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日 星期二

20120501列王紀上15章25~16章1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第十五章>

15:25 猶大王亞撒第二年,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二年,

   《新》亞撒第二年:見15:1註釋。猶大王亞撒第二年,相當於以色列王耶羅波安第二十二年(即他最後一年;見15:9;14:20)。

   《新》共二年:主前九○九至九○八年。

   《馬》25~27:以法蓮支派,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作以色列王共二年(主前910或909年至主前909或908年)。拿答像他父親一樣拜偶像,他的臣子巴沙背叛他,並殺了他。巴沙也殺了耶羅波安全家剩餘的人,應驗了亞希雅的預言(一四10、14)。

15:26 拿答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他父親所行的,犯他父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

   《新》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即耶羅波安所犯的罪(見14:16註釋)。雖然在耶羅波安統治期間,猶大的亞比央據有伯特利(見15:7註釋),但是耶羅波安所開始的異教崇拜在別處大概仍持續下去,直到巴沙奪回伯特利。

15:27 以薩迦人亞希雅的兒子巴沙背叛拿答,在非利士的基比頓殺了他。那時拿答和以色列眾人正圍困基比頓。

   《新》基比頓:位於耶路撒冷與約帕之間的一座城(大概在基色以西數公里),在當初分給但支派的境內(書19:43-45)。這屬利未支派的城(書21:23),在士師時代非利士人擴張時期,大概淪落於非利士人之手。

   《啟》北國政局極不穩定。耶羅波安立國,傳到兒子拿答,只作王二年,便為巴沙所弒。巴沙不但篡了王位,且殺盡了耶羅波安全家,以絕後患。巴沙王朝只歷二代,王位為心利篡奪(16:10)。

15:28 在猶大王亞撒第三年巴沙殺了他,篡了他的位。

   《新》亞撒第三年:主前九○八年(見15:10註釋)。巴沙可能是拿答軍隊的元帥,因此叛變時得到軍方的支持。

   《馬》28~34:巴沙的統治標誌着北國第二個王朝的開始。在巴沙的統治期間,猶大和以色列繼續有戰事。他以得撒為首都,繼續耶羅波安設立的偶像敬拜。

15:29 巴沙一作王就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都滅盡了,正應驗耶和華藉他僕人示羅人亞希雅所說的話。

15:30 這是因為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惹動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怒氣。

15:31 拿答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15:32 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

   《新》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見15:16註釋。耶羅波安王朝的結束,並未改善兩國間的關係。

15:33 猶大王亞撒第三年,亞希雅的兒子巴沙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二十四年。

   《新》共二十四年:主前九○八至八八六年。官方的算法為二十四年,實際在位二十三年(見16:8)。

15:34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

   《新》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見14:16註釋。作者對巴沙作王的評論,表示他的治理並不比他所取代的拿答有進步(見15:36)。


<第十六章>

16:1 耶和華的話臨到哈拿尼的兒子耶戶,責備巴沙說:

   《新》耶戶:正如先前他父親所行的,耶戶把神定罪的話傳達給王(見代下16:7-10)。也與來自猶大的神人(見13:1註釋)及以後的先知阿摩司一樣,耶戶奉神差遣從南國去北國向君王說預言。他的事奉持續了將近五十年,直到猶大王約沙法時期(代下19:2;20:34)。

   《馬》1~7:一位名叫耶戶的先知向巴沙宣告,因為他像耶羅波安一樣拜偶像,他的家的結局跟耶羅波安一家相似。他們得不到安葬,卻被狗和鳥所吃。巴沙得到這樣的結局的另一個原因寫在第7節下:他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要末他不是神心中執行這件事情的人,要末因為他的手法太殘忍血腥,與神的意願相違背。

16:2 「我既從塵埃中提拔你,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你竟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使我民以色列陷在罪裏,惹我發怒,

