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7日 星期日

20100207約伯記14章1-2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14:1 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


  《啟》13:28至14章末,約伯嗟嘆人生太匆匆,世間也無完人。既然如此,神何不讓世人樂享此短暫生命,反要求人沒有過犯呢?樹斷了可以再長,人死了一去永不返(7-10節)。他願在陰間躲避神的忿怒(13節),但連大山都能崩塌,人豈能逃避神的毀滅?


  《SDA》日子短少:直譯是“光陰短暫”(見詩90:10;創47:9)。


  《SDA》多有患難:這個經常使用的短語引出一段精彩的話描述人類的軟弱。


14:2 出來如花,又被割下,飛去如影,不能存留。


  《新》2~6:一首以14:4為中心的對稱詩。14:2與14:5對稱,而14:3與14:6對稱。約伯向神抗議:人既是如此渺小,又生來不潔,為何祢還這麼認真呢(見13:25)?


  《新》又被割下:人生再好也是短暫、脆弱(見8:12;詩37:2;賽40:7、24)。


  《SDA》花:聖經作者常常把人生比作花草。(見詩37:2;90:5-6;103:15;賽40:6;雅1:10-11;彼前1:24)。


  《SDA》如影:沒有什麽比影子更空虛(見代上29:15;詩102:11;144:4;傳6:12)。


14:3 這樣的人你豈睜眼看他嗎?又叫我來受審嗎?


  《SDA》你豈睜眼看他嗎:即“如此無足輕重的人,你還要追究、懲罰嗎?”


  《SDA》叫我來受審嗎:即:這麽軟弱的人,還要到如此偉大的主面前受審嗎?


14:4 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污穢之中呢?無論誰也不能!


  《SDA》約伯承認自己的缺點,但是他問:“我怎樣才能被視爲沒有缺點?我本屬有罪的種類。爲何上帝對我如此嚴厲?”


14:5 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月數在你那裏,你也派定他的界限,使他不能越過,


  《SDA》說明人類的軟弱。他的生命十分有限。沒有幾年他就要過去。


14:6 便求你轉眼不看他,使他得歇息,直等他像雇工人完畢他的日子。


  《SDA》轉眼不看他:約伯求上帝不要這麽嚴厲地監視他,好他在離開世界以前,可以暫時鬆口氣。


  《SDA》歇息:直譯是“停止”。這裏不是指休息,而是求上帝不要使他受苦。約伯求上帝不要管他(見伯10:20)。


  《SDA》雇工:夜幕降臨時,雇工開始真正享受的時光,因爲他得到了所希望的休息和自己的工資。同樣,約伯也希望得到苦難悲痛的結束所帶來的滿足。


14:7 樹若被砍下,還可指望發芽,嫩枝生長不息;


  《新》7~12:人生如花之短暫、易逝(14:2),不像樹,被砍下後還能再生。


  《新》發芽:希伯來文此字的字根在14:4譯作「被更新」。


  《SDA》約伯曾看見樹被砍下,也見過樹重新長出,像原先一樣茂盛。可是人的指望連一棵樹都不如。


14:8 其根雖然衰老在地裏,幹也死在土中,


14:9 及至得了水氣,還要發芽,又長枝條,像新栽的樹一樣。


  《SDA》到了雨季,看上去已經死亡的樹根會復甦,長出枝條。


14:10 但人死亡而消滅;他氣絕,竟在何處呢?


  《SDA》人:希伯來語是geber,指“壯士”、“武士”。


  《SDA》氣絕:即“死亡”(見伯3:11注釋)。


  《SDA》在何處:約伯很難揭開未來的帷幕。死人復活的細節要到基督的日子才顯明(見約5:28-29;林前15:12-56;帖前4:13-18;提後1:10)。


14:11 海中的水絕盡,江河消散乾涸。


  《SDA》這裏不再把人比作重新發芽的樹,而是乾涸消失的江湖。死亡的後果就像穹蒼一樣不變。


14:12 人也是如此,躺下不再起來,等到天沒有了,仍不得復醒,也不得從睡中喚醒。


14:13 惟願你把我藏在陰間,存於隱密處,等你的忿怒過去;願你為我定了日期,記念我。


  《新》13~17:約伯的靈現在顯得高昂起來,超越他衰敗身體所帶來的絕望感。雖然這裏沒有講到復活的完全意義,但約伯卻說,只要神願意,祂就能將約伯藏在墳墓裏,等神的怒氣過後,再將他復甦過來。


