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20110426出埃及記1章1-2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出埃及的路線/摘自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

  由比東和蘭塞(1:11)逃離埃及,至少有三條可能的路線:(1)從北邊經非利士人之地(但見13:17);(2)從中間往東經過西奈到別示巴;(3)從南邊沿西奈半島西岸一直走到半島的東南極端。南面路線的可能性最大,因以色列人在曠野路程中所經的幾個地點,如今都可沿著這路線暫時鑑定出來。但以色列人過紅海的確實地點仍不詳(見13:18;14:2等註釋)。

<主題與神學/摘自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

  出埃及記立下一個基礎的神學思想,神在其中啟示了祂的名字、屬性、救贖計畫、律法以及人敬拜祂的方式,它也記載了神如何任命第一位神人之約的中保(摩西),及他的工作;描述祭司制度的開始;闡明先知所扮演的角色;並指出神與祂百姓間古時的立約關係,如何以新的方式(西奈之約)實行出來。

  本書3章、6章及33至34章,對神的屬性有淵博的見解。這些經文的焦點是在神同在這事實及其重要性上(藉著祂名字耶和華與祂的榮耀表現出來)。但本書也強調祂公義、真實、憐憫、信實與聖潔的屬性。因此,認識神的名字就等於認識祂和祂的特性(見3:13-15;6:3)。

  神也是歷史的主,因無人像祂:「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15:11)。無論是以色列的苦難,或是埃及之災,都在祂的掌管之下。法老、埃及人及全體以色列人都見到神的大能。

  知道神記念並關心祂的百姓(見2:24)是件令人欣慰的事。幾世紀前神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應許,如今在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捆綁,並邁向應許之地時,開始實現。西奈之約只是神實現對以色列先祖之應許(3:15-17;6:2-8;19:3-8)的另一步。

  救恩神學也是本書所強調的另一主題。「救贖」這動詞,在6:6;15:13中都用到,但救贖神學的中心思想,在12章對逾越節的描述,以及24章神對誓約的認定中,表現得淋漓盡致。使徒保羅視逾越節羔羊之死已在基督身上實踐(林前5:7)。事實的確如此,因為施洗約翰稱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

  聖經倫理及道德的基礎,首先是在神恩慈的特性上表現出來,神的這種特性由出埃及一事可以看出,然後再藉十誡(20:1-17)及約書(20:22-23:33)中的誡命表明出來,這約書教導以色列人如何將誡命的原則應用在實際生活上。

  本書以詳論敬拜神學作為結束,雖然會幕的建造費時、費力、費錢,但其意義及功能,都指向人存在的主要目的:「為要榮耀神,並永遠以祂為樂」(西敏斯特小要理問答)。藉著會幕,這位全能、不變且超然的宇宙之神來與祂的百姓「同住」或「暫居」(如在會幕中),因而顯出祂與人親近的恩典。神不但為以色列人彰顯祂的大能,祂也住在他們當中。

  然而,這些神學思想並不只是一一列在出埃及記的記載中而已;它們最完全和豐沛的意義,來自它們是蘊涵在神使用祂的僕人摩西的這整段記載中。因這救贖的故事揭示了神在歷史中的目的。神興起摩西(1)去拯救祂的百姓,脫離埃及的捆綁;(2)把百姓帶來,與神立下一個特殊的全民之約,好在祂百姓中開始祂地上的國度;並(3)在以色列中建造神尊貴的帳幕。在這些記載裏,神是藉一位特選的中保,將以色列人從捆綁中救贖出來,帶到與神立約而成聖的地步,並在地上建立起祂尊貴的帳幕。神藉著以色列人完成的歷史目的,最終也要藉著至高無上的中保—耶穌基督—來完成。

1:1 以色列的眾子,各帶家眷,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

   《新》1~5:這些經文清楚顯示,出埃及記是創世記的延伸。以色列人寄居埃及共四百三十年(見12:40)。

   《新》以色列…雅各:較早時神給雅各另一個名字以色列(見創32:28;35:10等及註釋)。

   《新》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創46:8論到雅各和他的兒孫時,也用了同樣的詞句。

  《馬》1~8:根據猶太人的傳統,卷首的幾個字—“…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希伯來文是wcelleh,shemoth)——是出埃及記的名稱。神是何等屬乎個人的神!這裏記載的不是數目字,不是電腦信用卡上的代號,而是人的名字。耶穌描述好牧羊人的時候這樣說:“祂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約一O3)這句話用在這裏非常貼切。以色列人到埃及的時候是牧羊的人,現在卻成爲奴僕。然而神這位好牧羊人已有全盤計劃,要時“把羊領出來”。

