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7日 星期六

2009年3月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上帝之愛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羅馬書58節)

  葛福臨現在感到很後悔,因為他年輕時,既輕狂又叛逆!有一天,他騎著哈雷機車到他爸爸的住處想要一些零用錢;他一身騎士裝扮,鬍鬚滿腮且不修邊幅,衝進了父親的客廳,直接闖進父親葛理翰的董事會議。

 他的父親葛理翰,不但毫不猶豫地歡迎兒子,並驕傲地向每個董事介紹兒子。葛理翰並未因兒子的失禮莽撞而道歉,也未表現出一絲羞愧或歉疚。葛福臨後來在他的自傳《反叛有因》中寫道,他一直持有著他父親那天給予他的尊重與愛,即便是在他年輕狂叛逆之時,這愛也伴在他的身旁。

  愛自己的孩子是很自然的事,孩子們不需要做什麼來贏得我們的愛。如果我們出於私利不去愛子女,我們就不是跟從上帝,乃是跟從仇敵了。我們根本不配得到上帝的愛;我們無法贏得上帝的愛;我們是真正的一無是處,但上帝仍然愛我們:「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羅馬書58節)。在我們所有的人際關係中,我們需真誠地展現這樣的愛,尤其是對自己的孩子。

  我們當記得耶穌為我們死時,我們是個怎樣的人,這會幫助我們用愛與尊重來對待孩子以及所有的人。DCE

主啊!幫助我,對別人展現尊重與愛,
總記得我們每個人都是按你形象所造,
願人透過我的生命看見你愛的陽光,
藉此將讚美與榮耀歸於你。阿們。

上帝的愛,能使浪子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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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信念/知信行網上團契

神是我的神-獻祭者

經文:創世記四1-7

  不是所有獻祭的人都是全心獻祭的。獻祭而無心獻祭,獻祭的人便不能算是獻祭的人,而獻祭這個行動也不能算是真的獻祭。一個不是獻祭的人,在做著一些不是獻祭的行動,這時刻的他和他所作的一切,都只能算是空無意義的。

  該隱是個無心獻祭的人,所以他在獻祭的事上行得不好。行得不好最終極的原因,是沒有認定獻祭的對象,認定獻祭對象就是將當有的敬意、畏懼、驚訝、讚頌、感恩之情,和著祭物一同呈獻給神。所以在獻祭的過程中,心的呈獻必先於物的呈獻,而物的呈獻就是心的呈獻的表達,難怪神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的獻祭既然是沒有心的呈獻,這個人當然不能被神悅納,而他的祭物,也就是白獻了。

  沒有認定神為獻祭的對象,獻祭是徒然的,而更嚴重的問題是,當人不把神當神,罪就自然有機可乘。

  若我們期望神悅納我們為祂所作的,我們就要先處理自己的生命,神看人先於他所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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