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

20101229提摩太前書5章17-2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5:17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新》所有長老都當肩負起領袖之責(3:4-5),並負責教導及講道(3:2)。他們都該受到尊重,但那些在領袖恩賜上出類拔萃的,應受加倍的尊重,對努力教導及傳道的人尤應如此(「勞苦」的希臘文是指辛勞工作)。從5:18的兩個例子可見,這種尊重應包括財物上的支持。

  《啟》長老:是管理教會的人,兼負責教導和傳道的工作(3:2、4-5)。忠於職守、勞苦工作的長老應該受到尊重,尊敬的方法包括經濟上的支持(18節)。

  《馬》本章其餘部分論到作長老的事。首先,保羅定了規則,叫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應以爲配受加倍的敬奉。“管理”較好的翻譯爲“作帶領的”(達秘譯);不是爲了控制,而是爲了作個榜樣。這樣的長老是配受加倍的敬奉的。敬奉可以指尊敬,但也包括金錢上報償的觀念(太一五6),加倍的敬奉包括以上兩者。首先,因爲他的工作,他是配受神百姓尊敬的;但是如果他的時間都完全地奉獻給這些工作,他也配受金錢上的幫助。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很可能是那些用長時間傳道和教訓人,以至他們不能作正常工作的人。

5:18 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新》經上:這字在此既同時用來形容一段舊約(申25:4)及一段新約(路10:7)經文,表示當時一部分的新約經文(或終將成為新約一部分的經文),已被教會認為是與舊約具有同等的權威。

  《馬》有兩節經文要在這裏要介紹,用來證明長老是配得報償的。第一節經文是申命記二十五章4節,第二節是路加福音十章7節。本節特別有趣,因爲與聖經的默示有關。保羅從舊約取了一節經文,又在新約取了另一節,將它們平放在一起,引用爲聖經。這明顯可看出,保羅認爲新約的作品與舊約有相同的權威。

  這些經文教導,用來收割的牛,不應被剝奪分享穀物的機會。同樣地,工人有權得他勞力得來的成果,因此長老也當如此;儘管他們的工作不是物質的,但他們是值得神百姓的支持。

5:19 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

  《啟》19~20:舊約規定審斷案件須有兩個以上的證人以確保審理公正。長老是教會的領袖,控告長老的案件自應十分謹慎處理。

  《馬》因爲長老在教會佔領導位置,他們便成爲撒但攻擊的特別對象。因這緣故,神的靈實行保衛他們免受誣告之害。除非控告能得到兩三個見證證實,否則不准進行紀律性的行動控告長老。事實上,這同樣的原則也用在其他教會肢體的紀律上,但強調這點是因爲長老比較有機會被人誣告。

5:20 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

  《啟》犯罪的人:指犯罪的長老。聖經教導一般信徒,若有弟兄犯罪,不可宣揚他的過錯(太18:15-17);但長老是教會的領導人,應以身作則,為信徒的榜樣,故受責罰也較嚴(“在眾人面前責備他”)。

  《新》犯罪的人:由上文看來,保羅是論到懲戒犯罪的長老。

  《馬》若是長老被發現犯罪,令到教會的見證有損,這人就當在眾人面前受責備。這行動提醒所有信徒在基督徒事奉上犯罪之嚴重性,也可以成爲其他人生活上一個強而有力的阻嚇。

  有些評注家相信本節不是特別應用在長老身上,而是在所有基督徒身上。肯定地,這原則所有基督徒都合用,但本節的背景看來直接與長老有關。

5:21 我在 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新》蒙揀選的天使:指被選上的天使,與撒但及其他墮落的天使成對比。

  《啟》蒙揀選的天使:是相對於犯罪的天使而說的(路9:26),保羅囑咐提摩太,審理教會事情必須公正,不懷成見,沒有偏心。

  《馬》處理當地教會紀律的事情,有兩種危險要防避。第一是存成見,另一是有偏心。對某人存不良的成見,也很容易對他所作的事存成見。同樣地,由於某人的財富、社會地位或個人性格,這也是很容易對他有偏心的。所以保羅嚴肅地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吩咐提摩太,他應遵守這些原則,在未知道事實之前,不要判斷事情,又或者因爲他是朋友或是知名的人,便偏袒他。每件事情必須在神和基督耶穌,並天使面前作判斷。天使是我們居住的世界的觀察者,他們應看見教會紀律之事的公義。蒙揀選的天使是那些從沒有犯罪或背叛神、保存他們原本狀況的天使。

