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3日 星期一

2011年5月23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倚靠天父

「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傳17章28節)

當開心地迎接剛出世的姪孫女時,我也想起,照顧新生嬰孩是煞費心力的事。小寶寶們似乎需索無度:餵養、換尿布、懷抱,周而復始。他們無法照顧自己,完全依賴身旁年長、有智慧的大人的照料。

我們也是仰賴天父供應的孩子。那有什麼是我們必須靠祂的供應呢?「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傳17章28節)。祂賜給我們生命氣息,祂也「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裏」(腓立比書4章19節),賜給我們一切所需。

在苦難中,我們需要祂賜下平安(約翰福音16章33節)、愛(約翰一書3章1節),與及時的幫助(詩篇46篇1節;希伯來書4章16節)。祂使我們勝過試探(哥林多前書10章13節),也賜下饒恕(約翰一書1章9節)、計畫(耶利米書29章11節)與永恆的生命(約翰福音10章28節)。離了祂,我們就「不能做甚麼」(約翰福音15章5節)。我們都領受從祂而來的「豐滿的恩典……而且恩上加恩。」(約翰福音1章16節)

我們別以為可以完全獨立,其實我們如同初生的嬰孩一般,需要主每日的供應、照顧與餵養。AMC

我們倚靠救主,
賜恩典的父神;
祂供我們所需,
離祂無法生存。Sper

倚靠上帝非軟弱,而是相信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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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家庭中的祭司

惟有你們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

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 

聖經告訴我們每一個屬神的人都是祭司;而在基督徒的家庭中,父母就是神所揀選、為子女而設的祭司。父母第一有責任把神介紹給子女,他們可以藉著帶領孩子禱告、常常和孩子一同研讀神的話語、舉行家庭崇拜等來達到此目的。父母也有責任把子女帶到神面前,並常常為兒女禱告。

聖奧古斯丁的母親摩尼加就是一位以禱告養育孩子的母親。丈夫去世後,教養奧古斯丁的責任便完全落在她肩上。奧古斯丁17歲時在迦太基、羅馬求學,過著放蕩的生活;慈母只能憂愁地跪在床前為兒子祈禱。這股禱告的力量有一日終於改變了奧古斯丁,藉著羅馬書「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十三13)扭轉他的人生。以往的懷疑與黑暗全化為烏有,奧古斯丁終於悔改信主。他第一個衝動就是去告訴母親,後來他更作見證:「我所以沒有滅亡,全是母親每日忠心禱告的功效。」      ~姜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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