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8日 星期四

20120308約翰福音10章22-4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0:22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

   《新》修殿節:記念在安提阿古四世(伊彼凡尼)褻瀆聖殿之後,猶大馬加比在主前一六五年十二月重新奉獻聖殿。這是猶太人最後一次經歷的大拯救。

   《新》是冬天的時候:是為那些不熟悉猶太曆法的人加上的按語。

   《馬》又過了一些時候了,主耶穌已不再對法利賽人說話,而是對猶太的百姓說話。我們不知道第21節和22節之間究竟隔了多少時間,但聖經記載那時是修殿節(希伯來文為Hanukkah)。這是聖經第一次提到此節期,相信是馬加比在聖殿被伊比芬尼斯於主前一六五年破壞後,重修後聖殿而設立的節日。節期由猶太人所設立,每年舉行一次,而非神所立的節期。那是冬天的時候,人的靈性也極其冷淡。

10:23 耶穌在殿裏所羅門的廊下行走。

   《新》所羅門的廊下:見徒3:11;5:12。那是一種有房頂的建築物,有點像希臘式有圓柱的廊子,一般人誤以為其沿革始於所羅門王的時代。

   《馬》23~24:主傳道的工作將近完成,祂將要死在十字架上,以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所羅門的廊是一有上蓋的空地,連接著希律的聖殿。當主在這裏行走時,旁邊定有很多空間讓猶太人圍著祂。

  猶太人圍著祂,說:「你叫我們猶豫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

10:24 猶太人圍著他,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

   《新》基督:見1:25註釋,又參20:31。這是一個關鍵性的問題,但卻不容易回答,因為當時人對彌賽亞有幾種不同的觀念。

10:25 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

   《新》我已經告訴你們:耶穌除了向撒馬利亞婦人表明之外(4:26),尚未特別向人肯定過自己彌賽亞的身分。在這裏祂的意思可能是:祂的教訓所表達的重點,已清楚說明了祂所聲稱的;也可能祂在8:58所說的話已足夠表明了;又或者祂是指祂整個生活方式(包括行神蹟)—就是祂奉父之名所作的一切—都可顯示出祂的身分(有關父的名見2:23註釋)。

   《馬》25~26:耶穌再次叫他們想起祂曾做過的事及說過的話。祂已經三番四次的告訴他們,祂就是彌賽亞。祂所行的神蹟亦足以證明這是事實。祂告訴他們祂是倚著祂的父的權柄行神蹟,而這全是為了神的榮耀。耶穌說這些話,全是為了顯明自己就是父所差到世上來的那一位。

  猶太人不願接受彌賽亞,證明他們並不是主的羊。若他們已被分別出來,屬主耶穌,他們就會非常樂意接受祂。

10:26 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

   《新》不是我的羊:他們不能相信,乃出於他們的本質。

10: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馬》以下數節清楚的說明凡真正屬於基督的羊,永不滅亡。信主的人,將受到永遠的保障,這是多麼的美好。那些真正屬於基督的羊聽祂的聲音。有人向他們傳福音時,他們聽到主的聲音,作出回應,並相信祂。然後,他們每天也聽祂的聲音,遵從聖經的教誨。主耶穌認識祂的羊,曉得他們的名字。沒有一個會被忽視,或因祂大意而走迷了路。基督的羊跟著祂,先向祂表示得救的信心,然後順服祂與祂同行。

10:28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新》永生:基督的賞賜(見3:15註釋)。

   《新》他們永不滅亡:這句話的希臘文結構表明,這話強烈地否定這些羊有滅亡的可能。羊群的保障是握在牧羊人手裏,祂不會讓任何人把羊從祂手中奪去。

   《馬》基督賜祂的羊永生,意思就是直到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不是按他們的行為而賜給他們。這是永生,永永遠遠的生命。永生又是生命的素質,是主耶穌自己的生命。這生命讓我們能在地上享受神賜給我們的東西,更能讓我們在天家居住。小心注意跟著的話:「他們永不滅亡。」若基督的羊有任何一隻滅亡的話,那麼主耶穌就是食言,背信棄義了。但這是不可能的事。耶穌基督是神,祂不能背乎自己。祂在這裏許下諾言,沒有一隻在祂旨意下的羊會落在地獄的永火裏。

  這是不是說一個人得救後,就可任意過著喜歡的生活?他能否一方面得救,一方面又沉醉在世上罪的享樂中?不能。他得救後便不再想犯以往喜歡的罪,他只想跟從那好牧人。我們不是為作基督徒或保留救恩,而過基督徒的生活。我們過基督徒的生活因為我們是基督徒。我們希望過著聖潔的生活,不是恐怕失去救恩,而是為了感激那位為我們死的耶穌。基督徒生命永遠保障的道理,不會叫人過著放縱的生活,反而推動各人去過聖潔的生活。