5:22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新》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保羅是指按立長老時,不應在候選人未有足夠時間證明自己的資格前進行。

  《新》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不要按立不配承擔長老職分的人。

  《新》要保守自己清潔:可能是指拒絕參與按立不配做長老的人。

  《馬》當顯赫的人來到當地教會一起聚會,很多時就有傾向很快將他們提升至領導的地位。這裏提摩太得警告不要急速認同新加入者,他也不應支持那些他不了解他們性格的人,恐怕這樣做,他在他們的罪上有分。他不單要保守自己在道德上潔淨,也要成爲清潔,除去與其他人犯罪的關連。

5:23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

  《新》不要照常喝水:這裏是保羅在討論關於長老的事時加插的話。鑑於提摩太有病,又可能因為清潔的食水不易得,保羅遂勸他喝一點酒。

  《馬》我們不大清楚本節怎樣連貫上文。或許使徒保羅聰明地預料到,提摩太投入在會眾的問題和困難中,會令他的胃囗有不良的影響。若是這樣,提摩太不會是最早或最後一位有這痛苦的人吧!更可能的是,提摩太經常是個水土不服的人,保羅的忠告是:“再不要照常喝水。”這是指提摩太不應只喝水而完全不稍微用點酒。保羅建議稍微用點酒是爲了胃囗和屢次患病的緣故。本節只處理酒的醫療用途,不應推論出一些藉囗叫人過量用酒。

  毋庸置疑,這是指真酒,而不是單指葡萄汁。稍微用點酒這話其實暗示真酒。如果這不是真酒,這裏又何須規定只用稍微的酒呢。

  本節也打開神能醫治的題目。雖然作爲使徒的保羅毫無疑問地有醫治所有疾病的能力,但是他不經常行使這能力。這裏他證明在胃囗毛病的事上採用藥物。

5:24 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

  《新》24~25:有些人的罪…善行:保羅勸勉提摩太要注意將受按立的人生活中隱藏的罪行及善行。

  《馬》在本節,使徒保羅似乎回到第22節的討論去。那裏他提醒提摩太不要不適當地、又急速地給其他人行按手之禮,本節和25節進一步解釋這點。

  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是非常顯然的,他們可比作喇叭手,響聲在那人前頭,宣稱他是個罪人,一直來到審判案前。但這不是所有人的例子。有些罪人不被發現,直至隨後的時間。

  第一類人,我們可想到是整個社區都知名的酒鬼。在另一方面,我們可想到一個與另一女人有染的丈夫,社區的人可能在這時不知道這事,但很多時整件醜聞會在隨後的日子顯露出來。

5:25 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

  《馬》在於行善的人,情況也相似。有些人看上去是行善的人,其他人則比較隱藏和謙遜,他們真正的善須時間才爲人所知。就算我們不能看見善行,一些善的表現必在稍後時間顯露出來。這教訓得出的結論是:我們不應在第一次相識時便判定那人,卻應讓時間來將真正的性格顯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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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教會傳道工作是理所當然的——是的,我們都這樣想,但他們所需的,我們可有想到?
5:17-18 傳道跟教導有密切的關係。傳道是宣講神的道,並以聖經真理來面對聽眾。教導則是解釋聖經真理,幫助學習者明白有疑難的篇章並應用在日常生活上。保羅說這些長老配受加倍的敬奉。可惜,我們往往忽略他們,沒有供應他們生活所需,甚至嚴厲地批評他們。想想你可以如何去敬重你的傳道人和導師?

那傳道的怎麼講道講得這樣子?那教導的又……人都喜歡批評多過欣賞,其實……
5:19-21 教會領袖也不能避免不犯罪、不犯錯。但是,他們往往在生活小節上未符合某些人的期望、與人性格不合等等方面被無理地批評。所以保羅指出,除非有兩三個見證人作證,否則就不要接受對他們的投訴。教會領袖有時候也需要別人提點,甚或責備。但所有批評的目的都必須是為了重建犯錯的人,也必須是公平和有愛心的。

人心都是偏的,偏左嘛,人誰能不偏?
5:21 我們要常常提醒自己不要只樂於接待自己喜歡的人而忽略其他人。我們的社會常盲目偏愛那些有錢有勢、有才幹、相貌美的人。我們尊敬人是因為他們是神的兒女,而不是因為他們的財富地位。

