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

20120924以弗所書6章1-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啟》1~4:本段教導基督徒父母與子女應如何相處,特別著重子女對父母的順服。這裏要求“在主裏”(就是在敬畏神的原則下)聽從父母。孝道在聖經中備受重視,舊約、新約都是如此。孝敬父母、供養親人是基督徒的責任,不可以忽略,也不可用別的宗教義務來代替(太15:4-6;提前5:4、8)。子女“孝敬”父母,少年時期應聽從教導,成長以後要尊敬,照顧關懷。做父母的應以身作則,盡養育、教訓和警誡的責任,一切本諸愛心,不可苛求。

   《馬》第五章教我們學到,被聖靈充滿的一個結果是信徒彼此順服。例如,一個被聖靈充滿的妻子,是順服丈夫的。這裏我們要來學,被聖靈充滿的兒女都願意順從父母的權柄。兒女的基本責任是在主裏聽從他們的父母。無論兒女是基督徒,或父母是基督徒,都沒有分別。父母與兒女的關係,是為全人類而設立的,而不是單為信徒而已。

  主的命令是在主裏聽從。首先意思是兒女要聽從,態度就如他們聽從主一樣:他們的聽從像對主的一樣。第二,只要是與神的旨意相合,他們也當凡事聽從。父母若吩咐他們犯罪,就不應期望他們惟命是從。這種的情況他們就要禮貌地推辭,溫純地接受後果,不作報復。但在所有其他的情況下,他們都必須聽從。

  他們要聽從,是基於四個理由。第一,這是理所當然的。這個基本原則是家庭生活的基礎。兒女不成熟、衝動、沒經驗,要順服父母的權柄,父母是年長的,凡事會較有智慧。

6:2-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新》在世:此誡命出現在申5:16(見出20:12),這「應許」是透過他們當時期待要得之「地」(即巴勒斯坦)表達出來的。申命記的經文當然不完全適用於以弗所的聖徒,所以此處的應用是比較廣泛的。

   《馬》第二個理由是合乎聖經。保羅引述出埃及記二十章12節:要孝敬父母(也參看申五16)。這個要孝敬雙親的命令,是十誡中第一條特別附帶祝福應許的。命令要求兒女尊重、敬愛、聽從自己的父母。

  第三個理由是命令為兒女的最大益處:使你得福。試想,沒有受過教訓和督責的孩童會是什麼樣子的!他會是很可憐的人,社會難以容忍。

  第四個理由是順服使我們可以健康到老:在世長壽。舊約時,猶太孩童聽從父母並不享長壽。在這福音時代,這並不是一條不破的規則。孝敬長輩不常帶來長壽,一個有責任感的兒子會英年早逝。然而,一般來說,操守的生活和順服會帶來健康長壽;而反叛的生活和鹵莽常使人無法享晚年。

6: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新》不要惹…氣:作父親的必須放棄任何自以為可以不合情理地對待兒女的權利。

   《馬》對兒女的教訓後,緊接的是給父親的提示,以作平衡。他們不應惹自己兒女的氣,作無理的要求,不必要的嚴厲,又常愛嘮叨。反而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撫養兒女。

  教訓指管教、督責、言教身教並用。警戒指忠告、責備、訓斥。教導孩童,要在主裏面;就是照著祂在聖經中所揭示的旨意而施行管教,作祂的代表行事。

  衛素珊是十七個孩子的母親,其中兩個是約翰和查理衛斯理。她曾寫道:

  父母盡力使行己意的兒女馴服,就是與神同工,使一個靈魂得著更新、拯救的生命。父母放任兒女時,實在是作魔鬼的工,使信仰無法活出來,又不能彰顯救恩。所作的一切是咒詛自己的兒女,靈魂、身體永遠滅亡。

6:5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新》僕人:(新國際版譯作「奴隸」)新舊約聖經都提到有關奴隸制度與休妻(見申24:1-4)這類社會狀況的規定,這乃是人心剛硬的結果(太19:8)。這些規定並非鼓勵或寬容這些情形,而是神所賜下處理當時現實問題的一些方法。

   《啟》5~9:奴隸(奴僕)是當時社會中一種制度,富貴人家多蓄養奴婢。這制度雖不合神創造人的本旨,但已相當盛行。保羅的教訓常涉及怎樣處理奴僕和主人之間的關係,使雙方能和諧相處。他的教訓中要求作僕人的“聽從…肉身的主人”(5節),但也吩咐主人應善待僕人如一家人。

   保羅決非同意奴隸制度,而是根據當時實際需要說話。

   《馬》基督徒家庭第三(也是最後的)方面的順服,是僕人要聽從主人。保羅的用詞僕人,也可作奴僕。然而,原則可應用到所有僕人或雇員身上。

  雇員的首個責任是聽從他們肉身的主人。肉身的主人這詞提醒我們雇主在體力和腦力工作的管轄權,但他不能操縱屬靈的事,或控制良心上的事。

  其次,僕人要有尊敬的心。懼怕戰兢的意思不是畏縮的奴性和可憐的恐懼心,而是負責的尊敬心,和對主並雇主的敬重。

  第三,服務要誠心誠意,或說用誠實的心。我們賺取一小時的工錢,就應當做六十分鐘的工作。

  此外,我們的工作應當好像聽從基督一般。這句話表示不可分世務和聖工。我們所作的一切都當為祂,用意是討主喜悅,尊崇祂,吸引人歸主。生活上最卑下、平凡的工作,只要為神的榮耀,都是尊貴、可佩的。甚至是洗濯、清理工作!所以有些基督徒家庭主婦這樣說廚房的洗滌糟:“我在這裏一日三次服侍神。”

