能曾與別人一樣,認為耶穌是瘋狂了(可三21)。但我們的主很有耐性地播下了真理的種子。雖然不為他人所接受,他仍將神國度的偉大原則教導眾人。其後,種子便在雅各的生命裏生根。結果產生了巨大的改變。懷疑基督的人,變成了基督的僕人。而且,雅各對此毫不諱言!

  他自稱是作神和主耶穌基督僕人的,很正確地將神和主耶穌放在同等的地位上。他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約五23)。雅各明白“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太六24)。然而,他將自己形容為神和主耶穌的僕人。事實上,他並沒有自相矛盾,因為聖父和聖子是一神,在地位上是同等的。

  這書信是寫給散居各地的十二支派(聖經新譯本)的,從字面上可知是指在大分散時期(希臘文為Diaspora)散居各地的人。

  這些人是猶太裔人,屬於以色列的十二支派。由於以色列國犯罪的緣故,百姓被驅逐離開故土,散居於地中海沿岸的各個國家。原先的分散發生於主前七二一年,亞述人將十個支派的人擄走。其中有部分在以斯拉和尼希米時代重返故土,但只是一小撮餘民而已。在五旬節當日,有“從天下各國來”的虔誠猶太人,聚集在耶路撒冷(徒二4)。這些人可以被稱為大分散時期的猶太人。但後來有另一次的分散,就是猶太裔基督徒的分散。

  使徒行傳八章1節告訴我們,初期的基督徒(大多數是猶太裔)因掃羅的迫害而分散至猶太和撒瑪利亞全地。這次以後,分散並沒有停止,因為信徒甚至到了腓尼基、塞浦路斯和安提阿去。因此雅各寫信的對象,可以是在任何一次危機中分散至各地的猶太人。

  雖然書信並不是直接寫給我們,但既然所有真信徒在世上都是客旅寄居的(腓三20;彼前二11),我們大可以將書信應用在自己身上。

  有一個較難解決的問題是,雅各的對象到底是非基督徒猶太人、歸信基督的猶太人,還是猶太裔的信徒與非信徒呢?作者的對象似乎主要是真正重生的信徒(一18)。但有時候,他又似乎是向那些只是口稱為基督徒的,或甚至是非信徒說話。

  這是其中一個證明書信的成書日期頗早的證據:希伯來裔基督徒與不信的猶太人之間的嫌隙尚未顯著,未變得白熱化。

1:2 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

   《新》弟兄們:在這封短信中,雅各有十五次稱讀者為「弟兄們」。他對他們雖多有斥責,但這斥責乃是出自弟兄之愛。

   《新》試煉:這裏的「試煉」在希臘文源於同一字根。1:2-3是強調外來的患難,1:13-15則強調內心道德的試煉,例如犯罪的誘惑。

   《馬》在這段經文裏,雅各要處理試探的問題。他用試探這詞有兩個不同的意思。

  在2至12節裏,所謂試探是指聖潔的試煉,或說是神賜下的困難,要試驗我們的信心有多真實,並藉以使我們更像基督。另一方面,在13至17節裏所談到的,卻是不潔的試探,是源於內心的,並會引使我們犯罪。

  基督徒的人生充滿了問題。試探是不速之客,是突如其來的。有時單獨而來,有時卻蜂擁而至。試探是無可避免的。雅各並不是說“如果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而是“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的時候”(聖經新譯本)。我們是不能擺脫試探的。問題應該是:“我們應怎樣面對?”

  在面對生命中的種種試驗和試煉時,可以有幾種態度。我們可以抗拒(來一二5)、抱輕視的態度、自誇可以靠自己勝過。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灰心,在壓力下投降(來一二5)。這是認命的態度。甚至我們會懷疑神是否顧念我們。此外,我們也可以因種種的困難而不滿併發怨言。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章10節就警告我們不可這樣。另一個選擇是,我們可以在自憐中度日,將一切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並嘗試爭取別人的同情。

  但有更好的態度,我們可以將生命中的難題困境看成是操練的機會(來一二11)。我們大可以這樣說:“這試煉臨到我,是神容許的。祂對我有美好的心意;雖然我不明白,但我會嘗試尋求。我希望祂的心意在我生命中成就。”這正是雅各所提議的:“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不要抗拒!不用灰心!應當喜樂!這些問題並非你的仇敵,不是要將你摧毀;卻是你的朋友,要幫助你培養基督的品格。

  神要在祂的每一位兒女身上,培育出基督的形像來。這過程肯定會帶來痛苦、失意和困惑。當事事稱心時,並不能結出聖靈的果子;我們總得要經歷一些風雨。

  試煉並不會令人感到快意,卻是十分困難、令人不快的。但過後,試煉就會為那些受過管教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一二11)。我們常看見經歷過嚴重危機的基督徒這樣說:“這經歷確是難熬的,但卻是珍貴無比的。”

1:3 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

   《啟》3~4:外來的壓力,無論是患難、逼迫或生活的艱困,都是錘煉一個人忍耐的好機會,培育在萬般變遷中矢志不移的信心。約伯是我們的好榜樣(5:11)。

   《馬》雅各提到信心經過試驗。他將信心比作貴重的金屬,由試金者(神)試驗其真純程度。

  這塊金屬,要接受逼迫、疾病、苦難或憂傷的火煉。沒有困難,我們永不能培養出忍耐來。其實,連屬世的人也體會到難題可以鍛鏈品格。

  著名的工業家祁泰寧曾經這樣說:“要進步,就要付上遭遇難題的代價。除了難題以外,不要將其他東西帶到我面前。好消息往往會使我荏弱。”

1:4 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

   《馬》雅各說:“但忍耐也當成功。”有時當困難來臨時,我們會心亂如麻,多方設法要將試煉縮短。例如,還沒有求問主在事情裏的心意,我們便跑到醫生處,囫圇吞下大量藥物,希望可以藉此縮短試煉。我們這樣做,往往會阻撓神在我們生命中的計畫。可能在神那特殊的心意成就之前,我們日後要面對更長期的試煉。

  在培養忍耐的過程中,我們不應走捷徑。只要我們與神合作,我們便會成為成熟、全面發展的基督徒,在聖靈的各種恩典上毫無缺欠。

  經歷試煉時,我們不應沮喪失望。沒有難題是我們的天父不能解決的。在我們的生命中,有一些困難是永不會消除的。我們應學習接受現實,並體驗他的恩典夠我們用。保羅曾三次求主除去他身上的軟弱。結果神並沒有給他除去這軟弱,卻賜給保羅足夠的恩典去面對(林後一二8-10)。

  只要順服神的旨意,我們便得著真正的平安。

  有時,我們從生命中的困難學了功課後,問題便會消失。煉金者能夠從金屬溶液中看見自己的反照,便會把熔爐的火關掉。我們大多缺乏智慧,不懂得從神的角度來看生命中的各種壓力。我們的目光短淺,只著眼在目前的不快上。我們忘記神深思熟慮的目的,是要我們經過困苦後,使我們寬廣(詩四1)。

1:5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 神,主就必賜給他。

   《新》智慧:能使人懷著「大喜樂」(1:2)面對試煉。智慧並非只是累積來的知識,而是一種知道如何將屬靈道理應用出來的心得(見箴1:2-4;2:10-15;4:5-9;9:10-12)。

   《啟》5~6:信徒要有屬靈的智慧,知道甚麼是合宜的事,甚麼是合乎神旨意的事。這是一種道德抉擇的力量(3:17-18;箴2:1-15;羅16:19),能分辨是非。人若缺乏這智慧,可向神求。祂美善、豐富、慈愛,凡憑信心遵循祂的旨意求,就必得著(太7:7)。

   《馬》5~8:指出智慧的源頭是神;我們透過禱告得著智慧;每一個人都可以得著;神將智慧厚賜與眾人,且不加以斥責;最重要的條件是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

   《馬》我們毋須倚靠自己的智慧來面對生命中各種困難。在受試煉時,我們若缺乏屬靈的眼光,便應來到神面前,將我們的困惑和無知向祂訴說。凡懂得這樣做、以尋求神賜下試煉的旨意的人,就必經歷神的厚賜。他們也不用擔心神會斥責他們;如果我們受教又願意聽從,祂便會感到喜悅。

  我們其實全都缺少智慧。我們一生中遇見無數的問題,聖經並沒有一一給予我們具體的答案。聖經並不是用來解答問題的,但神的話實在給予我們基本的原則。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遇上了問題,便應運用這些原則。

  因此,我們需要智慧。屬靈的智慧,就是懂得怎樣將主的教訓實際地應用在日常生活中。

1:6 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

   《馬》6~8:我們尋求神的時候,必須憑著信心……一點不疑惑。我們必須相信祂愛我們並關心我們,而且在祂沒有不能成就的事。

  我們若懷疑祂的善意和能力,便不能在困苦中有安穩。這一刻我們在祂的應許上感到穩妥,下一刻我們卻覺得神好像忘記了善待我們。我們就像海中的波浪,一時上半空,隨即又墮到深淵去──愁煩苦惱,翻騰不安的。在樂觀與悲觀之問徘徊的信心,並不能榮耀神。搖擺不定、心懷二意的人,神不會賜他們屬靈的眼光(7-8節)。

1:7 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裏得甚麼。

1:8 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

   《啟》向神求不可有貳心,不可把心的一半放在神身上,一半放在別的事上;對神必須專一(太6:24)。

1:9 卑微的弟兄升高,就該喜樂;

   《新》9~10卑微的弟兄…富足的:雅各論慧(1:5-8)及貧富(1:9-11)的話,既出現在兩段對「試煉」的討論(1:2-4、12)之間,1:5-11的經文大概也與試煉有關。遭遇貧窮試煉的基督徒,應當因自己有信徒(見2:5)的崇高身分而喜樂(1:9);富足的基督徒遇到使其降卑的試煉時—甚至包括失去財富—也應感到喜樂(1:10)。

   《啟》9~10:這書有多處講論貧富的事(2:1;5:1及以後),此處為第一次。從本章2-12節前後的經文都論試探來看,9-10兩節講的應該也和試探有關。貧的人成功地經歷試煉固應喜樂,富的人經過試煉,蒙受經濟損失,卻學習到謙卑的功課,也應喜樂。人有真道為基礎,才可永遠立定(賽40:8)。

   《馬》驟眼看來,9至11節似是談到另一個問題,或是一段加插的言論。然而,雅各其實是繼續討論從神而來的試煉,只在這裏舉出具體的例子。

  不論貧或富,信徒都可以從不幸和危難中得著持久的屬靈益處。例如,卑微的弟兄如果感到不滿或失望,他可以因自己是神的後嗣,與耶穌基督同作後嗣而喜樂。他知道一切事物都是屬他的,他是屬基督的,而基督是屬神的;他可以因此而感到安慰。

  “卑微的弟兄”不能擺脫其卑微的處境大概是不得已的。他並非懶惰或大意;只是神認為他處於低收入階層是至為適當的,故此他便一直留在那裏。也許要是他富足的話,他便永不會接受基督。現在他既已在基督裏,就得著各種天上的屬靈福氣。他應該怎樣呢?他應該掙脫這種生活狀態嗎?他應感到苦毒和忌恨嗎?不。他應該接受由神所賜、非他所能控制的處境,並因得著各種屬靈的福氣而喜樂。

  有太多的基督徒,一生不安於他們的性別、年齡、體高,甚至生命本身。對棒球運動具有天賦的女孩子,渴望生為男兒身。青年人覺得自己是大人就好了,老年人卻希望青春復再。個子矮小的,妒忌身村魁梧的;魁梧的卻寧願自己並不那麼出眾。有人甚至說:“我情願死掉好了!”這一切都是可笑荒謬的!