找傳道人當然要盡心,不可急促;我教會的情況……
5:22 保羅說教會選立領袖不可草率,尤其是選傳道人,因為我們可能會忽略了重要的問題或是罪行。選立教會領袖是一件嚴肅的事,他們必須有堅固的信心、聖潔正直的生活(參3:1-13;多1:5-9)。不是任何想要當教會領袖的人,都是合適的人選。我們必須慎重考慮候選人的資格,才可以請他們擔任領袖。

不要喝水倒喝酒?這……
5:23 我們不知道保羅為甚麼會給提摩太這個建議,可能是受污染的水引致提摩太腸胃有毛病,因此建議他減少飲水。但無論如何,這裡絕非叫人縱情飲酒。

小心選擇,是怕甚麼?
5:24-25 保羅教導提摩太揀選教會領袖要小心慬慎,因為有時他們的罪不明顯,要過一段時間才會顯露出來。教會領袖應該活出無可指責的生活來。

2010年12月29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統一規格

「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申命記4章8節)

  在早期,網際網路仍然是雜亂無章的時候,網路開發工程師都有各自的設定,結果造成了許多問題。例如:有些東西在這台電腦上的畫面很好,但是在另一台電腦卻完全無法顯示。對於這難操控的網際網路,工程師們把它比喻成早期美國西部的蠻荒之地,因為當時在那裡法律幾乎是不存在的。於是,為了讓雜亂無章的網路變得有秩序,工程師們開始彼此商議,擬定一套統一的規格。

  這件事提醒了我們,為何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訂立律例典章是如此重要(申命記4章1節)。如果沒有律例典章,以色列就會無法無天;反之,有了上帝的律法,他們就有了完善的系統能夠遵循,可以向別的國家顯示上帝的偉大(8節)。

  今天,為了要在這個充滿罪性、自私和混亂的世界建立秩序,基督徒必須委身於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6章2節),因祂來是為了成全律法(馬太福音5章17節)。當我們委身於基督的律法,同時愛他人就像上帝愛我們一樣,我們就能彼此以和平相待,這樣能讓這個世界看到上帝的崇高與偉大。JAL

上帝呼召我們向前,
耶穌寶血得以救贖;
彰顯祂愛活出生命,
廣傳信息恩典滿溢。Whittle

因著我們對上帝和他人的愛,這個世界會知道上帝的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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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行善

大衛問說:「掃羅家還有剩下的人沒有?我要因約拿單的緣故向他施恩。」(撒下九1)

  大衛生活安定,就想到報恩、行善。是否生活安定以後,才有力量報恩行善?行善的是否多是富豪?不一定,很多窮人,甚至又窮又老的人也捐錢做善事,只是金額不如富人高並引人注目而已。主耶穌曾稱讚窮寡婦無私的捐獻。這些人其實才是生命最強的人,不需要安定生活給他們力量,他們本身就有力量行善。

  不過,生活安定後就報恩、行善,總比「飽暖思淫慾」和「為富不仁」強多了。很多富人行善,但「為富不仁」及「飽暖思淫慾」的人更多。多少人發財後就忘恩負義,拋棄糟糠之妻?多少人身邊有幾個錢就行惡鬼混?多少人有錢仍貪得無厭,窮奢極侈?這是下等之人,財富並沒提升他們生命的素質。求主幫助我們無論如何不做下等之人。能有一分力量就拿出一分力量固然最好,不然,生活安定後也別忘記行善、報恩。      ~馮文莊



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20101228提摩太前書5章1-1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5:1 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

  《啟》本章講的都是教會內部的事,對怎樣待人、接物、處事,一一加以指導。從這些教訓可以看出,屬靈的訓誡不是空洞抽象的話語,而是可以貫徹在日常生活裏、實踐在人倫關係上的原則。勸老年人如同父母是敬老精神的實踐;待少年人如同弟兄姊妹,是信徒間互相親愛精神的體現。

  《馬》本節引介一段記載,是指導提摩太的行爲的,要求他應怎樣對待與他同工的基督徒大家庭的成員。提摩太是一較年輕,或者比較有鬥志的人。他可能被引誘變得不耐煩和對一些老年人懷恨在心;因此,這勸勉是叫他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作爲一個年輕人,他不適宜以強烈的說話攻擊這樣年紀的人。

