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20111030申命記5章22-3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5:22 「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

   《新》這些話:(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這些誡命」)見出20:1註釋。

  《馬》譚普信評論這節經文說︰“‘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這說法是罕見的,可能顯示這些誡命是約的基本要求的全面摘要,以致不需要加添別的律法。其他律法只是這些基本原則的解釋和擴充。否則,這說法可能指在某一個場合裡,耶和華明確地頒佈這十個律法。其他律法必定在其他場合頒佈,因為以色列人中從神而來的律法也有不少。”

5:23 「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

  《馬》23~33:律法頒佈後,以色列民因神的顯現而懼怕,擔心自己的性命難保。他們派摩西作代表與耶和華說話,向他保證他們必聽從遵行神一切的話。(他們魯莽說出這諾言時,並不了解到自己是有罪和無能的。)後來,其他的律法和典章都是以摩西為仲介人來傳達。似乎這十誡或十句話,是神在西奈山親自向全體以色列人說的(30-31節)。

  耶和華在第28節所嘉獎的,並不是他們答應遵守律法,而是他們所表達的敬畏(比較一八16-18)。神知道他們並非誠心實意遵守祂的誠命。祂希望他們能遵守,好叫祂可以豐豐富富地祝福他們(28-33節)。神並不注重表面的宗教活動,祂要我們將內心與生活,完全奉獻給祂。只要愛祂,就會自然而然地順服祂。

5:24 說:『看哪,耶和華我們 神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今日我們得見 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

   《啟》人若見到神的面必不存活(創16:13;32:30;出3:6;19:21;33:20等)。此處所講為神在西奈山向人說話的事。百姓的首領害怕聽見神的聲音招來死亡,要求摩西作他們的居間人和代求者,轉告神的話。

5:25 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 神的聲音就必死亡。

5:26 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生 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

5:27 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 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5:28 「你們對我說的話,耶和華都聽見了。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他們所說的都是。

5:29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

5:30 你去對他們說:你們回帳棚去吧!

5:31 至於你,可以站在我這裏,我要將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傳給你;你要教訓他們,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

5:32 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

5:33 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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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心裡敬畏,太難了一點吧,表面崇拜就容易得多……
5:29 神告訴摩西,祂惟願以色列人存這樣的心敬畏祂——由衷地尊敬祂、順服祂。照規定做事,與發自內心而做很不相同。神並不注重表面的宗教活動,祂要我們將內心與生活,完全奉獻給祂。只要愛祂,就會自然而然地順服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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