  《SDA》陰間:希伯來語是she'ol(墳墓)。死亡是無夢之眠,約伯並不懼怕。他眼下倒是歡迎死亡。因爲他可以躲避上帝的忿怒。見箴15:11注釋。


  《SDA》爲我定了日期:這是本段的轉折點。約伯希望在死亡之眠過去,上帝的忿怒結束以後,上帝會記念他。人一想到不可避免的死亡就難過。他會覺得人生沒有意義。


14:14 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我只要在我一切爭戰的日子,等我被釋放(或譯:改變)的時候來到。


  《新》爭戰:(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苦役」)見7:1註釋。


  《啟》爭戰的日子:亦作“服勞役的日子”。希伯來文的“勞役”一字多指服軍役,被抽調出去打仗,故也可能作“爭戰”解。


  《啟》釋放:也有“替換”的意思,作戰的士兵為他人所替換。


  《啟》全句的意思是說:約伯只有忍受眼前的苦痛,這是人人都有的命運(看7:1),直等到神記取他,拯救他出苦難,得到一個改變了的新生命。他不敢作此期望,除非神肯赦免他的罪孽,忘記他的過犯(16-17節)。


  《SDA》豈能再活呢:約伯似乎在凝視今生以外的彼岸。雖然他不像新約作者那樣清晰地看到遠方永生之城的塔頂,但他所看到的,已足以給他帶來希望。


  《SDA》我爭戰的日子:直譯是“我的爭戰”。這裏採用了軍事用語。士兵要服役到退伍爲止。


14:15 你呼叫,我便回答;你手所做的,你必羨慕。


  《SDA》你呼叫:指復活。如同睡眠的人在清晨被喚醒,約伯堅信將來有一天他會被召喚享受新生。


  《SDA》羨慕:或“渴望”。約伯相信上帝不會忘記祂所造的。所以他有復活和永生的指望。


14:16 但如今你數點我的腳步,豈不窺察我的罪過嗎?


  《SDA》約伯已經瞥見上帝有朝一日會施恩記念他。但異象消失了。約伯又看見自己目前的苦難,和上帝對他的生活的監察。


14:17 我的過犯被你封在囊中,也縫嚴了我的罪孽。


  《SDA》封:正如司庫清點了金錢,裝進錢袋裏,蓋上章,標上金額,上帝也記錄了約伯的每一樁罪。


  《SDA》有人認爲第16和17節不是描述上帝的監視,而是祂所承諾的饒恕,故譯爲:“你將數點我的腳步,你不窺察我的罪過;我的過犯被封在囊中,你遮掩了我的罪孽。”


14:18 山崩變為無有;磐石挪開原處。


  《新》18~22:約伯的悲觀並非起源於他懷疑從死裏復活的可能性,倒是肇因於神顯然不願意立刻幫助他這樣的人,他的生命已成了痛苦與哀傷的夢魘了。


  《SDA》本節是約伯最後一段話的開始。約伯曾表達了他的希望,儘管像透過鏡子觀看,模糊不清(見林前13:12)。但是現在他指責上帝如此對待他的人生,使他的希望破滅了。他用崩山走石來比喻人生的悲劇。


14:19 水流消磨石頭,所流溢的洗去地上的塵土;你也照樣滅絕人的指望。


  《SDA》如同滾動的岩石和憤怒的河水摧毀大地,人生的不幸也要摧毀人的希望。約伯把不幸歸咎於上帝。


14:20 你攻擊人常常得勝,使他去世;你改變他的容貌,叫他往而不回。


  《啟》神的救贖的計劃此時還沒有完全啟示給人,約伯只能憑人有限的智慧來體會,認為人所以無盼望是神不理會的結果(19節)。神既不施援手,約伯的生活全是苦痛與悲哀(21-22節)。


  《SDA》即持續不斷的苦難最後導致死亡。


14:21 他兒子得尊榮,他也不知道,降為卑,他也不覺得。


  《SDA》本節證明約伯視死亡爲睡眠(見約11:11注釋)。


14:22 但知身上疼痛,心中悲哀。


  《SDA》本節用詩的語言把墳墓中的屍體擬人化,說它知疼痛,心中也有悲哀。這是描繪死亡所帶來的後果。不可把本節解釋爲死人有感覺。詩歌的語言常常把智力、人性和情感賦予無生命的事物和抽象概念(見士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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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人生短促,苦難重重,活著的意義何在?盼望何在?
14章 生命短暫且充滿愁煩,便是約伯在其結束語中的悲歎。疾病、孤獨、失望和死亡使約伯感到人生並不公平。一些人認為14和15節中指出,約伯雖然在憂愁中,但他盼望從死裡復活。如果這是真的,那麼約伯就能藉這真理從另一角度明白他痛苦的遭遇。神給與生活在不公平世界中的信徒的出路,就是保證與祂永遠活著。不管現今世界多麼不公平,神給我們與祂永在一起的盼望。你接受了神的這一應許沒有?