  關於“從雅各而生的七十人”這句話,可參看創世記四十六章8至27節的解釋。到了猶太人準備好離開西奈;往迦南地的時候(民一46);這七十人已經倍增成幾百萬人,當中包括作戰的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名男丁。第6和第7節指出,從創世記的末段到出埃及記發生的種種事情中間,經歷了多個年頭。第8節的意思是說,一位新王起來,他對約瑟的後裔不存好感;當然約瑟己去世多年了。

1:2 有呂便、西緬、利未、猶大、

   《新》2~4:這些是雅各之妻利亞(由呂便到西布倫為她所生)和拉結(只提便雅憫,因1:1只列「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的眾子,所以約瑟不算在內)所生的兒子,按其長幼排列,並列在拉結及利亞之婢女所生的兒子之前:辟拉生但及拿弗他利;悉帕生迦得及亞設(見創35:23-26)。

   《啟》2~4:雅各(後又名以色列)眾子依生母利亞、拉結和二妾辟拉及悉帕的位分排名。利亞的六子在先;接上是拉結生的便雅憫(她的另一子約瑟早已去了埃及〔5節〕,所以未列入);然後是二妾所生之子。參《創世記》35:23-26。

1:3 以薩迦、西布倫、便雅憫、

1:4 但、拿弗他利、迦得、亞設。

1:5 凡從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約瑟已經在埃及。

   《啟》5~7:參《創世記》46:27註。這個數字雖在別處作75,且有不同的解釋,只不過說明雅各眾子和家眷都來到埃及,是以色列民的祖先。

   以色列民寄居埃及400多年,繼續蒙神賜福,生養眾多,繁茂強盛(參創46:3)。

1:6 約瑟和他的弟兄,並那一代的人,都死了。

   《新》6~7:從約瑟去世到新王興起(1:8),間隔約有兩百多年。

1:7 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

   《新》見徒7:17。神曾將生養眾多之福的應許賜給亞當(創1:28)、挪亞(創8:17;9:1、7)、亞伯拉罕(創17:2、6;22:17)、以撒(創26:4)及雅各(創28:14;35:11;48:4)。在以色列人寄居埃及的四百三十年間,神仍不斷實踐自己的應許。

   《新》滿了那地:在希伯來文中,此處的用語正好與神賜亞當之福(創1:28)相應和—神當初應許人類的福氣,如今在以色列身上實現。聖經記載,當時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除婦女、孩子外,約有六十萬(12:37)。

   《新》地:歌珊地(見創45:10註釋)。

   《啟》那地:指他們所住的歌珊地(創47:11、27),在尼羅河三角洲東邊。

1:8 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

   《新》新王:大概是亞模西士,第十八王朝的創始者,他曾驅逐一度統治埃及的外國人西克索諸王(大部分是閃族人)。

1:9 對他的百姓說:「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

  《馬》9~10:以色列民人數激增,勢力膨脹,到了一個地步,法老王恐防戰事爆發,萬一他們組織起來,就會對埃及構成威脅。於是強迫他們作奴僕,多方壓迫,使他們意志消沉,阻止他們人口增長(古時,各國都使用奴役的方法,來對待被征服的民族或俘虜)。並且下令滅絕所有以色列剛出生的男嬰,好慢慢地鏟除希伯來民族。聖經記載,有三位惡毒的王下令屠殺無辜的孩童:法老王、亞他利雅王(王下11章)和希律王(太2章)。這些暴君受撒但催使,設法滅絕彌賽亞的族裔。撒但並沒有忘掉神在創世記三章15節的應許。

1:10 來吧,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甚麼爭戰的事,就連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

1:11 於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轄制他們,加重擔苦害他們。他們為法老建造兩座積貨城,就是比東和蘭塞。

   《新》督工:同樣的埃及官銜,出現在底比斯城雷克瑪墓中的一幅壁畫上,此人葬於第十八王朝的法老杜得模西士三世統治期間。

   《新》法老:此字源於埃及,有「大房屋」之意,是皇室稱號,而非人名。

   《啟》強迫勞動盛行古代中東。埃及法老強迫外族以色列人服苦役,視同奴隸,地位遠低於埃及人。

   《啟》積貨城:似為防禦外族入侵而建,屯積糧草軍備,以防萬一。比東與蘭塞位於尼羅河流域,準確位置不詳。

  《馬》11~14:法老王強迫爲奴的猶太人建造比東和蘭塞兩座積貨城,虐待他們,想使他們喪志,人丁減少。可是恰恰相反,他們不僅沒有因爲法老王的壓迫而被滅絕,反而更增多起來!法老王以惡毒之計苦害以色列民,但神卻有祂的美意。祂爲猶太人艱苦的旅程作好準備,離開埃及,進入應許之地。

