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2日 星期日

20110612出埃及記30章1-2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30:1 「你要用皂莢木做一座燒香的壇。

   《新》香:它的香氣代表神子民的禱告(見詩141:2;路1:10;啟5:8;8:3-4)。

   《馬》1~10:香壇放在聖所裏,是包金的木壇,面積十八平方英寸,高三英尺,又稱爲金壇。壇上的香早晨和黃昏都燃燒,這代表督爲我們從沒間斷地作工。雖然這壇放在聖所中。卻與至聖所有極密切的關係,所以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它在第二層幕後面(來九4),儘管這字詞的希伯來文可譯爲香。香壇由槓擡舉著,槓子穿在金環裏,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

  大祭司一年一度舉行的贖罪禮,稱爲贖罪日。他在這一天要爲以色列全族的罪獻祭。大祭司只能在這天進入會幕的最深處──至聖所,在那裏爲全民族贖罪。這個贖罪日叫人想起每天、每禮拜以及每月的獻祭,它只能暫時遮蓋人的罪,使人更加仰望耶穌基督的來臨。基督的贖罪才是完全的,祂要永遠除去人的罪。

30:2 這壇要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壇的四角要與壇接連一塊。

30:3 要用精金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並壇的四角,包裹;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

30:4 要做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槓的用處,以便抬壇。

30:5 要用皂莢木做槓,用金包裹。

30:6 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施恩座,就是我要與你相會的地方。

30:7 亞倫在壇上要燒馨香料做的香;每早晨他收拾燈的時候,要燒這香。

   《啟》祭司每日燒香兩次。

30:8 黃昏點燈的時候,他要在耶和華面前燒這香,作為世世代代常燒的香。

30:9 在這壇上不可奉上異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也不可澆上奠祭。

   《啟》比較《利未記》10:1-3。聖經中有兩條關乎敬拜的禁令:1.不可燒“異樣的香”(30:9);2.不可獻“凡火”(利10:1)。

30:10 亞倫一年一次要在壇的角上行贖罪之禮。他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

   《啟》一年一次:指在七月十日的贖罪日(利16:29-30;23:27)。這是舊約祭祀中最重要的日子。

30:1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馬》1l~16:神吩咐以色列二十歲以外的男丁要獻上半舍客勒作爲他的贖價,不論富足或貧窮;每逢人口普查被數的,要徵收這贖價,作爲會幕的使用。這贖價確保以色列免受災禍(12節)。開始的時候,這筆錢用作銀座,使會幕的板牢固。銀代表救贖,是信仰的根基。人人都需要救贖,而救贖也是給所有人的。因爲我們都有罪性與罪行,窮富一樣,無人能免。神的規定,是要我們謙卑地來到祂面前,得蒙赦罪,進入祂的家中。

30:12 「你要按以色列人被數的,計算總數,你數的時候,他們各人要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奉給耶和華,免得數的時候在他們中間有災殃。

   《新》按以色列人被數的:也許是按一定的間隔期作人口普查,建立以色列人事奉耶和華的官方名冊(見民1:2;26:2)。

   《新》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奉給:見13:13、15中代贖原則的延伸(見13:13註釋)。

   《啟》以色列民正式統計人口的數目記在《民數記》1章。那時,會幕建立已經一個月(民1:1、18;比較出40:17)。這裏可能只是預先作的一次統計,為了收集贖銀來建造會幕(38:25-27)。

30:13 凡過去歸那些被數之人的,每人要按聖所的平,拿銀子半舍客勒;這半舍客勒是奉給耶和華的禮物(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30:14 凡過去歸那些被數的人,從二十歲以外的,要將這禮物奉給耶和華。

   《新》二十歲以外的:即可服軍役的年齡(見民1:3)。

30:15 他們為贖生命將禮物奉給耶和華,富足的不可多出,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要出半舍客勒。

   《啟》半舍客勒:是個小數目,贖銀因此是象徵式的。

30:16 你要從以色列人收這贖罪銀,作為會幕的使用,可以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記念,贖生命。」

   《啟》贖罪銀:說明人人有罪,需要被贖,以免除災害(30:12;比較21:30;民35:31),無論貧富所徵數目相同。

30:17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馬》17~21:銅作的洗濯盆放在會幕入口和壇的中心,祭司可以在盆裏洗手洗腳。洗濯盆用婦人捐出的銅鏡製成(三八8)。這裏沒有提到洗濯盆的大小。祭司若不先用水洗濯便供聖職,必然治死。用污穢的手足事奉便是玷辱上帝的威嚴,這人便當受死。這裏鄭重提醒我們,事奉主之前,必先在靈裏和道德上自潔(參看來一O22)。