  至於對少年人態度專橫,這是年輕的基督僕人的危險。所以保羅告訴他,要對待少年人如同弟兄;要像他們當中的一人,不以專制的態度對待他們。

5:2 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總要清清潔潔的。

  《馬》老年婦女要當爲母親,以尊重、愛護和敬重對待她們,因爲這是她們應得的。

  “清潔”用來顯示與少年婦女相處的特徵。他不但要逃避確實是罪惡的事,也應避開不謹慎的行動或任何看來有邪惡形象的行爲。

5:3 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

  《新》可能是指照顧她們,包括供應物質的需要。在古代社會中,寡婦特別缺乏保障,因為沒有養老金、政府援助、人壽保險或類似的救濟供給她們。

  《啟》古時的寡婦孤苦無依,又無公家的救濟或養老制度,兼且婦女在社會上的地位低微,因此特別需要教會本乎愛心的照顧。

  《馬》從本節至16節,保羅開始論述當地教會的寡婦,並提出應怎樣對待她們。

  首先,教會應尊敬那些真爲寡婦的。“尊敬”這裏不僅有敬重的意思,也包括金錢上幫忙的觀念。真寡婦是一個沒有其他人支持,但完全地依賴主供應的女人。她沒有在生的親人能照顧她。

5:4 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 神面前是可悅納的。

  《啟》聖經重視孝道。行孝須發乎真心;主耶穌也教導,不可藉口履行宗教上的義務而推卸行孝的責任(太15:4-6)。這裏是說兒女有責任奉養孝敬守寡的母親,連孫輩都應報答親恩。

  《馬》4~5:第二類的寡婦在本節有描述,她們是那些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的人。在這情況下,兒女應學習報答他們的母親(或祖母)爲他們所作的,顯示他們在家中的實際敬虔行動。本節清楚教導行孝先在家中開始。對基督真道一個很差的見證是:一個人大喊他的宗教,卻不照顧自己的親人!

  從神的角度看,基督徒去愛和照顧那些沒有其他人幫助的人是可悅納的。在以弗所書六章2節,使徒保羅清楚教導:“要孝敬父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像前文所述,真寡婦是獨居無靠的,她們必須不斷地仰賴神給她們每日的供應。

5:5 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 神,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

5:6 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

  《新》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肉體雖然活著,靈命卻是死的。

  《馬》6~7:對比第5節的敬虔寡婦,這裏提到縱情宴樂的寡婦。有意見不贊同這樣的婦人是個真正的信徒,她只是個自稱的信徒而己。我們卻相信她是個真基督徒──只是背道而已。她在與神的交通和對神的用處來說是死的。提摩太要警告這些寡婦不要過宴樂的生活,並且也教導基督徒要照顧那些與他們有親屬關係,又活在窮困中的人。

5:7 這些事你要囑咐她們,叫她們無可指責。

5:8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

  《馬》這裏強調缺乏看顧親屬,特別是自己家裏的人的嚴重性。這包括對真道的否定。基督的真道一向認爲真信徒應該彼此照顧。如果一個基督徒不肯這樣做的話,他就是以行動否認基督信仰的真理教導,這樣的人比不信的人還不好。理由很簡單,很多不信的人都喜愛照顧他們的親屬,何況基督徒作非信徒不恥爲之事,就令主的名大受虧損了。

5:9 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

  《新》寡婦記在冊子上:以弗所教會似乎有一張教會所支持的寡婦名單。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寡婦像監督那樣,具有特殊的身分,但教會似乎期望記在冊上的寡婦專心獻身於禱告(5:5)及行善(5:10)。

  《啟》9~16:講救濟寡婦的方法,特別是對已信主的寡婦。

  《啟》本章提到當時教會中有四類寡婦:1.真正無依無靠的,稱為“那真為寡婦的”(3節),因為無人照料很難存活,所以教會有照顧的義務;2.在家有人照顧的(5:4、16);3.教會叫來服務的,包括1、2類在內。她們須符合一些嚴格的條件,例如有良好的名聲、專心靠主、清心禱告(5:5、9-11);4.好享樂、好滋事的,保羅勸她們再嫁(5:6、13-15)。

  《啟》寡婦記在冊子上:以弗所教會可能有一本名冊,記錄接受教會照料的寡婦資料。受照顧的寡婦除了年齡(60歲以上)、經濟條件的限制,還需要有行善的好名聲,包括洗聖徒的腳在內(10節)。當地道路塵砂滿佈,雙腳易髒,行路人入屋後必須洗腳。代人洗腳乃低下工作,看《約翰福音》13:14-15,主為門徒洗腳立下謙卑事奉好榜樣。寡婦甘心為聖徒洗腳,因此屬善行。

