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7日 星期四

2009年5月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因禱告而不同


「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上帝面前。」(啟示錄84節)

  禱告真的能影響這世界嗎?或者它僅是一種私底下與上帝溝通的方式。

  22年前,一對住在紐澤西的夫妻在得知一名男子剛從監獄被釋放,而且搬到他們住家附近的消息後,便開始為他代禱。過後,夫妻倆還去探望他,並每個星期都招待幾位像他一樣曾犯過罪的人士到家中吃早餐。如今,在那地區最被輕視的人仍有一個地方可去,因為在那地方,他們受到禮遇,得到尊重。

  如果我們完全遵照耶穌的旨意去愛我們的敵人,並為迫害我們的人代禱,將會發生什麼事?如果我們忠心地為這群遭人鄙視、唾棄的人代禱,又將如何?

  在啟示錄中記載了使徒約翰所預見的一個場景,是可見的世界與不可見的世界,記載中最極致的時刻是天上一片安靜,七位天使站立等候,手持七支號角,此時寂靜籠罩,彷彿整個天堂屏息聆聽。接著一位天使搜集了上帝的子民在世上所有的禱告,有讚美、悲嘆、自棄、絕望、請求等禱告,配上香一同獻在上帝的寶座前(81-4節)。最後,當香爐被傾倒在地上的時刻,伴隨著雷轟、大聲、閃電、地震,打破了原本的這片靜默(5節)。

  答案已相當明確,因為這些禱告者的介入,我們就可勝過罪惡、苦難、死亡。PY


上帝的工是藉由代禱者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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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律法之下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

  不在律法之下,是不是我們可以自由自在、為所欲為了?絕對不是。有時我們認為,自己已經認罪信主,拿到了天堂的門票,從此就萬事大吉,不克己捨我,大錯不犯小錯不斷,也無多少心理負擔,大不了向神認個罪,由神去處理。這是對聖經的曲解,大錯特錯。保羅是從得救的角度說,律法中的贖罪要求,主耶穌已降世代替了,信祂的人就從律法的捆綁中被釋放出來。但是祂也從得勝的角度對我們說:「我在上帝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九21)我們雖然靈裡有新生,但還必須天天背上十字架,依照神的旨意,敬虔度日。

  拿到天堂門票,不等於說我們的行為是好是歹主都不追究,不等於說就可以滿足於當個渾渾噩噩的基督徒。到主再來時,祂「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結卅三20),而且七種審判的第一審,就是審信徒。

  故此,我們每個信徒在走天路的過程中,不可視神的律法和旨意為可有可無的事,每天早晚都要為自己的罪過,在上帝面前認罪祈求,然後獻上「挽回祭」來贖自己的罪過,使自己保持稱義與聖潔。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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