16:3 我必除盡你和你的家,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一樣。

   《新》除盡你和你的家:參14:10(耶羅波安的家);21:21(暗利和亞哈的家)。

16:4 凡屬巴沙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

   《新》與先知在14:11對耶羅波安王朝的預言完全相同。

16:5 巴沙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勇力,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新》他的勇力:(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他的成就」)按列王紀作者寫作的目的而言,巴沙的成就沒有任何需要列出來的;但從軍事和政治的觀點來看,他可能是一位非常成功的統治者。

16:6 巴沙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得撒。他兒子以拉接續他作王。

16:7 耶和華的話臨到哈拿尼的兒子先知耶戶,責備巴沙和他的家,因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一切事,以他手所做的惹耶和華發怒,像耶羅波安的家一樣,又因他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

   《新》他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雖然巴沙此舉成就了神的旨意(14:10、14),但他仍要對自己的暴行及不合律法的行為負責(參創50:20;賽10:5-7、12)。

16:8 猶大王亞撒二十六年,巴沙的兒子以拉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二年。

   《新》亞撒二十六年:主前八八六年(見15:10註釋)。

   《新》共二年:主前八八六至八八五年。

   《馬》8~10:以薩迦支派,巴沙的兒子以拉作以色列王二年(主前886或885年至主前885或884年)。以拉是一個惡王,拜偶像且醉酒。他作王統治二年之後,管理他一半戰車的臣子心利殺了他,也殺了他的全家,應驗先知耶戶的話(一六3)。以拉一死,以色列第二個王朝便完了。

16:9 有管理他一半戰車的臣子心利背叛他。當他在得撒家宰亞雜家裏喝醉的時候,

   《新》喝醉的時候:軍隊在圍攻基比頓之時(16:15),以拉竟在得撒縱飲,顯示他有虧君王的職守。

   《啟》9~10:這是北國建立後所發生的第二次篡位,心利殺了巴沙全家,作王只有七天,自焚而死(18節)。

16:10 心利就進去殺了他,篡了他的位。這是猶大王亞撒二十七年的事。

   《新》亞撒二十七年:主前八八五年。

16:11 心利一坐王位就殺了巴沙的全家,連他的親屬、朋友也沒有留下一個男丁。

   《馬》11~14:心利作以色列王(主前885或884年)。

16:12 心利這樣滅絕巴沙的全家,正如耶和華藉先知耶戶責備巴沙的話。

   《新》耶和華藉先知耶戶…的話:見16:1-4。心利並非有意成就耶戶的預言,但當他背叛以拉,並摧毀巴沙王朝時,卻無意中成為促使耶戶預言應驗的器皿(見16:7註釋)。

16:13 這是因巴沙和他兒子以拉的一切罪,就是他們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以虛無的神惹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怒氣。

   《新》虛無的神:指以色列宗教儀式中所含的一切異教成分,包括在敬拜時使用金牛犢(見12:28;14:9)。

16:14 以拉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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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第十五章>

神的話得印證,告誡我們甚麼?
15:29 亞希雅對這件事的預言請參看列王紀上14章12至14節。

我使人陷在罪裡了嗎?
15:30 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所以其後裔都被殺滅。神常嚴懲罪惡,而最大的罪人乃是使別人犯罪者。主耶穌說:“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裡”(可9:42)。如果你有領導別人的責任,就請你記住領他們偏離正道的後果何等可怕。教導真理的責任,與領導的權利是不可分割的。


<第十六章>

神使用巴沙消除罪惡,巴沙也在同樣的罪上被消除……
16:1-7 神因耶羅波安罪惡昭彰而剪除他的後裔,巴沙竟然明知故犯加以效尤,他沒有從前人的鑒戒汲取教訓,也沒有冷靜地思考自己犯罪也必受懲罰。我們應當從聖經中的人物和前人的經驗中吸取教訓,不要重蹈覆轍。



2012年5月1日靈修小品



靈修靜思

天父的珍視

耶穌就用比喻說:「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路十五3至4)

  天父非常珍視每一個祂所創造的人。主耶穌所講這個比喻中的牧人雖然仍有九十九隻羊,只丟失了一隻,還是鍥而不捨地想要把牠尋回。他已有九十九隻羊了,難道少了一隻那麼重要嗎?真的,在父神心目中,每一個失喪的人都是祂所珍視,不願失落的!