  基督徒應有的態度,就是接受從神而來、非我們所能改變的東西。這是神命定給我們的,我們應儘量加以利用,以致能榮神益人。我們應與使徒保羅同聲地說:“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一五10)當我們忘卻自己在條件上的限制,而忙於服侍他人的時候,我們發現屬靈的人會按我們的本相愛我們,而不是因為其他原因,例如我們的外表。

1:10 富足的降卑,也該如此;因為他必要過去,如同草上的花一樣。

   《馬》10~11:雅各繼而提到富足的。但很奇怪,他卻並不是說:“富足的應在他的富足上喜樂。”反而,他說富足的降卑了,就應該喜樂,他的說法與耶利米書九章23至24節相同:

  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囗,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囗,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囗。誇囗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囗。這是耶和華說的。

  富足的若失去了物質上的財產,可能更可以找到值得喜樂的真正原因。或許生意失敗會引領他歸向主。若他已經是基督徒,他既知道自己在天上有更美長存的家業(來一○34),便可以欣然地接受在貨財上的損失。地上的財富就像草上的花(賽四○6-7),最終也會過去。

  如果人所擁有的,就只是物質的財富,那麼他的一切希望與未來,都要在壽終時終止。雅各用草倏忽的特質,來比喻財主短暫的人生,和他的財富的價值是何等有限。他在自己的奔波經營中也必這樣衰落(聖經新譯本)。

  然而,太陽與熱風卻不會消減屬靈的價值。任何試煉,如果能使我們擺脫對短暫事物的鍾愛,並使我們著重天上的事,都是貌似不幸而實際上使人蒙福的事。

  因此,使卑微的人升高,使富足的人降卑,都是同樣的恩典,都是足以使人喜樂的。

1:11 太陽出來,熱風颳起,草就枯乾,花也凋謝,美容就消沒了;那富足的人,在他所行的事上也要這樣衰殘。

1:12 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

   《新》生命:指永生,此句之動詞「必得」是未來式的,即為了表達此意。

   《新》冠冕:希臘文此語通常指戴在獲勝的運動員或凱歸將領頭上的桂冠(見提後4:8;彼前5:4;啟2:10及註釋)。

   《啟》主基督在老約翰寫給士每拿的信中,給被試煉受患難的信徒的應許是:“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必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2:10)。在競技中勝利的可得花冠;在主道上奔跑到底的可得主賜永遠生命。

   《馬》雅各結束討論從神而來的試煉時,宣稱那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

  這裏所說的冠冕,不是王者的冠冕,而是得勝者的桂冠,會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頒授。當然,這裏並沒有暗示永生是忍受試驗的獎賞;而是指那些堅毅不屈的人,會因這生命的素質而得尊榮,並可以在天堂裏,更深刻地享受永生。

  在天堂裏,每一個人都會有滿溢的福杯,只是他們所得的福杯大小不一,盛載天堂福樂的容量也大小不一。這大概就是生命的冠冕的含意;得冠冕是指更圓滿地享受天堂的榮耀。

  現在,讓我們來思想這段關於從神而來的試煉的經文,在我們生活中的實際意義。各種試驗來臨時,我們應作怎樣的反應呢?應該對生命中的各種不幸作出憤懣的投訴,還是喜樂並感謝主賜下困苦?應該四處向人訴苦,還是默默地承擔呢?應該用將來以麻醉自己,冀望明天會更好;還是面對今日的境況,在各種遭遇中察看神的作為?應該哀傷自憐,還是捨己以服侍他人?

1:13 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 神試探」;因為 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

   《新》試探:1:13-14這動詞是指各種引誘,用來考驗人抵擋罪的道德力量(見太4:1註釋)。

   《新》神不能被惡試探:神的本性是聖潔的,罪對祂來說毫無吸引力。

   《啟》13~15:本節至18節講神美善的本性。3:11說到泉源從一個眼裏不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同樣,在神那裏只有“美善的恩賜”和“全備的賞賜”。信徒面對試探乃站在神一邊與惡對抗,神是聖潔的,不能為罪所誘,故與試探毫無關係。祂既不引誘人,也不把試煉加在人身上。人受的試探生發於內心的私慾,魔鬼才利用這私慾引人犯罪(參創3:6-22)。

   《馬》這裏所討論的主題轉為不潔的試探(13-17節)。聖潔的試煉,是要使我們磨練出最美好的素質;相反,不潔的試探,是要誘發我們內心最壞的本性。

  有一點必須清楚說明。我們被試探去犯罪時,要知道試探並不是來自神的。誠然,神會試驗人的信心,但祂卻永不會試探人,引誘人犯任何形式的罪。祂與惡毫無瓜葛,祂也不引誘人犯罪。

1:14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馬》人總愛將犯罪的責任推到別人身上。如果他不能怪罪於神,就會採用現代心理學的立場,指出犯罪其實只是一種病態。他希望可以藉此逃避審判。

  然而,犯罪並不是病態,而是在道德上的敗壞,人必須為此作出交待。有人甚至會怪罪於死物。然而,物質本身並不是罪惡。罪惡也不是從那裏衍生出來的。雅各溯本尋源,指出關鍵所在:“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罪惡來自我們的內心,來自我們固有的、邪惡的、墮落的、敗壞的本質。耶穌說:“因為從心裏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瀆。”(太一五19)

  雅各在本節所用的私欲一詞,可以是指任何的慾望──正當的或邪惡的。這詞本身並沒有善或惡的含意。不過,在新約聖經中,這詞差不多毫無例外地用來形容邪惡慾望;這裏的含意就肯定是這樣了。

  這裏將私慾比作一個邪惡的婦人,四處炫耀她妖豔的魅力,並要引誘人上釣。我們每一個人都會被試探。卑劣的私慾和不潔的慾望常慫恿我們去犯罪。我們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時候,是不是毫無抗拒之力的呢?不。我們可以從腦海中驅除各種惡念,並集中去思想純淨清潔的事物(腓四8)。而且,在面對強烈的引誘時,我們可以向主呼求,因為“耶和華的名,是堅固台。義人奔入,便得安穩”(箴一八10)。

1:15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新》私慾、罪、死亡—這三步曲在夏娃受試探(創3:6-22)及大衛受試探(撒下11:2-17)中都清楚見到。

   《馬》如果確是這樣,哪我們為什麼還會犯罪呢?答案就是: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我們本應驅除惡念,但卻加以慫恿、助長,甚至享受罪中之樂。

  雅各用男女交媾來比喻這種對罪的默從。私慾既懷了胎,便生出一個醜惡的嬰孩,名叫“罪”。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經常繫念著一個應禁戒的行動,總有一天我們會做出來。大衛與拔示巴的例子(撒下一一1-27),生動地說明私慾懷胎然後生出罪來的整個過程。

  雅各說:“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罪並不是毫無果效的,而是會生發出其自有的結果。

  所謂罪會生出死來,可以有幾種理解。首先,亞當因犯罪,為自己和後裔招來肉身的死亡(創二17)。但罪惡也帶來永恆的、屬靈的死亡──最終與神和祂的祝福分隔(羅六23上)。此外,有另一含意,就是罪會為信徒帶來死亡。例如,提摩太前書五章6節說,一個信主但好宴樂的寡婦,活著也是死的。即是說,她在浪費生命,完全不能成就神拯救她的旨意。

  對一個基督徒來說,若與神沒有相交,沒有交往,即雖生猶死。

1:16 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看錯了。

   《馬》16~17:人在犯罪之後,往往會諉過於神。他們埋怨自己的創造者:“為什麼把我創造成這樣?”然而,這是自欺欺人的。只有美善的恩賜是來自神的。事實上,祂是“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的來源。

  雅各將神形容為眾光之父。在聖經中,“父”這個字有時是指創造者或源頭(參看伯三八28)。因此,神是眾光的創造者或源頭。然而,眾光是指什麼呢?當然包括各種天體──太陽、月亮和星宿(創一14-18;詩一三六7)。不過,神也是一切屬靈之光的源頭。

  因此,我們應以祂為宇宙中各種形態之光的源頭。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神並不像祂所創造的各種天體。這些天體不斷在轉變,祂卻永不改變。或許雅各不但思想到太陽與星宿暗淡的光輝,也想到眾星與地球之間在運行時不斷改變的關係。太陽、月亮和眾星宿的特色就是常變。轉動的影兒,可以理解為因轉動而產生的影兒。這可以是指當地球繞著太陽運行而自轉時所造成的影子,也可以是指天體虧蝕。例如,日蝕就是因月亮的影子投在地球上,日光被月亮遮蔽形成的。

  然而,神卻是截然不同的,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因轉動而造成的影兒。祂的賞賜與祂一樣是全備的。因此,很難想像祂會引誘人犯罪。試探源於人邪惡的本質。

  讓我們察驗我們面對試探時的信心。我們是否樂於讓惡念在我們的腦海中徘徊,或即時將之驅走?犯罪的時候,我們是否砌詞說那是身不由己的?我們被引誘犯罪時,是否諉過於神呢?

1:17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新》眾光之父:神是宇宙天體的創造者。照亮地球的天體會改變,神卻永不改變。

   《啟》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1:5)。祂創造日月星辰,是光的源頭(“眾光之父”),潔淨無瑕,連一點陰影也沒有;從祂那裏賜給人的無不美善全備。造物會變,祂永不改變。

1:18 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新》真道:福音的宣告(見彼前1:23-25)。

   《新》生了:這裏是指重生(見約3:3-8),而非創造。

   《新》初熟的果子:見利23:9-14。正如第一束的收成表示所有莊稼將隨後成熟,教會初期的基督徒也正顯示出將來還有許多人會重生。

   《馬》這段經文勾劃出,在我們得新生命的過程中,神的道在聖靈使用下所起的作用。

  經文告訴我們: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祂按自己的旨意──這說明是什麼推動祂拯救我們。我們沒有什麼價值,以致祂不得不拯救我們。祂這樣做,是按自己自由的旨意行事。祂對我們的愛,是我們不配得的,不能賄買的,也不是我們主動求得的。這完全是祂自發與主動的。

  我們理應因此而敬拜祂!祂生了我們──這說明我們已經重生了。因這屬靈的出生,我們成為祂的兒女──這是個永不能改變的關係,因為出生的事實是不能逆轉的。

  用真道──聖經就是促成我們得新生命的要素。在每一個真正歸主的例子中,聖經必有其角色,無論是由人背誦還是閱讀。沒有聖經,我們就不會知道得救恩的途徑;實際上,我們根本就不會知道有救恩的存在!