  《馬》從本節經文看來,在每個當地教會都當保存一個名單,表示那些寡婦是受教會照顧的。保羅在此表明,年紀到了六十歲的寡婦,才記在冊上。

  一個丈夫的妻子這個說法,與監督和執事的類似說法産生相同的問題。這說法的類似解釋已經說過了。毋庸置疑,這是指她的婚姻生活必須無可指責,沒有道德上任何令人懷疑的地方。

5:10 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

  《新》洗聖徒的腳:一種卑賤的工作,卻是必須做的,因為當時道路滿布塵埃,並且人多著涼鞋(見約13:14)。

  《馬》爲了能記在冊上,寡婦必須有行善的好名聲,以顯示她是個屬靈的信徒。

  “就如養育兒女”一句無疑是指她必須將兒女養大,使他們能反映她自己和她的基督徒家庭的好氣質;只是養大兒女並不是什麽美德,但教養他們成才卻是美德。

  另一個敬虔寡婦的標誌是,她對遠人曾顯示殷勤的接待,這接待的恩慈,一次又一次地在新約被提到和被讚揚。

  洗訪客的腳是奴 僕的工作,所以這裏的意思無疑是說,那寡婦要爲她的基督徒友輩作傭人般的工作。但這也可以指屬靈的方式洗聖徒的腳,就是以主的話作水清洗。這不是指在眾人的事務上這樣作,而是簡單地在家訪中,用這方式以神的話語清潔信徒,以免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上沾染污穢。

  “救濟遭難的人”是指向那些病困、哀傷或其他活在痛苦中的人行憐憫。

  簡言之,爲了在當地教會的名冊上有分,這寡婦必須竭力行各樣善事。

5:11 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們的情慾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

  《啟》11~12:寡婦再嫁不算犯罪(林前7:39)。這些寡婦起心再嫁稱為“違背基督”,可能因為曾向基督許願終身不婚服事神,但受不住情慾的試探,作了不符神旨意的結合,例如嫁給信仰不同的人;或者廢棄誓願,再度嫁人。

  《馬》本節是難題經文。意思似乎是這樣:普遍來說,全由本地教會照顧年輕的寡婦是錯誤的。因爲年輕的緣故,她們很可能想要嫁人。這事本身沒有什麽錯,但當這渴望有時非常強烈的時候,年輕寡婦甚至可能想嫁給非信徒。使徒保羅甚至形容她們情慾發動時,便違背基督。當可以選擇嫁給一個異教徒,或不嫁人繼續愛基督、遵從他的話時,那年輕寡婦會傾向於嫁人。這當然會爲支持她的當地教會帶來羞辱。

5:12 她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

  《新》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可能當一個寡婦被列入名單時,曾許願效忠基督,因此她若再婚,當難持守這個誓願。又或許保羅是指信徒對基督基本的信心,當寡婦與不信者結婚時,就會在信仰上妥協了。

  《馬》被定罪(英王欽定本作“咒詛”)不是指永死,只是說她有此宣判或被定罪,因爲她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曾有一段時候,她自稱對主耶穌基督滿有忠心和熱心,但現在嫁給不愛基督的人之機會來到,她便忘記了當初對基督所起的誓和約,跟隨不信者離去,不再忠於天上的新郎了。

  保羅不是批評年輕寡婦的婚嫁。事實上,他希望她們嫁人(14節),他所譴責的是她們的靈性低落,和爲了得著一個男人,就揚棄屬神的原則。

5:13 並且她們又習慣懶惰,挨家閒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閒事,說些不當說的話。

  《馬》當地教會若承擔年輕寡婦的全部財政責任,可能會鼓勵她們習慣懶惰,沾上邪惡。她們不盡上自己的責任,可能變得說長道短,好管閒事,滿腦子想著與她們無關的題目。當地教會不應鼓勵這種行爲,因爲如前文說過,這對基督徒見證只帶來負面的影響。

5:14 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

  《馬》保羅所以聲明,以一般的原則,他寧願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守著一個無可指責的基督徒家庭。當然,保羅明白不可能每個年輕的寡婦都再嫁,因男性通常是採取主動的一方。但他只是寫下一個一般的原則,叫有需要的人可以跟從。