30:18 「你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以便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壇的中間,在盆裏盛水。

   《新》洗濯盆:是用以色列婦人所獻上的銅鏡製的(見38:8)。

30:19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在這盆裏洗手洗腳。

30:20 他們進會幕,或是就近壇前供職給耶和華獻火祭的時候,必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30:21 他們洗手洗腳就免得死亡。這要作亞倫和他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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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一年一度的贖罪之禮,是有其特別意義的——
30:10 大祭司一年一度舉行的贖罪禮,稱為贖罪日。他在這一天要為以色列全族的罪獻祭。大祭司只能在這天進入會幕的最深處——至聖所,在那裡為全民族贖罪。這個贖罪日叫人想起每天、每禮拜以及每月的獻祭,它只能暫時遮蓋人的罪,使人更加仰望耶穌基督的來臨。基督的贖罪才是完全的,祂要永遠除去人的罪。

“要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奉給耶和華”是甚麼意思?
30:11-16 這種贖價好像數點人口,繳人頭稅一般,為的是堅持原則,說明所有的以色列人全是屬於神的,必須向神獻祭付贖價以贖回。他們實行數點人口,不分窮富都要繳付贖價。神並不偏待人(參徒10:34;加3:28)。人人都需要神的憐憫與赦罪,因為我們都有罪性與罪行,窮富一樣,無人能免。神的規定,是要我們謙卑地來到祂面前,得蒙赦罪,進入祂的家中。

2011年6月12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東山再起

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高聲說:「猶太人圪當側耳聽我的話。」-使徒行傳2章14節

  我們喜歡聽他人東山再起的故事,像是某人或是某間公司瀕臨破產,最後卻起死回生。福特汽車公司便是這樣的例子。1940年代,因主管層遲遲不願意推行現代化,使福特公司面臨極大危機。政府幾乎得接管這家公司,免得它的倒閉威脅到美國在二戰中的軍事力量。然而,當亨利福特二世退伍回到公司經營時,事情有了改變,福特汽車成了世界上最大的股份有限公司之一。

  有時,我們也需要東山再起,我們需要改正錯誤的方針,或對錯誤決定做出一些補救。在這些時候,彼得是我們的榜樣。他犯過太多的錯誤,首先他因為信心動搖而幾乎淹死(馬太福音14章30節)。接著,他因為說錯話,所以被耶穌稱為「撒但」(16章22-23節)。然後,當耶穌最需要彼得的時候,他三次不認主(26章74節)。

  還好這並不是故事的結局。在聖靈的帶領之下,彼得東山再起。在五旬節那天,他高聲宣講上帝的道,使三千人歸主(使徒行傳2章14節,41節)。彼得因為信心重新得到堅固,而變得大有能力,他謹守真理,為耶穌而重新站立。

  你深陷掙扎之中嗎?如果彼得能夠東山再起,你同樣也可以。JDB

若主今日呼召你,
切莫轉頭悔昨日;
新鮮恩典今日賜,
順服能討主歡喜。DDeHaan

若要有健全的生命,就當全心順服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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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信念/知信行網上團契

神是我的產業

出賣一切的時代

經文:馬太福音廿七3-10

  出賣耶穌的猶大,受不了良心的責備,後悔起來,要把得來的三十塊錢交還祭司長和長老,但他們卻拒收。這三十塊錢是猶大內心最有力的控訴,他實在受不了,就把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

  猶大的結局是可悲的,「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這對於猶大來說,可能是遲來的教訓,但對於我們來說,猶大的結局卻是要銘記於心的警惕──不要因區區錢財而埋沒良心,賣友求榮是萬萬不能做的事。但可恨的是,「出賣人生的一切」,竟成為這個世代的一門學問,大家都「挖空心思」地想辦法出賣別人,務求做到掩人耳目,甚至肆意地享受由出賣別人而得來的利益。

  人如果為了追逐產業而極其能事地出賣別人,不要以為可以心安理得地活下去。因為在出賣別人之前,人必須先出賣自己的良心,但良心是最難出賣的,也不能長久被出賣,當有朝一日,良心反對被出賣,人便會苦於自責。更重要的,神也是不能被收買的,那些為了錢財而作出的一切出賣行為,將來都要受到審判。猶大的例子,我們不可忽視。







2011年6月11日 星期六

20110611出埃及記29章26-4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9:26 「你要取亞倫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胸,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就可以作你的分。