  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關於初熟的果子一詞,有三個很主要的觀念。首先,第一捆收成所得的穀物,就是初熟的果子。

  雅各書的對象,屬於基督徒時代的首批信徒。當然,在神的各種創造物當中,所有信徒都好像初熟的果子,但這裏主要是指猶太裔的基督徒,即雅各書的對象。第二,初熟的果子是獻給神的,以感謝祂豐富的賜贈,和承認一切都是由祂而來,並且是屬祂的。因此,所有信徒都應將自己當作活祭獻給神(羅一二1-2)。第三,既有初熟的果子,就保證在將來會有圓滿的收成。雅各將他的對象比作在基督裏收成的第一捆禾。在將來的世代裏,會有很多人步他們的後塵,但他們被立為聖徒的典範,是新創造的樣品。主最終會令全地滿佈與他們一樣的人(羅八19-23)。當主耶穌回來統治全地時,就會有圓滿的收成。在這期間,他們要效忠基督,到千禧年的時候,全世界都要這樣效忠基督。

  雖然經文主要是以第一世紀的基督徒為對象,但對每一位尊敬基督之名的人,其實都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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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聖經中的雅各可不少,這位雅各你可認識?不知他寫的是……
1:1 本書的作者是一位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參徒12:17;15:13),是耶穌的兄弟雅各,而不是十二使徒中的雅各。雅各書約於公元50年前寫成,是最早的新約書信之一。司提反殉道後(參徒7:55-8:3),逼迫加劇,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分散到各地。在羅馬、亞歷山太、塞浦路斯、希臘和亞西亞的城市中,猶太基督徒群體十分活躍,這些早期的信徒沒有教會的支持,雅各就以教會領袖的身分給他們寫信表達關懷,鼓勵他們在困苦中堅守信心。

生如潮水之起落,活在百般試煉中,心生忍耐人喜樂——真的?
1:2-4 雅各的意思不是“如果”遭遇試煉,而是“當”遭遇試煉時,我們要怎樣做。他認定我們必會遭到考驗,不過可從中得益;苦難為我們的靈命所帶來的成長,可使我們對苦難有正面的看法,而無須假裝快樂。雅各叫我們把困難視為學習的機會,因為試煉教我們忍耐(參羅2:7;5:3-5;8:24-25;林後6:3-7;彼後1:2-9)。只有遇到壓力,我們才能從自己的反應中知道自己的靈性有多成熟。事事順利的時候,我們很容易友善待人;但別人以不公平對待我們時,我們是否仍然以德報怨呢?我們應停止抱怨,看試煉為成長的機會,感謝神應許在艱苦時與我們同在,求神幫助我們解決困難,賜我們力量去忍耐。神不會撇下我們獨自去面對問題,祂會與我們同在,助我們成長。

面對世情,我總好像在黑暗中摸著走,誰,誰為我導航?
1:5 雅各所講的智慧並不單是知識,而且是遇到困境時作出明智抉擇的能力。無論我們何時需要智慧,都可以祈求神,祂就會賜我們所需要的。基督徒不必在黑暗中摸索,期望僥倖尋得答案,我們可以祈求神的智慧去引領我們作出抉擇。

智慧,你說你要,但,為何而求?
1:5 智慧也指實際生活的洞悉力,這洞悉力是源自敬畏神,領導我們過正確的生活,並且增強分辨是非的能力。神願意賜這智慧給我們,但是,倘若我們以自我為中心而非以神為中心,就不能領受這智慧。要知道神的心意,我們需要讀神的話語並求問祂我們該怎樣遵從祂的話而活。

一點不疑惑——你有這樣的信心嗎?
1:6 “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不單相信神存在,而且相信祂愛心的關顧。這包括依靠神和期望祂回答我們的禱告。當我們到祂面前時,必須先放下個人的成見,祂不會應允一切自我的或自私的請求。我們必須相信神,相信祂會使我們的期望在祂的旨意下得以達成(參太21:22註釋)。

世界與神,你選誰?——神,你會很快的答;但,有時候,或更多的時候,我們……
1:6-8 如果你見過波濤洶湧、巨浪滔天的景象,就會瞭解這樣的海面是何等的不平靜。疑惑使人像翻騰的波濤一樣搖擺不定;疑惑的心,就是不完全相信神的旨意是最好的,看神的話語如同一般人的意見一樣,可聽可不聽。這種人在個人感覺、世俗觀念和神的吩咐之間舉棋不定。你若不想再三心二意,就要信靠神,全心全意地歸向祂,還要向祂求智慧,並深信祂必賜下。你憑這智慧去作決定,必然穩妥。

那些卑微的人,好像比人差一些——看他們,你是這樣想的嗎?
1:9-11 “卑微的弟兄”就是指地位卑微、無財無勢的人,他們常被人看不起,今天在我們的教會中也有這種情況出現,但神看他們為寶貴。既然神毫不在乎財勢地位,為甚麼我們還花那麼多精力追求這些東西?為甚麼還要那麼尊崇擁有這些東西的人?你生存的目的是否就只為了滿足物慾?若失去了物質享受,你還擁有甚麼呢?神看重的是你的心,絕不是你的銀行存款,因為存留在你心中的東西才有永恆的價值。人的真正財富蘊藏於一個人的屬靈生命中。金錢、地位、事業、面子和物質享受只可帶來短暫的快樂,神看重的卻是永恆的靈魂。耶穌是我們最好的榜樣(參可4:18-19;路12:13-21),儘量學效主耶穌對待每一個人的態度吧!

生命的冠冕是給那些——
1:12 生命的冠冕就像得勝的運動員所得到的勝利花環(參林前9:25)。神所賜的生命冠冕並不是地上的榮耀和尊貴,乃是永恆的賞賜——與神永遠同在。要成為神的得勝者,就要愛神,甚至在壓力下仍對祂忠心耿耿,堅定不移。

試探,不陌生吧,至於它由孕育至成形,竟是……
1:13-15 試探不是從神而來的,乃是由於人心中有私慾。最初它只是一種惡念,當我們繼續思想這惡念並化成行動,那就成了罪,其破壞力就如滾雪球一樣,愈滾愈大,所以要趁早加以控制。(有關逃避試探的經文,請參太4:1-11;林前10:13;提後2:22。)

試探,好可怕,一觸就成罪?誰要負責?
1:13-15 我們心生惡念或犯錯時,很容易有種種藉口,歸咎別人。藉口包括:(1)這是別人的過失;(2)我無能為力;(3)眾人都這樣做;(4)我只是一時大意;(5)人根本不可能完美;(6)是魔鬼驅使我做的;(7)我迫不得已;(8)我根本不知道這是錯的;(9)神在試探我。基督徒應當承認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求神寬恕,而不是找藉口,把責任推卸給別人。

活著是為神的,我明是這樣做,仍要面對試探?
1:13-15 為神而活的人很多時候都不明白為何仍然要面對試探?神絕不會引誘人犯罪,卻會考驗人,容讓撒但試探我們,磨煉我們的信心,在基督裡成長。我們可以求神賜予力量並遵行祂的話語,來勝過罪的試探。

1:17 聖經常以光明為善、黑暗為惡作為對比。(把神描繪為光的經文,請參詩27:1;賽60:19-20;約1:1-14。)

初熟的果子——為何這樣比喻?為何是“初熟”?
1:18 第一世紀的基督徒,就是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的第一代信徒,雅各稱他們為“初熟的果子”。猶太領袖應當很清楚,在收成以前要先奉獻初熟的土產作為敬拜神的禮物,也成為其他收成的祝福(參申26:9-11)。保羅也指出基督從死裡復活,成為已死之人初熟的果子(參林前15:20)。



2012年1月26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天堂

「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得後書3章13節)

  最近看到一則電視廣告:坐在車子後座的孩子們爭論晚餐要吃甚麼,一個要披薩,一個要吃雞肉。坐在副駕駛座的媽媽說:「不,我們晚餐吃漢堡。」

  這時,爸爸立刻提出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我們到自助餐廳吧,這樣一來,你們想吃甚麼就吃甚麼。」最後廣告以這句話結尾:「還在為今日晚餐煩惱嗎?『天堂』自助餐,應有盡有,大飽胃口!」

  這個廣告讓我想起另一個「天堂」,那裡會有我們需要的所有東西。最重要的是,至聖上帝會與我們同在。使徒約翰這麼描述天堂:「有上帝和羔羊的寶座」(啟示錄22章3節)。從上帝和羔羊寶座流出來的「生命水」將會滿足我們饑渴的靈(啟示錄22章1節),因祂對祂的子民說:「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啟示錄21章6節)。那裡還有能「醫治萬民」的生命樹(啟示錄22章2節)。在這天堂,再也沒有咒詛(啟示錄22章3節)、疼痛、悲哀和哭號(啟示錄21章4節)。

  這是我們夢寐以求的天堂,你準備好到那地去了嗎?AMC

有一歡欣喜悅之地,
聖徒永遠作王之所;
無盡白晝除去黑暗,
喜樂終將趕走悲傷。Watts

人間是個試煉地,天堂則是喜樂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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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長存的影響

想到你心裡無偽之信,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羅以和你母親友尼基心裡的,我深信也在你的心裡。(提後一5)

  在孩子小的時候,母親的影響很重要。喬治華盛頓的母親從小就教導他信靠神,當他年輕離家參軍時,他母親對他說:「記住,上帝是我們唯一的依靠,我吩咐你,兒子,不可忘記每日禱告。」在他出任元帥之前,他要求在全國範圍內印發《聖經》,並向軍隊派駐軍牧。他從小建立依靠主的信心,使他在困苦艱險中專心仰賴神,多次以弱勝強,化險為夷,直至聯邦州取得獨立戰爭的勝利。

  德國哲學家康德的母親是敬虔嚴謹的基督徒,小時候的康德,被稱為「從早到晚沉浸在宗教裡」。成年後,康德離開教會,潛心專攻形而上學。到了晚年,他發現自己強烈地渴望保持他母親曾諄諄教誨,並在他身上深深紮根的信仰生活。他的後期著作一反從前無神論的觀點,回歸了神所賜的永生觀念,對哲學界的嘲諷、攻擊置之不理。

  母親不能跟孩子一輩子,當在他們小的時候,把信心的種子種在孩子心裡,並交託信靠神,讓孩子到老也不偏離。      ~海顏




2012年1月25日 星期三

0120125猶大書1-2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1 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的弟兄猶大,寫信給那被召、在父 神裏蒙愛、為耶穌基督保守的人。

   《新》為耶穌基督保守的:維繫全宇宙的神(見西1:7;來1:3)必保守祂兒女的信仰,並確定他們能得到永遠的產業(見約6:37-40;17:11-12;彼前1:3-5)。

   《馬》神使用義人猶大來揭露離經背道者的真面目,而離經背道者其中一個最大的例子,是另一個猶大,即加略人猶大。對於這位義人猶大,我們可以肯定的資料是,他是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的弟兄。

   在本書的開首,猶大對收信人有三個稱呼,是適用於所有真信徒的。他們是被召、在父神裡成聖,為耶穌基督保守的人。神用福音“呼召”這些人從世界分別出來歸祂。

   他們是蒙神揀選,成為神特別和聖潔的子民,他們蒙奇妙的保守,得以脫離危險、破壞、玷污和定罪,且最終他們會被引領得見榮美的大君王。

1:2 願憐恤、平安、慈愛多多地加給你們。

   《新》平安:因經歷神的恩典而湧流出的極深的屬靈安寧(見約14:27;20:19;加1:3;弗1:2等註釋)。

   《馬》猶大祝願他的讀者能夠得著憐恤、平安、慈愛。信徒面對著將信仰歪曲的強大壓力,這祝願顯得特別及時。聖徒受爭鬥、壓力圍困時,神向他們施以同情的安慰和眷顧,這就是憐恤。倚靠神的話,不看環境只仰望那位掌管一切情況以成就祂旨意的,從而產生的安寧和穩妥就是平安。慈愛就是神接納祂看為珍貴的子民──這種超然的愛,我們應與他人分享。

   猶大希望這三種福氣多多的加給你們。不是逐步小量的遞增,而是多多的倍增!