  沒有人能從基督手裏……奪去任何一個信徒。祂的手滿有能力,曾創造世界,現在掌管維繫整個世界,沒有任何力量能從祂手裏奪去祂一隻羊。

10:29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

   《新》能:父的能力(「手」)比任何仇敵都大,因此羊群絕對安全。

   《馬》信徒不僅在基督手裏,也在父神手裏,受祂的保護。父神的手也保護他們。父神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父手裏把任何一個信徒奪去。

10:30 我與父原為一。」

   《新》一:希臘原文這個字是中性—指原為一體,卻不是同一位格。兩者在本質或本性上為一,但他們卻不是一個相同的位格。這個偉大的真理,使耶穌能夠發表那些「我是」的宣稱(見8:24、28、58,及6:35註釋;又見17:21-22)。

   《馬》主耶穌再三申述祂與父神同等。祂說:「我與父原為一」。這裏,意思大概是指基督的權力與父的權力原為一。祂剛才談到保護基督的羊的能力,所以,就加以解釋祂與父神的能力都是相等的。當然,無論從各方面來看,父神與子神的神性屬性都是一樣的。主耶穌基督完完全全是神,與父在各方面都一樣。

10:31 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

   《新》拿起石頭來要打他:他們認為耶穌所說的話褻瀆神,因此準備要執行律法(利24:16),但不經過應有的程序。

   《馬》猶太人心裏清楚明白耶穌在說什麼,祂坦白的認自己是神。故此他們拿起石頭來要打祂。

10:32 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

   《新》許多善事:(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許多大神蹟」)如太5:16;提前5:10、25;6:18所言。雖然這裏是把耶穌的神蹟包括在內,但在希臘原文,這句話主要是指一般美好而尊貴的善行(見10:38註釋)。

   《馬》他們的石頭尚未離手,耶穌提醒他們,祂遵從父的吩咐,曾做過許多善事,問他們到底那一件事令他們如此氣憤,氣得要用石頭打祂。

10:33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 神。」

   《新》僭妄:猶太領袖們很明白耶穌之話語主要的意思,但他們的成見和不信,攔阻他們接受耶穌所宣稱的是真的。

   《馬》猶太人否認他們是衝著祂所作的神蹟來殺祂。他們要用石頭打祂,為的是祂說了僭妄的話,將自己當作與父神同等。他們拒絕相信祂不單單是一個人,但他們明明知道耶穌自稱是神,將自己當作神。他們實難容忍這個。

10:34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

   《新》你們的律法:就其最狹義的意思而言,是指摩西五經,但正如此處的用法,此詞通常是指全本舊約聖經。

   《新》你們是神:耶穌所引詩82:6這句話,是指那些神所揀選的審判者(或其他領袖及統治者)說的(見出22:28及原文譯註;申1:17;16:18;代下19:6)。

   《馬》主耶穌引述詩篇八十二篇6節。祂稱這話是他們律法的一部分,就是說這話是取自猶太人心目中神的道、神所啟示的舊約聖經之中。這節的全文是這樣的:

  「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這詩篇的對象是以色列人的士師(法官)。他們稱為神,不是因為他們有神性,而是因為在他們審判別人時,是代表神的。希伯來文的神(elohim)字,解作「大能者」,可用來形容一些重要人物,如法官之類。(從此詩的餘下部分,我們可知這些士師都只是人,不是神,因他們判決時不公允,徇私,敗壞了律法。)

10:35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 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新》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耶穌為舊約聖經完全的權威和可靠性作見證。

   《馬》主耶穌引述詩篇的話是要說明神也曾用神一字來形容那些承受神道的人。換言之,這些人其實只是神的代言人,神藉著他們對以色列國說話。「他們在權力和審判的事上顯出神來,是神所立有權位的人。」主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這說出祂相信舊約聖經的啟示,認為聖經是絕無謬誤的著作,所載的話必實現,決不失落。事實上,神所啟示的不僅是經上的思想主旨,更是裏面的隻字片語。耶穌所要說明的就是神一字。

10:36 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 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

   《新》如果人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被稱為「神」的話(正如詩82:6所提到人間的統治者或審判官),那這個名稱豈不更可以用於被神分別為聖而差到世間來的這一位身上!