約伯怎麼說人“不得從睡中喚醒”?他不承認死人復活嗎?
14:7-22 舊約並沒太多提死人復活的事。這並不奇怪,因為那時耶穌還未曾征服死亡。所以約伯對死亡的消極態度是可以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他那正在萌發的希望(14:14)。神要是能將他藏在死亡中,然後再讓他活過來多好啊!今天當我們必須忍耐痛苦時,我們比約伯幸運得多;我們知道死人必會復活,因基督從死裡復活了。祂也應許我們,使我們有復活的盼望。(參約14:19)。


約伯的話顯明他對苦難有何等的認識?
14:22 本章中約伯的深奧言論說明了一個重要真理:有一套正確的教義並不足夠,知道所信的內容並不代表討神喜悅;未經生活考驗的真理是呆滯而沒有活力的。苦難可以帶給人活躍的生命力,就像乾旱的土地促使樹根往深處生長去找水一樣,苦難也可以促使我們越過對真理的膚淺認識,而信靠神得著盼望和生命。



2010年2月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分心


「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裏忙亂。」(路加福音10章40節)


  我在一所大學任兼職教授,這所大學為學生提供筆記型電腦。這種作法給學生在很多方面帶來了幫助,但我也發現它在某個程度上卻干擾了學生的學習。因為在課堂上使用筆記型電腦,有時會讓學生分心。


  上課時學生們開著電腦做筆記,問題也隨之產生。有的學生會利用電腦傳寫簡訊、有的學生會趁機瀏覽社交網站,還有些學生會上網查詢比我授課內容更有趣的事物。


  在學習的環境中,如果學生因為使用筆記型電腦而導致分心,即使是用它來做好事,也會降低使用電腦的價值。


  有些好事也會出現類似的結果,即使有價值的事情,有時也會使我們偏離應該關注的目標。就像馬大的例子一樣;在路加福音10章40節的經文中提到,「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裏忙亂」,而無法花時間與耶穌相處。同樣的道理,任何有益身心的愛好雖然本身都有其價值,但如果它讓你無法專心於家庭職責,或影響你和上帝的關係,就必需另作調整。


  你的生活中是否有些好的選項使你分心,讓你無法專注於生命中的首要之事呢?若是這樣,那麼就該如同耶穌對馬大所說的,該回到那「不可少的」事情上。JDB


禱告:
求主幫助我規劃並保守明確的優先順序,
懂得把祢擺在首位,永遠把時間留給你;
賜我鑒察能力,滿心樂意遵從祢,阿們。


上帝創造我們是為了榮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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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並非巧合


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出卅二28)


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徒二41)


  當摩西經過四十晝夜在山上領受神的十誡,拿著兩塊法板下山時,發現百姓正在拜偶像而勃然大怒,命令站在耶和華一邊的利未支派,一天殺死約三千背棄神的人。主耶穌死而復活後,賜下聖靈的那一天,三千人得救。在神賜下律法與賜下聖靈時,這兩個三千人的死與生正是舊約與新約的不同之處。舊約的律法是為了定罪;新約的福音是為了赦罪。舊約的誡命是叫人知道自己罪該萬死;新約的恩典是叫人知道死罪可赦。


  舊約中那三千人的死,與我們這些活在新約下,已靠恩典得救的人仍有關係,它提醒我們律法仍然是我們靈性的一面鏡子,不能被物慾、情慾等所誘惑,而在真道上迷失。神說過:「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啟三5)所以,得救不是萬事大吉。三千人的活又告訴我們甚麼?我們在得勝的路上難免有軟弱和過犯,但要勇於檢視自己,敢於向神認錯,真心向神懺悔,就會得到神的赦免和引導。三千人的死與生,正是神公義和慈愛帶來的兩種結局,正反教訓。      ~錢志群


2010年2月6日 星期六

20100206約伯記13章1-2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13:1 這一切,我眼都見過;我耳都聽過,而且明白。


