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

2008年11月26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捉放之間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翰福音834節)

  我捕了魚會放回水中,也就是說,我不殺我捕到的鱒魚,如果用網捕到牠們,我會小心對待,且溫柔地放牠們自由。這樣做可以維持環保人士常提到的「永續性」,也使鱒魚和其他珍稀物種,不至於從廣大的魚群中滅絕。

  然而每次把鱒魚放回水中時,總會想起保羅提到「被魔鬼任意擄去」的人(提摩太後書226節),因為我知道我們的敵人撒但不會抓了又放,乃是擄來毀壞殆盡。

  我們或許想在短時間內,犯一些可以控制的罪,然後再抽身也不晚。但耶穌教導我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翰福音834節)。即使只是「一點點」的罪,也可能成為越來越嚴重的罪;犯罪的結果就是更多的罪惡,我們會發現自己深陷其中、無法自拔,就像條不幸的鱒魚,無法掙脫。

  罪奴役我們,但當我們降服於基督的帶領、呼求他的力量來幫助我們順從他的心意,我們就從罪中得釋放,以至成義(羅馬書616節)。

  耶穌對我們保證:「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836節)DHR

基督破除罪束縛,
牽繫主我永牢固;
血價換我得自由,
主我願做你忠僕。F.Hess

基督的救恩使我們得釋放,不再做罪的奴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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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天糧/知信行網上團契

是出於神

「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我就默然不語。」(詩399

  我們在世上會遇見千千萬萬的人和事,似乎很平常,但也會遇到比較特別的事,重要的事。有些人和事與我們的得失,禍福有極大的關係,這並不是偶然的,乃是出於神。如果我們只看到這些人、事、物的本身,而有所愛憎、取捨、憂懼,都是不對的,我們就容易失去所遭遇這一切的真意。

  因為我們所遭遇的一切事背後,都是出於神,否則沒有一件事輕易臨到我們。神為什麼叫我們遇到這一切呢?是有祂的目的。所以重要的是找出神的目的來,而不能按著事情的表面來處理。當遇見一件可喜的事,可愛難忘的人,我們就會被這件事或人吸引了去,甚至當作偶像來敬拜。應當看到那個人或那件事,不過是神所賜的,只能作為感謝神的因由,使我們因此更敬愛神而已:有的是撒但的試探,但也出於神的許可,使我們借此機會來,順服神而得勝。

  有時遭遇困苦、艱難、不幸的事和最不合適的人,這就使我們頂容易埋怨,其實也當看到這是神叫我們遇到的,只能到神面前來解決。這樣不只解決了一件,也解決我們和神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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