   《馬》主循序漸進的說明,若舊約尚稱那些不義的士師為神,祂自稱是神的兒子,豈不是更有力的支持嗎?那些人只是承受神的道,而耶穌從此至終都是神的道。他們被稱為「神」,而耶穌就是神。父從沒有分別為聖,又差那些不義的士師到世間來,他們只如其他墮落後亞當的子孫一樣,是由人生來世上的。但耶穌卻是父神從永恆中所分別為聖,成為世人的救主,並被差到世間來,離開天上,就是祂常與父同在的地方。所以,耶穌絕對有權宣稱與神同等;祂自稱是神的兒子,與神同等,也不是在說僭妄的話。猶太人尚稱那些腐敗的人為「神」,其實他們只是神的代言人,是士師而已。如今基督用這名稱,祂的身分是自有永有的神,又有何不可?格林論的好:

  猶太人指祂將自己當作神。耶穌沒有否認祂是將自己當作神,但卻反駁他們,祂不是說僭妄的話。祂的論據顯出祂的義,就算祂稱自己為神,是彌賽亞,是神的兒子,以馬內利,也是可以的。猶太人卻毫不認為祂是在澄清,祂所說的話並非傲慢。從下文的第39節,我們可看見他們對耶穌依然敵視。

10:37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

   《新》行我父的事:就是父自己所作的施憐憫的作為。

   《馬》救主再次表明祂所行的神蹟,就是祂屬神身分的明證。然而,注意主說「我父的事」。神蹟本身並不能證實祂的神性。從聖經中,我們讀過邪靈有時候能施行神蹟。但主所行的神蹟是祂父的事。這些神蹟從兩方面證明耶穌是彌賽亞。一,這些神蹟是舊約預言彌賽亞要行的神蹟;二,這些神蹟是出於憐憫和同情,造福人類的,不是邪惡的人所行的。

10:38 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

   《新》事:(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神蹟」)神蹟是耶穌所作的事的一部分。耶穌在這裏主要是講到祂本身生命的特質,而不是指那些人對祂的神蹟無法解釋(見10:32註釋)。

   《馬》賴爾將本節意譯了,易於明白,記載如下:

  我若行了我父的事,你們縱然不信我所說的話,也當因我所行的事而相信我。雖然你們一直敵擋我的話,但也請相信我所行的事,循此道理學習認識並相信我和父原為一,祂在我裏面,我也在祂裏面。我稱自己為祂的兒子,一點也不僭妄。

10:39 他們又要拿他,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

   《新》他們又要拿他:究竟他們要捉拿祂去審訊,還是要把祂拿出去用石頭打死,我們不大清楚。

   《新》他卻逃…走了:約翰沒有說明為甚麼他們的目的不遂,但約翰常常清楚說明,在神命定的時間來到之前,耶穌不可能被殺(見2:4註釋;又見路4:30)。

   《啟》耶穌的聲辯無人聽,因為他們的心眼是瞎的。他們捉拿祂,祂的時候還沒有到,安然脫險。

   《馬》猶太人知道耶穌不但沒有收回剛才的話,反而更要證明自己是真的。所以,他們再試圖要拿祂,卻又給祂逃脫了。這時,離祂將自己交在他們手裏的時候已不多,但祂的時候仍未到。

10:40 耶穌又往約旦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裏。

   《啟》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是伯大尼,在約旦河外,屬比利亞,為希律安提帕所管。耶穌在這裏較少被捉拿的危險。

   《馬》主又往約旦河外去,到了祂從前開始傳道的地方。祂三年來所說一切奇妙的話,所行的一切奇事,將要到尾聲。祂在開始的地方結束。這地方在猶太教勢力範圍以外,祂孤獨一人,遭人拒絕。

10:41 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裏。他們說:「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

   《新》但約翰…所說的一切話:有關施洗約翰是一位見證人的事,見1:7及註釋。

   《啟》41~42:耶穌的生命十分危險,祂所作的工和所行的神蹟已充分證明祂就是猶太人所盼望的基督。群眾開始明白施洗約翰當日所作的見證都是真的,許多人信了主。

   《馬》那些來到祂那裏的人大概都是真心真意的信徒,他們願意分擔祂遭人棄絕之苦,在以色列的營外,與祂同處一地。這些信徒裏心熱烈的尊崇施洗約翰。他們記得約翰傳道的工作很平凡,不引人注目,但都是真實的。約翰所說有關主耶穌的每一句說話,都在救主傳道的生涯中應驗了。每一個基督徒也該為此而鼓舞。雖然,我們不能作什麼偉大的神蹟,吸引別人的注意,但我們至少能夠為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作真見證。這是神眼中看為寶貴的。

10:42 在那裏,信耶穌的人就多了。

   《馬》這是一個感人的情景,雖然主耶穌遭以色列民棄絕,但在這裏卻找到一些謙遜的、接待祂的心靈,聖經告訴我們,在那裏信耶穌的人就多了。在每一個時代,都有人願意與主耶穌同處,被世人遺棄、憎恨、輕蔑,但能享受與神兒子同在甜密的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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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那些宗教領袖不信耶穌只因耶穌不是他們所想像的;今天的人不信又為何?
10:24 這些領袖在等待一些他們認為可以證明耶穌身分的跡象和答覆,所以耶穌講的道他們聽不進去。耶穌常更正他們錯誤的觀念,但他們卻死守自己的一套,堅持認為神會派另一個模樣的救世主來。這種盲目的心態至今仍使人遠離耶穌,他們期望彌賽亞是跟自己心目中所想的一樣,如果跟隨祂要改變自己的生命,便寧願不接受祂。