1:3 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

   《新》親愛的弟兄啊:(編者註:新國際版作「親愛的朋友們」)見17、20節;又見彼後3:1註釋。

   《新》我們同得救恩:猶大的原意是要寫一篇探討救恩教義的書信,可能要討論人的罪惡與罪疚、神的慈愛與恩典、赦罪及重生後應有的生活方式等題材。

   《新》從前一次交付:這真理是絕對的,不容改變。

   《新》真道:在此是指各處信徒所持守真理的體系—即福音及所有與其有關的道理(見提前4:6)。這些真理受到攻擊,需要維護。

   《啟》作者以急迫的心說出寫信的目的,教會已陷在信仰受到攻擊的危機中,信徒應竭盡全力儆醒保衛。

   《啟》一次:是一次了結的意思。基督交託給聖徒的真道是完備的,不可加增,也不可減少。

   《啟》聖徒:指生活在基督裏重生得救的聖潔信徒。

   《馬》猶大原本打算寫信,論到信徒所同得的榮耀救恩。然而,神的靈是這樣有力地影響著這位順服的作者,以致他感到有必要改變方針。一篇簡單的、討論基本教義的書信已嫌不足;他必須寫一篇辭嚴情切的信來堅固讀者。他要鼓勵他們為真道竭力的爭辯。基督真道這神聖的遺產正受到攻擊,敵人正致力要侵蝕這些基要道理。神的子民必須毫不妥協地堅持神的聖言是默示的、無謬誤的、具有權威的、充足完備的。

   不過,信徒為真道爭辯時,言談舉止必須有基督徒的榜樣。誠如保羅所說:“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提後二24)他要爭辯,但卻不可以是個好爭吵的人;在作見證時,必須保持有好的見證。

   我們所竭力爭辯的,就是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請留心!並不是“從前交付”,而是從前一次交付。教義的內容是完整的。正典已經完備了,不可以再加上任何內容。“所有新的都不是真的,所有真的都不是新的。”如有任何師傅聲稱,他擁有超越聖經內容的啟示,我們便隨即拒絕接受。

   真道已經交付我們,我們不用尋求聆聽任何額外的。很多異端領袖聲稱他們的經書與聖經具有同等的權威,但以上所說的,就是我們的答案了。

1:4 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 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或譯:和我們)主耶穌基督。

   《新》因為:這介詞引出猶大不得不改變此信主題的原因。

   《新》自古被定受刑罰的:可能是指舊約聖經對那些不敬虔之人的斥責,或指以諾的預言(14-15節)。又或許猶大是說:因著這些人的罪,審判早已準備要降臨在他們身上了(見彼後2:3;就更易了解這句話的意思)。

   《新》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他們以為靠恩典得救後,就有肆意犯罪的權柄,因為神會在祂的恩典中白白赦免他們所有的罪,或者因他們的罪更可以顯出神的恩典的浩大(參羅5:20;6:1)。

   《新》不認獨一的主宰…主:譯為「主宰」的希臘文,原是形容無限量的權力,或絕對的權勢。希臘文的文法結構顯示「主宰」和「主」是指同一個人,並且這節經文與其平行經文一樣(彼後2:1),均清楚表明所指的人就是基督。

   《啟》這些偷著潛入教會中不敬虔的人,認為人既蒙神恩得救了,就有犯罪的自由,因為有恩典的神會赦免他們的罪,更可因為犯罪而讓神的恩典顯大(羅5:20;6:1)。作者指出,將神的恩典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必難逃神的刑罰。

   《馬》本節告訴我們,這威脅的性質是什麼。基督徒相交中已有破壞分子開始滲入。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有人在暗中進行秘密和欺騙的行動。

   這些內奸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這好像是說,神特意選這班人出來,注定要他們受刑罰。但這裡的意思其實不是這樣。聖經從沒有說,有些人是被揀選出來受刑罰的。人得救是因為神的恩典。但如果他們最終失喪的話,那是因為他們的罪和不順從的緣故。

   這句經文的意思,是說明離經背道者要受刑罰這一事實,是老早已經注定的。任何人決意要離棄基督的信仰,他們所面對的刑罰,與那些在曠野中不信的以色列人,或是悖逆的天使,又或是所多瑪城的人所受的刑罰相同。他們並不是被預定要叛離,但他們一旦選擇叛離的話,就要面對早已決定要加諸一切離經背道者身上的刑罰。

   這些不虔誠的人的兩大特徵,就是他們的品行敗壞,他們的教訓謬妄。在品行方面,他們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他們將基督徒的自由歪曲為放縱的機會,將服事的自由變為犯罪的自由。在教義方面,他們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他們不認祂至高無上的統治權,不認祂的神性,不相信祂代替罪人受死和祂的復活──事實上,有關祂的位格和作為的任何要義,他們一概不認。他們聲稱在屬靈的範疇裡擁有很大的自由,卻武斷、惡意地否定福音,否定基督寶血的價值,否定祂是惟一的拯救。

   這些人是誰呢?他們本應是福音的使者。他們在基督教圈子中,擁有領導的地位。其中有的是監督,或是教會議會成員,或是神學院教授。不過,他們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他們都反對聖經中的基督,並自行塑造出一個自由主義或新正統學派的“基督”,一個沒有了榮耀、尊貴、主權、權柄的基督。

1:5 從前主救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後來就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這一切的事,你們雖然都知道,我卻仍要提醒你們。

   《新》5~7:三個受神審判的例證。

   《新》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他們不信神會把迦南地賜給他們;結果所有不信的成年人都死在曠野,不能進入應許之地。

   《啟》5~16:這一段引用神刑罰人的例子來責備假教師的惡行,聲色俱厲,可和《彼得後書》聲討異端謬說媲美。

   《啟》以色列人被救脫離埃及奴役後,在曠野發怨言,不相信神能領他們進入迦南;結果被罰,所有不信的男丁全都死在曠野。看《民數記》14:22-23。

   《馬》神對這些離經背道者的態度一點也不含糊。祂在舊約聖經中,已不只一次地表明出來。猶大在這裡用了三個例子來提醒他的讀者,就是不信的以色列人、犯罪的天使,並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城的人。

   第一個例子是在曠野中的以色列人。從前主救了祂的百姓出埃及地,後來就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參看民一三,一四;林前一○5-10)。神應許將迦南地賜給這些百姓;應許中也包含了他們所需的一切能力與權力。可是,他們卻在加低斯聽信了探子的惡信,並背叛了耶和華。結果,所有在離開埃及時年齡在二十歲或以上的男丁,除了約書亞和迦勒外,全都死在曠野(參看來三16-19)。

1:6 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等候大日的審判。

   《新》本位:見彼後2:4註釋。神分派每位天使不同範圍的責任和權柄(見但10:20-21,其中不同的「君」可能就是被分派於不同國家的天使)。有些天使不守本分,因而成為魔鬼及其使者(參太25:41)。

   《新》自己住處:似乎天使不但負不同的責任,也有不同的工作地點。有些人認為一些天使離開天上來到地上(見彼後2:4註釋)。

   《新》大日:指最後的審判。

   《馬》第二個悖逆和叛離的例子,是犯罪的天使。對於這些天使,我們確實知道的,就是他們不守所委派給他們的本位,離開自己住處,而現在他們被主用鎖鏈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面對他們最終的審判。

   聖經似乎說明了天使至少有兩次叛離的例子。其中之一是路西弗的墮落;相信在這次背叛中,有成群的天使跟隨他。現今,這些墮落了的天使尚沒有被捆綁起來。魔鬼及其手下的惡魔,正在積極與耶和華並祂的聖民爭戰。

   另一個天使叛離的例子,是猶大在這裡所說的,彼得也曾提到(彼後二4)。對於這裡所指的是什麼事件,聖經研究者的意見有相當大的分歧。

   不管本節背後所根據的是什麼歷史事件,其要點在說明這些天使摒棄了神給他們界定的本位,而現在主用鎖鏈把他們拘留在黑暗裡,直等到他們最終的受審,進入永遠的刑罰裡去。

1:7 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地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

   《新》又如:(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同樣地」)並非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與天使的罪惡一樣。這句話是用來引入第三個例證,說明在審判之日,神必使不義的人承受永遠之刑罰的這個事實。

   《新》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更具體來說,是指同性戀(見創19:5及註釋;又見彼後2:10註釋)。

   《新》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神用「硫磺與火」(創19:24)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這是預嘗未來永火的審判。

   《啟》神用火燒毀了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個罪惡的城邑,二城以好男色聞名(“逆性的情慾”)。看《創世記》19:24-25。

   《馬》猶大提到舊約中的第三個叛離例子,就是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創一八16-一九29)。用又如來開始本節,表示所多瑪人的罪,與天使所犯的罪類同;就是明目張膽地敗壞道德,是完全違反自然,是神所憎惡的。

   保羅在羅馬書中特別提到這種邪淫的罪:“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一26下、27)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的人,深深地陷溺於同性戀之中。

   這裡則將這罪形容為隨從逆性的情慾,意思就是完全違反神所設立的自然規律。

   今天,很多離經背道者,都站在最前線的位置,公開地為同性戀辯護,並致力要使兩個成年人在自願情況下進行的同性戀行為合法化。難道這真是純屬巧合?

   對於這一切不受約束的人來說,所多瑪和蛾摩拉堪作為鑑戒,說明受永火的刑罰是怎樣的。所謂永火,並不是指燒燬這些邪惡城邑的火是永恆不滅的;而是指這火的毀滅能力既是如此徹底和強烈,足以反映將要臨到所有叛徒的永恆刑罰是怎樣的。

1:8 這些做夢的人也像他們污穢身體,輕慢主治的,毀謗在尊位的。

   《新》做夢的人:稱不敬虔的人為「做夢的人」,原因可能是:(1)他們自詡得到啟示,或更可能是(2)他們慾火焚身,與真理和現實脫節。

   《新》污穢身體:可能是指在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同性戀(見4、7節;林前6:18)。

   《啟》污穢身體:可能指像所多瑪城的人那樣隨從逆性的情慾。

   《啟》輕慢主治:即是不服權柄(參彼後2:10註)。

   《馬》猶大又回頭談到他當日的離經背道者,並開始敘述他們的罪、對他們的控訴、大自然中與他們對應的事物、他們最終的結局,以及他們不虔的言行(8-16節)。

   首先是關於他們的罪。他們是作夢的人,他們污穢身體。他們的思想已備受污染,活在卑污的幻想世界中,以敗德的性行為來滿足他們的夢想,就像所多瑪人一樣。

   他們輕慢主治的。他們反對神,抗拒政府。他們提倡不法及無政府主義。他們所隸屬的機構,以推翻政府為宗旨。

   他們毀謗在尊位的天使。“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一三1下);對以上的話,他們不屑一顧。神命令人“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出二二28),他們卻認為是可笑的。他們用輕藐惡毒的話來詆譭有權柄的,不管是神,是天使,還是人。

1:9 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的時候,尚且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他,只說:「主責備你吧!」

   《新》根據幾位早期教父,本節經文是基於旁經「摩西升天記」。其他新約聖經引用或提及非聖經著作的,包括保羅引用亞拉突(徒17:28)、門安德(林前15:33)及伊皮麥尼德(多1:12)的作品。但這並不表示這些引句或其所出自的典籍是神所默示的,不過表示聖經作者認為這些非聖經的話語有助於證明、解釋或說明經文的意義而已。

   《啟》猶太人對摩西屍首埋葬的事有若干傳說,其中之一是說,天使長米迦勒要隱藏摩西遺體,免得以色列民因過分尊敬,拜他墳墓,陷於拜偶像之罪(申34:6)。本書引用載於偽經《摩西被提記》中的故事,不是要證明此傳說為真,而是引用猶太讀者熟知的故事,來警告假教師的驕傲自大(10節),正像一般人引用典故來說理一樣。

   《馬》在這方面,連天使長米迦勒也有所顧忌,他們卻肆無忌憚。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的時候,也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他,只說:“主責備你吧!”猶大在這裡告訴我們的事件,聖經其他的地方沒有記載過。所以,我們自然會問:“他是從那裡得到這些資料的?”