   《馬》26~34:公羊的胸要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也許是向橫搖,肩頭或腿要在耶和華面前用力舉起,可見必是垂直搖。這兩個部分要給祭司作食物(26-28節)。搖胸代表神對我們的愛,舉肩代表祂爲我們施展大能。亞倫的聖衣成爲他的子孫的財物,因爲祭司的職位是父傳子的(29-30節)。第31至34節描述祭司的食物和預備方法。

29:27 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承接聖職所搖的、所舉的,是歸亞倫和他兒子的。這些你都要成為聖,

29:28 作亞倫和他子孫從以色列人中永遠所得的分,因為是舉祭。這要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新》作亞倫和他子孫…所得的分:某些祭物的肉要分別出來歸祭司和他的家屬(見利10:14)。

29:29 「亞倫的聖衣要留給他的子孫,可以穿著受膏,又穿著承接聖職。

29:30 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每逢進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七天。

29:31 「你要將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肉煮在聖處。

   《新》聖處:大概指會幕的院子。

   《啟》聖處:可能指會幕的院子。

29:32 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門口吃這羊的肉和筐內的餅。

29:33 他們吃那些贖罪之物,好承接聖職,使他們成聖;只是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啟》本節似應譯為“他們要吃那些在承接聖職和成聖時所獻的贖罪之物,但是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啟》外人:指非祭司家族中的人。

29:34 那承接聖職所獻的肉或餅,若有一點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燒了,不可吃這物,因為是聖物。

29:35 「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承接聖職的禮七天。

   《馬》35~46:聖職的禮持續七天,每天重覆獻祭,壇用血清洗,用油膏抹(35-37節)。此後,祭司得獻兩隻一歲的羊羔在壇上作燔祭——每天的早晨獻一隻,黃昏的時候獻另一隻(38-42節)。神應許在會募與以色列百姓相會,住在他們中間,作他們的神(43-46節)。

29:36 每天要獻公牛一隻為贖罪祭。你潔淨壇的時候,壇就潔淨了;且要用膏抹壇,使壇成聖。

   《啟》潔淨壇:是為壇獻贖罪祭。壇是人手所建,染了俗人的污穢(比較20:24-25),要獻贖罪祭來潔淨。

29:37 要潔淨壇七天,使壇成聖,壇就成為至聖。凡挨著壇的都成為聖。」

29:38 「你每天所要獻在壇上的就是兩隻一歲的羊羔;

   《新》38~39:設立獻早祭及晚祭的條例;甚至在背道期間有時仍照樣遵行(見王下16:15)。

   《啟》38~41:在會幕裏,每天早晚都要獻祭,所獻的有燔祭、素祭和奠祭。早晚二祭是會幕裏固定的事奉。

29:39 早晨要獻這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那一隻。

29:40 和這一隻羊羔同獻的,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與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為奠祭。

29:41 那一隻羊羔要在黃昏的時候獻上,照著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的禮辦理,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29:42 這要在耶和華面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和你們說話。

   《啟》42~43:“燔祭壇”是擺設在會幕門口的聖物,以色列人一進會幕,就來到這祭壇,所有的祭物(除了香料在外),都指定要在這裏奉獻(利17:8-9),因此這個祭壇是神與祂的百姓交通的地方(利1:3、5、11)。

29:43 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

   《新》我的榮耀:神在約櫃上與人同在的象徵(見25:10註釋;又見40:34-35;王上8:10-13)。

29:44 我要使會幕和壇成聖,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29:45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 神。

   《新》我要…作他們的神:通常指神與祂百姓立約時,起誓應許的基本內容(見6:7註釋)。

29:46 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 神,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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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要求祂的子民聖潔;求主潔淨我,使我活出敬虔聖潔的生命。
29:37 請留意這一節經文特別強調神的聖潔。祭司、祭司的衣服、會幕以及祭物,都必須潔淨而成聖,好符合神的標準。今日的情形,恰成強烈的對比,我們輕看敬拜,匆匆忙忙地來去,幾乎不當作一回事。須知我們乃是敬拜這位創造宇宙、又托住萬有的、全能的主宰。我們禱告或敬拜,要記住其中意味深長的真理,並要以虔敬悔改的態度,來到祂面前。

神啊,請你掌管我生命,指引我前路,賜我順服……
29:45-46 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顯出祂渴望與他們同在並保護他們。我們從整本聖經之中看到,神要顯明祂並非不與我們同住,祂要住在我們中間,住在我們心裡。你不要把神關在心門之外,要把祂請進你生命中。順從祂的話語,藉禱告與祂交談,讓祂成為你的神,成為住在你心裡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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