  《新》1~12:約伯感到他的策友已變得完全不可信靠(見13:12)。他稱他們為庸醫(見13:4;又見16:2);又指責他們為了偏袒神(因為神比約伯強),而誣告約伯(見13:7-8)。總有一天,神要鑑察並懲罰他們(見13:9-11)。


  《新》這一切:約伯在12章所描述神全權的作為。


  《啟》約伯責備三友,指出他們所講的受苦的道理不能解答他的問題(1-2節)。他十分清楚,他受苦並非直接來自犯罪,他的三友為神辯護其實是替神說謊(4節),有一天神來查問,他們說的大道理會像灰像泥一樣根本站不住腳(12節)。


  《SDA》第一第二節與伯12章關係密切,是約伯論述第一部分的自然結尾。約伯認爲上帝絕對控制著人間的事務。


13:2 你們所知道的,我也知道,並非不及你們。


13:3 我真要對全能者說話;我願與 神理論。


  《SDA》瑣法曾希望上帝顯現指責約伯。約伯倒很希望有這樣的機會與上帝交談(見伯11:5)。


13:4 你們是編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


  《SDA》編造謊言的:直譯是“塗抹謊言者”。


  《SDA》無用的醫生:他們像醫生那樣去給人看病,卻沒有效果。


13:5 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


  《新》見13:13。朋友們早先的默坐陪伴,帶給他許多幫助(2:13),但約伯此刻的反駁則是諷刺他們(參箴17:28)。


  《SDA》見箴17:28。如果有人認爲約伯不夠耐心,他就得記住,約伯所面對的,是三個急於想找他毛病的對手。他們指責的語氣十分嚴厲。


13:6 請你們聽我的辯論,留心聽我口中的分訴。


13:7 你們要為 神說不義的話嗎?為他說詭詐的言語嗎?


  《SDA》爲神:原文位於句首,表示強調。“你們要爲上帝堅持不公正的原則嗎?”人們自稱維護上帝的利益,而說了多少不公正的話,做了多少不公正的事!


  《SDA》爲他:原文位於句首,表示強調。如“爲上帝”一樣。


13:8 你們要為 神徇情嗎?要為他爭論嗎?


  《SDA》爲神徇情:直譯是“讓他擡起頭”,是用希伯來語表示偏愛的習語。約伯實際上是說:“你們是否因偏袒上帝而堅持不公正的原則,堅守難以防衛的陣地?”約伯覺得朋友們在傷害他,儘管他們竭力爲上帝辯護。他認爲他們只是盲從上帝,根本沒有弄清問題的實質。


  《SDA》爲他爭論:你們是否像不公正的法官那樣,在訴訟中偏袒一方?


13:9 他查出你們來,這豈是好嗎?人欺哄人,你們也要照樣欺哄他嗎?


  《SDA》查出你們來:你們經得起上帝的監察嗎?


  《SDA》人欺哄人:你們以爲能欺哄上帝,如同欺哄過自己的同胞嗎?上帝非常偉大和智慧,不會被奉承和外表的敬重所欺哄。


13:10 你們若暗中徇情,他必要責備你們。


  《SDA》徇情:即偏袒(見對第8節的注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有偏心,不管涉及到誰。必須弄清真相,做出裁決。


  《SDA》他必要責備你們:這個預言後來應驗了(見伯42:7)。


13:11 他的尊榮豈不叫你們懼怕嗎?他的驚嚇豈不臨到你們嗎?


  《SDA》約伯告訴朋友們上帝的崇高和偉大。他認爲他們的錯誤觀念已招惹上帝的忿怒。


13:12 你們以為可記念的箴言是爐灰的箴言;你們以為可靠的堅壘是淤泥的堅壘。


  《新》可靠的堅壘:指他們為神的審判作辯護時所採的論證。


  《SDA》可記念的箴言:指諺語或格言。古時智者的話與爐灰無異。


  《SDA》可靠的堅壘:希伯來語是gabbim(彎曲的東西)。故指人的“背”(詩129:3)、“圓頂花樓”(結16:24、31、39)、“(盾牌的)厚突面”(伯15:26),或這裏的“堅壘”。約伯可能在嘲笑朋友們的觀點,說這些觀點像泥做的保壘。