6:6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 神的旨意。

   《馬》我們應當常常勤力,不但是當上司在看著的時候,而且要醒覺到我們的主常在看著。很自然地,當雇主出門的時候,僕人就鬆懈,但這是不忠誠的表現。基督徒工作表現的標準,不應隨著管理人員的所在地而改變。一次,有顧客要求基督徒售貨員給他額外的東西,勸售貨員說上司不在。但售貨員回答說:“我的主常常看著我呀!”我們作基督的僕人,應當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要真心求祂的喜悅。歐德曼說:

  這樣的想法,勞苦的價值就無法估量了。最卑賤的奴僕的工作,會被視為尊貴的事,以討基督的喜悅;發自內心的善意,竭盡心力,要得著主的稱許。

6:7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馬》此外,我們工作時,也要甘心。不只是外表上的依從,而是內心充滿情感,十分開心,十分樂意。甚至上司專橫、過分、無理,我們的工作仍能夠完成,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這種超自然的表現能在我們活著的世上說出最亮的話。

6:8 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馬》使我們看凡事好像為基督作的一大動力,是主必賞賜行善的確據。不論一個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沒有分別。我們的主記下所有為祂而作的工,無論是合意的,還是不能接受的;我們的主必賞賜每個用人。

  要作些評論,來完結奴僕的注釋:

  1.新約沒有低貶奴僕,事實上,更把真信徒喻作基督的奴僕(6節)。然而,無論福音傳到那裏,虐待奴僕的事就在道德的改革下消失。

  2.新約較多談到奴僕,少談到君王。大概,這反映了蒙召的有智慧、能力、尊貴的都不多(林前一26)。大多數基督徒都來自社會和經濟上的低下階層。對奴僕的重視也表明大部分體力勞動者都可以前來享受基督信仰的美福。

  3.這些給奴僕的教訓的效用,在早期的基督教日子看見。在拍賣場上,基督徒奴僕常比其他奴僕賣得更高價。今天,對雇主來說,基督徒雇員應該比從未嘗恩典的人更有價值。

6:9 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

   《新》主人:保羅再次強調相互的態度(參5:21-6:4)。見多2:9註釋。

   《馬》作主人的也該受同一原則指導。他們應當公平、仁慈、誠懇;更甚的是要小心,避免用罵人、威嚇的言語。他們若在這方面約制,就總不會在身體上虐待僕人。要記得他們與為奴的同有一位主在天上。地上的顯赫或低微,在主面前都是一樣的。主人和僕人有一天都要在主面前交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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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現代人講求公平,你對我好,我就對你好;但基督的愛卻不同,可以怎樣行在家庭中?
6:1-4 若果我們真正相信基督,就會在家中,就是最熟識我們的人中常有好見證。父母與子女皆要向對方負責:即使父母的要求過分或不公平,子女也應該尊敬父母;即使子女不順服、不討歡心,父母也應該溫柔地照顧子女。當然,最理想的是基督徒父母和子女都體貼和愛對方,若雙方都放下自己的利益、彼此順服,理想是可能達到的。

老了,無用了——老人常這樣說,有時青年人也這樣說,你會如何說?
6:3 某些社會也能尊敬長者,敬重老年人的智慧,順服他們的權威,關心他們的福樂。這些是基督徒應該做的。老年人若能受到尊敬,長壽就是他們的福氣,而不是活受罪。

父母說話,短話長說,孩子埋怨,仍不間斷,所為何事?如果你作父母……
6:4 父母管教子女的目的是幫助他們成長,而非使他們惱怒或沮喪(參西3:21)。教育子女並非一樁易事,需要無限的忍耐,才能使子女在愛和尊崇基督中成長。情緒不穩或憤怒絕不應是懲罰子女的原因。父母要愛子女,對待他們如同基督對待所有的人一樣,這樣對子女的成長、對神的認識,都是非常有益的。

你看保羅如何為當時社會沒甚權利的奴隸說話……
6:5 奴隸在羅馬社會裡扮演重要的角色,當時的羅馬帝國內有數百萬的奴隸,很多奴隸和主人都成了基督徒,因此早期教會便要直接處理主僕關係的問題。保羅既不寬容又不譴責這個制度,卻教導主人和僕人當在基督家裡共同生活。當時的婦女、孩童和奴隸的權利甚少,在教會內,他們卻擁有一些社會所剝奪的自由。這裡保羅指出作丈夫、父母和主人的應該關心照顧妻子、兒女和僕人。

無論做甚麼,要像服事基督——在工作上?在生活上?我真能何事都從心裡做嗎?
6:6-8 保羅鼓勵我們在工作上要盡忠和負責。基督徒雇員對待工作,應該視基督為主管;而基督徒雇主,應該以公平對待下屬,尊重他們。即使老闆不在身旁監督,你是否仍竭盡所能地工作呢?你是否工作勤奮熱心?你是否將下屬當人看待而非視他們為機器呢?不管你為誰工作,也不管誰替你工作,最終應是討天父的喜悅。

世上地位各有分別,只有在一處是沒有分別的,就是……
6:9 雖然基督徒在地上的社會中,有階層的分別,但是在神面前卻是平等的。祂並無偏私,沒有哪個人比其他人更重要。保羅在腓利門書中也闡述了相同的觀點:作為主人的腓利門和作為僕人的阿尼西謀,在基督裡同為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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