  今日的世代,很多人感到失落,覺得自己的生命沒有價值,不被重視;然而,只要我們細讀福音書,必會看到主耶穌何等重視每一個失喪的生命,無論在當時的人眼中,這些人多麼卑微、不配,主都親自醫治、安慰。

  主以牧人找著失羊的喜悅,來形容神尋獲失喪之人的心情。「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路十五5至7)

  在這個越來越以金錢、物質、外在的價值、成就來肯定人,而財富資源分配又越發不平均的世代,唯有以基督作我們人生的主,我們的生命才會在祂裡面重新尋回自我的價值。      ~姜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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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改造/知信行網上團契

心的改造:尊重,憐憫,寬恕
要保守對人的心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或譯: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言四23)

  要懂得如何對待人,先要懂得如何對待神和自己。尊重神和虛己,才能尊重別人!

  要與別人相處,先要保守自己對別人的心。「心」影響情緒,影響言行舉止!「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因為心裡所想的,口就說出來,一切的污穢,都是由心至口發出,所以要保守心勝過保守一切!

  要保守對人尊重的心─認定生命在神手中,祂養活麻雀花草,把日頭給好人,也給歹人!要尊重生命之主,也要尊重祂所創造的每一個生命,不接待小子,就是不接待神!

  要保守對人憐憫的心─體恤別人的痛苦和需要,主動給與扶助和安慰!

  要保守對人寬恕的心─不計較別人的惡,因為越是計算,就越痛苦,也越與人疏離!

  不尊重神的,必被輕看;不憐憫人的,必不蒙憐憫;不寬恕人的,必不蒙寬恕!




2012年4月30日 星期一

20120430列王紀上15章1-2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5:1 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王十八年,亞比央登基作猶大王,

   《新》耶羅波安王十八年:列王紀上下有多處將南北王朝年代並列,此處是其中第一處(如見15:9、25、33;16:8、15、29)。

   《新》亞比央:羅波安與耶羅波安都有兒子叫這個名字。

   《啟》亞比央是南、北國分裂後第一位在耶京登基的猶大王。他又名亞比雅,母親瑪迦即米該亞,是押沙龍的孫女。押沙龍的女兒她瑪(撒下14:27)嫁給烏列(代下13:2),生了瑪迦。此處說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女兒”當為“孫女”之誤。

   《馬》本節是一條常常在列王紀重複出現的公式。這個公式用另一個國家的王在位第幾年,描述一個政權的開始,然後說他作王幾多年。故此本節說亞比央在耶羅波安王十八年開始治理猶大。他又名叫亞比雅(代上三10;代下一二16)。

15:2 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親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新》三年:主前九一三至九一○年。

   《新》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按代下13:2,亞比央的母親是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可能瑪迦是押沙龍的孫女,押沙龍之女她瑪(見撒下14:27)與烏列的女兒。押沙龍的母親亦名瑪迦(撒下3:3)。

   《馬》這裏說亞比央的母親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有譯本作押沙龍的孫女)。這跟歷代志下十一章20節所記的一樣,但歷代志下十二章2節卻說是烏列的女兒米該亞。亞比央的母親很可能有兩個名字,更可能是烏列的女兒、押沙龍的孫女。(聖經裏面的“兒子”或“女兒”常常是指後裔。)

15:3 亞比央行他父親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惡,他的心不像他祖大衛的心,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 神。

   《新》不像他祖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雖然大衛也曾犯過極大的罪,他卻專心事奉耶和華,從未想去事奉迦南代表自然界的神祇。