13:13 你們不要作聲,任憑我吧!讓我說話,無論如何我都承當。


  《SDA》約伯要求無論如何讓他把話說完,不要打斷他。原文的“我”是強調的。


13:14 我何必把我的肉掛在牙上,將我的命放在手中。


  《SDA》這句話含意不明。有人認爲這個比喻來自動物用牙齒叼著獵物的習性。如此的張揚會引起其他動物的欲望,往往導致爭奪,獵物可能被搶走。按照這種解釋,約伯是在說自己的話給他帶來危險。但不管怎樣,他還是決心把話說完。


  有些認爲最好把本句的兩行對照起來解釋。本行似乎指已知的危險。


  也有人認爲這裏重申了先前的觀點。即當一個人死亡的時候,他的靈魂就通過他的口或鼻離開他的軀體。所以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快要死了”。這種解釋離題太遠,與上下文不符。


  已知的危險似乎最接近本文的意思。約伯承認自己在與上帝爭辯。他意識到自己的弱點。但他堅持認爲自己沒有錯。本節反映了約伯的道德勇氣。


13:15 他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


  《新》(原文譯註:新國際版譯作「他雖殺我,我對他仍有指望,我也仍要在他面前辯明我所行的」;另一譯法與和合本同)兩種譯法都說明無論何事發生,約伯都要向神求清白,而且相信自己必會得到(見13:18)。


  《啟》約伯認為只要神許他陳詞,已經是一大收穫(16節),他願意死在神手中,但決不咒詛神;他雖為自己的完全、正直力辯,並不表示他不相信神(18節)。只要有人能證明甚麼是引致他受苦的罪,他一定會不再說話,甘心撒手人間(19節)。


  《SDA》指望:原文有兩種譯法:一、“雖然他要殺我,我仍信他;”二、“他要殺我,我沒有指望了”。這個區別在於對希伯來語詞Lo'的理解。Lo'一般含有否定含義。要譯爲“信他”,就得拼爲lo。英文KJV版,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塔爾根譯本均採用這種譯法。這些古代譯者要麽手頭的文本爲lo,要麽把lo'視爲lo。參出21:8;利11:21;25:30;撒上2:3;撒下16:18。


  《SDA》根據KJV譯文,我們可以看出,約伯已經登上走出絕望深淵的第一級階梯。“約伯從失望和灰心的深淵,向絕對信靠上帝恩典和拯救大能的高原攀登。他勝利地宣稱:‘他雖殺我,我仍信靠他’”。


  《SDA》辯明我所行的:約伯重申自己在第13、14節所表達爲自己辯護的決心。


13:16 這要成為我的拯救,因為不虔誠的人不得到他面前。


  《新》成為我的拯救:見腓1:19(或許保羅也想到約伯的經歷)。


  《SDA》這要成爲我的拯救:英文KJV版“他還要成爲我的拯救”。


  《SDA》不虔誠的人;希伯來語是chaneph(“褻瀆的、無信仰的、不信上帝的人”)。七十士譯本爲“欺騙者不得到他面前。”


13:17 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使我所辯論的入你們的耳中。


  《新》約伯要求朋友傾聽他要在13:20-14:22對神說的話。


  《SDA》本節強調約伯前面的話。他想要朋友們知道,他在抱怨的同時也信賴上帝。


13:18 我已陳明我的案,知道自己有義。


  《SDA》已陳明我的案:即“我已做好辯護的準備”。


  《SDA》知道有義:即“被稱爲義”或“證明無辜”。


13:19 有誰與我爭論,我就情願緘默不言,氣絕而亡。


  《SDA》或“我必須說話,不然就死”。自從約伯的朋友們指責他有罪以來,他一直堅持自己有權在上帝面前爲自己辯護。現在事情已經發展到他要麽說話,要麽就死的程度。


13:20 惟有兩件不要向我施行,我就不躲開你的面:


  《新》惟有兩件不要向我施行:(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神啊,求祢向我施行這兩件事」)約伯求神(1)縮回懲罰的手(13:21);(2)開始與他說話(13:22)。


  《啟》他求神二事:1.收回對他的刑罰(21節);2.對他說話,回答他的問題。


  《SDA》約伯要求得到兩樣恩惠:一、至少暫時擺脫苦難(第21節);二、擺脫精神上的恐懼(第21節)。約伯認爲如果帶著肉體和精神上的痛苦,就無法全面而公正地爲自己作辯護。


