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日 星期四

2009年7月2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選擇



「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創世記2章16-17節)



  我看著一位年輕的媽媽,正試著讓她兩歲的小孩做選擇,她問:「你要吃魚還是雞肉?」因為孩子太小,懂的東西還不太多,她將選擇範圍縮減成兩種。選擇通常讓我們有許多不同的選擇性,而且人們也有拒絕選擇的權利。



  亞當和夏娃曾生活在最優渥的環境裏,上帝給他們選擇的自由,他們可以吃伊甸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實。上帝只在一棵樹的周圍劃定了界限!他們可以選擇,而且是一個很容易的選擇。然而,他們所選擇的,卻導致了一場悲劇。



  有些人責怪上帝,因他們只看見他限制的規範,他們甚至指責上帝控制他們的生活,然而他給了我們選擇的機會,正如當初他給亞當和夏娃的機會一樣。



  上帝確實為我們劃定界限,但無非是為了保護我們。大衛懂得這個道理,因此,他寫出這樣的詩句:「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裏,使我比仇敵有智慧。……我比年老的更明白,因我守了你的訓詞。我禁止我腳走一切的邪路,為要遵守你的話。」(詩篇119篇98-101節)



  上帝在乎我們每一個人,他為我們立定界限,使我們能夠作出正確的選擇。CPH



求主助我,遵循你的話語;
仔細聆聽,你的輕微聲音;
但願我們,不再隨波逐流;
你的旨意,才是選擇理由。D.DeHaan


上帝給予誡命不是要為難我們,而是要造就我們。





-------------------------------------------------------------------------------------------------
生命的復興/知信行網上團契



罪惡的爭戰
認識罪惡罪—越過了是非的界線



經文加拉太書三11-25



  罪並不是因為有了律法而存在,乃是在沒有律法以前,罪已經進入了世界,只是沒有律法,人根本不知自己在罪中。



  人怎樣才能知曉自己是犯了罪呢?就是所作的是越過了律法的界線,這不是單指行為上,也包括心思意念上。律法記著:「不可有貪心」,人若產生了貪念,若不禁止就是越過了律法的界線,是犯了罪。這豈不是說,人若完全沒有越過律法的界線,就是沒有犯過罪,也可以在神面前稱為義人?對!可是人必須守住全律法:「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申廿八15)但在神面前是沒有一個人可守住全律法而不犯罪的。



  保羅清楚指出沒有一個人能不犯罪,所以神賜下救恩的應許,使人藉基督而得生,在基督來到以前,就設立律法,幫助人認識自己的罪,更認識需要這救恩。所以人類由始至終都是靠信心而得救恩,而不是靠守律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經頭腦





數獨遊戲



Free sudoku by SudokuPuzz


DIY手工飾品教學( 2/2新增手機吊飾教學)


2/2新增項目:
Hello Kitty手機吊飾
小天使手機吊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