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 星期三

20121225耶利米書7章1-3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7:1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新》7:1~10:25:耶利米在聖殿所傳講的一連串信息,其間可能歷時好幾年。因此26:2-6、12-15的內容與7章很相似,所以7至10章(至少7章)有可能是在約雅敬作王時傳講的(見26:1)。另一方面,耶利米事奉的時期很長,他也可能是在不同情況下重複傳講幾個主題。無論怎麼說,把7至10章中的全部內容歸為在約西亞王時代傳講的信息,亦無不當。

   《新》7:1~8:3:這一段很清楚地說到,如果猶大百姓仍堅持敬拜假神,耶路撒冷城中的所羅門聖殿,將逃不過早期示羅之聖所的下場。

   《啟》7:1~8:3:所羅門所造的殿並非安全的保障。假若百姓失去了敬虔的心,拜偶像、行事詭詐、對人不公平,這殿會像當年示羅的會幕一樣被毀棄。

   《啟》7-10章是先知站在殿門口所講的信息。這些信息和第一次及第二次對猶大國的信息一樣,包含責備、警告和勸勉。但是,這次的信息是特別針對那只保留了對耶和華外表敬拜的猶大國說的(例如7:2、9-10;8:10-11)。很可能是在約雅敬作王時期(看26:1)。這四章為他講話的集錄。

7:2 「你當站在耶和華殿的門口,在那裏宣傳這話說:你們進這些門敬拜耶和華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

   《新》門口:隔離聖殿內院與外院之間那道牆上的門,可能就是所謂的新門(26:10;36:10)。

   《新》你們…敬拜…的一切…人:也許是指每年三大節期時前來朝聖的人(見申16:16及註釋)。

   《新》這些門:進入外院的門。

7:3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

   《新》這地方:指神賜給他們的這片土地(見7:7;14:13、15;24:5-6)。

7:4 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

   《新》虛謊的話:假先知所說的話。他們說,神不會毀滅耶路撒冷,因為那是神居所(聖殿)之所在地,其實這觀念只是一種幻想。尤其因希西家王統治年間,耶路撒冷城曾得到神蹟式的拯救(見王下19:32-36;參撒下7:11下-13;詩132:13-14),使人更加深這種幻想。但從猶大犯罪及背逆耶和華的情況來看,這觀念是「無益的」(7:8;見彌3:11)。

   《新》這些是:按希伯來文直譯(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這是」,單數)。指整個聖殿區所有的建築。

   《新》殿…殿…殿:虛浮、重複的嘮叨(參太6:7)。通常,一個字或一句話重複三次,是為了加強語氣(見22:29;又見賽6:3註釋)。

7:5 「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

7:6 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

   《新》首領和百姓都當聽從先知的話,且照著去行(見22:2-3)。

   《新》無辜人的血:見19:4;22:17;26:15;又見瑪拿西王可怕的惡例。

7:7 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的地,直到永遠。

7:8 「看哪,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

7:9 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

   《新》這一節中提到他們干犯了十誡中半數的誡命(參何4:2)。

   《新》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見19:4。可悲的是,這些罪會成為他們被擄到素不認識之地的原因(見9:14、16;16:11、13)。

7:10 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你們這樣的舉動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嗎?

7:11 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新》賊窩:如同盜賊藏身於洞穴,他們以為自己很安全,猶大百姓也誤信,縱然他們有罪,聖殿仍會保護他們。

   《啟》主耶穌在世時曾引用這話(可11:17;比較路19:46)。

7:12 你們且往示羅去,就是我先前立為我名的居所,察看我因這百姓以色列的罪惡向那地所行的如何。

   《新》往示羅去…察看我…向那地所行的如何:見7:14;26:6、9;詩78:60-61。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後,在示羅設立會幕(書18:1),到士師時代之末會幕還存在(見撒上1:9及原文譯註)。現代的西崙,靠近一條離耶路撒冷以北約三十公里的主要公路上,仍保存此古代地名。在該處的考古工作,證實此城在主前一○五○年被非利士人所毀,但那時會幕本身並未被毀;因為到大衛作王時,會幕仍在基遍(見代上21:29)。顯然為著當地公眾崇拜的各種需要,有一座或多座的次要建築物建在示羅會幕周圍(參撒上3:15所提「耶和華的殿門」;編者註:「門」新國際版為複數)。也許在撒上4章所發生的事件後不久,這些建築物均與該城一起被毀。

