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日 星期日

2009年11月1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不想具名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馬太福音6章3-4節)



  每當我想犯錯時,總是不想讓人知道,也總是想盡辦法說服自己,即使做錯了也無所謂,只要沒有人知道就無須付代價。



  想披上匿名的外衣,來逃避因做了錯事而應得的懲罰,是人的天性。然而上帝告訴我們的卻不一樣,祂要我們匿名做善事(馬太福音6章4節)。然而,為什麼我想做善事時,匿名的念頭卻很少出現在我心裡呢?



  聖經告訴我們在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3-4節),也就是說我們在基督裏行善時,應該不要引起別人的注意。當然,這不是說上帝要所有的善行都被隱藏起來而不為人知,而是希望當人們看見我們的好行為時,便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5章16節)。



  當我們藉耶穌之名去當義工,或奉獻金錢給教會及其他組織時,我們得到的獎賞比受別人的稱讚更好。我們的賞賜來自上帝,而上帝則因此得到榮耀!(彼得前書2章12節)JAL



上帝愛你賜福又保守你,
使你的事工順暢又得力;
使你手有能力心中有愛,
微笑是獎賞榮耀是目標。Anon.


當我們奉耶穌的名服事,主便因此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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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信心先行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來十一6)



  信主一段日子,我們都很想討神喜悅,這也常是我們的禱告。我們努力在各方面都求表現良好,事奉要好、家庭要好、孩子要好、工作要好,連身 體、身家都要好;以為這樣就能叫神稱心滿意,卻不知道我們這樣是把焦點放在自己的表現上(因為要討神喜悅嘛)。但神要的是甚麼呢?「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 的喜悅… …」,神要我們相信祂、靠賴祂、順從祂,這是基於祂的本質和屬性,而不是基於我們的努力和表現。神的本質和屬性是不會變的,信靠祂不該是件難事。反之,我 們的努力和表現都沒有保證,若要靠這些來討神喜悅,恐怕我們常會覺得自己不足,也不知道甚麼時候自己會「失手」。



  原來得神喜悅的大前提就是我們要信祂,信祂是全然美善,公義慈愛,每時每刻,永永遠遠。這樣我們就不會感到有壓力,因為在神的愛裡,有十分的安全 感。反之,很多基督徒信了主,卻還是以為靠表現才能討神喜悅,於是常活在覺得自己不夠好的控訴中,誠惶誠恐,實在不必要,求主光照。      邱佩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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