   有謂那是傳統之說;但這說法不能確定。

   最令人感到滿意的解釋,莫過於說這些資料出於超自然的來源,是那位感動猶大寫這封書信的聖靈向他啟示出來的。

   我們並沒有肯定的資料,可以說明為什麼米迦勒和撒但會為摩西的屍首爭辯。我們知道摩西是由神親自埋葬在摩押地的山谷中的。或許撒但想知道埋葬的地點,以便在那裡建立神壇。這樣,就可以引誘以色列人去敬拜摩西的骸骨。米迦勒是以色列民族的天使代表(但一○21),自然會將埋葬地點保持祕密,以免百姓墮入拜偶像的危機中。

   然而,這裡要說明的重點是:雖然米迦勒是天使長,神日後要使用他把撒但從天上摔下去(啟一二7-9),但他面對這個管轄眾惡魔的撒但時,卻沒有擅自加以責備。他將責備的權柄歸給神。

1:10 但這些人毀謗他們所不知道的。他們本性所知道的事與那沒有靈性的畜類一樣,在這事上竟敗壞了自己。

   《馬》這些離經背道者剛愎自用,肆無忌憚地毀謗他們所不知道的。他們不明白,在任何有秩序的社會裡,都必須有當權者,並對當權者的服從。故此,他們不知好歹,妄自尊大,自以為是地反抗權威。

   他們最熟悉的事物,就是自己本性中的各種情慾,如何在感官上得到滿足。他們就像沒有理智的畜類一樣,只知盡情地去滿足性慾。在這過程中,他們敗壞、摧毀了自己。

1:11 他們有禍了!因為走了該隱的道路,又為利往巴蘭的錯謬裏直奔,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

   《新》猶大舉出三個舊約的例子,警告讀者要提防那些人。

   《新》他們有禍了:這警告是說審判快到了(見太23:13、15-16、23、25、27、29)。

   《新》該隱的道路:就是自私和貪婪的道路(見創4:3-4註釋),及憎恨和兇殺的道路(見約壹3:12)。

   《新》巴蘭的錯謬:貪得無厭的錯謬(見彼後2:15註釋)。

   《新》可拉的背叛:可拉曾起來對抗神所委任的領袖(見民16章)。猶大可能在暗示,當時有假師傅起來抗拒教會的領袖(參約叁9-10)。

   《馬》猶大向他們作出了嚴厲的譴責。他們有禍了!由於心裡剛硬又不肯悔改,他們為自己積蓄忿怒,直到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到來(羅二5)。

   作者形容他們的一生就像不斷加速地向下坡路走,越來越泥足深陷。首先,他們走了該隱的道路,繼而又為利往巴蘭的錯謬直奔。最後,他們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錯謬與叛離的情況,是不會停滯下來的。它們會將人簇擁至危局險境,然後推下滅亡的深谷中。

   該隱的道路,基本上就是拒絕接受以祭牲的血為救贖的方法(創四)。他希望透過人為的努力來討好神。麥敬道說:“拒絕接受神的救贖以得潔淨,卻代以人的努力而求改善;這就是‘該隱的道路’。”可是,倚靠人的努力,就自然會憎惡恩典,並蒙恩的人。這種憎恨最終會引致逼迫甚至殺人(約壹三15)。

   巴蘭的錯謬,就是企圖將服事神的事,變成使個人得益致富的勾當。巴蘭稱自己是神的先知,但他卻是貪婪的,並願意為利出賣先知的恩賜(民二二-二四)。巴勒曾五次用錢收買他,要他咒詛以色列人。他也十分願意,只是神強行約制他。誠然他所說的話,很多都是真實和中聽的,但他只是個為金錢而聽憑使喚的先知。他沒有辦法咒詛以色列人,最終卻引誘了他們與摩押女子行淫(民二五1-5)。

   現今的假師傅就像巴蘭一樣,既討好又有說服力。他們善於一口兩舌。他們貶抑真理,目的是要增加自己的收入。主要的問題,就是他們都是貪婪的,企圖將神的家變作買賣的地方。

   今日的基督教圈子,為買賣聖職的罪所玷污。如果能夠將謀取利益的動機剔除的話,相信很多美其名為基督教的事工都會頓然停止。高斯提醒我們說:

   人是卑劣的,會利用神的事來謀取個人的利益。人最卑劣之處,莫過於利用神的事來謀取自己的利益。主對這一切有明確的審判。我們不難看見,基督教圈子裡正充滿了這種情況。我們必須謹慎自己,免得習染這些劣行。

   猶大宣稱這些假師傅有禍了的第三個原因,是他們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可拉與大坍、亞比蘭夥同,反對摩西和亞倫的領導,甚至意圖闖入祭司的行列(民一六)。

   他們這樣做,實際上就是藐視耶和華。由於他們不順從,地就裂開,把他們活活的吞下去了。神藉此表明祂極度的不悅,因為人背叛了祂為自己設立的代表。

1:12 這樣的人在你們的愛席上與你們同吃的時候,正是礁石(或譯:玷污)。他們作牧人,只知餵養自己,無所懼怕;是沒有雨的雲彩,被風飄蕩;是秋天沒有果子的樹,死而又死,連根被拔出來;

   《新》12~13:這兩節經文記載了六個暗喻:(1)在你們的愛席上…是礁石:見彼後2:13註釋。(2)牧人,只知餵養自己:而不是餵養他們所負責的羊群(見結34:8-10)。(3)沒有雨的雲彩:雲彩本該為乾旱的大地帶來雨水,這些假師傅應許給人滿足心靈的真理,但事實上他們毫無可貢獻的。(4)秋天沒有果子的樹,死而又死,連根被拔出來:這些樹原本該結果纍纍。(5)海裏的狂浪:正如被風翻動的波浪經常湧出廢物一般,這些背道的人也不斷掀起道德的穢物(見賽57:20)。(6)流蕩的星:正如天空中的流星只能向永恆的幻空飛逝;同樣,這些假師傅註定要進入永遠地獄的黑暗中。

   《馬》猶大繼而從大自然中,選了五樣東西作比喻,以說明這些離經背道者的品德與結局。莫法特說:“作者仔細地從天、地、海洋間遍尋實例,以說明這些人的品德。”

   初期的基督徒為記念主的晚餐而舉行愛席,這些離經背道者正是其中的礁石(或作“玷污”)。他們不怕神也不怕人,他們只顧自己,不理會群羊。他們引誘其他人去貶損信仰。

   他們是沒有雨的雲彩,看似能夠為乾枯的大地帶來滋潤,事實卻被風飄蕩,只留下失望與沮喪。

   他們是秋天……的樹,沒有葉子也沒有果子。死而又死可能是一種誇張的表達手法,指完完全全的死去,也可能指從樹根到枝子都枯死了。他們也是連根被拔出來,好像遭強風吹襲,連根拔起,沒有留下殘株可以在日後再次生長。

1:13 是海裏的狂浪,湧出自己可恥的沫子來;是流蕩的星,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永遠存留。

   《馬》他們是海裡的狂浪,不受約束,喧鬧狂暴。他們的喧鬧與妄行,只湧出了可恥的泡沫來。他們以可恥的事為榮,沒有留下任何實質或有價值的東西。

   最後,作者形容他們是流蕩的星,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永遠存留。流蕩的星是指宇宙間沒有固定運行軌道的天體。航海的人不能靠他們辨別方向。用此來比喻假師傅是何等的恰當!沒有人能夠從這些宗教隕石彗星身上得著屬靈的指引;他們拼發短暫的光芒,然後像鳴放後的煙花一樣湮滅在黑暗中。

1:14 亞當的七世孫以諾,曾預言這些人說:「看哪,主帶著他的千萬聖者降臨,

   《新》亞當的七世孫以諾:不是從該隱而來的以諾(創4:17),乃是從塞特而來的以諾(創5:18-24;代上1:1-3)。如果亞當是第一代的話,他是第七代。這句話摘自旁經「以諾書」,該書自稱是創5章的以諾所寫,但事實上它遲至主前一世紀才面世。在新約時代,「以諾書」是很受尊重的著作。它未被列入正典,並不表示其中不含真理;而猶大引用此書,也不表示他視此書為神所默示的(見9節註釋)。

   《新》預言:不是指以超自然方式啟示的新真理,而是說出一些關於未來已為人知的事(見但7:9-14;亞14:1-5)。

   《新》主…降臨:猶大引用以諾這句話指出基督的第二次降臨,及祂將審判惡人(見帖後1:6-10)。

   《新》聖者:可能是天使(見但4:13-17;帖後1:7);然而也有人認為是指已經被提的聖徒,要與主一同降臨(見帖前3:13)。

1:15 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

   《新》不敬虔…不敬虔…不敬虔:這一串如雷的重複字句和對可怕審判情景的描述,均為強調4節所說假師傅受咒詛的事實。

   《啟》剛愎話:是刺耳的不敬的話。

   《馬》基督來到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從本節的其餘部分可知,這裡的眾人是指一切不虔的人,並不包括真信徒。他們因相信基督,而可以免被定罪,正如約翰福音五章24節所應許的:“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主耶穌既以人子的身分承受了所有審判,就要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祂的剛愎話。本節多次用了不敬虔一詞。這些人是不敬虔的,他們所作的事是不敬虔的,且以不敬虔的態度去做(“妄行”)。他們對主說褻瀆的話,就更加顯出他們的不敬虔來。祂要證實他們一切的不敬虔,不只是使他們深深地感到內疚,而是要實質地證明他們有罪,然後對他們進行宣判。

1:16 這些人是私下議論,常發怨言的,隨從自己的情慾而行,口中說誇大的話,為得便宜諂媚人。

   《新》這些人:4節第一次所提及不敬虔的人,後來重複稱之為「這些人」(10、12、14、19節;參8節)。他們就是那些放任自己妄用神恩的假師傅。

   《馬》本節更詳細地形容他們不敬虔的言行。他們是常發怨言的,他們對神的賜予諸多埋怨,並沒有因祂的憐憫而表示感謝。神在曠野給以色列人的懲罰,充分證明祂十分憎惡這些埋怨。