   《馬》3~8:亞比央像他父親一樣拜偶像,沒有像大衛一樣忠心於神,不拜偶像。第4和5節暗示,假如神不是記念祂和大衛所立的約,祂便消滅了亞比央一家。注意第5節下,一時的情慾可以使典範的一生蒙上污點。羅波安時代開始與以色列的爭戰到亞比央時仍然繼續。第6節的羅波安和耶羅波安分別代表猶大和以色列。在亞比央的生平,兩國常常開戰。他試圖以勸說和武力收回以色列;在一次戰爭中殺了五十萬以色列人(代下一三1-20)。

15:4 然而耶和華他的 神因大衛的緣故,仍使他在耶路撒冷有燈光,叫他兒子接續他作王,堅立耶路撒冷。

15:5 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

15:6 羅波安在世的日子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15:7 亞比央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亞比央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新》亞比央常與耶羅波安爭戰:參15:6;14:30。代下13章清楚記載,兩國間長期存在的衝突,終於爆發成嚴重的戰爭,亞比央打敗耶羅波安,並攻取了幾座城,其中包括伯特利(代下13:19)。

15:8 亞比央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的城裏。他兒子亞撒接續他作王。

15:9 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十年,亞撒登基作猶大王,

   《新》耶羅波安二十年:主前九一○年(見14:20註釋)。

   《馬》9~15:亞撒是猶大少數好王之一。他從國中除去孌童,又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12節;比較代下一四3-5)。他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后的位和消滅她可憎的偶像,只是和這些偶像有關的邱壇還沒有廢去。他將他父親和自己分別為聖的金銀器物都奉到聖殿裏。

15:10 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一年。他祖母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15:11 亞撒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15:12 從國中除去孌童,又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

15:13 並且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后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亞撒砍下她的偶像,燒在汲淪溪邊,

   《新》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后的位:代下14:1-15:16顯示,亞撒在數年間一步步地改革。雖然亞撒在他執政早期已除去外邦偶像和神壇(代下14:2-3),但直到戰勝古實王謝拉後(代下14:8-15),他才回應俄德之子先知亞撒利雅的信息,於在位第十五年時(代下15:10),在耶路撒冷招聚會眾,重申與神所立之約。大會之後,他因祖母瑪迦拜偶像而貶了她的位(代下15:16)。

   《新》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見14:15註釋。瑪迦顯然有意抗拒亞撒的改革。

15:14 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亞撒一生卻向耶和華存誠實的心。

   《新》邱壇還沒有廢去:此處與代下15:17提及的邱壇,是指那些用以敬拜耶和華的高岡(有關在高岡上敬拜耶和華是否合法,見3:2註釋)。代下14:3所記亞撒除去邱壇一事,應是指除去那些迦南人的異教敬拜中心(見代下17:6與20:33亦有同樣的差別)。作者對亞撒所作略有保留的讚許之言,也同樣用在希西家前的五位君王身上(約沙法,22:43;約阿施,王下12:3;亞瑪謝,王下14:4;亞撒利雅,王下15:4;約坦,王下15:35)。

15:15 亞撒將他父親所分別為聖與自己所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裏。

   《新》金銀和器皿:很可能是指亞比央與耶羅波安戰爭(代下13章),及亞撒與古實王謝拉戰爭(代下14:8-15),所得來的戰利品。

15:16 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

   《新》亞撒和…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指王國自分裂以來,就一直存在的一種敵對關係,而非指全面性的戰爭(見15:7;12:24等註釋;又見代下15:19)。

   《馬》16~22:當以色列王巴沙修築耶路撒冷以北幾里的拉瑪,亞撒知道他的首都有危險。可是他沒有尋求耶和華的幫助,反而找亞蘭王……便哈達幫忙。他給這個外邦的君主慷慨的酬金,說服他從北面的加利利地區攻擊以色列。這令到巴沙要回師北上,也讓亞撒把拉瑪拆掉,將材料改作加強北面邊境的兩個城,迦巴和米斯巴之用。

   亞撒奉到聖殿裏的金銀是給耶和華的。但當巴沙威脅到他的國家,他便將所有財寶送給這個外邦王,詐取神的財物使亞蘭致富。基督徒需要小心別將屬於神的東西(例如:時間、金錢、資源等),給了別人。