7:13 耶和華說:「現在因你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我也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呼喚你們,你們卻不答應。

   《新》從早起來:按希伯來文直譯(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一再」),希伯來文此片語常出現在耶利米書中(7:25;11:7;25:3-4;26:5;29:19;32:33;35:14-15;44:4),但從未在舊約聖經他處出現過。

7:14 所以我要向這稱為我名下、你們所倚靠的殿,與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施行,照我從前向示羅所行的一樣。

   《啟》“示羅”在士師時代,是設置會幕的地方,後來被非利士人搗毀,連會幕也被擄去(撒上4:11)。先知預言耶路撒冷也要遭受同樣的厄運。

7:15 我必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正如趕出你們的眾弟兄,就是以法蓮的一切後裔。」

   《新》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指被擄(見申29:28)。

   《新》正如趕出你們的眾弟兄:神已在主前七二一年放逐北國以色列,使他們被擄(見王下17:20)。

   《新》以法蓮:以色列的另一名字(如見31:9),諷刺的是示羅正好在這支派境內。

7:16 「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向我為他們祈求,因我不聽允你。

   《新》26章的事件可能發生在7:15及7:16之間。

   《新》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一位真先知本來應當會為百姓祈禱(見27:18;出32:31-32;撒上12:23)。見11:14;14:11。他們幾乎完全沒有希望了。但是在好幾個場合中,耶利米依然為他的同胞祈禱(如見18:20)。

7:17 他們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沒有看見嗎?

7:18 孩子撿柴,父親燒火,婦女摶麵做餅,獻給天后,又向別神澆奠祭,惹我發怒。」

   《新》孩子…父親…婦女:整個家庭都參與偶像崇拜。

   《新》天后:伊施他爾女神的巴比倫名字,是巴比倫眾神祇中一個重要的女神(見44:17-19、25)。

   《新》向別神澆奠祭:有時也向天后澆奠祭(見44:19、25)。

7:19 耶和華說:「他們豈是惹我發怒呢?不是自己惹禍,以致臉上慚愧嗎?」

7:20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我的怒氣和忿怒傾在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並田野的樹木和地裏的出產上,必如火著起,不能熄滅。」

   《新》當神審判罪人時,大自然都一同受苦(見5:17;羅8:20-22)。

7:21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吧!

   《新》因你們的惡行,你們所獻的祭也就變得毫無價值,不如自己吃吧!

7:22 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沒有提說,也沒有吩咐他們。

   《新》22~23:只有當百姓真心悔改及甘心順服時,所獻的祭才有意義(見6:20;賽1:11-15及註釋)。

   《啟》神要求祂的百姓從心裏尊崇祂。神在西奈山向以色列人頒佈律法時,最重要的一個要求,是對神有順服之心。

7:23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 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

   《新》我就作…作我的子民:神與以色列在西奈所立之約中,這句話最能概括他們之間的關係(見出6:7;利26:12等及註釋;申26:17-18)。

7:24 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的計謀和頑梗的惡心,向後不向前。

7:25 自從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裏去,每日從早起來差遣他們。

   《新》我的僕人眾先知:見25:4;26:5;29:19;35:15;44:4;又見亞1:6及註釋。神已應許,摩西將是眾先知中的第一位,他與隨他之後而來的先知們都會忠心地奉耶和華的名說話,並服事祂(見身18:15-22等及註釋)。

7:26 你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著頸項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