   他們一味要找主的不是。為什麼祂容許有戰爭與痛苦?為什麼祂不終止社會上的各種不公平現象?如果祂是全能的話,為什麼不採取行動,將世界從水深火熱中救拔出來?他們也批評神的子民在信仰上固步自封,在行為上古板拘謹。

   他們縱慾地生活,沉溺於各種肉體的情慾之中,更不遺餘力地提倡性開放。

   他們自以為是的言論,正好證明他們是要用言語來吸引他人。他們出人意表地支持政治、經濟、社會上的極端主張,因而成為矚目的人物。再者,他們明目張膽,毫無顧忌地否定一些基本的基督信仰的道理,比如他們說神已死的言論,為他們在自由神學界贏得不少聲譽。

   還有,他們精於諂媚之道,吸引到一群跟隨者,因而得到可觀的收入。

   這種寫照準確不虛,我們差不多每一天都可以透過世界各地的新聞媒介獲得證實。

1:17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記念我們主耶穌基督之使徒從前所說的話。

   《新》記念…使徒從前所說的話:這些不敬虔之人的出現,不應使信徒感到驚奇,因為使徒早已預言了(徒20:29;提前4:1;提後3:1-5)。

   《啟》17~18:這些假教師的出現早在使徒的預見中,必且一再警告過信徒(徒20:29;提前4:1;提後3:1-5)。

   《馬》猶大從關於離經背道者的話題,轉而討論信徒身處於這些惟利是圖的牧者當中時,應扮演什麼角色。首先,他提醒他們,使徒從前已警告他們說將會有禍患來到。然後,他鼓勵他們要有健強的靈命。最後,他勸誡他們,在服事那些曾受離經背道者誤導的人時,要懂得作出分辨。

   眾使徒早已預言會有假師傅興起。這可見於保羅(徒二○29-30;提前四1-5;提後三1-9)、彼得(彼後二1-22;三1-4)和約翰(約壹二18-19)的事工上。

1:18 他們曾對你們說過,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

   《新》他們曾…說過:希臘文這句片語表明,使徒們曾不斷地重複警告,這些不敬虔的背道者必會來到。

   《新》好譏誚的人:彼後3:3及猶大書均稱好譏誚之人的特徵是充滿私慾。

   《馬》18~19:教訓的要點是: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出現,他們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

   猶大就這聲明加以解釋,指出這些好譏誚的人的三個主要特色。他們是屬乎血氣的。換句話說,他們的思想行為跟普通人一樣。他們引人結黨,吸引人跟隨自己,他們或許也根據跟隨者叛離的情況來分級。他們沒有聖靈。他們從沒有屬天的生命,因此,完全沒有能力去明白神的事情。

1:19 這就是那些引人結黨、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

   《新》引人結黨:這句話至少是說這些人是分門結黨的,在教會中製造黨派—這是異端的一貫作風。或許猶大是指後期的諾斯底主義者把人分成屬靈的(即諾斯底主義者)及屬肉體的(就是那些沒有盼望的人)。

   《新》屬乎血氣:這是對假師傅諷刺性的描述,因為他們反指別人是屬肉體的。

   《新》沒有聖靈的:諾斯底主義者不但不是屬靈人—雖然他們自認是這種特級分子—猶大甚至否認他們擁有聖靈。一個沒有聖靈的人顯然是未得救的人(見羅8:9)。

   《啟》引人結黨:是在教會中製造分裂。異端諾斯底派把人分成有靈的和血氣的,認為屬乎血氣的沒有得救的指望,只有“有靈的”諾斯底派中人才能。可是作者說,這些人才真是“屬乎血氣的”,更沒有聖靈,註定得沉淪。

1:20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裏禱告,

   《新》親愛的弟兄啊:就是與這封書信長篇探討的假師傅成為對比的人。

   《新》在聖靈裏:依照聖靈的感動和靠著聖靈的能力(見羅8:26-27;加4:6;弗6:18)。

   《馬》信徒生命力的來源,當然是來自與主密切的關係,和與祂建立毫無間斷的相交。不過,應當如何達到這地步呢?猶大提出了四個步驟。

   第一個步驟,是在至聖的真道(即基督信仰)上造就自己。我們要透過研讀和遵守聖經的教訓來造就自己。不斷的認識和學習聖經,積極來說可以引導我們走義路,也可以提醒我們在走天路時避免各種危險。畢加靈說:“人或許會責難基督教教義,但卻是教義模塑人的品格,而不是人的品格造出教義。”

   第二個步驟就是在聖靈裡禱告。這是指按照聖靈的引導禱告;聖靈可以根據聖經的啟示,或用主觀的方法向信徒作私人的啟示,使他們可以按神的旨意禱告。這種禱告不同於機械式地念誦禱文,也不是不用心靈的空洞言語。

1:21 保守自己常在 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新》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神會保守信徒在祂的愛中(見羅8:38-39),並且賜他們能力保守自己在祂的愛中。

   《馬》然後,信徒要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在這裡,神的愛可以比作太陽的光芒。太陽不停地散發光芒。但如果在我們與太陽之間存在了一些東西,我們就不能繼續享受陽光。神的愛也是如此。神的愛不斷地向我們傾注下來。但如果在我們與主之間有罪阻隔的話,我們實際上就不能繼續享受祂的愛。首先,如果我們過着聖潔和敬虔的生活,就可以保守自己在祂的愛裡。如果有罪阻隔的話,便應該立即承認並離棄該罪。祕訣就是不要讓任何事物成為我們與神之間的阻隔。

   最後,我們應熱切地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在這裡,我們主……的憐憫是指祂快將回來,將子民接到天上去。在黑暗與叛離的時代,我們要讓這寶貴的盼望繼續在我們心中散發光芒。這盼望會安慰我們,並策勵我們潔淨自己(帖前四18;約壹三3)。

1:22 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

   《新》23~24有些人存疑心…有些人:可能是指受背道者影響的人。

   《馬》對於那些想要離經背道的人,我們在靈裡要懂得分辨。對於那些積極鼓吹異端的人,並受他們愚弄欺騙的人,聖經教導我們運用不同的應付方法。對待他們的領袖和活躍分子的方法,記載在約翰貳書10至11節:“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但對那些受假師傅迷惑的人,猶大教導信徒要作出分辨,並提出兩種不同的行動。

   有些人我們應憐憫他們。換句話說,我們對他們應寄予同情,並嘗試引導他們脫離疑惑和爭論,使他們堅定確信神的真理。

1:23 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

   《新》有些人…要從火中搶出來:把他們從滅亡的邊緣搶救回來。

   《新》存懼怕的心憐憫:甚至施憐憫時,信徒也可能被罪擄去。

   《新》被情慾沾染的衣服:形容惡人敗壞到一個地步,甚至連他們的衣服也被充滿罪惡的本性所玷污。

   《馬》有些人已瀕臨險境,快要跌進離叛的烈焰之中。我們要用堅決的警告和指導來搭救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編按:和合本所根據之抄本在此節有兩個“有些人”,故文意與此處之釋義有分別。)。在舊約聖經中,痲瘋病人的衣服是不潔的,要用火燒掉(利一三47-52)。

   今天當我們幫助那些在性方面犯了罪的人時,我們應謹記,有些物件例如衣服,往往會挑起情慾。我們看見或觸摸這些物件,會令我們聯想起某些罪來。因此,要幫助那些被罪玷污的人,我們必須謹慎,防避任何會誘惑我們的事物。有一位不知名的作者這樣說:

   一個人的衣物往往會因他所犯的罪而受污染影響。如果我們想確保自己免受罪惡這毀滅靈魂的疾病所污染或影響,就必須將一切與罪有關的事物摒棄,並加以否定。

   梅亞提醒我們說:“雖然基督徒應憐憫罪人並為他們代求,但也必須厭惡一切帶有罪污的東西。”

1:24 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 神,

   《新》24~25:猶大在這封信中,把所有必要的注意力放在不敬虔的人及他們黑暗的作為上,然後在寫結論時,他又把注意力轉回神的身上,說明神完全能夠保守那些相信倚靠祂的人。

   《啟》24~25:作者揭露了這些不敬虔者的面貌,向信徒提出警告以後,為讀者祝福:只要站在主基督一邊,可保不失腳,神必保守我們不為惡者所害,歡欣快樂度日,直到主再來。

   《馬》猶大以一個美麗的祝福來結束本書。這是對那能作萬事的神的讚美和敬拜。祂能拯救(來七25)、堅固(羅一六25)、搭救(來二18)、叫萬有歸服自己(腓三21)——而在這裡,祂能保守。祂能保守我們得到完全的平安(賽二六3),祂能保全我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祂能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祂也能保守我們不失腳。這應許在猶大所說的離經背道盛行的日子,尤為恰切。

   然而,應許並沒有停在這裡。祂能夠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這的確令人讚嘆不已!回想過去,我們曾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如今我們是何等無用、軟弱、不濟的僕人;然而,想到將來有一日,我們要站在宇宙君王的寶座前,完全無瑕無疵、歡歡喜喜——這是何等大的恩典!

1:25 願榮耀、威嚴、能力、權柄,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他,從萬古以前並現今,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馬》祂不但是保守我們又使我們毫無瑕疵的那一位,也是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神竟然這樣關心我們,親自成為我們的救主,為我們定了計劃,使我們得蒙拯救,並預備了祂那位沒有罪的兒子,為我們成為代罪羔羊;這的確是奇妙。祂是“獨一有智慧的”(編按:和合本所根據之抄本沒有“有智慧”一詞)——終極來說,一切智慧都來自神(比較雅一5)。我們的智慧也是完全來自智慧之源,就是那位獨一“有智慧”的神。

   如果敬拜(古老英文是worthship,有值得、配受的含義)是指將神所配受的歸給祂的話,那麼祂當得的就是榮耀、威嚴、能力、權柄。榮耀──因為祂的本質,並祂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所以祂應得最高超的榮譽。威嚴──祂是全宇宙的最高統治者,所以應享有最高的尊嚴與威榮。權柄──因為祂是元首,所以應擁有無上的支配權。能力——祂有能力和特權去統治祂手所創造的一切。

   昔日祂配受這樣的讚美,現今也如此,將來直至永遠仍配受這樣的讚美。離經背道者和假師傅要剝奪祂的榮耀,貶損祂的威嚴,批評祂的權柄,並挑戰祂的能力。然而,所有真信徒都認為,能夠永永遠遠地榮耀祂和享受祂,才是至高無上的滿足。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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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聖經每卷書都有其針對性,不知道這一卷所要說的是甚麼?
1:1 猶大書的焦點是針對那些背離神的真理去接受錯誤教導的人。猶大提醒讀者,神會審判背棄信仰的人。他寫這封信,也是要提醒信徒防備假教師,這裡所指的可能是諾斯底派的教師(參西2:4-23註釋)。諾斯底派反對基督教的兩項基本教義——基督道成肉身和基督教的倫理觀。猶大寫信對抗這些錯誤的教導,支持正確的教義和正當的行為。

