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2011年5月1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另類復仇

「不可報仇……卻要愛人如己。」(利未記19章18節)

  在主日有位牧師正在講道時,一個男子忽然上前並揮拳攻擊他。但牧師帶傷繼續講道,而這個男子被警方逮捕。過後,牧師為這人禱告,甚至去監獄看他。對羞辱與傷害的回應,這是很好的榜樣。

  在舊約中自我防衛是被容許的,但自己去報復則被禁止:「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利未記19章18節,申命記32章35節)。耶穌和使徒們也有同樣的教導(馬太福音5章38-45節,羅馬書12章17節,彼得前書3章9節)。

  舊約律法提到一報還一報(出埃及記21章23-25節,申命記19章21節),以確保判定的懲罰並無不公或含有惡意。但我們決不可自己去報復,聖經有更高的準則要遵行:唯有上帝,以及祂所授權的人,才能施行公義。

  當受到傷害與羞辱時,與其採取報復,不如做出榮耀基督的回應,靠著聖靈的大能與眾人和睦(羅馬書12章18節),藉由屬靈長者的調解(哥林多前書6章1-6節),將問題留給上帝所授權的人處理,最重要的是要交託上帝。MW

主啊,當我被人羞辱時,請幫助我放手,
將報仇的慾望交給祢處理。當我尋求公義時,
請讓我明白祢會在所定的時間行動。
幫助我學習以善勝惡。阿們。

唯有公義的上帝才能施行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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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重價贖回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六23)

  魔鬼是控告者,牠會把我們已蒙赦免的罪提出來控告我們,使我們覺得絕望;幸好有主耶穌拯救赦免,便有新的希望,我們在主基督耶穌裡得的恩賜是永生。聽過一個故事:當馬丁路德了解加拉太書三章10至14節所說的「義人必因信得生」這真理後,魔鬼竟然來試探他,在他面前打開一個本子,裡面記載的盡是他曾經犯過的罪。馬丁路德看了以後,一點不驚惶,也不沮喪,他拿起筆來,在本子上畫了一個十字架,說:「主的寶血已洗淨我的眾罪污。」

  今天,我們也要有同樣的信心,知道主的寶血可以洗淨我們的罪。以賽亞書四十四章22節說:「我(神)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神)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你當歸向我,因我救贖了你。」雲霧消散後便無跡可尋,神的赦罪也是如此。祂不與我們算舊賬,祂的恩典就是如此慷慨奇妙!衪只要求我們誠心的歸向祂。我們是祂用重價贖回來的,怎麼可以不回頭呢?      ~莫世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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