  以色列人在苦害之下昌盛,這正是神祝福他們,並與他們同在的明證。以色列人是人所不能毀壞的,因爲,神爲著成全祂的旨意揀選了他們。這裏隱藏著一個永遠實用的原則,那就是當人越發抵擋神的旨意,和神的百姓爲敵的時候,反而使神的百姓越發高升,越發得著力量。這一種逼迫反而成了幫助。當我們受到重壓苦待時,也可能覺得很沮喪,但是重擔可以使我們更堅強,在我們生命之中産生力量,使我們能面對未來。沒有苦難來磨煉,我們就不能真正成爲得勝者。身處艱難困苦之中,我們對神仍要忠心,因爲即使是最悲慘的處境,也能塑造我們,成全我們。

1:12 只是越發苦害他們,他們越發多起來,越發蔓延;埃及人就因以色列人愁煩。

1:13 埃及人嚴嚴地使以色列人做工,

1:14 使他們因做苦工覺得命苦;無論是和泥,是做磚,是做田間各樣的工,在一切的工上都嚴嚴地待他們。

   《新》使他們…覺得命苦:在逾越節晚餐中吃「苦菜」(12:8)即記念這事。

   《新》作田間各樣的工:包括從尼羅河打水灌溉田園的工作(見申11:10)。

   《啟》神在亞伯拉罕時代早已預告以色列人要在埃及受苦(創15:13),所服苦役除了和泥做磚之外,還可能包括汲水灌田和農耕(參申11:10)。

1:15 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埃及王對她們說:

   《新》施弗拉…普阿:閃人名字,而非埃及名。由於以色列人數眾多,大概在她們手下還有其他收生婆。

   《啟》要是接生的婦人只有兩個,以色列人的數目便不可能像12:37所說的那麼多;因此一定還有很多接生婦,這兩個只是主管。

  《馬》15~19:希伯來人的收生婆爲産婦接生,照顧嬰孩,直到母親康復爲止。當施弗拉和普阿這兩個收生婆看見猶太人母親臨盆。他們並沒有按法老的吩咐,把男嬰殺掉。他們替自己找藉口,說希伯來人的孩子通常早生;換句話說,嬰孩在收生婆替孕婦接生之前,已經誕下來了。也許這種講法也有一點真實。

1:16 「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

   《新》盆:希伯來文此字可直譯作「兩塊石頭」;婦人坐在上面生產。

   《啟》要是法老巧計得逞,以色列人兩代之後便有絕種之虞,女人說不定都成為埃及人的妻奴。

1:17 但是收生婆敬畏 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

1:18 埃及王召了收生婆來,說:「你們為甚麼做這事,存留男孩的性命呢?」

1:19 收生婆對法老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原文是活潑的),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

1:20  神厚待收生婆。以色列人多起來,極其強盛。

  《馬》20~22:讀經會出版的《每日靈糧》這樣評價收生婆:“收生婆得蒙神眷。成立家室(21節),不是因爲她們說謊,而是因爲她們有側隱之心。這不是說事情的結果使其手段合理,更不是說道德沒有絕對的標準。可是;世界既是滿有罪惡,而我們又受其污染,所以只得作出取捨,放棄向次要的事情忠誠,而向更重要的事情忠心。在任何情況下——‘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法老王因爲希伯來人收生婆不肯合作,就吩咐自己的子民,去執行命令——“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裏。”

1:21 收生婆因為敬畏 神, 神便叫她們成立家室。

   《啟》神因接生婆拒不執行法老的命令,特別祝福她們,可以建立家室,人丁興旺(參撒下7:11;列上2:24)。接生婆可能多由不育的女人擔任。

1:22 法老吩咐他的眾民說:「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裏;一切的女孩,你們要存留她的性命。」