世界邪惡,不用怕?人心難測,不用怕?因為我們有……
10:28-29 耶穌保護祂的子民免受永久的損害,就如牧人保護自己的羊一樣。信徒雖然可預見在世上會受苦難,撒但卻不能傷害他們的靈魂,也不能奪去他們與神共享的永生。這個世界是撒但的天下,我們縱然有理由感到害怕,但選擇了跟隨耶穌,就會得到耶穌所賜的永遠平安。

耶穌明明是神,那些宗教領袖為何要殺死祂?
10:30-31 這話最能清楚地表明耶穌是神——祂和父神原為一體,祂們有不同的位格,本質和本性上卻是一體的。所以,耶穌不僅是一位好老師,更是神。祂自稱為神的宣稱是真實無訛的。宗教領袖想要殺害祂,因為他們的律法指明,誰自稱為神便得處死。甚麼也不能叫他們信服耶穌的宣稱是真的。

按照律法,自稱為神的要……
10:31 猶太領袖想按照律法的指示,處罰褻瀆神、自稱為神的人,要用石頭打死耶穌(參利24:15-16)。

耶穌真棒,不與宗教領袖硬碰,你看祂如何駁斥他們?
10:34-36 耶穌引用詩篇,指以色列的君王和士師也被稱為“神”(參出4:16;7:1;詩82:6)。以色列的領袖只因承受神的啟示和旨意,而被神稱他們為“神”;那麼,耶穌稱自己為神的兒子又怎能說是褻瀆神呢?耶穌譴責他們,因為祂是與父神合而為一的獨生子。

我們信耶穌,可不是信聖經,為何要讀聖經守其言?
10:35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這話清楚說出聖經的真理,我們接受基督為我們的主,便會接受祂的見證:聖經是神的話語。







2012年3月8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信心的敵軍

耶和華對基甸說:「跟隨你的人過多。」—士師記7章2節

  部隊將領總是想要有足夠的兵士,以確保贏得戰役。大多數都寧多勿少。但是,要多少士兵才算足夠?這可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

  當基甸召募一支32,000人的軍隊,敵擋那些欺壓以色列人的敵軍時,上帝對他說:「跟隨你的人過多,我不能將米甸人交在他們手中,免得以色列人向我誇大說:『是我們自己的手救了我們。』」(士師記7章2節)

  因此,上帝開始削減基甸的軍隊,當祂允准懼怕膽怯的士兵離去時,有22,000人返回家鄉去了(3節)。在第二次的削減軍力時,則由剩餘的10,000士兵減少至300人,上帝對他們說:「我要用這……三百人拯救你們,將米甸人交在你手中」(7節)。後來,這事確實應驗了(19-23節)。

  在信仰生活上,我們握有的資源有可能變成信心的敵軍。上帝要我們信靠祂,而非倚賴自己的力量,無論是肉體、錢財或才智。

  當上帝將我們的資源,從「32,000」削減至「300」時,並不是要懲罰我們,而是讓我們認知和信靠祂的大能,藉著我們的生命,榮耀祂的名!DCM

信靠上帝便知曉,
祂能勝過眾仇敵,
日復一日信靠祂,
祂是力量的泉源。D.DeHaan

上帝交付的不可能任務,終將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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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愛主要及時

耶穌說:「由她吧!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約十二7至8)

  耶穌被賣之前六日,祂再次來到伯大尼,在曾長大痲瘋、被祂醫好的西門家,與復活的拉撒路和馬大、馬利亞吃飯。馬利亞拿了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猶大帶領著其他門徒對馬利亞發出嚴苛的批評,以致耶穌不能不為馬利亞說話。

  「只是你們不常有我」,雖然馬利亞當日的情形與我們今天不同,但這一句話同樣合用,因為我們服事主的時間與機會都是有限的。

  一些老傳道人希望把時間留住,永不言休。我們事奉主,固然應該至死忠心,沒有退休一回事;但如何服事卻會因時而變。因為我們身心的機能都會退化,不論願意與否,有一天都會發現「時不我與」。

  既然我們一生的時間是有限的,服事主的機會更是有限,便要趕快趁著還有能力、還有機會的時候,把最好的拿來用在主的身上!到了體力不及、健康不支的日子來臨,也要安然放手,接受主的安排,樂於隱退。      ~黃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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