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5日 星期四

2012年3月15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探究聖經

我何等愛慕祢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詩篇119篇97節

  網上聖經資源(Bible Gateway)使用者甚多,該網站曾檢視每月八百萬訪客的瀏覽習慣,發現在2010年被搜尋的經文中,約翰福音3章16節名列第一。

  對此結果,我並不感到訝異。此節經文告訴我們:上帝如此愛我們,甚至差祂兒子來拯救我們脫離罪惡,賜給我們永恆的生命。排名第十則是耶穌給跟隨者的傳福音使命:「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28章19節)。同時列於前十名內的還有耶利米書29章11節,以及羅馬書8章28節,都是關於上帝對祂子民的美好計畫與用意。

  聖經充滿了真理,讓人能搜尋及分享。詩篇119篇是聖經最長的篇章,詩人分享了他對真理的想法,以及渴望尋到真理、得到上帝的教導。他說:「我何等愛慕祢的律法」(97節)。在今日的讀經章節中,我們能看見一些詩人喜愛上帝話語的原因:真理給他智慧與通達,禁止他的雙腳走邪路,且真理何等甘甜。因此,他「終日不住地」思想。

  讓我們繼續花時間讀聖經。我們愈多探究聖經,我們就愈愛真理,對其作者──上帝的愛也就日益加深(97節)。AMC

細看聖經的豐富珍藏,
正如同礦工挖礦一般;
尋找,你必然會尋見,
寶藏要豐富你的思想。Anon.

你越讀聖經,就越愛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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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愛主不怕難為情

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著祂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祂的腳,把香膏抹上。(路七37至38)

  一個婦道人家,在大庭廣眾、眾目睽睽之下,捧著耶穌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還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耶穌的腳,何等難為情!但她感到需要耶穌,愛耶穌,沒有拘泥於那些世俗的成見。

  今日我們作基督徒的,跟這個有罪的女人比較起來,反而有許多不及之處。試想想,多少時候我們為主作見證時畏首畏尾,不敢表明自己是基督徒,不敢傳福音,在同儕中有人講起不義的事或黃色笑話,也不敢發表意見,與大家一起打哈哈……。這樣我們當然不能為主作見證,影響社會,或有果效地傳福音。

  你若覺得為主作見證難為情,要知道主為你釘十字架之時,是在眾目睽睽之下,赤身露體公開受刑的。這樣,你還能覺得為主作見證太過分,代價太大嗎?      ~黃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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