7:27 「你要將這一切的話告訴他們,他們卻不聽從;呼喚他們,他們卻不答應。

7:28 你要對他們說:這就是不聽從耶和華他們 神的話、不受教訓的國民;從他們的口中,誠實滅絕了。」

   《新》從他們的口中誠實滅絕了:沒有人尋求真理(見5:1及註釋;編者註:兩處的「誠實」新國際版都譯作「真理」)。

7:29 耶路撒冷啊,要剪髮拋棄,在淨光的高處舉哀;因為耶和華丟掉離棄了惹他忿怒的世代。

   《新》對耶路撒冷說的話。

   《新》剪髮:表示哀悼(見伯1:20;彌1:16)。希伯來文的「髮」字與「拿細耳人」一字有關(見民6:2),最初乃是指大祭司戴的(聖)冠(見出29:6)。拿細耳人的頭髮是他分別為聖的象徵(民6:7)。正如拿細耳人在禮儀上變得不潔淨時,受命要將頭髮剪掉(民6:9),耶路撒冷也要因她的罪剪髮。

   《啟》剪髮:是哀慟的表示(伯1:20;彌1:16)。

7:30 耶和華說:「猶大人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將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污穢這殿。

   《新》將可憎之物設立在…殿中:瑪拿西曾在殿中(王下21:7)設一雕刻成的亞舍拉柱子(見王下13:6原文譯註)。與耶利米同時代的好王約西亞,將此柱像和其他崇拜偶像所用的器皿全移走了(王下23:4-7)。但約西亞死後還不到二十年,以西結就提到在聖殿的院內有極多的偶像(見結8:3、5-6、10、12)。

7:31 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新》邱壇:異教的敬拜中心,通常(此處不然)都設在大自然的高地上(見撒上9:13-14;10:5;王上11:7)。

   《新》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一種可怕的祭禮,是摩西律法所禁止的(見利18:21及註釋;申18:10),卻為亞哈斯(見王下16:2-3)和瑪拿西(王下21:1、6)所行。

7:32 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因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處可葬;

   《新》耶和華說…殺戮谷:逐字重複出現在19:6。當猶大人民被巴比倫的入侵者殺害時,他們獻祭的地方將成為他們的墳場。

7:33 並且這百姓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並無人鬨趕。

   《新》此處所宣告的審判,是不守聖約者必受的一種咒詛(見申28:26)。

   《新》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見16:4;19:7;又見34:20,該處所列同樣的審判,也是百姓不守與神所立之約的後果(34:18-19)。在古代,屍骨不得埋葬是極端可憎的事。

7:34 那時,我必使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都止息了,因為地必成為荒場。」

   《新》地必成荒場:另一不守聖約的咒詛(利26: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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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猶大人以為只要仰賴聖殿的存在,便可高枕無憂。今天教會中是否也存在一些類似的迷信心態?
7:1-10:25 這段經文一開始,描述神差遣耶利米到聖殿門口去指正人們的錯誤想法,因他們誤以為神一定不會降災禍到聖殿和住在聖殿附近的人身上。耶利米對百姓虛假空洞的信仰、膜拜偶像的行為和百姓與領袖同樣沉溺於可恥的罪惡提出了指責和控訴。他預言猶大國受審判和被放逐的日子即將來到,這預言果然在約雅敬王執政時期應驗了。約雅敬受制於埃及,變成了傀儡皇帝。其實,猶大國曾在約西亞王統治期間有過短暫的靈命復興,但在約西亞王駕崩後,國家再次動盪不安,連許多善政也分崩離析,最後更蕩然無存。這段經文的主題包括虛假的宗教、拜偶像和假冒為善。耶利米幾乎為這些言論而喪命,幸得猶大的一些官員相助,救了他的命(參26章)。