   《啟》法老的第一計是要以色列人做苦工,第二計是不讓男嬰存活。現在是第三計,要埃及人把以色列的男孩拋進尼羅河裏淹死。這次屠殺為時可能不長,因為約一百年後,以色列出埃及的男丁仍有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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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以色列人離開迦南來到埃及,他們的發展,境遇將是……
1:1 以色列的眾子就是雅各的兒子,也稱為以色列人。雅各與天使角力後,神賜他名字為以色列(參創32:24-30)。雅各的一個兒子約瑟在埃及作了宰相,地位僅次於法老。他把父親全家人接到埃及定居。四百年後雅各的家族衍生成為大族。他們到埃及是寄居的,初抵貴境時生活習慣與埃及人大相徑庭。希伯來人敬拜獨一真神,埃及人則拜許多假神;希伯來人是遊牧民族,埃及人卻有根深蒂固的文化;希伯來人以牧羊為業,埃及人卻是定居的,善於建築。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北部的歌珊,遠離埃及的文化中心,甚少與埃及人交往。

法老用巧計待以色列人,手法並不新奇……
1:9-10 以色列人口眾多,法老害怕他們萬一組織起來威脅到他的國家,於是強迫他們作奴僕,多方壓迫,使他們意志消沉,阻止他們人口增長。古時,各國都使用奴役的方法,來對待被征服的民族或俘虜。埃及許多的大型金字塔,極可能是由奴隸建造的。以色列人雖然不是被征服的民族,卻是外族人,享受不到埃及公民的各種權利。

埃及的督工苦害以色列民辦法多種多樣……
1:11 埃及有不同種類的奴隸,有些要在泥坑中長時間地工作,有些精於技藝的便做木工、鑲嵌首飾或雕刻。不管他們屬哪一類奴工,做甚麼工作,鐵面無情的督工都會嚴密地監視,催促他們盡快完工。督工們慣於折磨奴隸,令他們飽受煎熬。

比東和蘭塞,究竟建於何時?
1:11 古代歷史記載,比東和蘭塞這兩個城市,是公元前1290年建造的,所以有些學者相信,以色列人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出埃及的。但是另有學者考證,認為他們是在公元前1446年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怎能在離開埃及150年以後,又在那裡建造兩座城市呢?這些學者認為,當時作法老的蘭塞二世,並沒有建造這二城。實際上他是將150年以前所建造的這兩個城市改名,這是埃及君王的一慣手法,將城市修飾重建,便當作是自己建造的,把前人的功績全然據為己有。(參13:17-18第二項註釋)

生活越苦,以色列人越發多起來;奇怪!苦難在人生中有何意義?
1:12 埃及人強迫以色列人作奴隸,虐待他們,想使他們喪志,人丁減少。可是恰恰相反,他們人口激增,並且強大起來。我們受到重壓苦待時,也可能覺得很沮喪,但是重擔可以使我們更堅強,在我們生命之中產生力量,使我們能面對未來。沒有苦難來磨煉,我們就不能真正成為得勝者。身處艱難困苦之中,我們對神仍要忠心,因為即使是最悲慘的處境,也能塑造我們,成全我們。

施弗拉和普阿的名字被記錄下來,定有重要意義——
1:15-17 施弗拉和普阿可能是管理收生婆的人。她們兩位都敬畏神,難怪聖經特別提到她們。希伯來人的收生婆為產婦接生,照顧嬰孩,直到母親康復為止。法老吩咐收生婆殺死希伯來的男嬰,實在是找錯了人,因為收生婆的職責是使嬰兒安全出生,而不是去殺害小生命。收生婆不順從法老,也不顧自己的安危,顯出勇敢和敬愛神的心。

兩位收生婆因敬畏神,蒙神厚待,我是敬畏神?是懼怕人?
1:17-21 兩個收生婆不聽王命,保存了希伯來男嬰的性命。她們因為信靠神,做了當做的事,勇氣可嘉。神不要我們盲目聽從有權有勢的人,尤其是那要求我們違背神和祂話語的人,更是不能順從。許多人為著順服神和拯救別人,甘願犧牲自己寶貴的生命,這樣的例子在聖經中俯拾皆是。以斯帖和末底改(參斯3:2;4:13-16)、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參但3:16-18)等,都是英勇無畏的人,做了當做的事。我們的社會常充斥著不義的事,例如種族仇恨、奴役、無理囚禁等等,所以跟隨潮流、服從多數,並不一定是對的。無論何時,若有人叫我們違背神命,我們就要順從神而不順從人(參徒5:29)。

神是否因為收生婆向法老撒謊,於是賜福給她們?
1:19-21 神不是因人撒謊而賜福,神賜福是因為她們救了許多無辜嬰孩的生命,並不意味撒謊必定是應付法老最好的方法。收生婆沒有違背神更高的律法——不准濫殺無辜——所以神賜福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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