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2011年34月12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注意標誌

「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的人成了神蹟。」(路加福音11章30節)

  有一次,我和丈夫傑開車去探訪他的父親。他住在南卡羅來納州。當時路況很好,一路都很順利。直到我們穿過田納西州的山區時,我開始看到一些繞道的標誌。但是傑一直往前開,因此我便假設那些警示與我們無關。我們快抵達北卡羅來納的邊界時,遇到一塊警示牌,寫著由於落石,前面的高速公路已被封閉,我們必須回頭。傑很訝異,想知道:「為什麼都沒有任何警示?」我說:「一路有很多警示牌,難道你沒有看見?」他說:「沒有啊,你為什麼不提醒我呢?」我回答:「我以為你看到了啊!」現在,我們會經常把這個故事當成笑料說給朋友們聽。

  縱觀歷史,上帝曾為人們提供了許多「標誌」,告訴人們按祂心意而活,但是人們仍偏行己路。最終,上帝差祂的兒子到世上(路加福音11章30節),宗教領袖們卻不注意祂的警示。因為他們的生活安逸,受人們敬重和尊崇(43節),所以憎惡人家說他們有錯(45節)。

  我們也可能和法利賽人一樣,當生活順利時,對於要我們悔改和脫離罪的生活的警示,我們往往都會忽視。我們必須記住:即使生活看來順利,我們也可能活在罪中。JAL

上帝時常警告我們,
為防跌進罪的深坑;
忽略警示必會跌倒,
悔過能變潔淨之人。Sper

上帝的警示是要保護我們,而非懲罰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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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喜樂之道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裡。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十五10至12)

  主耶穌離世前的晚上,教導門徒彼此相愛,說這是一條命令,門徒實踐彼此相愛才有滿足喜樂的生活。

  是的,喜樂與彼此相愛分不開;一個人若活在被愛和愛別人的景況中,又豈能不喜樂呢?

  主耶穌命令我們,要像祂愛我們一樣愛弟兄姊妹──祂進入我們當中,與我們同在;祂憐憫被社會摒棄的大痲瘋病人,治好他們;祂鼓勵怯懦的血漏婦人勇敢地站出來作見證;祂放下尊貴的身份為門徒洗腳;又為信心不足的彼得代禱;祂更為我們罪人犧牲性命……。我們的愛心不是單單在言語和舌頭上,也在行為和誠實上。當你身邊的團友失業,經濟上有困難,你可曾關心他、幫助他?當你身邊的同事身體欠佳,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你會施以援手嗎?愛心不是顯在我們嘴巴上;而是在我們的行動上。當我們能以行動來見證主愛,必會帶來滿足的喜樂!      ~岑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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