究竟怎樣的教會生活才算得上敬虔的標準?參與聚會還不夠嗎?
7:2-3 百姓一面照常進行敬拜活動,一面卻過著充滿罪惡的生活,這是沒有獻身與神的宗教信仰。我們也很容易犯同樣的毛病。如果我們去教會聚會、守聖餐、教主日學或參加唱詩班,卻不是真心為神而做,那麼所做的一切只是虛有其表,毫無意義。只有我們的動機是出於討神喜悅,而不是單單滿足教會的要求,我們所做的一切才美好。

先知與主耶穌都稱聖殿為神“名下的殿”,我有否體驗到教會生活與神的名有何關係?
7:9-11 昔日猶大人看聖殿和今日大多數人看教會的態度有不少共同之處:(1)他們不把聖殿視為生活的一部分。我們也是走進教堂才肅然敬拜神,一步出教堂,整個星期的生活就我行我素,忘掉了神。(2)聖殿的外貌比信心的內涵更重要。今天,人把參加教會活動時個人的外表、形像和群體的歸屬感看得比為神改變了的生命還重要。(3)當時的人把聖殿視為庇護所。現在很多人也以為依附於宗教便可消災解難。

示羅的命運,不久也降臨到耶路撒冷,顯示神的審判不偏不倚。
7:11-12 主耶穌潔淨聖殿時曾引用了這句經文(參可11:17;路19:46),可見在耶穌基督和耶利米兩個不同的時代都同樣出現在聖殿中行惡的情況。神的會幕曾設於示羅,但示羅同樣遭神離棄(參26:6;詩78:60)。倘若神不因會幕在示羅而予以額外的保護,祂又怎能因聖殿在耶路撒冷而予以特別的優待?

“以法蓮的一切後裔”是否有特別的所指?
7:15 以法蓮即北國以色列的別稱,於公元前722年被亞述所滅。

“天后”是指哪一個外邦的神祇?是猶大人常敬拜的偶像嗎?
7:18 “天后”是伊施他爾神的稱號,即美索不達米亞的愛和生育女神。耶路撒冷淪陷後,逃亡到埃及的猶大人仍然拜祭這個女神(44:17)。根據在埃及出土的公元前五世紀的蒲草紙文獻記錄,天后的確是當地猶太人敬奉的神祇。

離棄了活水的泉源,只會使自己的生命枯竭。我生命的源頭……
7:19 “我們離棄神,到底誰會受害?”這問題的答案是:我們自己!神是我們靈性健壯的惟一源頭,我們離開神就像植物離開了陽光和水,結果就是喪掉生命。

宗教上的禮儀,需要內心的真誠相配。我的教會生活,有多少只是徒具外表?
7:21-23 神為了鼓勵人們歡喜快樂地順服祂,設立了獻祭的禮儀(參利未記)。獻祭本身並沒有令神喜悅之處,但人們藉著這些奉獻,可省察到自己的罪孽和轉眼仰望神,再次為神而活。百姓雖然忠心耿耿地履行獻祭禮儀,卻忘記了獻祭的真正目的和意義,因此他們不再順服神。耶利米提醒百姓,一個人若非在每個生活細節上都順服神,那麼就算他照常進行宗教活動,其信仰也是毫無意義的(參何7章附表)。

神的教誨與提醒,從來沒有減少,卻被以色列人忽略與輕蔑……
7:25 從摩西到舊約時代結束,神差遣了很多先知到以色列和猶大兩國。不論當時的情況多惡劣,神都照樣興起先知,叫他們指正百姓冥頑不靈的心。

以色列人要在行邪惡之地遭受審判,因為人莫想可以逃過罪的刑罰……
7:31-32 陀斐特(意思是火燒之地)的高處(邱壇)建在欣嫩子谷中,那裡本是公共垃圾場和丟棄城中瓦礫的地方,後來以色列人設立邱壇,焚燒自己的孩子獻與摩洛神(參王下23:10)。然而,他們這個獻祭之谷將被巴比倫變成殺戮之谷。在這裡殺害自己兒女祭拜偶像的人,必在這裡遭到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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