  敵人,或撒但,經常尋找過錯藉以猛攻基督徒的見證。保羅試圖防衛,使人們沒有合理的原因辱罵。

5:15 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

  《馬》保羅所說關於年輕寡婦的事不是憑空想像或臆測的。這是已經發生了,有些人已經……轉去隨從撒但,因爲她們已聽從撒但的聲音,並且選擇了不信的伴侶,不聽從主的話。

5:16 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自己就當救濟她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

  《馬》現在題目一轉,來看親屬照顧她們的義務。信主的男人或婦女,若家中有寡婦需要人幫助,那麽他們就應當承擔這責任,好讓教會能更自由地救濟那些真正貧窮,又無近親的寡婦。

  第3節至本節整篇經文告訴我們,什麽是教會在特定情況下必須做的事,而不是告訴我們,在可找到藉囗的情況下和在能力範圍內可以做的事。篇幅的長度顯示這是聖靈心目中的一個重要題目,但竟然是今日大多數教會圈子裏最被忽視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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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5:2 男人在事奉上對待婦女要像家人一樣,要有正確的態度,保護她們,並協助她們在靈裡成長。

幫助困苦者,聖經教導多,人的實踐嘛……
5:3-5 當時的社會沒有任何社會保障制度,當然也沒有退休金或保險。婦女沒有好的工作,寡婦往往不能獨力維持自己的生活。她們的家人有最大的責任照顧她們,因為他們的關係最密切。保羅強調家庭照顧有需要的寡婦的重要性,他們不應該把責任推到教會身上,好讓教會可以照顧那些無依無靠、無親無故、可能淪為乞丐的寡婦;教會從一開始已經這樣做了,寡婦得到照顧,她們轉過來也給教會做了寶貴的事奉工作。

  教會應當幫助無依無靠的老人、兒童、殘障人士、患病者或貧困的人,給他們精神、靈性和生活上的幫助。對於很多家庭而言,照顧無助的家人往往是一個沉重的擔子。他們可能需要我們付上額外的金錢,付出耐心去聽他們訴苦,或者需要幫助和鼓勵。要知道接受了別人幫助的人往往會轉過來去幫助別人,使教會變得更有愛心,因此不要等人來請你幫忙,你要主動去尋找服事別人的機會!

愛己愛人,助己助人,奇怪的是人多以為愛人助人較偉大,其實,保羅教導我們的……
5:3-16 保羅希望每個基督徒家庭都盡可能照顧好自己。他要求子女或孫輩必須照顧守寡的母親或祖母(5:4),並建議年輕的寡婦再嫁,建立新家庭(5:14),又命令教會不要供養那些懶惰、不肯工作的人(參帖後3:10)。但是,在有需要時,信徒必須彼此分享資源、互相接濟(參徒2:44-47),捐款幫助遭遇天災的教會(參林前16:1-4),照顧眾多的寡婦(參徒6:1-6)。教會的資源常常有限,因此,要在資源運用和慷慨施予中間取得平衡。信徒必須努力工作,盡量做到經濟獨立,以至既能照顧自己,又能幫助別人。只有人人都既負責任、又慷慨施與,教會才能供應各人的需要。

我對我家總是感到虧欠的時候多,希望你不是這樣……
5:8 差不多每一個人都有親戚和家庭。家庭關係在神眼中很重要,你有沒有盡本分照顧你的家人呢?

保羅顧及年輕、年老的寡婦;今天我們如何看顧教會中的寡婦?
5:9-16 有些年老寡婦的名字“記在冊上”,意思是指她們宣誓獻身服事教會,以換取教會的供養。保羅為此列出一些條件:她們必須年過六十歲,只結過一次婚,並且有行善的名聲。年輕的寡婦不應包括在內,因為她們可能會再結婚,這樣就破壞了自己的誓言(5:11-12)。

  今天,社會上有不少寡婦,教會內許多年長的婦女都已喪偶,你的教會有沒有為她們提供服務呢?你有沒有幫助她們運用自己的恩賜和能力去服事教會呢?她們的成熟和智慧往往能大大地幫助教會。

要能洗聖徒的腳,是……
5:10 “洗聖徒的腳”的意思是效法主耶穌在最後晚餐上為門徒洗腳的榜樣(參約13:1-17),謙卑地服事和幫助其他信徒。

有些寡婦是這樣的……
5:15 “轉去隨從撒但”,指這些婦女跟隨外邦的鄰舍去過不道德的生活。

經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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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Y手工飾品教學( 2/2新增手機吊飾教學)


2/2新增項目:
Hello Kitty手機吊飾
小天使手機吊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