13:21 就是把你的手縮回,遠離我身;又不使你的驚惶威嚇我。


13:22 這樣,你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讓我說話,你回答我。


  《SDA》約伯準備在上帝面前既當被告,又當原告。


13:23 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求你叫我知道我的過犯與罪愆。


  《新》約伯的話是根據策友的觀點而來:苦難總是基於罪孽。他還不明白在他的苦難中,神有著更崇高的目的。


  《新》罪孽…罪過…過犯:舊約聖經中關乎「罪」的三個最重要的名詞(見出34:7「罪孽、過犯和罪惡」註釋)。


  《啟》約伯到現在還未明白受苦對他有比刑惡罰罪更高更深的意義,他仍在受苦乃因犯罪的層面上思考,因而得不到解答,此處所用“罪孽”、“罪過”、“過犯”、“罪愆”指的都是罪。


  《SDA》約伯並沒有說自己是完美無瑕的。但他說自己的過錯不該受這麽大的苦難。他求上帝清點一下他的罪。


13:24 你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


  《新》掩面:不再賜福(見詩13:1註釋)。


  《啟》約伯不明白何以正直人反受苦,但他更不明白何以在他的苦難中神緘默不言,彷彿把他當成仇敵,一句話也不回答他。


  《SDA》你爲何掩面:第23節後面可能有一個明顯的停頓,是約伯在等待上帝就他的罪作出答覆。當上帝沒有答覆時,約伯就呼喊:“你爲何掩面?”在另一個方面,約伯可能只是抱怨上帝不同意他第21節的懇求。


  《SDA》拿我:即“視我”。


13:25 你要驚動被風吹的葉子嗎?要追趕枯乾的碎稭嗎?


  《SDA》約伯把自己比作兩樣最不值錢的東西。他無法理解上帝爲何要驚嚇和追討這麽卑賤的人。


13:26 你按罪狀刑罰我,又使我擔當幼年的罪孽;


  《新》你按罪狀刑罰我:(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你記下我所作的惡事」)見詩130:3;何13:12;並試與林前13:5比較。


  《新》幼年的罪孽:約伯覺得自己目前並未在罪中生活,因此想到神必仍在追究他幼年的罪,而為此對付他。


  《啟》約伯不明白自身有何罪招來苦難,推想必為“幼年的罪孽”帶來的後果。


  《SDA》罪狀:指上帝對他指控的記錄。


  《SDA》幼年的罪孽:約伯認爲自己長大後沒有犯招惹上帝如此不悅的罪。他現在受苦是因爲幼年時所犯的罪孽。


13:27 也把我的腳上了木狗,並窺察我一切的道路,為我的腳掌劃定界限。


  《新》把我的腳上了木狗…我…的道路:以利戶後來也引用了約伯這句話(見33:11)。


  《新》為我的腳掌劃定界限:(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在我的腳掌打上印記」)巴比倫的漢摩拉比法典(主前十八世紀)證實,當時有在奴隸身上打印的做法。約伯感覺神已俘虜他,正在攪擾苦待他(見13:25)。


  《啟》約伯視自己如同神的囚犯,腳上木狗,時刻受監視,並在腳掌上加記號,受到像奴隸般的苦楚。


  《啟》為我的腳掌劃定界限:亦可譯為“在我的腳掌上畫記號”。古代對待奴隸,在奴隸身上加烙印、畫記號。


  《SDA》木狗:一種懲罰和拘禁的原始手段。


  《SDA》窺察:直譯是“監視”。


  《SDA》劃定界限:約伯將被限制在一定的範圍裏。上帝劃定他的活動界限。約伯像一名被拘禁的囚犯,沒有自由。


13:28 我已經像滅絕的爛物,像蟲蛀的衣裳。


  《新》13:28~14:1:這段是14章的引言,表達一悲觀的主題:人生來就要受苦,而人的命運就是死亡。


  《SDA》爛物:指自己和全體人類的軟弱(見第25節)。本句KJV版本句用“他”,強調自己的卑微。本節與伯14章有著邏輯上的聯繫。該章闡述人類的軟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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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正確的原則也會得出錯誤的推論,這對我們有何鑒戒?
13:4 約伯把他的三位朋友比作無用的醫生。他們就好比眼科醫生做心臟手術,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他們許多有關神的想法是對的,卻不適用於約伯的情況。他們說神是公義的,說神懲罰罪惡都是對的;但他們卻錯誤地推斷,約伯的苦難是對他犯罪的懲罰。他們將一個正確的原則錯誤地引伸,完全忽視了人生中的不同情況。我們對他人應用聖經中的譴責時,必須要小心加憐憫,不要很快地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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