這個猶大,和賣耶穌的猶大,只是同名字的吧……
1:1 猶大是雅各的兄弟,雅各是早期教會的領袖之一。他倆都是馬利亞和約瑟所生的孩子。

為真道盡力地爭辯,猶大如是,我可有這樣的心懷?
1:3 猶大強調正確教義和真實信仰之間的重要關係。聖經已經把耶穌和救恩的真確事實告訴了我們,我們絕不能向別的說法妥協。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人不可以歪曲或篡改。聖經倘若被歪曲、篡改,我們就會是非不分,在通往永生的惟一道路上迷失。猶大論及救恩之前,提醒讀者首先要回到正路,重新回到信仰的基礎上,這樣,才可以清楚地看到神的救恩。“聖徒”是指所有的信徒。

這些人是誰?我不會也是他們中的一員吧……
1:4 今天仍然有假教師,他們暗暗地歪曲聖經的教訓,把他們自己的意見、生活方式和錯誤的行為說成是對的。他們這樣做,可能會得到暫時的自由,去做自己歡喜做的事,但他們稍後會發覺,歪曲聖經就是玩火,必引火自焚。他們容忍並鼓吹罪惡,找藉口去犯罪,神必定審判。

世代邪惡,如何才能看清假教師的面目?
1:4 有些人以為神學枯燥乏味,不肯研究聖經。拒絕學習正確教義的人,很容易墮入假教師的陷阱裡,因為他們並沒有在神的真理上扎根。我們必須認識信仰的基本教義,才可以分辨錯誤的教義,避免自己和別人蒙受傷害。

古時有假教師,今世也有?!那麼,我可以怎辦?
1:4 第一世紀時有很多假教師說,基督徒可以隨自己的喜好做任何事情,不用懼怕神的懲罰。他們輕視神的聖潔和公義。保羅也斥責過同樣的錯誤教導(參羅6章)。今天,仍然有基督徒輕視罪惡,以為信仰和行為沒有多大關係。但是,有真實信仰的信徒會藉著行為——對神崇敬、並遵行神的旨意,來顯出其信仰。

猶大所說的這三個例子,實在帶給我很大的震撼……
1:5-7 猶大引用了三個反叛的例子:(1)以色列人——他們雖然得拯救出埃及地,但拒絕信靠神,又拒絕進入應許之地(參民14:26-39)。(2)不守本位的天使——他們雖然也曾是純真、聖潔、活在神面前的天使,卻因驕傲而跟撒但一同背叛神(參彼後2:4)。(3)所多瑪和蛾摩拉——那地的居民充滿了罪惡,因此神把他們從地上除滅(參創19:1-29)。這些選民、天使和罪惡的城市都受了審判,這些假教師豈不受更嚴厲的刑罰嗎?

永火的刑罰?我們的神真是這樣的嗎?
1:7 許多人不願相信神會用永火來刑罰拒絕祂的人,但這是聖經明確的教導。猶大警告一切反叛、漠視、拒絕神和沒有尋求神寬恕的罪人,他們將要永遠與神隔絕。

毀謗在尊位的!毀謗誰?
1:8 “在尊位的”大概是指天使。這些假教師嘲弄所有掌權的人,好像所多瑪城的人羞辱天使一樣。(參創19章;彼後2:10-12註釋)

聖經在哪兒記載了這件事呢?挺陌生的嘛……
1:9 聖經記載了摩西的死(參申34章),卻沒有記錄這件事。在這裡,猶大可能引用了一本稱為摩西升天記的古書。

這些人豈不很糟糕了!你看他們所作的竟是……
1:10 假教師自稱擁有神秘的知識來建立他們的權威。他們自稱對神的認識是秘傳的,不是普通人能瞭解的奧秘。神的本性確非我們能瞭解的,但神按祂的恩惠,藉祂的話,更透過耶穌基督,向我們啟示了祂自己。雖然靠我們有限的智慧並不能完全明白神,但我們必須努力尋求認識一切祂已經啟示給我們的事情。我們要慎防那些自稱找到一切答案、對自己不明白的事卻不屑一顧的人。

假教師都有一個模樣的,你可想像得到?
1:11 猶大提出了三個任意妄為的人:該隱由於忌妒和仇恨殺了自己的兄弟(參創4:1-16)。巴蘭為了牟利而不是為了順服神的命令說預言(參民22-24章)。可拉背叛神命定的領袖,企圖自己攬權(參民16:1-35)。他們的故事表明,驕傲、自私、忌妒、貪婪、權慾、漠視神旨意的行為,都是假教師們的寫照。

愛席叫弟兄姊妹誠摯交通,可是那時的人竟……今天我們對待這樣的聚會又是如何?
1:12 初期教會守主餐的時候,在領餅和杯的聖禮之前,信徒都會先用膳。這一餐叫“愛筵”(愛席),目的是讓信徒有一起交通的時間,準備自己去領受聖餐。但有些假教師參加了這些愛筵,玷污了這段讚美主、信徒相交的時間。也有些教會把這一餐當作狂飲暴食的機會,例如在哥林多教會,有些人醉酒,有些人捱餓(參林前11:20-22)。教會守主餐,不應有這種自私、暴食、貪婪、毫無秩序的行為,因為這些既破壞了合一,又使信徒的心轉離聚會的真正目的。

死後,又要死?且能再死?真不明白……
1:12 假教師“死而又死”,意思是他們是無用的樹,因為他們不結果子;也因為他們連信徒也不是,所以要連根拔起並燒掉。

聖經對以諾的記載恐怕不太多吧……
1:14 聖經對以諾只有簡單的記載(參創5:21-24)。這裡所引用的話來自次經以諾書。聖經其他地方也同樣記載耶穌要帶著天使(“聖者”)降臨,在千萬天使面前審判人類(參但7:10;太16:27;24:31)。

1:17 其他使徒也同樣警告我們要防備假教師(參徒20:29;提前4:1-2;提後3:1-5;彼後2:1-3;約貳7)。

末世,世界末日?末日之世?我不要看見…
1:18 “末世”是指耶穌第一次和第二次降臨之間的一段時間,我們現在正活在末世。

禱告真不容易!但心無力口無言之時,有祂,祂是……
1:20 “在聖靈裡禱告”的意思是藉著聖靈的權能禱告。聖靈為我們祈禱(參羅8:26-27),開啟我們的心(參約14:26),教導我們有關耶穌的事(參約15:26)。

聖經常說,要保守自己,其實有時也真不太明白……
1:21 “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的意思是,緊靠神和祂的子民,不要聽從那些想引誘我們離開祂的假教師(參約15:9-10)。

我們對待人的態度,對人將來的生命可真有很大的影響!那麼,今天我應該……
1:22-23 有效的見證能幫助人脫離神的審判。我們的良善和愛心,可以成為見證,把不信的人從“永火”的刑罰中搶救出來。“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的意思是指我們應當憎惡罪惡,但是我們必須向罪人做見證,表達愛心。不信的人,無論他們在世上如何成功,他們都是失喪的人,都需要救恩。我們不要輕視見證的功效,這是關乎生死的大事。

如果不跟人家一樣,人就不會聽我的嘛,我又怎能帶動人?只是,沒有立場嘛,又……怎辦?
1:23 我們向別人作見證時,可以找些共同點作開始的話題,但我們必須要小心,不要向他們妥協。在接觸別人時,自己必須有穩固的立場,不然,跟非基督徒過分相似,別人就看不出你的基督徒身分和你所相信的是甚麼。要影響別人歸向基督,卻不要讓他們影響你去犯罪。

面對假教師的衝擊,猶大如此鼓勵信徒……
1:24-25 這封書信以“保證”作為開始,也以“保證”作為結束。神的大能保守信徒不至成為假教師的獵物。

到有一天,我會站在主面前,不知道那會是甚麼模樣呢?
1:24-25 當信徒面對面見到基督時,也就達到毫無罪污、完美“無瑕無疵”的最終境界。基督顯現時,我們就可以得著新的身體,好像祂那樣(參約壹3:2)。來到基督的面前,這是遠非我們所能想像得到的奇妙經歷!

猶大向信徒的祝福,可會也是你所需要的?
1:24-25 猶大的讀者可能受到異端迷惑,被引誘過不道德的生活。猶大鼓勵信徒要在信仰上站穩、要信靠神對他們將來所應許的,這比一切都重要,因為他們正活在一個越來越多人離經背道的末世。我們也正活在末世中,而且比以前的讀者更近末期,我們也面對錯謬教義的威脅,也被罪惡試探。雖然假教師到處可見,但我們不用懼怕、灰心、失望,神能夠保守我們不至跌倒。只要我們持守信心,主保證把我們帶到祂面前,並賜給我們永恆的喜樂。



2012年1月25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值得努力嗎?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3章16節)

  我曾立志在一年中,讀完38部莎士比亞戲劇。完成這件事情的過程,就像是消遣娛樂而不是工作,這實在是出乎我意料之外。我原本要從莎士比亞的戲劇,以及劇中的人物認識當時的世代,但我發現從莎士比亞作品中,我學到的是我們當今的世界。

  在讀舊約的時候,我遇到的情形也相似。為甚麼聖經花那麼多時間記錄早已不存在的聖殿、祭司、獻祭的律例?我們如何才能理解舊約的意義?這一切如何能應用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呢?

  當我閱讀舊約時,的確遇到這些問題,可是我越了解,就越覺得有必要去讀舊約,因為我可以從中學習。最後,我發現自己渴望閱讀這39卷書。它們滿足了我內在的飢渴,這是其他的事物都無法滿足我的。舊約教導我如何與上帝同行。

  舊約能滿足我們飢渴的靈,它以個別人物的經歷,充滿激情的寫作手法,教導了我們「與上帝同行」的進階課程。

  屬靈的成長總是來之不易。所有的成就都需要一個類似的努力過程。讓我們持續努力,因為獎賞終將來到。PY

每一頁都閃耀榮光,
神聖如初生的太陽;
每一頁都穿越萬代,
把我們的心房照亮。Cowper

聖經讓我們看見自己的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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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神不聽禱告

我又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我說:「……請差遣我!」(賽六8)

  英國一位愛主的屬靈人凱錫克,心中不捨所愛的女兒賈艾梅(Amy Carmichael)獻身宣教往亞洲。後來他順服了。

  賈艾梅孩童時曾為自己祈禱,因為這位英國女孩獨愛藍色,她盼望神將她棕色的眼珠換成藍色,神未應允。後來她到了印度,為要搶救寺廟中的小孩,常要冒充印度人,她才明白,神保留她棕色眼珠是為了被祂所用。

  中年時,賈宣教士患經常性神經病,神未醫治。後來她轉換工場,從日本到印度,自1951年留在印度,50年的服事,始終如一。她寫了35本著作,被譯為許多語文。

  她在晚年獻禱,不願拖累他人,寧死於戰場,也不願纏綿病榻,神也未聽她的禱求;卻使她在病中完成了13本書,其中中文小冊《若》,教導信徒將加略山的愛應用在生活中,感人至深。      ~李雅華




2012年1月24日 星期二

20120124雅歌8章1-1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8:1 巴不得你像我的兄弟,像吃我母親奶的兄弟;我在外頭遇見你就與你親嘴,誰也不輕看我。

