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2010年10月11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顯眼提醒

「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歌羅西書3章2節)

  你打開電腦時,見到的第一個畫面是甚麼?可能是家庭照、是張特別的度假照片,或者是你最喜愛的職業球員。

  何不試試放張藝術家畫的耶穌像呢?有一次某位先生寫信給我,告訴我他與色情的長期抗戰──那是一個很令人挫敗的循環:他一再被網路上的色情所引誘,每次的勝利都很短暫。最後,他發現要是在電腦螢幕的角落,放上一個讓他想起耶穌的顯眼提醒,就可以幫助他獲得持久的勝利。這個持續的提醒,不只使他從色情的綑綁中得釋放,也讓那個伺機而動的網站失去吸引力。那位先生並不是安裝了甚麼高科技的「電子幸運符」,只是放了一句保羅在歌羅西書3章的教導:「所以要治死……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5節)

  當我們把眼目轉向耶穌,耶穌便成為一個有力的提醒,讓我們知道我們過去的生命「已經死了,(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裏面」(3節)。不管是一段貼在車上儀表板的經文,或者是電腦上的圖片,選一個明顯可見的方式,讓你的思緒常在耶穌裡。JS

當轉眼仰望耶穌,
定睛在祂奇妙慈容,
在救主榮耀恩典大光中,
世俗事必要顯為虛空。Lemmel

要想遠離罪惡?讓耶穌成為防火牆!




-----------------------------------------------------------------------------------------------靈修靜思

悔悟的心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43)

  各各他豎起的三個十字架,只有一個是完全無辜的。那是主耶穌基督救贖的十字架。與主同釘的強盜左右兩個,一個是叛逆的十字架,一個是悔罪的十字架。正是對那個悔罪的強盜,主說出了千古流傳的十架七言的第二句:「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另一個強盜也聽見了,甚至在那樣極端痛苦絕望的時刻,他還是有機會把十字架換成樂園;但他卻至死不悔不悟。而我們也都聽見了,我們悔罪嗎?醒悟嗎?

  今天我們往往把苦痛折磨稱為各自的「十字架」,無論咎由自取罪有應得,還是身不由己飛來橫禍,任何人都沒有資格自認完全無辜。即使說該說的話,做該做的事,遭遇逼迫受苦;而就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的十字架也難避免摻雜了自己的罪。因為當我們做了該做的事,卻換來不如意的結果,往往也都會抱怨、苦毒、責怪,甚至憤恨神──這都是我們叛逆的十字架。父神所需要的不是完全,而是願意悔悟的心。即或十字架上的強盜,願意歸回,主仍接納;但那至死不悔的,唯有自己承擔。求主幫助我,常能回轉、知罪、悔改。      ~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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