15:17 以色列王巴沙上來要攻擊猶大,修築拉瑪,不許人從猶大王亞撒那裏出入。

   《新》修築拉瑪:巴沙重新奪回先前亞比央從耶羅波安手中得來的領土(見15:7註釋;又見代下13:19),因拉瑪位於伯特利以南,距耶路撒冷以北僅八公里。

15:18 於是亞撒將耶和華殿和王宮府庫裏所剩下的金銀都交在他臣僕手中,打發他們往住大馬士革的亞蘭王希旬的孫子、他伯利們的兒子便哈達那裏去,

   《新》所剩下的金銀:指埃及王示撒攻取耶路撒冷後所剩下的財物(見14:25)。

   《新》希旬:不知是否就是大馬士革的利遜(見11:23-25),或是另一新王朝的創建人。

   《啟》有的聖經學者認為此處的希旬就是11:23的利遜。猶大王亞撒把埃及王洗劫後仍剩下的金銀,全部帶去大馬士革,送給亞蘭王,聯手攻打以色列,使之腹背受敵(19節)。

15:19 說:「你父曾與我父立約,我與你也要立約。現在我將金銀送你為禮物,求你廢掉你與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約,使他離開我。」

   《新》你父曾與我父立約:指在此之前聖經未曾提及的一項條約,是亞比央與亞蘭王他伯利們立的。他伯利們死後,巴沙與他的繼承人便哈達立約。亞撒自覺若不與亞蘭重續舊約得其援助,便無法勝過巴沙。亞撒的計畫看來是成功的,卻被先知哈拿尼責備這事行得愚昧,這表示他並不仰賴耶和華(見代下16:7-10)。真正以神為主的君王,從來不必懼怕敵人,只要倚靠與他們立約的神,從祂得保障與庇護(見撒上17:11註釋)。日後亞哈斯也效法亞撒的壞榜樣,在受到以色列與亞蘭攻擊時,去求救於亞述(見王下16:5-9;賽7章)。

15:20 便哈達聽從亞撒王的話,派軍長去攻擊以色列的城邑;他們就攻破以雲、但、亞伯伯瑪迦、基尼烈全境、拿弗他利全境。

   《新》拿弗他利全境:便哈達在拿弗他利所征服的城邑頗具重要性,因為從大馬士革而來的幾條主要商業大道,無論向西去泰爾,或向西南經耶斯列平原去到海岸平原或埃及,都需經此地區。這地區日後為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所奪(王下15:29)。

15:21 巴沙聽見,就停工不修築拉瑪了,仍住在得撒。

15:22 於是亞撒王宣告猶大眾人,不准一個推辭,吩咐他們將巴沙修築拉瑪所用的石頭、木頭都運去,用以修築便雅憫的迦巴和米斯巴。

   《新》宣告猶大眾人:亞撒的行動使人想起所羅門也曾徵召服苦的人(5:13-14)。

   《新》迦巴和米斯巴:亞撒建造兩座邊防要塞,以制止巴沙向南擴張的野心。迦巴位於拉瑪以東,米斯巴位於拉瑪西南。

15:23 亞撒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並他的勇力與他所建築的城邑,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亞撒年老的時候,腳上有病。

   《馬》23~24:這裏提到亞撒患上腳病,可能表明神不喜悅亞撒倚靠亞蘭王拯救他。在亞撒統治的最後三四年,他兒子約沙法可能和他共同作王執政。

15:24 亞撒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祖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他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

   《新》他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有關約沙法的事跡,見22:41-50;代下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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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15:5 有關大衛與赫人烏利亞的事,請參看撒母耳記下11章。

15:9 有關亞撒的資料,請參看歷代志下14章的人物介紹。

甚麼是分別為聖的器皿?
15:15 為聖殿使用的禮物是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是亞比雅與耶羅波安爭戰(參代下13:16-17),以及亞撒王打敗古實人時奪取的財物(參代下14:12-13)。

15:16 拿答接續他父親耶羅波安為王,只一年多就被巴沙篡位(15: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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