   《新》誰也不輕看我:佳偶可公然示愛,而不覺得羞赧。

   《啟》女子情意濃烈,巴不得能像與自己的兄弟般,在公開的場合也可向所愛的表達愛慕之情,不遭非議。

   《馬》1~2:書拉密女仍在說話。假如牧羊人只是她的兄弟,就可以與他親嘴,不會受到責備。她要帶他到母親的家,用石榴釀成的上等香酒招呼他。

8:2 我必引導你,領你進我母親的家;我可以領受教訓,也就使你喝石榴汁釀的香酒。

   《新》使你喝:她要叫良人嘗嘗愛情的甘甜。

   《新》香酒:希伯來文此字指會醉人的果汁。

   《啟》香酒:令人陶醉的液汁。

8:3 他的左手必在我頭下;他的右手必將我抱住。

   《馬》3~4:在耶路撒冷的眾女子旁的書拉密女,看見自己在良人的懷中,當下就向她們作最後的囑咐,她們不要驚動愛情,等他自己情願。

8:4 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不要叫醒……情願:或譯不要激動愛情,等它自發)。

   《啟》重複2:7;3:5的話,略有刪減,結束第四首詩。看2:7註。

8:5 那靠著良人從曠野上來的是誰呢?我在蘋果樹下叫醒你。你母親在那裏為你劬勞;生養你的在那裏為你劬勞。

   《新》在蘋果樹下:在古時,房事與分娩常與果樹聯想在一起。

   《啟》靠著良人:依偎在一起挽臂同行,令人羨煞。

   《啟》蘋果樹:亦作杏樹;2:3與7:8均有提到,可能因蘋果香甜,藉喻愛情的滋味。

   《啟》叫醒你:激動愛情。

   《啟》那裏:指出生的地方。

   《馬》在書拉密女的家鄉,當地人看見她從耶路撒冷回來,就問靠著良人從曠野上來的是誰。這時情侶走近時,牧羊人指着熟悉的地方──蘋果樹下他倆開始戀愛,還有她的出生地。

8:6 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

   《新》6~7愛情如…殘忍;所發的…烈焰。愛情…不能淹沒:這三句智慧的宣告,點出在人際關係中,夫妻之愛具有最強烈、最堅定及不可征服的力量。這些宣告帶出雅歌的文字高潮,並揭示它的目的。

   《新》印記…戳記:(編者註:希伯來經文這兩字是同一字)印記對於擁有者來說是很寶貴的,有如他們的名字(見創38:18註釋)。

   《新》臂:大概是「手」的詩體同義詞。

   《新》如陰間之殘忍:(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如墳墓一般不肯讓步」)「陰間」怎樣不肯交出它的死者,愛情也一樣不肯交出它所愛的。

   《新》烈焰:這希伯來文片語表達的是一種極熾烈的火焰,暗示這火是由耶和華點燃的。

   《啟》6~7:一般視此二節為本書的高潮,也揭示全書的主旨,讚美愛情的力量堅強無比,水火難摧,世上財富不能交換。

   《啟》心上:指情愛。

   《啟》臂上:指能力。

   《啟》女子希望良人把她放在心上如文書加上了圖章,愛她永不改變;又像帶在臂上的烙印,永不磨滅。

   《啟》陰間殘忍:陰間不會交出死人,正如有真愛情的不會放棄所愛的人。

   《馬》6~7:書拉密女提議更新他倆的盟誓,她廣泛引用美麗的辭藻形容他們的愛情,堅信她的愛情是堅定無比,如死之堅強、不能熄滅、且是無價的。

8:7 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

   《新》眾水:此詞不僅暗指海洋的深處(見詩107:23),也暗指太初之水,古代近東之人認為它永遠是世界的威脅(見詩32:6註釋)。眾水也與死人的領域有關聯(見詩30:1註釋)。

   《新》若有人…被藐視:第四句智慧的宣告(見8:6-7註釋),宣告愛情有著無可比擬的價值。

   《啟》眾水…大水:雖傾海洋之水不能將愛焰熄滅;大水的狂瀾也沖不去永恆的愛。

8:8 我們有一小妹;她的兩乳尚未長成,人來提親的日子,我們當為她怎樣辦理?

   《新》8~14:雅歌結束的詩句,提到兄弟們的話(8:8-9),佳偶提及她自己的葡萄園(8:12),並她最後一次提到所羅門(8:11-12),暗示雅歌回轉到它的開始(見1:2-7)。這些詩句可能在回憶佳偶成長進入愛情與婚姻期,以及她與良人之間的愛情如花朵盛開。

   《新》在古代近東,兄弟們往往是姊妹們的監護者,在與婚姻有關的事上更是如此(見創24:50-60;34:13-27)。

   《新》人來提親的日子:那時的人通常在幼年時即已訂婚。

   《啟》8~9:許多解經家認為8:7為本書正文的結束,以後數節既難確定說話的人,又難決定女子究為一人抑二人,所以視之為增補。但一般均同意8-9節說話的為女子的兄弟;以後數節則為男女間的對話,喁喁細語結束全書。這二節當為追述女子年幼的舊事。少女情竇初開,家中兄長身為幼妹的監護人,有權代決婚嫁;故決定保護幼妹,直到適婚年齡。

   《馬》8~9:多年前,書拉密女的兄長為年輕的小妹籌算將來時已下了這決定:她若是純潔無瑕、堅貞專一,他們就給她銀子作嫁妝;不過,她若不知自愛,像門一樣敞開,他們就把她藏起來,與世隔絕。

8:9 她若是牆,我們要在其上建造銀塔;她若是門,我們要用香柏木板圍護她。

   《新》這富有想像力的經節大概表達出兄弟們的決心,要保護他們的小妹(即佳偶),直到她達到適合戀愛及論婚嫁的年齡。或本節的意思可能是:在提親的日子以前,兄弟們關切她是否已打扮合宜,適於婚嫁。

8:10 我是牆;我兩乳像其上的樓。那時,我在他眼中像得平安的人。

   《新》我…像…樓:與以往被兄弟們監護之時成對比,佳偶現在以自己的成熟為樂(見結16:7-8)。

   《新》他:指良人。

   《馬》10~11:書拉密女向兄保證,她已屆適婚年齡,早已堅固如牆,她的良人明白她。她告訴他們關於所羅門王在巴力哈們有一葡萄園和許多佃農。

8:11 所羅門在巴力哈們有一葡萄園;他將這葡萄園交給看守的人,為其中的果子必交一千舍客勒銀子。

   《新》11~12一千舍客勒…二百舍客勒:不確知這些數字是否該按字面意思解釋(見賽7:23)。

   《新》巴力哈們:地點不明。希伯來文「哈們」一字,有時是「財富」或「豐富」之意;因此「巴力(即「主」)哈們」可能是「豐富之主」之意,使人聯想到所羅門的富足。

   《啟》巴力哈們:位置不詳。“哈們”有財富豐盛之意。

   《啟》11~12:女子喻自己為獻給王的葡萄園(1:6;2:15),看園的人應得部分收成作工資,求王以二百舍客勒銀贈給兄長,酬謝昔日照顧之恩。

8:12 我自己的葡萄園在我面前。所羅門哪,一千舍客勒歸你,二百舍客勒歸看守果子的人。

   《新》我自己的葡萄園:她的身體(見1:6註釋)。

   《新》在我面前:(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可隨我意給誰」)正如所羅門是他葡萄園的主人,佳偶是她動人身體的女主人,可隨她意將她的葡萄園給誰。她拿出她葡萄園主人的那份交給所羅門。

   《啟》女子認為所羅門雖財富難計,但不能和她的真愛相比。

   《啟》一千舍客勒歸你:是說財富算不得甚麼。

   《啟》我自己的葡萄園在我面前:有真愛遠勝世上財富之意。

   《馬》不過,她對所羅門王的葡萄園沒有興趣,因為她有自己的葡萄園裏──她的牧羊的情人。就她所知,所羅門王可以保存自己的財寶。

8:13 你這住在園中的,同伴都要聽你的聲音,求你使我也得聽見。

   《新》在園中:佳偶在7:11-12裏邀約良人陪她到田間,到葡萄園去。此處的喻像將她合宜地安置在花園中。

   《新》同伴:也許是指良人的男伴(見1:7)。

   《馬》在見證人面前,牧羊人向書拉密女求婚,說一聲“我願意”。

8:14 我的良人哪,求你快來!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

   《新》如羚羊或小鹿:顯出你男子氣概的力量與敏捷,叫我喜悅(見2:9註釋)。

   《馬》書拉密女用比喻的語言,告訴她的良人,叫他快來娶她屬他,全卷書就此完結。這卷書被認為是:舊約對一夫一妻制的贊同,把聖經中最惹人注目的一夫多妻的例子擱置一旁。這是個有力的呼籲,叫所羅門王時代的以色列人轉回神賜的理想愛情和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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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當眾表達愛慕,是不是太輕佻了?
8:1 在古代東方社會,除了家庭成員外,在公開場合表現親暱都是不合宜的行為。這裡描寫那女子巴不得在公開場合向情人表達愛慕之情,並且不怕遭受非議。

在這紛繁多變的世界中,愛情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海市蜃樓?是神話?還是……
8:6-7 在這段詩歌裡,那女子最後一次描寫他們的愛情,道出了一些愛的特性(參閱林前13章)。愛情極之堅強,不會被時間淹沒,不會遭患難破壞,亦不能用任何財寶換取。愛情是無價之寶,自由施予,連最富有的君王也買不來。愛情只可以視為神的恩賜,懷著感激之心欣然領受,按著祂的心意彼此分享。打開心屝接受另一半的愛吧,那是神賜給你的禮物;同時,也盡心盡力付出愛吧,讓對方從你的愛中體會到神完美無瑕的愛。

對青少年進行性的操守教育,是對他們的愛護,你怎麼看?
8:8-9 那女子回想起年少時,哥哥們照顧她,商議怎樣為她預備婚姻大事的情景。最後他們決定,如果她像牆一樣能堅定地抗拒性的誘惑,就稱讚表揚她;但是如果她像門一樣放肆無禮,則會採取行動,免得她做出糊塗事來。在8章10節,她證明自己謹慎自守、始終如一,所以贏得所羅門的歡心。

“經濟上要保持獨立,才不會讓配偶牽著走”——
8:11-12 所羅門有權向看守葡萄園的雇工收取租金,而那女子也有自己的葡萄園,有權任意支配,但她甘心樂意把園裡的果子送給所羅門。在美好的婚姻關係裡,夫妻之間沒有私人財產,因為所有東西都是屬於兩個人的。(附註:巴力哈們在聖經裡只在此處出現過,準確的地點並不清楚。)

聖經中為何有這樣一篇愛情的詩歌,它的意義何在?
8:14 新婚之夜過後,所羅門和情人之間熾烈的愛情並沒有隨時間而流逝。他倆互相倚重、坦誠相待,沒有絲毫隱瞞。這種全心全意的付出和委身,是他們關係日益堅固深厚的關鍵因素,也是我們與配偶建立關係,與神建立關係的要素。神如何以信實待我們,我們也應該在婚姻中以信實相待。

  保羅在以弗所書中清楚說明,婚姻象徵基督與祂的教會的關係(參弗5:22-33),而約翰亦以基督與祂新婦的盛大婚筵描繪祂第二次再來的景象,基督的新婦就是忠心跟隨祂的人。(參啟:19:7-8;21:1-2)。許多神學家都認為,雅歌預表了基督對教會的愛。不過,說雅歌是一首描寫人間愛情的詩歌,而所有真誠相愛的婚姻關係都反映了神的愛,這種說法相信更易為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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